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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情報】金門110年度3千元振興券10/1透過村里長發放
金門「110年度振興券」敲定10月1日開始發放,縣長楊鎮浯昨偕副縣長李增財、建設處長陳祥麟、財政處長孫國智及民政處長蔡西湖召開記者會表示,今年考量疫情情況,民眾荷包緊縮,所以縣府經過內部討論後決定逕發民眾價值新臺幣3千元振興券,而且為造福地區小型商家,新增加面額100元振興券,每份由10張面額100元及4張面額500元組成,預期可帶動地區至少新臺幣4.2億消費產值。楊鎮浯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地區經濟至今近20個月,去(109)年七月縣府就曾於疫情趨緩時發放金門1+1振興券刺激內需消費,以成果來看是有達到政策目的,在今(110)年疫情再次爆發之際,府內即有規劃再發放的討論,因設計係以振興地區經濟出發,爰仍採以「設籍金門民眾」為施行對象,也限「金門地區商家消費」。楊鎮浯提到,民眾曾有疑問為何不直接發放8000元紓困金?紙鈔為國家法定貨幣,人民自得依需求交易商品,政府無法限制流通地區與期限,為提升「金門地區、短期」消費氛圍、協助地區商家度過景氣低谷,爰發行110年度金門地區振興券,並考量縣民家庭通常為社會產經勞動力,收入難免受疫情影響,故今(110)年經研議後除先核發5000元紓困現金,並再發予3000元振興券,期望透過民眾的消費行為,對商家收入也有所助益。至於民眾關心的如何領?怎麼用?縣府表示,今年仍透過民眾熟悉的村里辦公處家戶配酒模式發放,同時在去(109)年金門1+1振興券辦理經驗基礎上,滾動式修正代領機制。今(110)年為極大化流通金額、縮小民眾群聚村里辦時間,規劃優先發放流程,簡化領取及核銷作業,加快領取速度。但本府於發放後仍會隨機抽樣委託他人領取縣民是否有確實領到票券,確保委託人權益。縣府補充有關商家核銷的資訊表示,為避免振興券只流入大型量販連鎖店等特定商家,今(110)年仍保留核銷限額機制,但也依民眾及商家使用票券回饋,上調開立統一發票商家計畫期間限額900萬元(以6個月核銷計算),上調免開立統一發票商家為每月新臺幣15萬元,讓民眾更好用。針對票券的防偽,縣府指出,本次「振興券」是由財政部印刷廠負責印製,具有印製防偽票券豐富經驗,也告知大家幾個防偽小撇步:1.【看】振興券隨機分布紅、藍兩色纖維絲。2.【掃】請掃瞄右上方QR-code則會出現驗證碼畫面。3.【刮】可以使用硬幣,在背面「金門縣政府」圖案上方刮擦則會出現特定圖紋「KINMEN」字樣。縣府也說明今年振興券辦理目標是改善地區商家經濟收益,故限制票券不得用於購買家戶配酒或於金酒寧山庫批酒。此外,目前國內Delta變種病毒蔓延情況不明,縣府絕對秉持「防疫優先」的嚴謹態度,如有必要,會視後續疫情警戒等級調整發行、流通、核銷及適用狀況,以回應實際需求,讓金門振興券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希望政府和民眾都能在遵守防疫政策下安全領用票券,同時促進地區消費。
金門縣振興經濟造福鄉民
金門1+1振興券自今年八月中旬開始受理商家申請核銷已滿兩個月,經分析目前商家核銷資料顯示,在完整的政策配套下,金門1+1振興券的消費已遍及地區各類型商家,不單提升金酒公司營業額,連小型商家也受益。金門縣1+1振興券核消首日受理申請,楊鎮浯縣長到場勘驗。為降低疫情對地區產業衝擊、刺激消費及活絡經濟,金門縣政府於今年七月中旬一連兩梯次獨步全國發送「金門1+1振興券」,並為疏散請領人潮,動員縣府百餘名同仁與各鄉鎮公所同仁及村里長合作,在全縣三十五村里四十四個發放地點辦理,在十四萬設籍人口中,發放率近九成,發放作業流暢,並獲鄉親肯定;復於九月底將約一成剩餘券,加碼直接發送金門學子及弱勢鄉親,藉以凸顯縣府堅持發券方向,振興經濟帶動在地消費之外,同時也進一步表達縣府照顧學子以及弱勢家庭的用心(即領取「中央補助之身心障礙者生活扶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及特境補助等補助」鄉親),全縣受惠加碼發放鄉親約一萬六千人。建設處_金門縣1+1振興券核核銷已超過4億。振興券自今年八月中旬開始受理商家申請核銷已滿兩個月,截至一周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已累計受理六百七十九家業者申請,共計申請一千六百五十四件,申請金額累計四億三仟六佰三十七萬六千元,其中金門酒廠核銷一億七仟二佰二十六萬八千元,佔發放振興券總金額的三二方七%,所得也是全金門縣民共同的所得,是鄉親未來福利的根基,而金酒又能增值、保值,創造三贏;家樂福、燦坤、全聯、昇恆昌、金湖廣場等相關企業共核銷近新台幣四仟萬元,顯見多數票券仍流入金門地區的商家。經分析目前商家核銷資料顯示,在完整的政策配套下,金門1+1振興券的消費已遍及地區各類型商家,不單提升金酒公司營業額,連小型商家也受益。從目前已核銷的四億三仟六佰三十七萬六千元金額的商家類型比率來看,金酒公司約佔三九方五%,賣場及連鎖企業約佔一周%,一般民生消費則有二周%,在在顯示,振興券確實達到刺激消費、帶動民生消費動能及提升地區小型業者營收的政策目標。金門縣1+1振興券核銷宣傳懶人包。經過兩個多月的「流通」,來跟縣政府核銷的許多已經不是第一手收券店家,並可初步觀察鄉親的消費取向:核銷金額最高的三個類別分別是大賣場、電器業者以及汽機車行,核銷金額佔總發券金額的兩成;值得一提的是,漁會超市、地區賣場的核銷金額未滿,後續還有成長空間;其次服飾、鞋、鐘錶、眼鏡、文具用品、手機、電腦、加油站、飯店、民宿及旅行社也是消費大宗;另餐廳類有將近一百家店家申請核銷,從飯店、餐廳、海產、漢堡、壽司,到早餐、便當、宵夜、小吃、飲料,鄉親依需求各有運用。金門1+1振興券的發放,確實帶動鄉親去購買「原本想換,但沒有出手採購的東西」(尤其是電器用品),達到「刺激消費」的政策目標。另外,統一超商針對三倍券、振興券都有推出鼓勵消費的促銷方案,金門有二十四家統一超商申請核銷,目前總核銷金額約九百萬,表示適度讓利,提出促銷、優惠對於經營是有幫助的。也有業者表示,經過這波振興券發放,讓他們意識到跟隨市場需求,推出促銷可更帶來商機及金流,後續也會以此理念調整經營策略,與消費者共創雙贏。金門縣1+1振興券核銷宣傳懶人包。縣府建設處最後補充,目前核銷金額約占發放總數八成二,從核銷數據來看,原先設定的政策目的限制了一些賣場每月核銷上限金額,在額滿後,振興券將移到其他業別的商家消費,短期內促進本縣內需消費,成果確實對地區小型業者營收有助益。
金門1+1振興券 刺激內需、活絡消費動能
楊縣長鎮浯於13日率府內主管協同各鄉鎮長等人視察1+1振興券點交公所作業,除視察點交作業外,並親自檢查印製成果及防偽功能,也慰勉縣府及各鄉鎮公所同仁的辛勞。楊縣長表示,金門1+1振興券發放的目的,就是希望「刺激內需消費,活絡金門地區消費動能」,而且以「設籍金門民眾」為施行對象,也限於「金門地區商家消費」。振興券的發放是在中央「1+2」3倍券之外的加碼發放,等於讓金門鄉親享有雙重優惠,這也是「限定版」金門獨步全國的優惠措施。楊縣長強調,本次振興券在縣府團隊齊力合作下,一定要做到好領、好用、好買、好消費,為在地經濟注入一道活水,透過外溢及消費加乘效果,在疫情過後,達到振興經濟的目的。(圖/金門縣提供)建設處表示,本次1+1振興券發行特別考量防偽需求,印製工作委由財政部印刷廠印製,借助財政部印刷廠印製防偽票券豐富經驗,提供看、轉、掃、括四大防偽功能;於印製工作完成後,在縣府主計處、政風處陪同下分次完成清點驗收作業,金門縣警察局也在振興券抵達金門後,協助全程押運、監控、維安等工作,另振興券集中保管點,設置全程24小時錄影監控及維安保全措施,以確保安全無虞。針對近來民眾關心的議題進行滾動式修正如下:一、 開放「無商業登記之設籍金門具營業(稅籍)登記業者」納入核銷請款申請對象,包含機場航空公司、民宿業者等。二、 開放業者提供「負責人金融帳戶」,惟應檢據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如稅籍登記或商業登記。三、 擴大適用範圍至私立補習班、安親班、計程車還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如會計師、律師、建築師、醫師、牙醫師、中醫師等)都可適用振興券。 四、 依《戶籍法》第48條規定未於109年6月23日前辦理出生登記之新生兒、寄養而無三親等內親屬、未滿18歲獨居在金等少數多類型個案,為保護其領取權益,只要係於發放名冊中且未經領取者,皆於109年7月29日至31日至設籍鄉鎮公所檢據請領,並得代領三親等內親屬未領取份額。代領人與委託人為同戶籍之三親等親屬,只需攜帶代領者之身分證及私章;若委託與代領者非同戶籍者,縣府採預先發放、事後內部審查辦理;建議攜帶戶口名簿影本或委託人身分証影本現場佐證,可以縮短排隊時間,使領取流程更順暢!本次1+1振興券經統計共計42間發放所,縣府於7月17日至7月19日發放期間,規劃驗證、核章、收款、發券之流程請村里長發放振興券給民眾依序領取,每間發放所配置兩位人力協助村里長,於發放期間由鄉鎮公所、縣府建設處成立工作小組之單一聯繫窗口,協助村里長解決發放的問題,讓鄉親可以更便利領取1+1振興券;縣府訂於7月14日辦理事前實地發放演練,依演練結果檢討發放動線、並模擬各種突發狀況,俾利更完善的分散人流動線。
讓全台灣都羨慕!金門縣長”加碼2千”振興券
中央政府「振興三倍券」發放在即,各家業者與民眾莫不引頸期盼,而金門縣政府獨步全國,加碼發放「金門1+1振興券」,只要付2000元就能消費4000元,等於金門民眾一口氣「用3000換7000」,福利更大,預期將帶動5.6億以上消費產值。金門縣長楊鎮浯衝消費「超前部署」,於24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訂於7月17日開始發放金門1+1振興券,期望透過1+1的經濟加乘效能,希望能創造5.6億以上的消費產值。縣府建設處表示,1+1振興券發放對象,以109年6月23日設籍於金門縣的鄉親為對象,民眾可以新台幣二千元換取價值新台幣四千元的1+1振興券,面額500元,每份8張;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家戶免購買,直接由社政系統發送兩千元的1+1振興券。這樣的作法,等同民眾消費1元,縣府補貼等額的1元支持,且不限制使用產業別,但限設籍於金門縣具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業者。此外,為避免振興券集中於某類型特定產業消費,無法擴及政策美意,故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商家,每月可申請核銷金額以新台幣100萬元為上限(金酒公司及陶瓷廠等縣屬事業單位不受限);免開立統一發票以普通收據之商家,每月以新台幣10萬元為核銷上限。楊鎮浯縣長表示,1+1振興券發放的政策目的,就是「刺激內需消費,活絡金門地區消費動能」,因此以「設籍金門的民眾」為施行對象,也限於「金門地區商家消費」。此外,1+1振興券重點在於「振興」,而非「紓困」,發放現金,可能發生民眾「存起來沒有消費」的疑慮。對於之前坊間流傳,地區設籍人口與常住人口落差大,可能造成浮濫發券的說法;楊鎮浯指出,此次縣府參考民國98年發放的「感恩回饋券」模式(限二親等人員代領),規定限三親等以內的人員才可以代為領購,應該可以解決幽靈人口設籍的問題。【金門1+1振興券】領取時間:7月17日至19日於各村里辦公處請領(以各家戶收到通知單地點為主),如無法於前開時間請領,補領時間為7月29日至31日於各鄉鎮公所領取。可領取對象:設籍在金門的全部鄉親。使用方式:2000元可換4000元振興券。(面額500元,共八張)使用期限:109年7月17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使用對象:金門地區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全部實體商店都可消費使用。附註:振興券不可換現、不得找零、不得儲值,限在金門地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