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籍證明
」 移民署 陸配 陸委會 除籍 李貞秀
李貞秀插旗竹北卻陷身分難關 陸委會:2025年才繳除籍證明
竹北市長選戰藍白整合宣告破局,民眾黨今(28)日將召開記者會說明協商始末,不過另一方面,遭民眾黨開除黨籍的前立委李貞秀也高調宣布參選,是否能順利踏進戰局仍是未知數。針對外界關注的參選資格,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表示,李貞秀直到2025年才向移民署繳交除籍證明,未來登記時將由選務機關依相關規定判定及處理。李貞秀日前宣布投入竹北市長選舉,讓原本就因藍白整合生變而增添變數的選情,再殺出一名挑戰者。不過,比起能否撼動藍白選情,李貞秀首先得面對纏繞多時的身分爭議。出生對岸湖南的她過去曾主張,自己早年嫁來台灣時就已註銷中國大陸戶籍,但陸委會對相關程序及時間點有不同認定,也讓她能否跨過參選資格門檻再度成為焦點。攤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原中國籍人士要在台設籍,須先完成註銷中國戶籍,並向主管機關繳附註銷原籍證明後滿10年,才能參選公職。至於10年時間的起算點,則是當事人除去中國大陸人民身分、向移民署繳交除籍證明後開始計算。針對李貞秀的「10年」究竟從何時開始計算,梁文傑指出,李貞秀是2025年才繳交除籍證明給移民署,因此李貞秀去登記時,選務機關就會按照相關規定判定和處理。若法令上有任何疑義,最後須由陸委會來解釋的話,陸委會還是會幫忙。
李貞秀選竹北卡身分爭議 陸委會揭「除籍10年門檻」是關鍵
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昨(26)日無預警宣布投入竹北市長選戰,讓地方選情再添變數,不過纏繞她多時的身分爭議又再浮上檯面。陸委會表示,原陸籍人士須在台設籍、完成註銷中國大陸戶籍,並向主管機關繳交喪失原籍證明後滿10年,才能符合參選公職資格。從湖南嫁來台灣的李貞秀,過去進入立法院後就曾因身分問題掀起一連串攻防。李貞秀主張,自己早在1993年4月嫁來台灣時,中國大陸湖南省衡南縣戶籍便已註銷,並曾拿出相關文件佐證。不過,陸委會先前就對此打上問號,指出李貞秀直到1999年才獲准在台定居,因此註銷中國大陸戶籍的時間不可能早於1999年。加上2004年修法後,她也未在期限內補交除籍證明,陸委會因此認定,其台灣身分直到2025年3月繳交證明後才完成相關程序。陸委會搬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指出,原陸籍人士要在台設籍、完成註銷中國大陸戶籍,並向主管機關繳交喪失原籍證明後滿10年,符合相關規定才能參選公職。至於李貞秀最終是否符合竹北市長參選資格,陸委會強調,仍將由選務機關依法審查認定。
李貞秀回馬槍拼竹北市長 民眾黨:邱臣遠選情不受影響
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今(26)日宣布投入竹北市長選戰,離開白營後的下一步,卻恰好殺進民眾黨早已插旗布局的戰場。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則表示,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參選是每位公民的基本權利,更強調不可能對邱臣遠造成任何影響。回顧李貞秀短短70天立委生涯,可謂一路伴隨身分爭議與政治砲火。出生對岸湖南的她進入立法院後,因除籍證明及擔任公職資格等問題,數度在質詢台上與陸委會、內政部等主管機關正面交鋒;民眾黨起初也全黨動員替她捍衛質詢及問政權益。然而後來的李貞秀將砲口逐漸從外部轉向自家人,左批黨魁、右槓黨團主任,昔日「全黨護一人」的場面逐漸被冷處理取代。直到中評會最終開鍘、決議將她開除黨籍,其不分區立委資格也隨之喪失,國會辦公室正式熄燈;就連當初將她納入不分區名單的創黨主席柯文哲,事後也感嘆「李貞秀之亂」顯示民眾黨的海選制度仍有需要改進之處。如今戰場從立法院一路拉到竹北,政治局勢反而更加微妙。竹北向來是民眾黨在地方頗具發展空間的區域,2024年總統大選時,柯文哲在該區的得票率難得領先藍綠候選人;面對2026地方選舉,白營也早早徵召前代理市長邱臣遠出戰,試圖守住這塊政治版圖。不過,民眾黨與地方藍軍的整合尚未完全底定,如今半路又殺出遭白營開除的李貞秀高調參選。對此,黃國昌表示,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參選是每一個公民基本的權利。他對此沒有過度的評論。對民眾黨提名的竹北市長參選人邱臣遠更不可能造成任何的影響。
李貞秀高調插旗竹北市長 綠營緊咬身分爭議嗆資格不符
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今(26)日宣布投入竹北市長選戰,不過人還沒走到登記這一關,過去纏身的身分爭議就再度找上門。綠營方面質疑,李貞秀恐因中國除籍證明及設籍年限問題不符參選資格,甚至直指她2035年前都無法參選。民進黨發言人林楚茵表示,陸委會和中選會已經說得很清楚,中國人要參選台灣公職,除了需「在台設籍滿十年」之餘,還必須完成繳附「喪失中國戶籍證明」滿十年,才具有參選資格。林楚茵提到,李貞秀去年3月才把中國除籍證明提交給移民署,台灣身分也是在當時才完成手續,換言之她2035年之前都沒有參選資格。 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則表示,各黨政治人物要參選都尊重,只是李貞秀問題在社會上有點反差,本來是民眾黨從政的同志,全黨都支持力挺,到最後變成民眾黨的對手,這個是比較有趣的一個地方。他強調,民眾黨的家務事,民進黨不會過度插手,最終仍要看參選人的條件及政見能否獲得選民買單。他認為,隨著李貞秀加入戰局,民眾黨在竹北恐上演內戰,也讓接下來的選戰變得更加精彩。
李貞秀選竹北恐釀白營分裂?陳昭姿表態了
2026竹北市長選舉,民眾黨方面派出前新竹市副市長邱臣遠,不過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今(26)日宣布參戰,泛白陣營面臨分裂。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則說,每個人都有參選、參政的權利,給予尊重。陳昭姿表示,目前黨內還沒有討論,以下是她個人的意見,目前李貞秀已經不是黨員了,基本上不是黨員的話,黨內對黨員的約束也不會發生在李身上,她個人是尊重每一個人要參選、參政的權利,這是憲法保障的。不過陳昭姿也對資格問題提出疑問,她直言,因為李貞秀當初離開的原因,確實是因為陸委會、內政部對李擔任不分區立委的資格是有疑慮的,那現在李可以登記參選嗎?陳昭姿續問,如果當選後,是不是又會用當時同樣的理由,說李貞秀無法取得中國的除籍證明等等,而那些理由應該到今天都沒有改變,所以這件事情本身也會複雜化李的參政問題。陳昭姿最後重申,每個人都有參選、參政的權利,應該給予尊重。
陸委會說明參選資格新規 梁文傑:繳回除籍證明滿10年才能登記參選
中選會昨(15)日公告,原大陸地區人民申請登記為我國公職候選人前,須自繳交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起滿10年,才具備登記資格。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16)日表示,新規並非從取得台灣身分證開始起算,而是以完成繳交除籍證明為基準,目的在於避免雙重身分情形,落實《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梁文傑今天主持陸委會例行記者會時指出,政府過去核發台灣身分證後,都要求當事人在三個月內返回中國辦理除籍,並繳回相關證明。不過,陸委會清查後發現,多年來仍有不少人未完成除籍程序,導致同時持有台灣與中國居民身分,形成制度上的灰色地帶。梁文傑表示,依現行法規,具有雙重身分者不得登記參選,因此政府此次是透過制度補強,要求完成繳交除籍證明後,再經過10年才能取得參選資格。他強調,10年的起算點不是取得身分證,而是繳回除籍證明的時間。針對外界質疑新規是否與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相關事件有關,梁文傑回應,此次調整並非針對任何個案,而是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辦理。他指出,自1992年法令施行以來,確實存在部分原大陸地區人民未完成除籍的情況,因此有必要透過制度正本清源,並無任何政治考量。
屢受「當選無效」之術糾纏 李貞秀:別把司法當鬥爭工具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今(3)日表示,自己1999年老早就取得中華民國戶籍並放棄對岸戶籍,自己遵照當時主管機關認定的規則一點不差,如今公部門若真要請求司法審理替自己的立委就任資格下裁定只能尊重,仍呼籲行政機關別把司法當成政治鬥爭工具,不要愚弄選民的智慧。民眾黨立院黨團表示全力支持立委李貞秀(右)。圖為8名現任民眾黨立委。(圖/周志龍攝)出身對岸湖南的李貞秀被指仍未成功地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立法院裏頭的立委資格爭議不小,甚至有匿名官員放話後續將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據了解,李貞秀是2025年3月提出註銷對岸戶籍證明,官員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已要求早期來台的陸配依法須在6個月內繳回除籍證明,方可算是完成轉換身分的所有程序,但李已經超過了時限,因此至今仍具有雙重國籍身分,在台灣的參政權會被限縮,無法當立委。李貞秀對此直斥,這是刻意混淆「行政程序」與《兩岸條例》的法律身分,活脫脫地扭曲了法律概念,畢竟自己1999年依法取得中華民國戶籍時,便已放棄對岸戶籍,所有權利行使均依主管機關當時的認定辦理,如今卻將為了參政而在2025年補交的文件時間解釋為身分重新起算日,已經違背法律程序,「難道補申請畢業證書,也是補申請那天才算畢業嗎」?她呼籲內行人別說外行話。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圖)也強調陸委會遵循政院決定,暫時不予提供立委李貞秀索資。(圖/CTWANT攝影組)李貞秀強調,補證並不是重新取得身分,只要有一點法律概念者都不敢用這種「時空錯置」方式,質疑既存20多年的法律身分與權利行使行為,如今既然政府可能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那就尊重有關當局提出司法程序的權利並尊重司法,也呼籲台灣的司法制度會依法獨立審理、做出公正判斷,「不要再愚弄、看不起選民的智慧」。
國台辦批補交除籍證明是打壓陸配 海基會:協助完成法律程序
移民署日前發出萬份要求陸配補交「喪失原籍證明」,導致不少入籍多年的陸配面臨須抽空返中跑程序。國台辦日前批評,此舉是壓迫陸配,打壓特定族群。對此,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今(18)日表示,相關措施是為了協助陸配,完成法律所要求的程序,少數人碰到特殊狀況,海基會也在協助中。羅文嘉表示,中華民國法律規定的很清楚,不得同時擁有兩岸兩地的戶籍,必須放棄對岸戶籍,才能取得中華民國的戶籍,在民國93年修法前取得的,必須在6個月之內完成補正程序,雖然已過20幾年,但法律條文仍在,所以政府的目的是要協助這些未能依照法律規定完成補正程序的人,才有這樣的措施。羅文嘉指出,政府的目的是協助這些已經入籍,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但在法律要求的程序上沒有完成的人完成程序,從開始實施到現在,完成的比例也相當高,當然還是有非常少數的人,最後選擇放棄中華民國國際,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這一部分我們予以尊重。」羅文嘉續指,也有少數人目前還在作業過程中,可能碰到一些特殊狀況,海基會現在也在協助這些特殊案例完成補正程序。有部分人因為一直聯絡不上,移民署跟陸委會還在持續聯絡中,任何人都應該遵守法律,而政府要做的就是協助他們完成法律的程序。羅文嘉強調,他們能理解,很多當事人因為不了解法律,20、30年來都沒有自覺,當然政府也有責任,作為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一方面要尊重人民的感受、人民的權益;另一方面也要兼顧法律的公平性,政府在過程中非常謹慎,一步一步去修正調整,輔導、解決了很多案例與問題。
陸配清查戶籍大限將至 移民署指仍失聯者暫不會逕行註銷戶籍
移民署長林宏恩今天表示,目前陸配還有2000多人失聯,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聯繫上,但只要她們展現出願意處理的意願跟行動,對於註銷戶籍這種重大的事件,移民署「不會逕與處理」,而會透過各種管道找出失聯陸配,移民署也不排除這些失聯陸配屬於比較孤老,單身無依,造成資訊落差的可能性。陸委會先前要求在台陸配及其子女補繳「除籍證明」,「大限」將在今日截止,引發外界疑慮這些陸配是否會被註銷戶籍,成為在台灣的「人球」。根據陸委會統計,這次通知陸配的專案,共通知1萬2146人,其中有2237人仍無法聯繫上。林宏恩今天在立院說明,陸配失聯的原因,推測與這些陸配在台灣未養育子女,屬於比較年長孤老、資訊落差的弱勢族群,移民署會窮盡一切方式,包括透過健保資料或國安單位協尋,盡量把他們找出來,共同解決這個問題,如果找到後,對方願意與移民署聯繫,願意處理這樣的事情,「原則上不會逕行註銷他的戶籍」。陸委會之前曾說明,在專案通知的1萬2146人中,有5534人已繳附證明文件,仍有部分案件還在赴陸辦理,或尚待公證書寄達海基會做驗證,預估後續繳附證明資料者會持續增加。
比去年大增!陸配「繳交中國除籍證明」將截止 海基會2.5個月發出除籍公證書7622件
陸配繳交大陸的除籍證明文件,將於本月底截止。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祕書長羅文嘉今天(20日)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從今年4月1日到6月17日為止,海基會經手驗證中國大陸相關文件,其中有關申請註銷大陸戶籍資料公證書的總件數為7622件,相較於去年的同一時間增加了很多。羅文嘉表示,和移民署的資料比對,研判還有一些陸配沒有來繳交相關證明。海基會站在人道立場,會全力協助解決困難。有些個案已來台居住30年,日前確實曾回去大陸辦理除籍證明,但是沒順利取得,這種個案,海基會將協調移民署、陸委會,只要當事人提供證明資料,「確實回去大陸辦了,但辦不出來」,只要有相關的佐證資料,政府都可予以協助。羅文嘉強調,如果沒回去大陸辦理,政府就無法協助。他也說,三十年來未解決的問題,有其複雜性,海基會要有更大耐心來處理。
6/30陸配除籍補件截止 陸委會強調:政府不會逕行註銷
陸配除籍補件將於6月30日到期,政府目前沒有打算延長截止期限。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今天(19日)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截止期限並非完成期限,由於註銷戶籍是一件大事,當事人如果取得證明有困難的話,一定要提出,不要置之不理,政府不會逕行註銷,會盡可能聯繫上當事人。梁文傑強調,6月30日是申請截止的期限,不是本專案完成的期限。申請期限是從4月21日宣布到6月30日為止,在此期間內有提出申請的個案,移民署都會逐案審查,也會逐案通知申請人審查結果,以及當事人需要配合辦理的事項。梁文傑表示,如果當事人一直沒有提出證明,也沒有向政府反映,到底有什麼困難無法回去大陸原先的戶籍所在地申請除籍證明,最後就會被台灣除籍。「對政府來說,要註銷一個人的台灣身分,是一件重大的事情,所以主管機關會盡可能設法聯繫當事人,了解其困難所在,再做後續處置,政府不會逕行註銷其台灣身分。」梁文傑也提醒,如果最後真的聯絡不上當事人,或是當事人拒不見面,「政府最後還是必須要有所處置」。
陸配繳除籍證明進度曝光!月底截止 海基會最新說法來了
內政部移民署於4月初陸續寄發公文通知書,要求陸配與陸配二代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證明已經註銷中國戶籍、沒有領有中國護照,若3個月內不補件將遭除戶,期限到6月底截止。海基會副祕書長黎寶文今天(6日)呼籲尚未辦理的陸配朋友一定要把握時間,因為辦理的時間跟期程可能會要花一點時間;此外,目前海基會收到的案件量是有增加的,和去年同一時間相比,大概增長5倍左右。黎寶文表示,海基會主要是處理公證書的驗證部分,過程都還算順利,也積極增加人力和時間來協助大家,「真正的疑難雜症老實說並不是發生在海基會這裡,但是海基會的確也碰到某些狀況,在不確定是否能夠立即處理的時候,海基會其實都會第一時間馬上告知當事人,最好還是趕快向陸委會跟移民署來反應,特別是移民署。」黎寶文表示,按照陸委會呈現出來的數字,的確還有部分的陸配朋友還沒有完成證明手續,因此海基會6月也會繼續在全國各地辦理說明會,除了提供諮詢之外,還提供「一站式」服務,如果現場就準備好完備的資料可以處理的話,海基會和移民署都可以一次幫陸配完成手續。黎寶文表示,如果真的是疑難雜症的話,說明會現場會讓陸配當事人向移民署登記,不管是協助處理或是延後赴陸辦理,或者是其他的替代方案,希望用「一站式」的說明會,來提供陸配更多服務。
陸籍人士補繳喪失原籍證明難 移民署受理具結申請破千件
內政部移民署近期分批通知要求在台定居的原陸籍人士,補繳「喪失原籍證明」,否則可能面臨台灣戶籍被註銷。由於部分陸配因年代久遠、個人健康或安全因素難以取得相關證明,政府由陸委會啟動「具結保證」替代方案,協助民眾在特定情況下以切結書代替除籍證明。根據移民署資料統計,至昨(2)日已有約1200件申請具結書,600件申請延期,另約200件需額外支援。政府針對無法提供除籍證明者,開放六種具結申請情形:第一,申請人罹患重大傷病,無法親自赴陸辦理手續;第二,自2015年起未返陸、無法取得聯繫;第三,年幼來台時無法處理除籍手續;第四,返回中國大陸可能面臨人身安全風險;第五,年滿70歲者;第六,屬低收入、無力負擔赴陸費用者。上述情況經審查後可由當事人提出切結書作為替代。內政部政務次長馬士元昨(2日)表示,目前已受理約1200件具結書申請,其中約900件初步符合資格。根據移民署代理署長林宏恩說明,約有663件選擇以具結方式替代除籍證明,另有約200多件選擇延後赴陸辦理。尚有約300件申請案件仍待釐清是否符合具結資格,整體申請仍在持續審查中。馬士元指出,目前的補件要求是根據2004年立法院通過的修法規定,依法辦理戶籍登記者需於六個月內補齊資料,否則政府有責任註銷身分。馬士元強調,具結方式提供有困難者以替代途徑,並非增加不當義務,而是保障陸配合法居留與身分認定的權益。對於無法具結或補證者,政府將全力協助個案處理,確保基本人權不受侵害。
六類具結免補除籍證明 陸委會受理800個案審理中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24)日針對政府啟動「具結保證」替代方案,讓部分陸配基於特定情形免於提供「除籍證明」進行說明。目前受理申請中有約600件因資料不等因素要求延期,另有約200件申請需額外支援。移民署近日向在台陸配及其二代寄發通知,要求限期補繳「大陸除籍證明」,否則恐面臨台灣戶籍遭撤銷,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許多陸配因年代久遠、原籍資料難查等因素無法提供相關證明,面臨身分不保的困境。為因應爭議,政府啟動「具結保證」替代方案,針對特定情形提供替代機制,協助民眾保留合法居留與戶籍權益。目前六類可申請具結者包括:第一,因罹患重大傷病,無法親赴中國大陸處理相關手續;第二,104年起未曾返回中國大陸,缺乏聯繫管道取得證明;第三,年幼時來台,當時無法自行處理除籍手續;第四,若返陸恐面臨人身安全風險。第五,年滿70歲者以及低收入無資力赴陸者,相關情況下,當事人可提出切結書代替證明文件,由政府個案審認。梁文傑表示,截至目前,受理申請中有約600件因資料不等因素要求延期,另有約200件申請需額外支援。政府將對相關個案進行審慎審查,並由海基會、陸委會與移民署等機關提供最大協助。他強調,目前爭議大多可透過既有機制處理,個案若有疑難,相關單位也會提供必要協助。梁文傑指出,關於陸配被要求補件一事,源自2004年立法院通過的修法,規定若在6個月內未補齊資料,經檢舉後,政府有責任註銷其台灣身分證。這項措施並非加諸不當義務,而是保障陸配依法補齊入籍要件的權益。只要願意回原籍國補辦證件,實務上多年來幾乎都能順利完成。
未查戶籍即發通知成「恐嚇信」 張啓楷轟移民署失職籲修法補救
移民署近期啟動全面清查作業,向1萬多名陸配與陸配二代寄出通知書,強調若未在三個月內補繳「大陸除籍證明」將被註銷台灣戶籍。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今(23)日質詢指出,此舉形同發出「恐嚇信」,對數萬家庭造成極大恐慌,更已傳出因通知錯誤導致部分家庭誤以為必須前往大陸補件、購票返陸,形成人民無辜承擔行政失職後果。張啓楷表示,這起事件最離譜之處在於,政府在未查明是否具備中國戶籍的前提下,就將通知一體寄發,導致連在大陸出生自幼隨父母返台、從未擁有中國身分證的二代也一併收件。張啓楷認為,陸委會已承認移民署部分通知錯寄,應先清查個案是否設有中國戶籍,再依法辦理,不能憑空要求當事人證明自己「沒有戶籍」,這樣的作法違反行政程序正義,嚴重擾民,有人可能去了中國卻找不到戶籍,政府應該負起國賠責任。對於移民署未查明即寄發通知,造成部分民眾的困擾,內政部長劉世芳也在會中向國人公開表示歉意。張啓楷強調,除了道歉,若因此導致民眾損失,當事人應該也可主張聲請國賠;內政部並應就明確無大陸戶籍而寄發通知者,再發通知免辦,免除民眾困擾。張啓楷指出,民眾黨團已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主張凡在民國93年3月1日前已來台定居者,一律可具結補件,免於奔波返陸;93年3月1日以後來台定居者,具結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張啓楷呼籲,行政機關除尊重法律一致性之外,也應回應社會現實,不應用21年前的制度框架來懲罰今日已融入台灣社會數十年的家庭。他也進一步提出五大訴求:第一,93年3月1日前已來台定居者,一律可具結補件;第二,撤銷錯寄通知,並於一週內清查與公告錯誤寄發數量;第三,先由移民署及陸委會清查是否設有大陸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再請當事人申請放棄證明。第四,延長補件期限至少至兩年;第五,一個月內於北中南辦理公開說明會。「一紙公文,就讓成千上萬家庭陷入焦慮與不安,這樣的政府不該只是說『依法行政』,更要有人性、有擔當」,張啓楷強調,行政單位若真心道歉,就必須落實具體作為,而非停留在口頭致歉。他呼籲內政部與陸委會立即啟動補救機制,修法調整制度設計,避免類似錯誤再度重演。
大罷免大除籍1/民眾不知法令變化背景 移青批政府致陸配遭誤解形成對立
內政部移民署日前要求已取得台灣身分證的陸配與其子女繳交「喪失原籍證明」,否則將面臨撤銷戶籍,引發當事人抱怨年代久遠,不易取得多年前的文件,更有民眾表示當時已繳交,政府找不到文件不該由國人扛責。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推稱,許多案例自稱有繳交,應該是記憶有誤;民團指出,政府僅強調補件並不難,又滾動釋出「放寬」方案,卻未讓社會大眾了解法律修訂與機關變動的背景,恐讓特定族群遭到污名化。「台灣移民青年倡議陣線」(移青陣)指出,移民署在未完整交代標準的情況下,大規模發出粗糙的補件通知,搭配陸委會只強調補件不難的說明,未提及近年來移民法規修改及主管機關行政更迭。早年的「出入境管理局」已經在2007年整合僑委會、戶政司、警政署部分單位業務,成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2015年再改為現今的「內政部移民署」,行政變革時可能造成資料交接落差,許多民眾不了解這些歷史因素,誤解陸配與家屬都是「沒有除籍過」、「懶得辦理」或「不願除籍」,這樣扭曲事實,也將當事人的困境感受推向更深的社會孤立。移青陣並在網路社群平台串連行動,邀請陸配與家人陳述自己遭遇到的困難,並計劃未來向監察院陳情。有超過1.2萬名陸配與陸二代在取得台灣身分證、成為台灣人多年後,收到移民署來函要求補繳「喪失原籍證明」,否則將遭到除籍。圖為同為陸配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遭解除議員職務,向北高行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圖/黃威彬攝)「真的不知道怎麼辦?難道我的孩子,就要變成人球?」Y先生說,當年他在中國大陸經商時與陸籍前妻結婚,兩人的孩子在大陸出生,他自己的公司在2015年倒閉,因此遷回台灣定居,也跟大陸的老婆離婚,對方從此失去音訊,再也沒有聯繫過他跟小孩。Y先生說,當年明明已替小孩繳交了喪失原戶籍證明,日前卻也收到要求補件的公文,事隔多年,現在不知道去哪裡找這些文件,如果現在要去大陸辦理更是困難,根本沒有孩子媽媽的聯繫方式,而且經商失敗返台後,他現在是一名上班族,沒有多餘的錢買機票去大陸,孩子如今還在讀大學,一旦遭到除籍,小孩即不是台灣人、也不是大陸人,那孩子應該去哪裡?「那問題就是在於你們想不想交而已」、「你們這樣偏激,台灣人會比你更偏激」、「中配也可以選擇簽切結書,少在那邊造謠了」、「不喜歡台灣的可以自己離開,不要酸言酸語,我們不歡迎你們這些人」移青陣的粉專上有不少陸配家人與子女留言,但也引來不少人攻擊,在網上隔空叫陣,外界觀察賴政府的這項措施,已「成功」喚起反移民的民族主義情緒,造成族群對立。網友在留言指出,政府明明規定可以用「具結」代替「喪失原籍證明」,痛批這些陸配與子女故意不具結,不願配合政府還藉題發揮。但事實上,根據陸委會滾動檢討,可以具結代替證明文件的只有6種情況:因政治、宗教等因素曾遭迫害,赴陸恐怕會有人身安全疑慮者;因重大傷病臥床、身體衰弱或行動不便者;自2015年起從沒去過大陸;台商子女在7歲前就來台,從未在中國大陸設籍,經主管機關審核確認;以及70歲高齡者、低收入戶。換句話說,70歲以下未臥病在床的一般人,如果在過去10年間曾因旅遊、探親、出差、工作等各種原因到過中國大陸,就必須繳交除籍證明,不能以具結代替。立法委員張啓楷呼籲,陸委會與內政部應立刻停發陸配喪失原戶籍的補件通知、撤回已寄發文件,並就本次行政疏失公開道歉。(圖/黃鵬杰攝)L先生留言表示,他的妻子在2004年前就已辦理定居台灣,當時移民署並沒有要求繳交除籍證明,經過20多年,妻子在中國大陸早已沒有身分,岳父母也都過世,「根本不知道要去哪裡辦、找誰辦?而且3個月的時間十分倉促,又不是每個家庭都能隨時準備一筆出國費用,這不是為難人嗎?」立委張啓楷指出,陸配無法取得「喪失原籍證明」,一來是因為中方並無統一制度可供開立,各個省分因地制宜;二來是兩岸政治對立下,個人難以透過正式管道申請;三者,則是因特定緣由而無法取得。他認為,這是我國政府早知的現實,如今突然要求陸配自證無罪,不但違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則,也形同以程序技術為手段,懲罰早年依法取得身分者。「陸委會與內政部應立刻停發補件通知、撤回已寄發文件,並就本次行政疏失公開道歉與檢討責任歸屬。」張啓楷說,有鑑於行政機關政策搖擺、民眾受害無從適從,將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與第17條修正草案,這不僅是保障大陸配偶權益的法律修正,更是一次對台灣民主機制的制度強化。
陸配除籍舉證負擔重 移青陣提5訴求盼陸委會延長補件期限
移民署要求陸籍配偶提供除籍證明,但部分人士因年代久遠、戶籍資料難以查證,無法提供相關文件,造成行政困難;陸委會為應對提出「四大類型具結保證」措施。對此,移民青年倡議陣線今(14)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強烈質疑,認為該措施在實際操作中可能加劇民眾的困難,呼籲政府應該提供更清晰的補件標準與延長處理期限,避免陷入不必要的行政困境。移民青年倡議陣線質疑,相關措施是否真能為行政疏失止血,行政單位應限期公布具結補件困難者的類型、人數與涵蓋率統計,接受外界監督。目前行政配套粗糙,導致大量早年落地生根的中國新住民及其家庭權益受損,強調「不是人民不配合,是行政太失格」。理事長劉千萍指出,當前所謂「具結保證」制度連正式格式、申請管道都尚未釐清,質疑其法律保障效力究竟為何。許多民眾對法規已失去信任,行政單位若無法交代清楚補救方案,何來保證一說?她更是當場喊話:「現在時間是2025年4月14日早上九點二十四分,三個月期限,憑什麼政府不用與時間賽跑?」並贈送倒數計時器給陸委會與內政部,要求三個月內提出實質改進。針對外界質疑相關補件期限不切實際且舉證標準模糊,常務理事李依靜則指出,補件期限僅有三個月,對多數移民家庭而言根本難以負擔。陸委會最了解兩岸交通實況,卻忽略疫情後直航減少、內陸轉乘困難等現實挑戰。不少當事人早已持有如台胞證、戶口本等證明資料,卻被政府以未明確公告佐證標準為由拒絕承認,導致民眾無所適從。移青陣強調,此次除籍補件風波不只是移民議題,更是台灣公民社會的試金石。因此,他們提出五項訴求:一、建立清楚、可追蹤的申訴與行政救濟管道;二、公布具同等效力的佐證文件清單,減輕舉證負擔;三、合理調整補件期限,反映跨境辦理實況;四、提供行政資源,避免基層與民間成為緩衝墊;五、正視移民家庭情感創傷,建構長期支持系統,呼籲社會應共同理解並接住每一位生活在台灣的移民家庭,將他們的經驗也視為台灣故事的一部分。
陸委會嚴查領陸居住證 要求軍公教簽署具結書
陸委會近期對國人領有大陸身分證件做重點清查,並要求軍公教和國營事業人員簽署具結書,保證未領取。近日再推出「進階版」具結書,從原本單純簽名具結「未」領取,升級為詳細調查領用情形的勾選表單。陸委會表示,若簽過舊版,無須重新具結,拒絕填寫也不會給予懲處。3月的舊版具結書,名稱為「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僅有簡短文字保證自己確無領取,下方簽名並填寫職務及身分證字號。據悉,陸委會4月推出進階版具結書,名稱少了「未」,多了「情形」,要求詳細勾選領用情況,尤其在居住證部分,問得更詳細。若曾領取居住證,需勾選是在擔任軍公教前或後申領,並填上證號,寫明取得原因;若證件已無法使用,需勾選是失效、遺失,或剪角被服務機關收繳,並一律要「承諾日後不再向中國大陸申領居住證」。陸委會嚴查居住證有跡可循,陸委會主委邱垂正2月18日曾預告,將重啟《兩岸條例》修法工作,把國人申領大陸居住證納入管理,努力在立法院新會期推出。陸委會11日對此表示,本次專案清查不會因當事人拒絕具結,就給予懲處或其他不利處分;至於具結書調整,是因應各機關(構)學校實務執行上的反映意見而酌予修正,如果當事人先前簽署過具結書,均無須依修正版重新具結。政府這波清查大陸身分證件,始於網紅八炯、閩南狼去年12月發布的「統戰紀錄片」,爆料有20萬台灣人領有大陸身分證,內政部之後開始清查,並要求軍公教人員簽署具結書證明未領取,而後範圍擴大到國營事業和公設財團法人聘僱人員;近期則重點清查已領有台灣身分證多年的陸配,要求他們補繳在大陸的除籍證明。台北市一位公立國中老師Yolanda表示,她自己沒拿大陸證件,很快就簽完交出,但多數公教人員都知道,萬一勾選「有領取」會被炒魷魚,她認為單靠簡單的問卷,未必能問出實情。對於近期擴大清查證件和陸配風波,她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但也擔心陸配小孩會不會從此不敢說自己家長來自哪。
除籍證明補件引爭議 藍委斥政府撕裂族群打壓陸配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陳玉珍、翁曉玲10日召開「陸配人權不是鬥爭工具 」記者會表示,政府要求陸配補交原籍證明不切實際,恐造成萬人受影響,形同政治審查,呼籲應通案處理、回歸理性,勿讓行政措施加劇社會分裂。為避免民眾同時具有兩岸戶籍,導致權利義務重疊或衝突,移民署要求具陸籍身分且未曾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者,於期限內補交相關文件。據統計,目前在台定居設籍的大陸配偶超過14萬人,其中約有1萬人尚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當中部分個案因時效久遠、程序複雜或其他客觀因素難以取得相關證明。 對此,許宇甄指出,她近期接獲多起陳情案例,有些陸配來台超過30年,如今已是中華民國國民,大陸親人可能早已過世、原籍房產也早遭拆除,如今要求補件並不合理。雖移民署表示可透過海基會取得複本、親赴大陸申請或由親屬代辦,但實務上三種方式皆困難重重。她批評政府以程序刁難,應儘速以「通案處理」方式務實解決,而非個案處理徒增困擾。陳玉珍則表示,政府存在的目的應是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但民進黨政府的作法反而讓民眾恐慌、撕裂族群。她批評,從要求軍公教具結無陸籍身分、驅逐陸配,再到目前要求提供喪失原籍證明,宛如在層層考核人民的政治忠誠。她質疑,未來是否還會以是否持有民進黨黨證來認定忠誠度,呼籲政府勿將行政措施政治化,應回歸理性,停止造成社會分裂。翁曉玲強調,賴清德上任後,政府作風日益強硬,藐視法治、踐踏人權,甚至針對陸配進行政治霸凌。她指出,許多在民國93年(2004年)以前就已定居台灣的陸配,當年並未被要求繳交喪失原籍證明,政府如今事後追溯要求補件,已違反法律安定性原則。此舉無異於政治審查,形同要求陸配對台灣宣誓忠誠,背後政治意味濃厚。她呼籲政府應將焦點放回經濟議題,尤其是美國對台課徵對等關稅的衝擊,不應再讓政治干擾台灣社會穩定。
追繳除籍證明惹議 國民黨聲援陸配批政府消費新住民課題
移民署自2024年10月起宣布,要求在台陸配補齊「除籍證明」,否則就撤銷定居證與戶籍,目前尚有逾萬人未繳。對此,國民黨表示,陸委會以法律為由撤銷陸配國籍,讓多年奉公守法、育有台灣子女的母親陷入家庭破碎的困境,強調陸配不是中共同路人,而是多元社會的一部分。國民黨表示,針對部分陸配撤銷國籍與身分的處置,是依據法律進行的行政程序,卻引發社會廣泛質疑。這些陸配依法歸化、依法報稅,多數早已在台落地生根,如今卻被制度性操作標籤為「不愛台灣」,不僅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也形塑出對特定族群的歧視與排斥,對新住民家庭造成深重打擊。國民黨批評,民進黨長期高舉人權與多元包容大旗,對外籍移工不遺餘力保障其權益,卻對奉公守法、育有台灣子女的陸配施加冷酷對待,讓母子分離,讓家庭破碎,展現雙重標準的殘酷面貌。在國安名義下繼續放任政治人物如沈伯洋獵巫,卻對眼前真實的人權災難選擇噤聲,形同踐踏人道價值。國民黨強調,台灣自詡人權立國,卻讓最基本的新住民家庭權益被踐踏。新二代不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更不該背負標籤長大。這些陸配不是中共同路人,她們是母親,是台灣孩子的依靠,是多元社會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