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良
」 北市刑大 陳冠良
個資風暴1/北市科偵隊長濫調個資流黑市! 檢警信任崩盤內幕
曾獲頒模範公務員、被視為警界明日之星的北市刑大科技偵查隊隊長陳冠良,竟涉嫌長期濫用檢察官的信任,透過檢察公文系統偷渡民眾機敏個資,外流給轉任房仲的警界學長吳政佑,2人慘遭羈押禁見,震驚司法界與警界,也是繼88會館案後再度重創警方形象,更讓全國檢警多年來信任關係降至冰點,更離譜的是,本刊掌握這些外流個資早在去年就已曝光,竟被暴力討債集團和詐團所持有,北檢正全力追查擴大偵辦!現年37歲的陳冠良,中央警察大學76期畢業,歷任刑事警察局偵查正、刑事局智財大隊第一隊副隊長,隨後一路升任至北市刑大科偵隊長。在同僚眼中陳冠良就是個明日之星,不僅曾破獲多起重大毒品與刑案,甚至獲頒模範公務員,前途一片光明。陳冠良曾經與林姓檢察官合作超過10年,更曾在依托咪酯(喪屍毒品)首度被列為毒品後,破獲大型跨國走私案,相當風光。(圖/警方提供)而他與非法律系出身、苦讀考上司法官的林姓檢察官合作超過10年,兩人堪稱「黃金搭檔」,前年更在「依托咪酯」首列毒品後,合作偵破全台第一起的跨國販毒集團、查扣價值3000萬元的喪屍菸彈,相當風光。然而誰也沒想到,陳冠良竟一腳踩進違法深淵,他利用與林姓檢察官長年合作累積的深厚信任,以偵辦案件為由,透過檢察公文系統大量調閱民眾手機戶政等個資,隨後私下轉交給轉任房仲的警界學長吳政佑使用。據了解,這項「個資外流」並非單一偶發事件,而是長期的私下運作。這起黑幕之所以會曝光,可謂「夜路走多終遇鬼」。據悉,吳政佑為了處理房仲業務,請陳冠良協助查詢「北士科」附近戶籍等相關個資,但疑似觸碰到機敏個資,檢方掌握後,立即蒐集歸納統整資料後,上月中,林檢察官直接將陳冠良叫進辦公室,當場對質,問他這些調閱資料到底與手邊的案件有何關係?陳冠良語塞支吾其詞。林姓檢察官(左一)好不容易半工半讀考上司法官,原本前程似錦 ,沒想到卻被昔日黃金拍檔出賣。(圖/警方提供)東窗事發後,陳冠良回到北市刑大直奔大隊長辦公室提出離職,大隊長聽完陳冠良自白,立刻直奔政風室回報,整起醜聞這才揭開序幕。而遭到合作辦案夥伴背叛、害慘的林檢察官,據悉當天在北檢幾乎整天以淚洗面,不僅多年的努力與信任付諸流水,個人的升遷之路恐因此受到重大阻礙。更令人震驚的是,這起洩密案的影響範圍遠不止於此。據知情人士指出,早在去年,某縣市警方在偵辦暴力討債及詐騙集團案件時,竟然就在查扣贓證物中,發現由「檢察官職權」所調閱出的機敏個資,顯示檢方系統外流個資早已在黑市流傳。由於陳冠良過去合作過的檢察官不只一人,消息一出,曾與他合作過的檢座們如今人人自危、如坐針氈,深怕受到牽連。輝達進駐北士科,陳冠良偷渡該案周遭相關戶政個資給轉任房仲的吳政佑,疑因觸碰到機敏資料,北檢掌握後立即介入調查。(圖/林榮芳攝)陳冠良一人的私欲,不僅重創了個人前程,更把全國檢警長期以來建立的合作默契與信任關係摧毀殆盡。過去檢警辦案講求效率與信任,檢察官往往給予第一線刑警極高的授權與彈性;然而本案爆發後,檢警信任度瞬間跌入谷底,檢方全面收緊個資與調案審核機制。不少第一線外勤刑警無奈抱怨:「現在要花錢調資料事小,辦案效率大受影響才嚴重!」但也有第一線認為,個資外流關乎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太過鬆散的信任確實需要慘痛教訓來喚醒。檢警日前發動大規模搜索,認定陳冠良與吳政佑涉案情節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目前檢警專案小組正深入追查是否有其他警務人員涉入,全案仍在擴大偵辦中。
個資風暴2/警方仰賴檢察系統內幕 資深刑警揭「搶時間」秘辛
台北市刑大科技偵查隊長陳冠良因濫用檢察官信任、偷渡檢察系統調閱的個資轉交給昔日警界學長吳政佑,雙雙遭法辦收押,引發司法與警界地震。外界不免好奇,警方自身明明也有調閱個資的管道,為何還要仰賴檢察公文系統?資深刑警與外勤隊長透露,兩者除了有免費與收費上的差異外,最核心的關鍵就在於「時間」,檢察公文系統調閱個資的速度快,是支撐警方快速破案的利器。資深刑警指出,以台北市警察局為例,每年編列用於調閱個資與通聯紀錄的預算有一千多萬元,經費其實算充裕,每年甚至都有少量的結餘。以一般普通案件的個資調閱費用約在數千至上萬元左右;但若是遇到掃黑治平、組織犯罪等重大刑案,監控與追查時間少則3個月、長則上看1年,單一案件的通聯調閱費用就可能落在10多萬至20萬元不等,視案件複雜程度而定。北市警局下轄14個分局偵查隊與刑大8個外勤隊,雖然各單位都有固定預算額度,但並非每個分局隨時都有重大刑案。因此這些經費在實務上都會機動性挪用互補,每年預算幾乎能順利攤平,甚至往往還有剩餘。資深刑警坦言,調閱個資的「費用」對第一線刑警來說,其實不是最主要考量。第一線警方之所以極度仰賴檢察公文系統,主因全在於「搶時間」。偵辦重大刑案最怕落後進度、錯失黃金追查期,為了在最快時間內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即時動向與人脈網絡,透過檢察公文系統調閱資料,能省去傳統層層層報准的繁瑣流程與時間差。檢警除了在調閱個資有費用上的差異外,另外警方是可以收取民間企業頒發的破案獎金,而檢察官連公發的破案獎金都在民國100年取消。(圖/警方提供)而資深檢察官也直白地說,警方因勤務的特殊性是可以收取私人企業的破案獎金,但地檢署是不能收的,一語道破!其實過去檢察官也曾有過公發獎金制度,特別是在緝毒,但因檢察官為司法官不是行政官,為避免檢察官受獎金制度影響,因此早在民國100年就納入法官法,不能領取公發獎金。而陳冠良一人為了私欲,將檢警長期以來建立的深厚信任破壞殆盡,本案爆發後,檢方勢必全面收緊調閱審核與授權機制,恐讓未來第一線刑警在辦案時面臨更嚴苛的時間壓力與行政阻礙,警方恐怕需要花費好長一段時間,才能重新修補陳冠良撕開檢警之間的裂痕。
北市刑大隊長爆貪瀆!上百筆個資疑賣房仲「收百萬」 昔日師徒雙雙收押
台北市刑大爆出警紀醜聞,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將上百筆個人資料洩漏給已退休轉任不動產業的前警界同事吳政祐,並疑似收取百萬元酬勞。案件經台北市警局政風單位掌握後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陳冠良遭記兩大過並免職;檢方複訊後認為2人涉案情節重大,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16日晚間裁定陳、吳2人收押。據了解,陳冠良與吳政祐過去都曾在刑事警察局任職,兩人不僅是昔日同事,更具有師徒關係。吳政祐原為刑事局警務正,退休離開警界後,近年轉往不動產仲介業發展。然而,警方內部日前發現異常,北市警局政風單位進一步追查後,鎖定現任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懷疑他利用職務上可以接觸相關資料的機會,違法將大量民眾個資提供給吳政祐。初步調查顯示,遭外洩的個人資料數量可能超過百筆。由於吳政祐退休後已轉往房仲業發展,檢警也進一步追查這批資料的用途,以及雙方之間是否存在不法利益交換。據悉,陳冠良疑似因過去與吳政祐的交情,在對方提出請託後協助提供個資,而陳也被懷疑因此取得約百萬元酬勞。不過,相關金流、個資實際用途以及兩人涉案程度,仍有待檢調進一步釐清。北市警局表示,案件是由內部自行發現陳姓員警涉嫌將職務上取得的個資外洩,發現異常後立即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由北市警局政風室、督察室及市刑大等單位共同執行相關搜索行動。警方分別在14日、15日將陳冠良及吳政祐拘提到案,完成相關調查及詢問程序後,於15日將案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冠良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同時涉及《刑法》洩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吳政祐則被列為共犯偵辦。檢方隨後向法院聲請將2人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16日下午召開羈押庭,經法官審理後,晚間裁定陳冠良、吳政祐2人均收押。除了司法偵辦之外,北市警局也同步對陳冠良祭出行政懲處。市刑大召開考績會後,決議一次記兩大過,再陳報北市警局予以免職,將陳冠良淘汰出警察體系。北市警局強調,對於員警涉及違法違紀案件,將持續採取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的態度,並秉持「自清自檢」、「警紀警辦」以及「毋枉毋縱」原則維護警察風紀。由於陳冠良身為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主管,卻被控利用職務取得的資訊協助已轉任房仲業的昔日警界同事,更疑似牽涉百萬元不法利益,案件涉及的上百筆個資究竟如何取得、交付後被用於何處,以及雙方實際利益往來情形,都將成為後續檢調追查重點。
快訊/北市警局中階警官94人異動出爐
為應勤、業務需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偵查隊隊長等職缺,經該局林局長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六至九序列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督察員、警務正、警備隊隊長、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及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94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5年2月10日(星期二)離到職。1、刑事警察大隊專員薛博文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2、本局資訊室警務正康智恆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3、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邱桂美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紀錄組組長4、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徐崧騰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5、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許文鋒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6、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陳志峯調任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7、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葉宣岑調任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8、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歐陽俊調任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9、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周維強調任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10、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謝其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11、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陳冠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12、刑事警察大隊專員黃冠豪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13、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14、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陳怡凱調任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15、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陳重仁調任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16、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于長豪調任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17、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劉光恆調任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18、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黃鉅增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19、本局督察室督察員羅秀成調任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20、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張育豪調任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21、本局督察室督察員王乃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22、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李新民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23、本局督察室督察員蕭景嘉調任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24、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許文彥調任中正第一分局防治組組長25、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張義和調任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26、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趙晨喻調任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27、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謝和軒調任信義分局防治組組長28、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陳泓瑜調任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29、本局保防科警務正李永翔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30、文山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劉得焜調任大同分局保防組組長31、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陳振翔調任文山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32、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胡金龍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33、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呂明曄調任文山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4、內湖分局保防組組長柯志明調任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5、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蔡鎮群調任內湖分局保防組組長36、本局保防科警務正呂滄棋調任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37、士林分局民防組組長劉誌雄調任大同分局民防組組長38、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王明祝調任士林分局民防組組長39、本局保防科偵防股股長楊坤龍調任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40、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張恆睿調任本局保防科偵防股股長41、本局秘書室警務正洪辰諭調任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42、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蘇棋秀調任南港分局秘書室主任43、刑事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黃亮凱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44、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莊清雄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45、松山分局秘書室主任葉麗娟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秘書室主任46、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馮忠堂調任松山分局秘書室主任47、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李宏聰調任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48、南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陳矜慧調任大安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9、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茹向弘調任南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50、大安分局保防組組長謝博文調任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51、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陳心怡調任大安分局保防組組長52、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江金紋調任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53、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周永健調任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54、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顏志祥調任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55、本局行政科勤務股股長陳淑芳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行政股股長56、本局訓練科警務正黃升揮調任本局行政科勤務股股長57、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高詮恩調任本局後勤科庶務股股長58、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黃建盛調任中山分局交通組組長59、本局人事室(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正簡宗瑋調任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60、萬華分局警務員廖克齊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1、本局後勤科警務正姚若蓁調任本局訓練科警務正62、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高震宇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63、本局後勤科警務正盧禹澄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64、松山分局刑事警務員王崇倫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65、內湖分局警務員吳俊翰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66、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廖健翔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7、大同分局刑事警務員李裕生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68、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右霖陞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69、松山分局督察員吳柏錡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0、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陳禾明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71、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唐晟倫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2、本局防治科警務正林仁傑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3、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朱宥任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4、大安分局督察員黃智源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5、信義分局督察員李易書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6、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佳雯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7、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梁雅晨陞任本局人事室警務正(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78、內湖分局警備隊隊長蔡俊利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79、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俊逸調任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0、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和揚調任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1、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沈上文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2、南港分局巡官葉祐豪調任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83、文山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陳靚紋調任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4、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奕安調任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5、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李昭毅陞任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6、中山分局督察員江明憲調任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7、南港分局警務員蔡宗銘調任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8、中正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林冠丞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9、萬華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施仁捷調任中正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90、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羿淳調任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1、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游啟銘調任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2、內湖分局康樂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黃世豪調任松山分局巡官93、刑事警察大隊刑事警務員陳烱龍調任內湖分局康樂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4、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劉耀文陞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
大麻襲台2/白領階級施用毒品黑數驚人 政院4年砸150億元「溯源斷根」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的二兒子柯鈞耀(42歲),2020年涉大麻膏毒郵包案遭控《運輸二級毒品罪》,北檢偵辦後認定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不過柯男毛髮、尿液送驗後卻驗出大麻陽性反應,獲緩起訴處分2年,此事件鬧上媒體版面,後續也有毒郵包涉案人依樣畫葫蘆,以「我不知情」說法獲得緩起訴處分,開了一個逃罪的惡例。行政院也預見毒品的危害,在4年內投入150億元預算,推動「新世代反毒策略」。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前年查驗1個從美國寄來的郵包,發現內含大麻膏,郵包收件人為柯建銘次子,隨即移送檢調偵辦,柯男到案說明表示是表弟開玩笑寄給他,喊冤「我不知道裡面是甚麼」。檢方認定,柯男若主觀上知道包裹內是毒品,應會以更隱密方式寄送,諭令10萬元交保,但將他的毛髮和尿液送驗卻驗出大麻陽性,最後柯男獲得緩起訴2年。經查,警方偵辦另外一起毒郵包案時,由於柯男大麻膏案引起熱議,加上檢方發現犯嫌沒有主觀犯意,也找不到客觀證據,同樣被以緩起訴處分。近年來國內外吹起大麻合法化風潮,不過法務部曾強調大麻不會除罪化,但今年4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做出區別刑度修法,大麻小農自用非販售者,刑度從原本一律5年以上,下修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明顯將刑度放寬。高檢署書記官長林宏松表示,近來已注意到大麻查獲量直線增加,目前正責成相關單位進行分析中。而依據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目前正進行到第二期,2021到2014年投入約150億元經費,以「溯源斷根,毒品零容忍」作為重點。以保三總隊11月間連續公布2起重大大麻走私案來說,高檢署目前目標是要抓到上游藏鏡人,通通起訴後才曝光在媒體,而非查獲大麻即公布,戮力在循線溯源,期能有效斬斷毒品供應鏈。吸食大麻會暫時減緩行動力、協調力,並產生幻覺,一旦「毒駕」相當危險。(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另外,台中檢警執行安居專案,今年7月發動年度規模最大的「誘捕偵查」緝毒行動,該販毒集團在社群網站販售大麻等毒品,再以店到店方式寄出,經查集團藥頭、藥腳遍布18縣市,總計出動487名警員,成功逮捕106名嫌犯及大批毒品,市價超過2300萬元。不少人好奇「誰在吸大麻」、「大麻施用者黑數」,1名高階警官私下表示,光是從這次保三查獲7億大麻花案回推,如未被查獲,通常「貨櫃一到,馬上賣完」,456公斤大麻花能推算出「台灣施用者黑數驚人」。據了解,大麻施用者族群多為白領階級、有留學背景,在國外接觸到大麻,加上「一個牽一個」幾乎彼此認識,在家中「自用」等等,造成追查困難。警方目前查緝大麻多以驗尿為主,由於吸食量少、半衰期短,吸食大麻後3天就可能排出,毛髮則1個月有效,員警們私下口耳相傳「抓安比抓大麻簡單」。警政署保三總隊刑大直屬分隊隊長陳冠良表示,施用大麻後通常有飢餓感、放鬆癱軟及行動遲鈍感,也因此施用者多在家中吸食,而非在外面夜店等地,他強調施用者很注重「儀式感」,某大麻吸食者每次呼麻前都會先訂好一堆速食,再開始施用,因為飢餓感讓他「覺得雞塊超好吃」,也傳聞有大麻癮君子以獨門偏方躲過驗尿,「吃完整罐草莓果醬」就驗不出大麻陽姓。由於大麻中的大麻二酚CBD可舒緩焦慮、失眠、癲癇症,而大麻中的四氫大麻酚THC,是主要迷幻成分,也是不少國家將其列為管制藥物的原因之一,但THC同時也能緩解慢性疼痛、癌症化療後嘔吐等醫療用途。陳冠良強調「吸食大麻會暫時減緩行動力、協調力,並產生幻覺、傻笑、重複執行同樣動作」,如駕駛車輛就相當危險,甚至恐怕造成重大傷亡。保三總隊逮到改裝輪胎夾藏1.3億元大麻花來台案,循線揪出竹聯幫弘仁會陳男等7人,檢方依法起訴。(圖/警政署保三總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