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案情並不單純!「李組長」打官司 託調查局鑑定「幽靈本票」
以「李組長」聞名的演員李鳳新現身台北地院。(圖/劉松霖攝)
以「李組長眉頭一皺發現案情並不單純」廣為人知的演員李鳳新,過去以刑警身分演出「玫瑰瞳鈴眼」、「藍色蜘蛛網」等類戲劇,但2022年他因為答應幫朋友作保遭追債,如今需要調查局伸出援手,為他鑑定筆跡,如果無法證明有他名字的本票並非本人親簽,「李組長」就得面臨180萬元的債務。
10月12日下午,李鳳新到台北地院出庭時戴上帽子,仍被記者認出,他透露4年前有個台中開餐廳的朋友買VOLVO,向和潤企業辦貸款需要兩位保證人,他相信對方的還款能力便點頭答應,原本以為作保無法通過審核,因為他拍戲都領現金,很難提出有說服力的財力證明,但沒幾天仍收到通知要「照會一下」,當時他在忙高師大表演藝術系的碩士論文,沒特別留意後續,不料朋友付車貸一年半就斷炊,於是和潤找他跟另一位保人索討,並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獲准。
爭議在於,李鳳新主張和潤提出的債權讓與暨償還契約書、金額180萬元的本票都不是他簽名蓋章,而且朋友告訴他作保期間是2022年10月到2023年3月,和潤聲請本票裁定時,他已經不是保人了,不該找他解決債務。
李鳳新對和潤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今年3月一審判他敗訴,北院簡易庭原本將契約、本票、李鳳新的臺銀存戶印鑑卡以及他當庭簽名共4份文件送調查局卻被「退貨」,因為「參考筆跡數量不足,依現有資料歉難鑑定」;法官只好自行勘驗,再加上李鳳新的律師委任狀共5個筆跡來進行比對,結論是「筆畫之轉折、連筆方式、曲線筆觸、筆畫間之整體布局等均高度近似」,藉此判斷李鳳新在本票與合約上親自簽名。

一審也認定貸款保證人申請更換並未獲准,李鳳新仍得為作保負責,他不服判決提起上訴,10月12日二審開庭時,北院傳喚兩名對保人員作證,第一位證人胡小姐因為只負責聯絡李鳳新的朋友及另一位保人見面核對身分後在契約、本票簽名,本來就不會見到李鳳新,當法官詢問是否看過李鳳新時,她回答「從來沒有,除了電視上」。
第二位證人姜小姐是和潤企業經銷商軒暘公司的員工,她表示曾在2022年10月底依據貸款申請書上面的電話聯絡李鳳新也當面見過,就是法庭內這位,法官追問對保地點在哪?她回答「等一下,我想一下,真的忘了,大部分對保在便利商店,這個案子記憶模糊」,法官再問跟李鳳新對保有沒有談什麼事情?她說沒有,一開始打電話約時間簽名蓋章,請李鳳新準備印章、先影印身分證,見面時並未多聊。
李鳳新的委任律師詰問姜小姐,本票是李鳳新親自簽名嗎?她答是,律師續問是不是庭上這位?此時李鳳新特別摘下老花眼鏡,讓姜小姐看清楚,她仍說是。法官最後問李鳳新有沒有什麼問題想問證人?李鳳新請姜小姐拿下口罩,看了一眼後露出神秘的微笑並說出「完全沒看過她」。
「李組長」上訴二審仍不放棄筆跡鑑定,請法官再調四家銀行的存戶資料,希望這次湊足參考筆跡,讓調查局別再退件。
開完庭後,李鳳新對本刊表示,對於今天作證的姜小姐完全沒印象、沒看過這個人,至於和潤提出的本票,「我沒有對保,怎麼會有簽名咧?」記者再問對官司樂觀嗎?李鳳新回答很樂觀,「因為一切看證據說話」,眼看「李組長上身」,記者便問李鳳新會不會打到最後「李組長眉頭一皺?」他哈哈大笑說不會,隨後搭車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