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昱
」 陳啟昱 台鹽綠能 台鹽 台南地檢署 光電弊案
陳啟昱潛逃24天後投案 監院促院、檢統一重大案件認定標準
台鹽綠能掏空案中,涉案前董事長陳啟昱原定於去年11月出席羈押庭,卻未依規定到庭,一度失聯後遭通緝,最終在失蹤24天後投案,至今仍遭羈押禁見。嫌犯落跑期間,外界曾數度提出質疑,該案仍然處偵查階段,偵查主體與聲押職責均由檢方負責,在法院可能無保釋放的前提下,檢方理應當庭或即時請求法官裁定保全被告措施。然而,院檢卻未採取防逃行動,顯見疏失。對此,監察院今(12日)發布調查報告指出,法院與檢方對於「重大、矚目案件」的認定標準不一,籲建立一致性規範。針對台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遭台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後疑似逃匿一事,引發外界質疑法院是否延誤開庭、檢方是否未善用科技監控。監察委員王美玉與葉大華調查指出,雖然為防逃可考慮賦予法院一定的審理期限,但仍須兼顧案件複雜度、被告人數及辯護人閱卷權益,若強制法律明訂審限,恐不符實務所需。兩位監委說明,依刑事訴訟法,科技監控屬羈押的替代措施,唯有法院認為具羈押事由時方能聲請。既然當時台南地院認定陳啟昱不具羈押必要,院檢自然無從要求科技監控;至於法院當時為何做此認定,基於審判獨立原則,本院予以尊重。監察報告也指出,現行各地法院與檢察署對「重大、矚目案件」認定標準不一,恐導致羈押審查缺乏即時與明確判準,進而造成防逃漏洞。為此,兩位監委建議應建立一致性標準,同時推動「強制處分專庭」制度,使羈押、搜索、限制出境等處分的審理更具專業與效率,既可保障人權,也強化司法效能。
台鹽綠能收購民股遭股東提告 台鹽回應完全合法
台鹽綠能公司因前董事長陳啓昱涉嫌掏空損失4億多元,母公司台鹽決議以每股0.917元收購占公司股份約1/3的民股,引發14位民股股東不滿,指控台綠刻意低估公司資產,製造經營困難假象,16日委請律師按鈴申告台綠現在經營團隊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及圖利等罪嫌。台綠公司澄清表示,因前任高層弊案,截至2024年底股價淨值僅剩0.34元,台鹽公司完全合法進行併購。台綠表示,因前任高層弊案,導致公司營運嚴重虧損,經謹慎評估股權定價,採取最嚴謹評估機制,委託專業鑑價機構及三位獨立會計師核算後定每股0.917元收購,高於淨值2.6倍。後經台鹽公司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及台綠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決議通過,收購作業完全符合《公司法》、《企業併購法》等相關法令規範。民股股東指出,他們是以每股11至13元不等價格購入台綠股票,有不少台鹽及台綠員工在主管指示下,以員工認股自掏腰包購入股票,後來公司被陳啟昱等人掏空,如今台鹽將以每股0.917元收購,他們等於被剝了兩層皮,損失至少上億元。台綠公司表示,5月26日在臨時股東會會場設置「異議股東專區」,專人向洽詢的股東說明異議辦法,並主動提供申請文件,未來將主動依法提請法院確認收購價格,保障股東權益。另為保障股東權益,台綠公司也特別在臨時股東會會場設置「異議股東專區」,專人向前來洽詢的股東說明異議辦法,並主動提供申請文件,台綠公司未來並將主動依法提請法院確認收購價格,保障股東法律權益,股東若對收購價格有意見也可向法院提出說明。台綠也特別澄清,該公司公司實收資本額為3.7億元,截至113年底民股股東30%股權淨值約僅有387萬元,部分報導所稱「民股股東損失超過20億元」完全悖離事實,台鹽公司以2.6倍價格收購,實已優於淨值甚多。台綠說明,民股人士無視台鹽持續挹注台綠轉型成本,偏離現實臆測台綠潛在價值,汙名化現在經營團隊;所謂「5億元潛在收益案場」是位於七股總量管制區內的台區段案場,台綠僅有承租權,依法不得開發且無法預估開放時程,需長期負擔高額租金,公開標售係為降低經營風險,完全合乎法規。另外,台綠也澄清,渡子頭案場開發仍具高度不確定性,台綠公司資產及帳務均依IFRS準則嚴謹列計且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絕無隱匿情事,若確有民股所稱高達80幾億元之資產,台綠公司淨值不可能僅餘0.34元,這項指控與事實嚴重不符,而現任董事長、總經理及全體董事均依法派任,所有決策恪遵法令及關係人交易規範,絕無圖利任何人之情事,股權收購後,由台鹽公司百分之百持股,將更能貫徹台鹽公司誠信經營理念,確保永續發展。
2藍黨工涉偽造文書遭羈押 謝龍介怒批檢調雙標
近期全台掀起罷免風潮,各地民團陸續推進對藍營立委的第二階段連署,而國民黨則加緊完成第一階段連署補件,等待選委會審查。然而,台南地檢署近日偵辦民進黨立委罷免案時,指控國民黨台南市黨部涉偽造文書,並搜索黨部、逮捕兩名嫌疑人。此舉引發國民黨強烈反彈,台南市立委謝龍介痛批司法雙標,質疑檢調執法尺度不一。謝龍介指出,所有罷免連署過程,應該依法依規辦理;若有爭議,相信司法機關也會依法依規辦理,綠營人士不必喜形於色過度解讀。執政黨以高規格方式啟動檢調調查罷免連署過程,難免給予外界殺雞用牛刀聯想;這種政治惡鬥作法,相信全民看在眼中,民意自有公評,第二階段罷免連署立即擴大推動。謝龍介指出,台南地方法院對涉嫌掏空台鹽的陳啟昱准予交保,卻對國民黨在罷免連署中出現的錯誤採取羈押措施,對此質疑司法機關處理案件時態度不一。他舉例,國民黨立委游灝的罷免案涉及14件造假、高虹安13件、馬文君11件、丁學忠10件,卻未見各地檢察機關以相同力度調查。他呼籲各地地檢署應秉持公正立場,以同等標準偵辦所有案件,避免「勿枉勿縱」。他也公開向總統賴清德喊話,表示「追殺國民黨救不活大罷免運動」,並強調國民黨不會因司法行動而退縮,反而將更加堅定地投入罷免運動。
台鹽綠能弊案!3人羈押禁見、2人交保 法院理由曝光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27日偵結起訴前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前副總經理郭政瑋,以及鴻暉國際科技公司負責人蘇俊仁、晁暘開發及偉珵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5人。案件移審後,台南地方法院於28日凌晨裁定,陳啟昱、蘇坤煌、蘇俊仁三人羈押禁見,郭政瑋與戴妤倩則各以300萬元交保,並須接受科技監控、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合議庭認定,陳啟昱涉及《證券交易法》重大犯罪,且有潛逃事實,所犯為7年以上重罪,存在逃避或減輕刑責的可能性,並可能勾串共犯或證人,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此外,他在案件中居於主導地位,影響力重大,犯罪情節嚴重。蘇坤煌則涉及《公司法》、《商業會計法》、《刑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罪,合議庭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且與卷證內容不盡相符,考量其可能逃避刑責或勾串共犯,因此裁定羈押禁見。蘇俊仁則因負責鴻暉國際科技公司,並在本案中居於關鍵地位,同樣被認定有逃亡及勾串可能,考量案件重大,裁定羈押禁見。至於戴妤倩,雖涉《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重大犯罪,考量她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繳交部分犯罪所得,合議庭認為可透過保證金及防逃措施確保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因此命其於2月28日10時前繳納300萬元保證金後交保,並須接受8個月的電子監控、限制住居,每日晚上9時須上傳自拍照片至科技監控中心,且定期向法院報到。郭政瑋則因涉及《證券交易法》重罪,雖然具羈押理由,但合議庭認為他並非案件主導者,因此可透過保證金及防逃措施確保司法程序順利進行。他同樣需繳納300萬元保證金,並接受8個月的電子腳環監控,每日上午9時上傳自拍照至科技監控中心,並定期向法院報到。回顧這起案件,南檢於2023年10月展開偵辦,搜索台鹽綠能等32處地點,帶回34人偵訊,其中5人遭聲押,其餘6人交保,其他人請回。當時陳啟昱未到庭,南檢發布通緝,他藏匿24天後才自行到案,最終遭羈押禁見。台南地檢署偵結後,對陳啟昱求刑12年,蘇坤煌求刑10年,其他三人則建請法院量刑。台南地方法院已進一步裁定羈押與交保措施,案件後續審理進展仍受關注。
台鹽弊案5人遭押 法院裁定3羈押2交保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弊案27日偵結起訴前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前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國際科技公司負責人蘇俊仁、晁暘開發及偉珵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5人後,5名在押被告也被併案移審。台南地方法院漏夜開羈押庭後,28日凌晨2點多裁定陳啟昱、蘇坤煌、蘇俊仁等3人羈押,郭政瑋、戴妤倩各300萬元交保,並科技監控、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檢方起訴指出,陳啟昱與蘇坤煌於2016、2017年擔任台鹽實業公司董事長及綠能辦公室執行長期間,故意隱匿或不揭露利益衝突關係,不顧多名公股董事及獨立董事於董事會中提出未實質評估、調查成立綠能公司商業風險等質疑,於2017年3月逕自主導通過台鹽實業公司轉投資成立台鹽綠能公司議案,以遂行利用台鹽綠能子公司進行利益輸送意圖。陳、蘇2人先與蘇俊仁、戴妤倩達成土地開發服務費用分潤協議,再不當利用對台鹽綠能公司營運、財務等決策的實質控制權,於2017年至2021年間唆使郭政瑋配合違反台綠公司請購、採購規範,且未依規章核轉母公司台鹽實業會計稽核審查監督,逕將電業投資商委託台綠公司的土地開發服務承攬案,媒合電業投資商與鴻暉國際、晁暘開發及偉珵開發等公司簽訂土地開發服務契約,將原本屬於台綠公司應取得的合理利潤,不法截留於鴻暉、晁暘等公司。檢方認為,陳啟昱、蘇坤煌等人違反職務忠實義務,早在2017年3月就介入台鹽實業投資設立台鹽綠能,並透過該公司進行利益輸送,造成台鹽實業及台綠蒙受3億餘元損害;如果檢調未介入調查,以合約總值估算,造成損害的金額可能超過8億元。同時,陳啟昱,蘇坤煌也透過此種非常規交易,自鴻暉國際、晁暘開發及偉珵開發等公司,分潤獲取不法所得分別係新台幣5800萬425元及7461萬1341元;鴻暉國際不法利益超過1億元,晁暘開發及偉珵開發公司超過9000萬元,被告等人均涉犯《證劵交易法》加重非常規交易及加重特別背信等罪嫌,建請法院分別量處陳啟昱有期徒刑12年、蘇坤煌有期徒刑10年。至於南檢去年10月23日聲押陳啟昱失利,25日提抗告,台南高分院28日撤銷裁定發回地院更裁,但台南地院11月1日傳喚陳啟昱未到庭引發輿論譁然後,南檢也將繼續針對協助陳啟昱逃亡藏匿、台鹽綠能相關太陽能光電工程採購案等案,另案偵辦。
陳啟昱遭南檢求刑12年 黃國昌:綠營權貴啃食國家資源
臺南地檢署今(27日)偵查終結台鹽綠能光電弊案,起訴前任董事長陳啓昱求刑12年。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綠營權貴啃食國家資源,賺得「油洗洗」,最後受害的則是全體納稅人。如他預期,起訴早已設下斷點,為了保持皇城內的和諧,怎麼可能敢查下去?「賴清德政府卻仍不思改進、執意為之,只為維護自己人的利益,真是國家的悲哀。」黃國昌今日於臉書發文表示,南檢今天偵查終結臭不可聞的台鹽綠能光電弊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司法》,致使台綠至少損失3億、不法所得超過1.3億,起訴陳啟昱、蘇坤煌等5人,並對陳蘇二人分別求處12年、10年的重刑。黃國昌指出,從自己揭露整起弊案迄今,已超過一年半,起訴的內容與他所說如出一徹,綠營權貴啃食國家資源,賺得「油洗洗」,最後受害的則是全體納稅人。然而,一如他所預期,起訴早已設下斷點,就只查到陳啟昱為止。至於陳啟昱洗出去的錢金流流向何方,又有哪些人因此獲益,為了保持皇城內的和諧,怎麼可能敢查下去?黃國昌表示,當整個國家的綠電政策,早已淪為綠友友們爭相插旗的禁臠,賴清德政府卻仍不思改進、執意為之,只為維護自己人的利益,真是國家的悲哀。
台鹽前董事陳啟昱年薪逾2千萬「簽8億合約」弊案 害慘虧3億元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弊案,檢方今天起訴前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前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國際科技公司負責人蘇俊仁及晁暘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5人。南檢調查,陳啟昱、蘇坤煌利用台鹽綠能土地開發案簽約高達8億元,將應屬公司利益的不法資金截流至鴻暉國際、晁暘開發、偉珵開發等公司,並從中分潤,因檢方啟動調查截斷,但陳等人已造成台鹽實業及台鹽綠能損失3億9636萬元損害。檢方指出,陳啟昱、蘇坤煌等人違反職務忠實義務,早在2017年3月就介入台鹽實業投資設立台鹽綠能,透過該公司進行利益輸送,若檢調未介入調查,以合約總值估算,造成損害金額可能超過8億元。檢方認定被告5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加重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罪及特別背信罪。檢方調查,陳啓昱自2016年3月擔任台鹽董事長至2021年卸任,合計在台鹽公司領取超過2000萬元薪資,但陳啟昱卻圖利業者造成台鹽損失3億元,從中不法獲利5800萬元,蘇坤煌不法獲利7461萬元;鴻暉國際科技公司不法利益超過1億元,晁暘開發及偉珵開發公司超過9000萬元。檢調偵辦陳啟昱案還衍生案外案,台南地檢署去年10月23日聲押陳啟昱失利,25日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28日撤銷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但法官11月1日傳喚陳未到庭,引發輿論譁然,南檢11月4日發布通緝。檢方表示,關於協助陳啟昱逃亡藏匿、台鹽綠能相關太陽能光電工程採購案等,仍在另案偵辦中。
檢調趕25日開議前搜索 地方直言林岱樺家底厚「沒差這些錢」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20日遭檢調搜索台北立法院、高雄服務處等多處據點,並帶回林岱樺至南機組問訊,儘管林岱樺矢口否認不法,並直言「政治干預司法、司法牽動初選」表達不滿,仍讓地方人士震驚不已,預料將對2026高雄市長初選產生漣漪。林岱樺在民進黨內有「孤鳥」之稱,僅和正國會系統稍有交集,出身政治世家的她,因著父親、改制前鳳山市長林三郎政治資產,2001年時便以29歲之姿當選大選區時期立委,當時形象清新,有著「國會孫燕姿」封號而名噪一時,連任至今已擔任7屆立委,僅2008年在鳳山選區小輸前立委江玲君而暫別政壇,2009年則因時任立委陳啟昱轉戰高雄市副市長而轉戰大寮、林園立委補選成功,接著在該區續命到現在,為目前立法院少數自大選區時期仍擔任立委者。高雄地方人士指出,由於立法院25日即將開議,目前還無法給予立委開議期的豁免保護傘,相信檢調是搶在開議前搜索,避免開議後處處掣肘。地方人士直言,林岱樺已是連任多屆的資深立委,林三郎更是資深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家底雄厚「沒必要貪這種錢」,相信帳目也非常嚴謹,恐怕是因為高雄市長初選2026即將起跑,而林岱樺民調穩定領先,「八成是自家人檢舉」。黨政人士指出,近月各社群軟體系統性地出現對林岱樺反同婚、宗教觀偏保守等議題嘲諷及批評,而這類貼文大多出自挺綠「側翼」,是有計畫性地毀滅林岱樺,如今又有檢調出手,節奏性斧鑿痕跡太強,根本難杜悠悠之口。他說,由於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被控詐領助理費案正在偵辦中,本次林岱樺即使司法上安全下莊,在政界要更上一層樓已是困難重重。※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陳啟昱涉弊案遭收押 前妻曾姿雯發文揭心聲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因涉及台鹽綠能光電弊案,在潛逃24天後於11月25日向南檢投案,現已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並送往台南看守所收容。而陳啟昱的前妻、高雄前民政局長曾姿雯也在臉書發布一段法師開示的話,引起網友熱議。根據檢調調查,陳啟昱在擔任台鹽綠能董事長期間,涉嫌與土地開發商鴻暉國際及晁陽開發簽訂上百公頃的光電租賃契約,過程中涉及不法行為。此外,他被指控與光電業者共謀浮報工程款,非法獲利上千萬元,並安排人員進駐下包的光電工程公司,以「違約賠償」等名義從台鹽綠能轉移資金,最終導致子公司及母公司台鹽實業損失慘重。檢方自11月4日對陳啟昱發布通緝後,隨即註銷其護照並確認其無出國紀錄,推測其仍藏匿國內。陳啟昱最終於25日在律師陪同下投案,但面對檢方訊問,供詞避重就輕,拒絕透露逃亡細節及可能的協助者。檢方表示,將繼續追查是否有共犯涉嫌藏匿行蹤。陳啟昱過往仕途及婚姻生活也因本案備受關注。他曾於2012年與高雄市前民政局長曾姿雯結婚,兩人被視為高市府團隊的明星夫妻。然而今年11月傳出兩人早於去年已完成離婚,且曾姿雯近期一系列社群媒體動態引發熱議。曾姿雯日前在臉書上發表感言稱「凡事都有原因,但不一定都有對錯」。11月30日曾姿雯又引用唐朝禪門居士龐蘊的詩偈,「但自無心於萬物,何妨萬物常圍繞」,似乎展現面對風波的坦然心境。她同時也刪除與陳啟昱相關的所有照片,引發外界諸多聯想。
陳啟昱落跑25天投案!檢察官聲押禁見 台南地院火速裁准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利益輸送掏空子公司台鹽綠能,台南地方法院11月1日重開羈押庭時,陳卻落跑不知去向,台南地檢署4日發布通緝後,陳啟昱25日上午10點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台南地檢署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後,傍晚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晚間9點多火速裁准。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11月4日對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發布通緝後,25日上午他在律師的陪同下自行到該署報到,隨即由檢察官進行訊問;經訊問後,認為陳啟昱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證及串供之虞,依法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宗聖還說,南院10月24日的羈押庭諭知陳啓昱等5人無保請回後,南檢檢察官同日隨即發函相關單位對5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11月1日南院重開羈押庭,陳啟昱失聯,檢方也隨即派員持拘票全力緝捕他到案,但因一直無所獲,11月4日對陳啓昱發布通緝後,同日檢察官隨即發函外交部註銷陳啓昱的護照,專案小組初步查證發現,陳啓昱並無出國紀錄,仍應藏匿在國內。至於陳啟昱逃亡期間的行蹤,檢方也說,由於他的供詞避重就輕,拒絕吐露真相,可能擔心連累掩護的友人,但檢方仍將深入追究涉及藏匿人犯的共犯。檢調發現,陳啟昱在擔任台鹽綠能董事長任內,涉嫌與鴻暉國際、晁陽開發等2家土地開發商,在簽下上百公頃的光電租賃契約過程中,涉嫌不法;還另涉與光電業者共謀浮報工程款項,從中獲利上千萬元,並安插人馬在下包的光電工程公司,再透過「違約」、「賠償金」等名目,從台綠「左手換右手」搬錢賠給自家廠商,導致台綠及母公司台鹽實業虧損嚴重。南檢10月23日以陳啟昱等5名被告涉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與刑法背信罪、犯嫌重大,且有串、滅證與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南地院24日凌晨以罪嫌不足駁回,當庭無保釋放陳啟昱等5人後,當天南檢即對陳啟昱等5人境管、限制出境,隔天再向台南高分院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撤銷發回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11點開庭重裁,但因為颱風來襲法官延到11月1日11點開庭,但陳啟昱直到晚間都沒有出現,當晚台南地院與南檢即分頭展開拘提行動。至於此案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台鹽綠能前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晁陽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4名被告,均已分別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潛逃25天!陳啟昱現身南檢投案 謝龍介質疑:被「喬」好了?
民進黨前中執委、台鹽前董座陳啟昱在涉及台鹽11億元光電弊案後,因未出席1日的羈押庭,遭台南地檢署於4日發布通緝。而在逃亡25天後,陳啟昱於25日上午10時在律師陪同下主動至台南地檢署報到。而對於陳啟昱主動投案一事,國民黨立委謝龍介認為,陳啟昱可能被「喬」好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在陳啟昱投案後,國民黨立委謝龍介表示對案情發展認為十分不樂觀。謝龍介分析,陳啟昱在這段消失的日子裡,可能已經被「喬」好了。他以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案為例,指出即使有大量證詞指向上級交辦和經濟部的護航,最終案件仍只辦到陳凱凌為止。謝龍介進一步質疑,陳啟昱在受到黑白兩道追殺的情況下選擇出面,建議南檢在必要時可以傳喚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作證,以釐清當初要求陳啟昱自行請辭的原因,以及為何台鹽四度主動函送檢調偵辦都未獲回應。謝龍介認為,最了解民進黨弊案的往往是民進黨自己人,要破解這類案件,還需仰賴民進黨內部人士。而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受訪時表示,希望陳啟昱能好好交代事情。黃國昌也引述網友的言論,表示既然已到南檢報到,不如將掏空的款項拿出一部分加碼給中華隊加當獎金。黃國昌也呼籲民進黨立委,應督促陳啟昱歸還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