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費
」 親子鑑定 非親生 DNA鑑定 鄰居 犀利人妻
養了9年卻不是我的!前妻起訴反被親子鑑定翻盤 中國男討回扶養費「還獲慰撫金」
中國湖南安化縣日前審結一起引發關注的親子鑑定案件。一名男子在與「前妻」爭奪子女撫養權時,意外發現自己養育9年的孩子並非親生,遂提告請求精神與經濟賠償。法院最終判決女子須返還撫養費與精神撫慰金等,共計人民幣6萬2,110元。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判決書顯示,龔男與羅女於2015年10月18日依當地鄉俗舉行婚禮,但未依法登記。隔年1月19日,男孩小羅在安化現代醫院出生,出生證上父母分別登記為龔男與羅女。小羅出生後至2017年4月由兩人共同撫養;之後羅女帶孩子回娘家居住。其間龔男多次以微信與銀行轉帳支付撫養費,共23,720元。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間,小羅短暫隨龔男生活,其間龔男又支出學雜費等2,175元。2025年3月6日,龔男向安化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取得小羅的撫養權並請求羅女支付撫養費,但於同月20日撤訴。隨後,羅女於4月22日反向起訴,請求自己獲得撫養權並由龔男支付撫養費。案件審理期間,龔男申請親子鑑定,並於6月4日由湖南鑑證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結果,明確排除龔男為小羅生物學父親。羅女隨即於6月10日撤回訴訟。得知真相後,龔男以精神受創及財務損失為由另案起訴,求償37萬餘元。法院審理認為,依《民法典》規定,撫養子女屬父母法定義務,但既已證實龔男並非小羅生父,便不具法律上撫養義務。其在不知情下誤認身分、長期支付撫養費造成財產損失,構成「不當得利」,而羅女因此獲取經濟利益,雙方存在明確因果關係。安化縣人民法院指出,依相關法條,龔男有權請求返還誤付撫養費,並獲合理精神補償。最終判決羅女返還撫養費38,720元、支付精神撫慰金20,000元、鑑定費3,050元與差旅費340元,合計人民幣6萬2,110元。判決書同時提及,雖雙方未依法登記結婚,但在事實婚姻關係下共同生活多年,小羅的出生與撫育符合社會常理;然而,一旦親子關係被排除,法律上仍以血緣為準,相關權利義務需重新界定。
過個巷道竟致命!馬蜂螫死村民 兩鄰居被判賠近百萬人民幣
中國四川涼山州會理市一名男子,去年途經鄰居住家附近時不幸遭馬蜂螫傷,引發嚴重過敏性休克,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死者家屬認為,事發地點正好位於兩戶養蜂人家門前,憤而提告求償。法院最終認定兩戶鄰居須連帶賠償近百萬元人民幣。《紅星新聞》報導,案發於2024年7月,死者陶姓男子行經村內小巷時突然遭蜂螫,幾分鐘內出現口吐白沫、神智不清等症狀,雖緊急送醫仍於當天身亡。經鑑定,他死於「過敏性休克」,致命原因為被馬蜂螫傷。法院現場勘查指出,鄰近的陶某海與周某排兩戶住家皆在自宅牆邊、屋簷等處飼養馬蜂,且蜂巢距離巷道極近,馬蜂有高度可能接觸行人。由於無法明確判定是哪一家馬蜂螫人,法院依《民法典》中「共同危險責任」與「動物侵權責任」條款,裁定兩戶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審法院指出,馬蜂屬可控性動物,飼主有責任防止其造成危害。養蜂人未妥善管理蜂巢、未配置急救藥物,已構成過失。兩家飼主雖辯稱死者可能遭野蜂攻擊,但因距離遙遠、無實質證據,法院不予採信。最終,法院判決陶某海與周某排連帶賠償死者家屬約96萬元人民幣,折合新台幣約422萬元,並負擔所有訴訟與鑑定費用。二人不服上訴,但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至此定讞。
12歲兒長得不像自己!人夫驗DNA證實「非親生」 起訴前妻求償百萬
孩子總會長得像父母,如果完全沒有相似之處,難免會懷疑事情不單純。中國黑龍江一名40多歲人夫疑惑,12歲兒子和自己長得不像,決定進行DNA鑑定,結果顯示2人沒有血緣關係,殘酷的真相讓人身心俱疲,氣得起訴妻子求償25萬多人民幣(約105萬新台幣)。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黑龍江遜克縣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起判決,王男和張女在2004年結婚,2013年迎來兒子的誕生,但雙方在2020年離婚。今年王男覺得兒子和他長相沒有相似之處,於是委託相關機構進行鑑定,才發現孩子非親生,2人不是父子關係。王男痛訴,離婚時基於對妻子的信任,以及一直以來對兒子生父身份的認知,並沒有懷疑過,但親子鑑定結果宛如晴天霹靂,給他造成巨大的精神打擊,陷入極度的痛苦、憤怒與自我懷疑之中,多年來他一直將孩子視如己出,為兒子的成長、教育、醫療等方面都投入大量心血和花費。因此王男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判決確認他和兒子不存在親子關係,要求前妻張女歸還他因撫養非親生兒子所支出的生活費72441元(人民幣,下同)、撫養費129000元、鑑定費1600元、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0元,合計253041元。法院協調雙方選定親子關係鑑定機構,不過張女拒絕參加,庭審時2人對於王男支付給兒子的撫養費102310元沒有異議。法官審理認為,王男和兒子因長相沒有相似之處,自行做DNA鑑定,結果雖然未得到張女認可,但張女為提供證據又拒絕做鑑定,認定父子關係不存在。關於撫養費歸還的問題,張女明知王男並非孩子生父,卻未如實告知,導致王男遭受經濟損失,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張女應該歸還王男所支付的撫養費,合計168296元。法院考量張女的過錯程度和經濟能力等因素,判定她應該支付王男3000元精神損害賠償。而鑑定費用,屬於王男舉證產生的費用,因此不予支持。最後法院判王男和兒子不有親子關係,解除雙方撫養關係;張女歸還王男撫養費168296元,並支付王男精神損害賠償金30000元。
房東接錯線路「她多繳5年公共電費」! 陸網怒:賭租客不會發現
中國大陸杭州一名租客租房5年後,才驚覺電費帳單長期都包含公共區域的樓梯燈光、電梯等用電費,經觀察才發現是因房東接錯線路導致,因此該租客要求全額賠償公共電費及利息。消息一出,引發網友熱議,紛紛直搖頭表示「房東一定是賭租客不會發現」、「房東是故意的」。一名張小姐於杭州蕭山裘江新村租房5年,直到今(2025)年6月才發現,明明有一陣子沒住在租屋處,卻一直有多餘的電費。她說,6月3日在查電錶時,將總開關關掉後,發現所有公共區域和她家的廁所都沒有電了,才驚覺房東將全部公用的線路接在她家廁所裡,因此有部分的公共電費一直算在她的帳單中。張小姐指出,房東承認是他的員工接錯線路,稱「不是故意的,我的人品租客他們都知道的」,之後就說補助一天人民幣2塊錢還他們,總計1300元,但該房客認為,明明他們租這間房子這麼多年,應該要賠償4380元才對,但房東一直不認帳。陸網也因此掀起熱議,紛紛留言表示「房東自己家的電錶怎麼可能不知道,就賭租戶不知道」、「房東是故意的吧」、「這也太冤」、「去杭州租房,房東第一件事都先說自己人品多好」、「擺明欺負人」、「自己家的店怎麼可能幾年都接錯,就是當租客好糊弄」、「房東就是在賭」。也有專業人士建議表示,若協商失敗,可以向監督部門檢舉,房東涉嫌違反大陸《電力法》第四十四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若合約存在欺詐,可主張額外賠償」、「可以要求賠償維權成本,包含律師費、鑑定費」、「協商無果可訴至法院」、「建議所有租戶在簽約時要求房東提供水電管線示意圖,並定期嚴查帳單,避免長期權益受損」。
跟蹤騷擾立法三周年 范雲與民團呼籲檢討修法
《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滿三周年,立委范雲今(24)日邀集民間團體和跟騷被害人A小姐共同出席「跟蹤騷擾立法三周年—協助8,793位受害者,保護夠了嗎?」記者會,檢視《跟騷法》施行三年成效。受害者A小姐指出,因為拒絕前同事告白,而被跟蹤騷擾將近二年,收入和身心狀況受到嚴重影響,至今仍無法回歸平靜生活;范雲和民團指四大訴求,要求相關部會和司法院檢討制度,給受害者真正有效的保護。跟騷受害者A小姐表示,2023年中拒絕前同事告白後,就開始遭受跟騷與恐嚇。在警察對跟騷者發出書面告誡、法院核發保護令後,仍無法阻止加害人各種惡行,包括跟蹤、站崗、網路騷擾、騷擾周遭親友、濫訴、公開個資、冒用身分等,到地檢署開庭時,對說謊用其他說詞來解釋,不承認因被她拒絕追求不成,檢察官還問她「這跟性別有什麼關係?」認為加害人行為不違法,不算跟騷。時至今日已快兩年,跟騷者沒有停止,A小姐每天活在恐懼中,時刻得留意自己的安全,被迫離開原本工作,隱姓埋名,甚至有家也不敢回,嚴重影響工作及生活。范雲表示,她在三年半前和婦女團體合作,成功推動《跟騷法》立法,警方至今已受理協助 8793位跟騷受害者,但根據A小姐以及民間團體陪伴受害者的經驗,可發現目前《跟騷法》還未達到當初立法「阻止跟騷、保護受害者」的目標,時值施行三周年,有必要檢討法規成效。范雲分析受害者遭遇與相關統計數據,提出以下跟騷法四大問題:第一、保護令從聲請到核發出現平均34天空窗期;第二、獲得保護令後,跟騷者仍能取得被害人住所電話等資料。據A小姐的經驗,雖然保護令條款有禁止加害者查閱其戶籍資料,但跟騷者仍然透過提出其他告訴取得A小姐的戶籍與聯絡地址,加以跟騷行為。范雲指出,第三、缺乏對加害者教育及輔導功能,近三年329件跟騷保護令僅3件包含治療性處遇計畫,比例低於1%,這是因為通常需要先經過審前鑑定才能判斷是否命相對人接受治療性處遇,但約兩萬多元的鑑定費用依法需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受害者先行支付,造成執行困難。第四、范雲說,跟騷定義必須符合「與性或性別有關」要件,可能造成警察不受理或檢察官不起訴跟騷而漏接受害者。以A小姐案例,對跟騷者提告跟騷時,檢察官認為兩人只是債務糾紛而不起訴。范雲表示,三年前立法時,曾就是否限定「與性或性別有關」要件討論,而目前已有許多案例和研究指出,臺灣跟騷法限定性或性別要件,恐讓部分受害者求救時遭拒於門外。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表示,婦援會三年服務跟騷受害者經驗,有幾個發現:基層警員及司法人員如果沒有受過性別教育,要判定「與性或性別相關」較為困難;另外科技跟騷很難證明,例如跟騷者躲在螢幕後面用匿名或指揮網友對受害者被害人跟騷。整體而言,跟騷法實施至今,對於輕微案件,書面告誡的確可以有效降低再犯;但對於嚴重、持續性案件,需要有更有效、強有力的法律條文,以及後續落實執行才能真正遏止跟騷。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指出,《跟騷法》經過三年的實務觀察,仍有許多可以補強與修正的地方。以「性或性別」作為要件,恐怕會讓許多受害者被排除在保護之外,因為不論加害者的動機是否與性或性別相關,跟蹤騷擾本質就是對他人安全與自由的侵害。范雲和婦女救援基金會、勵馨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及受害者A小姐,對應四大問題,共同提出四大訴求,要求警政署、衛福部、法務部和司法院共同檢討修正相關法規制度:一、跟騷也要有緊急保護令;二、跟騷受害者資料須保護;三、加害人要接受教育輔導;四、蒐集資料深入研究,檢討跟騷定義「性或性別」要件。范雲並表示,後續將納入其他意見,研究並提出跟蹤騷擾防制法修法草案。
日籍應召妹「沒錢墮胎」打訴訟!瞞騙律師挺肚接客 DNA鑑定卻害她輸光一切
位於日本新宿的歌舞伎町,被稱為「日本第一歡樂街」,但在五光十色的外表下,掩藏著許多性產業從業者的辛酸與無奈。曾受理超過3000件風俗業糾紛、被稱為「歌舞伎町律師」的日本律師若林翔,在其著作中揭露了許多衝擊性案件。其中一則關於懷孕風俗女的故事,經過日媒轉載曝光。據《文春online》報導,若林翔指出,曾經接過一名從事風俗業性服務工作的女性委託案,對方宣稱自己懷上了一位客人的孩子,並與對方達成協議,如果DNA鑑定報告能證明自己腹中的胎兒,與該名客人具有血緣關係,客人就會出錢讓她進行墮胎手術,並且支付流產胎兒的喪葬費共120萬日圓(約新台幣24.6萬元)。而若林的工作,就是見證並確保這項協議被依約執行。起初,事情進展得十分順利,女子向鑑定機構的實驗室申請了鑑定,也提交了客人與未出生胎兒的DNA樣本。然而,若林始終等不到實驗室出具的鑑定報告。當他致電這名風俗女時,對方對電話避而不接,又找到女子工作的風俗店店長,也同樣失聯不接電話。若林在疑惑下向鑑定實驗室查詢,才得知鑑定雖已完成,但由於該名女子始終沒有支付鑑定的費用,因此實驗室無法提供鑑定結果。而他確認諮詢紀錄,卻發現女子明明告訴他「鑑定費用已付清」。透過這名風俗女的謊言,若林意識到事有蹊蹺。他向風俗女發送了訊息,告知如果不能結清鑑定費用就無法取得報告,自然連帶著就不可能性客人追討墮胎費用與喪葬費。就在當晚,這名風俗女與風俗店的店長一同造訪了若林的事務所。從一進門開始,風俗女子就一邊淚流滿面、一邊道歉。而令若林困惑的是,他並不明白為何風俗店的店長也會現身。追問下,若林才驚訝地發現,這名風俗女即使已經懷有身孕,仍然持續進行的應召工作。讓他更不明白,既然有持續在「工作」,為何交不出DNA鑑定的費用,這時店長才出面坦承,由於這名風俗女還欠了風俗店很多錢,因此她的收入全被風俗店拿去抵債。若林表示,這名風俗女當下雖然哭得梨花帶雨,又嘗試性的問他是否能夠代為墊付鑑定報告的費用,但他出於經驗與謹慎,最終仍拒絕了對方的懇求。而她不知是繼續向風俗店借錢、或是向其他人舉債,總之最後籌到了錢,將鑑定費用交給了實驗室,並且拿到了DNA鑑定報告。現實很殘酷--檢定報告顯示,這名風俗女腹中的胎兒,跟與她達成協議的客人毫無關係。這名客人還為此大發雷霆,表示:「明明不是我的孩子,還被逼著配合做DNA鑑定。」而面對這樣的結果,若林所能做的,也就只有陪著這名風俗女不斷向對方道歉。
茶農找郭董1/郭董推銷茶葉近二年未付款 茶農:至少把茶還給我們
南投的春茶即將上市,有多位茶農在農忙之餘,特地多次北上想向鴻海創辦人郭台銘陳情,因為郭董曾有意參選本屆總統,選前承諾要幫助把南投的茶賣到中國大陸,不料後來郭陣營宣稱負責收購茶葉的「建盈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建盈公司)疑似超收非南投產出的茶葉,品質也有問題,因此停止計畫,讓部分茶農至今未收到貨款。茶農們質疑,當初大家是看在郭董的面子配合運送,即使郭董認為茶葉有爭議不願買單,至少應該把貨歸還給茶農。南投茶農的茶葉交貨已近兩年卻未收到錢,只好前往郭台銘的豪宅前陳情,希望郭董能幫忙他們渡過難關。(圖/茶農提供) 三月底數名遭欠款茶農的同行北上,數次前往郭台銘位在台北市信義區的豪宅社區前陳情,其中有4名茶農因為向大門丟雞蛋,遭警方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帶回。被警方帶回的其中一名茶農蕭先生說,2023年郭董力拚總統選舉時,他們在郭台銘連署辦公室洪姓連署執行長的號召下,把茶葉賣給建盈公司,還附上數十份的郭台銘總統連署書,沒想到至今拿不到錢,也拿不回茶葉,而建盈公司早已人去樓空,只好請郭台銘高抬貴手,幫忙解決。 蕭先生說,郭台銘連署辦公室由中國大陸的「共同健康生技」出面,在2023年9月開始透過建盈公司接洽收購茶葉,他與其他茶農依照南投縣農會公布的內容,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交茶。建盈公司依地區、種類不同,以每台斤750到1800元不等的價格收購,但茶農必須先自付13000元的鑑定費,茶葉取得產地檢驗、農藥檢測與評定品質,合格者才予收購。他的茶園位在高海拔區域,以每台斤1800元的價格、出售1000台斤的茶葉給建盈公司,約定在交貨後45個工作天後撥款。 蕭先生說,每斤1800元的行情價格並不高,超過一個半月付款期說實在的也有點久,但他認為與郭董往來的大公司,付款條件的慣例就是如此,加上當時茶葉確實滯銷,郭董能夠替南投茶農行銷,他當然樂意配合;為了感謝人家的好意,還依郭台銘連署辦公室的要求,幫忙連署,沒想到後來郭董不選了,茶農的貨款也沒了。鴻海創辦人郭台銘透過連署取得總統參選資格,但在登記最後一天發布退選聲明,讓支持者大為傻眼。(圖/黃耀徵攝) 蕭先生說,當時建盈公司共分4批收購茶葉,他與沒收到貨款的茶農都屬於第4批,他們從2023年10月中旬陸續交貨,本應在11月底收到貨款,結果郭台銘在11月24日總統登記參選的最後一天宣布退選,而這批茶農也就沒收到一毛錢貨款。他說,雖然他沒見過確切的名單,但據同行之間聯絡得知,附近大約有50名茶農跟他一樣,交付了1000台斤的茶,被欠數10萬到180萬元的貨款。 據媒體報導,郭辦透過「共同健康生技」出資讓建盈收購南投茶葉,但在2023年11月底、12月初發現建盈公司收購狀況有異,似有違反合約之虞,超收了市值約6000萬元的非南投產出的茶葉,而建盈公司對郭辦要求提供相關生產履歷時又閃爍其詞,因此暫緩撥付款項,並緊急向中國大陸深圳龍華區法院聲請保全證據,扣住存放在廈門翔安區倉庫的17萬斤茶葉。 「我相信郭董(郭台銘)沒有那個意思,可是時間怎麼會那麼剛好?」茶農林小姐說,到了約定付款的日子,她到農會刷存摺,發現貨款遲遲未入帳,詢問建盈公司得到答案是「上面沒有給錢」;雖然當初他們是與建盈公司簽約,但大家都知道,該公司就是郭台銘找來的收購商,而郭董宣布不選了,就這麼巧發現建盈有問題而不再付款。況且,建盈公司當初也是郭辦自己找的,現在內部出問題,受害的卻是茶農。 林小姐說,茶農被欠款後,有不少人到警局報案,指控建盈公司詐欺、背信,後來郭辦也找來二名律師,與南投縣農會一起邀集茶農協商,承諾會想辦法協助茶農取回貨款,但開了幾次會,還交付了相關文件與證件,但又過了一年,還是沒拿到錢,茶農被逼得只好到郭台銘家門口陳情,希望引起郭董注意,「能拿到錢最好,不然,至少也應該把茶還給我們吧?」 本刊致電代表郭台銘辦公室與茶農協商的律師,但對方推稱不方便受訪。記者並兩度致電南投縣農會,對方表示不予回應;另在官方網站留言,至截稿為止也未獲答覆。
家用天然氣定型化契約上路!8大重點保障消費者 業者違規最高可重罰50萬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26日通過「家用天然氣供氣定型化契約」,明訂事業提供之天然氣及設備,應符合最新國家標準,契約內容亦包含停氣、扣費指引等8大項內容,並指出民眾每月額外花費最低40元,即可將傳統瓦斯表升級為具有漏氣、緊急遮斷等功能的微電腦瓦斯表,安全也更加可靠。消保處表示,本次通過之規範共有8大重點,包括業者需確保供氣品質、選用計量表、依法規收費、逾期違約金、計量表故障時之用氣量推計、計量表失準之類處理方式、停氣通知及基本費扣減、用戶管線之定期檢查。消保處指出,未來業者提供天然氣及設備,皆需符合最新國家標準,並且應明確列舉出機械表與微電腦瓦斯表之優劣差異,微電腦瓦斯表除了具備基礎計量功能外,更因其設有微電腦晶片、感震器、壓力開關、緊急遮斷閥等零組件,因此具有漏氣遮斷、超時遮斷及地震遮斷等安全功能。消保處提到,用戶或業者如認為計量表有失準確時,將由業者現場勘查計量表,如原計量表確實有失準確之情形,應免費更換;若用戶仍有疑慮,可申請鑑定,且鑑定費由業者先行支付,若確為合格,則由用戶給付鑑定費用。若計量表故障時,往往會難以計算費用,消保處也明訂,應以「前1年度同期使用度數」、「前3期平均使用度數」、「前6期平均使用度數」、擇其中最低者進行收費。消保處表示,業者使用定型化契約若有違反公告事項之情形,除法律另有處罰規定外,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天然氣使用新規通過 違者最高罰50萬元
為確保民眾天然氣使用安全及避免消費糾紛,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26)日通過「家用天然氣供氣定型化契約」,明訂事業提供之天然氣及設備,應符合最新國家標準,契約內容亦包含停氣、扣費指引等8大項內容,若業者違反相關事項,最高可處最高50萬元罰鍰。消保處表示,本次通過之規範共有8大重點,包括,業者需確保供氣品質、選用計量表、依法規收費、逾期違約金、計量表故障時之用氣量推計、計量表失準之類處理方式、停氣通知及基本費扣減、用戶管線之定期檢查。消保處指出,未來業者提供天然氣及設備,皆需符合最新國家標準,並且應明確列舉出機械表與微電腦瓦斯表之優劣差異,微電腦瓦斯表除了具備基礎計量功能外,更因其設有微電腦晶片、感震器、壓力開關、緊急遮斷閥等零組件,因此具有漏氣遮斷、超時遮斷及地震遮斷等安全功能。消保處提到,用戶或業者如認為計量表有失準確時,將由業者現場勘查計量表,如原計量表確實有失準確之情形,應免費更換;若用戶仍有疑慮,可申請鑑定,且鑑定費由業者先行支付,若確為合格,則由用戶給付鑑定費用。若計量表故障時,往往會難以計算費用,消保處也明訂,應以「前1年度同期使用度數」、「前3期平均使用度數」、「前6期平均使用度數」、擇其中最低者進行收費。消保處表示,業者使用定型化契約若有違反公告事項之情形,除法律另有處罰規定外,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吉林妹花150元刺青 店家挨告須賠77萬…原因超無奈
隨著時代的開放,刺青越來越普遍,不過也要注意年齡規定。中國吉林有一名14歲少女,在朋友的介紹下去刺青,媽媽發現後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求償精神損失費,經過審理後判決也曝光了。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一起案件,事情發生2023年5月,年僅14歲的少女經友人介紹來到刺青店,雙方以150元人民幣(約677元新台幣)價格成交後,在雙臂刺上花圖、手腕刺2個漢字,結果被媽媽發現。對此,媽媽向店家提告,要求返還刺青費用,還有精神損失費50000元人民幣(約22.5萬新台幣),同時申請鑑定,要求賠償刺青清除費。店家辯稱,少女刺青是出於自願,從未對其進行過任何誘導,相反地還勸誡要考慮清楚,而且在刺青前,少女身上已有多處的刺青,且觀察言行舉止,並沒發現是未成年。由於少女媽媽申請鑑定,法院委託鑑定機構對刺青的清除費、祛疤修復費進行鑑定,經4家醫院門診檢查,認為需要進行8次雷射治療,費用共計769800元人民幣(約348萬新台幣),同時因沒有疤痕形成,因此不需疤痕修復費。法官指出,爸媽作為法定監護人,並未盡到對其教育、監督、保護和照顧的義務,應當承擔40%的次要責任。店家未進行刺青清除,費用尚未實際發生,考慮到相關條件,酌定一次刺青清除費用為96225元(約43萬新台幣),也就是一次雷射的費用。同時判決店家返還刺青費用150元人民幣,並承擔2200元人民幣的鑑定費,如繼續清除刺青,可按實際產生費用,再行主張權利。
三重、新莊海砂屋都更通過 有效提高居民居住環境
新北市三重區永安北路5層樓連棟公寓因住宅天花板混凝土持續掉落,有嚴重的安全疑慮,居民屢向里長反映,「因為感到害怕不敢住,只好外出租屋」。2022年,經市府鑑定為需拆除重建的海砂屋,且已達到停止使用的標準,今年11月29日都更大會獲得委員全力支持通過,預計未來將興建2棟24層店鋪住宅大樓。三重區永順里長許嘉陣表示,社區住戶多次反映,「有屋卻不能住」、「因為感到害怕而出去租屋」的心聲,若可以都更成功,多數住戶肯定樂觀其成。新北市都市更新處說明,位於三重區永安北路上的海砂屋案,基地面積約1320坪。因該案住宅內天花板的混凝土持續掉落,有嚴重安全疑慮;2022年,經市府鑑定其中有135戶為需拆除重建的海砂屋,且已達到停止使用的標準。都更處長林炳勲表示,今年8月因女兒牆掉落事件,會同里長到住戶家中關心。10月下旬,又因康芮颱風吹襲,外牆掉落混凝土險些砸傷路人,情況相當危急。林炳勲指出,在實施者協助下,取得超過9成的住戶同意,進入都更程序後,市府加速審議,順利完成公展、專案小組審查意見收斂及聽證等程序,並於2024年11月都更大會審議通過。預計未來將興建2棟24層店鋪住宅綜合大樓,不僅讓住戶有了安心家園,同時透過留設人行步道、開放空間,改善周邊生活環境。都更處補充,同場另一案位於新莊區中港路的「中美公寓」,為2棟共55戶的建物,長期來發生牆壁、地面的裂縫漏水、梁柱鋼筋外露等狀況,在市府全額補助鑑定費用下,去年3月確認是海砂屋,8月畫定為都市更新地區,住都中心協助社區組成管委會完成海砂屋鑑定、自行招商後,12月底完成事業與權利變換計畫報核。都更處說,「中美公寓」經住都中心協助,亦於11月都更大會通過審議,三重、新莊2案核定後,將拆除及新建工程,有效提升住戶的居住環境。
漏水樓上死不理!「房客怒退租」房東急瘋 律師出招…惡鄰要負5大責任
買房、租屋最怕遇到房子漏水,律師蘇家宏直言,樓上的屋主,如果沒有積極配合,也許會對自己不利,曾經手的案例中,樓上的屋主最後被法院判要負起5大責任。律師蘇家宏在粉專表示,這棟位在3樓的出租公寓,浴室天花板漏水,連同浴室裝潢一起遭殃,完全無法使用,不過當房東請4樓的人讓他進去查看,4樓的屋主卻表示4樓不可能漏水,3樓的問題3樓自己處理,也拒絕讓他進入查看。蘇家宏指出,房客無法居住要解約,房東把漏水的情形拍照、錄影記錄下來,並且再次找修漏的師傅來看,也請社區管理人員協助協調,但是4樓屋主仍然不理,而且漏水狀況越來越嚴重。蘇家宏直言,「該怎麼辦呢?向法院提告。」蘇家宏提到,經過1年多的訴訟,鑑定出來確實是4樓浴室的防水層失效,導致漏水,最後法院判決樓上屋主必須負責包括一必須讓樓下人員進入修理漏水、二負責賠償修理費用、三負責賠償3樓損壞的裝潢及物品費用、四3樓無法使用的租金損失、五負責鑑定費用(10多萬元)和法院裁判費等。蘇家宏進一步說明,因為3樓原來是出租,樓上漏水導致房客解約、樓上漏水無法出租等原因導致的「租金」損失,也都可以請求樓上賠償,房屋漏水,樓上鄰居又不處理的心情是很複雜、煎熬、讓人心煩的,但只要沉著應對、依照正確法律步驟處理,總會雲開見日的,樓上的屋主,如果沒有積極配合,也許會對自己不利。
凱米過境遭滅頂 嘉義水上美上美社區喊國賠
嘉義縣副縣長劉培東1日表示,水上鄉柳新村美上美社區7月底因凱米颱風釀淹水麻煩,縣府已承諾請水利處提供抽水站設計圖,但仍需進一步鑑定符合要件,才可申請國賠。水上鄉柳新村美上美社區在凱米颱風時受災影響大,最高淹水達230公分,居民除了清理喊苦與財產損失外,也紛紛質疑抽水站堤防工程未有防淹成效,恐怕是設計不良。美上美社區自救會在31日晚間提出三大訴求,首先,請縣府與主管的第五河川局交出美上美社區堤防與涵洞設計圖供檢視;第二,要求堤防加厚加高,該用鋼筋加強提防混凝土強度,且提升馬達抽水量,而設計圖出來也要跟居民報告才能施工;最後,社區災損非常嚴重,縣府及第五河川局需要賠償居民損失。對此,劉培東強調,現在社會資訊公開透明,有責任者都跑不掉,而設計圖是公開的公文書,調閱沒問題,將請縣府水利處提供抽水站設計圖,堤防也會請第五河川局提供。他說,會找幾個具有公信力的工會代表檢視設備毀損與居民財損狀況,若判定為天然災害便無法補償,若為人為造成災害會協助居民走國賠程序,而鑑定費用將由第五河川局負擔。嘉義縣議員黃榮利回顧,美上美社區自1985年至今共淹4次,大概每10年就淹水一次,從第1次淹到腳踝、第2次到膝蓋,第3次到腰部,2024年淹水這次就「滅頂」了,呼籲工程單位檢討堤防工程。黃榮利說,水上鄉低窪地區有淹水疑慮,若根本不適合興建住宅,則當初鄉公所核發建照者,也應一併列入檢討。
狗暴衝害女騎士摔傷 法官認「牽繩太長」判女飼主賠償85萬
遛狗不只要牽繩,更要保持適當的牽繩長度。中國大陸上海一名高姓女子就因為牽繩太長,導致走在她前面的愛犬,衝出馬路嚇到電動自行車女騎士,造成對方摔傷致殘。上海普陀法院日前宣判高女需賠償女騎士人民幣19萬餘元(約新台幣85萬元)。據《上觀新聞》報導,高女引導愛犬過馬路時,因為牽繩長度太長,導致狗突然狂奔到馬路上,嚇到騎乘電動自行車的沈姓女子,沈女摔車送醫後被診斷多處骨折及脫臼,後遭鑑定為影響日常活動、學習與工作能力的十級傷殘。沈女認為自己依正常速度行駛,卻被狗嚇到受傷,飼主應賠償她醫藥費、住院費、交通費及休養期間開支;高女則指自己已善盡替愛犬配戴牽繩與注意義務,不願賠償。雙方鬧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飼養動物所生糾紛適用無過失責任原則,高女牽繩太長,讓寵物與其之間距離過大,造成狗只能先進入道路,並令騎車經過的沈女緊急煞車摔傷,事故存在因果關係;高女也未舉證沈女有重大過失或存在故意。判高女應賠償沈女所提費用,以及鑑定費、殘疾賠償金、律師費共計19多萬元。另外,可調整長度的伸縮式牽繩雖然讓遛狗變得更方便,但許多狗狗專家表示,牽繩太長或長度忽長忽短,會使狗混淆散步時的適當距離,導致狗容易暴衝,進而發生事故。
捷運加值機洗錢案!北捷遭詐25萬 兄弟檔持5000枚瑕疵幣換錢遭逮
捷運警察隊刑事組長許永益,發現在板橋、西門、江子翠、行天宮站出現大量50元瑕疵幣,經中央造幣廠進行鑑驗,確認含有33枚假幣,警方調查後,發現48歲和45歲1對蔡姓兄弟將假幣投入捷運站加值機,存放在一卡通內,並在2人身上查獲98枚假幣,警方依《行使偽造貨幣罪》和《詐欺罪》將2人移送法辦。據了解,蔡姓兄弟透過網路向兩岸三地資源回收業者低價購入50元假幣,因錢幣真偽不確定,但拿去銀行換新錢幣還需繳鑑定費,2人認為不划算,於是異想天開,分別在2月12日、2月16日和3月9日透過捷運加值機將錢存進一卡通內,1次大概加值1萬元上下,加值後再去服務台退卡換錢。警方說明,捷運公司將硬幣送到銀行被拒收,聯想到板橋、西門、江子翠、行天宮、中山等捷運站加值機,都有出現大量50元瑕疵幣的情況,隨即通報捷運警察隊偵辦,警方經調查發現蔡姓兄弟嫌疑極大,4月24日在2人身上發現98枚瑕疵硬幣,訊後依《行使偽造貨幣罪》和《詐欺罪》將2人偵辦。警方表示,清查後發現,蔡兄經手假幣3974枚,蔡弟則是1174枚,總金額約為25萬元左右,2人貪小便宜想出拿瑕疵錢幣加值退卡這一招,反而被抓獲進警局深入反省,得不償失,警方也呼籲民眾須多加留意往來幣鈔外觀,如遇偽劣貨幣,勿以投幣付款或儲值機器兌換幣鈔,應送往金融機構協助辨別。
住宅吵什麼1/委託教會友人裝潢北市豪墅 花932萬元變爛尾屋
動輒千萬的房子,花個百萬裝修正常不過,但若不幸碰上裝潢糾紛,損失的可能不止百萬,還可能無法入住。住宅消保會(住保會)統計2023年受理糾紛調處案,以裝修糾紛占68%最多,其中金額最高的是北市一處4層樓豪墅,2019年底簽約,屋主陸續支付了裝潢費932萬元,但至今仍是爛尾狀態,屋主不僅損失近千萬,連退休入住豪墅的美夢都破滅。住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裝修糾紛大多都是碰上裝修蟑螂隨意追加預算、工程擺爛,除了找熟人不見得有保障外,他也提醒常見話術,「我比較便宜,但需先付9成款項」,蟑螂低價搶標敲詐完人就不見,雖然貨比三家不吃虧,但碰到超低價要特別小心。住保會2023年調處案簽約金額和已支付金額最高的裝潢糾紛,是位於北市寧靜巷弄地上4層、地下2層的一棟豪墅。約莫2019年底,屋主和設計師簽訂設計工程合約總金額600萬元,之後又一路追加預算到近千萬,屋主原計畫於2022年6月入住,當初為求工程順利準時交屋,對於追加款項無二話,前後共支付了932萬元,但不僅沒有依照約定日期完工,工程還有多處嚴重瑕疵和漏水,目前屋主已提告,官司正在進行中,並委託住保會進行鑑定。如民眾遇到裝潢糾紛,可透過住宅消保會做第三方協調,以避免遭受威脅簽下其他不合理的條款。(圖/黃耀徵攝)吳翃毅說,設計師是屋主在教會認識的,很信任,根本沒想簽約的事情,最後屋主一氣之下,選擇申請裝潢價值鑑定,雖結果尚未出爐,但未來將會要求餘額退款,鑑定費含其餘損失也打算向設計師提告求償。吳翃毅分享去年另一件追加款糾紛案,竟讓屋主變「犯罪同夥」,這名屋主以300萬元工程費找統包業者整修老家,不僅延遲完工,業者等到驗收給付尾款時才突然告知有追加工程費用,雙方就此鬧翻。屋主因糾紛未解無法入住,再加上業者找律師提告後便電話不接、通訊軟體不讀不回,屋主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尋求住保會協助,才發現當初誤信業者為了節稅,簽了工程款50萬元的合約,現在發生糾紛,無法拿50萬元合約去追究300萬元的工程。吳翃毅說,該名屋主事後詢問稅捐單位,才知道依據稅捐稽徵法,配合廠商開立不實裝潢發票,等同幫助他人逃漏稅的犯罪行為,依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6萬元以下罰金,讓屋主不知所措。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提醒,報價單就是貓膩,業者沒說的裝潢陷阱,通通都在報價單裡。(圖/黃耀徵攝)糾紛案千奇百怪,中部一對從事藝術教學的夫妻,存款多年買下中古透天打算重新裝修成立才藝班,以為找認識的準沒錯,因此委託學生家長裝修,簽約金額380萬元,支付了近300萬元後,學生家長竟喊還要追加200萬元才能完工。「扯的是,夫妻要學生家長出面協商,卻遭反咬報警指控他們意圖狹持綁架學生,投訴人相當氣憤認為根本是做賊喊捉賊,故意轉移焦點,完全不提裝修的事。」吳翃毅說,經查證發現該業者的「裝修工程管理乙級證照」、「室內設計乙級證照」通通是借牌,透過司法系統查詢還有29條相關裝修官司纏訟中。吳翃毅再三強調,「不是認識就有保障,也千萬別聽信社團推薦。」新北板橋就有一對即將結婚的準新人在臉書社群尋找廠商翻修浴廁、廚具等工程,被一家主打低價裝潢的公司吸引,簽了60萬元的裝修合約後,陸續給付了近50萬元的工程款,但只拆除和塗防水漆,工程就停擺,聯絡業者已讀不回,只好找上公司登記地址,沒想到是借址登記,房東還要他們幫忙提醒工程行「積欠好幾個月的租金,請記得來付款」,讓這對準新人相當傻眼。
人夫養女兒5年…驗DNA「無血緣關係」崩潰 妻吐實:不知孩子誰的
宛如八點檔!中國泉州市洛江區一名陳姓婦人求助,因為兒子阿明(人名均為化名)和準媳婦小美外出工作,她獨自照顧孫女5年多,直到最近才發現孩子非親生,無法辦戶口和上學,而且連孩子母親也不知道生父是誰,讓人大傻眼。據福建《第一幫團》報導,陳婦2018年得知小美懷孕,就建議2人結婚,但女方沒同意,等到孫女出生後,阿明和小美外出工作,由她照顧孩子,一轉眼到了孫女上學的年紀,但小美不肯配合登記結婚,她只好讓2人去做親子鑑定,好證明關係辦理入學手續,震驚的是孫女顯示和阿明沒有血緣關係。陳婦仍希望兒子繼續和準媳婦在一起。(圖/翻攝自幫視頻)陳婦震驚不已,經過一番考慮和掙扎,還是希望阿明和小美繼續在一起,自己就能繼續撫養孫女,只是這個提議被小美拒絕。隨後阿明起訴,要求小美賠償5年來的撫養費和精神賠償,對此法院判女方須支付撫養費、醫療費、親子鑑定費,以及陳婦的精神損失費,總共8.5萬人民幣(約38萬新台幣)。小美解釋,當初懷孕並不知道孩子不是阿明的,「我是17歲跟他在一起的,差不多是18歲懷孕、19歲生下來,我也不知道小孩不是親生的」,雖然理解陳婦的好意,但她仍希望自己撫養孩子。經過溝通,小美希望分期付款,後續會再進行討論。至於孫女,未來將回戶口所在地上學,不過她還轉帳1000元人民幣給陳婦,希望她幫忙照顧孩子到月底,同時也承諾如果想看孫,隨時可以來探望,雙方達成協議,雖然不能兩全其美,但已經是最好的決定了。
夫妻都O型…竟生下A型女兒 高雄男認定妻出軌「7年後結局大逆轉」
高雄一名男子與妻子結婚,2人血型都是O型,沒想到生下A型的女兒,因此懷疑女方外遇,雙方大吵要離婚。然而,經過DNA鑑定,證實女兒是男子親生的,才發現是醫院搞烏龍出錯,怒提告求償55萬,判決結果曝光。根據判決書,男子和陸籍妻子在1997年結婚,2人均為O型血,婚後生下3名子女,小女兒在2008年4月出生,怎料醫院把孩子的血型驗成A型,讓他懷疑妻子出軌,2人不斷爭吵,隨後在2014年調解離婚,結束這段17年婚姻,孩子也被帶回大陸照顧,直到13歲才返台念書。男子為了確認小女兒是否是親生的,再次回到當初的婦產科醫院,結果確定女兒為A型,因而認定妻子外遇,於是向法院聲請確認子女關係不存在。不過,法院審理後,男子又去做DNA鑑定,結果顯示女兒血型為O型,證明小女兒是親生的。男子再次檢驗,發現是醫院搞烏龍。(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醫院解釋,男子女兒第1次檢驗確實為A型,但複驗後是O型,當場就有告知驗錯,並公布正確血型,但當年還是紙本病歷系統,轉換為電子檔時,因沒修改到才會造成烏龍發生。男子指控醫院疏失,擔憂女兒若遇重大事故恐輸錯血致命,堅持提告求償確認親子關係訴訟費、親子鑑定費用和精神撫慰金共50萬元,但法院認為,男子2014年已經離婚,卻直至2021年才聲請親子訴訟,更考量他這段時間未盡撫養責任,最後判男子敗訴。案經上訴二審,法院發現醫院在得知血型誤植後,立刻通知更正,自然沒有「輸錯血」風險一說,判男子敗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