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親生
」 非親生 DNA 親子鑑定 血緣關係 親生
被反將一軍!「正宮+小三雙孕」皆非親生 劈腿男多年後驚悟真相崩潰
南韓SBS電視台綜藝節目《我家的熊孩子》(미운 우리 새끼)6月29日播出的內容,引發民眾熱議。來賓律師朴恩珠(박은주,音譯)在節目中分享一起荒唐不倫案例,揭露一名男子的外遇對象與前妻幾乎同時懷孕,但孩子最終都被證實並非他的親生骨肉,原因是該男子其實患有無精症,根本無法自然生育。韓媒報導,朴恩珠指出,該案例主角是一對20多歲時相識、結婚5年但未育有子女的夫妻。丈夫後來與一名在聲色場所認識的女子發生婚外情,並導致對方懷孕。男子以此為由向妻子提出離婚,但由於他屬婚姻破裂的有過錯方,法院依法不允許由他決定離婚,最終夫妻雙方達成協議離婚,男子與小三同居並育兒。然而男子數年後發現孩子並非自己親生,震驚之餘與前妻恢復聯絡,2人甚至再度發展關係。前妻不久後也宣稱懷孕,但檢查結果顯示,該男子患有無精症,因此連前妻的孩子也被確認為非他親生。報導指出,無精症是指男性精液中無任何精子,正常情況為每毫升精液約6000萬個精子,若低於100萬個精子則可視為無精症。此症狀可分為「非阻塞性無精症(Nonobstructive azoospermia, NOA)」與「阻塞性無精症(Obstructive azoospermia)」。前者為睪丸本身無法產生精子,可能與腦下垂體激素分泌異常或遺傳缺陷有關;後者是精子的運送通道因沾黏或發炎而被阻斷,儘管睪丸內能製造精子,卻無法排出。專家表示,治療無精症須依類型不同採取不同方法。非阻塞性無精症可嘗試藥物治療刺激睪丸功能,阻塞性無精症則可進行手術疏通輸精管道。患者若初步治療無效,則可進行「睪丸內精子抽取術」,從睪丸組織中尋找微量精子進行人工受孕,南韓大邱廣域市康奈爾(Cornell)診所泌尿外科醫師李英鎮(이영진,音譯)表示,該技術是治療無精症的最後手段,尤其對非阻塞性患者而言成功機率極低,但仍有可能在顯微鏡下找到1至2隻精子。

為補報戶口…3寶爸做DNA鑑定驚覺「6歲女兒非親生」 1理由從沒懷疑過
發現養育多年的孩子沒有血緣關係,一定很難接受!中國河南許昌一名梁先生,和妻子育有3個小孩,因為先有後婚,沒有給孩子報戶口,直到後來補辦出生證明時,DNA鑑定報告卻重重打了他一巴掌,因為養育6年的小女兒竟不是親生的,如今他只希望夫妻倆共同面對,解決孩子的戶口問題。據《小莉幫忙》報導,梁先生和妻子生下3個孩子,2012年生下大女兒、2013年生下兒子出生,2015年生下小女兒,因為年紀小先有後婚,沒有給孩子開出生證明,直到2016年才補辦結婚手續。然而,2人在2017年因感情不和分居,妻子起訴離婚6次未果,3個孩子均由他撫養,「女方那邊對孩子一直不管不問,頻繁地起訴我要離婚,孩子一直沒上戶口,法院說必須先把孩子戶口問題解決」。梁先生2021年為了給孩子報戶口,去補辦出生證明,但親子鑑定結果顯示,養了6年的小女兒與自己沒有血緣關係,讓他頓時晴天霹靂,「當自己親閨女養了6年,我的父母眼睛都快哭瞎了,他們3個彼此長得很像,而且都像媽媽,我從沒有懷疑」。梁先生受到雙重打擊,一方面孩子非親生,另一方面想要離婚需要確定3個孩子的歸屬,報戶口問題因此變得更加複雜,但即使女兒不是他的,他也選擇原諒,「孩子不能決定出生,她沒有錯。她和哥哥姊姊一起長大,3個孩子感情很好」,儘管心痛不已,他仍希望妻子出面共同解決問題。不過,岳父卻抱持不同看法,他提到女兒17歲和女婿在一起,「女婿當年20多應該是懂得,生了第一個孩子沒有領證,想著雙方是要好好過日子,就後續有了老二和老三」,並痛訴女婿是媽寶,花50元人民幣還要給父母申請,而結婚7、8年來,這是女婿頭一次上門,「現在小外孫女不是親生,男方要各種損失40多萬,只要離了婚我們就配合」。岳父建議再做一次親子鑑定,他認為非親生不太可能。而根據鑑定報告,梁先生和小女兒不是親生,但是和孩子母親有血緣關係,「女兒的意思是,如果不離婚,不會幫辦戶口。離婚官司走完,該上戶口上戶口」,對此梁先生表明,只要解決孩子的戶口問題,一定全力配合。

3年前老婆生可愛女兒!人夫拚第二胎診斷不孕 做親子鑑定竟被戴綠帽
近日一名人夫表示,3年前老婆生了可愛女兒,他努力拚第二胎老婆卻沒有懷孕,他就醫檢查發現自己有自體免疫性疾病,無法產生精子,帶女兒做親子鑑定發現非親生。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3年前老婆幫他生一個可愛的女兒,他也沒有避孕因為想生第二胎,「現在一直沒有讓老婆懷孕,我就特地偷偷跑去看不孕門診。結果發現我有自體免疫性疾病,簡單來說我的精液裡面沒有精子。後來我就偷偷帶三歲女兒去做親子鑒定,然後發現....不是我的。」原PO表示,他拿診斷證明和親子鑒定去找律師,回家也問老婆是否出軌。老婆怒回,沒有。原PO說,當她看到診斷證明跟親子鑒定才認錯。原PO說,他不知怎麼面對女兒,「隔天我跟女兒說以後不要叫我爸爸了,我不是你爸爸。現在正在訴訟。但我想我肯定是勝訴吧,準備離婚了。」至於小孩是誰的?原PO說,他也想知道,老婆以為小孩是他的,「因為她也根本不知道誰的,她說她沒出軌過,但大四時候都會跟朋友一起去夜店玩,恩,就是去玩,然後她也不知道誰的,但事情過了3年我也不知道怎麼去驗證她講的話有多少真實性。」原PO指出,真假都好,他都無法接受,「我也知道小孩無辜阿,但我能怎辦我情緒衝突很大啊,各位聖人聖女們,請問這個世界那麼多不美好悲劇的事情,你們怎不去傾家蕩產的去幫忙阿。」此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這個小孩終歸是男生被戴綠帽下的產物,每看一次小孩就會被提醒自己被劈腿」、「三年的話還能抽離,但對小孩也不用講太多她這個年紀也聽不懂的話」、「任何一個男人都沒辦法接受自己頭頂綠綠的」、「任何一個男人都沒辦法接受自己頭頂綠綠的」。

19歲冷血父懷疑女兒非親生長期施暴 突發狠活活咬死1歲嬰
巴西驚傳一起人倫悲劇,一名19歲男子巴塞洛斯(Thiago Colodoni Barcelos)懷疑年僅1歲的女兒瑪雅(Maya Simor Pereira)非他親生骨肉,長期對她施暴。近日巴塞洛斯趁妻子外出,突發狠活活咬死瑪雅,他也被依法起訴,恐面臨最高40年刑期。根據外媒《鏡報》報導,住在巴西東南部城市卡里亞西卡(Cariacica)的19歲男子巴塞洛斯,與同齡妻子結婚後,育有一個1歲女兒瑪雅,目前妻子還懷有第二個寶寶;當地時間17日妻子外出,巴塞洛斯與瑪雅在家讀處,但妻子返家驚見女兒失去生命跡象,渾身是傷,馬上報警。但警察與醫護人員趕抵現場,當場宣布瑪雅死亡。警方注意到瑪雅身上都是咬痕和瘀傷,集中在四肢與眼部周圍,傷勢相當嚴重,她的遺體也被送交法醫解剖,為進一步釐清確切死因。瑪雅母親向警方表示,巴塞洛斯自瑪雅出生後,一直懷疑女兒不是他的親生骨肉,過去就有多次對女兒施暴的情形。而巴塞洛斯虐死女兒後,一度逃離現場,不久後又主動向警方自首,他認罪對女兒施暴,目前遭關押於維亞納拘留中心等待審判。命案曝光後,檢方已依「女性殺害罪」對他起訴,這項罪名在巴西比一般謀殺罪更嚴重,最高可判處40年徒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懷疑小叔女兒非親生…多事嫂子私下「偷驗DNA」還陰陽怪氣 得知真相被狠狠打臉
國外一名男子因故收養了一名女性童年好友的女兒,誰知哥哥的未婚妻在不明真相下,擅自腦補養女是他童年好友與他人出軌生下的孩子,而他只是可憐的接盤俠。更令人憤怒的是,這名刻薄的女人甚至偷偷花錢去做了男子哥哥與他養女的DNA鑑定,拿著鑑定報告在養女面前「揭穿」父女倆毫無血緣關係的事實,最後被狠狠打臉,惱羞成怒的離開。國外一名男子在Reddit上表示,自己童年最要好的朋友,與她的丈夫在一場槍擊案中喪生。這名男子表示,由於他的好友與先生,童年時都在「不太理想的家庭」中長大,也沒有兄弟姊妹,因此在2人過世後,他們留下的女兒「莉莉」沒有任何親戚可以投靠。這名男子指出,他雖然對於自己能不能妥善撫養一個孩子長大充滿顧慮,但是因為不願意好友的女兒在寄養家庭中、與她父母毫無關係的環境中成長,因此最終還是鼓起勇氣收養了當時年紀還小的莉莉。男子表示,他周遭關係密切的親友都知道莉莉不是他的親生女兒,但這些善良的人仍然以對待自己親生女兒的方式對待莉莉。而他也從未向莉莉隱瞞自己並非她生父的事實,只是選擇將莉莉父母遭到壞人殺害的細節,留到她再長大一點後再說。「莉莉看起來一點也不像我,她長得和她的父母看起來一模一樣。」這名男子陳述:「雖然大多數不太熟悉的人以為她是我的親生女兒,只是她長得特別像媽媽而不像我。當然我也不會特地去解釋這一點,因為這似乎沒什麼必要。」這名男子表示,有一天,他哥哥的未婚妻在一場家庭聚會中,在他父母家看到了他、他的童年好友與好友丈夫3人的舊合照,「她指著我的朋友問『她是誰』,我解釋那是莉莉的媽媽,她聽完後安靜下來,在照片前站著沉思了一會兒,我沒有多想。」男子解釋,「在此先澄清,她知道我的朋友去世了,但我猜她不知道我朋友已經結婚了,或者莉莉不是我的親生女兒。所以我猜她誤以為莉莉是我和我朋友的女兒。」然而,這名未來大嫂的應對方式也十分令男子吃驚,「她用我哥哥的DNA,和莉莉做了DNA測試,當測試結果顯示他們2人之間『沒有血緣關係』時,她就知道這意味著我和莉莉也沒有血緣關係。」「她揮舞著檢驗報告走到我面前,當著我女兒的面,告訴我『正在照顧一個死去女人因為外遇生下的嬰兒。』」這名男子寫下:「我盯著她看了一會兒,然後捧腹大笑的告訴她『我也知道這件事』,並且反問她『那妳知道有收養這件事的存在嗎?』」男子表示,自己未來的嫂子因為他的應對方式氣得滿臉通紅,怒氣沖沖地離開。而他的哥哥則對他大發雷霆,認為他害自己的未婚妻丟臉,他則向大哥反唇相譏:「她私自拿我女兒的DNA去做檢驗,還拿結果來跟我炫耀,這才叫丟臉!」這名男子表示,自己會將這段故事發上網路,是希望大家評理,自己的應對是否失當。網友則紛紛留言:「她明顯想找事!為了「幫這個忙」可是花了好大力氣。另外,我很好奇她是怎麼得到莉莉的DNA檢體來做這件事。」、「她生氣是因為事情完全沒照她預期的方向發展,而妳哥哥『表現得生氣』只是他覺得必須站在即將能為他妻子的女人那邊。」但也有網友提醒,「她之所以會當著妳女兒的面公開這件事,是想最大化她認為自己正在『揭露』這件事的傷害。容我說一句,我認為這種作法簡直稱得上是邪惡!」

懷疑11歲女兒非親生!他怒告老婆求償百萬 獲法院判賠36萬
夫妻間的忠誠義務被視為維繫婚姻穩定的核心價值,然而近日福州一名男子懷疑11歲的次女並非其親生女兒,於是決定告上法院,並要求老婆賠償撫養費20萬元(約89.2萬新台幣),以及精神損害賠償10萬元(約44.6萬新台幣)。根據陸媒報導,趙男與李女於2003年11月依法登記結婚,2013年3月迎來次女的出生。婚後雙方關係逐漸惡化,李女於2021年12月和2023年2月兩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雖最終未被判決解除婚姻關係,但雙方矛盾日益加深。2024年5月李女第三次提起離婚訴訟,引起趙男懷疑次女並非其親生女兒,遂向法院申請進行親子鑑定。鑑定結果顯示,趙男並非次女的生物學父親。震驚與失望之下,趙男向法院提出索賠,要求李女返還其在過去11年間為次女支付的撫養費20萬元(約89.2萬新台幣),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10萬元(約44.6萬新台幣)。趙男表示,李女的行為嚴重背離了夫妻間的忠誠義務,使自己在不知情且無法律義務的情況下,長期承擔了非親生子女的撫養責任,身心均受到極大創傷。在法庭上,雙方展開激烈辯論,情緒對立明顯。考慮到案件的敏感性及雙方情緒狀態,承辦法官在審理後積極展開調解工作,綜合考量法律規定、社會倫理與實際情況,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李女同意返還撫養費7萬2千元(約32.1萬新台幣),並額外支付1萬元(約4.4萬新台幣)作為精神損害賠償。法院指出,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負有法定撫養義務,前提是雙方存在自然或擬制的血親關係。若不存在這種關係,即無法律上的撫養義務。本案中李女違背了婚姻中的忠誠義務,對趙男造成重大精神傷害與財產損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新加坡男企業家付2.3億和平離婚 6年後竟發現「孩非親生」怒告前妻
新加坡一名64歲的男企業家與前妻離婚6年後,卻意外發現自己辛苦養大的長子竟非親生,震驚之餘也將孩子的媽告上法庭。最終,當地最高法院裁定男方勝訴。《8視界新聞》報導,新加坡最高法院判決指出,男子現年64歲,是一家從事精密金屬零件加工製造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經理。他的前妻為56歲,早年曾與他一同創業,目前無業。雙方1994年結婚,育有兩名現年分別25歲與23歲的子女。直到2013年底,女子提出離婚申請,隔年4月雙方達成協議,正式辦妥離婚手續。據協議內容,男方同意支付女方930萬新加坡幣(約新台幣2.3億元),作為平分婚姻資產的對價。兩人離婚後各自再婚,開展新生活。豈料,雙方幾年後因公司股權與財務爭議鬧上法庭。2020年3月,女方控告前夫在公司內壓制身為小股東的她;男方則反控前妻失信在先,並要求歸還她從聯名戶頭提走的18萬8000新加坡幣(約新台幣461萬元)款項。最終,法庭判定其中5萬9237新加坡幣(約新台幣145萬元)屬女方多領,必須歸還。更令人震驚的是,男方同年5月意外發現,自己與女方所生的長子,實際上與他毫無血緣關係,氣得提告前妻在婚姻期間隱瞞重大事實,並申請暫緩執行雙方離婚協議中的相關條款。雖然被告辯稱自己早已告知此事,但法院最終認定她從未主動披露,批准原告請求。前妻一度提起上訴,最終選擇撤回。此外,這對怨偶認為婚姻資產估值的截止時間點也有爭議。男方主張,資產應以2014年離婚臨時裁決令發出時間點為準。他強調,雙方離婚後早已分道揚鑣,不應影響現任配偶的權益。前妻則反駁,她一直在兩人共同經營的公司工作,直到2020年被前夫趕走,因此資產應以當年為分配基準。最終,法官支持男方觀點,認定兩人婚姻已於2014年正式結束,應以該年為婚姻資產的估值截止日期,裁定男方勝訴。

為爭6歲兒撫養權…祕魯媽驗DNA驚覺非親生 竟是6年前被調包
晴天霹靂的消息!南美洲秘魯一名母親,為了爭取兒子的撫養權,而接受DNA鑑定,沒想到結果令人心碎,源自於孩子出生當晚,醫院發生一件毀滅性的事情。根據《鏡報》報導,這名母親進行DNA鑑定,就為了爭取兒子的撫養權,卻震驚地發現,她和老公與孩子都沒有血緣關係,即使再次檢驗,結果依舊相同。進一步追查才知,2018年12月24日一所公立醫院,因為疏忽導致孩子被調換,時間長達6年,之後2個孩子回到親生父母身邊。其中一名母親露絲(Ruth Cieza)在接受美聯社採訪時,提到正在適應親生孩子,「他被帶回我身邊,但我也想念我的小男孩,他和他的親生母親一起去鄉下生活了。我無法從腦中抹去關於兒子的記憶」。另一名母親瑪麗亞(Maria Chilcón)在離開自己親手撫養的兒子前,在媒體面前暈倒,她表示:「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天啊,我希望他們能幫我。一個不想離開,一個不想留下來」。對此,法院下令對母親和孩子進行團體治療,而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安迪(AndyHerrera)也下令頒發新的出生證明。事後露絲帶親生兒子去遊樂園,想增加2人的感情,但顯然孩子還沒有適應新生活;她的姊姊梅拉(Mayra Cieza)稱,他們正對醫院提起法律訴訟,但沒有醫院管理人員出席聽證會。

結婚7個月女兒出生…陸人夫做DNA鑑定「驚覺非親生」 提告獲陪3000元
一段婚姻要長久,需要夫妻互相信任和尊重。中國有一對情侶,結婚後生下女兒,但1個月後做DNA鑑定,男方發現和自己沒有血緣關係,氣得提告求償。經過法院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男子和女子在2017年1月結婚,同年8月迎來女兒的出生,不過1個月後,經DNA鑑定,男子並非女兒的生物學父親,他認為妻子隱瞞孩子非親生子女的事實,一狀告上法院,請求離婚並討撫養費及精神損害賠償金。妻子同意離婚,但孩子出生時所花醫療費不足2000元(人民幣,下同),女兒自出生後就回娘家生活、居住,不存在護理費等2萬多元的事實,且結婚前已告知自己結婚的事實,不存在故意隱瞞,其婚後無過錯行為,不存在賠償精神撫慰金的情形,請求判令雙方離婚,駁回丈夫的其他訴訟請求。法院審理後,認為妻子雖在婚前告知懷孕事實,但並未告知孩子非親生,其隱瞞事實使丈夫誤以為是親生而撫養,因而遭受經濟上的損失,故返回撫養費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持。另外,丈夫誤以為女兒是親生而撫養,在得知真相後身心遭受巨大痛苦和傷害,人格尊嚴必然受損,社會評價難免降低,故其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持。法官綜合考慮這對男子和女兒的相處時間、父女感情建立程度以及當地生活水平、雙方的收入狀況、侵權後果等因素,酌定女方應賠償3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24歲男得知「非親生」性情大變 叛逆逃家出國打工…遭拐賣詐騙園區
人在成長階段很容易因為一些原因,改變一生!近期馬來西亞吉隆坡一名巫裔(馬來人)女子,公開尋求幫助,她的24歲兒子得知非父母親生,性情大變四處惹禍甚至入獄過2次,不久前執意去海外高薪打工,結果遭拐賣到寮國詐騙園區,受到打罵數個月,希望政府能幫忙她救回養子。根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吉隆坡一名24歲男子自從得知非父母親生,自己是養子之後,性情大變,從性格溫順變為叛逆不上學,甚至四處惹禍曾因涉及詐騙案入獄過2次,且偷偷尋找自己的親生家庭。不久前男子受到海外高薪打工廣告誘惑,不聽勸逃家出國。男子的養母表示,養子原本是一名保安,不知道從哪收到海外高薪打工的廣告,不堪誘惑執意出國賺錢,隔了4個月她收到養子的求救訊息,稱自己遭拐賣到寮國詐騙園區,這段時間飽受折磨,說他很想回家,請養母救救他。於是男子的養母找到馬來西亞國際人道主義組織總秘書拿督希山慕丁和公關總監辜健鈫幫助,連同其他3名孩子也遭拐賣到詐騙園區的家屬,召開記者會,心痛吐露自己孩子的遭遇,希望政府幫忙救救孩子。有另一名42歲康女是則表示,她的20歲兒子在去(2024)年聖誕節去泰國旅遊,答應她會在元旦回家,怎料已經要農曆新年,兒子卻遲遲未歸,在詢問兒子前妻和前老闆下,才知道他遭拐賣到緬甸,日日挨打,求助想要回家。

她從小自覺「長得不像爸媽」 2次DNA檢測驚知非親生…昔抱錯嬰兒
大陸湖北最近有一起複雜離奇的尋親事件,一名57歲張姓女子出生在一個幸福家庭,在家中孩子裡排行最小,爸媽和哥哥姊姊都很疼她,但從小到大她心中一直有個疑惑「我和家人長得一點都不像」。近年張女去做了2次親子DNA檢測,驚訝自己非親生,一查才知道她出生的醫院當年抱錯嬰兒,最近她公開尋找親生家人。綜合陸媒報導,來自湖北武漢的一名57歲張姓女子在一個幸福家庭出生長大,但她因為察覺到自己與家人都長得很不像,心中一直對自己身世有疑問。於是張女在2019年決定帶著媽媽去做親子DNA檢測,結果顯示母女不是血親,她的媽媽得知後差點昏倒,又再去做了第2次檢測,答案還是一樣。張女透露,把她養大的媽媽知道自己非她親生幾乎不敢置信,堅稱「絕對不可能,妳就是我生的」說她在當地協和醫院生產完5天後抱回家,也從來沒發生過張女走失的狀況。張女形容她的媽媽當下幾乎身體癱軟,不相信這個晴天霹靂的事實,每天在家哭,哭到眼睛都哭瞎了。之後張女著手調查自己身世,她也拿著親子鑑定結果,赴法院向她出生的武漢協和醫院提告,法院最終判決醫院確實抱錯嬰兒,導致張女與親人分散57年,並判處醫院必須對張女進行賠償,也提供一份從她出生前2天到後5天的產婦個人資訊,讓她有線索找自己的親人。不過因為過了數十年,當年的資訊恐因年代久遠已經沒有可用性,張女不只透過媒體公開尋親,也把資料交給轄區派出所,盼能夠找到她的親人。

養孩子2年才知非親生!綠帽尪怒告妻「連聘金一起討」 法院這樣判
大陸海南省瓊海市法院近日公布一起離婚案件,男方發現孩子非親生,於是起訴妻子賠償損失。法院認為,女方行為違反了忠實義務及善良風俗,對夫妻感情破裂存在重大過錯,結合過錯程度、婚內孕育情況及當地習俗,判定她應返還彩禮5萬元,同時按照每月1500元的標準返還男方實際支付撫養費、並賠償2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判決指出,2022年初,原告經人介紹認識被告後確立戀愛關係並同居,同年5月舉行婚禮,原告為此支付彩禮及婚禮費用10餘萬元,同年10月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婚後1週,被告產下一子,由公婆實際撫養。而後女方2次懷孕,但均終止妊娠。因2人婚前缺乏足夠了解,導致婚後矛盾不斷,夫妻感情最終破裂。原告今年向法院起訴離婚。經法院委托鑑定,排除他是兒子的生物學父親。男方要求法院判令妻子返還全部彩禮10萬元、同時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返還其實際支付子女的撫養費,並承擔10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在與原告同居期間與他人發生性關係並懷孕,而後隱瞞此重要事實與對方結婚,致使男方誤將該受孕子女視為親生子女予以撫養,破壞了原告對婚姻關係的合理期待,影響了文明和諧家庭關係的建立,給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了經濟上和精神上的損害,並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認定,被告的行為違反了忠實義務及善良風俗,對夫妻感情的破裂存在重大過錯。結合其過錯程度、2人共同生活、婚內孕育情況及當地習俗等情節,判定女方應返還彩禮5萬元,同時按照每月1500元的標準返還原告實際支付撫養費,並賠償20000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為收回上海房產給兒子…父母竟告知女兒「妳非親生」 法院這樣判
父母掛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財產能隨意收回嗎?大陸一對王姓夫婦將位於上海市的一套房產,掛在女兒名下10年後,2人突然後悔了,他們聲稱該套房子實際是由兒子出資,他們只是代持,因此要求女兒無條件配合完成產權變更手續,甚至說女兒王琳不是2人的親生女兒。綜合陸媒報導,王琳是一個多口之家的小女兒,她10歲時父母在上海市徐匯區花費120萬元購入一套房屋。當時,為了方便王琳上學,這套房屋被記在了王爸、王媽和王琳3人名下。不過,該套房屋的實際居住者卻是王琳的哥哥和嫂子,後來哥嫂陸續回到安徽老家,房子就被租了出去,租金由爸媽收取再轉交給嫂子。王琳成年後,父母說掛在她名下的房屋,實際所有人其實是哥哥和嫂子。當年房屋的首付款是由哥哥、嫂子出資,後來的貸款也是由2人償還。只是當時哥哥和嫂子尚沒有購房資格,所以房屋所有權被掛在了父母和王琳的名下。如今王琳已經長大,父母遂要求王琳,配合辦理去名手續,將房屋還給父母。為了說服王琳,爸媽還告訴王琳,她其實是舅舅的孩子,並不是2人的親生女兒。對於父母的說法,王琳完全無法接受,儘管2人口頭說她不是親生女兒,實際上卻無法拿出任何證據。王琳認為,她至少享有房子25%的產權,如果父母堅持要求她辦理去名手續,那麽應向她支付這套房屋總價25%的折價款。上海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本案中,王爸、王媽認為,涉案房屋是由他們幫王琳哥哥代持的,卻未能提供任何雙方關於代持房屋的約定。雖然王琳嫂子曾向王琳媽媽轉帳過一筆錢,但沒有證據證明這筆錢就是用來償還房屋貸款的錢款。同樣,王爸、王媽聲稱,王琳並非親生女兒,卻未能提供充分證據。因此,法院對王爸、王媽的主張不予確認。考慮到房屋購買時,王琳尚未成年,根據涉案房屋的出資、使用情況,法院最終酌定,涉案房屋由王爸、王媽共同共有90%份額,王琳擁有10%產權份額。

父母拋棄38年想相認 女子磕頭拒絕:我這些年受的罪算什麼
過去在一些重男輕女觀念盛行的地區,遺棄女嬰的情況屢見不鮮。大陸河南商丘就有一名女子幼年時遭到親生父母拋棄,後被養父母收養並撫養長大。沒想到,養父母相繼去世,她在養姐和養姐夫的照料下完成學業。時隔38年,親生父母找上門相認,在知道自己因為是女孩所以被拋棄後,她憤怒質問「我這些年受的罪算什麼」,並磕了3個響頭,拒絕與親生父母相認。據了解,當年因為計畫生育,許多家庭紛紛選擇將女兒送人,這名女子的親生父母也是如此。當初為了不被罰款,女子的母親在懷孕期間四處躲藏,等她出生後,發現是女孩,夫妻2人便將女嬰送人。後來女子被養父母收養,女子的養父母雖非親生,卻視她如己出。在女子9歲時,養母去世,接著養父和養家哥哥也相繼離世。養姐和養姐夫供她上完大學,養姐夫在工地搬運鋼筋,用血汗錢供女子讀完大學。對她而言,養家人雖無血緣,卻是陪伴她成長的真正親人。38年後,女子回鄉創業養羊,而她的親生父母知道親生女兒下落後,假扮成買羊的客戶,偷偷與女子相見,留下10萬元想表達歉意。但當女子得知當年自己被遺棄的真相後,她崩潰質問父母「你們為什麼當年不掐死我,為什麼要把我送人」。最終她給親生父母磕了3個響頭,直言以後永不相見。這起事件在網絡上引發廣泛討論,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理解「看哭了,很心疼她,也理解她的做法」、「願她的人生從此順利,心中的傷痕慢慢撫平」、「親生父母只是想要一個女兒給她養老」、「姐姐姐夫太好了」、「苦難是最好的試金石,養父養母養兄嫂才是一家人」、「3個響頭就算結束這段關係了」、「圓滿了,給自己和生父母一個交代」。

人夫砸170萬娶妻「1年後懷孕生子」 一驗DNA大崩潰…提告結局出爐
綠光罩頂!中國河南一名男子花了38萬(人民幣,下同)娶妻,約170萬新台幣,結婚1年後老婆懷孕生下兒子,但DNA鑑定卻顯示沒有血緣關係,氣得提告法院求償,法官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河南許昌市鄢陵縣人民法院公布這起案例,男子在網路認識現任妻子,2人在2022年12月4日結婚,隔年11月20日產下兒子。然而,男子透過DNA鑑定發現兒子非親生無法接受,除了要求離婚,更要妻子歸還聘金和結婚花費共計379869元。法院審理認為,2人結婚是合法的夫妻關係,男子提離婚、女子同意,因此准予雙方離婚。因為兒子不是親生的,男子並非其生物學上的父親,理當由女方撫養,費用也應該由女方負責。雙方雖然已經結婚且共同生活,但共同生活時間少、給付的聘金費用過高,且女方婚內出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男子給予的聘金208800元和首飾,女子應該返還。綜合案件情況,女子應歸還聘金104400元。男子為其生產的費用10894.9萬也應該歸還。由於女方婚內出軌,應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考量應賠3萬元。法院判決,准予2人離婚,兒子由女方撫養,撫養費自理。女子須於判決書生效日起10內歸還聘金104400元和醫療費10894.9元,以及鑽石戒指、金項鍊、金手鏈、金耳環,並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30000元。

與嫩妻分隔兩地突見她正在辦婚禮 細查知崩潰真相…養7年女兒非親生
網路交友小心遇騙!大陸江蘇淮安一名男子阿強(化名)與小11歲妻子小花(化名)透過網路認識,兩人結婚後火速生下一女,但夫妻倆長期分隔兩地。10年後阿強某天滑手機時驚見小花在跟別人辦婚禮,仔細調查才發現小花不僅重婚,連他養育7年的女兒都非他親生,兒子也是憑空捏造,一氣之下對小花提告,對方因詐騙和重婚被判6年有期徒刑。根據陸媒《揚子晚報》報導,阿強與小花2010年透過網路認識,小花自稱家境富裕,加上她比阿強小11歲,又長得漂亮,阿強火速墜入愛河,小花很快為阿強生下一名女兒,但小花因故必須在揚州寶應生活,兩人也長期分隔兩地,怎料,事後阿強才發現是場騙局。2020年5月某天阿強滑手機看影片時,驚見小花竟然正在與其他男人舉辦婚禮,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影片內容;阿強冷靜後馬上調查,才知道小花以老婆身分與自己交往,又在網路上交了另一名男友,甚至領證結婚。阿強憤怒地直接直衝小花在揚州寶應的住處,還發現小花與另一名先生的婚房頭期款,是由他籌錢給付,當下阿強與小花現任丈夫發生衝突;小花為了阿強追討自己索要的款項,開始辯解現任丈夫是自己的追求者,「我是一時糊塗」,還馬上辦離婚再與阿強結婚。雖然被戴綠帽,但阿強為了女兒和他沒親眼見過的兒子,決定相信小花,領證後阿強要求小花讓女兒和兒子戶口遷到他那裡,但小花不斷找藉口拖延,才驚覺不對勁。當阿強準備帶女兒去做親子鑑定,小花才承認他養育7年的女兒非他親生,兒子也是憑空捏造,都是拍朋友的兒子給他看。阿強萬念俱灰下,2021年3月15日到警局報案,並把小花告上法院,在經過長時間審理後,法官依詐騙罪和重婚罪判小花6年有期徒刑,併處罰金人民幣13萬元(約新台幣59萬元)。

5歲女兒驗DNA非親生…老公懷疑妻出軌 真相大反轉:皆無血緣關係
命運捉弄人!美國一名29歲人妻結婚後生下女兒,老公5年後做鑑定發現,女兒和他沒有血緣關係,因而懷疑她出軌,但她堅稱不可能,懷疑是鑑定出錯。沒想到當她也做了鑑定,驚覺女兒並不是他們2人所生,生活瞬間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原PO在《Reddit》討論區提到,她在大學時期認識現任老公,2人穩定交往,從談戀愛到結婚,後來生下一個女兒,以為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怎料等到女兒5歲的時候,老公發現不對勁,因為夫妻倆的眼睛是藍色的,但女兒的眼睛是棕色的,於是做了DNA鑑定,結果證實非親生,之後就會在辦公室待到深夜,刻意和女兒疏遠。原PO察覺到老公冷漠和多疑的態度,於是2人面對面討論,也因此被質疑外遇,她決定親自進行測試,好還自己清白,「我永遠不可能出軌」。離奇的是,當夫妻倆都做了血液檢查,卻顯示女兒和他們都沒有血緣關係,「我不知道事情怎麼發生的,但警察來家裡做口供」,猜測唯一可能是醫院抱錯孩子,「我們正在起訴我生產時的醫院」。原PO遭老公懷疑出軌,但真相更傻眼。(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原PO坦言,整個世界被顛覆了,她只希望老公從沒有做過鑑定,「我一直和女兒同睡一間房,很害怕她會被帶走,不過我也想知道我的親生女兒在哪,她是否安好,我希望她一切平安」。原PO指出,為了避免醜聞擴大,她沒有告訴女兒這件事,「我不想讓認識我們的人,另眼看待她,她是好孩子,值得得到更好的」。對此他們計畫找到女兒的原生家庭,卻也沒有預想找到後會的發展。同時,原PO也暗自許下心願,最好的情況就是買一棟更大的房子,大家住在一塊,雖然不確定有沒有能力負擔,也怕對方家長不會同意,「可能我只是瘋了」。

女兒不像爸媽「DNA檢驗非親生」 竟神似同學媽…真相逆轉:不是出軌
宛如八點檔劇情!越南一名人夫發現,女兒長得和他或妻子都不像,疑心之下進行DNA鑑定,結果發現非親生。原以為是妻子出軌,但實情並非如此,更發現女兒反而與同學媽媽長相神似。據《南華早報》報導,人夫帶著妻子以及年幼的女兒,一家3口在胡志明市生活,隨著女兒漸漸長大,赫然發現女兒的外貌和他們完全不像,不禁令他產生懷疑,決定進行DNA檢測,結果證實女兒並非親生。人夫遭受強烈打擊,和妻子、女兒的關係也變得疏遠,經常喝到爛醉才回家,而且性格越來越孤僻,夫妻倆因而爆發衝突,他告知妻子DNA結果,指責對方不忠,但妻子強烈否認出軌,並帶女兒搬到河內,女兒也因此被迫轉學,沒想到意外找出真相。人夫懷疑妻子出軌,但妻子強烈否認。(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女兒在新學校認識女同學,結果發現雙方有著驚人巧合,在同一間醫院出生,2人很快就變成好朋友。家人們為她們舉辦生日派對,驚覺女兒和同學的媽媽長得超像,討論後同意進行DNA鑑定,結果顯示有血緣關係。進一步追查得知,疑似醫院人員的疏失,導致2人在出生的時候被抱錯,演變成如今荒唐的局面。不過,2個家庭現在會密切聯繫,定期會聚在一起,但2個女孩還不知道真相,家長打算等她們再成熟一點,再將事實說出口。至於是否會針對醫院的行為採取法律行為,目前尚未決定。

前皇馬球員喜迎女兒到來「名字還刺在手臂上」 下秒他後悔了:非我的種
巴西足球運動員維尼修斯托比亞斯 (Vinicius Tobias)過去曾在皇家馬德里效力,稍早他開心宣布初為人父,甚至開心將女兒的名字刺青在自己的手臂上,不過尷尬的是,當DNA測試後,他並非女兒的親生父親。現年20歲的托比亞斯不久前成為人父,但女兒非親生的。(圖/達志/美聯社)根據多家外媒報導,現年20歲的托比亞斯不久前成為人父,女兒瑪伊特(Maite)的出生讓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幸福,為了紀念人生中的重大轉變,他還在手臂上刺了女兒的名字,並附上一句「我愛你」。未料托比亞斯才剛刺了女兒的名字就後悔了,原因是他的前妻,也就是瑪伊特的母親給了他當頭棒喝。報導稱,瑪伊特的母親、同時也是一名網紅的英格麗德利馬(Ingrid Lima)在社交平台上,向10.3萬的粉絲表示,其實托比亞斯並非女兒的親生父親,「我在這裡是為了會引發一些人惱火的事情發表聲明,不幸的是,我必須公開站出來解釋」,她繼續表示,「我和托比亞斯有一段時間沒在一起。那段期間,我和另一個人談了戀愛,而他也有其他戀人。我們都有各自的生活」。利馬跟杜比亞斯交往過一段時間,但分手後懷有身孕,最終,她回到在杜比亞斯身邊並誕下女嬰,杜比亞斯初為人父欣喜若狂,但利馬始終對杜比亞斯是否為女兒的生父抱持懷疑,於是透過DNA檢測尋找真相,結果讓杜比亞斯大失所望。20歲的杜比亞斯2022年轉會加盟烏克蘭頓內次克礦工足球俱樂部(FC Shakhtar Donetsk),不過俄烏戰爭爆發後,他以外借形式轉投皇家馬德里,效力兩年期後再度回到烏克蘭,原以為開心成為人父,如今卻是和利馬離婚收場。足球球星把女兒名字紋在手臂,DNA檢測結果讓他後悔了。(圖/翻攝自X)

血型揭姦情!AB型老公愣抱「O型女兒」 妻認:是同事的種
屏東已婚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的女兒出生時,經醫院告知「血型有異」。阿國是AB型,小萱是O型,但女兒卻為O型,經阿國質問後,小萱坦承與公司男同事阿華(化名)多次出軌後懷孕,並且親子鑑定確認阿國與女兒並無血緣關係,阿國因此氣憤對小萱提告求償精神賠償50萬、聘金36萬,以及結婚給的金飾,屏東地院判賠30萬元為適當。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阿國2022年10月與妻子小萱結婚,2個月後小萱懷孕。小萱產下女兒後,醫院卻告知阿國孩子「血型不正常」,指出阿國是AB型、小萱是O型,女兒的血型不可能會是O型。阿國質問小美後才得知她與公司同事外遇,多次發生性行為,而自己與女兒進行親子鑑定後亦確認無血緣關係,令阿國崩潰不已。阿國向法院指控,小萱的行為侵害他的配偶權,結婚後他為家庭的付出,以及在社會上與親友間的名譽地位受損,面對小萱外遇的事實,以及到小孩出生後才知非親生的打擊,讓他必須持續服用精神藥物控制嚴重失眠及工作情緒。阿國指出,小萱所為讓他無臉面對親友的詢問,且小萱完全不承認自己的錯誤,在雙方交談時還用詞尖酸,因此他請求小萱給付精神賠償金50萬元,並且須歸還婚禮聘金及小孩養育費用共36萬元,還有歸還他所贈與的結婚金飾(項鍊一條、戒指一只、手環一對)。小萱辯稱,她確實與同事有做出共同侵權行為,但阿國與同事阿華已達成和解,並定賠償阿國30萬元,因此她與阿華應分擔之損害賠償義務應屬各半。另外,阿國曾於舉行婚禮後2天以通訊軟體向特殊行業業者索取相關特殊服務的資訊,她更發現阿國多次前往酒店,由此足證阿國在婚姻存續間也有不忠情形。法官認為,小萱應賠償30萬元給阿國。另外,阿國主張小萱應返還聘金及養育費用共36萬元,以及婚禮贈與的金飾,小萱指稱「這些均是阿國道德上的贈與」,阿國並無返還之請求依據,且並未給付養育女兒的費用。法管審酌,依一般情況而言,婚禮之聘金及金飾是以預為結婚為前提,雙方原本已登記結婚,之後雖經調解離婚,也無返還聘金及金飾之依據。因此阿國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