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
」 黃明志 謝侑芯 北院 開庭 命案
「仙塔律師」涉助詐團脫產! 聲請解除出境限制遭法院駁回
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當詐團軍師,除將陪偵訊息洩露給詐團成員外,更幫助在押的主嫌吳芳儀對外聯繫、變賣名下不法資產規避查扣,今年8月15日被檢方起訴,目前此案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而李宜諪日前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但北院合議庭認為她近3年頻繁出境,駁回聲請。李宜諪11月11日開庭時,就在庭上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並於開庭結束以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解釋認為限制出境出海沒有必要,並強調自己不會因為這個訴訟就潛逃到國外,也不會因為這個輕罪就放棄自己的律師生涯、事務所、員工以及朋友。不過,台北地院認為,李宜諪在6月30日被檢方諭令限制出境出海以前,就有頻繁出入境的紀錄,2023年出入境5次,2024年出入境5次,今年上半年也出境了5次,每次數日至數十餘日,考量到有也常有量刑較輕者逃亡的案例,因此不採信李女主張,駁回聲請。
涉貪被停職、判12年半!高院今開庭 林姿妙現身了
被停職的宜蘭縣長林姿妙因為涉犯貪汙案,去年一審被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和特殊洗錢等3罪判決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追徵洗錢的3250萬元。案經上訴以後,林姿妙今日(12月4日)也到台灣高等法院出庭。此案源於林姿妙在首任縣長任內,2019年間涉入羅東鎮1558地號免徵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提供羅東98地號土地,並藉此獲不法利益高達240萬元。此外,2017年起至2019年間,林姿妙帳戶中有100筆的不明金流,合計7844萬元疑似利用人頭洗錢。檢廉於2022年1月13日搜索宜蘭縣政府、縣長官邸等30多處,並依貪污罪聲押林姿妙,最終以80萬元交保。檢方於2022年8月23日依照《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偽造文書等罪名將林姿妙起訴,並求處22年6月重刑。宜蘭地方法院於2024年12月31日宣判,林姿妙犯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特殊洗錢3罪,判處12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追徵洗錢的3250萬元。其女林羿伶因圖利罪判3年6月 ,褫奪公權3年。縣府官員與羅東鎮公所公務員等8人,均因圖利罪判刑3年至5年10月,褫奪公權3至5年。
李晶玉哽咽曝彭文正遭「不公平待遇」 鬆口:老公很好、也很想回家
媒體人李晶玉今(4日)現身由黃國倫、寇乃馨夫婦與佳音教會共同主辦的「2025聖誕文化藝術嘉年華」記者會,久未在台亮相的她透露,近年主要在北美優視頻道UChannelTV工作,此次是代表電視台返台採訪,「我會兩邊跑,此次會在台灣停留一個月」,她說暑假都帶孩子回台學中文,也不排除上節目分享近況。李晶玉的丈夫彭文正,先前因長期質疑前總統蔡英文的博士論文真實性,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蔡英文1984年倫敦大學政經學院(LSE)論文不存在。彭文正因誹謗蔡英文案遭檢方起訴,2021年6月赴美後兩度未到庭而遭通緝至今;又因護照到期申請換發遭拒,他向外交部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年1月23日判他敗訴確定。被問到彭文正目前狀況,李晶玉表示:「老公很好,在家裡做新節目,做新聞人該做的事,他還喜歡種水果。」她指控彭文正遭遇「不公平待遇」,提到:「回台灣要請問賴清德,資料封存那麼久,趁我們陪小孩去美國時通緝,連開庭時間都不能商量,網路開庭也不行。我尊重他(彭文正)的言論自由,他受了很多委屈」。對於老公是否想返台,她哽咽地說:「當然!他工作這麼久,知道每個人做事情都會有後果,這是我很尊重他的地方。」但談到蔡英文論文爭議,她直言:「為什麼找不到她的論文?最後看到的也不是正式的。這不應該問我,我也是三個問號。」
獨/國防醫學生樓梯間硬上前女友遭起訴! 被害人焦慮到2度用藥過量
花花(化名)和阿民(化名)2016年就讀國防醫學院時曾短暫交往過,沒想到阿民竟會對花花施暴,最終也因此而分手。孰料,分手以後,阿民變本加厲,不但會跟蹤她的行蹤,更會趁四下無人之際對其施暴、性侵。最終,花花選擇提告,士林地檢署也於近日偵結此案,並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阿民,但花花向CTWANT透露,對她來說惡夢仍未結束,想到之後開庭要面對更多質疑和再次回想細節,就讓她焦慮無比,甚至因此在收到起訴書以後2度用藥過量。阿民被花花提出分手以後化身跟蹤狂,經常趁四下無人之際對花花施暴以及性侵,過去花花曾向CTWANT透露阿民在這段時間內曾多次對她施暴,包括掐脖、在她身上捏出瘀青痕跡等,且阿民的恐怖行徑班上同學人人皆知。阿民竟在校內大樓的樓梯間對花花性侵得逞。(圖/翁靖祐攝)更駭人的是,2017年2月6日,身高185公分的阿民,在校園內的樓梯間對身高僅有160公分的花花性侵得逞。事後,花花向國防醫學院的校內提出性平會申訴,卻遲遲等不到校方為她伸張正義。畢業以後,花花得知2024年的7月阿民即將來到她所隸屬的醫院受訓,為了避免大學的惡夢再度上演,花花決心為自己勇敢一次,除再向國防醫學院提出性平申訴以外,同時也對阿民提告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最終阿民才被調至高雄的軍醫院。2024年12月性平會結果出爐,認定性侵案成立,學校對已經畢業的阿民記2大過懲處,但他的醫師職涯卻絲毫沒有受到影響,花花不敢置信表示這樣的人居然還可以繼續當醫生。不過,國防醫回應,記兩大過是根據性平會建議所進行的懲處,後續會待司法結果出爐後,再審視是否追加懲處。本案於今年1月召開偵查庭,雖然阿民到案以後均否認犯行,僅承認雙方曾在自願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不過檢方認定花花事後均向友人哭訴,且與偵訊過程時的陳述一致以及校內性平調查報告等,最終於日前偵結此案,並依照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阿民。在本案被告阿民被起訴以後,花花再度向CTWANT傾訴,自1月開完偵查庭以後,她就飽受緊張和焦慮,很怕如果不起訴的話,就再也不會有人相信她。但如今真的起訴了以後,她又開始擔心即將面對法庭上的各種質疑。花花表示,想到要去回憶、重複描述那段過往,還有對方律師定會找碴並拋出很尖銳的問題,就不知該如何是好。她說,想到這些心情就一直很焦慮,連精神科的醫師都擔憂她是否能撐過去,而花花在收到起訴書以後,也因為這些擔憂的情緒2度發生用藥過量的情形,她心酸地表示,對於開庭完全沒有任何期待,只希望對方可以不再繼續當醫生,並得到應有的懲罰。另外,花花也和本刊透露,當初學校不讓她開性平會,她也在幾個月前去軍醫局申訴,最終那個心輔官也被懲處。花花說,她一路以來受到很多質疑,甚至有人指她是在仙人跳,但她心碎地表示自己連民事都沒有告,還要自掏腰包請律師「到底是怎樣的人,會因為編一個故事這樣不停吃藥然後進出急診?」
柯文哲聲請公開播送辯論程序了! 台北地院獲准了
台北地院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以及政治獻金案,將於本月中旬展開言詞辯論,柯文哲向合議庭聲請公開播送,台北地院於今日(12月2日)裁定言詞辯論以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准予實施公開播送,本案可抗告。北院指出,聲請人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聲請就本案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公開播送。本院審酌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復為社會矚目之案件,公開播送尚無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對程序參與人及他人生命、身體、隱私、營業秘密或其他權益造成損害之虞。從而,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北院表示,依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0條規定,實施公開播送以完整播送為原則,併考量本案被告等人經起訴之事實具相關連性,難以分割,除聲請人聲請部分,本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規定,依職權裁定就本案其餘當事人及參與人全案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均公開播送。針對柯文哲意旨另稱司法院所定之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已僭越修正後法院組織法之立法意旨,並不具備法律效力,但北院查詢後認為,司法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9項授權訂定發布之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依本法公開播送之言詞辯論錄音、錄影,應於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該實施辦法說明為「為免法庭錄音、錄影以即時公開播送方式,導致開庭過程中揭露之相關隱私、個資或其他機密資訊,沒有被適當處理,產生外洩致生難以回復之損害之虞,爰明定法庭錄音、錄影之公開播送應於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及最遲應公開播送之時限。」上述規定是為免法庭錄音、錄影以即時公開播送方式時,造成參與訴訟程序者如有正當理由確信公開播送其錄音、錄影,有危害其生命、身體、自由、隱私、財產或嚴重影響審判公平性之情形時,無從為適當處理,致生難以回復之損害,故規定該案件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以便得以變聲、變像或其他無法直接識別該個人之方式處理。此外,為避免公開播送時間延宕過久,同時於第2項規定最遲應公開播送之時限為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已衡平與公共利益之關係、審判程序之公平性、程序參與人及他人權益之均衡維護,難認與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立法目的相悖離或逾越同條第9項授權範圍。因此有關柯文哲這部份的聲請意旨自難憑採。
76歲婦半裸走廊求救!疑遭31歲男頭套絲襪闖養老院性侵 褲子有他DNA
澳洲新南威爾斯州傳出一起駭人事件,震驚當地社會大眾。一名31歲男子史金納(Hayden Carl Skinner)在2024年元旦凌晨頭套絲襪、翻牆進入一間養老院,涉嫌性侵一名76歲老婦,護理師發現老婦半裸在走廊求救,當時警方也在老婦褲子上採集到史金納的DNA。近日開庭時,史金納堅決否認性侵一事,全案仍在審理中。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報導,引述當地法院文件內容,2024年元旦凌晨2時許,住在養老院的一名76歲老婦在陽台欣賞風景後,返回房間忘記上鎖,竟遭到一名男子闖入性侵;受害者表示,有一名高大、壯碩、頭套絲襪和身穿連帽衣的男子闖入她的房間,並將她壓在床上、脫光衣服,開始侵犯她,「我試著尖叫,卻被摀住嘴巴,想按鈴求救,卻被一直撥開手」。養老院的護理人員出面作證,案發後他們發現老婦來不及穿好褲子,半裸逃到走廊求救,稱「有個男人進來房間性侵我」。而老婦的兒子凌晨接到養老院電話,得知這個壞消息馬上趕到現場,才看到母親相當痛苦,還自責地說,「我忘了鎖門,是我的錯,我很抱歉」。警方獲報後,調閱養老院的監視器,鎖定嫌犯是31歲男子史金納,他是當地的毒蟲,現場也有史金納的掌印,更在老婦的褲子上採集到史金納的DNA,案發3天後就將人逮捕。檢方指出,史金納在2024年1月1日凌晨翻越養老院圍牆、穿過庭院,並從未上鎖的房門闖入受害者房內,脫去她的褲子、內衣物及護墊,進一步性侵後逃離現場。老婦經醫院檢查,雙腿內側有瘀傷,生殖部位出現擦傷,符合被強行分開雙腿的情況;事後老婦也有向護理師、救護員、其他住民以及自己的兒子都陳述遭到性侵。不過,史金納雖承認闖入房間,卻否認性侵罪名。在今(1)日開庭時,史金納的辯護律師主張,史金納是因毒品欠債、急於找錢,才誤闖房間,並非意圖性侵;並聲稱,是老婦在驚醒後抓住史金納,雙方發生拉扯,但沒有任何性接觸,之後他便逃離現場。史金納被警方拘捕後被羈押至今,而法官也在庭上得知,76歲受害老婦已於近日因無關本案的健康因素過世。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
罷免幽靈連署限制出境將到期 賴苡任宣布參選:絕無棄保潛逃可能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前主委黃呂錦茹、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召集人賴苡任今(1)日開庭,法官也針對賴苡任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即將到期一事詢問意見。對此,賴苡任稍早透過臉書表示,「為表明本人絕無棄保潛逃之可能,我正式宣布參選台北市第一選區(士林、北投)市議員。」賴苡任表示,今日再度因為罷免吳思瑤及吳沛憶案開庭,庭審法官同時針對他被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一事即將於12月14日到期,詢問他及檢察官的意見。檢察官率先表達堅決反對解禁,認為限制出境出海的條件沒有消滅,他依舊有「逃亡」的可能。賴苡任指出,自己的律師表示,如今已經進入庭審階段,證據已經都調查完畢,所有人的筆錄口供也都完備,並沒有串供、滅證、逃亡的可能,尤其限制出境、出海是為了預防逃亡,而自己的家庭及工作都在台灣,不可能會逃亡。賴苡任續指,尤其本案是涉嫌偽造私文書案,棄保潛逃的罪比所涉犯之本刑還重,誰會想逃亡?如果只是預防未來開庭不到,已經有家人做為擔保人,但限制出境出海表示檢察官依舊認為被告會「逃亡」,這明顯不符合事實情況。賴苡任提到,自己從今年4月14日起便被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與鄭文燦、陳歐珀及林岱樺一樣,而實務上限制出境、出海一次最長就是8個月,因此當時是對自己直接用到最嚴厲之手段,外加50萬保釋金。「我為了表示自己沒有可能會逃亡,一定會留在台灣的決心,我正式宣布參選台北市第一選區(士林、北投)市議員,投入國民黨黨內初選。」賴苡任說,相信有在關心自己的朋友都知道,從自己的發文及照片不難看出,「我已經在準備市議員選舉,甚至已經在跑行程。」賴苡任強調,如今還需要以如此之方式宣布參選,實屬無奈之舉,因為要投入選舉的人,是最不可能逃亡的。自己只聽說詐騙等經濟類型犯罪會逃亡,至於因為政治因素而逃亡的,還真的沒聽過,「希望我的正式宣布,有助於檢察官理解『逃亡』的可能性已經徹底不存在了。」
賴苡任捲死亡連署遭起訴!今出庭仍不認罪 聲請傳喚3人作證
因為涉犯罷免綠委吳思瑤、吳沛憶「幽靈連署」案,台北地檢署於今年6月依照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罷免吳思瑤的召集人賴苡任、國民黨台北市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台北地院今(12月1日)開庭審理此案,僅有賴苡任被傳喚出庭問話。開庭時,賴苡任否認犯罪,並多次強調檢察官應該要盡舉證責任。檢方指控,賴苡任在黨部指導不詳員工抄寫黨員名冊,但賴苡任否認犯行,原先賴苡任聲請的證人中,除滿志剛、劉思吟、林叡3人外,還有15名志工以及該名不詳志工。不過今日,賴苡任的委任律師表示,將把聲請證人的名單改為滿志剛、董佳瑜、林叡。檢方部份則希望可以傳喚張斯綱、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4人作證。賴苡任的委任律師表示,當初會聲請15名志工以及該名不詳志工當作證人,是因為檢方不願意負起調查證據之責,不得已才聲請傳喚。但如今為節省訴訟經濟,決定放棄聲請該名不詳志工以及15名被起訴的志工。今日針對檢方指控賴苡任曾指導某不詳志工寫黨員名冊,賴苡任表示當時是接獲初文卿告知,將中選會所規定的連署書的格式轉達給志工知道。並表示,此案的重點應該在於該名不詳志工是否有實行偽造文書的行為,檢方也應該負起舉證責任。
涉罷免偽造案5人遭起訴! 賴苡任受訪認檢方「應積極舉證」
因為涉犯罷免綠委吳思瑤、吳沛憶「幽靈連署」案,台北地檢署於今年6月依照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罷免吳思瑤的召集人賴苡任、國民黨台北市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台北地院今(12月1日)開庭審理此案,僅有賴苡任被傳喚出庭問話,開庭結束後他接受媒體訪問,其律師表示「檢察官目前具體犯罪事證還缺乏很積極的證據」。回顧整起事件,檢方於今年3月接獲告發,罷免吳思瑤、吳沛憶連署案有造假,後續調查向中選會、北市選委會函調提議人資料後發現錯誤率高,於是於今年4月發動2波搜索行動。以賴苡任、滿志剛、陳冠安、劉思吟4人為首的「罷免雙吳四騎士」等11人於檢方訊後分別以20萬至50萬進行交保,第二波搜索行動中涉入其中的被告台北市黨部前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3人則於檢方訊後聲押獲准。台北地檢署於6月16日偵結此案,將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賴苡任、陳奎勳5人均因涉犯造文書、個資法被起訴。台北地院於今日9時30分開庭審理死亡連署案,被起訴的5人中,只有賴苡任被傳喚到庭審理,其餘被告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陳奎勳預計將於他日傳喚到庭。今日開庭結束後,賴苡任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先對法官表達感謝,認為法官很認真在理解自己的訴求,並認為開庭很順利,也希望後續能以這樣的方式繼續把法律程序走完。賴苡任的委任律師則指出,有關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這樣的案件其實很輕微,但卻要浪費這麼多國家資源,並表示其實國家機器在動用時,對被告產生的折磨以及日後人生命運影響非常大。此外,他也稱檢察官目前具體犯罪事證還缺乏很積極的證據,並強調,民主法治國家裡,被告沒有自證無罪的義務,反倒應該是國家機器在發動司法程序時,應該要負起更大責任,並期待法官未來可以做出英明、公正判決。
女教師拒絕性要求遭斧頭砍殺!交往11年遭同居男友殺害 家屬盼維持死刑
大陸廣東去年8月發生一起女教師遭殺害案,被害人文女向吳姓男友表達分手意願,吳某將她約出並騎乘機車載往山區商談。期間,吳某要求發生性行為遭拒,情緒失控的他以斧頭多次砍擊文女頭部,導致她當場死亡。這起案件11月27日下午由廣東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開庭審理。被告不服一審死刑判決提起上訴,家屬則盼法院維持原判。根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2024年8月16日上午,吳某將文女約出並騎乘機車載往山區商談。期間,吳某要求發生性行為遭拒,情緒失控,隨即以事先準備的斧頭多次砍擊文女頭部。之後,吳某將作案工具丟棄於荒草堆中後離開現場。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整起行兇過程僅約16分鐘。家屬向媒體表示,文女為鄉村小學代課教師,丈夫過世後認識離異的吳某,兩人同居約11年,未依法登記結婚。吳某年約60歲,無穩定工作並涉及賭博,長期依賴文女生計。親友與鄰居也曾目擊吳某施暴,文女身上多處瘀青,吳某更曾出言恐嚇,揚言可能對其施以暴力。證人證詞顯示,吳某脾氣暴躁,與親屬關係不睦,近年與文女生活分離、屢生爭執。案發當日家屬無法聯繫文女,吳某對外佯稱不知去向,直到家屬比對監視器畫面發現兩人一同外出,警方才循線將吳某逮捕。吳某曾供稱,因不願分手便以性要求為條件,遭拒後一時衝動行兇,並稱斧頭原擬用來恐嚇。惟一審時改口否認犯行,辯稱為意外事故,說法與鑑定結果不符,未獲採信。一審法院認定其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其後提出上訴;家屬於二審再度請求維持原判。
雲云科技董座刺死技術長!曾志新庭上表懺悔 死者家屬:很難回答
雲云科技董事長曾志新因為不滿梁姓技術長在公司群組批評公司,最終於會議室內持刀殺死梁姓技術長。台北地檢署於今年6月30日依照殺人罪起訴曾志新,並於今年3月一路羈押禁見至今。台北地院今(11月26日)審理此案,被提解出庭的曾表示自己很懊悔,並希望家屬可以給他機會彌補,家屬則表示「不知道要怎麼回答原諒的問題」。台北地院今日在國民法官庭召開準備程序庭,並於準備庭結束後進行國民法官抽選程序,目前仍在羈押狀態的曾志新也被提解至庭上問話,過去就已經認罪的曾志新依舊坦承自己的犯行,並表示會盡力籌措被害人家屬求償的2785萬損失。輪到曾志新發言時,他表示,首先我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傷害了對方的生命,迫害了對方的家庭,並稱自己很懊悔做這些事情,如今會好好面對司法,也會在監獄裡懺悔很久一段時間。曾志新說,如果有機會的話,雖然人在監獄裡,但是也會盡量去賠償、修復自己所做的事情,並希望家屬可以讓我能夠多做一點,非常希望告訴人可以給我一個機會,去很真誠的道歉、真誠的彌補。不過,面對曾志新的道歉,死者家屬李小姐回應「不知道要怎麼回答原諒的問題」表示除了感到傷痛之外,從頭到尾她只有看到媒體報導道歉,以及收到一封制式的存證信函道歉,不知道具體狀況,並強調自己「很難回答這個問題」。開庭結束以後,死者家屬的辯護律師黃沛聲接受媒體受訪時表示,目前家屬從起訴後到現在都沒有想要原諒對方,但是法院這邊還是會協助安排調解程序,看看是否能採取修復性司法程序,讓家屬接受道歉,給社會一個平靜,但也要看被告是否能提出道歉的誠意。
涉竊國家級技術機密 台積電內鬼3人認罪仍遭延押2月
喧騰一時的台積電內鬼案,前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3人涉嫌竊取台積電2奈米先進製程機密遭羈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日前召開延押庭,3人雖請求具保停押,想回家陪伴家人,但合議庭認為3人雖認罪,但對於犯案情節、手段等前後供述不一,且3人曾有滅證舉動,加上檢察官當庭陳述日商「東京威力科創」是否為涉案共犯仍在追查,25日裁定3人延長羈押禁見2月。合議庭並定於12月31日再開庭,提訊3人調查證據。合議庭因3人羈押期限將於12月1日屆滿,本月19日召開延押庭提訊3人,陳男3人稱已被羈押4月、很想家人,請求具保停押,願意定期赴警局報到並接受電子監控;檢察官則認為3人供述不一、涉犯重罪,仍有羈押必要性。合議庭25日指出,陳男3人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重大,雖於法院訊問坦承犯行,但對於所涉犯罪情節、手段、目的等供詞曾前後所述不一,並對於犯罪細節避重就輕,檢察官亦當庭指出本案尚在追查「東京威力科創」法人及自然人等涉案共犯。合議庭認為,3人曾為同事關係,案發後有刪除對話等疑似滅證的舉動,有事實足認有勾串、滅證之虞,而3人擅自拍攝、重製內含台積電公司內部關於製程、技術等營業祕密,且部分資訊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調查需要勾稽比對相關對話紀錄與共犯供述,因此羈押原因仍然存在。合議庭考量3人所涉犯罪不僅損及個別企業利益,更危及國家整體安全,為確保審判與刑罰程序順利進行,仍有繼續羈押的必要,裁定自12月1日起3人延長羈押2月並且禁止接見通信。依法,3人若不服裁定,仍可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
持分博奕戰2/「共同持分」成有心人士獵物? 地主可尋求三方案解套
台中文心中清捷運站周邊的水湳新興市場土地陷入變價分割危機,地主們雖百般不願,卻幾乎找不到脫身之道。台中地院法官開庭時建議地主可向市府申請核定是否能採「原物分割」,但受限於開發利益與法規最低面積限制,實務上幾乎不可行。地主們無奈質疑,《土地法》原意是處理繼承人之間持分問題,如今卻被「土地蟑螂」鑽洞利用,反讓真正地主被迫低價脫手家產,成為制度最無力的犧牲者。被告之一、77位地主中的陸敬民向本刊指出,水湳新興市場用地是多年前由其母親購入,此地之所以會淪為今日的風暴,源頭在於當初規畫時就埋下的一個「地雷」,整塊土地只有一個地址,屬於是多位地主共同持有,不像現今地號分割如此細緻,因此衍生漏洞可鑽取。地主陸敬民指出,法院一旦進入拍賣程序,若發生流標就會不斷降價,最後成交價有時只剩市價一半甚至更低,等同被迫賤賣祖產。(圖/黃耀徵攝)今年7月第三次開庭時,法官建議雙方可向台中市政府確認土地是否能「原物分割」,也就是每位地主擁有獨立地號,脫離共有狀態,原告也可自行出售其土地。然而,原告蕭姓律師卻主張原物分割將損害土地「容積率」,也就是開放空間與未來開發的潛在利益,此說法令地主們不滿痛批,根本是「吃人吃夠夠」。然而即使再不合理的條件,仍可符合法規程序,「土地蟑螂」的衍生,正是不法人士利用《民法》第823、824條關於「共有物分割」的規定,向法院聲請裁判分割;若法院審酌後認為「變價分割」是適當的處理方式,即會裁定拍賣。有些人甚至結合《土地法》第34-1條的「多數決處分」,讓整起訴訟看似完全合法,實則可能讓小地主血本無歸。陸敬民表示,部分法官誤以為拍賣是最公平的方式,卻忽略拍賣市場的現實,若拍賣流標就可能多次降價,對原地主極為不利。此案一年內就開了4次民事庭,速度快得離譜,地主們難以反應,感覺就像「強渡關山」,急著將人家的土地處理掉。最終若真的走入拍賣程序,自己只希望可以找來第三方估價師等專業人士,提出合理市價後,再依合理方式處理。對此,律師呂奕賢指出,立法者起初就認為「共有」不是理想狀態,因為一塊土地或建物由很多人一起持有,使用上很麻煩,因此法律的方向,是希望最後能回到「一人單獨所有」。實務上,只要有共有人要求分割,法院原則上會優先採取「原物分割」,也就是能切地就切地、能分建物就分建物;只有在不動產本身沒辦法分,或共有人太多、持分太零碎時,法院才會改採「變價分割」。呂奕賢建議,如果地主覺得有人想利用制度(像土地蟑螂或建商)逼土地拍賣,可以提出一套具體的「原物分割方案」,例如如何分地、各自取得哪一部分。只要土地客觀上能分割,法院通常會傾向採用這種方式;另外,地主也可以去整合其他年長共有人,只要多數人支持原物分割,法院不見得會同意變價分割。律師說明,法院拍賣通常以「一拍市價、二拍八折、三拍六四折」方式,不過若土地條件單純、買方容易評估,價格通常不至於太離譜。(示意圖/劉耿豪攝)至於拍賣流程,呂奕賢表示,法院在拍賣前一定會找估價師先估市價,不會用公告現值。拍賣價格一般是一拍市價、二拍八折、三拍六四折。只要土地或建物條件單純,拍賣價格通常不會太差。律師劉韋廷認為也可採「原物找補」方式,地主可向法官爭取由自己承受持分較小共有人的份額,再以法官認定的公平價額找補現金,避免土地被迫拍賣。對此,記者致電蕭姓律師的事務所,事務所回應指出,因相關訴訟仍在審理中,蕭律師不方便回覆。
持分博奕戰1/2.3坪想讓2.2億元土地變天! 台中律師零星持分引爆77地主危機
台中捷運通車後,沿線土地成為不肖人士覬覦的肥肉,苦了世代守著家產的地主。一名地主向本刊控訴,有人藉「代償債務」巧取土地零星持分後,竟向法院起訴主張「變價分割」,試圖以現值37萬元的持分,逼迫整筆價值4千萬的土地走上拍賣命運。地主憂心,一旦土地進入拍賣程序,土地價值將大幅縮水,本可以自行保有利用的祖產,恐淪為任人低價掠取的「法拍破盤品」,家產被迫拱手讓人。台中文心中清捷運站鄰近兩大商圈,周邊服飾店、美食林立,更有水湳市場的特色攤位。距離捷運站步行5至7分鐘處有塊市場用地,因有遮雨棚,原被期待延續水湳市場的熱度打造「水湳新興市場」,最終卻因營運不順閒置至今。該地約268坪左右,除巷口兩間大店面仍開著24小時營業的爌肉飯外,巷內市場攤位皆已荒廢許久。本刊記者實際走訪鄰里了解實情,一名林姓鄰居指出,水湳新興市場外側幾個店面雖僅有後方防火巷被劃入本次訴訟的土地範圍,但店家早已明確表態反對「變價分割」。面對拍賣風險迫在眉睫,如今需要做的只能盡力團結所有權人,合作提出一致意見,盼能守住、不讓整塊地被迫拍賣。投訴人陸敬民是水湳新興市場土地的地主之一,去年因母親過世繼承店面土地,未料繼承後才發現此地早被有心人士盯上,對方多次狀告法院,意圖以「變價分割」強迫整塊土地進入拍賣程序。地主陸敬民去年繼承母親遺留的市場用地後,隨即收到多張法院開庭通知書,四處詢問才得知,有地主向法院提出申請,希望對整塊土地進行「變價分割」。(圖/黃耀徵攝)「一開始是收到過很多封法院函信」,陸敬民回顧,當時他拿著信去詢問鄰里鄉親,大家卻只回他「毋通插伊(不用理)」。因此沒有放心上,直到今年2月台中地方法院召開第一場民事庭,他才驚覺事情不簡單。陸敬民出席第二場民事庭時才弄清楚,提告人蕭姓男子是一位律師,也是市場某攤商的債主。因攤販無力償還債務,便以持有的土地持分抵押,蕭男取得小小一塊持分後,旋即對其餘77位地主提起訴訟,主張要將整塊土地「變價分割」,也就是透過法院強迫整筆土地拍賣,再依比例分配拍賣所得。據了解,原告蕭男手中掌握萬分之86的持分,換算面積2.3坪、公告現值約37萬元,市價約120萬元;而整塊市場用地共268坪,公告現值約4千萬,市價經在地房地產業者永慶房屋估算高達2.2億元。雖蕭男掌握持分占整體不到1%,但只要法院裁准變價分割,拍賣程序將牽動其餘所有地主,整塊土地都會被迫拍賣。有鄰居向本刊表示,市場後方巷內原是四合院,多年前遭建商以「變價分割」方式進入拍賣程序,最終甚至有地主以每坪僅5萬元的價格被迫售出,情況慘烈。(圖/黃耀徵)陸敬民不願將母親留下的土地被「賤價拍賣」,原本打算買下蕭姓律師的持分了結爭議,不料蕭男卻不願出售,聲稱自己先前已多次寄出通知,卻無人回應,如今只想透過拍賣程序讓法院來處理。然而,多數地主年事已高,甚至有多人旅居國外,因此難以整合意見,讓整塊土地的命運陷入被迫拍賣的陰影中。「當天出庭時,整個法庭像菜市場,被告多達三、四十人,大家輪流舉手發言。」陸敬民回顧,但每位被告不是講古、就是情緒宣洩,毫無法律重點,場面像是「秀才遇到兵」,法官難以判決,最終明確表示,「下次開庭不找律師、不寫狀紙,只能將整塊土地拍賣掉」。國民黨在地議員賴順仁辦公室楊姓主任也向本刊表示,附近不少民眾反映不願賣地,「像之前有位阿嬤就跟我說,這裡原本是她要住一輩子的地方,如果被拍賣,以後就沒地方住了。」楊主任說,市場內每位地主的情況都不相同,仍住在原址的住戶幾乎都反對拍賣;未居住於此的地主則認為,大家應先嘗試整合意見,或討論是否有更合適的處置方式。像靠近巷口、仍在營業的店面,就主張不願拍賣。對於原告僅持有2.3坪土地就想強制拍賣整塊268坪土地,楊主任覺得不可思議,坦言比例太懸殊,「法官其實也了解大概狀況」,以民間說法來看,「就是法拍屋蟑螂啦」。陸敬民感嘆,即便今天他成功買下原告持分,未來只要有另一位持分人再提起相同訴訟,仍會走上法庭、走向拍賣,「根本是一條沒有盡頭的絕路」。對此,記者致電蕭姓律師的事務所,事務所回應指出,因相關訴訟仍在審理中,蕭律師不方便回覆。
陳歐珀涉貪遭押174天! 500萬交保後首度出庭
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涉嫌收賄以及詐領助理費,從今年6月4日一路被羈押至昨日(11月24日),由北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以及出境、出海。台北地院今(11月25日)接續開庭審理此案。陳歐珀的辯護律師主張,陳歐珀雖然有為推動法案召開協調會,但參與此案的立委有3位,且今日出庭的被告也表示,此案的壓力並非直接來自陳歐珀。今日庭末,檢方指出陳歐珀確實有透過協調會等方式對行政機關施壓推動法案,並因此導致行政機關的會議結果受到影響。不過今日出庭作證的交通部公務人員在聽到檢方的意見以後,卻連忙打斷表示自己並非這個意思,但因為還未輪到其發言,因此也隨即被法官阻止。陳歐珀的辯護律師則表示,依照證人所述,會議的結果並非受到陳歐珀的影響,且當時參與其中的立委有3位,並非只有陳歐珀。此外,關於本案的壓力證人也說得很清楚,是來自整個機關的壓力,而非陳歐珀個人,加上當時有相關事件(新店計程車司機自殺)發生以及相關的陳情案,因此交通部才會如火如荼展開相關的排程,且當時會議也都是按照既定的行程去走。在歷經3小時的庭訊以後,陳歐珀先是前往洗手間,結束後一路沉默的順著北院樓梯一路走出台北地院大門,直到上了自己車輛的副駕駛座以後,再由他的兒子駕車將其帶離台北地院。
曾偷竊、打傷法警被判刑! 南監受刑人不滿管教再推倒輔導科員害挫傷
台南監獄一名葉姓受刑人今年6月6日上午,因不滿盧姓科員對他的輔導,在教化區辦公室走廊前,將盧姓科員推倒,造成盧姓科員左手腕挫傷,台南監獄將葉姓受刑人函送法辦,台南地方法院依妨害公務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而葉男的前科中,他曾於110年在新北地檢署開庭時,與法警起衝突,打傷法警被判刑4月。葉姓受刑人曾犯下竊盜、傷害等多項前科,被台灣高等法院判合併應執行6年,送台南監獄執行中。他於今年6月6日上午10時許,在台南監獄第一教區的走廊上,因不滿盧姓科員對他的輔導,兩人發生言語衝突後,葉男出手將盧姓科員推倒,造成盧員左手腕挫傷。盧員雖未提出傷害告訴,台南監獄認為葉男對輔導科員施暴,涉犯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依妨害公務罪嫌將葉男函送法辦。法官認為,葉男因不滿監所科員的輔導,出手推倒盧姓科員,藐視公權力,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之尊嚴造成傷害;惟念其坦承犯行,兼衡其有竊盜、傷害等前科,依妨害公務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而翻開葉男的前科,他於110年涉犯竊盜案,被新北地檢署法警帶往偵查庭接受訊問途中躁動,法警將他帶送往候訊室安置,葉男明知陳姓法警等人是依法執行公務之司法警察,竟對法警大聲辱罵髒話,又在法警為他上戒具時,對陳姓法警吐口水,以口咬傷陳姓法警左手小拇指,造成流血傷害,被控以強暴方式妨害法警依法執行職務,新北地院予以判刑4月。
黃子佼手握2259部兒少性影像 二審改判1年6月緩刑4年
藝人黃子佼2023年捲入「#MeToo」風波,後續被查出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更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高等法院今(25)日稍早宣布二審結果,改判他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可上訴。一審法院認定,黃子佼自2014年起註冊為「創意私房」會員,陸續購買並持有兒少性影像,未成年被害人高達35人,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持有兒少性影像罪,判處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不過北檢發現,另有12名被害人受害,因此追加起訴,由高院併案審理,被害者數增至47人。黃子佼10月21日於二審開庭時坦承部分犯行,表示自己因案件「失去一切」,還需支付贍養費,同時90度鞠躬道歉稱「我不懂法律,但我懂被害人的痛」,請求法官輕判。11月24日,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出聲明,由於案件涉及兒少,相關被害人個人資料均受遮掩保護,黃子佼無從主動與被害人接洽和解事宜,最終是由法院協助,與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孩子一輩子創傷。若沒有人下載,就不會有人供給。我深切悔悟當年做錯的事,向所有被害者再次道歉。」《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黃子佼稱與受害人全和解! 吹哨者駁斥:不包含「這些女性」
藝人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高等法院今(25)日將宣布二審結果,而黃子佼昨(24)日便透過律師聲明已與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對此,吹哨者Zofia直言,黃子佼口中「全數和解」的被害者,並不包括性騷及他所稱「合意性交」的女性。黃子佼10月21日於二審開庭時坦承部分犯行,表示自己因案件「失去一切」,還需支付贍養費,同時90度鞠躬道歉稱「我不懂法律,但我懂被害人的痛」,請求法官輕判。11月24日,黃子佼更透過律師發出聲明,透露已在法院協助下完成全數和解,「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孩子一輩子創傷。若沒有人下載,就不會有人供給。我深切悔悟當年做錯的事,向所有被害者再次道歉。」對此,吹哨者Zofia在11月24日傍晚於社群平台撰文道,媒體報導稱「全數和解」,並不包含那些曾經被黃子佼性騷以及他稱「合意性交」的女性,「有些人道歉是真心懺悔,有些人道歉是情勢所逼,有些人道歉只是為了息事寧人。」Zofia說到,司法辦案得有實證,而十幾年前那些受傷的女孩子只能舔舐傷口,試著與自己和解,「就如同今天打開手機,映入眼簾的又是那套精心設計過的藍色套裝,我下意識地盡速滑開,才能抑制住那股湧上心頭的噁心。」Zofia強調,她選擇發出文章,只是想替那些無管道訴說的受害者們發聲,「雖然我們不認識、不曾見過面,但我們曾經有過一個群組,我無法忘記她們的傷痛。我有一點流量,有發聲的平台,這是我能為她們盡的一點微薄力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畢書盡父親2度在台遭通緝!出借證件遭冒名成公司負責人 涉開過億假發票助逃稅
台韓混血歌手畢書盡(Bii)2023年下旬加盟索尼音樂後,事業穩步起飛。不過他出道15年來,鮮少提及原生家庭,近日卻傳出他的台籍父親因誤信友人而涉入重大逃漏稅案,2度遭台灣檢方通緝,並將於本月25日再次出庭面對後續訴訟。據《壹蘋新聞網》報導,畢書盡的父親本名畢福鬢,過去長期在中國深圳工作,卻因誤信友人「借證件租車」的藉口,遭人冒用身分證,成為「探索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事實上,該公司涉嫌在2009年8月至2014年6月間,虛開497張統一發票、金額高達3.69億元,協助至少16家企業逃漏稅。另在畢父不知情下「被擔任」負責人的2012至2016年期間,又虛開163張發票、逃漏稅額676萬元。2020年,台灣檢方偵辦「探索科技有限公司」一案,然而在檢方偵辦此案期間,畢父並未前往地檢署應訊,而是照舊搭飛機返回深圳工作,檢方於是對畢父發布通緝。直到2024年1月,畢父因中風返台就醫,一抵達機場便被海關居留,並移送台北地檢署接受訊問。2024年5月、7月,偵查檢察官接連傳喚畢父出庭偵訊,不料畢父卻均未到庭且又再次出境,因而被檢方二度發布通緝,直至畢父今年返國再次被逮,檢方從而對畢父做出限制出境、出海處分。據庭訊畫面顯示,畢父行動不便、說話緩慢,因不諳中文且聽力受損,開庭時需友人從旁提點,甚至被法官當庭斥責。由於經濟困難,畢父請不起律師,法扶律師亦建議認罪。根據過去報導,畢書盡與父親關係長期疏遠。他2006年來台,經人介紹後被「新人教父」李亞明簽下,成為老鷹唱片旗下藝人。然而他當時年僅17歲,因為思念家人又寂寞,常喝醉酒誤事,後被李亞明送往深圳與父親團聚。誰知畢父當時不僅沒來接機,還把他直接送到鐵工廠「打黑工」長達9個月,不僅沒護照沒身分,1個月收入也只有人民幣100元(約新台幣440元),讓他坦言在心中留下「背叛感」。畢父也坦承:「我們關係不算好。」針對父親捲入刑案一事,畢書盡透過經紀公司索尼音樂回應表示,「父親多年前已經有自己的家庭,對他的私事比較不清楚,謝謝大家關心。」
獨/勞動部公文讓法官、檢察官哭笑不得 竟要求開庭別太密集以免律師過勞
勞動部日前發文司法院和法務部,希望要求所屬法官和檢察官安排庭期時,不要過度密集以免律師過勞。上述公文在法官和檢察官群組瘋傳,讓司法官們覺得不可思議。有法官表示,司法院和法務部並非律師的雇主,法官和檢察官為保障民眾訴訟權益,安排適當庭期讓案子順利進行,至於律師們合理的工作量應該是律師事務所老闆和法扶基金會負責人的責任。勞動部一紙關心律師工作量的公文讓司法界苦笑不得。(圖/讀者提供)勞動部公文認為法院和檢察署庭期過於密集害律師過勞。(圖/讀者提供)有檢察官指出,從勞動部公文內容來看,應該是法律扶助基金會發函要求勞動部幫忙發文,而勞動部也照辦,希望司法院和法務部要求法官和檢察官安排庭期時,要能顧及律師身心健康及合理工時。這位檢察官表示,現在詐欺案件這麼多,檢警都忙得人仰馬翻,勞動部怎麼不發文給法務部,要求檢警不要一直抓壞人,以免支援檢警辦案的檢察署和法院職員嚴重過勞?還有法官認為,受僱律師出庭多寡是律師事務所老闆和法扶基金會指派律師的問題,關司法院和法務部甚麼事?勞動部乾脆去指責台電不應該24小時供電,害得員工需要全天候輪班,有時電力出問題,台電員工還要加班徹夜搶修,讓大家有電可用,難道勞動部這也要限制?另有檢察官認為,法扶基金會能否代表律師界也有問題,法扶由司法院編列預算補助,幾乎沒有自行籌款的能力,完全靠人民的納稅錢來養,現在卻嫌檢察署和法院的庭期太密,害所屬律師過勞,究竟是法扶失能,還是司法院沒有善盡監督管理之責,替人民看好荷包,還害法扶的律師這麼累?勞動部公文指出,「法律服務業僱用之律師」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作者,並經本部公告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等,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現行實務上,部分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針對該等工作者訂有工時審查基準,以臺北市政府為例,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時,1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8小時。經會商法務部意見,律師執行業務有需配合司法機關案件進行,或於假日、夜間陪同偵訊、或配合國民參與審判密集開庭,其業務執行之工時有逾每日12小時以上之可能。公文最後寫道:為維護受僱律師之身心健康,爰請各級法院、檢察署及相關司法機關於安排庭期時,應考量律師之合理工作時間,避免因過度密集開庭致生過勞情形,並使律師事務所及法律扶助機構得適時調整受僱律師之案件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