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報告
」 DNA 大陸 都更 管委會 離婚
2天打1次牛奶針!珠寶設計師砸582萬注射485次身亡 逆轉起訴醫師
台北一名珠寶設計師因睡眠障礙,砸下582萬元接受薇娜時尚美學診所劉姓醫師的舒眠治療,在1023天內施打「牛奶針」485次,幾乎2天就打1次導致藥物成癮,她中止療程後8個月,去另一家診所做除疤雷射手術時,為進入舒眠麻醉狀態再度注射牛奶針,結果昏迷身亡,家屬對兩位醫師提告,結果最後做除疤手術的醫師不起訴,長期為被害人舒眠治療的劉姓醫師,原本兩度不起訴,高檢署都發回重查,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以過失致死罪起訴。丙泊酚(Propofol)製劑因為乳白色外觀有「牛奶針」的暱稱,可用於醫療麻醉,屬管制藥品,去年「車模界林志玲」蔡姓女模即因失眠困擾,接受名醫吳紹琥的舒眠電波療程後昏迷19天拔管離世。檢方調查,薇娜時尚美學診所的劉姓醫師明知丙泊酚是第4級管制藥品,不應不當使用導致病患成癮,為了賺取高額報酬違反醫療規則、也沒善盡注意義務,在2018年3月15日到2021年1月22日期間為求診的珠寶設計師高頻率注射含有丙泊酚成分的「飛可復1%注射液」共485次,造成患者身心依賴成癮後,再繼續施打。2021年9月2日,珠寶設計師前往新莊某診所,接受辛姓醫師注射丙泊酚藥物,在舒眠麻醉的狀態下除疤雷射,但出現血氧降低、心跳緩慢等症狀,經CPR搶救後送醫,於同年9月30日宣告不治,解剖研判可能因為舒眠麻醉師用丙泊酚,引發缺氧缺血性腦病變和長時間住院治療後,腦水腫併發肺炎、菌血症而死亡。死者的先生、兒子告薇娜診所劉姓醫師涉嫌過失致死,北檢第一次偵查不起訴,高檢署發回,北檢二度偵辦仍不起訴,不過家屬再議成功,地檢署第三度調查,承辦檢察官依發回意旨、解剖結果以及醫學鑑定報告,逆轉起訴劉姓醫師,認定他與被害人的死亡結果具有「相當因果關係」。珠寶設計師的母親另提民事損害賠償,一審判賠632萬元,二審改判200萬元,2024年年底三審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賠償200萬。
名醫陷醫糾2/爭議不斷!劉偉民遭判刑 曾發文「鮑魚罐頭隨時可入口」
前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知名婦產科醫師劉偉民,爭議不斷,不僅遭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其2015年執行達文西手術時有疏失,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陸續有民眾指出,給劉偉民看病時,疑似遇到人為疏失,在進行右側卵巢摘除手術時,卻因左側腸穿孔引發嚴重腹膜炎,而其身為婦產科醫師,多次發出充滿性暗示貼文,一度遭到炎上。面對相關爭議,劉偉民仍繼續保有自己風格,竟在臉書上發文表示,病患於手術前致贈其「很漂亮的鮑魚罐頭」,手術後又送了飽滿的烏魚子,「無限的遐想,她說隨時可以入口…」,幾日後才再發文表示,「最後一次Po病人送的食品小禮物囉…自從Po了鮑魚罐頭、烏魚子今天又收到魚子醬…以往吃香腸我就很幸福了…」。2015年劉偉民為卵巢癌復發的何姓女子進行達文西手術,卻被醫審會認為以何女復發情形來看,明顯已超出達文西手術可處理之範圍。(圖/翻攝自劉偉民臉書)根據判決書指出,現年70多歲的劉偉民於2012年以達文西手術處理病患卵巢癌復發腫瘤,病患術後病情卻持續惡化,癌細胞擴散至腹腔、肝臟與骨骼等處,最終在2016年5月不幸病逝。而該名何姓女子於2012年11月間前往就診,被劉偉民確診左側卵巢癌,於同年隔月進行達文西手術,但其2015年7月回診卻發現復發,於同年8月再度執行第二次達文西手術,最終仍不幸在2016年5月病逝,讓家屬憤而提告。案經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劉偉民否認有醫療疏失,「沒有亂搞一通」,強調是根據美國梅約醫院知名婦癌教授所發表之論文,其內容指出可以達文西手術治療卵巢癌,強調自己沒有對不起被害人,也沒有對不起被害人家屬,自己還因此受到「這種不能說的委屈,我心裡很難過」。然而根據3次醫審會的鑑定結果卻指出,前2次之結果認為以何姓女子復發後的狀況來看,明顯已超出達文西手術可處理之範圍,第3次結果的鑑定意見認為「不能排除有因果關係」,但對照多家醫院回函卻指出達文西手術可用在婦癌上,因此劉偉民辯護人主張,病患死亡與選擇手術類別之因果關係,仍有待釐清。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何姓女子在接受第2次手術後,體內卻仍殘留腫瘤,體積大於1公分,對化學治療反應不佳,於術後不到1年時間即因卵巢癌轉移復發死亡。根據醫審會鑑定報告指出,若將腹腔腫瘤完全清除,3年存活率高達50%,而體內若有1公分以上腫瘤未清除,3年存活率不到20%,因此認定劉偉民身為資深專業醫師,應熟知達文西手術適用範圍,卻未盡醫療上必要注意義務,針對已擴散的復發性卵巢癌,應採傳統剖腹手術切除,最大程度清除復發腫瘤,以此提高病人存活率,但劉男卻以不合醫療常規之達文西手術治療,顯已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此過失與何女死亡結果有相當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劉偉民有期徒刑1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劉偉民過去爭議不斷,除遭過失死罪判刑外,去年2月也因貼出性暗示貼文,指出「我的食指比一般男人那裡短很多耶」遭到炎上。(圖/翻攝自劉偉民臉書)而其也非第一次引發爭議,2025年2月,劉偉民發文指出,一位面貌姣好的輕熟女因子宮內膜異位前往就診,在內診碰觸到陰道深處沾黏部位便發出「嬌痛聲」,劉偉民當即詢問對方「發生性行為時會痛嗎」,對方則回答,「不會耶,可能他們都太短」,劉偉民調侃回應,「奇怪,我的食指比一般男人那裡短很多耶」,瞬間引發網友批評,認為劉偉民的言行已構成性騷擾。對於失言風波,劉偉民則強調自己沒有性騷擾意圖,只是在內診時因病患反應疼痛,才會詢問病患在性行為時是否也會疼痛,「不會,可能他們都太短」等回應也是病患回應,讓他認為病患在開玩笑,才會有後續回應,但發文用字太直接,引發外界不適,強調若患者真的感到不舒服,也可對他提告。事後,劉偉民更分享自己家庭群組內兒子所貼的話,「當碰到心煩的瑣事,養成習慣去想『這狀況有什麼正面意義』、『看來世界要教我一件事,我得聽清楚學起來』」,讓他感慨發文表示,「當然不必為hater的話與懲罰自己,永遠會對人性抱著正向的看法。」。
批法務部藉「受刑能力」走向實質廢死 吳宗憲:誰來守護人民安全?
「當殺人犯不再害怕死刑,誰來守護我們的安全?」,國民黨立委、宜蘭縣長參選人吳宗憲表示,8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監獄行刑法》修正案,重點是規範死刑犯定讞後、等待執行槍決期間,不能用這段收容天數來折抵未來刑期。這件事本身沒什麼爭議。真正的問題是,憲法法庭前年的憲判8號判決,替死刑犯開了一道後門—判決定讞後,被認定「精神障礙、欠缺受刑能力」,國家就不能執行死刑,這麼重要的一件事,法務部送來的修法草案裡,竟然隻字未提。吳宗憲解釋,什麼是受刑能力?簡單講:一個殺人犯,就算死刑三審定讞,只要一張精神鑑定報告,國家就可能不能執行死刑。三審法官反覆審理才確定的判決,竟然可以被一紙鑑定報告推翻。這公平嗎?被害家屬和社會等到的正義,難道因為一份事後的診斷書而落空?吳宗憲提到,去年(114年)死刑犯黃麟凱被槍決時,法務部在記者會上表示,已經「排除」黃姓受刑人屬於心神喪失、精神障礙,才簽准執行。自己提出書面質詢,要求法務部說清楚:這個「排除」,到底怎麼排除的?有沒有精神科醫師、司法精神鑑定人,實際對死囚做過專業評估?死刑審議小組的審查程序究竟為何?外界不得而知。吳宗憲表示,前端教育崩盤、中端社安失能、後端司法放水,國家的法治防線,正在節節敗退。 最前端的教育,因師資嚴重不足、量能萎縮而搖搖欲墜,失去了從小導正是非的機會;前端失守,壓力湧向中端,社安網一線社工與醫護被榨到見底,該追蹤的個案追不完,悲劇因而步步滋生。吳宗憲說,兇殺案歷經檢警千辛萬苦蒐證起訴、走到司法程序最末端的「死刑定讞」,是告訴社會「殺人是有代價的」最後一道安全底線。結果法務部在這最後一關,卻配合憲判8放任「受刑能力」持續存在,讓死刑失去該有的威嚇力。難道惡徒在法庭上假裝有教化可能性還不夠,定讞後還能靠一紙診斷書逃避制裁? 吳宗憲表示,自己已提出書面質詢,要求法務部把死刑執行審查程序說清楚:公開「死刑執行審議小組」的成員組成、開會紀錄,及黃麟凱案中「排除精神障礙」的具體評估過程 ;「受刑能力」「精神障礙」判斷標準為何?法務部憑什麼靠一紙部內作業規範,就決定「要不要執行死刑」。吳宗憲強調,法務部不能再拿行政內規當擋箭牌,配合憲判8號,表面上保留死刑、實務上卻透過「受刑能力」,走向實質廢死。這種兩面手法,既傷害被害人家屬的信任,也掏空國家對生命權的最後一道防線。生命權的剝奪與捍衛,法務部欠被害家屬、欠一線警察、欠全台社會,一個清楚而負責的制度答案。
離譜監獄管理員!持假釋分數逼受刑人口交 藍白拖晃動畫面成鐵證
高雄監獄驚傳離譜管理員強逼受刑人口交!高雄監獄一名葉姓管理員,利用其掌管受刑人假釋之分數權勢,將受刑人帶往庫房監視器照不到的死角,強逼受刑人口交,甚至持美工刀自殘威脅,讓受刑人身心崩潰,利用空檔故意交腳踝伸出,讓監視器拍到,直接成為鐵證。高雄地院審理後,依2個權勢性交罪,判處葉姓管理員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判決書指出,高雄監獄戒護科管理員葉建青,負責對該工場受刑人有戒護、管理受刑人表現、檢閱受刑人通信、提供受刑人提報假釋時之意見等權限,卻涉嫌利用權勢,利用庫房監視器的死角,2度強逼受刑人口交。2023年12月,葉男將受刑人叫入庫房,利用監視器死角脫下褲子強逼對方口交,讓受刑人因擔心假釋分數掌握在其手上而不敢拒絕,只敢在過程中故意將腳跟放出來一點,進入到監視器的拍攝範圍內,讓監視器拍到腳和拖鞋上下晃動的畫面,「看能不能被發現」。葉男得逞後也再度食髓知味,要求受刑人二度口交,甚至拿出美工刀抵住自己的手腕,意圖自殘表示,「我割下去你會不會害怕」等語,並向受刑人勸說,「男生跟男生之間很正常」、「他是多元社會」、「觀念不改跟不上社會」等語,讓受刑人擔心會被說「傷害主管」,再度對其侵害得逞。2度的遭遇也讓受刑人身心重創,不僅出現明顯情緒低落、不願跟人交談,也被設有發現其瘋狂刷牙,體重爆瘦等情況,最後因其無法忍受,向其他主管痛哭揭發,才讓整起事件曝光。高雄地院審理時,葉男否認犯行,強調自己長時間待在庫房只是在休息,以方便遭遇戒護事故時,可以快速出來處理,且庫房門無法上鎖,風吹就敞開,怎麼可能冒如此大風險強迫受刑人口交,至於其出現情緒不穩等情形,惟因管理嚴厲而導致等。不過法官審理後,綜合受刑人之精神鑑定報告,與其他證人證詞,發現葉男也曾對其他受刑人有觸摸下體等性騷擾情形,不採信葉男之證詞,認為其為滿足個人私慾,無視他人性自主權,犯後毫無悔意,依2個權勢性交罪各判其有期徒刑3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52歲「汶汶阿北」遭起底曾跟蹤夏語心回家 網批「是私生飯」:並非砲哥
中信兄弟啦啦隊「Passion Sisters」成員汶汶(王敬汶)20日參加私人棚拍活動時,遭52歲許姓男攝影師持刀刺頸,所幸送醫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事件曝光後,犯人也遭起底是狂粉「汶汶阿北」,更被發現他過去就有多次極端行為,如順手牽羊、跟蹤藝人夏語心回家等。據悉,有網友於Threads發文爆料,「汶汶阿北」9年前就是「拍拍團」外拍愛好者的一員,大約是在2021年起開始喜歡汶汶,並非棒球或啦啦隊的球迷,而不少熱愛攝影的人都很愛惜羽毛,但「汶汶阿北」根本連「攝影師」或「砲哥」都稱不上,更是令人厭惡的「私生飯」,甚至曾尾隨藝人夏語心回家。也有人說,「汶汶阿北」過去喜歡文青型女藝人,曾出現在主播房業涵的活動上,並現身演員謝翔雅、梁以辰等人的公開活動中。「汶汶阿北」會以壓迫性的方式接近女性,也經常出現在各類文藝、戲劇場合,包括金馬影展及成人展等。另外,還有人透過判決書發現,「汶汶阿北」有過26次竊盜前科,並自認有精神相關疾病,其家屬也在庭上出示過精神鑑定報告書、診斷證明書等。針對此次事件,全案將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男遭綁架斷右腿領900萬保險金 1關鍵被警拆穿自導自演!下場慘了
巴西一名男子高梅茲(Vanderley dos Santos Gomes)任職於巴伊亞雷孔卡武聯邦大學,擔任行政助理,但他不滿自身薪水低微,竟萌生歪念,精心策劃一場苦肉計,將自己右腳截肢,再向警方謊稱遭到黑幫暴力綁架、被綁匪砍斷右腳,企圖藉此詐領高達220萬英鎊(約新台幣913萬元)的巨額保險理賠。然而,其拙劣的謊言及太過精準的傷口馬上被警方與法醫識破,日前法院已依法對高梅茲判刑。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太陽報》報導,法庭文件顯示,高梅茲於2019年6月至7月期間,密集向4家不同的保險公司投保了高額傷殘險,依合約內容,若他不幸陷入永久殘疾,最高可獲得20萬英鎊(約新台幣830萬元)的理賠。未料高梅茲才投保幾週後,同年8月他就向警方報案,聲稱自己在巴西東南部的一處村莊遭遇黑手黨綁架洗劫,且右腳當場被歹徒用開山刀殘忍砍斷。警方隨後在公路旁發現了高梅茲,並在不遠處發現他自稱被盜財物的背包,裡面有他被砍斷的右腳,並立刻將高梅茲送醫救治;但在入院僅僅幾日內,高梅茲迅速向各大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高梅茲因為這起「意外」,瞬間獲得如此高額的賠償金,加上極短的投保時間以及過於巧合的遇襲時機,立刻引起了警方與保險公司的強烈懷疑。儘管高梅茲在庭審中全盤否認犯罪,其辯護律師也堅稱警方缺乏直接證據,但法醫的鑑定報告竟成為揭穿高梅茲計畫的關鍵。法醫指出,高梅茲右腳的傷口平整且切面極為精準,根本不可能是黑幫分子用開山刀粗暴砍殺所致,反而呈現出高度專業的醫療手術痕跡,證實高梅茲的右腳不是因為黑幫攻擊,完全是一場自導自演的詐保騙局。承辦此案的法務人員坦言,這是他們職業生涯中見過最詭異的詐保手段。最終高梅茲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隨後獲准減刑為720小時的社區勞動服務,並科以1113英鎊(約新台幣4萬6千元)罰金。即便高梅茲多次提出上訴,但都遭到法院駁回後,他也在今年5月正式開始服刑,為自己的貪婪付出代價。
法務部引進全球首例CT彩像! 部長鄭銘謙:讓往生者得到尊重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今(9)日舉行法醫影像中心電腦斷層掃描捐贈啟動儀式,法務部長鄭銘謙、臺大法醫研究所所長翁德怡等人與會,本次儀式標誌著社會善心團體捐贈之高階電腦斷層設備(CT)與「智慧影像資訊AI系統」正式投入司法實務界運用,未來往生者遺體或可不需進行解剖,即能找出遺體真實死因,使「柔性司法、人道關懷」理念得以實踐。鄭銘謙部長指出,此次硬體升級亮點在於透過3D數位重建技術及智慧影像資訊AI系統導入,以提供更具立體感與直覺化的影像分析功能,協助專業判讀並出具報告。他也提到國人有「保留全屍」的觀念,認為破壞遺體為一大禁忌,因此運用此技術即能同時守護真相和對往生者的尊嚴。截至今年上半年,此項技術已應用在1568具遺體,其中高達977件不需解剖即可保留完整遺體給家屬,使往生者能夠得到尊重,這也是台灣法醫鑑定邁入精準與人道兼具的里程碑。此外,翁德怡所長提到,去年發生在北捷的無差別殺人事件即有使用到此項技術,傳統上此類案件皆需經過法醫解剖做出鑑定報告,但現在只要使用此高階電腦斷層設備和智慧影像系統,即可產生司法實務上需要的資料,也能盡快將遺體歸還給家屬。另有案例是原通報死因為敗血性休克的案件,然而使用此技術後竟發現,逝者有多處骨折,其實際死因實為家人毆打所致。前述案例顯現出司法在追求真相的同時,也能落實對逝者的尊嚴及家屬情感關懷。最高檢察署代理檢察總長徐錫祥、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長侯寬仁和西門子醫療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邱禎祥也在會中感謝不願具名的捐贈者,並強調將持續精進鑑定品質,運用科技還原案件真相,守護公平正義。
12年父愛換來DNA真相!男盡心照顧身障兒竟非親生 他心碎提告
中國大陸山東省棗莊市一樁親子撫養糾紛近日引發社會關注。一名男子與同居女友育有一子,12年來不僅獨自承擔撫養責任,還持續為罹患智能障礙的孩子進行復健治療。然而,一紙親子鑑定報告卻揭露殘酷真相,證實孩子並非其親生骨肉。男子憤而提告,要求返還多年撫養及醫療支出並求償精神損害。法院審理後認定女方存在明顯過錯,判決須賠償男子共16萬元人民幣,並由女方負責撫養孩子。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審判決書,劉姓男子與劉姓女子未辦理結婚登記,但曾有同居關係。2013年2月,劉女產下一名男嬰小劉。由於早產,小劉出生後即被診斷罹患「新生兒缺血缺氧性腦病」,住院治療15天;不久後又因敗血症及病理性黃疸再次住院。判決指出,小劉出生約8個月後,劉女便將孩子送到劉男家中照顧,此後未曾支付撫養費。多年來,小劉一直由劉男及其家人照料。後來因祖父生病,孩子改由姑姑接手照顧至今,目前就讀國小五年級。然而,2025年事情出現重大轉折。劉女委託鑑定機構進行DNA親子鑑定,結果顯示,在排除近親、遺傳疾病及其他特殊因素後,確認劉男並非小劉的生物學父親。法院調查發現,小劉於2019年被診斷為自閉症譜系障礙合併智能發展遲緩,同年被評定為智力二級殘疾。自2021年起,家屬持續陪同接受心理治療、行為矯正及復健課程,期間花費大量醫療與照護費用。劉男得知真相後,認為自己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撫養非親生子長達12年,期間投入大量時間、金錢及情感,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由劉女接回撫養,並返還撫養費、醫療費及精神損害賠償共25萬餘元。法院審理後認為,劉男既非孩子生父,依法不負有法定撫養義務,卻長期代替親生父母履行照顧責任;而劉女將孩子交由劉男撫養後,未盡扶養義務,也未支付任何費用,行為具有明顯過錯,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考量孩子已由劉男一家照顧12年,且劉女另有子女需扶養、收入不固定等因素,法院酌情判定返還撫養費10萬元人民幣。另就孩子出生住院及後續復健等必要醫療支出,判決劉女返還4萬元。此外,法院指出,劉男及家人多年來投入大量心力照顧患有身心障礙的孩子,所承受的壓力與付出遠超一般家庭。得知孩子並非親生後,對其人格尊嚴及心理造成重大打擊,因此認定精神損害成立,酌定賠償精神慰撫金2萬元。最終法院判決,小劉改由生母劉女撫養,並須支付劉男撫養費10萬元、醫療費4萬元及精神損害賠償2萬元,合計16萬元人民幣。
黃子佼涉肇逃穿「戰袍」出庭 自曝「離婚、無業、0收入」
藝人黃子佼因購買兒少性影像,遭判1年6月、緩刑4年定讞,而他又涉及肇逃遭起訴,新北地院於22日開庭,黃子佼在庭上並稱自己目前離婚、無業且毫無收入,而他否認肇逃,稱自己並未碰撞到被害人車輛。2025年8月24日上午7時許,黃子佼駕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46巷口,為禮讓從巷子騎出來的機車而剎車,騎在黃汽車旁的60歲林姓騎士則閃避不及,在未碰撞到黃子佼車輛的情況下倒地,導致林女臉部、右前臂、左手肘及右膝多處擦傷。而黃子佼並未停下查看便駕車離去,林女提告黃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罪,過失傷害部分在偵查期間撤告,檢方認為黃明知林女人車倒地,卻未停下報警或採必要救護措施,日前依肇事逃逸起訴黃子佼。黃子佼首次出庭時不認罪,新北地院22日二度開庭,黃著深藍色襯衫、格紋長褲的招牌戰袍現身,法官當庭勘驗案發現場行車紀錄和監視影像以釐清案發經過。黃子佼則否認肇事,律師蕭棋云辯稱,黃當時是順車道前進,沒有碰撞到林女機車,而從畫面中能看到,黃是為閃避前方黃男騎乘的機車而煞停,林女因驚嚇而摔倒,且從黃賓士車維修和保養紀錄能證明沒有碰撞和凹陷,蕭則另聲請2車殘留對方車漆的鑑定報告,而檢方聲請傳喚林女和黃姓騎士,蕭對傳林沒意見,但認為黃未目睹案發經過,沒有傳喚必要。而在準備程序終結前,法官為就量刑參考而詢問黃家庭和經濟狀況,黃承認自己「專科畢業,離婚、無業、0收入,要照顧未成年子女及父母」,法官最後諭知擇期再開庭審理。
高雄80歲虔誠嬤閃車遭大貨車輾斃 家屬淚控:政府也防不了
高雄市大寮區16日下午發生一起令人心痛的死亡車禍,ㄅ名80歲鄭姓婦人騎機車返家途中,疑似因閃避路邊違規停放車輛,與同向行駛的大貨車發生擦撞,當場遭車輪輾過慘死,消息曝光後震驚地方,也再次掀起民眾對「違停亂象」與大型車交通安全的討論。根據警方調查,事故發生於16日下午2時45分左右,當時33歲葉姓男子駕駛大貨車,沿大寮區鳳林二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80歲鄭姓婦人則騎乘機車行駛在同方向車道,路旁竟有轎車違規停放於車道邊,鄭婦疑似為了閃避違停車輛,不慎與大貨車發生碰撞,隨即失控倒地,慘遭後方車輪輾過,當場頭部重創身亡,現場畫面令人不忍直視。警方事後將大貨車駕駛葉男,以及涉嫌違規停車的62歲張姓男子,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詳細肇事責任仍有待進一步釐清,檢警17日上午也在殯儀館進行相驗,死者家屬悲痛到場,鄭婦女兒更忍不住落淚控訴,母親是一名虔誠佛教徒,30多年來長期在寺廟擔任義工,當天也是剛結束寺廟服務準備返家,沒想到竟在回家路上遇死劫。死者女兒哽咽表示,媽媽一輩子熱心助人、誠心服務佛祖,卻因他人違停而失去生命,讓家屬完全無法接受。她無奈感嘆:「即使政府交通規劃做得再好,還是防不了違停、違規的人。」短短一句話,道盡許多用路人的無力感。此外,家屬透露,大貨車駕駛事發後已主動向家屬道歉,並前往靈堂上香致意,但涉嫌違停的張姓男子至今未向家屬表達歉意,讓家屬心寒不已。後續將等待車禍鑑定報告出爐,再與相關責任人討論賠償問題。
網咖產子掐死親兒!冷血伴屍16小時 台中狠母判11年6月
台中24歲潘姓女子3年前在網咖包廂產下一名男嬰,卻以掐頸、悶口鼻方式致其死亡,還將遺體裝袋藏包廂長達16小時才報案。全案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庭轉軌由一般程序審理,今日宣判,合議庭法官認定潘女犯「成年人對兒童殺人罪」,判處11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未婚的潘女於2023年1月入住台中中區一處網咖包廂待產,當晚腹痛難耐,緊急聯絡幸姓女友人協助。未料幸女趕抵時,潘已自行產子,現場滿是血跡與羊水,且男嬰已無呼吸心跳,甚至目擊潘仍以手掐住嬰兒頸部,當場嚇壞並出手制止。檢警調查,男嬰死亡後,潘女一度慌亂,隨後要求友人購買止痛藥、濕紙巾、免洗褲與黑色垃圾袋,將嬰兒遺體及胎盤裝袋塞入背包,放置包廂角落。幸女離開後良心不安,隔天下午報警揭發此案。警方到場時,潘僅淡淡表示「小孩已經走了」,並指示遺體在背包內。法醫解剖發現,男嬰頸部有出血點,研判曾遭掐頸及悶口鼻致死。檢方另查出潘手機中曾搜尋「偷偷生產」、「福馬林」等關鍵字,認定具事前準備跡象。檢方原依「生母殺嬰罪」偵辦,但認定潘並無不得已情狀,且明知行為將致嬰兒死亡,改依殺人罪起訴;案件一度由國民法庭審理,後因案情複雜轉為一般程序,歷經法官更替與醫療鑑定爭議,審理逾3年。法院審酌證人證詞、鑑定報告及相關證據,認定潘女故意施以致命行為,最終依成年人對兒童犯殺人罪判刑11年6月,可上訴。
吊車煞車失靈暴衝!台中路口7車連撞 3人受傷驚魂瞬間曝光
台中市西屯區環中路二段與青海路二段口,25日下午4時許發生驚險車禍,一輛大型吊車疑似煞車失靈,失控衝撞前方停等紅燈車陣,短時間內連撞6車,釀成7車連環事故,造成3名駕駛受傷送醫,所幸皆無生命危險,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鑑定釐清。事發當時,吊車自後方高速逼近,龐大車身挾帶強大動能,一路推撞前方車輛,現場接連傳出巨大撞擊聲響。首當其衝的白色轎車被夾在車陣中間,車頭嚴重毀損,幾乎變形;另一輛銀色轎車則被撞偏車道,車尾明顯受創,畫面怵目驚心。猛烈撞擊不僅波及車輛,連路旁設施也難逃衝擊,一棵行道樹被連根撞斷,枝葉散落一地,附近燈桿也被撞歪傾斜,現場遍布碎裂零件與殘枝,宛如災後場景,讓目擊民眾直呼「太誇張」。警方調查,38歲馬姓吊車駕駛當時行駛於慢車道,供稱突遇煞車失效,當下狂按喇叭警示,同時試圖將車輛往右偏移減速,甚至嘗試從車縫中閃避,但因距離過近仍失控追撞前方車隊,最終釀成事故。意外發生後,周邊工廠員工聞聲趕來協助清理現場,合力移開倒塌樹幹,警方與救護人員也迅速到場處置,將3名傷者送醫治療,分別出現擦挫傷及頭頸部不適等情形,其他車主則在現場查看受損車輛,餘悸猶存。警方初步研判,事故與吊車煞車系統異常有關,但是否涉及車輛保養不當或其他人為因素,仍有待後續鑑定報告進一步釐清。
印度遊樂設施「空中解體」驚悚畫面曝 害14名孩童慘摔送醫
印度中央邦賈布瓦鎮(Jhabua)週一(19日)發生一起駭人事故,當地慶典一座名為「龍之鞦韆」(Dragon Swing)的大型動力鞦韆在運轉中突然斷裂墜落,導致設施上14名未成年者受傷送醫。傷者包含13名青少女及1名青少年,皆為當地卓越學校(School of Excellence)的學生,目前全被送往賈布瓦地區醫院接受治療。綜合外媒報導,據賈布瓦地方首長內哈米納(Neha Meena)證實,這起事故發生於鄰近該校的「馬哈拉傑嘉年華」(Maharaj No Melo)市集。有目擊者指出,當時這座搭載多名學童的「龍之鞦韆」正處於高速俯衝狀態,卻在下降過程中發生結構斷裂,整座設施瞬間崩塌墜地。現場民眾隨即展開救援,合力將受困在殘骸中的孩童拉出,並配合隨後趕抵的政府人員將傷者送醫。趕抵救援的醫療團隊表示,傷者共有14人,多為骨折與嚴重挫傷,其中2名女學生傷勢較為嚴重,目前正由醫療人員密切觀察中,若病情惡化將不排除轉入加護病房(ICU)。意外發生後,當地政府已組成專案小組前往事故現場調查,初步研判可能為機械結構失效。內哈米納強調,調查將針對該遊樂設施的營運許可及安全維護進行全面清查,若涉及人為疏忽或違規操作,必將對相關責任人採取嚴厲法律行動。這起事故讓本該充滿歡樂的市集瞬間淪為夢魘,隨著事故當下的驚悚畫面在社群媒體傳開,也引發大眾對臨時市集遊樂設備安全性的高度關注。目前嘉年華相關活動已暫停,等待進一步的安全鑑定報告出爐。
還沒都更就受害1/北市指標大案新隆社區28戶收紅單 住自己家被罰還限期搬家
堪稱北市基地最大、戶數最多、都更史上總銷逾500億元案量指標大案的中正區新隆社區,5年多前三圓建設取得該案實施者,迄今計畫內容還在審核、召開公聽會等階段中;未料,CTWANT接到住戶反映,竟多達28戶遭市府通知須於今(2026)年2月底前繳交罰金且須搬家,逼得民眾得去提訴願、打行政訴訟,向監察院陳情,捍衛自身財產與居住權。鄰近中正紀念堂、占地近4千坪的新隆社區,位於台北市愛國東路、寧波東街、金華街之間,共有550戶、分為12棟,每棟地上12層樓、地下1層,一樓店舖79間,知名美食「寧波排骨大王」就在其中。居民在十幾年前發現是海砂屋後,於2017年、2018年開始推動都更、向建設公司揮手招商,2020年7月選出三圓建設為實施者後,已取得約490戶區分所有權人、占全體私地主542戶(另有三個為政府公部門單位)之90.41%簽署「事業計畫同意書」,約10%的住戶未簽同意書。CTWANT調查,新隆社區經北市府審查確認鑑定海砂屋之後,已為北市府列管200多個海砂屋社區之一,在新隆社區的都更案還未真正進入拆除、重建之前,期間,陸陸續續有居民收到市府通知須遷離;住戶也依規定申請展延,豈料,民眾如今感到竟有「次數」「差別待遇」之疑受到不公平對等的不合理待遇。北市新隆社區居民向CTWANT記者反映,部分居民還正與建商確認都更權變比例,卻遭市府寄發裁罰紅單並限期不得使用住家。(圖/李蕙璇攝)新隆社區住戶告訴記者說,根據鄰居之間的交流,去年11月在整個550戶的社區中,僅約有28戶(包括店鋪)收到北市府的催繳函、罰款紅單,以未依公告停止使用期限停止使用,依規定可依三階段裁罰,第一階段裁罰1萬元,並限於收到文後次日起3個月內停止使用,等於是催逼住戶搬家、停止營業。住戶說,這28戶包括有簽署給三圓建設同意合建都更、未簽都更同意書屋主等,「現在新隆社區展開都更都還沒有通過審查確定之前,整個550戶住戶超過九成的民眾都還住著,如今市府說是依規定,急著催少數住戶搬家,很明顯不是擔心海砂屋居住的安危性,而這些規定不符民眾期待與需要,有明顯侵害民眾財產與居住權益。」據了解,從新隆社區今年一月公布繳交管理費的資料來看,整體共550戶中,扣除公部門財產等,有483戶續繳管理費,免繳45戶,未繳21戶;而記者實際走訪社區,多數一樓店鋪已停止營業,二樓以上住家部分,則仍有住戶居住;居民也反映部分屋主隔間做出租套房等,該社區除了原有老住戶之外,已有許多投資客、新住戶進駐。根據CTWANT調查,被列管海砂屋社區居民可以申請展延二次為限;而「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受此次數限制;且自列管公告日起已屆滿5年、且無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適用申請不予優先查處之規定。也就是說,明明新隆社區已超過85%住戶同意都更且已委託三圓建設向市府提出計畫審查,而「未同意都更」選擇權變者,還在與建商確認比例之前,竟不能同等繼續享有申請展延的無限次數,「難道北市府是欲藉此逼迫我們簽建商給的同意書嗎?民眾不能有自主決定權?」住戶說,這根本不是關乎海砂屋居住安全的議題呀。CTWANT採訪北市府,建管處回覆指出,該案裁罰係因已逾2年停止使用期限,且已不符「裁罰基準」有關出具安全鑑定報告辦理不予優先查處以2次為限之規定;同時亦不符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展延條件,故依規定裁罰並限期停止使用。建管處指出,依現行規定,海砂屋公告後應於2年內停用,但經技師鑑定安全可申請展延,原則以2次為限;若住戶已「同意參與都更」,則不受2次限制。此裁罰基準是考量同意都更者已進入重建程序,為促使建物所有權人加速整合,以儘速拆除高風險建物,避免潛在危險因子威脅市民生命安全,在保障公共安全與兼顧居住權益間取得平衡,該裁罰基準之相關規定尚屬必要的行政作為。
還沒都更就受害2/政府列管海砂屋逾五年可催人遷離 住戶:惡法早該修
「5年多前,覺得北市府提高容積率獎勵幫助海砂屋住戶推動都更,是美意,結果現在社區都還沒真正展開重建,卻因社區被列管逾5年,如今住在多年繳交房貸自買的房子,被罰款,還得被逼迫著遷離搬家,這個規定到底是在幫誰?幫建商?幫投資客?幫住戶?」新隆社區居民向CTWANT無奈地表達「還沒都更就成受害者」的心聲。除了北市府列管海砂屋的中正區新隆社區,推動都更5年多以來,在整體550中有28戶接到市府通知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意即遷離、搬家、店鋪停止營業),CTWANT記者近期也陸續披露大安區的大安社區、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僅是在推動都更最初期準備申請海砂屋鑑定,即引發社區居民情感分裂、管委會、住戶之間的官司訴訟等,「安居樂業」這詞反讓很多人既期待又怕失望。住戶跟記者說,現在看起來,挑動居民、建商、公部門等原本應同心合意推動的都市更新計畫,進展過程中,有太多的變數,恐怕不是許多規定、行政命令就可以符合當下真實情況環境的變化。依北市府建管處告訴CTWANT記者的資料顯示,在相關都更的配套與獎勵方面,經鑑定公告為「須拆除重建」之建築物,享有放寬容積獎勵30%、減免房屋稅捐及拆除補助費每戶新臺幣20萬元,但所有權人亦負有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之義務,逾期未履行將依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截至114年11月25日,累積列管中之海砂屋共228處。自93年起,進入都更程序者共計119案,其中目前審查中65案,已核定54案。「新北市就沒有用『海砂屋鑑定』來特別提出高容積獎勵,而是大家齊頭式平等都享有高容積率,如此看來,屋主、建商不用為了爭取獎勵搶著去做鑑定,住戶之間也可以有較多的時間,來討論到底是公辦(或自辦)都更、危老重建等哪個較適合自己社區,可以好好評選哪一家營造、建商適合我們。」多個社區居民告訴記者。北市新隆社區緊鄰中正紀念堂,基地約方塊、完整,占地約4千坪,量體大,推動都更迄今還在市府審查中。(圖/趙世勳攝)以中正區新隆社區之案來看,北市府即以違反《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可分三階段從1萬元加重罰款到2萬元、4萬元,並自罰款起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北市府在2019年7月22日將新隆社區公告應於2年內停止使用、3年內自行拆除,「我們知道市府承辦人員要依法、依規執行,可是為何只有我們28戶要被罰款?被逼迫搬家?整個社區有550戶耶,要搬是大家都要搬,要拆也是整個拆呀,這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記者進一步了解在《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中,建築物所有權人(屋主)於前揭公告載明之停止使用期限屆滿日起,屬自用住宅使用者,得提具專業技師或建築師現勘簽證之安全判定書或原鑑定機關(構)出具鑑定報告載明:「經判定全幢鑑定標的物無即刻性危險,尚可繼續使用_個月。」以及所有權人簽具之「經鑑定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自負安全責任切結書」至台北市都發局,申請次數2次為限。而該規定另有「備註一」為「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受此次數限制;「備註六第四款」則為自列管公告日起已屆滿5年、且無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適用申請不予優先查處之規定。CTWANT採訪北市府,針對記者詢問新隆社區雖被列管為海砂屋,但未有立即性居住安全性,被開罰的28戶中有「同意都更」與「未同意都更」者;因此對於市府引用裁罰基準的「備註」所稱,有給同意都更者無限期展延;無同意都更者不適用,居民認為是藉此逼迫居民簽同意書,違反民眾使用自身財產的權益,應需修法的這部分,市府回覆說「目前無修法規劃」;而有同意戶被裁罰是因為住戶做營業使用,不符規定。建管處回覆指出,該案裁罰係因已逾2年停止使用期限,且已不符「裁罰基準」有關出具安全鑑定報告辦理不予優先查處以2次為限之規定;同時亦不符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展延條件,故依規定裁罰並限期停止使用。建管處表示,依現行規定,海砂屋公告後應於2年內停用,但經技師鑑定安全可申請展延,原則以2次為限;若住戶已「同意參與都更」,則不受2次限制。此裁罰基準是考量同意都更者已進入重建程序,為促使建物所有權人加速整合,以儘速拆除高風險建物,避免潛在危險因子威脅市民生命安全,在保障公共安全與兼顧居住權益間取得平衡,該裁罰基準之相關規定尚屬必要的行政作為。
被黑了2/都更美意從「海砂屋」吵起 成了拆毀市民安居樂業一把刀
北市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向CTWANT反映,由於大安社區申請海砂屋鑑定涉及公共空間鑽孔取樣未取得區權會決議,建管處已退件不列入審查,而他們質疑遇類似情況卻未獲公部門同等待遇,正向法院提出告訴主張區權會議決議無效,等待法官審理。CTWANT調查,該類爭議案近期愈增,北市建管處已於2024年3月宣布,公共空間高氯離子(海砂)檢測鑽心取樣如有爭議,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者,不得列入海砂屋鑑定樣本。北市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告訴記者說,依據北市都發局2024年3月27日的公函指出,「執行共用部分鑽心取樣期間,受鑑定之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提出異議時,為避免爭議應立即停止鑽心取樣,已完成鑽心取樣者,不得列為後續製作鑑定報告文件之樣本數」。北市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發現,海砂屋鑑定採樣涉及公共空間疑慮,當場抗議並報警處理。(圖/讀者提供)住戶說,目前土木技師二度在該社區的檢測採樣涉及住戶抗議、爭議,依上述所稱公文解釋內容,應不得列入鑑定報告審查;加上很多取樣數集中在樓梯間,是否符合「氯離子鑽心手冊」規定之均勻原則,還需進一步確認;在此之前,市府承辦人員不能僅稱說「有來申請即收件」原則受理審查,而未加做好法律把關。再者,積極推動都更案過程中的社區管委會的立場與態度,從台北市新隆社區、大安社區等案例中,皆可看到涉及司法訴訟爭議等,健康新城C區之案也有類似情況。住戶在向法院提起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無效部分,發現未依規約與社區議事規則準則規定,於開會前十五日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也就是說,未透過正式提案、提前公告社區住戶有重大議案要討論,而逕向以臨時動議方式突襲表決通過,實質上無提案的文字內容加以說明。「更弔詭的是,日前竟然有人提案,沒有區權人資格(意即非屋主)、沒有設籍在社區者,只要有居住在社區的事實,包括租客,皆可擔任社區管委會委員、主委,條件放寬到太誇張了。」住戶無奈地說。根據CTWANT採訪熟稔房地產法規等的律師說,連他住家社區管委會的規約,也是開放「非區權人」都可以擔任管委會委員或主委,「原本很多人覺得社區事務繁雜讓有心去做的住戶去做,都可以;沒想到現在社區內部推動都更,一旦資訊被控制在部分人士,沒有完全公開透明化,衍生許多猜疑、分化與謠言,反而讓都更美意,成了拆毀市民安居樂業的一把刀。」CTWANT採訪北市府,建管處回覆表示,關於共用部分取樣之爭議,係針對鑽心取樣行為是否屬「重大修繕」,應依規定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並作成決議。先前「大安社區」案例因未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送委員會審查時處以不受理退件;惟「健康新城C區」案,其取樣事宜業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程序符合規定,故委員會依法繼續受理審查。建管處並指出,在配套與獎勵方面,經鑑定公告為「須拆除重建」之建築物,享有放寬容積獎勵30%、減免房屋稅捐及拆除補助費每戶新臺幣20萬元,但所有權人亦負有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之義務,逾期未履行將依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截至114年11月25日,累積列管中之海砂屋共228處。自93年起,進入都更程序者共計119案,其中目前審查中65案,已核定54案。
被黑了1/健康新城居民索閱海砂審查 北市府給「112行無文字」遮隱版
北市府大推都市更新,且提供海砂屋高容積獎勵誘因,促使許多屋主自發性或接到相關業者邀請逕向市府申請鑑定審查,繼CTWANT日前報導大安社區出現違法鑽孔公共區域情形,健康新城則有居民提出質疑,甚連出席審查會還疑被「請」出,索閱會議紀錄雖有給結論,四頁內容竟多達共64點、112行黑條的「遮隱版」,居民無奈自嘲說「被黑了」。北市民向CTWANT反映,向市府索閱自家的健康新城C區審查海砂屋的會議紀錄,拿到的竟是一條條黑黑的遮隱版。(圖/讀者提供)位於北市松山區延壽街、健康路一帶的健康新城社區,前身為婦聯眷村,於1992年改建為12層樓電梯大廈,共分A、B、C、D四區,各自獨立成立管理委員會;此次有住戶向CTWANT反映未遭到北市府公平合法合理待遇的為C區住戶,該區共六棟達235戶。CTWANT調查,起因係在2022年間有住戶提到地下室停車場有漏水、磁磚脫落,即提出海砂屋檢測,很快地即推薦某建商進駐,還在社區管理委會成立都更小組,迄今演變到住戶擔憂有黑道介入,開會時遭恐嚇不敢發言,人心惶惶。甚至還流傳有地下組織,分化社區居民凝聚力與向心力,最後則是讓民眾為了護衛家園,開始去看懂都更條例、學習開會議事規則程等,向北市府與法院爭取合法權益。住戶告訴記者說,社區興建至今33年,居住環境生活機能佳,屋況尚佳,看實價登錄賣價約在每坪80多萬元,但不知為何,卻開始有人推都更議題,雖然讓旁邊老舊公寓住宅鄰居羨慕,但其實很多人一方面覺得居住安寧舒適,一方面應該有許多時間,可以慎選未來都更改建合作的建商,資訊愈加公開透明化,避免讓少數人決定社區的未來。二年多前,就有住戶在2023年12月申請「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檢測,大家在不知情、突然看到社區貼出通知紅單,才知道有人要做海砂屋檢測,在公共區域的樓梯間鑽孔。「可是我們很多人不同意做檢測,先是報警處理,然後上網查資料,看到大安社區也遇到類似情況,才知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重要性。」住戶因此主張,該項檢測未經區權人會議決定,同時也向北市都發局陳情,應停止該案審查。住戶說,可是接下來有住戶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突襲」提出臨時動議,提議說可以承認之前海砂檢測的合法性,由於遭有心人士拿到許多住戶委託書而現場表決半數通過。「現在已經有住戶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出告訴,該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無效,並通知北市都發局」住戶告訴CTWANT記者說,可是北市府僅回覆說在法院未判決之前,仍繼續審查,「為何有爭議性的案件,市府不先停止?這明明是浪費納稅人的錢,審查委員到頭來白做工。」甚且,「既然北市府還要繼續審查健康新城C區的海砂屋檢測鑑定,住戶就去現場出席審查會,並提出質疑的地方」住戶說,2024年4月起,「我們開始第一次出席會議,會後拿到完整的審查會議內容;第二次出席之後,收到的竟是一條條被遮住文字的『被黑了』的版本,僅給我們看到146字的結論內容。」住戶說,2025年3月第三次出席審查會時,我們直接拿出北市府給的「被黑了」版本的會議紀錄,當場秀出給委員們了解,很多人看了嚇一跳議論紛紛,「主持會議的官員則吱吱唔唔地說,遮住的是技術性討論用語……」住戶回嗆說「我們是技術人員出身,看得懂專業名詞……看不懂也會搞懂……。」自此,「原本我們可以全程參與審查會,這次之後,北市府人員就讓我們先發言提出疑惑、質疑等相關主張之後,美其名『請』我們離席,其實感覺是被趕出去的。」住戶說。住戶不滿又無奈地說,北市府審查健康新城C區的就改成「閉門會議」,包括去年7月的審查會也是在住戶表達意見之後就必須離開,「可是,我們親眼看到別案的區權人參加整個會議呀,為何市府有差別待遇?嚴重影響市民的權益。」CTWANT採訪北市府,建管處回覆表示,原考量個人資料保護及確保專業審查之中立性,為保全審查過程不受外界干涉以達公平客觀之專業認定,故原提供版本僅揭露結論並遮蔽個人專業意見部分。惟經本處重新檢討後,因鑑定審查結果涉及所有權人之重大財產權益,故自該次以後,對於所有權人申請閱覽「以前完整之會議紀錄資料」,本處審酌除個資部分,其餘內容皆配合提供完整內容。建管處並強調,委員會對於所有審議案均採一致性標準,並非針對個案特殊處理。依據本會109年第10902次審查會議紀錄所定之「通案性審查原則」,並參照「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鑑定報告文件審查及爭議處理委員會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因本委員會性質係針對鑑定報告文件內容進行專業審查,故所有權人應依委員會決議之程序進行陳述,並於陳述意見程序完結後即行離場。此項通案原則自109年起即已確立執行原則,以確保審查過程之客觀與專業判斷不受外界干涉。關於共用部分取樣之爭議,係針對鑽心取樣行為是否屬「重大修繕」,應依規定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並作成決議。先前「大安社區」案例因未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送委員會審查時處以不受理退件;惟「健康新城C區」案,其取樣事宜業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程序符合規定,故委員會依法繼續受理審查。
高雄77歲老婦「誤踩油門」撞死補教師 10萬元交保
高雄市三民區18日上午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名77歲潘姓婦人開車行經建國三路時疑似操作失當,車輛突然失控逆向衝入對向車道,撞上雙載機車的母子兩人。這起車禍造成53歲丁姓婦人傷重不治,後座的20歲兒子則受傷送醫。潘婦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高雄地檢署,經檢察官複訊後,諭令10萬元交保。根據警方調查,這起事故發生於上午9時44分,潘姓婦人當時自屏東潮州出發,載友人前往高雄三鳳中街採買食材。抵達建國三路時,潘婦準備路邊停車,但疑因緊張誤踩油門,導致車輛加速暴衝,不僅迎面撞上對向車道上的騎士母子,還推撞到路旁另一輛轎車,致使母子兩人夾在兩車之間。傷者緊急送醫後,丁姓婦人經搶救仍不治。據了解,她是當地一名補習班老師,事發時正要載兒子上學,卻意外遭逢死劫,讓一家三口原本平靜的生活瞬間破碎。其子傷勢穩定,仍在接受治療。警方指出,潘婦酒測值為零,初步判定事故主因為駕駛未依規定進入來車道。案發後,潘婦向警方供稱,當時因後方有貨車卸貨,自己慌張之下誤將油門當煞車踩,強調並非故意肇事,並表示這是人生首次發生車禍,已聯繫保險公司處理後續賠償。案件經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諭令潘婦以10萬元交保。至於詳細肇事責任與車輛失控的技術性因素,仍待進一步事故鑑定報告釐清。
羅志祥與經紀人27年情誼被惡意揣測 無奈回應:請不要傷害孩子
羅志祥今(6日)舉辦新書《你可以笑我這個人,但請不要笑我的舞台》簽書會,現場除分享創作心路歷程,也親自回應近日外界對他與經紀人小霜的不實揣測。由於兩人合作長達27年、情同家人,卻遭網路惡意影射關係「不尋常」,甚至有謠言稱小霜的一對混血兒女「其實是羅志祥親生」,荒唐流言在社群瘋傳,引發熱議。面對接二連三的攻擊,小霜日前無奈在社群公開親子鑑定報告,證明孩子與羅志祥「親子關係為 0%」,正式替兩人與孩子還清白。今羅志祥再度提及此事:「經紀人說想去檢測,是想保護孩子,那我當然會配合。」他透露,檢驗當天看見小朋友抽血感到十分心疼,「整個過程我幾乎沒講話,只覺得為什麼社會會變成這樣,為什麼可以傷害到孩子」。對於外界不必要的揣測,他呼籲網友在發言前多一分同理心,「不要輕易用一句話就影響一個家庭,更不要攻擊無辜的小孩」。羅志祥強調經紀人小霜是多年來他最信任的夥伴,而他與孩子之間的情感,單純就是乾爸與乾兒女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