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
」 鍾文智 棄保潛逃 TDR 民進黨 法院
陳勇松違程序撤監控讓鍾文智潛逃 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因解除「鮑魚大亨」鍾文智的科技監控,導致鍾文智在判刑定讞前逃亡。監察院今(20)日表示,陳勇松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0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勇松承審被告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上訴第三審強制處分,於合議庭評議被告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後,未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送達當事人,即片面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又於被告逃匿引發社會關注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及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0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一、被彈劾人為資深法官,明知合議庭有關被告鍾文智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之決定,屬得抗告之裁定,須經宣示或送達等程序,始對外發生效力,亦明知系爭審理單未經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正本送達當事人,竟僅由書記官以電話片面告知被告鍾文智之辯護人辦理加保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事宜,而未將裁定之內容送達檢察官,致檢察官無從決定是否提起抗告,顯已嚴重違反訴訟程序。二、又於被告鍾文智逃匿引發輿論抨擊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並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均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嚴重損害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三、綜上,被彈劾人所為,顯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第15條第1項等規定,情節重大,依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7款及第49條第1項,有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助攻炒股要犯鍾文智逃亡出境 北檢起訴鄭畯中及馮、游兩人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違反證券交易法高買低賣等罪,今年3月12日遭最高法院判刑確定,經高等法院裁定應執行18年徒刑。不過沒有電子監控的鍾文智在最高法院判決當天棄保潛逃出境,引發社會譁然,台北地檢署今(9月9日)偵結,以涉犯刑法藏匿人犯罪嫌,及同法第 216條、第 212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等罪嫌,起訴開車載鍾逃亡的友人鄭畯中、及馮、游兩人。北檢指出,審酌鄭畯中、游O暐 2 人並未坦承犯行,且製造多重斷點,以致執法機關難以追查,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均從重量處有期徒刑 1 年 8 月,本案其他共犯仍在偵查中。起訴指出,鍾文智擔心炒作TDR遭最高法院重判,遂在去年10月 14 日,於高等法院刑事庭第 26 庭裁定解除電子監控後,由鄭畯中駕駛車型為銀色 NISSAN、車牌號碼為 ARG-8**5 號自用小客車,搭載馮O英、鍾文智等人,多次模擬鍾文智逃亡路線。最高法院今年3月12日判決駁回鍾文智之上訴,進而判決確定後,鍾文智遂於同日下午 2 時 28 分許,在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 5 段100 號,搭乘車牌號碼 TDR-2**7 號營業用小客車,前往新北市石碇區,而鄭畯中則駕駛車牌號碼 ARG-8**5號自用小客車,搭載馮O英,早於同日下午 2 時 34 分許,先在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 1 段 288 號等待鍾文智。鍾文智於同日下午 3 時 4 分許,於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1 段 231 號對面,自前揭營業用小客車下車,步行前往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 1 段 288 號後,隨即於同日下午 3時 10 分許,在該處搭上車牌號碼 ARG-8**5 號自用小客車;該車輛於同日下午 3 時 16分許,行駛至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1段某處,改懸掛偽造之AMC-6**0號車牌,以躲避查緝。同日下午 3 時43 分許,上開車輛停靠於新北市平溪區台 2 丙線某處,鍾文智等3 人隨即轉搭已在該處等候、由游O暐所駕駛車型為銀色 TOYOTA、車牌號碼為 BWC-0**2號自用小客車,並沿新北市平溪區台 2 丙線,往宜蘭縣頭城鎮頭城交流道下匝道方向駕車逃逸,藉此使犯人鍾文智得以隱避,並製造追查之斷點。鍾文智疑於隔日(3 月 13 日),搭乘不明船隻逃往大陸地區後,鄭畯中、游O暐先後賣掉車牌號碼 ARG-8**5 號、BWC-0**2 號自用小客車,以達湮滅罪證,妨害執法機關調查人犯行蹤之目的。鍾文智棄保潛逃出國路線。(圖/北檢提供)
鍾文智案引爆審檢內戰 劍青檢改批法評會輕放高院審判長邱忠義
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不滿承審股市炒手鍾文智強制處分庭的審判長邱忠義處分過輕,今(8月4日)發表聲明抗議,痛批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不公,且刻意包庇審判長邱忠義,請司法院依法行使職務監督權。劍青檢改指出,高院今(114)年3月爆發違法解除鍾文智電子監控,釀成重大逃亡事件,合議庭違法裁定且甩鍋最高法院、檢察官及書記官,經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上周五(8月1日)傍晚,司法院突發新聞稿,最後結論竟刻意包庇邱審判長,完全不必懲戒,更對於邱審判長事發後散播假訊息甩鍋之惡劣行徑,全部不予處理,本會嚴詞譴責並聲明如下:一、上週五司法院之新聞稿,法官評鑑委員會明確認定,邱審判長和陳法官二人之裁定程序明顯違法,且均屬「情節重大」,事證明確,但最後「量刑時」竟又決議,陳法官應移送職務法庭且建議罰俸10個月,邱審判長則「尚無懲戒之必要」,兩者差距之大,宛如雲泥,令人驚愕。為何兩人都違法且均情節重大,卻只有陳法官一人要處罰,邱審判長就都不用?二、依司法院新聞稿內容記載,法評會考量「邱審判長歷年考評良好,應係偶發而非慣行」,「經此評鑑程序,當已記取教訓…,尚無懲戒之必要」,真是好寶寶不忍苛責。至於陳法官,則雖然「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但是「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有予以懲戒之必要」,直接加碼「慣行」給你一腳,兩人描述令人大開眼界。對邱審判長呵護至極,連《法官法》第21條最輕的「發命令促其注意」或「警告」都捨不得下,這顯然就是刻意迴護邱審判長,不想讓他留下一絲不良紀錄。三、本會要指出,鍾文智逃亡事件爆發後,邱忠義審判長不知悔改,玩弄法律文字,違反司法院對外發言相關規範,擅自向《知新聞》表示「各法院以『略式裁定』處理羈押及替代處分,並非罕見且行之有年,至於合議庭『略式裁定』之後,承審法官的書記官要如何通知或送達,那都是書記官執行層面的問題」、「檢察官也未提出鍾文智可能棄保潛逃、偷渡出境的具體事證」等不實訊息,甩鍋給檢察官和書記官,引發全體法界嘩然,更遭台灣書記官工會發文砲轟譴責。四、當時,合議庭法官更透過媒體群組,大量轉發「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覆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的假訊息,邱忠義審判長更在今(114)年3月29日接受《知新聞》採訪直接指出,「合議庭只是代替最高法院處理相關強制處分,而經手案件的最高法院完全不表示意見」,第一時間攻擊檢察官及最高法院,試圖帶風向卸責,如今皆已證實虛假。但法評會對這些惡劣行為也全都不處理,就算邱審判長已涉情節重大的違法裁定,最輕處分的「發命令促其注意」或「警告」也不給,本會對法評會的功能不彰、不公正、不公平,深感失望與痛心。祈請司法院本於司法自律,依據《法官法》第20條、第21條進行職務監督,甚至參酌同法第51條第2項逕送監察院辦理。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當初裁定鍾文智加保2000萬元等強制處分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和受命法官陳勇松,遭移送評鑑,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8月1日決議邱忠義不須懲戒,僅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則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
鍾文智棄保潛逃案法官評鑑出爐 建議輕放邱忠義、陳勇松罰俸10月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當初裁定鍾文智加保2000萬元等強制處分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和受命法官陳勇松,遭移送評鑑,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今(8月1日)決議邱忠義不須懲戒,僅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則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指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且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陳勇松嚴重侵害當事人之權益,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並嚴重侵害檢察官之抗告權及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之公平性,情節重大;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且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另嚴重侵害檢察官之抗告權及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之公平性,情節重大。兩法官違反職務上義務、辦案程序規定,以及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法官執行職務時,應保持公正、客觀、中立,不得有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之行為」、第4條「法官執行職務時,不得有差別待遇行為」、第5條「法官應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及第15條第1項「法官就承辦之案件不得僅與一方當事人溝通」之規定,均屬情節重大。法評會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
彭振聲吶喊撕心裂肺 陳菁徽批政治黑手伸入司法還搞藍綠雙標
涉入京華城案的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日前接獲妻子謝夏蕎的墜樓噩耗,崩潰痛哭並表示,先前認罪「想讓妻子安心,現在她不在了,我也沒顧慮了」,令不少民眾聞言唏噓。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今天指出,彭振聲對國家的怒吼,是他對司法正義最後的撕心裂肺,也令人回想,民眾黨柯文哲前主席被羈押期間,父親病逝,連盡最後的孝道都做不到,只能在戒護重兵包圍下送至親最後一程的難堪。陳菁徽今天在立院國是論壇時表示,這些畫面,歷歷在目,深深地烙印在所有台灣人心中。全民堅定支持應該讓法院作出公正的審判,但在整個偵辦羈押的過程中,出現太多爭議,太多本應秉持「偵查不公開」,卻不斷被放出來各種帶風向的消息。曾經人民相信「無罪推定」、「比例原則」司法應該是讓證據說話,讓真相大白。可如今司法真的有帶來公平正義嗎?陳菁徽說,更諷刺的是,真正該被司法審判、管住的人,卻一個又一個烙跑。例如林秉文棄保潛逃,還可以頻繁透過臉書發聲,嗆聲自己什麼時候回台灣,時間是自己訂的。還有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獲利新台幣4億餘元,一樣逃之夭夭。前幾天,台大前婦產科名醫鄭文芳,涉嫌對三名藥廠女業務下藥性侵,交保金僅僅40萬,一交保,馬上出國,音訊全無!陳菁徽痛批,上述台灣之恥,最有串證逃亡危險的人,司法對他們放一百萬個心,不需要電子腳鐐,只要付保證金,就可以交保,然後成功逃走。難道在政府眼中,性侵、貪汙、詐騙,這些真正危害社會的毒瘤通通都不重要,唯一重要的,就是政治鬥爭、清算異己嗎?她表示,衷心期盼,政治的髒手遠離司法,還來公平正義的空間,畢竟這是台灣自由民主最後的淨土。
重大經濟犯罪鍾文智潛逃中 最高院駁回檢抗告:已無實益
因炒作TDR獲利超過4億元,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遭判刑30年的鐘文智,在判決確定後棄保潛逃、至今仍遭通緝,成為重大經濟犯罪的代表人物。檢方不滿法院未延長鐘文智的科技監控期間、僅加保2,000萬元,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近日裁定駁回,理由為「已無實益可言」。鐘文智涉於2010年間,透過十多個人頭戶炒作新加坡上市公司「揚子江船業」在台發行的TDR(存託憑證),非法獲利超過4億餘元。案件歷經審理,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不過,高等法院合議庭於去年底並未延長對鐘的科技設備監控,僅裁定加保2,000萬元,且該裁定未公告、未即時送達。直到今年3月,法院才以「略式裁定」公告。對此,檢方提起抗告,質疑法院處理程序瑕疵,未及時作出延控裁定導致鐘潛逃。然而,最高法院認為,鐘文智已遭判刑確定,目前為通緝中的受刑人,該案已無法發回原審重新審酌,且檢察官雖為刑訴法上的「當事人」,抗告權利無庸置疑,但現階段已無實益與實際影響,裁定駁回檢方抗告。鐘文智潛逃後,其交保金處理也引發關注。北院日前裁定,沒入其繳納的3,000萬元保證金,以及三名保人共5,000萬元的保證金,累計金額達8,000萬元。剩餘由鐘繳交的2,000萬元保證金及其利息,檢方可依法聲請法院裁定沒入,待鐘文智落網歸案後,依法執行刑期。
對在野重拳收押涉綠共諜案者卻輕放 藍酸「綠共」兩手策略只為大獨裁
國民黨今天召開記者會,抨擊賴清德總統520就職周年,嘴巴上說要與在野共商國事,實際上卻玩兩手策略,持續全面追殺在野黨,就連國民黨癌症末期的黨工都不放過,毫無人性。新北市議員江怡臻指出,當年民進黨曾不斷呼籲前總統馬英九必須讓陳水扁保外就醫,現在陳水扁卻仍可以主持節目評論時政;民進黨前原民立委巴彥達魯,猥褻兩名未滿14歲的女童被判刑坐牢,卻因有黨證、和台獨團體走的近,就可以保外就醫,民進黨的黨證已經變成司法保護傘,只保護民進黨人,令人不恥。江怡臻表示,目前遭司法調查的有中央黨部李姓專委,臺北市黨部有黃呂錦茹主委等6人。新北市包含國民黨黨部書記長以及昨天的大搜索,包含土城、樹林、市黨部,還有五泰林的執行長,蘆洲的執行長共有11人。基隆市包含吳前主委等4人,台中市包含陳書記長,也包含下周有24人,已收到了市調處的約談通知。台南市黨部有莊副主委等20人,屏東縣蕭書記長等三人,宜蘭縣林主委等14人,嘉義縣黨部有賴總幹事等她說,總計遭賴清德司法追殺的國民黨黨工就有92人(含已收到約談通知24人),其中被羈押13人,目前有11人仍在押。 江怡臻指出,昨天被檢調帶回的6位新北市黨工,在今天凌晨2點全數交保,但是在民進黨執政的司法體制下,可能又會繼續抗告,繼續約談,直到羈押、起訴為止。 她說,賴清德執政後,多位重大要犯陸續棄保潛逃,包括和民進黨友好的林秉文,在2022年涉入88會館、地下洗錢高達數十億元,卻輕鬆棄保潛逃,還挑釁司法;國寶集團總裁,涉內線交易遭判20年的朱國榮,也在2023年民進黨執政下輕鬆潛逃;炒作五檔TDR股票,獲利4億元的鍾文智,今年3月被判30年後,才發現早已棄保潛逃。此外,幾天前涉嫌非法吸金22億的三聯集團實際負責人徐少東,二審遭判12年,限制出境出海後,竟然也棄保潛逃。 江怡臻指出,對比上面這些涉及不法高達數十億、法院一二審判決已有罪的重大經濟罪犯,民進黨都可以輕鬆讓他們潛逃,目前僅有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民間團體,就因為是國民黨籍或協助罷免民進黨立委,卻遭到違反比例原則的關押,連癌末化療的黨工都不放過,這就是民進黨雙標的司法。 國民黨副發言人康晉瑜對賴政府提出三問:賴政府就說要朝野合作,但是為何檢調抓人的範圍,並不是僅針對提出罷免的範圍,難道是想要透過搜索與羈押,獲得國民黨相關的選戰機密?其次,為何宜蘭黨部主委80萬交保,是共諜案交保金的四倍,難道清算在野黨比抓共諜重要嗎?第三、為何賴清德一邊說要朝野溝通,一邊繼續司法追殺, 520就職周年後也沒有中斷? 他因此嚴正呼籲賴清德總統,不要人前笑嘻嘻,背後卻滿腹心機,不斷用司法清算在野黨,全民絕對不會接受。
增訂棄保潛逃、不法關說罪 黃國昌:權貴司法亂象須終止
立法院昨(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棄保潛逃罪、制定不法關說罪。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台灣司法不能因為民進黨的不作為繼續墮落,權貴司法的亂象必須終止。黃國昌表示,從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總結會議結束到今天,歷經2831天的等待,終於完成棄保潛逃罪、不法關說罪的立法。黃國昌指出,民進黨之所以不斷延宕改革,為的就是替一個又一個落跑的綠營權貴和關說司法的綠色高官遮醜,然而,台灣的司法不能因為民進黨的不作為繼續墮落,權貴司法的亂象必需終止。黃國昌說,在在野黨的堅持與合作下,完成了民進黨失信的承諾,台灣社會無法再容忍又一個落跑的林秉文、鍾文智,更無法接受下一個關說司法的柯建銘、邱太三。自己和台灣民眾黨不曾忘記716和大家在凱道上一起頂著豔陽所作出的承諾,喚回司法正義,民眾黨將繼續努力。
重大經濟要犯又跑一人! 最高檢嚴令緝捕三聯集團徐少東
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涉嫌吸金22億餘元,未扣案犯罪所得高達19億4千餘萬元,一、二審遭重判13年徒刑,不料徐少東本週一(12日)未向派出所報到,疑已潛逃出境或發生意外,最高檢察署責請高雄地檢署組成專案小組儘速查明,並要求全國檢方,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中若未准予羈押,檢察官應促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避免被告脫逃,影響司法威信。徐少東曾被媒體揭露與部分政治人物交好和合照,包括前法務部長蔡清祥、前總統陳水扁、前監察院院長張博雅、前海基會董事長李大維以及多位現任立委。據指出,徐少東本月9日清晨留下書信給兒子後,開著車外出後失聯,留下親筆書信及在高雄高分院傳票上書寫「人渣司法官,死不妥協」的便利貼。原本今天應到高雄高分院出庭的他,也不見人影。最高檢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徐少東未按期向派出所報到,高雄地檢署已組成專案小組查明釐清中,同時通知有關單位加強境管措施,以防潛逃境外。徐少東犯銀行法第 125 條第 1 項後段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未扣案犯罪所得高達19億 4 千餘萬元,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 113 年 7 月 9 日判決有期徒刑 12 年,併科罰金 1億元,現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徐少東經高雄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徐少東 4千萬元交保,並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每週一向自強路派出所報到一次等遵守事項,徐少東本週一(12日) 未向派出所報到。高雄地檢署即指派林恆翠檢察官指揮組成專案小組,追查徐少東未報到緣由及行蹤;同時通知有關單位加強限制出境及出海等境管措施,並通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及註銷護照,以防止徐員逍遙海外。最高檢察署呼籲:近期發生多件因未實施科技設備監控致重大刑案犯人脫逃,嚴重影響司法威信,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中若未准予羈押,檢察官應促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避免被告脫逃近期接連發生重大經濟罪犯如鍾文智、徐少東等於諭知交保停止羈押後,未同時施以科技設備監控,致發生脫逃情形,國人至為重視,最高檢察署呼籲: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中若未准予羈押,檢察官應促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避免被告脫逃。最高檢察署要求徐少東儘速到案,面對司法審判。同時籲請國人:切勿藏匿徐少東或使之隱避,如涉犯刑法藏匿人犯罪, 最重可處 2年有期徒刑;如知悉徐少東行蹤或所在者,請踴躍提供相關情資,協助司法人員儘速將之拘提到案 ,以確保審理程序進行 , 維護司法威信。
獨/司法院嚴防鍾文智第二! 令移審要通知檢方、裁定書正本送達當事人
股市炒手鍾文智今年3月12日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不料鍾文智已棄保潛逃,讓院檢臉上無光,外界才赫然發現高等法院竟已解除鍾文智電子監控,引發各界交相指責。對此,高等法院日前收到司法院公文,要求高院函令各法院,收到移審案件後,最好要在審判系統中註明,並通知檢察官到庭,且上訴移審的函文,最好要註明電子監控等羈押替代處分的期間。另外,司法院還在公文指出,法院當庭所做的裁定,應當庭宣示,且必須在宣示隔天公告主文,並通知當事人;如果用製作裁定書下裁定者,除非另有特別規定,都應該將裁定正本送達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如屬於不得抗告並且用當庭宣示方式的裁定,可以只將裁定記明筆錄,另外,如果法院當庭宣示裁定時,有當事人未到庭,也要用適當的方式通知裁定內容。鍾文智在2010至2011年間,以相對成交、高買低賣等手法操控TDR價格,炒作歐聖TDR獲利9269萬餘元,炒作揚子江TDR賺進1億9864萬餘元;又炒作超級、明輝、特藝等3檔TDR,分別獲利9591萬餘元、67萬餘元、1億3648萬餘元,另犯隱匿犯罪所得的2件洗錢罪。合計鍾文智7罪的定讞總刑期為30年5月,將由高等法院另訂執行刑。有期徒刑合併執行上限為30年。
竹北虐童教練棄保潛逃!竹檢發聲「未將相關裁定送達」 法院反駁:早已宣示
竹北市健身教練葉展皓涉嫌虐童,法院2月裁定以300萬元交保,但葉展皓3月28日即棄保潛逃,整起事件宛如鍾文智潛逃案翻版。新竹地檢署21日發聲明稱至今尚未收受裁定,無從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提起抗告,新竹地院則稱諭知羈押替代處分已對外「宣示」而生效,且經媒體報導、準備程序前,檢察官應已知悉,難謂無裁定書送達而無法提起準抗告。新竹地檢署21日發聲明指出,自偵查階段即明確主張應對葉展皓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但法院於移審當日逕行裁定釋放被告,既未通知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到庭表達意見,亦未將相關裁定送達,致新竹地檢署無從行使抗告等合法救濟。但新竹地院隨即發文回應,法官於2月5日為移審訊問後,由法官當庭諭知葉展皓、葉博爾分別以新台幣300萬元、10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及定期向派出所報到之處分,並記明於筆錄,此諭知羈押替代處分已對外「宣示」而生效。新竹地院指出,依刑事訴訟法第406條但書規定「裁定經宣示者,宣示後送達前之抗告,亦有效力」,雖未另行將筆錄送達檢察官,但法院作成上開處分後,當日即有媒體進行報導,法院亦已於3月19日,就100萬元交保的葉博爾進行準備程序,檢察官至遲於準備程序前當已藉由閱覽卷證資料知悉本院對於2人所為上開羈押替代處分,檢察官如有不服,自得依法提起準抗告,尚無「因未將相關裁定送達,致檢察官無從行使抗告等合法救濟」之情事。
一場官司兩個不同判決版本 民團痛批司法行政管理失能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與米其林名攤「梁記滷味」老闆梁廣雲今(14)日前往立法院舉行「一份判決兩個版本,公告制度形同虛設?司法信任還剩多少?」記者會,控訴梁老闆因多年前被迫以低價出售攤位所提起的訴訟,竟出現A、B兩版不同的判決,質疑司法院調查後卻僅以「誤傳」定調為行政疏失,也無任何具體補救作為,痛批司法行政管理及風險控管顯已徹底失能。台灣公民人權聯盟指出,梁廣雲十多年前因遭恐嚇威脅,被迫賤賣攤位,故而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法院在2019年9月9日在司法院系統公告,被告三人應連帶賠償之勝訴判決主文(A版),三天後當事人收到的卻是內容歧異、僅其中林姓被告一人單獨賠償之判決書(B版)。公告的A版判決梁勝訴,B版判決書卻敗訴,兩者出自同一案號、同一法院。聯盟表示,公告主文與實際送達內容不一致的重大瑕疵,雖經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調查屬實,但最後卻僅以「誤傳」定調為行政疏失,關起門來以書面告誡草草處理,對外對於已公告主文的羈束力,卻無任何具體補救作為,突顯司法院對於裁判程序及效力,沒有任何查證及把關能力,司法行政管理及風險控管顯已徹底失能。另外,裁判雙版本、多版本案件一再重演,淪為一樁樁的醜聞,司法誠信成為人民眼中的笑話。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表示,2014年花蓮地院早已爆發過裁判主文三版本的醜聞,被告從有罪變無罪。花蓮地院調查後僅將此錯誤推給書記官的業務疏失,至今司法院仍未建立任何有效防錯設計。近期轟動社會的鍾文智棄保潛逃案,更坐實法院對裁定流程毫無監督能力。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呼籲,司法院應檢討裁判公告與送達流程,檢討系統以建立權限功能、版本控管與封存機制,所有版本歷程均應可追溯比對;公告後,裁判應即具法律效力,禁止事後更改內容或抽換;禁止官官相護,對違法司法人員應嚴懲,杜絕以「誤傳」、「疏失」淡化枉法裁判、變造公文書等責任。
柯文哲抗告遭駁回 民眾黨斥:司法雙標、濫權濫押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3人因京華城案遭起訴,4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柯等人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確定。對此,民眾黨表示,台灣司法縱放綠色權貴逍遙法外,該押的落跑了、不會跑的卻押好押滿,這是赤裸裸的司法雙標、濫權濫押。民眾黨強調,黨及柯文哲辯護律師一再重申,柯文哲絕無逃亡之可能,且檢察官起訴書所列之證人均在偵查時多次具結作證,亦無勾串之可能,至於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以許芷瑜作為繼續羈押之理由更是牽強。民眾黨指出,本案起訴書中根本未涉及許芷瑜的犯罪事實,且辯護人早已清楚證明許芷瑜買來回機票回國看牙醫,與柯文哲毫無關係。民眾黨說,然而從高院新聞稿中,駁回抗告理由模糊不清、忽略事實。如今,僅憑一句犯罪嫌疑重大,繼續關押柯文哲前主席,這是黨同伐異、清算政敵,嚴重侵害司法人權。民眾黨批,對比林秉文、鍾文智等重大通緝犯,司法單位束手無策,甚至出現未做裁定就取消電子監控等荒腔走板的重大違失,不斷挑戰司法正義的底線,民眾黨會誓言守護柯文哲前主席,守著民主、法治的底線,透過審判還以清白。
痛批綠沒收院會掩蓋查案 白委怒嗆禁用公帑為勞動部濫用基金買單
針對立院民進黨團四度杯葛立法院院會進行,導致閣揆卓榮泰仍然無法在院會備詢,民眾黨立委張啟楷今天質問民進黨立委,究竟想要「放假」到什麼時候,想作薪水小偷做多久?他同時痛批,民進黨的杯葛,就是為了掩護「鍾文智案」「就業安定基金被挪用」等弊案,讓立委不能針對這些弊案質詢官員,但立院繼續空轉,就是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更別說那麼多福國利民的法案都無法推動。張啟楷指出,民進黨執政八年多,如今一個又一個弊案冒出來,就像房間裡有一堆老鼠蟑螂,民眾期盼趕快打掃房間,讓陽光照進去,民進黨居然還與這些蟑螂老鼠擠在一起,掩蓋弊案備查,乾脆不開院會。他說,民進黨立委昨日在立院司法委員會中恐嚇官員,要求官員不能上台備詢,根本就是掩護弊案,民進黨立委究竟怕什麼,是擔心弊案又會被揭開嗎? 他同時請問民眾,願意替前勞動部長許銘春個人演唱會和沙龍照買單付錢嗎?請問民眾,想替涉嫌霸凌屬下的謝宜容豪華辦公室裝潢費買單嗎?在野立委曾多次質詢該案,審計部也進入勞動部調查,證明浮濫違法七千多萬納稅人的錢,當然要追回來,如今勞動部卻官官相護,要在明年度公務預算並歸墊就安基金,這就是全民買單,勞動部不僅官官相護,還要全民替官員濫用就安基金買單,辦演唱會、豪華裝潢全民出錢,人民能接受嗎?張啟楷說,最諷刺的是,勞動部還甩鍋司法單位,切割「查弊」責任在檢方,拉檢方當遮羞步,既然如此,民眾黨要問「檢調如今辦霸凌案辦到哪裡了」?,未來民眾黨不僅要浮濫使用的基金如何追回,更要查弊案、霸凌案檢調辦到哪裡了,趕快給全民一個交代。張啟楷痛批,勞動部知情人士還帶風向,指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等人質詢勞動部「沒有依據」,但這根本亂講,當審計部都證實勞動部違法濫用基金,立委為何不能質詢,全力監督勞動部把錢追回來?他說,民進黨現在就會造謠,連院會停擺,民進黨都能說是藍白立委不願意開會,他也想請問民眾「佔據主席台的是哪黨立委」「又是誰在立院議場上貼封條不准開會」「誰在國會搞戒嚴」?不就民進黨嗎。
鍾文智判囚30年落跑惹議 高院庭長邱忠義遭拔官
炒作TDR遭判刑30年5月的鍾文智,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被通緝,去年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讓他加保後共1億元具保、未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卻未宣示裁定。高院自律委員會3月31日認為,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或指示書記官依裁定原本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且兩度增補審理單上裁定原本內容,卻未註記原因及時間,陳勇松還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決議邱及陳送交法官評鑑。法評會如果移送懲戒法院,最重兩人將判免職。陪席法官蔡羽玄因未經手處理相關事項,決議不付處置。司法院昨表示,這是展現司法機關究責的決心,且邱忠義違失情節,已不適合續任庭長,司法院將提請人審會免兼其庭長職務。邱忠義昨表示「保持沉默」不願回應,但依照《法官法》,未來經法評會決議,報請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後,法官的懲戒處分有免職、撤職,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罰款或申誡等。這起司法醜聞,導因為股市聞人鍾文智2010年間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TDR獲利新台幣4億4132萬多元,今年3月12日最高法院依操縱證券交易罪5罪各判刑3年3月到9年10月不等刑期,洗錢罪2罪各判刑8月及10月定讞,7罪總計刑度共30年5月,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隔天,檢方發現鍾不知去向,拘提不到發布通緝,且去年10月17日以後鍾沒有接受電子腳環、手環的科技設備監控,還曾短暫獲准出國,而同意鍾「增加保證金就不用電子監控」的邱忠義等3法官,被查出根本沒有宣示裁定或製作裁定書。後來,邱私下對媒體吐苦水,卻遭全文刊出內容,引爆法官甩鍋書記官卸責的批判。檢改團體「劍青檢改」昨說,高院13日迅速發「澄清訊息」到記者群組對外傳述「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覆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云云,試圖帶風向卸責,但此段內容與真相完全背離。不過,高院也馬上找出當天訊息資料自清,否認指控。民間司改會昨發聲明,重批合議庭違法作為,是繼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案後重創司法公信力的案件,已有圖利被告嫌疑。檢察總長邢泰釗昨表示,電子監控設備對防逃有效,最高檢要求檢察官在法院詢問時,對於有逃亡疑慮的被告,一定要表達依法監控態度。他也說,檢方會督導警方全力緝捕鍾歸案,司法防逃責無旁貸。
偷拍犯管得緊!重刑犯卻輕鬆放行 法界質疑司法「雙重標準」
士林地院日前駁回一名涉嫌偷拍的林姓男子提出的科技監控解除申請,原因是擔心他有逃亡或湮滅證據的可能。然而,對比另一名涉及龐大財務犯罪的鍾文智獲得法院鬆綁監控後順利逃逸的情況,引發外界對司法標準不一的質疑。就有法界人士對此批評,對偷拍犯嚴防死守,對重大經濟犯罪者卻輕易放行,「這公平嗎?」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現年30歲的林亦修,以「upupskirtsgogo」為名,自2021年起加入偷拍集團,專門拍攝女性裙底風光及北投湯屋裸露畫面。他將影片上傳至「創意私房」網站與Telegram頻道販售,推出「無底系列」、「湯旅01」等影片,實際販售的影片共計25部,其中19部有銷售紀錄,總獲利約80萬元,遭士林地院依妨害性隱私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另以公然猥褻罪裁處拘役30日,並沒收相關器材與影片。儘管林亦修此前已以30萬元交保,但仍被施以限制住居、禁止外出與出境的措施,並要求配戴科技監控裝置。不過,他近日向法院申請放寬監控範圍,並表示希望能外出工作賺錢,以彌補受害者的損失,也提出「配戴設備並定時回報位置」的方案。然而,法院並未接受他的提議,並詢問檢察官的意見。檢方認為,林亦修罪行嚴重且涉及多起案件,存在逃亡或串供的風險,建議維持現有監控措施。法院合議庭表示,性隱私權受到大眾高度重視,影響到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儘管對林亦修的自由有所限制,但相較於羈押已屬較為寬鬆的手段,目前也無更合適的方法可確保他順利接受審判與刑罰執行。因此,合議庭最終決定駁回林男的申請,維持在家監控的措施。然而,這邊對林亦修緊盯不放,另一邊卻鬆綁放行。曾任「連一鮑魚」公司負責人的鍾文智因炒作存託憑證(TDR)牟利4.7億元,遭法院判刑30年5月定讞。原本他也被實施科技監控,但在2024年產業10月14日高等法院撤銷監控後,未進一步裁定延長或通知檢方,導致鍾文智趁機潛逃。更離譜的是,高院並未及時發佈裁定書,直到2025年3月28日才補發裁定理由。司法院表示,高院審理庭確實未遵守程序,將召開自律會議檢討並追究責任。法界人士痛批,基層法院對於偷拍案設下層層防線,反觀高等法院面對重刑犯卻放任監控到期、不發裁定、不通知檢方,監控系統形同虛設,也不禁質疑,林男想要賺錢賠償受害者卻無法外出工作,而鍾文智牟利4.7億後卻能成功脫逃,這樣的司法公平性在哪?
高院取消鍾文智電子監控正本竟慢5個月! 人都跑了還說10天內可抗告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違反證券交易法高買低賣等罪,3月12日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不過沒有電子監控的鍾文智棄保潛逃,引發社會譁然,台北地檢署13日發佈通緝。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立院質詢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為何當初高院裁定鍾文智不須電子監控沒有上網?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昨(3月28日)公布裁定內容,內容卻問題重重,引起法界震撼。首先,高院昨天公布的裁定竟為略式判決,且竟無當事人,其次,本案裁定結果為去年10月14日,但直到昨天,也就是今年3月28日才做出裁定正本,而且書記官註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可是鍾文智人都跑了,現在裁定才出爐,10天內可提出抗告的規定相對諷刺,相關謎團有待司法院和高等法院解答。高院對此回應表示,據了解,本件裁定為黃國昌要求司法院三天內上網,因此合議庭予以處理。至於本件合議庭考量的重點如下:實體部分,合議庭未曾參與本案審理,對案情ㄧ無所悉,只是代替最高法院處理相關強制處分(代管),而經手案件的最高法院完全不表示意見,檢察官也未提出被告可能棄保潛逃、偷渡出境之具體事證,在被告提出繼續科控有礙健康的情況下,合議庭綜合各種有利、不利事證,認加保2000萬元,輔以原保證金、限制出境出海、定時報到處分,即可達原羈押所欲達成目的,無延長科控必要,並無不當。程序部分,訴訟法就裁定格式並無明文,縱口頭諭知亦無不可,於審理單批示之略式裁定,自非法之所禁,且事實審法院就羈押及其替代處分以此略式裁定為之者,不乏其例並行之有年。合議庭當下未立即為正式書面裁定,亦無不合之處。鍾文智在2010至2011年間,以相對成交、高買低賣等手法操控TDR價格,炒作歐聖TDR獲利9269萬餘元,炒作揚子江TDR賺進1億9864萬餘元;又炒作超級、明輝、特藝等3檔TDR,分別獲利9591萬餘元、67萬餘元、1億3648萬餘元,另犯隱匿犯罪所得的2件洗錢罪。合計鍾文智7罪的定讞總刑期為30年5月,將由高等法院另訂執行刑。有期徒刑合併執行上限為30年。鍾文智取消電子監控的裁定疑點重重。(圖/翻攝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