金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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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法說本周開跑! 市場聚焦議題一次看
金控超級法說周將於本周接力登場,24日先由富邦金控揭序幕,25日兆豐金控接棒,27日合庫金接力上演,28日國泰金控壓軸登場。法人聚焦金控公司年度獲利展望與股利政策。國內壽險業將於2026年接軌IFRS 17與ICS新制,法人關注包括累計合約服務邊際(CSM)餘額、每年新增CSM目標、預估接軌後的CSM釋出(CSM release)成長率以及評估ICS過渡措施後的ICS比率水準等。法說會率先登場的富邦金今年獲利持續領先同業,10月稅後純益179.2億元、年增約97%,前十個月累計1088.4億元,每股稅後純益(EPS)7.51元,蟬聯金控獲利王寶座。近期「公公併」議題再起,隨民營金控併購動作不斷,公股金控規模落後,兆豐金對於併購議題的看法,預期成為焦點。兆豐金自結2025年前十月稅後純益303.6億元,年減2.42%,每股稅後純益(EPS)2.05元。合庫金前十月稅後純益180.12億元,年成長2.35%,每股稅後純益(EPS)為1.14元。主要子公司合庫銀行前十月稅後純益177.49億元,年成長5.85%。最後,國泰金10月稅後純益194.4億元,較去年同期暴增2.57倍;前十月累計942.2億元,EPS達6.16元。
老董鬧事2/陳冠如在國票金大起訴訟內鬨 疑插手人事未果洩憤
CTWANT調查,國票綜合證券副董事長陳冠如在今年2月已對證券董事長王祥文提起毀謗名譽的相關訴訟,而起因疑涉陳半年多前,欲安排國票創投舊部屬進入證券子公司擔任高階主管,未獲王同意,致兩人關係漸生間隙。CTWANT調查,國票金控2022年6月董事會改選後,耐斯陳氏兄弟的職務更新,哥哥陳冠舟從國票金副總經理調升為總經理,陳冠如則是先前被撤換子公司國票創投董座一職後,改任國票綜合證券副董事長。「這一年多來,陳冠如副董高度關切的兩件人事案,在國票金控內部傳的沸沸揚揚,並直接與金控子公司證券、創投這二家公司董座過招,鬧哄哄。」知悉人士跟CTWANT說,「陳氏兄弟以法人代表之姿伸手干預國票金控子公司人事、獎金事宜,令內部團隊印象著實非常深刻。」「由於創投2022年經營績效不佳,投資大賠,本業淨值幾乎為負數,基於問責機制,隔年董總相繼遭撤換」該人士說。陳冠如卸下擔任18年國票創投董座之時,成功要求董事會通過給予離任董總高額離職金後,結果陳冠如改出任國票證券副董事長,卻欲干預國票創投派任轉投資「乾杯」公司法人董事代表職權,再掀金控內部動盪不安。國票金控表示,依慣例,由國票創投董座擔任轉投資公司的法人董事,圖為國票創投轉投資的「乾杯」。(圖/翻攝自乾杯燒肉居酒屋臉書)據了解,過往國票金控子公司國票創投進駐轉投資公司法人董事,皆由創投董事長出任,或是由創投自行指派。而此時陳冠如,已非創投董事長。「陳冠如竟對乾杯,念念肖想,竟要求金控魏董事長違反金控法,直接指示創投指派陳冠如為乾杯公司的法人董事代表。」一名了解內情人士跟CTWANT說。CTWANT調查,陳冠如曾直接提議國票創投子公司轉投資非金融事業的「乾杯」擔任董事的派任權,應由國票金控董事長魏啟林指派,並要求推派自己出任乾杯董事,跳過創投,該建議未獲魏董及創投董座同意。陳冠如遭金控董事長及國票創投董事長直言拒絕,陳冠如在金控董事會大鬧,不時提出臨時動議杯葛議事,在公股不表支持的態度下,悻悻然暫時落幕一場戲。緊接著新戲登場,陳冠如試圖插手在國票證券安排舊部擔任高階主管,與證券董事長王祥文屢屢過招,在相關主管會議上,陳冠如、王祥文兩人唇槍舌戰,砲火連連,最後副董還一狀把董事長告進法院,再創金控界首例。國票證券董事長王祥文也傳出遭副董事長陳冠如,提出毀謗等相關告訴案。(圖/報系資料)據了解,陳冠如在王祥文出差期間,代理國票綜合證券董事長職務時,打算暗度陳倉提出高階主管人事聘任案,欲將在2023年已領取近千萬資遣金的國票創投前總座引進到國票證券。此案在國票綜合證券行文會知請示母公司國票金控時,並未獲董事長魏啟林同意,且魏董裁示應等王祥文銷假上班後再議;而王祥文得知此事後否決此案。之後,金管會即接到檢舉調查國票綜合證券聘用的一名陳姓顧問流程是否合規,結果在今年4月以違反內控而裁罰30萬元。「國票金大股東搞自家人,在業界、在公部門主管機關,已不是新聞,光是大量發布的重訊,異於同業,再對照以上劇情,大家恍然大悟,原來陳冠如是這樣監督公司呀!」努力拚績效還要避砲火的基層員工,實在忍不住吐苦水。CTWANT採訪國票金控,對此回應說「依循慣例,係由創投董事長擔任創投轉投資的乾杯的法人董事,前一屆為陳冠如先生擔任,本屆則由目前國票創投董事長擔任」;對於司法案件,則回覆說「本案係為個人案件,本於個資法之處理原則,請見諒無法提供內容」。
老董鬧事3/耐斯陳家行徑大膽!陳冠如涉霸凌 陳冠舟12道金牌跳過董座擾人
「耐斯陳氏兄弟對於自身的人事、獎金的安排興趣,遠遠高過於國票金控公司的經營發展。」一名金融人士告訴CTWANT,「自18年前寶華銀行遭政府接管後,陳冠舟接任國票金控副總經理,陳冠如出任國票創投董事長,耐斯集團安排多位親信人員進入國票金控體系擔任要職,還有轉投資雷虎科技,可謂不遺餘力。」今年53歲的陳冠如,自2005年起擔任國票創投董事長,獲利平平,2020及2021兩年賺比較多,2022年卻大賠5.04億元,本業淨值為負,形同破產,隔年才遭撤換,兩年前國票金改選後,以國票金控法人代表身份出任國票證券副董事長。CTWANT調查,陳冠如不僅大大伸手金控旗下子公司干預人事,對於媒體報導他在擔任國票創投董座虧損問責而被撤換之人事案,感到委屈,還要求國票金控(2889)在今年6月發布重訊說明,欲證明他的經營績效良好。重訊內容為「國票金控所屬國票創投子公司,依2022年經簽證會計師查核財報,資本額17.5億元,股東權益總值為12.48億元,並無淨值負數之情形」。然經CTWANT調查,以國票創投當時資本額17.5億元與會計師簽證下來的股東權益12.48億元數字對照,恰恰說明創投當時大虧超過5億元。且依國票金111年報揭露,「國票創投投資產業以半導體、電機機械與傳產類股之比重較高,111年底有價證券投資金額為12億306萬元,受全球資本市場大幅波動影響,台股相應走弱,國票創投全年度稅後淨損5億456萬元」。CTWANT調查,進一步觀察雷虎高階主管出任脈絡,也可見耐斯陳家安插人事痕跡。陳冠如擔任國票創投董座18年期間,以個人名義投資雷虎科技公司並擔任董事長,其間主導將醫療器材部門獨立為雷虎生技公司,並由國票創投以每股28.75元買入雷虎生技1000張,之後持續加碼至1435張,從雷虎生技的公開資料顯示,國票創投持有雷虎生技之股份達5.97%。國票創投因此成為雷虎生技,僅次於雷虎科技的最大股東,這項頗具爭議性的關係人交易投資案,掛帳十餘年,帳上虧損鉅幅;另依今年6月雷虎生技辦理現金增資案每股價格15元,國票創投帳上評價形同腰斬,此一燙手山芋,迄今無人敢提出檢討。耐斯陳冠如目前同時擔任雷虎科技、雷虎生技董事長。(圖/翻攝自googlemap螢幕)此外,雷虎科技2015年陷財務危機,陳冠如接任董座,三年後再接雷虎生技董座,愛之味子公司第一生化科技也參與雷虎科技私募案。國票金最新年報揭露,陳冠如目前兼任雷虎科技、雷虎生技等董事長,陳冠舟亦兼任雷虎科技董事。「在國票金投資雷虎生技的關係人交易之後,搖身一變,陳冠如擔任雷虎科技(8033)董事長,而雷虎現任總經理蘇聖傑,則曾擔任國票創投的監察人」一名金融界人士說。熟悉公司法人士指出,「依公司法第178及第206條,陳冠如當時身為國票創投董座,又投資其擔任董事的雷虎科技子公司雷虎生技,兩家公司董事會決議時,不得加入表決,且須說明自身利害關係,若無利益迴避,董事會決議程序有瑕疵,決議都將視為『自始當然無效』。」此外,國票證券的獨立董事吳瑋恩,亦為現任雷虎生技的獨立董事,「近期他是國票證券重大訊息的常客,為耐斯集團在國票證券董事會搏命演出。」熟稔內情人士說,「投資人可能會錯覺,還以為雷虎生技是國票金控的關係企業。」一名金融界高層觀察說,「陳冠如在董事會大鬧,杯葛議事,涉嫌霸凌經理人;哥哥陳冠舟則是疲勞轟炸經理人」「有道是兄弟登山,各自努力,耐斯兄弟合作無間」。據了解,擔任國票金控總經理的陳冠舟,曾要求金控經理人不斷發出公函,跳過金控董事長、子公司董事會,連發十二道金牌直接指揮子公司,「哥哥這樣做,是不是就是配合弟弟陳冠如的需索?讓人質疑其專業度。」這名人士更是感嘆地說,「這樣看來,可說是兄弟齊心,其利斷金,卻斷送了國票金控的長遠發展,看在公股董事及經理團隊的眼裡,也只能搖頭興嘆。」CTWANT採訪國票金控,對此回應說,「國票金控總經理均依公司法、本公司董事會及公司規程所賦予之總經理權責,盡責各項管理義務」;轉投資雷虎虧損案,則回應說「該案均已於公司內部各相關會議進行討論及提出檢討報告」。
國票金擬二度現增30億 公司重申「並無稀釋特定股東權益」
國票金(2889)近期在傳出大股東公股行庫有意加碼備妥明年董事改選、公司經營權大戰銀彈,連日收盤股價與成交量皆大幅飆升,今天則發布聲明,強調由於樂天銀行虧損已達27億元,規劃比照第一次現增30億元計畫,依法由全體股東依持股比例儘洽認購,且之前現增並無稀釋特定股東權益之情形,所有公股及新股東均可依比例參與增資,並降低持股成本。針對聯合新聞網14日《國票金改選 旺旺派擬發動50億增資 耐斯和公股股權恐遭稀釋》關於辦理增資規劃事宜的報導,國票金表示,係屬臆測言論,且撰稿記者並未向本公司徵詢,與事實不符,深表遺憾。國票金表示,與日本樂天集團合資設立樂天國際商業銀行,為國票金控子公司,依金控法對於子公司財務業務健全經營,負有法定義務;又與日方合資契約亦訂有增資承諾,不僅應依銀行法規定辦理,尚須考慮財務業務規劃綜合評估。日前已與日方股東討論規劃增資規模及時程,與同業將來銀行及連線銀行相較,其分別於累積虧損25億元及26.5億元時,即啟動增資計劃;辦理增資期程,配合半年度財報公告。目前樂天商銀累積虧損已達27億,預計年底將達30億元,係依資本市場募資時程辦理,辦理現金增資及對樂天銀行增資,均須分別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為免延宕法定增資時程要求,作為負責任股東,辦理增資案已有迫切性及必要性,並且符合主管機關期待。國票金指出,增資規模與市場時機評估,係本於全體股東最大利益考量,並遵循主管機關政策,對子公司增資應以現金增資為宜(不宜以舉債或減資其他子公司為資金來源),為維持資本靭性,強化資本結構、信用評等強度及增資規模經濟成本等綜合因素評估。由於國票金5月份及6月份雙重槓桿比為120.46%及118.23%,已連續數月瀕臨警示標準,已有被降評之風險,為維持信用評等穩健,已有增資必要性。國票金控強調,增資發行為國票金控成立以來第二次增資,目前考慮規劃比照前次增資股數約3億股(面額為30億元),係考慮股本膨脹率不高於10%,並參考金控同業未有低於3億股之承銷規模經濟成本。依公司法規定,增資時除提撥部份比例公開承銷(10%)及員工認購(10%)外,由全體股東依持股比例儘洽認購,未認足部份之特定人認購係優先徵詢董事及員工認購。依前次辦理增資情形,洽特定人認購比率僅佔股本約1%餘,並無稀釋特定股東權益之情形,且所有公股及新股東均可依比例參與增資,並降低持股成本。國票金控進一步說明,辦理現金增資,均於董事會提案前,先辦理座談會充份溝通,現金增資案主管機關為金管會,本公司目前規劃於董事會決議通過後,依證券交易法向金管會申請辦理,並於事前溝通。至於有關轉投資新設國票金租賃子公司,國票金控表示,開業尚未滿一年,授信業務穩健成長,因須同時提存壞帳準備,損益貢獻尚未顯著,惟提存及攤銷前淨利表現符合預期。
驚!全台一周被騙走20億 金融業聯手檢警使出渾身解數堵詐
社會屢傳詐騙遺憾事件,一周即可被騙走近20億元,詐騙手法前3名分別是「假投資詐騙」、「網路購物詐騙」、「假交友(投資詐財)詐騙」。金管會、金控、銀行、產壽險保險業等也使出渾身解數加深防詐堵詐力道。包括永豐金控、中信銀、北富銀、華南銀、玉山銀、新安東京海上、和泰、國泰世紀、富邦、明台產險等與南山、凱基、全球、遠雄人壽等,提升防詐堵詐科技系統,並深入社區宣導金融保險等知識,幫助更多民眾提高防詐、識詐能力。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表示,2024年與檢察機關共同啟動「雷霆專案」、建置「檢銀打詐平台」,通報可疑金融帳戶且管制的精準度達96%,並與高檢署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MOU,擴大檢銀合作力道至全國地檢署,也透過檢察機關不定期提出高風險因子、參數建議,有效精進中信銀行風險控管態樣,強化可疑帳戶之監控。永豐金控法遵長林淑閔表示,打詐必須仰賴產官媒等跨域合作,單靠個別機構或主管機關的力量,難以全面遏止詐騙犯罪,藉由舉辦「永豐金暨同業防詐交流會」,邀集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國內主要金融同業齊聚一堂,聚焦AI科技應用、跨界合作、聯防與最新詐騙趨勢,攜手打造更堅實的金融防詐生態圈,強化金融產業防詐能量。根據刑事警察局統計,除了常見的金融詐騙、投資詐騙外,假藉介紹工作名義讓原住民朋友淪為涉及詐欺的嫌疑人,更是逐年攀升,居高不下。凱基人壽於2021年起深入原住民部落進行金融知識及防詐推廣,繼屏東、桃園復興鄉「原力崛起 凱壽友你」活動列車再次前進新北市烏來區,宣導防詐及金融保險知識教育。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則攜手偏鄉原民文健站、大專院校、高齡、新住民、聽障等社福機構及電信通路共計舉辦29場防詐公益宣導,累計吸引逾2,500位民眾熱情參與,此宣導專案迄今累計140場,實地觸及近6,000人。新安東京海上產險總經理賴麗敏強調,同時也與第一線同仁深度交流,聚焦「公平待客」、「防制詐騙」及「金融友善」關鍵議題,像是公平待客不應僅是法規遵循,更需內化為企業文化DNA。台北富邦銀行於7月2日新推出「鷹眼即時通」反詐騙措施,搭配日前推廣的「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構築橫跨金融交易及不動產異動的多重防線,透過科技手段主動出擊、快速警示,全面守護客戶資產安全。北富銀風控長蔡永原表示,今年截至5月底,北富銀已成功攔阻504件詐騙案件,阻詐金額逾新台幣3.2億元,展現銀行在保障民眾財產安全上的積極作為與社會責任。警政署的統計,詐騙案件常集中於高齡者及臨櫃交易經驗不足的族群。金管會參考國外保險業者針對高齡保戶理賠導入的家屬通知機制,以及國內地政事務所「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鼓勵銀行將預警「註記」措施運用於金融防詐服務上。玉山銀行則是自6月25日推出臨櫃大額交易「指定聯絡人」通知服務,存戶本人與指定聯絡人可攜帶身分證件一同到分行辦理約定,當日立即生效。日後如顧客名下帳戶臨櫃辦理單筆金額達一定金額以上的定存中途解約、現金提領或轉(匯)款時,系統將寄送簡訊通知指定聯絡人,若顧客於關懷提問中出現神情緊張、疑似受騙或拒絕說明資金用途等異常反應,行員可致電指定聯絡人,增加一道身份驗證防詐防線保護。
15位檢察官從真實故事出發打詐 法務部出版《這次不會再被騙了吧!》第2輯
法務部今召開「防詐手冊《這次不會再被騙了吧!》第二輯」新書發表記者會,共集結15 位檢察官撰文,將真實案例轉化為生活故事,並融入「打訴新四法」重點,期盼成為民眾理解新法與建立防詐意識的橋樑,提升社會整體法治觀念。部長鄭銘謙致詞表示,希望這本防詐手冊成為全民隨身的防詐工具書,不只是「看得懂」,還要「學得會」、「記得住」。他期盼透過生動易懂的故事,讓法律不再是距離遙遠的文字,而是走進生活的智慧。記者會並請撰文作者之一的士林及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羅韋淵、林彥均分享心得,羅韋淵表示,詐騙的手法日趨複雜,希望社會能多一點良善,民眾的警覺性也必須與時俱進。林彥均則結合法律專業與家長的雙重視角,呼籲共同守護下一代,期盼透過貼近青少年生活的故事,協助年輕世代及早認識詐騙手法、強化法治觀念。鄭銘謙指出,法務部身為懲詐主責機關,自113年5月新政府上任至今年4月,已偵破 2,923 件詐欺集團案件,查獲 25622 名嫌犯,查扣高達新臺幣242.23 億元的不法所得,並協助被害人調(和)解20.47億元的賠償金。鄭感謝各部會、所屬機關、金融機構及民間團體長期對打詐任務的投入與辛勞。法務部長鄭銘謙希望《這次不會再被騙了吧!》第二輯成為全民隨身的防詐工具書。(圖/項程鎮攝)記者會與會人士包括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銀行公會秘書長王聰明、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中信金控法遵長金延華、中信育樂董事長陳國恩、國泰金控的朱政龍及李玉梅副總經理、中華郵政法遵長林政德、台新金控副總經理林哲立等人。防詐手冊《這次不會再被騙了吧!》第二輯」全書共17章,集結15 位檢察官撰文,除了羅韋淵和林彥均,還有卓俊忠、張雯芳、洪三峰、曾揚嶺等檢察官撰文。
國票金還有戲5/提油救火 國票發重訊 間接證實創投稅後淨損五億
針對CTWANT《國票金還有戲》系列報導內容,國票金(2889)17日發重訊,其中國票金所屬國票創投子公司,依2022年經簽證會計師查核財報,資本額17.5億元,股東權益總值為12.48億元,並無淨值負數之情形。經CTWANT調查,以國票創投當時資本額17.5億元與會計師簽證下來的股東權益12.48億元數字對照,恰恰說明創投當時大虧超過5億元。而依國票金111年報揭露,「國票創投投資產業以半導體、電機機械與傳產類股之比重較高,111 年底有價證券投資金額為12億306萬元,受全球資本市場大幅波動影響,台股相應走弱,國票創投全年度稅後淨損5億456萬元」。國票金17日重訊提及,關於京城銀行併購事宜因雙方未有共識,並未進入董事會討論;本公司於2022年首次辦理現金增資案,獲主要股東全力支持,認購踴躍,順利完成募集。對此,CTWANT調查,在2022年股東增資案上,耐斯代表董事當時在董事會上曾對增資案投反對票過,另據媒體報導,國票金第一波詢購時,陳冠舟等原董事就悉數放棄認股;再者,併購大都會人壽、安泰銀行兩案上,耐斯代表董事係直接表態反對投票。此外,國票金17日重訊表示,各子公司辦理投資及授信業務,經查如涉關係人交易之情形,係按金控法45條規定程序辦理,遵循公司治理制度;其中持有雷虎生技係雷虎科技子公司,投資時陳冠如先生尚未擔任雷虎生技董事長,另子公司目前與愛之味公司並無授信往來,有關投資雷虎生技帳面虧損事宜,均已依內部規定辦理檢討呈報。CTWANT調查,國票創投投資雷虎生技時,陳冠如當時雖非雷虎生技董事長,但他是控股母公司雷虎科技的董事長;另據公開資料顯示,目前雷虎生技12位董監中,竟有1/3來自國票體系,包括國票金董事陳冠如、國票證券與國際票券獨董及國票創投法人代表,顯示雙方人事高度重疊。熟悉相關法規的金融人士向CTWANT記者分析,此結構形同實質關係企業,恐涉金控法第45條關係人交易審查疏漏,踩在產金分離原則的灰色地帶,國票金雖已強調形式合規,卻難消市場對公司治理的疑慮。
中國信託攜手高檢署啟動「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全臺地檢署適用 擴大防詐守護網 打造司法金融協作里程碑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簡稱「中信銀行」)繼今(2025)年4月與臺灣臺北、新北、士林、臺中及橋頭地方檢察署啟動「可疑金融帳戶通報機制」,今(16)日宣布再與臺灣高等檢察署(簡稱「高檢署」)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合作備忘錄(MOU),在「可疑金融帳戶通報機制」專案基礎上,加入高風險態樣分析回饋機制,強化可疑金融帳戶的控管及聯防,同時也延展「雷霆專案」人頭帳戶預警機制,強化人頭帳戶回饋頻率與偵測模型,建構強大的全國防詐連線守護網機制。在法務部部長鄭銘謙見證下,「可疑交易分析機制」MOU由中國信託銀行董事長陳佳文與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代表簽署,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王俊力、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郭永發、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張云綺以及中國信託育樂公司董事長陳國恩、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法遵長金延華、中信銀行總經理楊銘祥與個人金融執行長楊淑惠皆到場見證。在法務部部長鄭銘謙(右四)見證下,「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合作備忘錄簽約儀式今(16)日舉行,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右五)、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右三)以及臺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右二)、新北地檢署檢察長郭永發(右一)、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左五)、中信育樂董事長陳國恩(左四)、中信金控法遵長金延華(左三)、中信銀行總經理楊銘祥(左二)及個人金融執行長楊淑惠(左一)皆出席見證(圖/中信銀行提供)。法務部部長鄭銘謙表示,非常欽佩中信銀行與檢察機關公私協力,共同打擊詐欺犯罪的決心,這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情,金融機構與檢察機關共同打擊詐欺犯罪,已經樹立起典範,透過高風險因子、參數的回饋與分析,以達到預警及查緝詐欺集團的目標,是有效協助全民守護財產重要的機制。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則指出,中信銀行投入大量資源推行「神盾聯防機制」,運用人工智慧(ArtificialIntelligence, AI)監控與大數據分析,識別異常交易,在阻詐及防詐有很大成效。本次合作的「可疑交易分析機制」由檢察機關提供過去偵辦在中信銀行開立涉及不法行為之金融帳戶,分析並偵測潛在可疑涉詐帳戶,達到前期風險管控外,更期盼透過已經鎖定之異常參數或集團性犯罪等資料,減少金融帳戶遭詐團利用,進一步溯源查獲詐欺集團,強化阻詐及懲詐預警成效。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強調,中信銀行去(2024)年與檢察機關共同啟動「雷霆專案」、建置「檢銀打詐平台」成效卓越,中信銀行通報可疑金融帳戶且管制的精準度達96%,落實從源頭防詐行動,本次與高檢署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MOU,除了擴大檢銀合作力道至全國地檢署,也透過檢察機關不定期提出高風險因子、參數建議,有效精進中信銀行風險控管態樣,強化可疑帳戶之監控。中國信託深信,唯有透過各方合作與努力,才能有效遏制和打擊詐騙,期盼透過這次與高檢署的合作,共同建立更高效、透明且可持續的司法金融協作架構,實現科技防詐、制度正義與治理永續的多重願景。中信銀行長期投入科技防詐,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中信銀行去年成功攔阻詐騙案件數,已較前(2023)年超過30%,攔阻詐騙金額成長57%,自2023年起至2024年止,累積攔阻詐騙金額新臺幣23億元,以科技防詐、制度正義與治理永續的實際行動積極降低人頭帳戶,攔阻詐騙成效顯著,展現業界領先的制度治理力與風控韌性。
國票金還有戲1/「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耐斯阻擋國票金併購擴張淪最小金控
「5月27日最高法院一項判決,確認當年國票金(2889)欲併購安泰銀(2849)一案合法合規,全案判決確定不得上訴,耐斯集團纏訟3年多後,終於還國票金一個公道。」一位國票金老股東接受CTWANT記者採訪,不見勝訴喜悅,因為這門婚事早已破局,「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今年,十四家金控大賺近6000億元,各家銀行、保險及證券三業獲利引擎齊發,寫下史詩級勝績,國票金只賺了其中的27億元持續吊車尾,因為以票券及證券起家的國票金,是唯一無實體銀行或保險的小金控。 國票金成軍23年來,除了每三年的改選大戲,吵得乒乒砰砰,其實經營團隊為擴大規模,四度提案併購或收購壽險及銀行,這份努力屢遭特定股東反對。「2021年併購安泰銀行一案,可說是成立以來最接近成功達陣的一次。」該名老股東說,這樁喜事,郎有情妹有意,股東會也表決通過,誰也沒想到,竟遭自家股東打官司要撤銷,如今官司判下來雖然公司勝訴,但婚事早已告吹。 CTWANT調查,國票金2021年營收破百億,稅後淨利46億,配息1.15元,股價一舉掙脫10元攀上17元,營運與股價、市值均創下史上高點,無異是迎娶安泰銀的「良辰吉時」。 據此,買賣雙方經營團隊努力一年多,與主管機關溝通,取得首肯後再同步開董事會及股東會,提出以約337億元股份轉換取得安泰銀行100%股權。其中,國票金董事會開了十場「會前會」,每場3到4小時,2021年10月15日經過5小時馬拉松式會議,終於表決通過,並在12月初召開股東臨時會,以73.54%贊成通過此案。 豈料,半個月後,小股東們的惡夢重演。國票金股東耐斯集團魏姓董事兩度召開記者會,指控該併購案事涉違法,並展開司法戰,由「台灣苗農乳品、國證投資開發及資通國際開發」於2021年12月29日及隔年1月11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訴訟。這三家提告公司皆是由耐斯集團二代陳冠舟的弟弟陳冠如所投資,兩人現為國票金控總經理、國票綜合證券副董事長。國票金控是目前14家上市金控中唯一無實體銀行或保險的金控。圖為國票金控董事長魏啟林。(圖/報系資料) 依據記者會及訴訟案內容,主要指控是國票金前總座丁予嘉與安泰銀前董座丁予康為親兄弟二等親關係,後者並持有安泰銀股票,涉及金控法第45條的利害關係人,董事會應採「特別決議」,但董事會僅採「普通決議」,因此訴請董事會決議無效以及撤銷國票金股東臨時會決議。金管會隨即在2022年1月底,對此案表示「予以緩議」。 該股份轉換契約期限一年,約定「最終交易日」(2022年10月13日)前夕,智慧商業法院宣判國票金董事會決議並未違反金控法,六天後,也將撤銷國票金股東臨時會決議的訴訟案予以駁回。國票金獲勝訴,但原告方耐斯集團不服提上訴,直到今年5月27日最高法院宣判駁回,國票金再次勝訴。 「上市櫃企業普遍共識是,為避免商業爭議事件影響公司,多採『速審速決』,接受智慧商業法院判決。」一名金融界人士分析,「若三年前,耐斯不上訴,就有機會重啟該併購案,那麼今日國票金樣貌,肯定是大不同。」 「一樁數百億元併購案,從找到合適對象,雙方能情投意合,還要經過主管機關認可,談何容易,竟可以司法訴訟輕易杯葛。」一名專業人士分析,這樁美事竟成金融史上的怪譚。 今年四月間,凱基金併購安泰銀告吹,安泰銀仍是待嫁之身,國票金為何不重啟此案?在會被自家股東提告陰影下,內部早起了寒蟬效應。國票金董座魏啟林二年前曾回應,「已事過境遷,回不去了!」今年5月23日股東會上,小股東們也隻字未提。 「沒哪一家金控像國票金大股東們自己在搞內耗,原地打轉!」小股東無奈地說,「23萬名股東能向誰申冤?」 國票金控對於最高法院的勝訴判決確定,5月27日發布重訊表示,本公司辦理併購業務,均依公司治理及恪遵法令執行,對於智財商業法院及最高法院歷時審理及確定判決,樹立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認事用法典範,深為敬佩;同時也尊重股東依法主張訴訟權,惟耗費社會司法資源,僅表遺憾。
國票金還有戲2/耐斯拿「董總親兄弟」涉法興訟 陳冠舟陳冠如慘遭法院打臉
纏訟3年多的國票金併購安泰銀案,日前終獲勝訴。此案不但最高法院重視,金融圈及法界也高度關注,因為原告方耐斯集團以國票金前總座與安泰銀前董座為親兄弟,主張二等親關係恐違反金控法第45條,「法界議論,若該案有涉及違反金控法的話,那麼很多併購案都有機會面臨重新審視。」一位金融專業人士告訴CTWANT記者。 國票金併購安泰銀行一案,2021年經董事會及股東會通過,行將啟動之際,耐斯集團以涉違反金控法的利害關係人等主張,提起「董事會決議無效」及「撤銷股東會決議」訴訟,經智慧商業法院初判並無違法,耐斯集團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仍判決並無違法,國票金終獲勝訴。國票金併購安泰銀行一案,本已在2021年經董事會、股東會通過,如今卻因特定股東提起訴訟纏訟,最終告吹。(圖/報系資料)「兩份判決內容都說,耐斯主張違反金控法是錯的,換股契約僅適用企併法,本就不適用金控法。」法界人士分析,「再者,安泰銀董座、國票金總座二人親兄弟關係,不是金控法所稱『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當然也不適用金控法。」白話文來說,股權轉換契約的交易對象是[企業法人」安泰銀行,並不是丁予康董座本人。 據了解,最高法院非常重視此案,宣布判決隔天還特別發布新聞稿,說明判決主要理由。這位法界人士向記者解釋,國內金控業、傳產業甚至科技業,有多少兄弟檔股東或經理人,若此案違法,那麼有多少併購案得重新審視。 「遭點名丁氏兄弟,如今一個退休,一個改當作家。」一名金融專業人士為丁氏昆仲惋惜,也提醒此案原告方耐斯集團陳冠舟及陳冠如不也是親兄弟,他們不但是國票金股東,還是在位的金控總座及國票證券副董,「難道也要因為兄弟關係,被人用金控法第45條來檢視他們進入國票金20年來有無避開利害關係人交易?」 這次提告的三間公司(台灣苗農乳品、國證投資開發及資通國際開發)都是耐斯集團的關聯企業,並且法人董事均有陳冠如為代表人。今年53歲的陳冠如,自2005年起擔任國票創投董事長,獲利平平,2020及2021兩年賺比較多,2022年卻大賠5.04億元,本業淨值為負,形同破產,隔年才遭撤換,兩年前國票金改選後,以國票金控法人代表身份出任國票證券副董事長。 陳冠如擔任國票創投董座18年期間,以個人名義投資雷虎科技公司並擔任董事長,其間主導將醫療器材部門獨立為雷虎生技公司,並由國票創投以每股28.75元買入雷虎生技1000張,之後持續加碼至1435張,從雷虎生技的公開資料顯示,國票創投持有雷虎生技之股份達5.97%。國票金股東耐斯集團二代陳冠如,現為國票綜合證券副董事長,他以個人名義投資雷虎科技之外,國票創投在其擔任董座期間也投資雷虎生技。(圖/報系資料) 國票創投因此成為雷虎生技,僅次於雷虎科技的最大股東,這項頗具爭議性的關係人交易投資案,掛帳十餘年,帳上虧損鉅幅,另依今年6月雷虎生技辦理現金增資案每股價格15元,國票創投帳上評價形同腰斬,此一燙手山芋,迄今無人敢提出檢討。 此外,雷虎科技2015年陷財務危機,陳冠如接任董座,三年後再接雷虎生技董座,愛之味子公司第一生化科技也參與雷虎科技私募案。國票金最新年報揭露,陳冠如目前兼任雷虎科技、雷虎生技等董事長,陳冠舟亦兼任雷虎科技董事。 「依公司法第178及第206條,陳冠如身為國票創投董座時,又投資其擔任董事的雷虎科技子公司雷虎生技,兩家公司董事會決議時,不得加入表決,且須說明自身利害關係,若無利益迴避,董事會決議程序有瑕疵,決議都將視為『自始當然無效』。」熟悉公司法人士指出。 據媒體報導,有關耐斯集團的交易,曾讓國票金經營層燒腦,例如2006年耐斯集團代表董事提案,由國票創投投資陳哲芳家族投資的「馬哥波羅國際開發」一億元,遭當時洪三雄一派反對,在公股緩頰下「撤案」收場;隔年,國票金對愛之味5.69億元授信案,其中3.8億元為無擔保授信,兩派民股再起戰火,最後在公股董事代表支持下通過。 「這些利害關係人及爭議性投資交易,是否違反金控法的利害關係人交易法規,有無涉及證交法非常規交易背信之虞?金檢局數年來從未調閱查核詢問,內部員工也紛紛噤口。」該人士無奈地說,若依耐斯集團此番以丁氏兄弟關係提告,來檢視陳氏兄弟歷年在國票創投及國票金對雷虎生技等投資或授信案上,怕也要鬧得翻天覆地,「怎能雙標?」 國票金控對於最高法院的勝訴判決確定,5月27日發布重訊表示,本公司辦理併購業務,均依公司治理及恪遵法令執行,對於智財商業法院及最高法院歷時審理及確定判決,樹立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認事用法典範,深為敬佩;同時也尊重股東依法主張訴訟權,惟耗費社會司法資源,僅表遺憾。
國票金還有戲3/金控前總座不忍出書大喊「太荒謬」 耐斯檔併購案只為「一己私利」
隨台新金(2887)完成併購新光金(2888),玉山金(2884)收購保德信投信,以及永豐金(2890)買下南霸天京城銀(2809),台灣金融業可說是進入金控2.0戰國時代。 當各大金控啟動併購,搏版圖、擴大規模及拼獲利之際,國票金(2889)部分特定股東卻反其道而行,三年前就董事會及股東會通過的安泰銀併購案提起訴訟,終至破局,儘管月前最高法院判併購案合法合規,但已無力回天。 事實上,在14家金控中,以票券及證券起家的國票金,因無銀行及保險而掛車尾,經營團隊就特別賣力,自2010年以來,四處尋求併購對象力拼「轉大人」,先後提過美商大都會、京城銀、三信銀及安泰銀等併購或收購案,部分因特定股東耐斯集團反對,最後都告吹。2010年4月19日時任董事長洪三雄(中)與美商大都會台灣分公司總經理孟子文(右)開記者會,宣佈35.5億元收購案,最後遭股東耐斯集團反對破局,美商大都會後由中信金併購。(圖/報系資料) 為何金控業拚大者恆大,國票金仍在「裹小腳」?三年前因安泰銀併購案而「被閃辭」的前國票金總經理丁予嘉,退休後2022年出書《今貝世界》(貪),給了具參考性的答案,「部分大股東害怕自己的股權被稀釋!」 丁予嘉在這本類自傳小說寫了四個貪的故事,最後一個故事中,他升任金控總經理,「首要任務是擴大並開展金控版圖」、「追求成長的唯一路徑,就是併購。」安泰銀行前董事長丁予康是國票金前總經理丁予嘉「小哥」,兩家併購案中丁予嘉全程迴避,仍「躺著也中槍」被閃辭。(圖/報系資料)十五年前,時任國票金董座洪三雄提案,併購美國大都會人壽,遭耐斯集團派以「買價評估不實」反對,在股東臨時會上霸佔麥克風、緊咬程序,甚至發生肢體衝突等,股臨會仍通過此案,反對派不放棄揚言興訟,震驚了金管會,最後予以駁回,如耐斯集團所願。 參與此案的丁予嘉十分不解,當時利率低檔已久,壽險公司因利差損大價格便宜,提案時大股東們都滿意,一進入董事會反對派竟然變臉,並在股臨會上演鬧劇,事後才真相大白,原來是兩派大股東「人事安排談不攏」;兩年後,大都會人壽被中信金以1.8億美元,比當時收購價31億元高出將近一倍。對於「暗藏一己之私利」、「壞了正當的大事」,丁予嘉嘆「荒謬至極」! 此案破局後,國票金2014年鍥而不捨,提出以每股31元併購京城銀,仍遭特定股東以太貴、怕股權稀釋而反對作罷,2015年6月金管會開放金融業展開收購,國票金一馬當先,提出以每股16.5元收購三信銀51%股權,最後因股東惜售而宣告失敗。 國票金沒放棄尋求擴大機會,2021年提出併購安泰銀,丁予嘉因安泰銀董座丁予康是「小哥」,從頭到尾主動全程迴避,此案進入股臨會前最後兩天,金管會官員與耐斯集團竟「不約而同地咬定同一件事」,兩兄弟關係涉及金控法第45條,擺明對法條規範主體「交易法人」而非「交易行為的自然人」,視若無睹。 這回,「躺著也中槍」的丁予嘉看明白了,為顧全大局,索性在股臨會前夕閃辭,無奈,此案最後仍因耐斯集團提起訴訟而破局。 為何反對派「睜眼說瞎話」?丁予嘉在書中清楚剖析,「檯面上說不出來的考量」,該併購案除了雙方換股還要現金增資,反對派持股約7%,按比例「至少拿出十億多元,否則股權就會被稀釋」,「不認,就要面臨董事的席次減少,喪失控制力。」 照理,金控董事會成員或大股東擔憂「股權被稀釋」「董事席次減少」,本是天經地義,但若只有這心思沒能望見金控搏大的共好局面,那麼,小股東何時才能盼到國票金擺脫裹小腳的那一日? 國票金控對於最高法院的勝訴判決確定,5月27日發布重訊表示,本公司辦理併購業務,均依公司治理及恪遵法令執行,對於智財商業法院及最高法院歷時審理及確定判決,樹立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認事用法典範,深為敬佩;同時也尊重股東依法主張訴訟權,惟耗費社會司法資源,僅表遺憾。
辜仲諒涉澄清湖訴訟辭中信金董事 新任名單是他
中信金控13日股東會進行董事改選,第九屆董事(含獨立董事)被提名人名單,計有7人入列已全數通過當選,包括現任董事顏文隆、辜仲諒、吳一揆等3人,以及獨立董事楊聲勇、劉長春、許文彥與季崇慧4人,不過,辜仲諒已如先前聲明辭任,據了解,中信銀董事長陳佳文將代替辜仲諒成為第九屆董事。中信新一屆董事提名名單原本是延續去年5月臨時董事會通過的法人代表異動決議,當時由中信金控旗下金控法人董事宜詮投資及仲遠投資更換法人代表,分別由吳一揆取代許舒博,辜仲諒取代陳春克。辜仲諒同時身兼中信金董事,但在澄清湖案一審卻遭判刑,被金管會公開喊話:若因個人行為外溢到金融機構,並損及金融機構的信譽,相關涉訟的金融機構負責人應從維護金融機構聲譽及穩定經營的角度「知所進退」,因而日前已發出聲明強調,「本人自認清白,並無任何不法所得」,但為不影響公司運作,降低外界部分人士疑慮,讓股東會順暢,將於6月13日中信金股東會結束後,遞送辭任書。去年中信金、台新金雙龍搶親新光金,引發市場熱議,金管會今年因此祭出「金金併」新八大遊戲規則,公開表示不支持敵意併購的原則。近期各金控高層也紛紛表達看法,中信金總經理高麗雪13日股東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市場對「公開收購」與「敵意併購」定義有些不同,公開收購不見得代表是「惡意收購」。金管會此次修法過程中曾與國內9家主要金控公司高層展開密集溝通,聽取實務端對併購政策與監理制度的建議。媒體詢問是否有徵詢高麗雪的意見時,她表示,主管機關並沒有徵詢她本人意見,但公司內有很多人,不知道有沒有問其他跟金管會的窗口。高麗雪強調,目前還沒有什麼比較明確的(併購)案子,後續如果有相關合適的案件,會按照主管機關的指示、指導的方式去進行。
國票金併安泰銀程序合法! 最高法院認證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有效
國票金融控股公司股東臨時會特別決議以股份轉換方式收購安泰銀行,獲最高法院支持!國證投資公司雖主張本案涉及利害關係人交易,董事會決議未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採取「重度決議」程序,應屬無效,並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或依公司法第189條予以撤銷。最高法院昨(27日)維持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見解,駁回國證投資公司上訴確定,因此金融機構間的股份轉換併購案不適用《金控法》第45條規定。本案源起2021年10月,國票金控董事會通過以現金與特別股為對價,收購安泰銀行全數股份的「股份轉換案」,並於同年12月經股東臨時會特別決議通過。國證投資公司指控交易涉及董事及總經理的二親等關係,應屬利害關係人交易,依法須經三分之二董事出席、四分之三出席董事同意的「重度決議」,但董事會僅以過半數通過,決議程序違法、無效,進而衍生本案股東會決議是否有效等問題。最高法院認為,《金控法》第45條規定,是為避免金控公司與利害關係人從事非常規交易,故規定各該授信以外交易須經董事會重度決議,目的是防止圖利與不當交易,屬該法第三章之範疇。但本案為企業併購行為,屬於《金控法》第二章及《企業併購法》所規範的股份轉換,兩者目的與適用對象不同,因此不應類推適用第45條的重度決議要求。最高法院進一步指出,股份轉換作為企業併購行為,相關法令已有完善規範,包括需經主管機關核准、董事會與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委請獨立專家評估交易對價合理性等。現行法律體制已充分保障股東與相關利害關係人權益,並無適用《金控法》第45條之必要。因此,國票金控本次董事會及股東會程序合法,駁回上訴人國證投資公司請求,維持原審判決結果,確定此併購案決議有效。本案由最高法院民事第八庭審理,審判長為鍾任賜、合議庭成員為黃明發、呂 淑玲、陶亞琴、林麗玲等法官。
金控股利政策「現金多」!中信金每股賺3.64元 總座曝:拚配發率六成
14家金控去年大賺,股利政策受到市場關注,中信金總經理高麗雪今天(18日)提到配息維持現金股利、配發率約6成原則,預估每股2.1~2.3元;華南金總座李耀卿則強調「配發率近前一年水準(約75%),今年一定比去年好,以現金配息為主、股票股利為輔。」金控龍頭富邦金總經理韓蔚廷則曝 「和前二年配息現金、股利都會考量,股利配發一定會反應獲利的成長」;國泰金總經理李長庚則說「將在4月董事會討論通過股利政策,會爭取比去年更好的股利回饋股東」;永豐金總經理朱士廷則提到現金與股利都會比去年高;第一金、兆豐金等則以現金配息為主:皆等4月董事會通過股利政策。中信金(2891)今天以40.30元作收,上漲0.20元,漲幅達0.50%,成交量達64,914張;富邦金(2881)收在90.4元,上漲0.40元,漲幅達0.44%,成交量達21,213張;國泰金(2882)以66.5元作收,上漲0.50元,漲幅達0.76%,成交量達17,168張。永豐金(2890)收在22.30元,上漲0.05元,漲幅達0.22%,成交量達21,606張。華南金(2880)收盤價則為27.95元,上漲0.15元,漲幅達0.54%,成交量達7,831張;兆豐金(2886)收盤價39.85元,上漲0.25元,漲幅達0.63%,成交量達11,149張;第一金(2892)收在27.75元,上漲0.20元,漲幅達0.73%,成交量達11,671張。中信金控18日舉行法人說明會,對外說明2024年營運概況及經營績效。中國信託金控2024年稅前盈餘880.9億元,累計稅後盈餘為720.3億元,稅後股東權益報酬率(ROE)為16.39%,稅後資產報酬率(ROA)為0.86%,每股稅後盈餘(EPS)為3.64元。中信金控法人說明會由中信金控總經理暨發言人高麗雪、財務長暨代理發言人徐旻傾共同主持。中信金控及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024年獲利雙雙創下歷史新高,台灣人壽則受惠於資本市場熱絡影響,獲利穩健成長,帶動金控整體獲利年成長達28%。中國信託銀行2024年合併稅後盈餘達494.2億元,創歷年新高,主要受益於存放款動能穩健成長,加上受到資本市場帶動,財富管理銷售動能強勁,信用卡消費金額成長、法人金融及個人金融業務皆表現亮眼,推動整體手續費收入上升;此外,金融商品操作得宜,使得交易收入增加,帶動整體稅後獲利較2023年成長20%。中信銀行2024年之合併逾期放款比率為0.49%,逾期放款覆蓋率為331%,資產品質穩健。保險業務方面,台灣人壽維持穩健及多元的產品策略,持續推動長年期繳及價值型保單銷售。在投資方面,受惠於資本市場熱絡,股、債及基金資本利得佳,累計稅後獲利較2023年成長73%。華南金控(2880)今天召開法人說明會,公布2024年度營運績效,集團整體營運穩健,金控與旗下銀行、產險子公司獲利再寫新高紀錄,續攀高峰。2025年將戮力達成已擬定的3年獲利提升計畫,持續專注資本使用效率管理,藉由深耕客戶經營,強化信託理財推廣,建構多元獲利引擎,創造更好的股東權益報酬,朝永續經營的優質金融機構目標邁進。華南金控2024年度稅後淨利231.33億元,年成長7.0%,每股稅後盈餘(EPS) 1.68元,稅後股東權益報酬率(ROE) 10.81%、資產報酬率(ROA) 0.57%,淨值2,203.53億元,年增6.0%。總資產隨著業務成長而擴增,2024年底華南金控與子公司華南銀行總資產各站上4.25兆元與4.12兆元。子公司華南銀行2024年度在金融商品投資淨收益及手續費淨收益成長的帶動下,稅後淨利216.04億元,年成長7.7%,EPS 2.07元,ROE 9.21%、ROA 0.55%,占集團獲利貢獻87%。核心業務動能持穩,基金保管規模成長54.7%至1.30兆元,排名銀行同業第2名;都更與危老放款合計餘額位居公股銀行第2名;聯貸主辦行排名國銀第3名,穩居同業間良好地位。子公司華南永昌證券受惠資本市場交易熱絡,經紀業務收入年增逾3成,2024年度稅後淨利19.07億元,年成長26.6%,EPS 2.91元。經紀業務市占率2.72%,融資餘額市占率5.10%,分別排名公股第1、2名。
金控法說開跑兆豐金12日打頭陣! 市場:期待吸睛股利政策
金控法說會旺季本週登場。12日先由公股龍頭兆豐金控(2886)打頭陣,13日改由民營永豐金控(2890)接棒,14日則是壽險龍頭國泰金控(2882)壓軸登場。由於14家上市金控2024年獲利締造史上新高紀錄,投資人對各家金控即將出爐的股利政策充滿期待。兆豐金周三將召開線上法說會。兆豐金2024年自結稅後純益347.66億元,年增4.5%並創歷史新高,全年每股稅後純益(EPS)為2.35元。針對股利政策,兆豐金總經理蕭玉美先前提到,實際現金股利配發比率,要待研擬盈餘分配時,綜合考量需求後擬定。永豐金先前公布2024年全年自結稅後純益223.02億元,年成長12.8%,EPS為1.76元,連續兩年突破歷史新高,續改寫歷年全年新高,且為成立以來首度獲利突破200億元。永豐金總經理朱士廷先前透露,股利發放水準一定會比前一年度好,且會以現金股利為主。國泰金2024年累積稅後純益1111.9億元,EPS為7.28元,累計稅後純益及EPS皆創歷史次高紀錄,由於獲利上攻,今年配息量能大幅提升,成為法人關注的焦點。國泰金總經理李長庚日前透露,會盡最大的努力將績效做出來、提高獲利,預期今年股利會比去年好;法人樂觀預估,國泰金現金股息殖利率超越4%水準。
玉山金獲利創新高董座曝:股利政策「現金為主」 法人估每股發1.4元
金控法說會陸續登場,首場由玉山金(2884)打頭陣,今天(26日)法說會前記者會中,董事長黃男州透露說股利政策將以「現金為主」,且認為「配發率8成合理」。由於玉山金2024年獲利佳,前一個年度總股利1.4元(1.2元現金+0.2股票股利),配發率85%,法人預估今年現金股利上看1.4元的話,股價站上30元,現金殖利率達4.67%。玉山2024年自結稅後淨利260.8億元創新高,獲利成長率20.1%,金控每股稅後盈餘(EPS)1.63元、股東權益報酬率(ROE)10.66%、資產報酬率(ROA)0.68%;玉山銀行稅後淨利245.3億元、年成長25.4%,玉山證券淨利21.8億元、年成長68.8%,獲利皆創歷年新高。玉山金控2025年1月自結淨利30.2億元,為歷年同期最佳成績。觀察這二年來玉山金的股利配發政策,對照玉山金控董事長黃男州的多次公開談話來看,符合黃男州所說的「現金股利7成以上」之外,黃男州今天也針對股民關切的股利,強調「未來3年到5年會以現金股利為主,且絕大多數為現金股利,甚至不排除全部都配現金股利……」,顯示將更超越過去七成現金股利。玉山金26日股價漲1.52%,收盤價30元,創2022年4月以來新高,玉山金控董事長黃男州今天主持實體法說會前記者會,他今天繫上粉紅色領帶有別於其他主管的綠色系領帶,黃南州特別解釋說「慶賀玉山金股價站上30元!」金控界熱門話題的金金併,第一樁由富邦金與日盛金完成首件金金併,台新金新光金合併案的新新併也正在金管會審核中,再加上永豐金併購京城銀行,媒體詢問玉山金的金金併購計畫?黃男州也首度透露說,「審慎評估之外,有興趣併購證券、保險業,也在評估申請成立數位保險公司……。」2024年玉山銀行存、放款增量皆為銀行同業前三名,總存款年增10.5%、總放款年成長12.1%,其中外幣放款成長19.7%;淨手續費收入281.5億元年成長30.8%,第4季單季淨手收76.3億元,均為最佳成績。財富管理全年淨手收134.9億元,年增44.8%,基金、保險手收分別成長101%、17%,其中保險連3年雙位數成長。玉山銀行信用卡全年淨手收成長9.4%,簽帳金額成長12.7%一舉突破6,000億元,有效卡月均消費突破1萬元,流通卡數748萬張為國銀第三。玉山銀行海外營運再創佳績,海外分、子行稅前獲利突破100億元,稅後淨利成長13.4%,合計貢獻銀行獲利32.2%,整體海外分行獲利排名國銀第二,獲利及風險控管能力皆佳。國際佈局方面,現於11個國家地區有33處營運據點,並已獲金管會同意申設加拿大多倫多分行、印度孟買分行、美國達拉斯辦事處,持續拓展跨境服務網絡。子公司玉山證券表現良好,稅後淨利突破20億元,ROE 25.9%為金控旗下證券業最高,台股現貨與融資業務分別成長5.5%與8.6%,市佔率穩健成長。玉山證券會持續經營高價值顧客、發展數位經營與優化平台體驗。
金金併三角戀27天落幕 金管會果斷決定值得喝采
金管會在中秋節前夕宣布、9月16日召開臨時記者會,宣布緩議(即駁回)中信金申請投資新光金進行「非合意併購」案,讓中信金8月底出手搶親台新金、新光金「金金併」所造成的紛擾在第27天落幕。市場都擔憂這場涉及規模鉅大的金控業版圖角力會越演越烈,沒想到,金管會能頂住壓力、及時出面,並堅守《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條賦予的主管機關監理角色,從市場健全發展及維護公共利益出發,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駁回中信金的申請案,更明確指出中信金對進行中「新新併」的合意併購用公開收購的突襲干擾,既便有適用法條,仍牴觸金融穩定與造成公共利益的不確定性,更明確指出中信金申請案的具體不足。這次金管會明快的處置,不僅讓金融市場盡速回歸穩定,也展現出維護金融秩序、確保合理競爭環境的決心,同時宣告金融整併的遊戲規則,對未來健全發展立下一致性規範,國人應予以高度肯定。金管會的審查意見點出中信提案至少有4大疑義與不足,才予以緩議,包括(1)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2)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3)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4)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上述每一點,金管會均詳實明確說明理由,足證金管會的用心及對業者申請案的尊重。另一方面,也間接證明中信金的申請案,本身確實就不是一個健全的提,既準備不足又是倉促成軍,與市場普遍看法不謀而合。金管會也明確表示,金融市場是特殊行業、合意進行中不能插入非合意收購而造成股東選擇的不確定性,因此在合意併購股東會召開前就提出惡意併購,將造成股東決策的不確定性而影響公共利益。此番表態,等同對金融機構併購的競合畫出明確紅線,實在是監理的一大進步,將為日後合意併購案提供更穩定的機制、降低潛在風險(即第三者藉機干擾)。另外本次也宣示非合意購併購以現金收購為前提,以確保股東權益。對未來非合意併購定調,足以讓有意者需衡量自身的財力不敢輕率為之,於啟動時能有更周全的規劃,避免紛爭,維持市場秩序。筆者認為,新政府處理上台後首樁金控整併案爭議,能夠明快處置,讓所有金融機構都吃了一顆定心丸,對未來併購案提供更健全發展的環境!金管會值得再一次的掌聲鼓勵。本文為讀者投書,不代表本台立場本文投書者 : 前僑光科技大學校長、現任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特聘教授楊敏華
金管會不同意併購「反對4大理由曝」 中信金搶親新光金失利關鍵一次看
金管會宣布,不同意中信金併購新光金,金管會給予四大理由。首先,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以投資及管理被投資事業為限,且此投資目的非為一般財務投資,係以合併或納為子公司為目的。故核准投資之前提,在於申請投資當時,金控公司應以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為要件,以避免影響金融機構經營穩定及妨害金融市場秩序。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目規定,中信金控應提出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本案申請前,新光金控董事會已通過與台新金控合併決議,並發布重大訊息。而中信金控申請計畫書載明,預定收購之持股比率為10%至51%,收購成立最低要件為10%,未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於無法確保對新光金控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未來金融市場秩序維持有重大潛在疑慮。且後續亦可能有投資標的因合併案等事由而變更,致與本次申請投資計畫不符等不確定性因素存在。對於上述疑慮,經檢視中信金控申請書件所提整併方案與說明,及對後續各項可能狀況之評估與處置,尚難認為足以符合於申請投資當時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其次,依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中信金控應提出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之釋出持股方案,惟中信金控釋股方案內容有欠具體,且若遲未能完成釋股,將有影響新光金控或中信金控股東權益、新光金控經營穩定與金融市場秩序等之疑慮。三、依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目,中信金控應提出被投資事業未來三年財務狀況之評估,新光人壽係新光金控重要子公司,檢視中信金控所提內容與依據,未顯示能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故難以確認中信金控具備對新光人壽財務狀況之掌握與對其確保健全經營之準備。四、中信金控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行新股為本次收購對價,雖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 8 條規定得以現金、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作為收購對價,惟該辦法適用於所有行業,金融業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等高度監理且涉及廣大消費者利益之行業。若屬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屬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故本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之公開收購。且公開收購辦法於91年修正,由核准制改為申報生效制後,迄今共計 195 件公開收購案,僅 6 件以股票為對價,2 件涉及證券商之併購,且公開收購比率均逾 80%。涉及收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均無以股票為對價之前例。而且目前唯一金控併金控之案例,也是採現金收購。
快訊/金管會「不同意」中信金併購新光金 四點理由予以緩議全文曝光
金管會16日晚上七時舉辦臨時記者會,副主委邱淑貞、銀行局局長莊琇媛共同主持,邱淑貞當場表示予以緩議,也就是沒有同意。由於準備文件不是很足夠,以10%~51%股權的計畫不是很完整,並欠缺具體的執行內容,且對子公司的財務認知不足,也未對增資提出完備計畫,且在換股、現金對雙方的股東權益是不足的。中信金控於8月26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股權計畫書,金管會依規定原應在9月16日之前給予准駁的答案,後於9月4日請中信金補件,因此准駁期限延到9月24日。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16日陪同主委彭金隆視察國泰世華銀打擊詐騙集團成果,會後接受媒體訪問台新金、中信金「搶親」併購新光金控一案,他強調合意併購、非合意併購在法令上是中性的,金管會原則與主管機關的責任,係維持金融市場穩定發展,大股東、公司高階經營人員等相關市場參與者也須有共同責任與認知,共同維持市場穩定與發展。以下為金管會對於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一案,予以緩議的新聞稿全文。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下稱中信金控)申請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下稱新光金控)已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持股比率10%至51%一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審查後發現,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及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等疑義,故予以緩議。金管會說明,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1條規定,金管會肩負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之責任,且權衡金融控股公司法(下稱金控法)第1條,金控法之立法目的在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等考量,進行本案之審查,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緩議本案之申請,理由如下:一、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以投資及管理被投資事業為限,且此投資目的非為一般財務投資,係以合併或納為子公司為目的。故核准投資之前提,在於申請投資當時,金控公司應以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為要件,以避免影響金融機構經營穩定及妨害金融市場秩序。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目規定,中信金控應提出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本案申請前,新光金控董事會已通過與台新金控合併決議,並發布重大訊息。而中信金控申請計畫書載明,預定收購之持股比率為10%至51%,收購成立最低要件為10%,未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於無法確保對新光金控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未來金融市場秩序維持有重大潛在疑慮。且後續亦可能有投資標的因合併案等事由而變更,致與本次申請投資計畫不符等不確定性因素存在。對於上述疑慮,經檢視中信金控申請書件所提整併方案與說明,及對後續各項可能狀況之評估與處置,尚難認為足以符合於申請投資當時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二、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中信金控應提出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之釋出持股方案,惟中信金控釋股方案內容有欠具體,且若遲未能完成釋股,將有影響新光金控或中信金控股東權益、新光金控經營穩定與金融市場秩序等之疑慮。三、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目,中信金控應提出被投資事業未來三年財務狀況之評估,新光人壽係新光金控重要子公司,檢視中信金控所提內容與依據,未顯示能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故難以確認中信金控具備對新光人壽財務狀況之掌握與對其確保健全經營之準備。四、中信金控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行新股為本次收購對價,雖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下稱公開收購辦法)第 8 條規定得以現金、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作為收購對價,惟該辦法適用於所有行業,金融業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等高度監理且涉及廣大消費者利益之行業。若屬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屬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故本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之公開收購。且公開收購辦法於91年修正,由核准制改為申報生效制後,迄今共計 195 件公開收購案,僅 6 件以股票為對價,2 件涉及證券商之併購,且公開收購比率均逾 80%。涉及收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均無以股票為對價之前例。而且目前唯一金控併金控之案例,也是採現金收購。金管會強調,金控公司均為金融市場上之領導公司,金融業經營更要得到社會與客戶的信賴,在併購上也要做各行各業的模範。金融市場雖然是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但任何併購行為不能有礙金融秩序與市場穩定,彼此競爭更要相互尊重,以建立金融市場專業形象並維持市場的秩序與穩定。本案並不影響金管會持續鼓勵金融機構透過整併,以擴大經營規模、發揮綜效與提高競爭力之施政方向。
中信金表態「很高興」台新金加碼 晚間5點聲明強調不會低價收購
中信金控12日晚間發布五點聲明,就台新金控併購新光金控之案的提高換股比例表示「很高興」之外,並就其公開收購的定價、資金、公司治理等部分,進一步說明其現況與立場,加以表態。以下為中信金控的聲明全文。昨(11)日有同業對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簡稱「中信金控」)有諸多不實指控,為避免外界誤解,特此澄清如下:一,中國信託金控致力提供給股東最好的報酬與回饋,一開始就提供新光金融控股公司(簡稱「新光金控」)股東較對手溢價30%的方案,很高興競爭對手台新金融控股公司(簡稱「台新金控」)在9月11日召開臨時董事會,跟進中信金控的價格水準。這再度證明,維持市場競爭機制,有二家業者以上競爭,才真正能夠保護股東權益,樹立臺灣資本市場的典範,所以沒有所謂的合意優先。二,今年上半年至今,中信金控每股稅後盈餘(EPS)為2.67元,為台新金控1.08元的2.47倍;中信金控稅後股東權益報酬率(ROE)達18.4%,台新金控稅後股東權益報酬率(ROE)為12%;中信金控股票投報率(至9月6日止)超過22%,台新金控為9%。中信金控進行公開收購,基於良好的經營能力及卓越的產生綜效能力,中國信託併購萬通銀行、台灣人壽保險公司的整合成效卓越。中信金控設定的公開收購價格,基於過往卓越表現而來,所以沒有同業所謂亂定價的問題,未來股價表現可期。三,有同業質疑中信金控帳上現金只有新臺幣2.8億元,現金不足,此仍嚴重誤解。中信金控不僅現金充足,資本健全度亦有完整的規畫與準備。此次的公開收購資金籌措計畫,已送交主管機關審核。反觀同業,新光金控董事吳欣儒在9月11日董事會上反對新新併,更質疑台新金控缺乏對未來財務韌性及商業前景考量。這代表「大併小」風險小,台新金控「小併大」的財務風險大,增資會有困難,未來若遇到金融市場波動,抵抗風險的能力相對弱。這體現在台新金控此次不願意發放現金給予股東,反而以特別股做搭配。特別股實際上是「債」的性質,形同向「賣方借錢」,這顯示台新金控有現金不足的問題。此次台新金控併新光金控的提案,尚未送交主管機關審核,是否通過仍有疑慮。四,同業所提及公司治理議題,中信金控接受主管機關監理,有任何要求,皆配合遵法辦理。反觀同業,新光金控大股東具名控告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涉及違反金金分離、以及金控法第45條所訂的利害關係人交易,這顯然有利益衝突問題,新光金控45萬名股東在意此事將影響股東權益,呼籲相關人應儘速釐清疑慮。五,中信金控公開收購新光金控,未來應賣的投資人若超過51%,針對超量的部份,中信金控會以第一次公開收購價格,進行第二次的公開收購。所以不會發生所謂49%的新光金控股票,遭到低價收購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