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罰
」 台師大 抽血 罰款 颱風 高雄
急趕時間!71歲老翁跳自強號「車廂夾縫」 從樹林撐到板橋被逮
一名71歲男子日前為趕搭列車,竟冒險攀附台鐵自強號車廂外部,沿途行駛約7分鐘才在下一站下車離去,行為不僅危險,更已觸法。台鐵表示,已依法通報鐵路警察處理,並將依《鐵路法》對其開罰。事件發生於本月14日清晨,當時272次自強號列車於上午7時1分自新北市樹林站準時發車。列車剛離站時,有民眾目睹一名男子於第2月台10至13車廂之間位置奔跑追車,最終竟跳上車廂與車廂間的連接處外側夾縫,危險舉動嚇壞周邊乘客,現場民眾立即報警。由於該地點為月台最北端,站方人員一時無法親眼目睹整起過程,只能透過監視器畫面進行確認。值班副站長當即通報列車控制人員、鐵路警察與板橋站人員協助。列車於7時20分抵達板橋站時,該男子迅速下車離去。經調閱監視影像與行車紀錄,台鐵與鐵警鎖定涉事男子為許姓老翁,年約71歲,事後依法通知其到案。許男向警方供稱,當日因趕搭列車至板橋,卻在抵達月台時發現列車已啟動,情急之下才以危險方式攀附列車。他也對自身行為表示懊悔,並向台鐵致歉。警方依《鐵路法》第71條第1項第1款將許男移送鐵道局裁罰,最高可處7500元罰鍰。台鐵重申,攀附列車等危險行為不僅可能造成自身傷害,也恐影響行車安全,籲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事實上,類似行為並非首見。今年4月曾有一名男子搭乘台鐵488次太魯閣列車,於南港站下車購物卻錯過列車再出發時間,竟選擇攀附車廂間連接器意圖搭至宜蘭羅東,最後在汐止站被發現並通報七堵站緊急處理。該男子最終因體力不支落軌,所幸未釀成傷亡。

以為被通緝!男見警嚇壞衝破路檢點遭開2槍 他藏山區癱軟被逮
北市信義區18日清晨槍響!北市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清晨執行路檢勤務時,一輛銀色車輛儘管看到警方緩慢進入路檢點,孰料下一秒卻未將車輛停下,不顧警方就站在車輛前方直接加速逃逸,員警當即也對車輛輪胎連開2槍,同時呼叫支援,最終在信義路五段一處產業道路上逮獲47歲的余姓男子,所幸整起事故中並未有員警受傷,而衝撞員警的余男則遭流彈擊中,左背擦傷,送醫後並無大礙。據悉,余男疑似以為自己遭到通緝,才會衝撞路檢點。據了解,有多項毒品前科的47歲余姓男子18日清晨5時許,駕車行經信義區信義路五段91巷口時,見到警方正實施路檢,疑似誤以為自己遭到通緝,見警方盤查相當緊張,儘管第一時間緩慢進入路檢點內,但其卻不顧警方指示停車,更不顧警方就站在車輛前方,竟直接加速衝撞落跑,警方也當機立斷,對著余男車輛連開2槍,子彈因此射穿余男所駕車輛右後方與輪胎。余男衝開路檢點後,警方也火速通報線上警力進行圍捕,掌握余男車輛沿信義路五段左轉松仁路、再左轉進入信義路五段150巷往象山方向逃逸,最後在信義路五段150巷445弄1號旁的產業道路將人逮捕到案。而余男被逮時,其左背部有擦傷,意識清楚,經核磁共振檢查後,並未在體內發現子彈殘留,初判為流彈擦傷,無生命危險。不過余男疑似因為太過緊張,被警方逮獲時,整個人早已癱軟,但警方未在其身上查獲違禁品,後續也將余男依法開罰送辦。

台師大「抽血換學分」只有外行在喊燒? 他揭關鍵:正瑟瑟發抖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近日爆出「抽血換學分」爭議,事件延燒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女足隊簡姓學生指控,遭教練周台英強迫參加一項人體實驗,需連續14天、每天抽血3次,否則無法取得學分。對此,台灣足球發展協會理事長石明謹也指出,本次事件只有外行鄉民在喊燒,「可能的原因是很多教練教授也這樣幹」。據了解,台師大女足隊學生指控被周台英教練逼「抽血換學分」,參加人體實驗計畫,連續抽血14天,1天抽3次血。事件曝光後,教育部於17日與受害學生會面,會後宣布多項後續處理方向。教育部指出,將成立跨部會調查專案小組全面深入調查,並設立單一申訴窗口,提供包括心理諮商、法律協助等服務,以保護不願曝光或擔心遭報復的受害學生與歷屆當事人。同時對於台師大在研究倫理把關上的疏失,教育部開罰110萬元,並對該研究計畫主持人裁罰50萬元,合計160萬元。針對教練周台英的處分,教育部表示將移送體育署進行審查,啟動撤銷教練證程序,並通報相關運動社團。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強調,目前已知共有6名學生受害,教育部未來也將主動派遣專案輔導小組進駐台師大,協助校方建構更完善的學生保護與輔導機制。此外,針對該校倫理審查委員會(IRB)在程序與審查機制上的漏洞,教育部將重新檢視相關規定,檢討違規研究者的處分標準與罰則。外界對本案關注的同時,台灣足球發展協會理事長石明謹也在臉書發文表示,此案曝光至今,鮮少見到競技學系背景的教練出面表態,令人質疑這類事件在競技圈是否早已司空見慣。石明謹直言,這有兩種可能,一是這類操作在競技圈並不稀奇,只是外界不清楚;二是許多教練也曾用過類似手段,如今事件爆發,選擇噤聲以自保,「1.這在競技圈根本沒什麼大不了,都是鄉民不懂在獵巫。2.很多教練教授也這樣幹,現在正瑟瑟發抖 」。這番言論引發熱烈迴響,貼文上線短時間內即吸引近6,000人按讚,不少網友留言表示,「更誇張的是這件事情去年就爆開了,但大家現在才比較關心」、「體育班的小圈圈,不意外」、「我選3,你知道的太多了」。

野柳海洋世界遭控非法繁殖海豚 海保署:未來不再核發許可
「野柳海洋世界」遭多個動保團體指控非法繁殖小海豚並隱匿事實,動保組織17日上午前往館前抗議,質疑園方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呼籲民眾拒看抵制。對此園方澄清已依法申請、程序合法,海保署強調,未來不再核發繁殖許可,持續監督園區改善。現場抗議團體手持標語、高舉鐵鍊綁縛的海豚模型,與象徵死亡的「海豚棺木」,痛批野柳海洋世界形同「海豚墳場」。動保組織表示,過去10年園區共繁殖6隻小海豚,其中3隻早夭,死亡率高達50%,直指圈養與繁殖環境不當,導致鯨豚生存品質低落。動保組織指出,海豚天性需廣大海域活動,被迫長期圈養在狹小水池內表演,是制度化虐待。呼籲政府停止核發繁殖許可,推動現有鯨豚場館轉型教育展示,逐步退出圈養與展演模式。相關單位應中止合作,拒絕參與助長動物娛樂產業。野柳海洋世界澄清,園方歷年繁殖皆依照海洋委員會規定提出申請並獲核准,並非外界所稱「非法繁殖」。園方強調,近年逐步轉型為「動態教育展示」,並致力推廣海洋保育知識,願與動保團體正面對話,不應以抹黑操作募資。海保署證實,去年7月野柳海洋世界自然繁殖1隻印太瓶鼻海豚,儘管母豚受孕時間在許可期內,但幼豚出生時間超過許可期間,且未提出展期申請,已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開罰。海保署重申,早於訪查時就曾建議園區空間不適合再繁殖,未來將不再核發繁殖計畫許可。海保署已成立「海洋保育類鯨豚展演轉型輔導小組」,將輔導全國鯨豚展示業者,鼓勵轉型為兼具教育性與動物福利的場所,並落實監督管理。

婦人搭高鐵過站伸手想做1NG動作 最重恐挨罰100萬
台灣有許多大眾交通工具相當便利,但搭乘時有不少規定要注意,否則嚴重恐挨罰。近日有民眾搭高鐵時發現一對中年男女坐過頭,婦人當下想伸手按下緊急按鈕試圖「停車」,所幸被身旁男子阻止,才未造成班次延誤情形。而依法規定,非緊急情況按下列車緊急裝置,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15日有民眾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分享搭高鐵目擊的誇張畫面,高鐵抵達桃園站後沒多久,車門關上正要發車時,他注意到一對中年男女疑似坐過站,衝到門前想要下車但門關閉至少10秒;沒想到中年婦人突然伸出手想去按緊急按鈕,想藉此「開門下車」,但馬上被身旁男子阻止,才沒引發嚴重後果。貼文一出,底下湧入許多網友看完傻眼留言,「緊急按鈕不是下車鈴欸」、「高鐵又不是公車,以為是下車鈴嗎?」、「很多人以為按緊急按鈕沒事,但濫用是違法的」;有網友分享國外類似案例,法國有婦人為了接孩子拉下煞車,導致兩輛列車相撞,釀成慘重事故。而根據《鐵路法》第68-1條,非屬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得任意按下列車緊急裝置,違者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也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規定,開罰新台幣1萬元以下罰鍰。高鐵公司曾針對乘客誤按緊急按鈕狀況表示,緊急按鈕僅限火災、旅客傷病等突發狀況使用,如因為乘客誤用導致營運受阻,一定依法追究責任。針對民眾搭過站的情形,高鐵公司呼籲,可以於下一站下車,再搭乘返程列車回到原目的地,切勿以危及列車安全的方式解決個人疏失,否則後果恐非一己所能承擔。

嚇!高雄街頭遊民大暴走 裸體攻擊夾娃娃機店2客人全被拍
高雄市鳳山區15日凌晨發生一起肢體衝突,有2名男子到一間夾娃娃機店消費,發現裡面有一名疑似遊民的男子,疑似視線對到,遊民情緒失控直接脫光衣服、以全裸狀態攻擊2男,其中一人嚇得拿安全帽反擊。警方獲報到場後,雙方不願提告,但遊民全裸當街亂跑,可依社維法最高開罰6000元。據了解,高雄鳳山一名40歲王姓男子與男性友人到當地一間夾娃娃機店,本來想進去夾娃娃,但注意到一名26歲王姓男遊民在一旁徘徊,兩人覺得不舒服,打算騎車離開;怎料,他們發動機車前,看了遊民一眼竟害他情緒失控,在店內把衣服脫光以裸體狀態衝上前攻擊。遊民裸體攻擊人。(圖/翻攝記者爆料網)雙方在夾娃娃機店門口扭打在一起,遊民還不斷大聲咆哮,而王男趁空打電話報案,警方迅速到場處置,所幸雙方在衝突期間皆無明顯受傷,而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傷害告訴。不過遊民情緒不穩攻擊他人,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2款裁處;而遊民裸體的情形,可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2款裁處,最高開罰新台幣6000元。事後無故被遊民攻擊的王姓男子,從友人曝光的監視器畫面,很無奈自己遇到真人版「進擊的巨人」,因為遊民全身一絲不掛,只有腳上穿著拖鞋,就朝他無差別攻擊。而遊民被打後,又穿上衣服準備再戰,還要王男放下安全帽「釘孤枝」。最後王男已遭警方帶回,依法移送裁處。

旅客攜藥返台轉賣違法!桃園查獲325件 重罰912萬
每年7月至8月為暑期旅遊旺季,不少民眾於國外旅遊後攜回境外購買之藥品及醫療器材,例如止痛藥、胃腸藥或隱形眼鏡等。自去年起至今年6月止,桃園市衛生局共查獲無照藥商及無照醫療器材商並依法裁處共計325件,合計裁罰912萬元罰鍰。衛生局表示,近年因違規受裁處件數逐年上升,衛生局為避免民眾因不知法規而受罰,特別在桃園市區公車刊登宣導圖卡,提醒民眾非藥商或醫療器材商而於網路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屬於無照販賣行為,最高可處新台幣200萬元的罰鍰,另未經核准刊登藥品廣告或醫療器材廣告,則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的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自去年起至今年6月止,桃園市衛生局共查獲無照藥商及無照醫療器材商並依法裁處共計325件,合計裁罰912萬元罰鍰。(圖/桃園市衛生局)衛生局提醒民眾,藥品及醫療器材倘若因個人使用不完而逕自於網路上轉售,將違反藥事法及醫療器材管理法相關規定,非領有藥商執照或醫療器材商執照者販售,將會被衛生局開罰。衛生局也強調,每個人的身體狀況不同,民眾若有身體不適,應就醫治療或至藥局諮詢藥事人員,並依照醫囑或藥事人員指示使用,切勿自行至網路上購買藥品,至於選購醫療器材時,切勿輕信誇大不實的廣告。

北市防空演習開罰首例! 男拒避難怒嗆警:不然你抓我啊
北市城鎮韌性(防空)演習17日下午13時30分許至14時登場,除街道上均須人車淨空外,台北捷運與貓空纜車儘管仍正常營運,但也因配合防空演習,實施「只進不出」,民眾須配合工作人員指示避難。不過台北市中山區卻傳出首例開罰事件,一名41歲的王姓男子在警報響起後,仍堅持在街上逗留,甚至對警方大吼,「不然你抓我啊」,警方經多次規勸不聽後,也依照違反民防法第25條,對王男送辦開罰。據了解,41歲的王男13時36分,在防空演習警報響起後,卻仍在伊通街與建國北路二段的巷口上徘徊,警方見狀立即要求男子進入室內避難,卻遭到男子拒絕,過程中王男甚至還對警方大吼,「不然你想怎樣,你抓我啊」。警方眼見多次規勸無果後,當即依照違反民防法第25條將王男逮捕送辦開罰,王男恐面臨3萬至15萬的罰鍰。

行人不走人行道罰1800、超速秒噴6000?LINE群「流言瘋傳」 警方闢謠:攏系假!
喜歡在LINE群分享生活資訊的網友請注意,警方指出,近期LINE群組流傳多則流言,包含「行人不走斑馬線罰1800元」、「紅燈右轉罰5400元」、「超速罰金由1200~2400元上調為6000元,每多超速1公里還要加罰」、「申訴違規要求提供檢舉人『監視設備合格文件』」等,全部都是過去就流傳在網路上的假訊息,請民眾留意分辨、切勿上當,也請勿隨意傳遞假訊息給他人。警方指出,近期不少民眾在LINE群組接獲他人轉傳分享的資訊,包含「6月1日開始加強取締行人違規,只要不走斑馬線,一律開罰1800元」、「本月20日開始,紅燈右轉罰5400元,違規3次馬上吊銷駕照」、「紅燈右轉罰5400元」、「超速由1200至2400元調為6000元,每超速1公里加罰100元。若限速60,開80,則須付8000元」等,全部都是誤傳的假訊息。此前,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就已出過說明過,上述訊息自2023年開始,就已經在網路上大量流傳,即使警方多次出面闢謠,相關訊息仍每過一段時間就會重新在網上流行。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行人不走斑馬線可開罰500元;汽車在紅燈時違規右轉,可開罰600元至1800元;若超速行駛,可開罰1200元至2400元,不過汽車駕駛人依超速幅度處以罰鍰,並得加重處分。若超速達60公里以上,恐罰6000元至24000元,並吊扣駕照。此外,警方還指出,民眾的LINE群組內也時常流傳散播錯誤資訊的圖片,宣稱若民眾遭檢舉違規時向裁決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檢舉人「提供監視設備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作為反制;又或教導民眾反制檢舉達人時,可向監理裁決單位填寫申訴單,要求「請提供檢舉人的監視設備,是否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儀器,及定期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對此,警方駁斥稱,有許多被檢舉人以這類申訴理由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訴,甚至告上法院,不過最終皆被駁回。事實上,不管是裁決單位還是法院,都會依據檢舉影片或照片作實質審查。而檢舉事實狀態交通違規如:以行車紀錄器影像檢舉闖紅燈、未依規定打方向燈、人行道或行穿線上臨時停車等,根本不用度量衡檢驗,因此網路流傳檢舉工具「必須經過檢驗合格說法」並非事實警方指出,交通違規只要符合檢舉要件,經過詳實查核確認違規後,就會依照程序告發。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的具體規定,則包括以下內容:一、檢舉人要填寫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及聯絡方式(實名制)。二、採證日起7日內必須提出檢舉,(如在6月20日拍攝相片,最遲要在6月26日提出檢舉)。三、取證照片或影片必須要有日期、時間顯示,並詳載違規行為地點及違規事實。四、違規車輛應拍攝清楚車牌、顏色及地面標線,照片應附上至少2張連續採證照片(或影片)。五、違規停車必須可以證明車輛未移動,所拍攝採證照片可明顯辨識駕駛座上無人,或者提供影片或2張以上的相片可看出違規車輛停放在同一位置,且靜置時間達3分鐘以上。

4歲孩遭大狗狂追!她質問飼主沒牽繩 竟被反嗆「為何不拴小孩」
大陸上海一名孫姓女子日前帶4歲半的孩子到公園玩,此時1隻大狗突然朝她們衝過來,開始追逐她的孩子及另一位小孩,讓孩子們當場被嚇哭,孫女隨即質問狗主人「這麼大的狗不應該拴起來嗎?」對方竟回應「這麼大的小孩不拴起來嗎?」雙方也因此發生爭執。綜合陸媒報導,事情發生在7月9日,當時孫女帶著小孩到公園的草坪上玩,1隻未牽繩的大狗忽然跑過來,追著正在玩耍的孩子們,讓3個小孩被嚇得哇哇大哭、加速逃竄。孫女說明,當時一對男女是在草坪的另一端遛2隻狗,其中1隻白色的大狗被孩子的嬉鬧聲吸引,開始追著孩子們跑,而家裡的長輩見狀,立刻拿起兒童平衡車上前驅趕,大狗才終於離開。孫女表示,狗主人在整個過程中只是站在旁邊看,並沒有制止自家寵物的行為,因此她便質問對方「這麼大的狗不應該拴起來嗎?」怎料狗主人卻反問她「這麼大的小孩不拴起來嗎?」還強調是因為孩子「一直叫」,自家的狗才會被吸引過去。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直言「這種人不是愛狗狗,是害狗狗」、「應該沒收他的傢伙,只圖自己快樂,不關心別人的感受」、「狗可能不咬人,但是養狗的可能咬人」。孫女事後也報警處理,警方則找到狗主人,對其未替犬隻牽繩的行為進行開罰。

台師大女足「抽血換學分」血液樣本去哪? 衛福部回應了
台師大女足隊學生指控教練以「抽血換學分」,逼迫學生參與人體實驗計畫,連續抽血14天、一天抽3次血,甚至有由非醫療人員抽血,造成學生兩手都是洞。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學生人權不能受到傷害,包括血去哪裡了衛福部會協助教育部查清楚,但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質疑,台師大已經明顯違反醫療法,衛福部有全台灣醫事人員名單,可以主動介入調查,不必等教育部調查後才能執法。藍營立委陳菁徽質疑,全台醫事名單就在衛福部,開罰採血人員資格違法,沒道理還要等教育部調查。(圖/鄭郁蓁攝)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上午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勞動部部長、財政部部長、農業部針對「因應嚴重災情、緊急重大事件,醫療院所承擔救護量能困境及因應台美關稅談判對台灣食品安全相關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但多數立委多關心台大師女足抽血換學分一案。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老師拿分數逼學生拿血液來換,學生忍耐四年,但實際上已經進行了七年,學校、教育部都在包庇,抽血涉及醫療法、人體研究法,主管機關衛福部是在裝傻還是裝聾?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17日邀請相關單位專題報告「因應嚴重災情、緊急重大事件,醫療院所承擔救護量能困境及因應台美關稅談判對台灣食品安全相關影響」,衛福部長邱泰源出席備詢。(圖/姚志平攝)邱泰源表示,學生人權不能受到傷害,這事絕對沒有模糊的空間,包括有沒有非醫事人員抽血?血去哪裡了?衛福部將協助教育部把事情查個清楚,一一究責。醫事司司長劉越萍則指出,該事件從頭到尾最大的問題在於,IRB到底通過了什麼內容?衛福部是人體研究法主管機關,會按照專法處理,至於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一定要由醫療人員執行絕對毋庸置疑,但是教育部都還在調查中,衛福部會和教育部合作調查。但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指出,就連衛福部次長林靜儀都說自己很震驚,質疑,這麼多血液檢體去哪裡了?難道衛福部過了這麼久也都沒有相關資訊?請問抽血是否必須要由醫療人員執行?這麼簡單的問題,衛福部都回答不出來,衛福部有全國醫事人員名單,其實根本不必等教育部,就可以主動介入,只要問學生,是誰幫你抽過血,就可以比對出來了,沒有理由還要等教育部。為此,劉越萍表示,人體研究法仍須顧慮到受試者保護原則,不該造成受試者二次傷害,因此目前不會主動去調查,而是會等教育部掌握更多資訊後才執法。藍營立委王育敏則質疑,人體研究法指出必須尊重研究對象自主權,保障研究對象權益,但是看到校方完全違反學生意願強迫抽血,甚至連抽14天,這樣的計畫當初是如何通過IRB審查?抽血密度這麼高,研究計畫中有載明會這樣抽嗎?衛福部有看過研究計畫嗎?王育敏表示,即使真正該負責的是教育部,但台師大、教育部都是同樣來自教育體系,不免有官官相護的問題,教育部才會一開始對台師大輕輕放下,倫理委員會又沒有發揮功能,造成漏洞,未來對於同一個體系的案子,衛福部應該主動調查。邱泰源表示會尊重教育部調查和處理,衛福部是人體研究法主管機關,但是在管理、調查、督導以及對受試者全力保障部分則是教育部主責。

網售光能除毛儀 賣家觸法遭重罰3萬喊冤:才賺幾百
夏季除毛商品熱賣,台中市食安處提醒,光能除毛儀屬「第二等級醫療器材」,依法不得於網路販售,台中市自2023年起迄今,已查獲16件違規案例,其中9件來自台中市,全數依法開罰每案3萬元。有賣家無奈表示,「才賣1、2台、賺不到幾百塊,卻被罰3萬,普發的1萬元也不夠貼罰單!」夏季將至,民眾追求光滑肌膚,光能除毛儀銷量水漲船高,不少網路賣家見機上架販售,卻因不知法規或心存僥倖,面臨高額罰鍰。部分賣家自稱只是「兼職小本生意」,未深入了解產品屬性與法規,以為只是美容小家電,未料竟踩到法規紅線。食安處指出,根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未經許可擅自網售第二等級醫材,如光能除毛儀、雷射美容儀等,將處以3萬至100萬元罰鍰,得不償失。除了台中市9件業者遭裁罰外,其餘7件外縣市業者也全數移請當地衛生局處辦。台中市食安處指出,這類產品以雷射光或熱能除毛,需根據使用部位調整能量強度,操作不當恐傷及肌膚,屬醫療用途,不可輕忽。台中市食安處加強醫療器材產品稽查。(圖/台中市衛生局)實際上,受害的不僅是賣家,消費者也可能因此受損。台中市民小美分享,她曾在網路購買標榜「無痛除毛」的儀器,收到貨後發現商品標示不清、操作說明模糊,實際效果與廣告內容大相逕庭,要求退貨還遭賣家拒絕。事後她才驚覺,該商品根本是違法販售的未核准醫材。食安處呼籲民眾,網購除毛、美容儀器前,務必查驗產品是否具備合法醫療器材許可證。正規產品外包裝應清楚標示醫療器材品名、許可證字號與廠商資訊。此外,非所有醫材皆可上網販售,依法僅第一等級(如OK繃、一般醫用口罩)與部分第二等級(如耳溫槍、保險套等)得於網路交易。賣家如不確定商品是否符合法規,建議至衛福部「醫材商通訊交易專區」查詢,避免誤觸法網。

嘉義台電工人觸電送醫 職安署發現未戴絕緣手套將開罰
勞動部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昨天前往勞檢時,發現現場個人防護具未確實使用、未戴絕緣手套,懷疑因此不慎發生電擊工安意外,已要求該線路作業停工,將依《職安法》開罰3萬至30萬。台電李姓員工的父親昨天在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到醫院探視時,當面要求電擊真相,更質疑為何兒子搶修時還通電?別人搶修沒事,為何兒子發生電擊意外?甚至在賴清德總統探視後,還對友人說,兒子出意外「沒辦法接受」,希望有明確事故調查結果,希望這是最後一次,不要再有下一個台電人受到同樣傷害。李員是嘉義市民,市長黃敏惠昨日傍晚前往探視慰問家屬,希望更多人集氣為李員加油;李父哽咽地說,戰士沒有選擇戰場的權利,兒子盡忠職守。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科長吳俊傑表示,15日下午4時50分許台電勞工執行丹娜絲搶修作業時,不慎使勞工觸電送醫,並於6時許通報,隨即於16日執行勞動檢查,初步發現台電未確實讓勞工配戴絕緣手套等個人防護具,要求提出改善作為經審視後再行復工。據統計,光是今年,台電日前就有1名勞工觸電死亡,今年至今更遭職安法開罰至少38次。台電表示已組成調查小組南下釐清事故原因,預計一周內提出報告,在此之前不對李員意外表示意見。等調查出爐,公司會根據結果推動後續維修防範措施。台電嘉義區處表示,發生感電意外究竟是操作、施工或外部因素?都還要查明清楚,通常1個重災工班12人,在全台動員協助下,機具、人員都足夠,需了解哪個環結發生疏失?目前正由工安單位調查釐清中,預估1、2周就會明朗。至於在調查結果出爐前,會以救治傷者、安撫家屬為重。台電嘉義區處說,勒令停工的區域為分歧線路,屬線路末端,對搶修復電沒有太大影響,將盡快提出復工計畫,如職安署確定開罰,台電也會全權負責。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延燒!校方最新8點聲明 「教練停聘」2週內完成懲處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子足球隊教練周台英爆出強迫學生抽血換學分,強行要女學生配合研究計畫抽血,引發社會譁然。針對這起事件,教育部今天(16日)開罰台師大110萬元;北檢也主動分案調查;行政院長卓榮泰更直接說重話,強調會對教練予以最嚴厲處置。風波越演越烈,台師大稍早發布最新聲明,再次向學生道歉。台師大8點聲明如下:1、教育部及各界對學校的嚴厲譴責,我們誠心接受,也對於女子足球隊的學生,再次致歉。2、對於三級教評會的決議,本校將立即啟動程序、重新審議,並於二周內依法盡快完成相關懲處。3、對於教育部、國科會,以及檢調單位的調查,學校會全力配合,提供所需資料;校內調查若發現不法情事,也將主動依法究責。4、在教評會重新審議過程中,校方會依教師法審議暫時停聘之處置,以避免教練與有關學生的任何接觸行為。5、學生反映受試費用未收到之情事,已正再次進行確認中,過往學生所有繳回作為隊費的費用,一定會全數退還給予學生。6、課程制度即刻調整:運動競技學系大四之「專長訓練」必修課程,已經教務會議決議,自下學期起改爲選修,確保學生有自由選擇的權利。7、後續學生的諮商輔導,學校會持續關注,提供校內外相關的資源,幫助學生回復身心健康。8、教育部對於學校、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研究倫理的處罰,學校坦然接受,未來將全面檢討學術倫理審查及督導機制,並推動提升學術倫理教育。

快訊/教育部開罰台師大110萬! 抽血研究主持人各罰50萬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教練周台英涉嫌強迫隊員「抽血以配合研究計畫」,並威脅若不配合,將無法獲得學分。而事件遭立委揭發後半年,校方仍未將該名教練解聘,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對此,立委出面懇請教育部依法要求退回重審,教育部今(16)日回應表示,案件涉及校園霸凌與研究倫理,情節重大,已依法完成行政裁罰,分別為研究、共同主持人各處50萬元罰鍰,台師大處110萬元罰鍰,並要求學校限期改善並函覆教育部;同時將審視校方教評會作出之決議,若有違法或不當會退回要求重審。對於「抽血換學分」一事,教育部表示,校方於去年11月29日完成校安通報,並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啟動調查,經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審議認定,涉案教練確實對學生有霸凌行為,並建議學校予以解聘,2年內不得聘任。教育部指出,雖迄今尚未收到台師大核備公文,但檢視學校15日所提及的教評會決議,卻未遵循校內霸凌調查小組的專業判斷及建議。因此,教育部將盡速召開「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嚴格檢視台師大教評會所作出的決議,如有違法或不當會退回要求重審。為維護學生權益,教育部表示,已依霸凌相關規定,主動聯繫陳情同學,向學生說明後續處理流程,提供救濟管道資訊,並積極協助;同時也要求學校立即落實對學生的輔導,包括校內外諮商輔導,並提出具體的輔導計畫;對於是否違反刑法強制、侵占等罪,教育部也會一併調查。另外,本案亦涉及研究倫理重大瑕疵,涉案教師執行國科會補助之研究計畫期間,未遵守人體研究法相關規範,經該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確認違規後,教育部於5月19日召開專案會議,認定台師大及其審查會未善盡監督與查核責任,違反法規包括第16條、第17條等,屬情節重大,並決議對研究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分別處50萬元罰鍰,並且1年內不得申請政府機關或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研究經費補助,以及就學校本身處110萬元罰鍰。教育部指出,已命台師大自7月1日起停止受理新案人體研究審查,限期3個月內完成改善並函報教育部。針對台師大教師執行國科會補助之「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研究計畫違反研究倫理情事,教育部表示,國科會已參考教育部審議結果就該研究計畫相關人員,進行審議。教育部會組成專案小組,並與國科會跨部會合作就其他可能爭議事項進行全面調查與審議。

居民痛苦!S20音樂節音量超標 北市開罰4.5萬
S20潑水音樂節12、13日在台北大佳河濱公園登場,現場音樂卻讓周遭居民苦不堪言,聲音甚至傳到內湖。台北市環保局稽查大隊長顏伶珍15日表示,2天共收到55件陳情案,經稽查發現施放煙火及音樂音量分貝超標,依違反《噪音管制法》對業者開罰4萬5000元。S20潑水音樂節上周末在大佳河濱公園舉辦,祭出5大主題樂園、4大音樂舞台,邀請逾百位國內外表演者,打造大人的水上樂園,在下午1時至晚間10時與現場觀眾狂歡,體驗夏日最溼、最好玩的派對。不過,有民眾在內湖臉書社團發文抱怨,這2天晚間不時聽見一陣一陣的重低音,很像演唱會或家中音響震動,環顧四周後找不到音源,低音不斷震動讓耳朵很不舒服,許多網友紛紛留言「環山路也聽得到」、「內湖捷運站也有出現,連東湖都聽得到」,後來發現是S20潑水音樂節的音樂。顏伶珍指出,2天活動共接獲55件陳情,12日收到17件、13日38件,皆有派員前往稽查,12日晚間10時,主辦方因施放煙火違反《噪音管制法》開罰3000元,13日3次量測皆超過晚間標準72分貝,第1次請主辦方限期改善,第2次測量是82.5分貝、第3次測量更達83.9分貝,依法2次合計開罰4萬2000元,兩天共開罰4萬5000元。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認為,大型音樂節對於台灣及台北的音樂文化、觀光效應絕對加分,但每年造成市民抗議低頻重低噪音也是事實,他建議,市府應要求主辦單位對噪音防護要有更多處置手段,例如音響方位、活動音量或其他有效隔阻設施。

資料外洩惹禍!祖克柏被Meta股東告了 恐要賠80億美元
Meta執行長馬克祖克柏(Mark Zuckerberg)預計本周將以證人身分出庭,應對一場涉及80億美元(約新台幣2341.2億元)的非陪審團官司。這起訴訟指控他在臉書執行長任內,放任平台非法收集用戶資料,且未經用戶同意。此案判決一旦成立,祖克柏與其他被告可能面臨巨額賠款及後續相關費用。《路透社》報導,這起案件的原告是Meta公司(臉書母公司,擁有Instagram與WhatsApp)的股東,包括個人投資者與美國加州教師退休基金等機構。他們於2021年提起訴訟,控告祖克柏及多名前高層,包括前營運長雪莉兒桑德伯格(Sheryl Sandberg)、創投人士兼董事馬克安德里森(Marc Andreessen)、Netflix共同創辦人里德哈斯廷斯(Reed Hastings),及Palantir共同創辦人彼得提爾(Peter Thiel),違反2012年臉書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簽訂的用戶資料保護協議,造成公司後續遭相關單位重罰。事件導火線源於2018年曝光的「劍橋分析數據醜聞」。外界當時發現,一家為川普總統選戰提供服務的政治顧問公司劍橋分析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CA),不當取得數百萬筆臉書用戶資料,引發全球譁然。該事件導致Meta在2019年被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開罰創紀錄的50億美元(約新台幣1463.7億元),並承擔其他相關罰金及應對成本,總金額超過80億美元(約新台幣2341.2億元)。股東認為,這些損失應由祖克柏等人負責賠償。這場審理自美東時間7月10日起在德拉瓦州威明頓(Wilmington)開庭,預計進行8天。案件重點在於釐清臉書內部高層當年在董事會會議中,是否明知違規卻放任用戶隱私權保護失當。儘管涉及的是10多年前的政策與會議,但審理時機正逢Meta再度因AI(人工智慧)模型訓練所需資料來源問題而受到監管單位關注。祖克柏與其他被告並未對媒體發表評論,但他們在法院文件中否認所有指控,稱原告的說法過於極端。Meta公司本身並非本案被告,同樣選擇不回應。根據法界觀察,此案可能是美國史上第一宗針對董事會完全失職提出的正式開庭審判。依據德拉瓦州公司法,董事即便做出錯誤商業判斷也受保護,但若明知違法仍放任,將不受豁免。原告律師團主張,祖克柏與桑德伯格等人不僅明知劍橋分析數據醜聞將會爆發,甚至提前出售手中持股,套現至少10億美元(約新台幣292.8億元)。對此,被告團隊辯稱,祖克柏依合法的股票交易計畫操作,且出售股票是為了資助慈善計畫,與內線交易無關。至於訴訟的另一爭點為,祖克柏是否在2012年與FTC簽署用戶資料保護協議後,仍主導臉書持續違反規定。原告團隊聲稱可提出證據證明這一點;被告團隊則表示,臉書已設立專責團隊監管用戶隱私權,並委託外部公司進行合規審查,公司反而是遭劍橋分析公司深深欺騙的受害者。此起案件的審理結果,將成為觀察科技巨頭是否須為過去隱私政策負全責的重要指標。數位內容聯盟(Digital Content Next)執行長傑森金特(Jason Kint)表示,「全世界有超過30億人每天使用Meta平台,我們無法迴避它,但我們能信任祖克柏嗎?」

徵人布條「這樣寫」闖禍了!雲林小吃店未開業先挨罰10萬 開幕不久黯然收攤
近日,雲林縣發生數起廣告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事件,其中一間小額創業的小吃店,因在店門口懸掛的徵人布條上,職務後面特別標記「女」字,意即僅限女性應徵,為此遭民眾檢舉。縣府原本應依法裁罰30萬元,但因考量店家屬於小額創業,又地處偏鄉,最終檢罰為10萬元。然而業者仍難以承受,不久後便結束營業。雲林縣政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長張世忠指出,就業平等原則不能妥協,但針對缺乏法規知識的初創業者,應結合法令教育與實務輔導,避免「未開業先關門」的遺憾,呼籲民眾在張貼徵才廣告前應了解相關法規,避免無心觸法。據了解,近期雲林縣傳出2起廣告徵才文案文字涉嫌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事件。其中一間小吃店因在徵才紅布條中寫下「女」字,示意限徵女性員工而遭檢舉。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規定,雇主不得於招募或錄用過程中,以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作為條件,違反者將面臨30萬至150萬元罰款,且無輔導或警告程序,將直接裁罰。對此,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長張世忠解釋,無論是透過紅布條、Facebook貼文、LINE社群或免費人力網站徵才,許多業者會在徵人廣告文案中使用「會計小姐」、「清潔阿桑」等字句。這類狀況只要遭人檢舉並查證屬實,就會依法開罰。張世忠還指出,由於目前法規對於首次違規者無彈性空間,對於小本經營的業者可能造成負擔,目前縣府已向中央建議修法,期許能改為先行輔導再進行處罰的做法,以符合比例原則。張世忠強調,就業平等原則不能妥協,但針對缺乏法規知識的初創業者,應結合法令教育與實務輔導,避免「未開業先關門」的遺憾。他也呼籲,民眾在張貼徵才廣告前應了解相關法規,避免無心觸法,造成不必要的罰款壓力。

麵店老闆保時捷遭拖吊拍片討拍 網傻眼怒灌1星負評他急道歉
台南市北區1家麵店吳姓負責人日前將保時捷豪車停在成大醫院附近路邊停車格,觸動智慧停車柱系統通報該車車牌遭註銷,警方到場開罰拖吊,吳男拍影片上網抱怨討拍,反引來網友撻伐,連累麵店遭灌入一星負評,吳男13日終上網道歉,自認影片不是正面教材。吳男在北區開設知名麵店,也常在網路直播發送各類影片,6月底時,他停在路邊的保時捷名車突遭警員開單拖吊,他拍下過程,警員當場告知,因該車未繳罰單與長期未驗車,遭停車格位旁的智慧停車柱系統主動通報,才會上門開單。吳男報怨因搬家更換地址,沒收到警方通知,求情警員可否開單罰錢就好,不要拖吊,不然載小孩不方便,遭警員回絕「你這早該處理了」。並說明警察並不負責註銷車牌通知等流程,告知可找監理單位或保險業者處理。警民爭論過程影片遭吳男錄下發上網路,反引來網友留言炮轟,斥責吳男曾拍片稱違停即使被抓到,也比停車費划算,是「低端三寶」超囂張、「抖音一響、父母白養」。網友發起抵制吳男開設的麵店,灌入一星負評。他終於受不了,13日上網道歉,坦承自己發的影片不是很正面的教材,未來會朝正向主題為主,對網友批評虛心受教。警方表示,因接獲通報有「逾檢註銷」車輛停放在該處停車格。員警到場依《道交條例》12條4項處3600元罰鍰,當場將該車移置保管並扣繳牌照。呼籲民眾的車輛若已註銷牌照,應儘速到監理機關繳回號牌,若行駛中被發現,罰鍰更高。

高速公路內線車道時速76公里挨罰 高公局揭規定最慘罰6000
開車上高速公路很多細節要注意,否則恐吃上罰單!國道公路警察局最近公開提醒民眾,國道內側車道為小型車超車專用,駕駛請依路段最高限速行駛,若低速長時間占用妨礙交通,依規定可開罰最高6000元罰款。國道公路警察局10日在官方臉書發文分享,一名駕駛開小型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經雷達測得時速僅76公里,確定已違規,違規事實為「最低速限110公里,經雷達(射)測定行速為76公里,低於速限34公里」。小編也幽默表示,「你開個(時速)76蹲在內線到底想氣死誰?不取締對得起大家嗎?」文中也提到,「國道攝影師天天都上工,攝你慢也攝你快,攝你喜歡貼緊緊,攝你不繫安全帶,攝你手機在手上」。最後呼籲慢速車不要佔用內車道,勸駕駛不要當「路隊長」,跟上車流且保持安全車距,遵守交通規則。事實上,據高公局規定,國道內側車道為超車專用道,車輛應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如限速為110公里,車速就該接近110公里;若駕駛長時間以過慢車速行駛於內線車道,雖未造成堵塞,仍會遭到開罰。高公局進一步說明,慢速小型車或大型車若違規行駛於非外側車道,將處新台幣4000元至6000元罰款;若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但未堵塞超車道,則處新台幣5000元至6000元罰款;而小型車若未依規定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則處新台幣3000元至45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