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
」 大陸 DNA 車禍 台北市 衝撞
賓士男撞倒護理師迴轉輾壓!父稱「兒有病」 死者弟下跪求司法還公道
台中市日前發生震驚社會的奪命車禍。38歲陳姓護理師8日凌晨下班返家途中,遭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車撞倒,隨後被二次輾壓當場死亡。案發後,林男父親昨(11日)前往陳女靈前致意並道歉,卻提及兒子疑有精神疾病,引發死者家屬不滿。對此,陳女胞弟今(12)日在記者會現場下跪痛哭,盼司法還姊姊公道。《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女弟弟表示,從監視器畫面可見,姊姊遭撞倒後,仍被車輛持續推行,手腳不斷掙扎,最後遭車輛輾過。他質疑,林男第一次撞人後未立即停車報案、救人,反而迴轉再次駛向陳女,簡直和蓄意謀殺無異,認為相關行為有必要由司法機關徹底調查。對於林男父親提及兒子有精神疾病,陳女弟弟質疑,若確有相關病史,應由專業鑑定釐清,而非僅以「精神疾病」作為減輕責任的理由。他表示,家屬曾詢問林男究竟罹患何種疾病,但對方也無法具體說明,讓家屬難以接受。此外,死者家屬也關注林男肇事後逃逸約2小時期間的行蹤,質疑警方目前尚未公開完整路徑,以及車內是否還有其他人等細節,希望警方進一步釐清。家屬強調,盼相關單位查明事故經過與責任歸屬,讓案件真相水落石出。
驚險瞬間!70歲女騎士疑搶快闖紅燈 鳳山路口撞24歲女雙雙送醫
高雄鳳山街頭驚傳機車碰撞事故,鳳山區鳳松路與經武路口11日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70歲張姓女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原先停等在機慢車左轉待轉區,卻疑似未等號誌轉為可通行就提前起步進入路口,隨後與另一名24歲曾姓女騎士發生擦撞。強烈撞擊造成兩人當場倒地,所幸意識皆保持清楚,經救護人員緊急送醫治療後暫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事發當時張女騎乘機車,準備從鳳松路口西往東方向行駛,並停在路口機慢車左轉待轉區;另一方面,曾女則騎乘機車沿鳳松路由北往南方向直行。張女疑似在銜接道路號誌尚未轉為可通行前,就提前起步駛入路口,導致兩輛機車發生擦撞,兩名女騎士均因此摔車受傷。事故發生後,張女及曾女的手腳均有多處擦挫傷,但意識清楚。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現場後,分別將70歲張女送往鳳山醫院、24歲曾女送往長庚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警方也立即前往現場處理,並依法對兩名騎士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警方進一步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初步研判張女當時雖然已進入機慢車左轉待轉區停等,但疑似沒有依照號誌指示通行,在號誌尚未轉換成可行駛狀態時便提前起步,因此可能涉及闖紅燈違規。至於沿鳳松路直行的曾女,目前警方尚未發現明顯肇事因素,不過實際事故責任與詳細肇事原因,仍有待後續調查及相關鑑定進一步釐清。鳳山分局也藉此提醒機車騎士,進入機慢車左轉待轉區後,並不代表可以直接起步通過路口,仍須確認銜接道路號誌已轉為可通行後才能行駛。尤其大型路口車流方向複雜,即使號誌轉換在即,也不應搶快提前進入路口。騎士行經路口時應適度減速、留意號誌及周邊車流,避免因一時搶快或誤判號誌,引發碰撞事故。
38歲女護理師遭賓士男撞倒又二度輾壓 醫師公會提3訴求:嚴審精神狀態
台中市9月8日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奪命車禍,一名38歲陳姓女護理師於下班返家途途中遭30歲林姓無業男子駕駛賓士轎車衝撞;林男撞倒陳女後並未停下施救,反而於前方路口迴轉,加速二度輾壓倒地的陳女後逃逸,導致陳女當場身亡。對此,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嚴正發聲,痛批嫌犯冷血,呼籲司法嚴審其精神狀態,防有心作為減輕刑責甚至卸責的關鍵。針對這起車禍事件,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布嚴正聲明表達強烈憤慨。醫師公會指出,護理人員長期肩負守護民眾健康的第一線重任,深夜輪班返家卻無端遭遇毫無邏輯與理性的暴力傷害,這不僅為被害人家庭帶來無法彌補的巨大傷痛,更是對全體醫護人員尊嚴與基本人權的嚴峻踐踏。醫師公會於聲明中提出三項嚴正訴求,首先強烈譴責任何形式的無端暴力,強調本案手段殘忍且已遠超出一般交通意外範疇,呼籲司法與檢調單位秉持毋枉毋縱原則徹底查明真相,對被告予以法律最嚴厲之從重量刑,以撫平亡者家屬、社會大眾的恐慌與憤怒。其次,針對林男落網後宣稱「覺得被針對」等異常言詞,醫師公會期盼司法機關與專業醫療機構進行嚴謹的精神鑑定,仔細審視其犯案當時的辨識與控制能力,嚴防被告藉此作為脫罪或減刑的手段。最後,公會也呼籲政府主管機關正視夜歸醫護及廣大勞工的人身安全,積極補強治安死角與社會安全網。醫師公會最後強調,全體理監事與會員向遇害護理師及家屬致上深切哀悼,後續將全力支持家屬爭取應有公道並提供必要協助。
獨家/晨運竟成永別!北市翁騎單車遭擦撞 「未戴安全帽」頭撞地搶救13天不治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上月底清晨發生一起單車與機車擦撞事故的死亡事故,一名 78 歲李姓老翁在晨間運動結束後,騎乘YouBike返家途中,與同向行駛的機車發生擦撞。老翁當場重摔在地,由於騎乘腳踏車未配戴安全帽,頭部直接猛烈撞擊地面導致嚴重腦出血,經送往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緊急開刀搶救,遺憾仍於昨(10)日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警方後續將依過失致死罪偵辦。警方調查,事故發生於上月28日清晨6時許。當時78歲的李姓老翁騎乘YouBike,沿信義區東興路南往北方向的第三車道行駛;同時間,48歲的趙姓女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正要前往尋找友人,行經第二車道時,兩車在肇事地點發生擦撞,老翁的腳踏車左側車身與趙女機車的前車頭碰觸,造成老翁當場連人帶車摔倒。老翁騎乘的YouBike。(圖/翻攝畫面)信義分局員警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處理,經檢測,機車駕駛趙女駕籍正常、酒測值為0。事故造成腳踏車左側車身與機車車頭受損,老翁因頭部直接撞擊地面造成嚴重腦出血,經送醫急救緊急手數,仍於昨日宣告不治。全案目前已依《過失致死罪》將機車駕駛移送偵辦,詳細肇事責任歸屬仍待後續交通鑑定報告出爐釐清。這起悲劇也再次引發對單車族安全的重視。信義分局特別呼籲,雖然現行法規並未強制規定騎乘腳踏車必須配戴安全帽,也沒有相關罰則,但頭部是人體最脆弱的部位,尤其高齡長者反應較慢、跌倒風險高,為了自身生命安全,騎乘單車時務必做好安全防備、配戴安全帽,才能在意外發生時降低傷害。與老翁擦撞的機車。(圖/翻攝畫面)
星期一已下陷冒水吐泡泡!北市中山區民宅地層整片塌陷 住戶無奈:反應沒用
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10日一處施工工地發生民宅地層塌陷事故,北市建管處初步調查後,確認現場為工地進行基礎開挖與擋土作業時,疑因地下連續壁局部破損產生滲水滲砂現象,導致鄰近地層土石流失,進而造成周邊地面出現局部下陷受損之情況。對此,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接獲通報後,勒令停工,依法開罰;而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指出,租客7日星期一時1樓地板就已下陷冒水吐泡泡,向工地反應無果,4日後地板就整片塌陷。北市中山區民宅地板突塌陷。(圖/李俊賢攝)陳怡君指出,該處民宅一旁緊鄰建案,7日星期一時屋主就發現地板下陷,磁磚明顯破裂,並有冒水不斷吐泡泡情形,向工地反應後,儘管工地有派員查看,事後卻不了了之。租客後續向工地反應,「不要害我變成天坑」,工地還未有回應,4日後辦公室整片地板就隨即塌陷。建管處表示,經初步勘驗研判,現場為避免地基持續擾動並防止災害擴大,將優先採取灌漿回填作業以穩定地基。目前建管處已會同結構工程、土木及大地技師等公會專業技師於現場進行詳細安全評估與監測,待技師公會確認最適工法與安全防護方案後,將立即進場作業。由於該處1樓為公司行號、2樓為民宅,現場指揮官也在第一時間進駐統籌,並指派專人協助受影響住戶撤離至戶外安全區域暫避,現場無人員傷亡。針對工地違規部分,建管處嚴正指出,本案施工未依規定維護鄰近公共設施及建築物安全,顯已違反《建築法》第63條規定,建管處除當場勒令該工程立即全面停工外,並將依同法第89條對承造人及監造人各處以法定最高額9萬元罰鍰。台北市議員陳怡君也在第一時間抵達現場,確認該處1樓是公司,所幸地層塌陷時,並未人員在場;2樓則是住戶,目前已經協助安置,周邊也有鄰損情形,但還不到要疏散的地步。至於坍塌面積與現在相比,有越來越大的現象,住戶則表示前幾日就有感覺到地板歪歪的,沒想到地板會塌陷,目前準備灌漿,避免面積繼續擴大。建管處強調,現場後續將由起、承造人全力配合各項防護補強與損鄰鑑定修復工作。在未完成全面安全評估、提送具體改善復工計畫,並經相關專業技師公會審查核可前,不得復工,以最嚴格標準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北市中山區民宅地板突塌陷。(圖/李俊賢攝)
北市中山區民宅突塌陷2公尺冒泥水 建管處勒令工地全面停工
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92巷今(10日)發生地面塌陷事故,一處作為公司使用的民宅下陷約2公尺,屋內磁磚嚴重碎裂,黃色泥水不斷湧出,辦公桌椅及資料櫃也因此傾倒。台北市建管處初步研判,事故疑與鄰近工地地下連續壁局部破損有關,目前已勒令工程全面停工,所幸現場無人員傷亡。建管處表示,初步調查發現,鄰近工地進行基礎開挖及擋土作業期間,疑似地下連續壁局部破損,造成滲水、滲砂,導致附近地層土石流失,進而使周邊地面局部下陷及建物受損。接獲通報後,建管處立即派員會同專業技師公會代表前往現場勘查,並啟動緊急應變措施。為避免地基持續受到擾動、災情進一步擴大,將優先採取灌漿回填方式穩定地層。目前結構工程、土木及大地技師等專業人員已進駐現場,持續進行安全評估與監測,待確認適當工法及防護方案後,將展開後續補強作業。現場指揮官也已協助受影響住戶撤離至安全區域暫避。建管處指出,該工地施工期間未依規定維護鄰近公共設施及建築物安全,已違反《建築法》第63條,因此除立即勒令全面停工,也將依同法第89條,分別對承造人及監造人處以法定最高額9萬元罰鍰。建管處強調,後續起造人及承造人須配合防護補強、損鄰鑑定與修復。在完成全面安全評估、提出具體改善及復工計畫,並經專業技師公會審查核可前,工程不得恢復施工。
北市中山區民宅地層突塌陷! 建管處勒令停工開罰
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10日一處施工工地發生民宅地層塌陷事故,北市建管處初步調查後,確認現場為工地進行基礎開挖與擋土作業時,疑因地下連續壁局部破損產生滲水滲砂現象,導致鄰近地層土石流失,進而造成周邊地面出現局部下陷受損之情況。對此,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接獲通報後,第一時間立即派員會同專業技師公會代表趕赴現場勘查,並啟動相關緊急應變作為,全力維護公共安全及周邊市民居住權益。同時勒令停工,依法開罰,工地負責人最高恐面臨9萬元罰鍰。建管處表示,經初步勘驗研判,現場為避免地基持續擾動並防止災害擴大,將優先採取灌漿回填作業以穩定地基。目前建管處已會同結構工程、土木及大地技師等公會專業技師於現場進行詳細安全評估與監測,待技師公會確認最適工法與安全防護方案後,將立即進場作業。北市中山區民宅地板突塌陷,建管處勒令停工開罰。(圖/李俊賢攝)由於該處1樓為公司行號、2樓為民宅,現場指揮官也在第一時間進駐統籌,並指派專人協助受影響住戶撤離至戶外安全區域暫避,現場無人員傷亡。針對工地違規部分,建管處嚴正指出,本案施工未依規定維護鄰近公共設施及建築物安全,顯已違反《建築法》第63條規定,建管處除當場勒令該工程立即全面停工外,並將依同法第89條對承造人及監造人各處以法定最高額9萬元罰鍰。台北市議員陳怡君也在第一時間抵達現場,確認該處1樓是公司,所幸地層塌陷時,並未人員在場;2樓則是住戶,目前已經協助安置,周邊也有鄰損情形,但還不到要疏散的地步。至於坍塌面積與現在相比,有越來越大的現象,住戶則表示前幾日就有感覺到地板歪歪的,沒想到地板會塌陷,目前準備灌漿,避免面積繼續擴大。建管處強調,現場後續將由起、承造人全力配合各項防護補強與損鄰鑑定修復工作。在未完成全面安全評估、提送具體改善復工計畫,並經相關專業技師公會審查核可前,不得復工,以最嚴格標準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南韓史上最貴離婚官司!遊戲巨頭權赫彬敗訴 前妻獲天價財產
南韓知名遊戲巨頭「世曼凱」(Smilegate)創辦人、最高願景長(CVO)權赫彬的離婚訴訟出現重大判決,首爾家事法庭於昨(9)日裁定,准許其配偶李女提出的離婚申請,並判權赫彬必須支付離婚協議中的2.55兆韓元(約新台幣600億元)。權赫彬的離婚訴訟,創下南韓對外公開的離婚訴訟財產分割判決最高金額紀錄。根據韓媒《韓國經濟新聞》報導,針對權赫彬配偶李女提起的離婚與財產分割請求訴訟,首爾家事法庭審酌雙方長期衝突過程及關係修復可能性後,認為婚姻已陷入不可挽回的破裂狀態,雙方責任相當,因此採納離婚請求,但駁回了李女申請的精神損失費。首爾家事法庭最終裁定,權赫彬必須將「世曼凱」35%股份及650億韓元(約新台幣15.3億元)現金轉讓給李女。據悉,權赫彬所持有的「世曼凱」股票總價值評估約為7.1兆韓元(約新台幣1668.5億元)。現年52歲的權赫彬於1999年畢業於西江大學電子工程系,2001年與李氏結婚,並於2002年創立「世曼凱」,隨後陸續擔任公司CVO與希望工作室理事長等職務。但夫妻兩人於2020年開始分居,李女則於2022年11月正式提告離婚,指控權赫彬忽視家庭,並主張自己在創業初期持有30%股份且曾任代表董事與登記董事,對公司經營有所貢獻,加上20多年的家事勞動,應分得一半股權。面對訴訟,權赫彬曾透過法院鑑定指出其財產價值最高可達8.016兆韓元(約新台幣1883.8億元),並強調自己並無歸責事由且不願離婚,並主張妻子當初並未實際出資或在公司任職,不能視為共同創辦人。不過首爾家事法庭最終未採信權赫彬主張,耗時約4年後於一審判決李女勝訴,認定李女對財產形成與維持具有相當貢獻度。這宗訴訟打破了南韓財閥界離婚財產分割金額的歷史紀錄,在此之前,南韓公開紀錄中最高額的財產分割案,為SK集團會長崔泰源與前波比藝術中心館長盧素英的離婚訴訟,當時重審判決裁定的金額為9440億韓元(約新台幣221.8億元)。
好市多退貨有隱藏規則!員工揭會員「2行為」踩紅線:絕對會後悔
好市多(Costco)主打的「100%滿意保證」讓不少會員買得安心,但這項極具彈性的退貨服務背後其實藏有許多眉角。根據《ConsumerAffairs》報導,雖然好市多大部分商品沒有退貨期限,但內部其實默默紀錄著每位會員的退貨頻率與紀錄,若濫用制度甚至可能面臨被撤銷會員資格的風險,讓貪小便宜的會員後悔莫及。退貨紀錄全被追蹤 濫用恐遭「黑名單」 好市多的退貨紀錄完全與會員帳號綁定。前員工透露,若退貨比例高達50%以上,或是經常將季節性商品(如夏天結束退陽台家具、聖誕節後退枯樹)拿回店家退款,極有可能被系統註記為惡意退貨者,最嚴重會被取消會員資格。電子產品緊箍咒 嚴格遵守90天限制 針對高價與高折舊率的電子產品,好市多設有嚴格的90天退貨期限。包含電視、筆電、平板、手機、智慧手錶、投影機及大型家電等,均不適用「無期限退貨」。線上購物者則以收到商品的日期開始計算90天。沒發票也能退 熟食吃過照樣給退款 好市多退貨不需要留存實體發票,工作人員可直接掃描會員卡查詢歷史交易紀錄。此外,食品若口感不佳或未達預期,即使已拆封食用,通常也能獲得全額退款(建議保留部分殘體或包裝)。無法退貨商品與特殊規範 並非所有物品都能退換,包含機票、門票、禮品卡、貴金屬(黃金與白銀)、客製化安裝商品等均列為不可退貨項目。鑽石商品若超過一定價值,退款前需經專業鑑定;輪胎與汽車電池則走獨立的原廠保固流程。
變換車道「打方向燈」還不夠!警方公布正確步驟免被罰
「我明明有打方向燈,為什麼還是我有錯?」這是交通事故中民眾常見的錯誤認知。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依據規定,汽車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方向燈只是告知其他用路人「我要轉向或變換車道」,並不代表取得優先通行權。變換車道時,仍應讓直行車先行,並確認與其他車輛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後再切換車道,否則發生事故仍可能須負肇事責任。裁決處表示,新北市曾發生一起小貨車變換車道與同向後方機車碰撞事故。小貨車駕駛表示,當時已開啟方向燈,也有注意後方車輛,認為雙方距離足以完成變換車道;但經事故鑑定及法院審酌,認定小貨車駕駛變換車道時,未充分注意直行車動態及保持安全距離,也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因而造成事故,最終因過失傷害罪遭判處有期徒刑3月。裁決處統計,因汽機車「開啟方向燈後,未保持安全距離與間隔即變換車道」衍生事故的鑑定案件,112 年至 114 年分別有 126 件、112 件及 108 件。實務上不少駕駛人誤以為「我只要打了方向燈,後車就應該讓我」,卻忽略後方及鄰側車輛距離、速度與視線死角,貿然切換車道而發生碰撞。裁決處提醒,方向燈是「預告」而非「護身符」,安全距離才是行車「平安保障」。變換車道務必落實「全程顯示方向燈」、「擺頭並檢查後照鏡」及「確認安全距離後再變換」等安全步驟;尤其遇到車流密集、車速較快或大型車輛時,更不要抱持「有打燈就能切」的錯誤觀念。多看一眼、多等幾秒,確認安全再變換車道,不只避免事故,也能避免後續賠償及法律責任。
蔣萬安身世再掀DNA話題 洪孟楷酸綠營「每4年就這一招」
年底選戰進入倒數,台北市長蔣萬安的家族血緣議題再度受到討論。已故將領郭禮伯之子、前杜邦亞太總經理郭貽熹近日接受專訪時表示,若有機會願意配合進行DNA鑑定。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洪孟楷今(9)日批評,綠營每逢選舉就重提蔣萬安身世,甚至諷刺再這樣下去,「下次可能連生辰八字都會被問到」。郭貽熹近日確實公開表達不反對進行DNA鑑定,蔣萬安則回應,不希望每次選舉都討論DNA。近期蔣萬安長子蔣得立錄取台北市國際交換學生計畫,也持續引發政治攻防。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許宇甄表示,國民黨團力挺蔣萬安,選舉可以競爭、攻防,但不應沒有底線。她批評,相關爭議已從蔣萬安的身世、家族一路延伸至未成年子女。洪孟楷則將矛頭指向近期社群平台上的相關圖卡。他指出,部分過去以美妝、健康或居家等內容為主的粉絲專頁,近期突然大量出現攻擊蔣萬安的政治內容,質疑背後是否存在組織或資金介入,並要求國安單位應了解相關情況。洪孟楷認為,過去政府高度關注境外勢力介入選舉,因此不論遭攻擊的候選人屬於哪個政黨,都應採取相同標準。如果相關社群操作背後確實存在不明資金或組織性行動,就應進一步釐清,而非因政治立場不同採取不同處理方式。另一方面,蔣得立交換學生案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爭議仍在延燒。廉政署日前表示,公職人員關係人申請公開公平方式辦理的補助時,依法仍有事前揭露身分關係的義務,不因公職人員未參與審核而免除。許宇甄則認為,蔣得立身為未成年人,申請資料本來就會載明父母資訊,相關單位可以得知其父親為蔣萬安,因此不存在刻意隱匿身分的問題。她並質疑廉政署對不同案件採取不同標準,認為相關調查已經成為政治攻防的一環。隨著選戰升溫,蔣萬安的家族血緣與蔣得立交換學生爭議接連成為話題,國民黨團則將焦點放在是否存在政治操作及執法標準不一,相關爭議預料仍將持續延燒。
NOVA爭產3/「長笛公主」前夫代母槓大嫂 14年8官司開戰
NOVA資訊廣場創辦人鍾瓊明曾有個美女弟媳:「長笛公主」賴英里,寒舍蔡辰洋是她第二任丈夫,第一任就是與鍾瓊明共創NOVA的弟弟鍾瓊亮。鍾瓊亮在母親過世後擔任遺囑執行人,扛起守衛祖產的重責大任,在館前路房產爭奪戰揪出大嫂劉禕違法使用假護照,雙方開戰14年官司互有勝負,就連刑事局、憲指部、駐美代表處也為了協助法院審案而參戰。寒舍董事賴英里年輕時外型亮眼,近年最轟動的緋聞對象是已故龍巖總裁李世聰,兩人在2018年同遊日本;賴英里有兩段婚姻,首任丈夫是鍾瓊亮,育有一對子女,婚姻6年結束,2000年與寒舍飯店董事長蔡辰洋結婚,2016年蔡辰洋心肌梗塞過世,賴英里接董事長,從「長笛公主」變為「飯店女王」。出身國泰蔡家的蔡辰洋家世顯赫,鍾瓊亮則是「建國補習班」創辦人鍾文瑜的次子,建文書局、建恆公司也是鍾家的家族事業。鍾瓊明、鍾瓊亮兄弟從小赴美留學,但只有弟弟回台經營,哥哥在美國以母親的資金創業,從事不動產租賃,2007年爆發次貸金融風暴,鍾瓊明被迫賣掉洛杉磯兩棟辦公大樓,甚至驚動母親越洋金援1.9億元。為了1.9億元該不該還,開啟鍾瓊明過世後的無盡紛爭,遺孀劉禕不滿婆婆鍾王珊瑾追討1.9億元,要定了館前路金店面,媳婦與夫家相鬥,至少互告8件官司。鍾王珊瑾懷疑鍾瓊明次子鍾林渝並非親生,長子鍾林朋在鍾瓊明過世後,曾前往台北榮總採樣,並聲請法院裁定鍾林渝也得在一個月內到北榮接受親子血緣鑑定,想排除鍾林渝繼承遺產的資格;劉禕回擊的方式叫做「死有對證」,將鍾瓊明生前腫瘤手術所留的病理組織與鍾林渝進行檢測,確認雙方有親子關係。劉禕也吞過敗仗,她用日期變造版的美國護照騙地政所登記繼承不動產,地政所請駐美代表處協查,得到「貴所提供之劉女士美國護照影本資料與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之護照存檔資料相符」的回覆,對劉禕極為有利,不料北檢透過台美司法互助偵辦打臉駐美代表處,美國司法部回函我國法務部的資料可證實劉禕造假爭產。鍾瓊亮的母親指定他為遺囑執行人,向大嫂追討1.9億元。(圖/登峰國際提供)鍾瓊亮以母親遺囑執行人身分,提出鍾瓊明簽署的「還錢承諾書」並對劉禕、鍾林渝提告清償債務,一審期間,劉禕母子質疑鍾瓊明的簽名有問題,法官囑託刑事局鑑定筆跡,結論是資料不足無法認定,法院認為鍾瓊明的簽名無法鑑定,不代表承諾書是假的,判決劉禕母子給付鍾瓊亮1.9億元。鍾瓊明(左二)猝逝引爆遺產大戰,二弟鍾瓊亮(右二)負責守護祖產。(圖/報系資料照)「1.9億債務案」二審改由憲兵指揮部刑事鑑識中心鑑定承諾書筆跡,鑑定報告指出鍾瓊明的中文簽名仍因參考字數不夠多而無從比對,但英文簽名有支票、護照、醫院簽名文件、汽車保險契約簽名文件、付帳簽單、租船契約、汽車保險契約、銀行匯款單、快遞簽收單可供對比,結論是「筆劃特徵、字體結構與字間布局等書寫慣性均不相符」,高院藉此認定鍾瓊明承諾書不實,改判劉禕母子免賠,不過最高院發回更審,將於10月27日開庭。鍾王珊瑾生前主張鍾瓊明館前路的房產是借名登記,實際上是她的,在她過世後,同樣由鍾瓊亮代為訴訟,一、二審都敗訴,最高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訂於10月12日開庭。
天后闆妹尪遭爆逼嫩妹墮胎!真相逆轉 她認「收錢拍片」賠2百萬換和解
網紅「天后闆妹」與老公豪哥結婚多年,夫妻共同打拚事業,不料男方2024年遭爆包養18歲嫩妹,甚至讓女方懷孕、墮胎等。事隔2年,豪哥今(8)日在社群平台發文透露,已找到當年爆料影片中的女子,對方不僅無法提出墮胎及就醫紀錄,更坦承當時是「照腳本拍攝」,願意賠償他200萬元換取和解。豪哥表示,他與妻子約2年前赴日本慶生期間,突然遭週刊爆料涉及桃色糾紛,內容指控他曾讓1名女子懷孕並要求墮胎,報導還附上相關錄音。事後,他將錄音送交聲紋鑑定,並稱鑑定結果顯示錄音遭偽造,但當時始終無法找到涉案女子。沒想到,後來網路上又出現另1支爆料影片,畫面中的女子自稱就是當事人,並對豪哥提出更多指控。豪哥透露,大約半年前終於找到這名女子,對方坦承影片內容是按照腳本拍攝,並在事後收取24萬元。根據豪哥說法,該女子後來親筆簽署和解聲明,承認影片中針對他的相關指控並非事實,並同意賠償200萬元精神損失,希望豪哥不要再追究法律責任。豪哥指出,最嚴重的「逼迫墮胎」指控,經調查後女方不僅無法提出墮胎證明,甚至沒有相關就醫紀錄,讓他相當無奈。不過,豪哥也表示,他先前持和解聲明書對爆料者提起加重誹謗告訴,最終卻獲不起訴處分。他質疑檢方未傳喚自己及當事人,便認定爆料者只是相信女子說法拍攝,並以言論自由等理由作成不起訴決定。對此,豪哥強調不會就此罷休,後續仍將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相關文章及影片下架並求償。此外,另一起涉及闆妹膠原蛋白產品的爭議,也已委託律師發函要求下架不實影片。豪哥心疼地說,這場風波中「最無辜的就是我老婆闆妹」,坦言妻子這2年承受不少心理壓力,也呼籲外界及粉絲繼續給予支持。豪哥表示,爆料女子承認捏造事實,願意賠償200萬元。(圖/翻攝自Instagram,@howda_pillar)
窗戶明明鎖不了!母留3歲兒獨睡5樓跑去喝酒 3小時後悲劇發生
大陸河南省一名母親深夜將3歲兒子哄睡後,沒有安排其他成年人照顧,便把孩子獨自留在5樓房間,反鎖房門後與朋友外出喝酒、吃飯。當時房內窗戶無法上鎖,母親也知道存在安全疑慮,未料她離開約3小時後,男童竟從5樓窗台墜落,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案件近日隨判決書公開受到關注,法院最終依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這名母親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綜合《中國新聞網》引述《封面新聞》及《大皖新聞》報導,大陸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河南省固始縣這起案件判決。事發於2025年10月6日晚間11時許,王姓女子當時先哄3歲兒子王姓男童入睡,隨後將他單獨留在5樓房間的床上。根據河南省固始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問題不只在於王女深夜離家。她當時已知道房間的窗戶無法上鎖,存在幼童可能接近窗邊的安全隱患,卻沒有委託其他親友或成年人代為照看兒子,仍選擇把房門反鎖後離開。離開房間後,王女與一名朋友前往固始縣某間酒吧喝酒,喝完酒後又轉往當地一家飯店用餐。整段期間,年僅3歲的兒子都被獨自留在5樓房內。到了10月7日凌晨2時許,意外發生。男童來到5樓窗台附近後從高處墜下,事後雖經搶救,仍因傷勢過重死亡。從母親晚間11時許離開,到孩子凌晨2時許墜樓,前後僅約3個小時。司法鑑定中心事後針對男童死因進行鑑定,認定其死亡符合高處墜落造成的多發性創傷,其中主要傷勢為嚴重閉合性胸部、腹部及骨盆損傷。案發後,警方透過電話傳喚王女到案。她接獲通知後前往接受調查,並如實供述相關犯罪事實。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王女對檢方指控的事實、罪名以及量刑建議均未提出異議,也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法院開庭審理期間同樣沒有翻供或否認。不過,辯方對王女當晚離家的動機及整起悲劇如何發生提出不同角度的說法。律師主張,王女將熟睡兒子留在房內並短暫鎖門外出,原本的想法是保護已經入睡的孩子,而不是故意把男童置於危險之中,因此認為案件本質仍是一場家庭意外悲劇。辯方也指出,男童在深夜醒來後,最終從窗戶墜落死亡,是多個低機率偶發因素同時出現所造成;房間窗戶的安全問題則被形容為具有結構性及隱蔽性的缺陷。量刑方面,辯護律師進一步提出,王女接獲警方通知後到案並如實供述,具有自首情節,之後也自願認罪認罰;此外,她已取得死亡男童父親的諒解,本身沒有犯罪前科,屬於初犯、偶犯,因此請求法院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固始縣人民法院審理後,仍認定王女的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最終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從判決內容來看,這起案件的關鍵並非王女是否有傷害兒子的故意,而是她明知3歲幼童缺乏自行避險能力,房間窗戶又無法上鎖,仍未安排其他人照顧便將孩子獨留5樓房內。即使王女事後認罪、獲得孩子父親諒解,辯方也以家庭意外、初犯及自首等理由爭取從輕處理,仍無法免除這場墜樓悲劇所衍生的刑事責任。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高仿錶有多夯?未上市正品都買的到 假錶業者超狂自介曝光
在社群 Instagram 上擺拍百萬疊鈔、營造高富帥豪奢形象,私下竟是橫跨北中南的黑心仿錶大亨!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日前網路巡邏時,發現有 IG 帳號高調販售未授權的勞力士(Rolex)、理查德米勒(Richard Mille)等頂級名錶。檢警隨即組成專案小組,報請台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經長期蒐證跟監,發動大規模攻堅,在新竹縣竹北市一舉破獲以劉姓主嫌(31歲)為首的「假錶改裝集團」,同步掃蕩新北、彰化、高雄等加盟據點,逮捕 9 名犯嫌,查扣侵權市值逾 1 億元的仿冒名錶,全案依違反《商標法》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但其實假錶行業在台早已相當盛行,甚至還在網路上豪不避諱的公開整個產業鏈,令人嘖嘖稱奇。業者主打豪奢品牌,從百達翡麗到理查德米勒應有盡有。(圖/翻攝自網路)本次查扣的86支名錶中,大多為勞力士,少數為AP、百達翡麗及理查德米勒。其中一只理查德米勒RM055為美國高爾夫名將 Bubba Watson 聯名款,原始售價約300萬元,因其採用五級鈦合金與複雜鏤空工藝,機芯可承受超過500g的重力加速度,在二手市場流通價早已突破千萬元!然而,劉嫌集團卻僅以3萬元的驚人低價販售,價差高達數百倍。隨著檢警深入調查,也意外撕開了地下假錶產業神祕的供應鏈,其中一間位於廣東深圳的「NOOB廠(簡稱N廠)」。根據業者自介,這個被稱為全球最大的頂級復刻錶廠,前身可追溯至1979年改革開放後的廣東鐘錶產業帶。海外業界常稱為「N-marker」,是與日本RXW、義大利TMF 並列的全球三大復刻廠之首。近期該假錶網站遭人盜用,假錶網站還發文澄清。(圖/翻攝自網路)據了解,N廠不僅擁有從瑞典重金引進的重型加工設備,更有數十年經驗的製錶老匠人。該廠為了達到高超仿度,甚至會高價購買未上市的正品手錶,再由專業團隊進行拆解、畫圖、設計與 1:1 開模,最後將零組件送往東莞正規手錶企業進行裝配。其製作出來的復刻錶細節精準、具力學美感,甚至連鑑定專家一時都難以辨識,因而成為地下假錶市場的最愛來源。對此刑事局強調,將持續打擊侵權行為,並呼籲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精品,以免觸法受騙。這次刑事局查扣一款二手市場價破千萬的理查德米勒RM055,竟然只賣3萬元。(圖/刑事局提供)
喝完酒身體竟「發藍僵硬」!至少12人喝酒後喪命 醫揭可能原因
印度中央邦(Madhya Pradesh)薩加爾縣(Sagar)班達(Banda)地區多個村莊近日接連傳出居民死亡,短時間內至少12人喪命、超過10人身體不適送醫,部分患者在飲酒後更出現身體發藍、肌肉僵硬等異常症狀,讓矛頭指向疑似有問題的酒品。據印度NDTV及《Dainik Bhaskar》報導,當局已進入村落逐戶篩檢,並封鎖6家酒類商店、抽取酒品送驗。不過,由於驗屍及法醫報告尚未完成,官方目前仍未正式認定所有死者都是飲用毒酒所致。這起事件最初是從班達一帶村莊陸續傳出的異常死亡開始。隨著死亡案例增加,部分死者生前曾經飲酒的共同點逐漸受到注意,還有其他人在飲酒後身體不適,被送往醫療機構治療,使得是否出現含有毒物質的酒品流入當地,成為調查焦點。醫療人員在部分患者身上發現的症狀,也讓事件更加不尋常。薩加爾首席醫療暨衛生官德維什帕特里亞(Devesh Pateria)指出,有患者出現發紺,也就是皮膚呈現藍紫色,以及肌肉僵硬等情況,從臨床症狀來看,不排除可能涉及甲醇中毒,但現階段尚無法證實。由於仍有多人接受治療,帕特里亞坦言,死亡人數仍有繼續增加的可能。當局因此不只救治已經送醫的患者,也把醫療人員及護理人員派進3個受影響村莊,直接挨家挨戶訪查,希望盡快找出可能曾飲用相關酒品、卻尚未就醫的居民。諾拉(Naura)、古格魯(Ghugru)等村莊也被納入篩檢範圍。當局呼籲,任何在過去24至48小時曾飲用酒類的居民,都應接受醫師檢查;若喝酒後出現嘔吐、頭痛、發燒或其他身體異常,更應立即前往附近醫療機構,不要自行觀察等待。然而,儘管目前調查方向高度集中在酒品,官方仍對死因保持審慎。死者的初步驗屍結果尚未全部出爐,究竟他們生前喝了什麼、酒從哪裡取得,以及12起死亡是否都能直接與同一批酒品建立關聯,仍須等待驗屍、毒物及法醫鑑定才能確認。事件也讓當地非法酒與仿冒酒問題浮上檯面。相關消息顯示,在這波死亡事件爆發之前,就曾有酒類業者向主管機關反映,市面疑似流通名為「Bombay Whisky」的仿冒酒,但相關投訴據稱沒有得到有效處理。更引發質疑的是,約在死亡事件發生4天前,合法酒類業者才曾與酒類管理官員開會,再度提出當地非法及假酒販售問題。如今短時間內出現多人死亡,主管機關先前究竟掌握多少資訊、是否確實查緝,以及可疑酒品是否早已在市場流通,都成為後續追查重點。為避免可能有問題的酒繼續被飲用,行政部門已先採取預防措施,封鎖當地6家酒類商店,並要求從相關地點取得酒品樣本送交檢驗。警方與行政單位則同步追查供應來源,包括這批酒從何而來、由誰提供,以及背後是否涉及非法製造或仿冒酒品的供應鏈。中央邦首席部長莫漢亞達夫(Mohan Yadav)也下令調查,要求相關部長及官員立即前往事發地區掌握情況。他表示,政府不會容忍這類事件,一旦調查確認有人必須負責,將採取最嚴厲的行動。這起事件之所以受到高度關注,除了死亡人數持續增加,也因目前仍存在兩條必須釐清的線索。一方面,多名死者及患者生前曾飲酒,加上部分患者出現疑似甲醇中毒症狀,使「毒酒」成為主要懷疑方向;另一方面,在驗屍與檢驗結果出爐前,官方仍無法排除其他致死因素,也不能直接將所有死亡案例歸因於同一原因。目前當局一邊在班達周邊村落擴大健康篩檢、搶救仍在治療的患者,一邊從遭封鎖的酒類商店及可疑酒品向上追查來源。這12起死亡究竟是否源自同一批有毒酒品、患者體內是否真的存在甲醇,以及先前被反映的假酒問題是否與這場悲劇有直接關聯,都有待驗屍、法醫與酒品檢驗結果進一步確認。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薩加爾縣班達地區爆發疑似毒酒事件,醫療團隊進入受影響村莊逐戶篩檢近期曾飲酒的居民。(圖翻攝自X,@ndtv)
潰傷腹痛被誤診胃癌!陸男醒來才知「全切了」 化驗揭:沒有癌細胞
大陸湖北省武漢市青山區一名吳姓男子日前向媒體求助,指自己原本只是胃部不適,卻被誤診為胃癌,導致整個胃遭到切除,留下五級傷殘。經司法鑑定,涉事醫院被認定存在明顯醫療過錯,須對損害後果承擔60%的主要責任。法院最終判決醫院賠償各項損失人民幣20萬餘元,另支付2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陸媒《大河報》報導,據吳先生介紹,他曾因突然出現劇烈腹痛,被家人緊急送醫,初步檢查顯示為胃潰瘍,醫院隨後安排組織活檢。由於吳男的妻子在另一家醫院擔任護理師,於是家屬拿著胃鏡檢查結果向該院一名胃腸科教授求助,對方懷疑可能是胃癌。家屬為避免吳先生過度擔心,並未直接告知他「胃癌」的診斷,而是以醫療條件較好為由,勸其轉院治療。就在等待治療期間,原醫院的組織活檢報告已顯示「未見癌細胞」,但轉院後的主治醫生仍認為存在胃癌可能,並建議切除四分之三胃。吳男表示,當時自己始終不知道醫生懷疑是胃癌,手術同意書由妻子簽署,「如果我知道他們說我是胃癌,我肯定不同意手術,至少應該再做一次活檢,確診後才能手術。」沒想到,手術進行約4小時後,醫護人員告知家屬,由於醫生懷疑患者罹患胃癌,手術方案已由切除四分之三胃改為全胃切除。更令吳先生難以接受的是,術後病理檢查顯示,被切除的整個胃及15枚淋巴結均未發現癌細胞。術後3個月,吳先生頻繁出現腹脹、進食後腹瀉等症狀。家人無奈之下才將全胃切除及癌症誤診的真相告知他。得知自己並未罹患胃癌後,吳先生情緒崩潰,認為醫院存在嚴重醫療過失,雙方協商最終未能達成一致。律師指出,即使醫院對先前的活檢結果存有疑問,也應按照醫療規範重新進行病理檢查,在確認存在胃癌指標後才能實施相應手術。此外,手術由部分胃切除臨時改為全胃切除,若未取得患者及家屬同意,也涉及患者知情權問題。經司法鑑定,最終認定涉事醫院存在明顯醫療過錯,對吳先生的損害後果承擔60%主要責任。法院據此判決醫院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營養費、護理費等各項損失合計20萬1,083元,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
台中豪宅地下5樓驚爆火燒車! 女保全衝火場滅火吸濃煙送醫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一處社區6日上午驚傳地下停車場火警,一輛停放於地下5樓的汽車不明原因突然起火燃燒,火勢伴隨大量濃煙迅速蔓延,地下停車空間瞬間被黑煙籠罩。社區一名24歲女保全發現火勢後,第一時間嘗試自行滅火,不料過程中吸入濃煙造成嗆傷,所幸意識清楚,經消防人員現場急救後送往醫院治療,目前並無大礙。其餘社區住戶也在警消協助下及時疏散,未傳出其他人員受傷或受困。台中市消防局表示,上午9時53分接獲報案,得知台灣大道三段一處社區發生火警後,立即派遣15輛消防車、36名消防人員趕赴現場搶救。消防人員抵達後確認起火地點位於社區地下5樓停車場,現場有一輛汽車正在燃燒。由於地下停車場屬於相對密閉空間,燃燒產生的濃煙不易快速排出,增加消防人員進入火場搶救及排煙的難度。消防人員隨即佈署水線進行灌救,火勢於上午10時26分獲得控制,之後順利撲滅,避免火勢進一步延燒至周邊停放車輛。這起火警從消防局接獲通報至控制火勢,約歷時半小時左右。據了解,24歲女保全發現車輛起火後,曾試圖在消防人員抵達前進行滅火,但過程中吸入部分濃煙,出現嗆傷情形。消防人員發現後立即給予急救處置,確認女子意識清楚後,將她送往林新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所幸傷勢並不嚴重。警方接獲通報後也派員到場,除了協助消防人員疏散社區住戶外,同時在周邊進行交通疏導及秩序管制。所幸住戶均及時撤離,沒有其他人員受傷或受困,也未釀成更嚴重傷亡。至於停放在地下5樓的汽車為何突然起火,是車輛本身機械、電氣系統異常,或有其他因素導致,目前仍無法確認。消防火調人員後續將進一步勘查起火車輛及現場跡證,釐清確切起火點與燃燒原因。實際起火原因及相關財物損失,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鑑定。
下藥女大生!藥師辯「只是開玩笑」 律師揭1事怒轟:是誰覺得好笑?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女大生在藥局打工,日前喝下自己的水壺裡的水後,發現水變得白濁且帶有苦味,隨後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家後更陷入昏睡。案發後,藥局50歲陳姓負責人承認投放藥物,卻辯稱是想測試過期藥物是否仍有藥效,還說自己只是「開玩笑」。對此,律師王至德痛批「這段過程有什麼好笑的?是誰覺得好笑?是誰把下藥當作是一件好笑的事」。據了解,這名女大生目前就讀大四,在該藥局擔任藥師助理將近1年,8月26日晚間,她在工作時使用自己的水壺喝水,卻發現水看起來白色混濁且味道苦澀,隨後身體開始不適,出現頭暈、心跳加快及意識模糊等情況,她趕緊返家休息,沒想到後來直接陷入昏睡,醒來後覺得情況不對,便與同學討論並帶著水壺前往警局報案。警方獲報後,檢驗水壺殘液,確認水中含有苯二氮平類(BZD)安眠鎮靜藥物,並調閱藥局監視器畫面,發現是陳姓負責人將藥物投入女大生的水壺,訊後將陳男函送偵辦。對於為何將藥物放入員工水壺,陳姓藥師受訪時向媒體表示,該藥物是客人拿回藥局回收的藥品,他並不知道是什麼藥物,認為該藥物放置一段時間後可能已經沒有藥效,於是放到助理的水壺裡面讓她試藥,還稱自己與女大生關係不錯,自己只是在「開玩笑」。對此,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發文表示,看到這類事件時,外界很容易把焦點放在「是否企圖性侵」上,但即使後續沒有發生其他侵害行為,也不能忽略「下藥」本身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王至德指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以欺瞞等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依法可能面臨5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說,這個罪並不以『後來又做了什麼性侵害行為』為成立前提」。不過,王至德也強調,雖然到底下了什麼藥、屬於哪一級、行為人對藥物的認識如何,仍然要靠鑑定與證據釐清,不能直接論斷。王至德認為,無論如何「只是開玩笑」這個說法實在太過荒謬,女大生根本不知道自己喝下什麼東西,「頭暈,甚至斷片,對她而言,這段過程有什麼好笑的?」王至德強調,就算藥師聲稱與女大生彼此熟悉、平常相處融洽,都不能成為擅自將藥物放進對方飲用水的理由,尤其事件發生在藥局,「而被指控下藥的人,恰好就是提供用藥專業的人」。王至德直言,員工在熟悉的工作場所使用自己的水壺喝水,應該是安全的,「結果居然連喝個水都會被下藥?這個藥師到底是想幹嘛?以後我要女兒怎麼保護自己?連自己的水瓶都要上鎖是嗎?」最後,對於陳姓藥師以「開玩笑」解釋投藥行為,王至德再次痛批「把下藥當開玩笑?你是把大家當笨蛋嗎?」
殺妻「水煮分裝」藏6年!一顆頭顱DNA揭真相 廚師尪免死判無期
大陸貴州一名女子離奇失蹤6年,家人苦尋多年始終沒有放棄,最後竟靠一顆早在失蹤同年就被發現的無名頭顱,揭開丈夫殺妻、分屍再假冒死者傳訊的駭人真相。警方透過DNA確認死者身分後,將矛頭指向與她共同經營餐館的張姓丈夫,張男到案後坦承掐死妻子,並利用自己擔任廚師的條件,將遺體肢解後以水煮、分裝等方式處理,再分批棄置。案件一審結果近日出爐,檢方原建議死刑緩期2年執行,死者家屬更要求死刑立即執行,但法院考量案件源自家庭內部矛盾,以及張男有坦白、認罪悔罪等情節,最終判處無期徒刑。家屬無法接受,決定向檢方申請抗訴。綜合《澎湃新聞》及《華商報》和《大風新聞》,死者黃女1981年出生於貴州省習水縣,國中畢業後從事小生意。哥哥黃先生形容,妹妹個性要強、能吃苦,脾氣也比較急。黃女曾有過一段婚姻,約在2010年前後因感情不合離婚,之後經人介紹認識1975年出生的張男,兩人2012年結婚並育有2名女兒。夫妻婚後共同經營小餐館,張男在內場掌廚,黃女負責外場。家人眼中,兩人平時相處並非一直惡劣,只是個性較強勢的黃女偶爾會與丈夫爭吵。案發前餐館生意不佳,黃女也為此感到焦慮,沒想到2019年1月間,她突然從所有親友的生活中消失。當時正值寒假,2名女兒住在黃先生家。1月20日,黃先生打電話給妹妹卻一直沒人接,直到晚上11時左右才收到訊息,內容稱自己累了、要休息;21日凌晨1時許,黃女的朋友圈又留下準備離家出走的訊息。黃先生起初以為夫妻只是發生爭執,於是向妹夫詢問,張男聲稱黃女沒有再到餐館,後來更告訴家屬,妻子是因為「婚外情」才離家。接下來約10天,黃女的手機仍斷斷續續回覆家人,每隔幾天出現一則文字訊息,之後才完全斷訊,也正是這些看似證明黃女仍然平安的訊息,6年後反而成為破綻。警方後續調查發現,黃女平常與人聊天習慣傳送語音訊息,但從2019年1月21日至2月25日,她的帳號卻一反常態,只剩文字訊息。事實上,1月21日以後,警方已查不到任何人真正與黃女本人取得聯繫。黃女父母及哥哥當年曾四處尋人,也到派出所報案。由於黃女失聯前正為餐館生意煩惱,家人一度安慰自己,她可能只是情緒不好,離開幾天後就會回家。然而日子一天天過去,黃女始終沒有現身,張男對妻子失蹤也未顯得特別積極,後來甚至將夫妻共同經營的餐館轉讓,離開當地做生意。家屬卻沒有因此放棄。多年來,他們持續追查黃女下落,也留意無名遺體相關訊息,希望警方能進一步調查。真正讓這起失蹤案翻轉成命案的關鍵,直到2025年才出現。2025年3月20日,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以黃女遭「非法拘禁」立案偵查,並採集黃女父母的血液樣本送驗建檔。10天後,DNA資料庫出現比對結果,一條沉睡近6年的線索終於與黃女失蹤案連在一起。原來早在2019年3月18日,貴陽市某處山區就曾發現一顆無名女性頭顱,只是多年來始終無法確認身分。2025年3月30日,DNA分型結果顯示,這顆頭顱與黃女父母符合三聯體親緣關係,確認死者就是家人尋找6年的黃女。司法鑑定及專家會診資料顯示,頭顱是在死亡後遭銳器分離;綜合頸部受力、顳骨岩部出血,以及腦組織瘀血腫脹等情況,死因無法排除頸部遭外力作用後造成機械性窒息。死者身分確認後,警方重新回頭檢視6年前的所有細節。除了黃女1月21日後再也沒有真正與任何人聯繫,警方還發現,她失聯前最後待在身邊的人就是張男;夫妻餐館距離頭顱發現地點不遠,黃女微信帳戶內的款項也全部轉給張男。多項線索逐漸集中到丈夫身上。2025年9月2日,警方傳喚張男到案。在警方掌握的證據面前,他終於承認黃女並非自行離家,而是早已死在自己手中。依張男供述,夫妻婚後性生活並不和諧。2019年1月19日晚間,兩人發生性行為期間,黃女出言嘲諷他的性能力,還聲稱先前懷孕後流產的孩子不是他的。張男表示,自己因此想起長期累積的不滿,認為妻子背叛婚姻,在憤怒之下失去理智,掐住黃女頸部,最終造成她死亡。殺妻後,張男沒有報警,也沒有投案,而是開始想辦法讓妻子的「死亡」變成「失蹤」。他先把黃女衣物全部丟進垃圾桶,隔天再處理遺體。由於自己經營餐館又擔任廚師,張男將妻子遺體肢解,接著採取水煮、分裝等方式處理,再將遺體分批棄置;頭顱則另外丟進山區。沒想到這顆頭顱後來被人發現,並在6年後透過DNA找到姓名,反而成為整起命案最重要的突破口。為了替自己爭取時間,張男還拿走妻子的手機,冒充黃女繼續與娘家聯絡,故意傳出「離家出走」等訊息應付家人。當年讓黃家一度相信女兒仍然活著的文字,事後證實都是丈夫刻意製造的假象。隨著案件偵破,張男過去的犯罪紀錄也曝光。警方調查發現,他2001年曾因搶劫罪、搶奪罪被判刑11年,2008年刑滿出獄,數年後才與黃女結婚。然而張男承認造成妻子死亡,不代表他接受檢方對殺人犯行的全部指控。案件進入審理後,他辯稱自己並非故意殺害黃女,並表示願意負擔部分民事賠償,只是沒有實際賠償能力。張男辯護人則從死因及殺人故意切入,主張故意殺人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黃女確切死因仍有疑問,無法認定張男存在殺人的主觀故意及客觀行為,因此認為案件只能以故意毀壞屍體罪論處。辯方另聲稱黃女存在「重大過錯」,並以張男真誠悔罪為由,要求從輕處罰。檢方及死者家屬的立場則完全不同。貴陽市檢察院認定張男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建議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黃女家屬一方認為,張男殺妻後還分屍、棄屍,再冒用死者身分欺騙家人長達多年,情節極為惡劣,因此要求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26年8月25日作出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最終沒有接受張男僅涉及毀壞屍體的抗辯。法院認定,張男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黃女死亡後遭分屍、棄屍,是為了掩蓋殺人犯罪事實而進行的事後滅證,不能將整起案件單獨評價為故意毀壞屍體。不過,法院雖認定張男犯罪情節惡劣,量刑時仍考量案件是由家庭內部矛盾引發,加上張男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坦白、認罪及悔罪等情節,因此予以酌情從輕處罰,最後判處無期徒刑,褫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部分,法院指出,黃女家屬雖未提出證據證明各項損失的具體金額,但張男犯罪行為確實造成相應經濟損失,因此酌情判賠人民幣10萬元。「如果不是警方透過DNA比對,確認妹妹的遺體,他可能永遠逍遙法外。」黃先生對一審結果難以接受。他認為,張男殺妻後不僅沒有自首,還設法處理、棄置遺體,甚至假冒妹妹持續傳訊,讓父母與家人在6年間不斷尋找一個早已遇害的人。對黃家而言,張男並不是犯案後主動認罪,而是在無名頭顱經DNA確認身分、警方重新追查並傳喚到案後,才承認殺妻及分屍棄屍。黃先生與父母因此不接受無期徒刑的量刑結果,決定向檢方申請抗訴,希望案件進入後續程序,重新檢視張男應負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