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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環島發貼紙揪「柴山夜聚」引50人聚集 警到場開罰改裝車狼狽牽車下山
高雄市鼓山區柴山10日深夜11時55分發生機車聚集事件。Instagram擁有約6.6萬名追蹤者的25歲徐姓網紅進行環島行程期間,臨時在社群平台發文邀請車友至柴山領取自行設計的紀念貼紙,吸引約50名民眾、30多輛機車到場聚集,因深夜人聲喧嘩與引擎運轉聲影響安寧,警方獲報前往處理。鼓山分局接獲通報後,員警前往鼓山二路台泥登山口停車場,發現多名民眾及改裝機車聚集,隨即進行勸導與盤查。現場約有50人聚集,警方並針對可疑車輛及行為蒐證。警方盤查後,現場製單告發交通違規2件,並蒐證改裝排氣管違規10件,其餘未發現競駛、危險駕駛或使用高音喇叭等情形。為防止意外發生並維護公共秩序,警方要求現場人員立即解散,並告知違規改裝車輛不得騎乘下山,部分車主只得牽車離開。警方表示,11日凌晨0時30分車友與車輛全數離開。後續將持續加強柴山周邊夜間巡邏,針對深夜聚集、改裝車輛影響交通及安寧等行為依法取締,呼籲民眾切勿任意發起或參與深夜車聚,共同維護社區安寧與交通安全。
警未開罰單遭辦貪汙獲無罪! 律師曝檢察官嗆:筆錄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應姓與葉姓員警2022年時因僅驅趕違停在紅線上的車輛,並未依規定開罰,遭市民檢舉告發後,士林地檢署後續也依照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案經3年審理後,最終判決無罪確定,還2名員警清白。不過協助2名員警的辯護律師黃子欽9日受訪時表示,偵辦檢察官於偵查庭時表示,「我是檢察官,筆錄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更透露北市警察政風室未審先判表示2名員警貪汙,甚至指涉偽造文書。協助2名員警辯護的當事律師黃子欽(查克律師)9日受訪時表示,回顧整個偵查程序,負責偵辦案件的檢察官於偵查庭時,辯方當時完成說明時,檢察官並未將辯護人陳述意見完整記載於偵查筆錄中,並且直接列印筆錄要求辯護律師簽名,當場遭到辯護律師拒絕,未料檢察官隨後竟表示,「辯護律師不簽,那被告簽名」,隨即遭到辯護律師再次拒絕,要求應記載律師庭訊發言,檢察官隨即表示,「我是檢察官,筆錄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他當下隨即提醒檢察官偵查庭有錄音影存證,「筆錄是否可以完全不記載辯護人所提出之意見?」。黃子欽說,當下雙方一度陷入沉默,庭內氣氛一度緊繃,最終檢察官詢問他希望如何處理,他當下也表示,「只要在筆錄中記載辯護人就勘驗影像提出意見」之事實,而不是完全不記錄,後續若可接受再以補狀方式提出,才讓事件順利落幕。後續他們也將不排除對該名檢察官提起評鑑,不過他也強調,多數的法官和檢察官人都很好,他從業多年來目前僅有遇過一人這樣。但黃子欽也表示,黃子欽說,不過這整件事情台北市警局政風室也有很大問題,在未查明真相之情況下,直接直言2名員警就是貪瀆,讓檢察官表示,「你們的主管機關都說你們有貪污了」。對此,台北市警局回應,有關本局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前警員應O、葉OO等2員2022年間未妥處交通案件,本局政風室受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調查,協助釐清案內有無員警瀆職等情,訪談該2員以釐清全貌,期間均依法辦理,並將查處結果函報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在案,後續不法均由檢察官依法認定。而士林地檢署則回應表示,針對律師所述,本署將會進行了解。
恐成「反滲透法 2.0擴權版」 吳宗憲提國安法修法3大荒謬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審查《國安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指出,國安法修正草案有3大荒謬之處,包括「只要官員覺得「有危險」就能罰你」、「賴清德事後可以改文,百姓PO文,能否比照辦理?」、「沒有標準「三把尺」,執法全看心情!」。並指出,這不是國安法,這是「反滲透法 2.0」的擴權版!法律不該有顏色,國安法更不該淪為「黨安法」。別讓原本該守護國家的盾牌,變成刺向人民言論自由的利刃!行政院會去年底通過《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等公開鼓吹外國、大陸地區等對中華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陸委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反規定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吳宗憲7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只許州官「造謠」,不許百姓PO文?國安法修正草案的三大荒謬」,今天立法院質詢國安法修正草案,對於賴總統去年公開宣示:「北京當局也以2027年完成『武統台灣』為目標」,這番言論算不算「錯假訊息」有沒有「危害國安」?法務部完全不正面回答,讓人更擔心這部法會變成「反滲透法 2.0」。吳宗憲指出,法務部別想用「行政罰不歸我管」、「行政罰沒有未遂犯」這種文字遊戲,晃點人民。草案明文規定:內政部要「會商」法務部,法務部責無旁貸。自己要用白話文來告訴大家,《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的「不確定法律概念」有多危險,執政黨標準有多雙標。吳宗憲提出,荒謬一,「還沒闖紅燈就開罰?」草案第4條之1寫著,只要網路上散布訊息「有危害...之虞」,就可以下架、處罰 。也就是不用等到真的發生損害,只要官員覺得「有危險」就能罰你!舉例來說,就像你開車根本還沒闖紅燈,警察就把你攔下來說:「我看你這個樣子可能會闖,先開你一張罰單!」這種「預防性處罰」如果沒有明確標準,人民要如何自保?荒謬二,「總統賴清德事後可以改文,百姓PO文能否比照辦理?」,賴清德明確說2027年「完成」武統,引發恐慌、外資疑慮後,發現苗頭不對,才悄悄修改臉書,說是「引用資料」。請問法務部這樣是不是假訊息?總統先說會打,後來又改口、改文。如果原本講的是真的,幹嘛改?如果原本講的是錯的,那三軍統帥帶頭散布恐慌資訊,有沒有符合草案第4條之1「危害社會、經濟安定」?吳宗憲說,如果民眾PO文說錯話,能不能也說一聲:「抱歉我搞錯了、我改!」就免罰100萬元?還是只有總統改文叫「澄清」,百姓改文叫「滅證」?憲法 52 條的總統豁免權,只擋「刑事訴究」,沒擋「行政罰鍰」!既然總統帶頭觸法,敢不敢對他開出這張 100 萬罰單?吳宗憲表示,如果是在野黨立委或網紅說「明年會打仗」,早就被執政黨扣紅帽,立刻開罰、下架了。只許州官改文,不許百姓PO文,這不是雙標是什麼?荒謬三,「沒有標準『三把尺』,執法全看心情!」,就算行政罰,也要遵守「明確性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而這個草案卻連最基本的標準都沒有。「為什麼我擔心這部草案成為砍殺政敵的工具,看看數據就知道」,吳宗憲指出,法務部統計,2024大選期間違反《反滲透法》及《選罷法》的案件,不起訴處分高達416人,近8成案件不起訴或無罪。過去用「刑罰」辦帶團赴陸的里長,大規模搜索、動用多少偵查資源,最後多數不起訴或無罪。吳宗憲表示,現在修《國安法》改用「行政罰」門檻更低,不用等判決,內政部可以直接先罰你100萬元,人民不服氣就要打官司自證清白,「這不是《國安法》,這是『反滲透法2.0』的擴權版!」最後,吳宗憲強調,法律不該有顏色,國安法更不該淪為「黨安法」。別讓原本該守護國家的盾牌,變成刺向人民言論自由的利刃!
白色巨塔6/中榮3神外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 石崇良喊:不可思議
本刊報導,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醫師廖致翔被爆料指出,至少長達3年以上放任無照醫材廠商上桌執刀,自己則在一旁納涼觀看,粗估至少有180名患者在不知情情況下被更換主刀醫師。對此,衛福部醫事司7日也將發函台中市衛生局,若調查屬實,將追究相關人員刑責,同時對醫院開罰。而衛福部部長石崇良受訪時也表示,若一家醫學中心發生這種事情,「真的非常不可思議、非常不應該」。針對中榮爆出有多位神外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一事,衛福部部長石崇良7日上午受訪時表示,一定會調查清楚,並釐清責任,如果屬實一定會究責,「一家醫學中心怎麼可能發生這種事情,我覺得不可思議」。石崇良指出,中榮此案已涉及密醫行為,更等同為醫學中心容留密醫,違規人員將依《醫師法》28條移送刑事調查,且院方管理恐怕也出現問題,將會一併介入調查,甚至有可能重新評鑑。「一家醫學中心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非常、非常不應該。」,不過一切仍須調查清楚,毋枉毋縱。石崇良透露,若確定由非醫事人員執行手術,該名人員也將恐違反《醫療法》,現場醫師則會依涉案情形,如未親自診療病人,將移送懲戒,同時也會有虛報、浮報健保問題,相關細部問題將進一步了解,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白色巨塔5/中榮3神外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 衛福部發函要查了
本刊報導,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醫師廖致翔被爆料指出,至少長達3年以上放任無照醫材廠商上桌執刀,自己則在一旁納涼觀看。對此,衛福部醫事司7日也將發函台中市衛生局,若調查屬實,將追究相關人員刑責,同時對醫院開罰。衛福部指出,若查證屬實,廠商開刀部分將針對違反醫師法送辦,恐將面臨有期徒刑6月以上、5年以下刑責;罰金部分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同時針對院方容留密醫進行醫療業務,依醫療法108條開罰,院方恐將面臨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而針對違規科別、服務項目或門診等,將有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停業個別處分,最嚴重恐將廢除執照。回顧整起事件,本刊先前報導指出,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鄭文郁與醫師廖致翔長期放任無照醫材廠商上桌執行脊椎內視鏡微創手術,時間至少長達3年以上,粗估至少有180名病患在不知情情況下被更換主刀醫師。根據已知之手術畫面來看,其中科主任鄭文郁早在2023年3月就放任廠商執刀;科主任楊孟寅則在2025年10月讓同一位廠商上桌執刀;另,擁有5.6萬名粉絲追蹤的醫師廖致翔則在2025年底遭到院內檢舉。對此,本刊6日致電台中榮總詢問相關回應,台中榮總公關室主任李萬國回應指出,經查本院沒有讓任何廠商從事任何醫療行為;針對神經外科廖致翔醫師遭內部檢舉一事,本院再次重申,廠商沒有從事任何醫療行為,醫院對於目前廖致翔醫師違反手術事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一案,已經由政風室與人事室完成調查,目前移送考績會審議中,預計下周會有結果出爐。而報導一經刊出後,台中榮總7日也緊急發布新聞稿表示,台中榮總明文規定嚴禁任何非醫療人員從事醫療行為。有關媒體報導,本院已成立專案小組,釐清真相,依法辦理。
北市萬華3養生館屢次被逮半套性交易 警會同都發局停水停電
北市警局萬華分局5日下午,會同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臺灣自來水公司、臺灣電力公司等單位人員,分別前往轄內內江街、康定路及萬大路上3間從事非法性交易之養生館進行斷水斷電。萬華區內江街上一間美容館去年3月先是被查獲進行半套服務,警方當場逮獲2人送辦,但該間養生館僅僅半年後,再度重操舊業,再被警方逮獲3人送辦;而康定路上與萬大路上另二間美容館也同樣二度被警方查獲從事半套服務,每次價格從1300元至1800元不等。警方首次逮獲時,除將女按摩師與男客送辦外,也對業者進行開罰,同時將業者報送至台北市府都發局,依都市計畫法裁處罰鍰,並勒令停止違規使用,列為「正俗專案」執行對象2年。不過業者絲毫不懼,繼續從事半套服務,警方蒐證後也在今年9月、10月與12月持搜索票前往突襲查緝,確認再度逮獲非法性交易行為,除再將行為人移送裁罰外,也報請北市政府都發局裁處罰鍰並對建築物停止供水供電。萬華分局呼籲,警方將持續落實查緝不法色情場所,絕不允許任何不肖業者以身試法,以維護社會風氣與治安秩序,市府團隊亦將通力合作,精進作法提升查報效率,共同營造市民健康安全的生活環境。
驚傳第4度欠薪!國光客運解釋 公路局暫不開罰
國光客運近日再度傳出欠薪狀況,自去年以來已是第4次。業者解釋,昨(5日)先行發放駕駛長薪資,至於超過200名站務員及行政、內勤人員的薪水,則預計於今(6日)下午2時前補發;目前各項班次發車與對外服務皆維持正常,過年前資金調度可望恢復正常。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去年國光客運已3度發生欠薪事件,遭公路局裁罰9萬元;並在去年8月底及9月初,因需償還銀行團欠款,資金調度吃緊,陸續停駛南部14條路線。未料今年1月再度拖欠員工薪資,昨中午更有駕駛長反映薪資尚未入帳。對此,國光客運今回應,目前資金調度仍在調節中,因此昨優先將駕駛長薪資全數發放,其餘超過200名站務員及內勤、行政人員的薪資,已緊急調度資金,預計於今下午2時前補齊。國光客運再次強調,公司營運一切正常,資金問題仍處於調整階段,預期在過年前可恢復以往正常的發薪與營運模式,目前仍持續進行階段性調整,今上午班次運行及各項對外服務均未受影響。至於該次欠薪是否再度開罰,公路局指出,考量國光客運今下午將補發薪資,暫未規畫進行裁罰。
樂園成監獄2/五成早夭!野柳海洋世界又違法繁殖 母子3海豚困小池如囚犯
野柳海洋世界爭議不斷,除海獅、海豹生活場域如豬圈外,園方明知後場環境惡劣,竟不顧海豚高達5成的早夭率持續非法繁殖,2024年又「創造」新生命,如今小海豚只能跟著母親與另隻雌性被困在僅3巴士大小的水池,面對動保團體抗議,園方還拒絕保證不會再有「意外」,更大言不慚稱「你帶保險套都會懷孕了,你他X的怎麼保證牠不會懷孕?」離譜言論點燃動保圈怒火。野柳海洋世界建物老舊且後場環境狹小,海豚們處境宛如坐牢,園方卻拒絕保證「不會再有意外」讓新生命誕生。(圖/方萬民攝)野柳海洋世界於1981年開幕,是台灣第一座海洋動物主題樂園,也是許多人童年回憶,而根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和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公布的「台灣海洋哺乳動物圈養表演調查報告」,在海豚尚未被列入保育類禁止捕捉期間,該園區於1980年到1990年,至少五度向澎湖漁民購買海豚已作表演之用,前後買下海豚超過60隻,近年則只剩10隻上下,園區卻無法清楚交代海豚去向。而該園區早年以海豚海獅表演和高空跳水聞名,但隨著動保意識抬頭,國際共識已明確認定鯨豚不適合圈養,呼籲台灣應終止圈養並啟動退場機制,海保署因而成立專家學者、動保組織組成的輔導小組,以協助業者停止娛樂性質展演、改善園區內的動物福利,希望在維護動物福利及業者權益下,逐年完成退場轉型。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野柳海洋世界竟不顧共識,在私下持續繁殖,過去一年小組共召開5次會議、2次現勘,但2025年6月再次前往野柳現勘時,動團代表才發現園區竟有10隻海豚,與官方公布的9隻數據不符。陳玉敏說,動保團體追問海保署,這才坦承新生小海豚於2024年7月出生,新北市動保處在當年就知情,政府竟與業者一同隱匿,這更並非野柳海洋世界首次違反繁殖。動保團體不滿野柳海洋世界「製造」出誕生就被囚禁的海豚,曾一同前往野柳海洋世界抗議,要求海委會嚴懲累犯並妥善安置園內海豚。(圖/翻攝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官網)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表示,野柳海洋世界是違法累犯,在2015年就非法繁殖出3隻新生幼豚,每隻卻只被新北市政府開罰5萬元,其中一隻出生一個月就早夭,2021年到2022年野柳再次申請繁殖計畫,又繁殖出2隻幼豚,但牠們一隻剛出生就死亡,另一隻則在一歲多時離世,早夭率高達5成。即使新生海豚接連離世,野柳海洋世界仍沒有放下繁殖計畫,該園區在2020年又提出繁殖計畫,聲稱要進行希望透過觀察與記錄印太瓶鼻海豚於圈養環境中之聲波互動、繁殖與伴養行為等生理與生態資料的研究,計畫獲准後在2021年開始,後經海委會同意延長到2023年底,2024年出生的小海豚則被認為是「逾期」出生,受孕時間的確在計畫核准期間內,因而海委會僅開罰1萬元。令人難過的是,新生海豚生命起點並非大海,而是無窮無盡的囚禁,姜怡如指出,目前園區將母帶子與另隻雌性海豚,關在展區後方約僅3台巴士的極小水池,時間更超過一年,惡劣飼養環境極度危害動物福利,面對動保團體質疑,野柳海洋世界卻拒絕保證不會再「製造」出新生命。姜怡如與陳玉敏2025年12月,與野柳海洋世界廖姓負責人一同到新北市政府開會,2人再次提醒廖不得繁殖出新生個體,廖卻爆粗口稱:「你帶保險套都會懷孕了,你他X的怎麼保證牠不會懷孕」,粗魯言論點燃動保界怒火。野柳海洋世界曾是眾多台灣人的兒時回憶,近年卻因動物福利問題而頻遭抗議,動團則要求野柳採取嚴格的節育措施,終止圈養悲劇的延續。(圖/方萬民攝)而野柳海洋世界繁殖計畫的研究正當性也備受質疑,黑潮海洋文化基金會董事蔡偉立表示野柳水族館所做池內鯨豚母子聲波的研究印證了野外的觀察,並不是創新的研究或帶來重大的新發現;至於繁殖與伴養等生理資料僅有助於瞭解圈養鯨豚狀態,對野外鯨豚的貢獻很少。即便依照科學研究步驟取得的資料,也未必有學術價值。蔡偉立也認為,人工圈養鯨豚的環境無論如何寬廣與改善,永難及於自然海洋的深邃壯闊。五十年來的鯨豚圈養歷史已經顯示鯨豚族群無法在人工環境中茁壯,動物福利狀態永遠都有層出不窮的問題。海豚的壽命長、智能高、身心和社群需求都高,在海中活動範圍廣大,這些特質都不適合繁殖作為實驗動物。同時牽涉實驗動物的使用與銷毀也有倫理的問題。動保團體因而聯合呼籲,認為野柳海洋世界多次違法繁殖行為已構成情節重大之違規,主管機關應廢止野柳的展演許可證,並要求野柳採取嚴格的節育措施,停止任何形式的繁殖,終止圈養悲劇的延續。動保團體也期盼主管機關啟動野放評估計畫,並成立「海洋庇護所」,讓退休鯨豚能免於囚禁,透過行為訓練一步步的嘗試讓牠們回到大海,如果已不適合回歸,也能在合適的天然環境下,提供鯨豚更符合動物福利的生活條件,並保有基礎的人為照顧。對此,野柳海洋世界暫無回應。新北市動保處表示,本案已召開第1次委員會審查「野柳海洋世界動物展演許可證展延」,園內動物飼養環境及狀況,後續業者刻正依委員會專家學者建議改善。海保署回覆,依據野柳海洋世界所提供海豚陳列展示計畫書,海豹、海獅飼養空間符合美國聯邦法規海洋哺乳類最低空間飼養標準要求,而牠們屬人工繁殖個體,雖不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範,惟仍受動物保護法規範,其主管機關並依權責辦理相關評鑑與查核作業。而海保署在2024年「鯨豚展演輔導小組」,有關飼養空間之改善作為,輔導小組建議業者落實動物分區輪替使用飼養池之管理方式,以增加空間使用彈性,並降低單一空間長時間使用所可能造成之壓力;另鑑於海豚池周邊遮蔽設施相對不足,亦建議業者檢視遮蔭條件,並記錄場域紫外線暴露之相關數據,作為後續環境調整與管理之參考依據。輔導小組認為應依循具科學依據之飼養管理原則,結合環境豐富化措施,提供適當之感官與認知刺激,以促進圈養鯨豚之身心健康,並有效降低壓力反應及預防刻板行為之發生。
北市116家公司違反勞基法!市府開罰776萬 萊爾富、愛的世界上榜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今天(5日)公布114年11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116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為776萬元,其中「富士達股份有限公司」、「愛的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樵順實業有限公司」及「金士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均遭罰45萬元為最高。勞動局表示,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才能創造雙贏局面。勞動局長王秋冬指出,114年11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富士達股份有限公司」、「愛的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樵順實業有限公司」及「金士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均因未依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金,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遭裁處45萬元。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例假日或休息日,計28家(16.37%);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0家(11.69%)、工資未全額給付,計19家(11.11%);延長勞工工時超過法令規定,計14家(8.18%);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計13家(7.6%)。王秋冬提到,本次計有「富士達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未依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金,呼籲公司應積極主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以保障勞工退休權益。勞動局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各項專案檢查,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也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應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王秋冬呼籲,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臺北市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臺北市民服務大平臺」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停在路邊車格內也遭開單!車主「1疏忽」1200元沒了 網驚:第一次知道
隨著都會區車輛數量增加,路邊停車相關爭議不斷,就有一名網友近日表示,自己將車停進台北市信義區的路邊停車格內,卻因車輪壓到白線遭警方開罰。文章一出,讓一票鄉民驚呼「第一次知道」,也有不少民眾紛紛留言分享類似經驗,質疑部分停車格設計不符現今車輛尺寸。這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道,自己日前將車停在台北市信義區的路邊停車格內,沒想到卻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9款「停車方式不依規定」開罰,「問了GPT才知道,原來停車格壓到線就算違停,看來我駕照應該用雞腿換的,我居然都不知道!」原PO也直言,「被開肯定是違規在先了,沒什麼好抱怨的,只是提醒大家停車要多多注意喔~不要跟我一樣搞笑了。」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便在底下留言,「媽呀,第一次知道」、「是格子內,不是格子以內。壓在線上屬於以內,法規規定停車格內,所以罰單摸摸鼻子吃下去吧」、「不只停車格,路面邊線也是」、「轉彎壓到一點點黃線也會被檢舉喔」、「線上申訴就好了,根本不應該罰」、超線你要看你右邊有沒有停到底,很多停車格是不合規定可以撤單」。也有人指出,「長知識,但台北市的停車格真的很小」、「有些停車格根本不知道在畫什麼鬼!用幾十年前的標準,現在一堆大車停不下」、「我現在才知道這樣不行耶!那如果是旁邊住家擺了超大花盆!導致車子無法完整停進去格子內,這樣也算我的罰單?」、「太離譜了!請市府訂定出車位大小規格,一律用最高標準畫線」、「現在格子越畫越小,大車不要停路邊啦」。還有人抱怨,「但是有些停車格在畫的時候感覺根本沒量過亂畫,尤其旁邊有花圃之類的,工人不知道在想什麼」、「很多車子比較大的路邊停車格根本就停不下去,更不要說有些停車格畫的位置,根本連一般小轎車都會凸出來,甚至有的停車格根本就連規定尺寸都不到」、「現在停車格有夠小,後面還有變電箱,不然旁邊就是被機車停在水溝蓋上,壓縮車格的空間」、「我今天停的停車格旁邊是電箱,如果不壓線,車門打開,我出不來」。實際上,根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如果「停車位置、方式不符合規定」,警方可依法開罰,處新台幣600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對此,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回應,目前路邊停車格多依規定設計為長5公尺、寬2公尺,屬合法配置,但考量近年車輛尺寸增加,後續將派員實地勘查,在不影響整體停車位數的前提下,評估能調整格位尺寸。
北市修法打擊久占車位!車停逾「這天數」就拖吊 移置、保管費均上調
路邊停車格若遭車輛長期占用,恐讓民眾更難找車位,為維護用路人權益,並提升停車資源使用效率,台北市修正久停車輛相關規定,自今年(2026年)1月1日起,久停容許天數縮短為10日,拖吊及保管費用也上調,提醒車主要特別注意。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指出,為解決停管處轄管停車場久停車輛無法移置排除問題,台北市議會已三讀通過《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自2026年1月1日開始施行。停管處表示,原條例僅適用停管處轄管停車場收費格位,修法後將停管處轄管「不收費格位」及「委外經營停車場」均納入適用範圍;修法後久停容許日數上限縮短為10日,超過容許日數之久停車輛,停管處將於車體張貼通知車主,限期5日內處理,未處理者即拖吊移置。停管處說明,小客(貨)汽車移置費用,將提高為新台幣1500元,且保管費用提升至每半日200元,拖吊後5日內未領出者,保管費用再提高為每半日300元;另機車拖吊後保管費用提高為每半日50元,拖吊後5日內未領出者保管費用再提高為每半日75元,避免變相補貼違規車主,解決公有保管場停車量能不足。停管處呼籲,新制已經實施,請車主勿有久占停車格行為,並提醒已遭移置車輛車主,盡早領回遭拖吊車輛,以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勿存僥倖心理。
嚴防非洲豬瘟! 「非法載運與廚餘養豬」首次違規罰40萬、最高罰400萬
為防範非洲豬瘟風險,政府宣布明年(2027年)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而今年(2026年)是轉型過渡期,元旦起有條件恢復使用廚餘養豬,但為嚴防非法載運與餵飼廚餘成為防疫破口,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昨天(2日)決議,將提高裁罰基準,首次違規者罰40萬元,依次處罰最高可達400萬元。應變中心指出,今年轉型過渡期間,有條件開放廚餘養豬地方政府有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台中市及南投縣等7縣市,其餘禁用廚餘養豬之縣市,僅有部分開放使用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已裝設溫度與影像監視系統(a lot)豬場為249場,截至去年(2025年)12月31日,通過聯合檢查241場,待複查8場。應變中心強調,未來針對未申請轉型、未獲核可或其他不符合預期樣態之養豬場將列為高風險查核對象,嚴防私自收受廚餘餵豬之行為。應變中心特別提醒養豬農民及相關產業團體,農業部已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公告禁止搬運廚餘、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至豬隻飼養場之裁罰基準。凡未獲核可而違規載運者,第1次裁罰金額由5萬元大幅提高至20萬元,第2次50萬元,第3次以上違規將直接裁處最高罰鍰100萬元;《飼料管理法》定訂裁罰基準,未獲核可豬場違規使用廚餘餵豬首次亦裁罰20萬元,其後依次分別為50萬、100萬、200萬及300萬。應變中心說,此法自今年1月1日起適用,因此違規載運廚餘並餵飼豬隻者,將同時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首次違規者將遭裁處40萬元,最高可罰400萬元。指揮官農業部部長陳駿季提醒,未來2週是廚餘有條件開放後的防疫關鍵期,請相關政府部門持續加強邊境檢查及後市場高風險商店稽查工作,同時也呼籲國內養豬農民確實遵循政府規定,切勿以身試法,以確保國內養豬產業安全。
丹鳳山步道驚見大量蠟燭瓶 林延鳳協調查辦依《廢清法》開罰
有山友近日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台北市北投區丹鳳山登山步道沿線,遭人棄置大量祭拜用蠟燭玻璃瓶,數量多達數百枚,其中甚至有蠟燭仍在持續燃燒,恐釀火災危機。台北市議員林延鳳昨(30)日接獲通報後,立即聯繫市府相關單位到場處理,稽查人員隨後在現場查獲一名坦承放置蠟燭玻璃瓶的翁姓民眾,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立罰單。林延鳳呼籲,在山林健行或是進行宗教活動,務必將垃圾帶下山,並要小心火蠋,以免引發火災。山友表示,在丹鳳山登山步道旁的隱密處發現,有人沿途點燃瓶裝蠟燭,並在路旁插香祭拜,活動結束後卻未將玻璃瓶與香燭帶離現場,只能靠路過的登山客協助撲滅火源。該山友也特地放置礦泉水在現場,呼籲其他登山客若發現香或蠟燭的明火,務必即時澆熄,以免引發森林火災。山友進一步指出,從中和禪寺後山一路延伸至泓法大師岩間的密林區域,沿線散落上千瓶廢棄蠟燭玻璃瓶,現場不僅可見多處破碎的玻璃碎片,甚至仍有十多瓶蠟燭正在燃燒。他直言,「這已經不是純粹廢棄物,是嚴重,惡意,邪惡,故意要縱火燒山。」山林間棲息著松鼠、竹雞、台灣藍鵲及樹鵲等野生動物,若長期放任不管,恐對生態造成重大衝擊。林延鳳得知後,立刻聯繫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消防局與環保局等單位,要求相關單位儘速處置並找出源頭。稽查人員很快在下午於步道現場找到放置蠟蠋的翁姓民眾,當場勸導其不得堆置私人物品,要求限期自行移除,翁姓民眾雖然答應將自行移除玻璃瓶,但仍遭環保局人員開立罰單,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將處以新台幣1200元到6000元罰款。林延鳳指出,已請大地處持續加強對該處步道巡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她呼籲,民眾無論是登山或是在郊山健行,都應該帶走所有自己帶上山的垃圾、廚餘、食物等物品,也不要摘走野花、種子、樹枝或石頭等屬於山林的東西,遇到野生動物不要餵食、不要觸碰,遠遠的觀賞就好,非不得以需要用火時,也要注意並在離開前確保火已經完全熄滅,將燒完的物品帶走。若是在山林間留下垃圾破壞環境,甚至可能引發火災,相信神明也不樂見。
上海商銀4行員「挪用2560萬公款」 金管會重罰1200萬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近期陸續發生不同分行行員挪用客戶款項或公款事件,合計新台幣2560萬元,其中一案冒用客戶名義增貸長達8年半以上、挪用高達2300萬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因此開罰上海商銀1200萬元。對此,上海商銀表示,後續將針對金管會提及的6點監理要求事項,進行檢討改進。上海商銀陸續發生行員挪用客戶款項或公款等違規行為,包括數位金融事業部前維運管理主管陳員、敦北分行前行員郝員、儲蓄部前行員林員、三民分行前行員廖員,共計挪用2560萬元,挪用手法包括冒名申請貸款、挪用櫃員現金及代收付款項、挪用客戶換匯現金等。金管會說明,陳姓主管因投資失利,違規時間長達8年半以上,自2015年3月到2023年12月,冒用陳姓主管的親人名義增貸,挪用金額達2300萬元;郝姓行員2024年9月犯案,未依規定把櫃檯每天收到的帳目給其他行員覆點,並盜用覆點行員的印章,想借給他人賺取利息,挪用8.5萬元;林姓行員在到職半年後於2024年9月犯案,挪用金額200多萬元,透過每天完成小銀箱覆點程序後,再從中抽現金,為了個人投資虛擬貨幣虧損以及跟民間融資公司借錢;廖姓行員則是因需週轉金在2025年5月犯案,單次挪用金額3萬元,透過客戶兌換外幣時,多打傳票金額,再從中拿走差額。對此,金管會指4案都是獨立犯案,4員工也都已經去職,並認案關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因此依法核處1200萬元罰鍰。金管會也針對上海商銀提出6點監理要求,包含依比例原則全面檢討此案違失行為所涉分行人員及總行督導人員責任;針對內部監控指標交易警示訊息,研議並強化3道防線;全面檢討現行員工異常行為管理所涉內部控制及防弊機制的有效性。另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規定,要求增加作業風險的相關資本計提11.77億元;加強員工教育訓練及強化KYE(認識員工)制度;最後,請銀行報此案4件違法失職人員到銀行公會。
黑煙遮天嚇壞路人!彰化花壇驚傳火警 消防急奔才知「這個在燒」
彰化縣花壇鄉東彰路一帶,30日下午突發一起火警事件,現場黑煙大量竄升、直衝天際,遠在數公里外都能清楚看見,嚇壞不少行經的用路人與附近居民。民眾誤以為是民宅失火,紛紛報案求助,彰化縣消防局隨即提高警戒,出動多輛消防車、救護車及大批消防人員火速趕往現場。這起事件發生在下午2點多,消防局接獲通報後不敢大意,依民宅火警規模派遣人車,消防人員抵達後才發現,起火點並非住宅,而是路旁一處空地,堆放大量雜草與廢棄物,不明原因突然引燃,瞬間形成猛烈火勢。由於可燃物多,加上燃燒廢棄物產生濃厚黑煙,場面一度相當驚人。消防人員立即進行火場評估,確認周邊無人受困後,迅速部署水線,從多個角度同步灌救,避免火勢擴大延燒至鄰近建築物或農地。經過約30分鐘的全力搶救,火勢終於獲得控制並完全撲滅,所幸並未波及周邊民宅,也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消防局表示,近期天氣乾燥,加上雜草、廢棄物若遭人隨意燃燒或不慎引燃,極易釀成火警,不僅影響交通安全,也可能危及周邊住戶生命財產。後續起火原因仍待相關單位進一步釐清,若涉及違規焚燒,將依法開罰。消防單位也再次呼籲民眾,切勿任意焚燒廢棄物,共同維護公共安全。
AI假醫師充斥社群!衛福部擬推「醫師身分揭露機制」
針對近年興起的AI虛擬人物經營醫療頻道,甚至假冒醫師名義散布健康資訊,衛福部昨(28)日表示,將研議虛擬醫師是否適用《醫師法》,並考慮建立頻道合法醫師身分揭露機制,以保障民眾權益。近期有YouTube頻道以「陳志明醫師」名義發布醫療影片,內容涉及糖尿病治療,卻遭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揭露為虛構人物,且資訊不實。對此,衛生福利部長石崇良強調,該頻道以虛擬角色冒充醫師身分,違反現行《醫師法》與《醫療法》相關規定。石崇良說明,依據《醫師法》第7之2條,未領有醫師證書者不得稱為醫師,違反者可依第28之2條處以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此外,《醫療法》第87條規定,任何廣告只要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皆屬醫療廣告,若非由合法醫療機構發布,則違反第84條規定,得依第104條開罰5萬至25萬元。衛福部次長林靜儀進一步指出,AI生成虛擬醫師經營健康頻道已成趨勢,關鍵在於確認頻道幕後操作者是否具備合法醫師資格。若背後操作者為真正醫師,應對外揭露並負起專業責任;反之,若為非醫師人士,卻以虛擬角色假扮醫師提供醫療建議,則可能違反相關法規。林靜儀表示,衛福部法規會將儘速啟動釋疑程序,釐清現行《醫師法》是否能納入虛擬角色之適用範圍。她強調,不能因虛擬身份而逃避法律規範,若自然人不能無照稱醫師,AI角色也不該成為規避法律的工具。她也提到,國外已有許多合格醫師開設頻道時,在說明欄明確標註其執業資格與登錄地點,衛福部希望未來能與數位發展部及YouTube平台合作,推動台灣醫療頻道設置「醫師身分揭露機制」,提升資訊透明度,避免民眾誤信虛假內容。
檢舉違停反被開單!台中男不滿PO文公審 警方回應了
台中市北區一名男子26日返家時,因不滿住家出入口有車輛違規停放而報警,沒想到警方到場後,除了對違停車輛開單,竟也發現報案人的車輛違停,依法舉發開單,讓男子氣憤不已,拍下整個過程上傳網路,引發網友熱議。據悉,事發在台中市北區文昌東二街,26日下午3時許,一名男子返家時發現家門口有一輛車輛違規停放,於是報警通知台中市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前往處理。員警到場後發現,現場一輛違停車輛已占據車道寬度,導致其他車輛必須跨越雙黃線才能通行,影響行車安全,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沒想到,員警進一步巡視周圍時,發現對向車道還有一輛黑色廂型車同樣未緊靠道路右側停放,占用通行空間,因此同時開罰這輛車,而該車正是報案男子所有。男子質疑「剛剛是我報的警,我人就在面前,你們沒有告知就先開單,我車子停在這裡,是要等違停車開走,我才能移走」,認為警方處理方式不近人情,還豎起大拇指嘲諷「警察好厲害」,並拍下整個過程上傳網路。對此,第二分局長鍾承志表示,檢舉違規是維護交通秩序的一環,但用路人本身也應遵守交通規則,不得占用車道或影響其他車輛通行,只要有違規行為,警方都會依法取締,呼籲民眾遵守規定,從自身做起,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1撞27輛全倒!高鐵青埔深夜離奇車禍 肇事駕駛棄車神隱
桃園市中壢區高鐵青埔站周邊,27日凌晨發生一起令人咋舌的交通事故,1輛小客車行經高鐵南路一段、朝高鐵站方向直行時,疑似因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車輛突然向右偏移,直接衝撞路邊機車停車格,造成整排機車如骨牌般倒下,現場共有多達27輛機車受損,畫面相當驚人,所幸事故發生於深夜時段,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否則後果恐不堪設想。警方表示,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卻發現肇事小客車被棄置在現場,駕駛人早已不見蹤影。由於現場機車橫倒一片,不僅影響交通,也讓不少車主一早得知愛車受損後氣憤不已,警方隨即封鎖現場進行蒐證,並通知相關單位協助清理,盡快恢復道路通行。經中壢警分局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追查後,已初步鎖定1名22歲蘇姓男子涉有重嫌,警方將依法通知其到案說明,進一步釐清是否涉及酒駕、疲勞駕駛或其他違規行為,後續除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外,若查明有其他違法情節,恐將面臨更嚴重的法律責任。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也藉此事件再次提醒駕駛人,行車時務必保持專注,注意前方與周遭路況,切勿因一時分心釀成重大損失,同時呼籲,若不幸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應留在現場配合警方處理,切勿心存僥倖棄車逃逸,否則不僅難以逃避責任,還可能衍生更多法律問題。警方也將持續加強取締與宣導,期望共同維護用路人的安全。
北極圈也不安全?聖誕老人夫妻超速遭攔 「聖誕老婆婆」一句話笑翻警察
美國俄亥俄州日前上演一段充滿節慶氣氛的交通攔查插曲。一對年長夫妻為了給女兒驚喜,特地打扮成聖誕老人與聖誕老婆婆,卻因車速過快在路上遭警方攔下。整段互動被警用隨身攝影機拍下,畫面曝光後讓不少網友會心一笑。一對年長夫妻為給女兒驚喜,身穿聖誕老人與聖誕老婆婆服裝上路,途中因超速遭警方攔查。根據外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俄亥俄州富爾頓郡(Fulton County)。當地警長辦公室(Fulton County Sheriff’s Office)一名副警長如常上前進行交通檢查,卻在手電筒照向車內時,赫然發現駕駛與乘客竟分別穿著完整的聖誕老人與聖誕老婆婆裝扮,讓他當場驚呼「Santa!」,一時忍不住笑出聲。警用隨身攝影機拍下警方與「聖誕老人」互動畫面,雙方幽默對話讓現場氣氛輕鬆。車內的「聖誕老人」顯得有些緊張,連忙向警方表示自己合法持有隱蔽攜帶武器執照。副警長聽聞後半開玩笑地說:「聖誕老人也要帶武器?現在世道真艱難!」而坐在副駕的「聖誕老婆婆」則接著補一句:「北極圈早就不是以前那樣了!」幽默回應逗得現場氣氛相當輕鬆。富爾頓郡警方最終未開罰,僅口頭提醒減速,並與聖誕老人合影留念。警方表示,這名駕駛坦承自己因為趕著去見女兒,一時沒注意車速才會超速。當副警長詢問駕照時,駕駛還一邊下車一邊笑說「聖誕老人都100歲了」,動作略顯吃力,也讓現場多了幾分溫馨笑點。最終,警方並未開罰,只是口頭提醒減速行駛,讓這對夫妻繼續上路。臨走前,副警長還依照「聖誕老婆婆」的請求,與聖誕老人合影留念,雙方互道「聖誕快樂」後和平道別。事後,富爾頓郡警長辦公室也在臉書發文幽默寫道:「Ho ho…等等!聖誕老人和聖誕老婆婆在本郡飛得有點快,沒有發煤炭,只給了一個溫馨提醒。聖誕節行程一切照常,祝大家佳節愉快、行車平安。」這段溫暖又逗趣的執法過程,也為平安夜增添了一抹輕鬆色彩。
遭控故意干擾線上旅遊代理賣機票 瑞安航空遭義大利開罰95億元
義大利競爭主管機關近日裁定,歐洲最大廉價航空公司瑞安航空(Ryanair)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刻意限制線上旅遊代理銷售其機票,對市場競爭造成不利影響,決定對其處以2.56億歐元(約新台幣95億元)罰款。對此,瑞安航空已表態將立即提出上訴,反駁該裁決在法律上「站不住腳」。義大利競爭機構指出,瑞安航空自2023年4月至至少2025年4月期間,透過一套「精心設計的策略」,對線上旅遊代理及消費者設置多項技術性障礙,包括干擾訂位流程、限制付款方式等,藉此阻止代理商銷售其航班,並迫使消費者改由瑞安航空官方網站購票。相關行為被認定為削弱市場競爭,構成對支配地位的濫用。調查顯示,瑞安航空不僅阻止代理商單獨銷售其機票,還限制航班與其他航空公司、旅遊產品或保險服務進行組合銷售,進一步壓縮代理商的經營空間。主管機關認為,這些做法在技術與經濟層面上,均提高了消費者購買機票的難度與成本。瑞安航空執行長歐萊利(Michael O’Leary)長期對線上旅遊代理持強烈批評態度,並曾公開點名Booking.com、Kiwi、Kayak等平台為「海盜代理商」,指控其透過加收費用與價格加成誤導消費者。即便因此導致銷量下滑,瑞安航空仍堅持限制代理售票,並要求透過第三方購票的乘客填寫額外資料,聲稱此舉基於安全考量。2023年底,瑞安航班自多家代理網站下架,確實造成短期銷售下降。儘管如此,瑞安航空整體市值仍攀升至約310億歐元(約新台幣1.15兆元),創下新高,成為全球市值第二高的航空公司,僅次於美國的達美航空。歐萊利也計畫在未來5至10年內交棒經營權,若留任至2028年,將可獲得高額股權獎勵。針對裁罰,歐萊利回應稱,該裁定「損害消費者保護與競爭原則」,並強調瑞安航空透過官網直銷節省成本,已將優惠回饋給消費者。義大利競爭主管機關則重申,瑞安航空利用其市場力量,阻礙公平競爭,裁罰具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