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
」 毒駕 劉宗鑫 新北 蘆洲 陳嘉瑩
高雄登山步道驚見頭顱 女子「屍首分離」慘死
高雄市六龜區17日驚傳命案,荖濃里內英登山步道,有輛機車停放多日未動,民眾驚覺有異報警處理,警方勘查後在草叢發現一具骸骨,且骸骨屍首分離,警方初步判定死者為台南陳姓女子,確切案情仍須釐清。六龜分局17日下午1時許接獲報案,民眾指登山步道旁有輛機車停放多日未動,民眾驚覺有異、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進入樹林內部查看,在草叢發現陳女遺體,但其已化為白骨,且屍首分離。據了解,陳女為台南人,5月被家屬通報失蹤,現已連繫家屬到場指認,初步排除外力介入,確切案情和死亡原因則仍待調查釐清。
他病逝留87個遊戲帳號 家人欲繼承遭拒!法院判決打臉遊戲公司
遊戲玩家砸重金練等、養帳號,死後究竟能不能成為遺產?中國近期發生一起爭議事件,一名北京的古姓玩家不幸因病離世,生前留下多達87個完成實名認證的遊戲帳號,其母主張要繼承但遭到遊戲公司拒絕,最終法院判決母親勝訴。整起事件起因於古男去年5月因病去世,生前在某款網路遊戲中註冊了87個完成實名認證的遊戲帳號,其母陳女要求遊戲公司協助將上述帳號變更至自己名下。訴訟期間,古男女兒的法定代理人也提出書面聲明,表示自願放棄遊戲帳號的繼承權。遊戲公司則主張根據雙方簽訂的《使用者協議》,遊戲帳號及帳號內的虛擬物品所有權均屬公司,玩家僅享有使用權,並認為遊戲帳號與實名制綁定,不應列入可繼承遺產的範圍內,便拒絕陳女的申請。關於遊戲帳號是否可以繼承,法院表示現在使用者需投入時間、精力及金錢培養帳號,而帳號及虛擬物品本身也具有使用價值與交易價值,依法規定,網路虛擬財產受到法律保護,遺產範圍包括自然人死亡時所遺留的合法個人財產。法院進一步指出雖然帳號有實名認證,但權利並非不可轉讓,法律也未明文禁止繼承,此外,使用者協議僅約定所有權歸屬於遊戲營運商,並未排除玩家死亡後,其繼承人承接帳號使用權的可能性。訴訟過程中,雙方也都認同遊戲帳號使用權可由繼承人繼承。法院認定,遊戲公司作為平台營運業者,在合法繼承人身分明確、且無法律或契約禁止變更帳號資料的情況下,有負責協助變更實名制資訊,並保障繼承人正常行使帳號使用權的法定義務,因此判陳女依法可繼承87個遊戲帳號,判決生效後遊戲公司也必須在15日內全力配合其更改資料,目前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判決已正式生效。
中和深夜惡火奪命 男救出「無生命跡象」送醫不治身亡
新北市中和區16日凌晨發生住宅火警,永和路一處公寓因不明原因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前往救援,救出65歲陳姓女子、32歲徐姓男子和67歲黃姓男子,但黃男傷勢過重,被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急救後仍宣告不治,確切火災原因則仍待釐清。16日凌晨3時許,該公寓因不明原因冒出濃煙,接著竄出火舌,火勢迅速延燒一發不可收拾,警消獲報後立即前往,出動32車、101人救援。而警消抵達時,現場已濃煙密佈,消防人員冒險進入搜救,在2樓發現3名受困住戶並將他們送出,黃男被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急救後宣告不治,陳女雙手二度燙傷、臉部輕微燙傷,徐男則是嗆傷,確切火災原因則仍待調查釐清。
心碎警察節!所長遭女毒蟲拖行殞命 遺孀現身高院淚崩:兒一直問爸爸在哪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巡邏時,發現30歲女子陳嘉瑩駕駛車輛行跡有異,遂上前盤查,不料竟遭陳女開車拖行,最終撞上護欄殉職。新北地院今年2月作出判決,一審判處陳女死刑。全案上訴至二審,劉宗鑫妻子現身高院參與庭審,悲慟表示今天是警察節,兒子問「爸爸在哪?」讓她深感心痛。檢警調查,陳嘉瑩於案發當天吸食「喪屍煙彈」等多種毒品後開車上路,因違規停車在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擔心身上的毒品露餡,隨即猛踩油門逃逸;劉員為制止陳女,不顧自身安危死死抓住車窗與方向盤,遭拖行數百公尺後撞上護欄殉職。案發後,陳嘉瑩被依殺人等罪起訴,今年2月遭判處死刑。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15)日開庭審理,劉宗鑫妻子現身參與庭審,並在高院外悲痛落淚,哽咽表示,今天剛好是警察節,但「兒子一直問爸爸在哪裡」,令人鼻酸。此外,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也到場聲援,希望司法能還給家屬公道。另一方面,陳女今日被提訊出庭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知道今天是警察節、會不會對警察感到愧疚,以及未來是否還會吸毒等問題,全程未發一語,未作任何回應。面對法官訊問,陳女仍否認涉犯殺人罪,主張自己的行為不構成殺人,認為僅涉及傷害致死罪責。
女誤喝室友泡腳藥酒心悸嘔吐險喪命 醫揭超毒藥材:堪比砒霜
大陸浙江日前發生一起嚴重中毒事件,一名陳姓女子因誤飲室友放置在宿舍內、未貼標籤的自製藥酒,隨即出現嘴唇和四肢麻木、頭暈噁心及強烈心悸等症狀,被緊急送醫搶救。陳女被確診為極其凶險的「烏頭鹼中毒」,所幸進行洗胃、補充液體及解毒藥物治療後,成功逃過死劫,並觀察一週後順利出院。根據陸媒《錢江視頻》報導,浙江紹興市中心醫院馬鞍院區指出,陳姓女患者在下班返回宿舍,誤把室友準備用來「泡腳」的外用藥酒當作補藥喝下肚,但藥酒中含有「雪上一枝蒿」與「草烏」等劇毒中藥材,其毒性堪比砒霜。因此患者很快出現嘴唇和四肢麻木、頭暈噁心及強烈心悸等中毒症狀。院方說明,臨床數據顯示,純烏頭鹼僅需0.2毫克即可引發人體中毒,2至4毫克便能致人於死;由於患者誤飲的外用藥酒容器外包裝未明確標示成分與用途,才導致這場險奪命的悲劇。所幸患者經醫療團隊進行洗胃、補充液體和解毒藥物等一系列緊急搶救,她才脫離險境,住院觀察一週確定無礙後順利出院。有中藥醫學領域專家對此指出,烏頭類植物在民間常被誤認為具有冬令進補功效,因而常被民眾盲目用於燉煮或泡酒。然而,這類藥材毒性極強,在酒精的萃取下,其劇毒成分更會加倍析出,在中醫藥管理規範中屬於必須嚴格管制的毒性藥品,一般人絕對不可自行採摘或從非正規管道購買,更不能在未經專業炮製與醫囑指導下任意使用。專家也表示,除了藥材本身的毒性外,「藥酒是藥,不是酒」,其調配涉及複雜的中藥配伍禁忌。民間偏方常忽略「十八反」與「十九畏」等調配原則,隨意混合各類藥材不僅無法達到養生效果,反而容易產生不可預期的化學反應並生成新毒素。此外,若誤信沒有科學驗證的偏方,極可能將養生良藥變成致命的穿腸毒藥。而部分民眾會居家自釀或自行泡製藥酒,但專家認為過程卻充滿健康隱憂,自釀酒在發酵與釀造過程中,無法像工業化生產般透過嚴格工藝去除「甲醇」與「雜醇油」等有害物質。過量攝入甲醇會嚴重損傷視神經、導致失明甚至死亡,雜醇油則會引發頭痛與慢性肝臟損傷。同時,若使用非食品級的塑膠瓶盛裝,酒精更會溶出塑化劑,加上容器若消毒不徹底,亦容易滋生黴菌與雜菌。因此當地衛生單位與醫療專家皆呼籲,身體健康者毋須盲目飲用藥酒養生,若確有身體調理需求,務必經由專業中醫師辨證施治、開立正規處方,並自合法藥局採購優質藥材。另外,也鄭重提醒民眾切勿購買或飲用無標籤、成分不明的自製酒。進食藥膳或藥酒後,一旦出現噁心、胸悶、眩暈、四肢發麻等疑似中毒症狀,應立即採取催吐等自救措施,並在第一時間前往正規醫院急診就醫,切勿拖延治療黃金期。◎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婦人無視禁左轉硬迴轉!羅斯福路口猛撞公車驚魂一瞬 乘客全嚇壞
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五段與萬盛街口,7日晚間9時55分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名46歲陳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該路口時,疑似未依照現場交通標誌規定行駛,在設有禁止左轉標誌的路口違規左迴轉,結果與1輛正在公車專用道上直行的公車發生碰撞。所幸事故發生當下雙方車速不快,車上乘客及駕駛均未受傷,未造成更嚴重的人員傷亡。據警方調查,陳女當時沿羅斯福路五段北往南方向第二車道行駛,行經萬盛街口時,未遵守禁止左轉標誌規定,直接於路口進行左迴轉,準備轉向北上車道。就在此時,由56歲王姓男子駕駛的公車,正沿北往南方向第一車道公車專用道直行,由於事發突然,雙方均來不及反應,陳女駕駛的小客車左前車頭與公車右前車頭當場發生碰撞,現場傳出巨大撞擊聲響,讓附近民眾及車上乘客受到不小驚嚇。事故發生後,警方立即獲報趕赴現場處理,除協助交通疏導外,也同步進行現場拍照及事故位置測繪,並迅速將事故車輛移置路旁,避免影響後方車流通行。由於車輛受損情況不算嚴重,公車業者隨後也調派接駁車協助乘客轉乘,整體交通秩序很快恢復正常。警方進一步表示,經現場酒測與初步檢查,雙方駕駛均無酒駕或毒駕情形,事故原因主要與陳女違規迴轉有關。由於雙方均未受傷,且車損程度輕微,因此當事人現場表示願意自行協調和解,相關程序已依規定完成處理。文山第二分局也藉此提醒所有用路人,行經路口時應確實遵守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若有迴轉需求,應依規定駛入內側車道,並主動禮讓直行車優先通行,在確認周遭車流與安全距離充足後再進行迴轉動作。警方強調,許多交通事故往往源於一時的疏忽或貪圖方便,唯有養成正確駕駛習慣,才能有效降低事故發生風險,保障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鳳山摩鐵驚爆離奇命案!29歲男陳屍房內 毒咖啡包散落現場
高雄市鳳山區1間汽車旅館於5月30日驚傳死亡案件,1名29歲蔡姓男子被發現倒臥房內,當時已失去呼吸心跳,經救護人員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因傷重回天乏術,最終宣告不治。由於警方在現場查獲多項疑似毒品相關物品,案件曝光後引發外界高度關注,至於男子真正死因及是否涉及毒品因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指出,當天下午5時許接獲119轉報,鳳山區某汽車旅館內有民眾失去生命跡象。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蔡姓男子已無呼吸心跳,立即送往醫院急救,但最終仍宣告不治。據了解,當時與蔡男一同入住旅館的是其33歲陳姓女友,兩人已入住約兩天時間。陳女表示,發現蔡男躺在床上一動也不動,且沒有任何呼吸反應後,立刻向旅館人員求助並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隨即封鎖現場進行勘查,初步並未發現明顯打鬥痕跡或外力介入情形。然而,員警在房內查獲疑似毒品咖啡包、K盤、濾嘴、電子磅秤以及疑似安非他命等物品,桌面上更留有不明粉末殘留物。經現場試劑初步檢測後,相關粉末呈現三級毒品陽性反應,顯示現場可能涉及毒品使用情形。為進一步釐清案情,警方已將現場所有相關證物依法查扣並送往實驗室檢驗,同時持續追查毒品來源及是否有其他涉案人員。檢警已報請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於6月1日完成複驗程序。法醫也已針對死者進行抽血檢驗,後續將透過解剖及毒物分析報告,確認蔡男的真正死因。警方呼籲,毒品不僅危害個人健康,更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生命悲劇。民眾切勿因一時好奇或誘惑而接觸毒品,以免賠上健康與人生。同時警方也將持續加強查緝毒品犯罪,全力維護社會治安與民眾安全。
毒駕男車突逆向暴衝!連環撞7車釀骨折慘劇 法院火速裁准羈押
高雄市前鎮區28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毒駕事故,1名51歲洪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后安路與天倫路口時,車輛突然向左偏移並逆向行駛,不僅擦撞一名騎乘機車的49歲陳姓女子,還接連波及路旁停放的4輛機車及2輛自小客車,造成現場一片狼藉。陳女因猛烈撞擊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及肋骨骨折,所幸經救護人員緊急送醫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事故,並對洪男進行調查。洪男起初向警方供稱,自己因精神不濟、駕車時不慎睡著,才會導致車輛失控逆向衝撞。然而警方在偵訊過程中發現其神情異常、言行舉止有異,進一步提高警覺。經酒測後雖未驗出酒精反應,但警方隨即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竟呈現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顯示洪男疑似在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警方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將洪男逮捕,並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洪男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考量其疑似施用毒品後仍駕車上路,已對用路人安全造成重大威脅,加上有事實顯示其可能再度實施相同行為,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洪男涉案情節重大,且具有反覆實施危險行為的可能性,若任其在外恐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進一步危害,因此裁定羈押獲准。警方呼籲,毒品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反應能力及專注力,無論是酒駕或毒駕,都可能在瞬間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害人害己並面臨嚴厲法律制裁。
囚虐親女900天餓成人乾!虎媽怕「全民公審」求撤國民法官 台中地院一句話打臉
台中大甲詹姓婦人涉嫌長期拘禁、凌虐21歲親生女兒近900天,導致女兒瘦成30公斤「人乾」慘死,案件將由國民法庭審理;詹婦擔心媒體大量報導與法院先前裁定用詞,恐讓國民法官先入為主,聲請不行國民參審,但台中地院認定本案屬社會高度關注重大案件,更有讓人民參與審判必要,裁定駁回且不得抗告。台中大甲這起駭人聽聞的虐死案,發生於民國114年9月。21歲陳姓二女兒被發現陳屍家中時,全身瘦到只剩30多公斤,皮包骨模樣令人震驚。檢警追查後發現,50歲詹姓婦人涉嫌自112年起,強迫女兒休學後長期拘禁在家,並逐步限制飲食與活動,導致她長期營養不良,最終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檢方查出,陳女從小就遭母親苛刻對待,曾因飢餓難耐,在校偷拿食物、撿廚餘果腹,詹婦甚至曾在她額頭寫下「小偷」羞辱。隨著大女兒外出讀書,詹婦對二女兒的控制與虐待更加變本加厲,最後釀成悲劇。檢方依「私行拘禁7日以上並施以凌虐致死」罪嫌起訴詹婦,冷眼旁觀的陳父則依幫助加重私行拘禁罪起訴。不過,詹婦與辯護人主張,台中地院先前審理停押聲請時,裁定內容大量引用偵查細節,甚至出現「如原始人類或動物般進食」、「冷漠等待被害人邁向死亡」等字句,加上媒體以「虎媽十大酷刑」、「囚虐900天」、「餓成人乾」等聳動標題連番報導,恐讓潛在國民法官在審判前就形成偏見,侵害無罪推定原則,因此聲請不由國民法官參審。檢察官則反駁,新聞報導屬新聞自由與人民知情權範圍,不能因媒體帶有評論性,就認定國民法官一定失去中立性;且《國民法官法》本就設有選任、排除、審前說明與解任等制度,足以確保公平審判。台中地院審酌後指出,若僅因國民接觸新聞報導,就認為無法公正審判,未免過度推論,畢竟職業法官同樣也會接觸新聞資訊。法院認為,本案涉及家庭暴力、生命權侵害與凌虐致死,屬全民高度關注重大案件,也正符合國民法官制度讓人民參與司法、反映社會法律感情的立法目的,因此裁定駁回詹婦聲請,且不得抗告。
女毒蟲撞死所長一審判極刑仍不認殺人 死者家屬怒:全都是廢話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致死,陳嘉瑩一審遭判極刑,陳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11日召開準備庭,陳女仍不認殺人罪,而陳女犯後生子,其辯護律師還主張要有兒童公約的人權,孩子才不會沒有母親,讓劉宗鑫家屬怒批兇手和辯護律師所講「全是廢話」。劉宗鑫父親在開完庭後憤怒發聲,表示若死刑被撤銷改判,也就是呼籲全國警察都不用做事。(圖/侯世駿攝)檢警調查,陳嘉瑩當日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陳女因持有毒品心虛,害怕身上的喪屍菸彈露餡而衝撞劉員,將其拖行300公尺,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陳嘉瑩則被依殺人等罪起訴,全案一審由國民法官參審,2月判處陳嘉瑩死刑。而陳嘉瑩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11日召開準備庭,陳女則不認自己殺人,而陳嘉瑩犯後產子,辯護律師還主張要有兒童公約的人權,孩子才不會沒有母親,此說法劉宗鑫家屬難以接受。劉父在庭上憤怒發言,表示劉員當時是合法攔查,陳女明知他的手掌被車輛卡住,仍持續踩油門,20幾秒便殺死一個人,若死刑被撤銷改判,也就是呼籲全國警察都不用做事,怒斥陳女和辯護律師講的全都是廢話,並強調家屬所求只是公道,高等法院在確認上訴理由,以及詢問被告和被害家屬意見後就結束開庭,陳女在面對記者提問「是否有悔意」等問題時則全程保持沉默。
沒票想搭霸王車!女硬闖車站遭警攔下 「嘟嘴裝可愛」沒用坐地大鬧
台中火車站8日上午發生一起鬧劇。一名陳姓女子未購買車票,卻試圖強行通過閘門搭車,站務人員發現後通報鐵路警察到場處理。不過女子面對警方勸導時,不僅遲遲不願離開,還一度半蹲嘟嘴裝可愛,希望藉此請求放行,相關畫面被民眾拍下後在社群平台流傳,引發討論。事件發生於8日上午8時許,陳女當時拖著粉色行李箱,欲直接穿越車站閘門進入月台,由於沒有購票,站方隨即通知鐵路警察局台中分駐所派員到場。從網友上傳至Threads的影片可見,現場有2名男性員警持續對陳女進行柔性勸導,希望她配合離開。不過陳女疑似情緒不穩,期間還突然半蹲,雙手捧臉並對員警嘟嘴裝可愛,試圖以撒嬌方式請求通融。但面對警方多次勸說,陳女始終不願配合離開,員警隨後態度轉趨強硬,並告知若持續妨礙秩序,將依法進行管束。聽聞警方表態後,陳女開始情緒激動,不斷喊著「我要回家」、「拜託不要這樣」,之後更直接坐在地板上大鬧,讓不少路過旅客停下腳步圍觀。警方表示,當時因陳女一度無法自行站立,員警曾提出協助送醫治療,但遭到對方拒絕。經一段時間勸導後,陳女最終自行離開車站,並在站外搭乘計程車離去。
毒母房內吸安猶如「毒氣室」!1歲童驗出成癮級毒量 中院重判8年
台中一名陳姓婦人長期在密閉房間內吸食安非他命,竟讓年僅1至3歲的女兒被迫吸入毒煙,體內驗出接近成癮者的高濃度毒品;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定其行為形同將幼童置於「毒氣室」,依以非法方法使人施用毒品等罪,判刑8年徒刑,可上訴。檢警調查,陳女自2021年至2023年間與女兒同住在潭子區,明知房間空間密閉、幼女毫無自我保護能力,仍多次在女童面前吸食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導致孩子長期暴露於毒煙環境中。社工介入後,分別於2021年與2023年採集女童毛髮檢驗,結果均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醫院檢測更發現,女童體內甲基安非他命濃度高達7567pg/mg,已接近成癮者數值,引發外界震驚;期間陳女一度失聯遭通緝,近期才到案接受審理。檢方主張,女童體內毒品濃度異常偏高,非單純二手煙即可造成,懷疑陳女有直接餵食毒品行為。不過法院審酌認為,尚無證據證明有直接餵食,但長期在密閉空間吸毒,仍足以讓幼童吸入大量毒煙並殘留體內。合議庭法官指出,毒品施用方式不限口服,在狹小空間燃燒吸食亦可能造成他人被動施用毒品。陳女明知女兒年幼、無法抗拒,仍持續吸毒,已構成以「其他非法方法」使人施用毒品罪,另同時觸犯妨害幼童發育罪,屬想像競合,從重論處。法官審酌,陳女身為母親卻為滿足自身毒癮,罔顧女兒身心發展與健康,行為惡劣;但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依法予以減刑。最終依2個成年人對未成年人以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各判6年,合併執行8年徒刑。
新北板橋「欣勵德幼兒園」園長涉強脫女童衣物羞辱 法院裁定5萬元交保
新北市板橋區「私立欣勵德幼兒園」近日傳出不當管教案,陳姓女園長當著全班同學面前,強行脫去6歲大班女童的衣褲,導致女童背部挫傷。警方10日將其拘提並送往新北地檢署,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晚間裁定5萬元交保。國民黨新北市議員劉美芳10日偕同家長召開記者會,家長指控,女兒在刷牙食玩水,不慎弄濕另一名男童的褲子,陳姓園長竟當著全班幼生面前,強行脫去女童衣褲,還將上衣拉至女童頭部遮蔽臉部,用力擰轉衣物,害得女童背部嚴重挫傷、心靈受創。事後家長前往幼兒園了解狀況,陳姓園長竟辯稱「只是想嚇她」,雖有傳訊道歉,但訊息中卻情緒勒索稱「會讓其他小朋友無法畢業」。家長也透露,陳姓園長丈夫就是幼兒園負責人、女兒則是安親班教師,其他親戚也在同家幼兒園任職,質疑是在互相遮掩罪行。家長也心痛表示,孩子一度害怕到不敢說實話,直到他們看見監視器畫面才發現真相,甚至連曾就讀該園的長子也透露曾遭毆打。對此,劉美芳指出,該園施暴後常以糖果安撫孩子,試圖滅證,而他們支持家長「不和解、不妥協」的立場,要求讓施暴者終身不得進入教育體系,並喊話教育局針對該園所進行地毯式調查,揪出所有黑名單,並對於兒虐行為給予最嚴厲懲處,公告姓名及機構。新北市教育局表示,4月7日接獲婦幼隊通報,得知該幼兒園在同月2日中午疑不當對待幼生,8日即派員到場稽查,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陳姓園長確有拉扯幼生衣物,並以衣物限制幼生頭部活動等情形,涉案情節重大,已立即要求園長停止職務並接受調查,後續如查證屬實,最重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並終身不得任職幼兒園;園方最重可處21萬元罰鍰,並廢止設立許可。不僅如此,教育局也查獲該園有幼小混齡教學,以及師生比不符規定等違規情形,依法對園方開罰12萬元。陳姓女園長10日稍早被警方拘提送往新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認定其涉犯傷害罪、強制罪、妨害幼童發育罪,犯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新北地方法院晚間召開羈押庭後,認為陳女尚無羈押必要,裁定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詐騙新招!新北女翻拍QR Code慘噴3百萬 刑事局示警:是提款機鑰匙
詐騙手法再升級,刑事局近日發布警告,提醒民眾切勿輕忽「TW QR Code」與「無卡提款」的風險,強調即使未提供存摺或進行匯款,只要將付款碼翻拍並傳送給他人,仍可能在短時間內遭盜領,造成重大財務損失。警方指出,近期發生一起案例,一名新北市陳姓女子因網購糾紛,遭詐騙集團以「帳戶未驗證」為由聯繫,並透過通訊軟體LINE視訊指導其操作銀行App。由於對方自稱客服人員,過程中語氣專業,讓陳女降低戒心,依指示翻拍並傳送「TW QR Code付款碼」及「無卡提款QR Code」。未料,該舉動等同於將資金控制權拱手讓人。詐騙集團迅速利用相關QR Code進行盜刷與提款,短時間內即造成損失,包括購物盜刷約60萬元、無卡提款41萬元,加上點數卡與現金包裹等損失,總金額超過300萬元,損失慘重。刑事局分析,詐騙集團近期出現三大新趨勢。首先是透過視訊進行「遠端操控」,假冒金融監管機關或銀行客服,直接觀看被害人操作過程,增加可信度;其次是教導受害者以「翻拍螢幕」方式規避App截圖限制,突破既有安全機制;最後則是利用QR Code即時性,一旦取得影像,便能在數秒內完成消費或提領,幾乎無法攔阻。警方強調,任何形式的付款碼或提款碼本質上等同現金,切勿翻拍或傳送給他人。若接獲要求「驗證帳戶」或「協助設定」等說詞,應提高警覺並立即中斷聯繫。如有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查詢官方資訊,以避免落入詐騙陷阱。
欠租半年還動手!淡水女暴走狂甩巴掌 竟是詐欺通緝犯當場落網
新北市淡水區日前發生一起引發關注的租屋糾紛事件,1名42歲陳姓女子因長期積欠房租,與前來協商的租屋代管人員爆發激烈衝突,不僅情緒失控,甚至動手攻擊對方,整起事件在警方介入後出現戲劇性轉折,陳女竟被查出為詐欺通緝犯,當場遭依法送辦。據了解,陳女承租1間月租金2萬3000元的樓中樓住宅,自2025年11月起至今,僅繳納過1個月房租,其餘租金以及水電、瓦斯等費用均未支付,累計欠款金額相當可觀,房東多次嘗試聯繫與催繳未果,最終委託林姓租屋代管人員前往現場進行協商,希望能和平解決問題。協商過程並不順利陳女情緒激動,不僅拒絕配合溝通,還對林男進行肢體攻擊,包括撕扯衣物、踢擊及連續搧巴掌,場面一度失控,警方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試圖安撫雙方情緒,但陳女仍持續大聲叫囂,甚至聲稱自己才是受害者。更令人傻眼的是,陳女在警方查證身分時,不僅拒絕提供真實資料,還多次報上虛假的年籍資訊,企圖混淆警方調查,過程中她甚至再次情緒失控,突襲林男一記耳光,為避免衝突進一步升高,警方依法對其實施強制管束並帶回派出所。經進一步查驗身分,警方赫然發現陳女竟為詐欺案件的通緝犯,雖然遭攻擊的林姓代管人員暫時未提出傷害告訴,但警方仍依詐欺通緝罪嫌,將陳女移送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交友設局!帥哥約見面竟索5萬保證金 女大生險遭恐嚇詐財
台南一名18歲陳姓女大生透過交友軟體Tinder認識一名帥哥,相約見面卻被要求先付5萬元點數作為保證金,甚至遭對方傳送手槍照恐嚇「處理家人」。她心生畏懼前往超商購買點數,所幸店員機警通報警方,及時攔阻詐騙,成功保住積蓄。警方指出,陳女近日透過交友軟體「Tinder」結識一名外型亮眼的男網友,雙方相談甚歡後轉至LINE聯繫,並約定見面。不料對方臨時提出需「確認身分」、「回報經理」,要求先購買5萬元點數作為見面保證金,聲稱事後會歸還。陳女起初半信半疑,未料對方見她遲疑,竟變本加厲,不僅傳送手槍照片,還出言恐嚇若不配合,將找人對其家人不利。陳女驚慌失措,依指示前往台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一間超商準備購買點數。店員發現陳女神情異常、頻頻查看手機訊息,加上購買金額龐大,懷疑是常見的詐騙手法,立即通報警方;台南市警二分局民權派出所員警迅速到場關心,起初陳女仍堅稱「只是要買點數」,經警方耐心詢問後才坦承實情。員警當場向她說明這是典型「假交友真詐財」詐騙套路,詐騙集團常利用帥哥美女照片誘騙被害人,再以保證金或恐嚇手段施壓,目的就是騙取點數或金錢。陳女這才驚覺受騙,當場取消購買。警方呼籲,凡是網路交友要求購買點數、匯款或涉及金錢往來,幾乎可判定為詐騙;若遭恐嚇應保持冷靜,切勿依指示操作,並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向警方求助,以免落入陷阱。
台61線深夜死亡車禍 25歲女騎士自摔慘遭貨車輾過喪命
新北市八里區台61線快速道路18日深夜發生死亡車禍,25歲陳姓女子騎乘大型重機行經台61線3K往八里方向時,因不明原因突然失控自摔,21歲呂姓男子駕駛的貨車閃避不及而將其輾過,陳女身受重傷,急救後仍宣告不治,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18日深夜11時許,陳姓女騎士當時正騎乘大型重機,沿台61線向八里方向行駛,卻在行經3K路段時發生自摔意外,陳女倒臥在地,後方的呂男閃避不及而將其輾過。陳女身受重傷,蘆洲警分局八里分駐所和交通分隊獲報後連忙到場處理,救護車也立刻趕抵將陳女送往淡水馬偕醫院進行急救,但陳女傷勢過重,經救治後仍在19日0時15分宣告不治。警方初步調查,確認呂男酒測值為0,鑑識人員則到場採證,確切事故原因則仍待調閱監視器釐清。
高雄男毒駕奪命!3寶媽今出殯 妹淚訴:判重刑、求修法
高雄市小港區7日晚間發生一起毒駕車禍事故,30歲楊姓男子行經中安路時高速追撞前方2輛機車,造成43歲李姓女子重傷身亡,52歲陳姓女子及9歲女童受擦挫傷。李姓死者今天(18日)出殯,家屬則在社群平台發文哀悼,「一場毒駕,帶走的不只是3個孩子的媽媽」,他們唯一的訴求只有「判重刑、求修法」。回顧此案,楊男於7日晚間9時許行經該路段時,高速撞上前方李女騎乘的重型機車,再追撞陳女騎乘的重型機車,陳女後座還載有一名9歲女童,現場車體零件散落一地。這起事故導致李女噴飛重摔在地,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陳女及女童多處擦挫傷,分別送往小港醫院及國軍高雄總醫院治療,均無生命危險。警方法對楊男實施酒精濃度檢測,並未發現酒精反應,但發現楊男車上有一顆重約5克的「喪屍菸彈」依托咪酯毒品,隨即對楊男進行毒品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當場將楊男依現行犯逮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據了解,李女為全職家庭主婦,與丈夫共同養育3名子女,最小的孩子僅幼兒園大班,事發當晚只是出門買宵夜。對此,李女的妹妹昨天(17日)於社群平台發文表示,18日就要與祢告別,來致意的親朋好友還是無法相信,「一場毒駕,帶走的不只是3個孩子的媽媽,是娘家媽媽心中最疼的女兒,是姐妹之間無可取代的依靠,是姐夫生命裡最重要的支柱,也是我們記憶裡,那個溫暖、善良、替別人著想的妳。」李女的妹妹也喊話「陳其邁、韓國瑜、賴清德、賴瑞隆、柯志恩」,希望她二姐的犧牲必須受到重視,「傳統社會習俗中不能接受的解剖,我們家屬也忍痛同意了,唯一訴求只有判重刑、求修法。」
少女廁所產子竟將嬰兒埋公園 警漏夜開挖尋屍中
桃園市蘆竹區18歲陳姓女子2025年懷孕,並於2月在廁所產下嬰兒,但孩子出生時便無生命跡象,陳女不知該如何處理,竟將嬰兒帶到高鐵橋下的公園掩埋,直到陳女近日不堪良心折磨,向友人吐露實情,友人嚇得報警全案這才曝光,警方則漏夜搜尋,正持續尋找嬰兒屍體中。據了解,陳女近日向友人透露,稱2月突然臨盆,在廁所產下小孩,但她發現孩子出生後就無生命跡象,因不知如何處理,最終將嬰兒遺體帶往高鐵橋下、中山路與六福路交界處的公園掩埋。友人得知真相後嚇壞,立刻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9日漏夜搜索嬰兒遺體,但因天色昏暗而影響搜尋進度,10日持續開挖,在現場則疑似聞到屍臭味,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蘆竹警分局表示,由於本案涉及兒少案件,依法屬偵查不公開,目前全案仍在調查釐清階段,已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後續相關案情將由地檢署統一對外說明。
外籍生肇事2/準新娘遭逃逸移工撞飛!醫藥費破百萬僅賠5萬 家屬好無奈
本刊日前接獲爆料指出,慈濟科技大學的印尼籍羅姓大學生騎車載S姓高中生出遊,卻在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發生車禍,強大撞擊力道造成S男當場骨折。不料羅男聽聞須負擔15萬餘元的醫藥費後,竟直接離境。然而類似事件卻並非第一次發生,同年6月,台中龍井一名準新娘遭一車逃逸移工猛撞,昏迷2月,醫藥費上看百萬元,肇事移工最終表示僅能拿出5萬元賠償,讓家屬氣憤無奈卻也只能接受。阮姓移工在發生事故後,隨即與一車逃逸外勞分頭奔逃,最終仍遭警方逮獲,其被捕時坦承擔心因被發現逃逸身分而遭遣返回國。(圖/報系資料照)2022年6月,台中龍井區一名28歲的陳姓準新娘騎車行經中華路三段與中山路二段時,與闖紅燈無照駕駛的一車逃逸移工發生擦撞,事故發生後陳女當場昏迷、全身多處骨折送醫,昏迷指數6,傷勢相當嚴重,而肇事的阮姓移工見狀第一時間不但未停車,反而還繼續往前開了50公尺,車上6人隨即棄車逃逸,分頭奔逃,所幸路過民眾眼尖發現其中4人坐上計程車,緊急記下車牌通報警方,讓警方順利將6人全數逮捕到案。而駕駛的阮姓男子被捕後表示,當天要回住所,未注意燈號不慎撞傷女騎士,會跑是因為受到驚嚇,加上擔心逃逸移工身分被發現因此遭到遣返,才會全部落跑。陳姓準新娘全身多處骨折,昏迷2月後才甦醒,儘管在車禍中倖存,卻仍有漫漫復健之路要走。(圖/報系資料照)陳姓女子原定將在6月底與男友結婚,卻突遇車禍傷勢嚴重,其下頷骨開放性骨折、多處顏面骨骨折、肝臟撕裂傷、左右側恥骨上下支骨折、右髂骨骨折、右骨盆骨折、右側5根肋骨骨折,昏迷住進加護病房,在住院172天後終於恢復意識,卻仍有漫漫復健路要走。陳女昏迷2個月後,開口第一句話就是,「爸爸,我好想你」,讓家人瞬間紅了眼眶,其後續也在醫護的持續照料下拔掉鼻胃管進食,同時積極復健,所幸復原情況樂觀,當時已可進行簡單肢體動作,藉著他人協助緩慢行走,力拼2個月內出院。但陳女仍因傷到腦部,不少記憶殘缺,但仍能記得家人。儘管台中地院也依肇事逃逸罪判處阮男有期徒刑1年6月,刑滿後驅逐出境,但陳女短短2個月的醫藥費用就上看百萬,面對相關賠償費用,阮男僅表示沒有錢,最多只能賠償5萬元,讓家屬相當無奈,事發後日常生活不斷全被打亂,就連工作也全面停擺,收入全無。如今肇事的阮姓駕駛也在2024年3月遣返,但對陳女來說,還有相當長的復原之路要走,當時她一周還得復健3次,陳母為照顧女兒更是辭去工作,陪女兒前往醫院復健治療,儘管對事件感到不公,卻也只能被迫接受,但他們也表示,「我們還有生命,以後會更好」。陳母事後也表示,將車輛借給阮姓移工的女車主也應負責任,若非女車主借車,就不會導致事件發生,希望政府能重視移工問題,既然已入境工作,就必須遵守當地法律。律師包盛顥指出,儘管求償過程存在一定困難,但現行制度上仍可提供若干補償或救濟方式,受害人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法申請保險給付,就算肇事人為外籍移工或外籍學生,只要事故車有投保強制險,就可獲得一定程度之醫療或傷害補償;另外,只要造成人員受傷,被害人就可依法提出傷害之刑事告訴,由檢方或法院採取適當之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或住居,避免被告離境,以助於確認事故責任歸屬與相關事實。而在民事求償部分,包盛顥表示,若發現肇事者於台灣仍有薪資收入或有銀行存款,被害人也可透過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避免財產轉移。但若肇事車輛並未依法投保強制險,或發生肇逃之情形,受害人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但民眾在預防上也可透過保險制度加強自身保障,降低突發事故所造成的經濟風險,若真不幸發生事故,也應盡速報警保存相關證據,並盡早諮詢專業人士,透過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