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述
」 美國 性侵
不滿急診護理師檢傷!他嗆「妳也有病」遭起訴 法院判無罪:只是單純謾罵
基隆市一名鍾姓男子不明原因頭部受傷,送救護車送至基隆長庚醫院急診室,檢傷時因酒後表達不清,又不滿護理師反覆詢問傷勢,當場怒嗆「有毛病啦」、「妳也有病啦」,遭到檢方依醫療法及公然侮辱罪嫌起訴。然而,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鍾男只是「單純謾罵」,未達違反醫療法程度,因此判他無罪。判決書顯示,鍾男於2024年9月某天的凌晨1時許,因頭部受傷被救護車送到基隆長庚醫院急診室治療,而護理師詢問鍾男為何受傷時,鍾男因酒後表達能力不佳,反覆表示「他躺在房間睡覺,突然有不認識的人闖入他的房間」,護理師聽不出對方說的內容與頭部受傷有何關聯,只好再次詢問確認。沒想到的是,鍾男當場對護理師嗆聲「有毛病啦」、「妳也有病啦」,並因此遭保全帶走,帶進候診區讓醫師治療。護理師說,一般檢傷過程時間不一定,看病人的傷勢或其陳述能力,當天鍾男表達能力不佳,所以前後花費5分鐘在檢傷。針對此事件,檢方依照醫療法「以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及公然侮辱等罪嫌,對鍾男提起公訴。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鍾男說出「有毛病啦」、「妳也有病啦」等語,固然使護理師感到難堪,且增加執行醫療業務時間及精神耗費,但鍾男屬於「單純謾罵」,未達醫療法中「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等具有妨害告訴人意思自由之程度」而致護理師無法完成檢傷程序,因此判鍾男無罪。至於控公然侮辱罪部分,護理師在法院審理期間已撤回告訴,法院判定為公訴不受理。
美最高法院6月才阻擋解雇令!川普又要撤換聯準會理事庫克
美國白宮本週表示,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正在考慮」解雇聯準會(Fed)理事麗莎庫克(Lisa Cook),試圖重新啟動這項已遭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阻擋的行動。據美國財經媒體《CNBC》的報導,白宮總統助理斯卡維諾(Dan Scavino)在美東時間5日致信庫克時指出,「有充分理由相信,妳在1份或多份抵押貸款協議中作出了虛假陳述。」斯卡維諾是川普的副幕僚長,同時也是總統人事辦公室(Office of Presidential Personnel)主任。他在信中表示,這封信函是「依據最高法院的意見」寄送的。他要求庫克在3週內提供「針對妳虛假陳述的解釋,以及相關證據。」上述指控與川普及其盟友去年試圖將庫克逐出聯準會時提出的指控相同。對此庫克否認相關說法,並提起訴訟,挑戰了白宮將她免職的決定。然而,在庫克的訴訟尚未審理期間,有聯邦法院便禁止川普解雇庫克。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隨後也在6月下旬以5比4的裁決,駁回總統方面提出的挑戰,維持了先前的裁決。不過,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當時指出,最高法院的裁決並未阻止川普以抵押貸款詐欺指控為由,再次嘗試將庫克免職。羅伯茲,任何新的解雇行動都必須採取額外程序,以保障庫克根據美國憲法所享有的正當法律程序權利。針對斯卡維諾的來信內容,庫克的律師洛厄爾(Abbe Lowell)在1份提供給《CNBC》的聲明中表示,這些指控「如今與1年前一樣毫無根據;當時川普總統試圖將庫克理事免職,並干預聯準會的獨立性。無論川普總統接下來試圖採取什麼行動,根據事實以及最高法院的判例,有一點非常明確:不存在任何有效理由可以將庫克理事免職。我們就像之前一樣,將挑戰這次最新提出的藉口,維護她的職位以及聯準會所扮演的歷史性角色。」川普最初試圖解雇由前總統拜登(Joe Biden)任命的庫克時,正值他加大施壓聯準會、要求其大幅降息之際。而先前與抵押貸款有關的指控,則是由聯邦住房金融局(FHFA)局長普爾特(Bill Pulte)提出的。普爾特曾因被視為川普的「鷹犬」而受到批評。普爾特還曾將矛頭指向其他被川普視為政治對手的人士,包括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理由同樣是與抵押貸款有關的不當行為。
安全帽怒砸滷味攤!鳳山燒臘店父子槓鄰居 噪音糾紛深夜失控
高雄鳳山深夜爆發攤商衝突!鳳山區凱旋路上一間廣式燒臘店,近日疑似與隔壁林姓女子經營的滷味攤,因營業期間噪音、播放音樂等問題長期產生摩擦,雙方日前再度爆發激烈口角。衝突過程中,不僅有人涉嫌以不雅言詞辱罵,更有男子被拍下拿起安全帽猛力砸向滷味攤攤位,畫面曝光後被民眾PO上網路,引發網友關注。鳳山警分局表示,林姓女子已於今(8)日凌晨完成報案,警方將通知蔡姓父子到案說明,進一步釐清事件經過。警方初步調查,59歲林姓女子在凱旋路經營滷味攤,隔壁則為蔡姓一家經營的廣式燒臘店,由於兩間店面位置相鄰,雙方疑似因營業期間產生的噪音及播放音樂等問題發生爭執。從網路流傳影片可見,雙方發生口角期間,其中一名男子情緒相當激動,涉嫌拿起安全帽朝林女經營的攤位大力砸下,現場氣氛一度十分火爆,所幸衝突並未造成人員受傷。警方指出,林女於8日凌晨2時許前往派出所完成報案程序,指控66歲蔡姓燒臘店負責人在衝突期間涉嫌以不雅言詞辱罵她;另外,31歲蔡姓男子則涉嫌持安全帽砸向攤位,並對林女出言恫嚇。林女事後分別針對相關行為提出公然侮辱及恐嚇告訴,希望警方依法處理。由於相關衝突影片已被民眾上傳網路,也讓這起原本發生在相鄰店家間的糾紛受到外界關注。至於雙方先前是否曾因噪音問題多次發生爭執,以及當天衝突的完整起因、相關言詞及行為是否涉及刑事責任,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鳳山警分局表示,目前已正式受理案件,後續將通知蔡姓父子到案說明,並依現有影像、當事人陳述及其他相關事證依法偵辦。同時,警方也將持續約制雙方保持理性、避免再次發生衝突。至於林女提出的公然侮辱及恐嚇告訴,最終是否構成相關犯罪,仍須由司法機關依調查結果及具體事證認定。
獨/老師請全班喝飲料被控獨漏她 女學生家長告霸凌!法官狠電
國小老師捲入霸凌案,竟是因為學生控訴老師請全班喝飲料卻獨漏她,家長為此請求調查霸凌、申復、申訴、再申訴、訴願都認定霸凌不成立,繼續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開庭時,甚至對女學生家長「鐵拳教育」,質疑這件案子就算撤銷原處分發回事發國小調查,女兒已從小四唸到上國一了,到底能爭取到什麼?最終以其他師生的訪談紀錄認定並無霸凌之事,判家長敗訴。本案發生在新竹市某國小,遭投訴的男老師帶三年級,在學生升四年級後卸任班導,他不忘維繫師生感情,2023年6月29日請原本三年級的學生喝飲料,本案女學生沒喝到,對於男老師請客名單是否刻意排除她出現爭議。請飲料事件隔天,女學生父母向校方申請調查校園霸凌事件,主張男老師私下交代同學排擠女兒,不要讓女兒知道老師請飲料,還在同學面前說女兒會亂告、會亂講飲料害她發胖又長不高,足以營造敵意及不友善的學習環境。但依據四年級導師的說法,當時負責登記飲料名單的學生在教室裡拿出一張白紙,公開說「要喝飲料趕快來登記」,開放所有同學自行填上姓名,另有一名老師和一名學生也說,遭申訴的男老師並未針對該名女學生刻意不請飲料或要求同學不跟她玩。只有一名學生的訪談內容較為特殊,提到男老師請飲料之前有說「不是特別想要請」該名女學生,其實想請她喝但怕她會亂講「這種飲料會害她發胖、長不高、有的沒的之類」因為很怕那位女學生的家長「又告」。男老師告訴校方調查小組,他印象中男學生都要喝飲料、女學生有幾個不喝,他想到可能有學生沒登記名單之後還是想喝,所以多買一點。男老師強調,從沒說過不想請那位女學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依據調查小組的報告,認定男老師並未私下指定誰不能被請客,他調查學生喝飲料意願時,不只沒限制登記對象反而多買,以免有學生沒登記又臨時想喝,這跟刻意排除特定學生的行為顯不相符。合議庭指出,即使飲料意願調查單已經找不到或者沒列為調查證據,仍可藉由多位證人一致陳述,還原當時公開調查的情形;女學生家長控訴男老師要求同學排擠她、刻意不請她喝飲料,並無其他客觀證據足以證明。法官查出,案發當天總共4名學生沒喝到飲料,可證明男老師並非獨漏該名女學生,也沒針對她差別待遇,所以無法認定有故意孤立、羞辱或侵害的動機。女學生的家長為何執著申訴霸凌?為何有一名同學對調查小組說男老師很怕家長又告?本刊深入追查,這對師生在「飲料事件」之前早已結怨,疫情期間學校採取遠距教學,男老師曾在群組宣布補課消息,但女學生家長堅稱沒收到通知,加上男老師補課時確實犯錯,應該上體適能卻沒出現在鏡頭前,讓全班自習,剛好被女學生家長逮到小辮子告狀,後續發生「飲料事件」,女學生家長當成老師再度獨漏女兒,因此又槓上。北高行判決女學生家長敗訴,不過男老師已經因為「體適能缺課」案遭懲處,轉到其他學校任職。
被控掩蓋新冠起源證據!佛奇參院聽證會上拒答所有問題
前白宮冠狀病毒工作組成員及總統首席醫療顧問佛奇(Anthony Fauci)於美東時間29日在一場充滿政治算計和角力的美國參議院聽證會上,多次引用美國憲法賦予的不自證己罪權利,拒絕回答有關美國資助中國冠狀病毒研究,以及外界指控他曾誤導國會關於新冠肺炎(Covid-19)起源的問題。據《南華早報》報導,這場備受矚目的聽證會,再度掀起華盛頓長期以來最具政治爭議性的議題之一:新冠疫情究竟是源自動物自然傳播,還是與中國武漢某間實驗室事故有關,以及美國政府是否充分監督那些由美國資金支持的相關研究。佛奇曾領導美國國家過敏與傳染病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Allergy and Infectious Diseases),並在疫情期間成為美國政府應對新冠疫情的代表性人物。由於外界持續爭論病毒起源問題,他被傳喚在29日出席參議院國土安全與政府事務委員會(HSGAC)的聽證會。來自肯塔基州(Kentucky)的共和黨參議員保羅(Rand Paul),長期指控佛奇掩蓋支持「實驗室洩漏理論」的證據,而該理論認為病毒可能與中國武漢病毒研究所的研究活動有關。佛奇在開場陳述中反擊保羅,指控對方「執迷於」希望看到自己遭到起訴,並表示回答委員會問題可能使自己面臨出於政治動機的司法追訴,「(保羅)要求我出席這個委員會的唯一原因,就是希望讓我說出某些事情,任何事情,藉此證明他過去公開多次承諾,要讓我『身陷牢獄』的說法是正確的。」在佛奇簡短發表聲明後,保羅隨即開始一連串質詢,「你能否向委員會解釋,為什麼你選擇資助這種在中國進行的危險研究?」結果現年85歲的佛奇面對參議員提出的每1個問題,都引用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Fifth Amendment)的權利,「在律師建議下,我謹此拒絕回答,理由是我享有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所保障的權利。」值得注意的是,佛奇的律師試圖在聽證會期間發表聲明,但在保羅下令後,被工作人員帶離聽證會現場。對此,保羅也警告佛奇,拒絕回答問題可能帶來後果,並強調委員會正在進行1項合法的國會調查。保羅所指的資金,是由美國國家衛生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提供給美國非營利組織「生態健康聯盟」(EcoHealth Alliance)的研究經費。該組織曾利用部分資金,支持武漢病毒研究所進行蝙蝠冠狀病毒相關研究。保羅以及其他共和黨人士將這項研究描述為危險的「功能增益研究」(gain-of-function research)。這個術語通常用於描述透過實驗方式強化病原體某些特性的研究。佛奇與美國國家衛生院則反駁這項說法,並否認由該機構資助的研究創造了導致全球疫情的新冠病毒。報導補充,前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在2025年1月卸任前不久,曾授予佛奇1項廣泛的預防性赦免。這項赦免涵蓋佛奇在2014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20日期間,因擔任政府職務可能涉及的聯邦罪行。不過,該赦免並不涵蓋之後可能發生的任何違法行為,包括外界指控佛奇在後續國會作證時做出的虛假陳述。目前,佛奇尚未因與疫情相關的事項遭到刑事起訴。民主黨參議員則出面為佛奇辯護,批評這場聽證會具有政治目的,並指控共和黨利用此次會議進行黨派攻擊。來自密西根州(Michigan)的民主黨參議員、委員會首席少數黨成員彼得斯(Gary Peters)表示:「這場聽證會看起來是幾個月來,多數黨以委員會調查為名,進行帶有偏見且選擇性的行動後所形成的結果,目的基本上是要合理化多年前就已經形成的預設結論。」新冠病毒起源問題長期以來一直是美國政治爭論的焦點。在川普(Donald Trump)1.0政府任內,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曾評估認為,新冠病毒最可能源自武漢實驗室事故。2025年1月,美國中央情報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發布新的評估報告,支持實驗室洩漏假說,但同時表示該判斷「信心程度較低」。佛奇則一直支持另一種觀點,即病毒最初從動物傳染至第1名人類宿主,之後才在人與人之間傳播。根據美國非營利、無黨派智庫「全球災難風險研究院」(GCRI)於2024年2月公布的1項調查,大多數病毒學界科學家也支持這項看法。在接近3小時的聽證會結束時,保羅表示,他將在國會推動進一步行動,以追究佛奇責任,並質疑任何總統赦免是否能夠讓佛奇獲得完全豁免,「今天將成為佛奇在美國國家衛生院40年,濫用權力行為的總結。」對此,中國駐美國大使館29日發表聲明指出,新冠病毒起源追溯是1項科學問題,應由科學家決定,並強調應維持以科學為基礎的方法。中國大使館還引用世界衛生組織(WHO)與中國聯合研究報告的結論。該報告在專家進行實地考察後認為,疫情「極不可能」源於實驗室洩漏。大使館發言人指出:「相關指控完全是抹黑與誹謗。在新冠病毒起源溯源問題上,我們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政治操弄。」
Fed按兵不動「3官員、市場皆不買單」!會議5大要點一次看
美國聯準會(Fed)於美東時間29日一如市場預期宣布維持利率按兵不動,而新任主席沃什(Kevin Warsh)在會後記者會上也幾乎沒有透露未來政策方向。不過,本次會議最引人關注的是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FOMC)出現大量反對票,而沃什則試圖向外界清楚說明決策官員的思考過程。據美國財經媒體《CNBC》的報導,本週聯準會決策有5大重點值得關注。首先,「家庭爭論」(family fight)再度上演。FOMC共有3名具有投票權的委員反對維持利率不變,主張應升息0.25個百分點。對此,沃什表示:「我希望看到一場精彩的家庭爭論,而我確實看到了。這就是制度設計的目的,也是它的特色。我和我的同僚之間有更多互動與討論,這真的是一場名副其實的家庭爭論。」他補充:「毫無疑問,在你們今天的評論當中,有些人會說聯準會出現分裂。但這並不是我過去幾天,以及更早幾天所感受到的氣氛。我所看到的是一群專業人士,每個人都有不同觀點、看法與判斷,但大家都願意捲起袖子,進行一場家庭爭論,也都願意改革聯準會制定貨幣政策的方式。」此次所有反對票皆來自地區聯邦準備銀行總裁,包括達拉斯聯邦準備銀行總裁羅根(Lorie Logan)、明尼阿波利斯聯邦準備銀行總裁卡什卡里(Neel Kashkari),以及克里夫蘭聯邦準備銀行總裁哈馬克(Beth Hammack)。由於3人先前都曾公開發表過偏向升息的立場,因此這些反對票並不令人意外。其次,本次政策聲明依舊簡短精煉。除了新增反對票的內容之外,整份聲明與前一次相比幾乎沒有任何變化,篇幅仍遠比聯準會過去慣例來得精簡。沃什解釋:「和之前一樣,政策聲明只是陳述事實,刻意避免做出預測。我們認為,在目前充滿不確定性的時刻,這樣的選擇尤其審慎。不過,不確定性並不代表缺乏明確性。」第三,聯準會仍致力於擊敗通膨,但也坦言這將是一場漫長的戰役。華許再次強調聯準會控制通膨的決心,同時提醒市場與民眾,這場抗通膨之戰既不容易,也不會很快結束,「我們沒有魔法棒,這不是幾天或幾個星期內就能完成的事情。」第四,市場出現「反叛」。儘管華許對抗通膨的態度相當強硬,但金融市場顯然並不買單。美國公債殖利率曲線長天期殖利率大幅飆升,與政策敏感度較高的2年期公債殖利率下滑形成鮮明對比。市場傳達的訊息是:「我們認為你會持續壓低短期政策利率,但這將在未來帶來大量通膨。」其中,30年期公債殖利率單日大漲11.5個基點,升至5.211%,創下自2007年以來最高水準,也讓沃什作為「抗通膨鬥士」的市場信譽受到質疑。第五,9月會議仍沒有任何線索。期待從此次會議判斷聯準會是否會在9月15日至16日的FOMC會議升息的投資人,幾乎沒有得到任何答案。不論是在前瞻指引(Forward Guidance),或是貨幣政策反應函數(Reaction Function)方面,政策聲明都沒有透露任何訊息,而沃什對未來政策方向的說法也相當隱晦。他強調:「我非常認真看待減少前瞻指引所需要的過渡期。改革並不容易,但我們整體的判斷方式將有助於做出更好的決策,並在此過程中履行我們的職責。」與此同時,與會人士也對本次決策發表了看法。艾維克合夥公司(Evercore ISI)全球政策暨央行策略主管古哈(Krishna Guha)稱:「我們一直認為,真正考驗、甚至可能成為沃什公信力陷阱的時間點是在9月,而不是7月。如果整個夏季通膨、戰爭局勢及能源價格持續偏高,為了維持自身公信力,他將不得不升息。關鍵差異在於,9月的決策在廣義上將取決於經濟數據,而7月的決策則更多反映沃什個人的政策偏好。」美國金融市場研究與經濟分析公司「Fwdbonds LLC」首席經濟學家魯普基(Chris Rupkey)則批評:「沃什領導下的聯準會,似乎對債券市場透過更高殖利率所傳達的通膨風險訊號視而不見。大家繼續看下去吧。由沃什主導、以改革為導向的聯準會,目前看起來恐怕將令人失望。債券市場想要的是答案,但得到的卻是一片空白。」
麻州母親勒死3幼子!還用手機計算丈夫外出時間 辯方稱產後精神疾病釀悲劇
針對美國麻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母親林賽克蘭西(Lindsay Clancy)涉嫌於2023年殺害3名幼子一案,陪審團於美東時間27日聽取了檢方及辯方的說法,辯方主張她犯案當下受產後精神疾病困擾,並非故意犯罪;檢方則認為她事前早已預謀殺害孩子,甚至還在手機上計算丈夫出門的時間。據《路透社》報導,林賽承認,她在2023年1月於位於波士頓(Boston)郊區杜克斯伯里(Duxbury)的家中地下室,利用運動彈力帶勒死自己的3名孩子。事後,她拿刀割傷自己,並從2樓窗戶跳下,試圖結束自己的生命,但自殺未遂導致她全身癱瘓。在普利茅斯郡高等法院(Plymouth County Superior Court)進行開庭陳述時,辯護律師雷丁頓(Kevin Reddington)告訴陪審員,現年35歲的林賽在生下第3個孩子後數月內,一直受到產後心理健康問題困擾,「這是1名當時正遭受精神病症狀折磨的女性,她是在那種狀態下走進地下室的。」他將林賽描述為1名深愛孩子的母親,但她在殺害孩子之前,長期受到自殺念頭以及產後心理健康問題折磨,導致她多次尋求不同醫療機構協助,而醫師也開立了大量藥物給她,但這些治療並沒有改善她的狀況。「她正在經歷屬於自己的地獄。」雷丁頓聲稱,「她知道那些孩子發生了什麼事。」林賽過去曾任職於麻薩諸塞州總醫院(Massachusetts General Hospital)的產房護士,她殺害的孩子包括5歲的科拉(Cora)、3歲的道森(Dawson),以及當時僅8個月大的卡蘭(Callan)。對此,助理地方檢察官巴金漢(Shanan Buckingham)並未否認林賽在殺害孩子前,確實正面臨心理健康問題,但她表示:「這不是1場關於女性心理健康,以及醫療體系如何對待女性的公共辯論。」本案真正的核心問題在於,林賽是否明白殺害孩子是個錯誤的行為,但仍選擇這麼做。她指出,證據顯示,林賽曾在手機上計算丈夫帕特里克克蘭西(Patrick Clancy)外出取餐後返回家中的時間,接著要求當時仍是丈夫的帕特里克外出拿食物,讓自己能夠「迅速完成1個非常明確的目標:殺人」。作為本案第1名出庭作證的證人,帕特里克表示,他目前已與林賽離婚。他說,妻子在案發不到2週前才剛從精神科醫院出院,但在接下來幾天內,沒有任何跡象顯示她計畫傷害自己或孩子。帕特里克表示,當天晚上他離家外出購買晚餐時,妻子的「行為舉止很正常」,「我走上樓。我抱起卡蘭一會兒,讓他靠在我的膝蓋旁搖晃安撫,然後親吻科拉的頭,說我很快就會回來。」巴金漢先前告訴陪審員,帕特里克返家後,在後院發現自己的妻子。他隨即撥打911報警電話,急救人員抵達後,帕特里克在地下室發現孩子們,並驚呼他們已經死亡,「這是1名已經不再喜歡自己原本想像的生活的女性;那種生活變得越來越難以控制。」她控訴:「當林賽看見逃離這一切的機會時,她做出了自私的選擇,不僅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也先奪走科拉、道森和卡蘭的生命,之後才試圖自殺。」如果林賽被陪審團裁定任何1項1級謀殺罪名成立,她將面臨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刑罰。這場審判預計將持續6至8週。《CTWANT》關心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水泥屍救女3/姊弟受虐!社會局瞞媽媽 竟「委託監護」前科犯
稚子何辜!「水泥封屍案」兇嫌張芳馨的兒女,因父親失蹤、母親服刑,經新北市社會局安排,將這對姊弟的監護權暫時委託給一名男子王家舜,但他曾有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前科,張芳馨事前不知這段黑歷史,配合社會局簽下委託監護同意書。後來的發展顯示所託非人,小姊弟由王家舜擔任監護人期間,市府曾5度獲報疑似家暴案,當張芳馨透過律師申請調閱家防中心調查紀錄、社工評估報告等資料時,社會局卻不願提供,對於小姊弟離開王家舜之後才鬆口說出自己的遭遇,還告訴法院因為孩子沒先說所以無法提供協助,法官在判決書上重批社會局一味隱瞞資訊、未盡責協助媽媽及早發現孩子受虐。本刊調查,王家舜曾以壇主身分,收一名未成年的林姓女子當乾女兒,但他帶乾女兒出雙入對,還上旅館開房間,發生婚外情2年後,元配對林姓女子以及她母親提告求償50萬,判賠8萬元。林姓女子也以官司回擊,告元配傳簡訊恐嚇,法院判刑3月、緩刑2年;她還告王家舜拍下兩人發生性行為的畫面,但事發時她還沒滿18歲,法院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8個月、緩刑3年。張芳馨對王家舜其實不熟,也不是主動找他代為照顧小孩,只知道丈夫失蹤前,曾帶小孩搬進他家,透過社會局協調,才決定將監護權委託給他,後來輾轉獲知王家舜有前科,而且是觸犯兒少條例,似乎不太適合擔任監護人,已在2025年3月廢止委託監護,另外安置兒女。北高行審理期間,社會局解釋為何拒給文件,因為張芳馨要調取的資料包括小孩怎麼安排生活、社工的處遇評估,攸關未成年子女隱私,應取得小孩同意,不可藉由親權行使的名義侵犯隱私。社會局主張,社工在本案開完準備庭之後,有問過張芳馨的小孩,他們都反對媽媽調閱檔案,法官做出決定前,應傳喚張芳馨的孩子到庭表示意見。張芳馨委任律師李晏榕(圖/報系資料照)張芳馨的委任律師李晏榕庭上陳述,她帶兩個小孩去桃園女子監獄看媽媽,其實孩子也希望看到自己的資料,新北市社會局聲稱兒少資料必須保密,但需要對法定代理人也保密嗎?李晏榕還告訴法官,孩子離開王家舜之後「什麼都說了」、「說了非常多的事情」,之前會說不想接觸媽媽、不想讓媽媽調資料是「他們生存的策略」,要等到出來安全後才會講實情。李晏榕轉述孩子的委屈,在王家舜擔任監護人期間,他們有3年睡在地上,這是不是因為是受刑人的小孩,「所以社會局便宜行事把小孩委託給連學校社工都覺得不適宜的人照顧,然後擔心原告究責?」李晏榕強調張芳馨無意對社會局究責,她很開心見到子女,不過孩子對於有些事情是不便說出口的,還是得藉由社會局提供相關紀錄,才能進一步了解這幾年發生什麼事。社會局透過委任律師表達,孩子另行安置後才講出一些原本沒說的事情,如果當初孩子有講,社工會有不同處置;關於王家舜疑似不當對待孩子的行為,社會局一得知就啟動司法介入並提供相關協助,不過「前提必須建立在孩子要先說」。新北市政府社會局遭法官批評未盡責幫助張芳馨有效行使親權。(圖/報系資料照)法官批評新北市社會局一味以孩子隱私拒絕提供資訊,實際上是社會局未盡責幫助張芳馨有效行使親權,導致她得不到充分的訊息,也錯過提早終止委託監護的時機,難以察覺小孩長期以來受到傷害。判決中還打臉社會局,孩子接受王家舜照顧期間,曾5度通報受虐,社會局明知張芳馨正在服刑,不可能是媽媽施暴,應該告知媽媽有這些狀況,再一起商量怎麼做對小孩最好,社會局卻辯稱家長是他們要查察監督的對象,這是誤解法律,社會局沒有權力排除張芳馨以母親身分決定如何維護小孩的權益。新北市社會局回應本刊,本案案母入獄時,社會局介入協助,當時兩個孩子就讀小學,因需兼顧姊弟意願,當時社工與姊弟會談,姊弟表達不想被安置,又兩人已與案父友人一家共同生活一年多,也表達喜歡這個環境,當時社工評估照顧狀況穩定,就尊重姊弟意願,非判決書所言由社會局居中協調安排住所。關於姊弟受照顧狀況,社會局表示社工持續追蹤,渠等在留養人家中的生活適應良好,另有關生活中曾發生不當對待議題,社會局也介入輔導服務。
水泥屍救女2/姑嫂只因關冰箱釀殺機 她為閃無期徒刑要求傳喚小孩
「水泥封屍案」兇手張芳馨為了從委託監護人手中解救女兒、兒子,跟新北市社會局對簿公堂,其實她為自己犯下的殺人案辯解時,也向法官提過兩個孩子,她接受律師的訴訟策略打「同情牌」,還引用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主張應該聽一聽她小孩的意見,將孩子當成她爭取輕判的藉口,不過最終沒有改變結果,從一審到三審都維持無期徒刑。回顧這起駭人聽聞的大嫂殘殺小姑案,清潔工張芳馨住在新莊,家裡除了丈夫、兩個孩子,還有先生的妹妹葉秀鳳。葉秀鳳嫌張芳馨深夜關冰箱太大聲,姑嫂經常吵架,葉秀鳳明知大嫂看她不爽,仍在冰箱貼上「小聲關冰箱門,謝謝」的紙條提醒張芳馨,甚至打電話到張芳馨的娘家,要娘家人勸一勸,種種行為讓張芳馨理智斷線,決定將小姑送上黃泉路。張芳馨預謀殺人,先買大型膠帶回家,趁葉秀鳳剛洗完澡叫她到神明桌前面,假裝談事情實則動手殺人,先推倒葉秀鳳,拿膠帶綑綁口鼻三到四十圈,再拿啞鈴猛敲數葉秀鳳頭部數十下,後來發現葉秀鳳還沒斷氣再拖進浴室,將她的頭部浸泡在臉盆內溺死。為了掩藏屍臭味,張芳馨買36包乾拌水泥砂回家調水,分三天「施工」水泥塚,直到葉秀鳳的公司老闆得知她沒上班也沒參加路跑活動,報警找到家裡,才揭露這件水泥封屍案。一審宣判前5天,張芳馨跟葉秀鳳的弟弟達成和解,須在15年內給付400萬元,新北地院以家暴殺人罪量處無期徒刑,但後來張芳馨和解金一毛都沒付。案件到了高等法院,張芳馨跟法官說,之前做月薪2萬4的清潔工,現在又被關,無力支付400萬元。張芳馨為撤銷無期徒刑,向法院主張應傳喚她小孩。(圖/AI示意圖)辯護律師為求二審輕判,上訴主張葉秀鳳已死,張芳馨沒有再犯的可能性;律師還搬出張芳馨的子女,如果繼續判媽媽無期徒刑,無法早日回歸家庭及社會,即使有機會假釋,也會因為是無期徒刑,小孩無從預測媽媽何時回家,應改判有期徒刑。張芳馨律師團在訴訟策略中引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圖/報系資料照)高院仍判張芳馨無期徒刑,律師團上訴最高法院時,訴訟主張再度提及張芳馨的孩子,既然二審認同張芳馨是未成年子女的主要照顧者,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應考量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高院法官卻沒給張芳馨小孩表達意見的機會,沒顧到她和子女的生活狀況,也沒提及孩童權利的保護,因此二審判決違背兒童權利公約。最高院合議庭認為,除非兒童是性侵、受虐等刑事案件被害者,或者跟兒童監護教養有關的案件,才需要維護他們發表意見的權利,如果是兒童的父母犯罪,不找孩子出庭陳述並不違法,再審酌水泥封屍案的手法兇殘,最終在2019年駁回張芳馨的上訴,判無期徒刑定讞。
一審法官呼籲二審別輕判!蕭淑慎丈夫性侵女藝人遭判4年10月今高院出庭
藝人蕭淑慎丈夫梁軒安涉嫌對公司旗下女藝人掐脖掌摑再性侵,他一審不認罪,還教唆公司員工作證他跟被害人是情侶,遭判刑4年10月,士林地院法官在判決中特地向高等法院呼籲,即使梁軒安上訴後認罪,如果還是沒得到被害人原諒仍「不宜輕判」。今天下午二審首度開庭,梁軒安穿西裝打領帶現身,見到媒體時簡短回應他不認罪。依據一審判決,梁軒安自己開公司當老闆,告訴人有意出道闖蕩演藝圈,因此簽約成為梁軒安旗下藝人;2023年11月7日,梁軒安帶領公司員工前往新北貢寮某民宿辦活動,其中一名女子突然向本案告訴人表示,梁軒安晚上要跟她睡同一間。告訴人找梁軒安確認,卻先被上下其手,隨後被帶進房內,梁軒安違反告訴人意願,對她掐脖子、打巴掌及性侵。到了隔天中午,合作廠商見到告訴人脖子明顯瘀傷上前關心,她態度很猶豫,只說「發生不願意的事情」再來就哭了;兩、三個月後告訴人的朋友因為農曆新年將至,傳拜年訊息問候,之後兩人講電話,她有聊到梁軒安「硬上」而且邊講邊哭,聽得出來很沮喪傷心。被害女子還有跟一名公司離職員工互傳訊息及當面訴苦梁軒安性侵她,同樣情緒不穩、又哭又氣。梁軒安遭旗下女藝人指控掐脖、掌摑再性侵,一審判刑4年10月。(圖/方萬民攝)案發後,被害人曾用LINE質問梁軒安:「你打我巴掌或者射在我子宮裡面,你打我掐我、我都不在去想會追究了」、「那次你射進來」、「你‧‧掐我有嚴重化我的ptsd」,梁軒安並未辯解或正面回應,只顧左右而言他甚至傳送跟本案無關的照片,並刪除相關對話。被害女子出庭時情緒激動,怒罵梁軒安「蠻危險的」、「真的不是什麼好東西」、「如果是正常人,就不會這樣對能上就上的女人了」,加上對於案發經過的陳述前後一致並無矛盾,獲得法官採信。梁軒安則抗辯兩情相悅,跟告訴人是交往中的情侶,發生性關係並未違反女方意願,兩人後來還一起開心出遊,有朋友可以做證,卻被法官抓到梁軒安趁公司員工出庭作證前傳訊息叮嚀該怎麼講,包括雙方是男女朋友、他沒有濫用職權強迫告訴人、活動結束後告訴人很正常,跟他一起去燒肉店。士院法官痛斥梁軒安浪費司法資源、犯後態度惡劣,量處4年6月有期徒刑,並於判決書對上級審提出建議,為避免向社會大眾傳達性侵案可以一審否認、二審再認罪求輕判的錯誤觀念,導致犯罪者心存僥倖紛紛模仿,希望不要只因為梁軒安改口承認就從輕改判,應考量他是否向被害人道歉並得到原諒。梁軒安為二審出庭仍向媒體表達不認罪。(圖/方萬民攝)
葉丙成發文「關懷」台大性騷案挨告 因女學生1年前已自行爆料不起訴
國立台灣大學一名女學生2022年搬進研究生宿舍後,疑似遭女舍監騷擾3個月,到了2025年4月,時任教育部次長葉丙成在臉書發文談論這件性平事件,卻未適當遮隱相關對話截圖中女學生的姓名,導致女學生二度傷害並於去年7月提告洩密及違反個資法。全案歷經台北地檢署偵辦一年左右,今日偵結不起訴葉丙成,因為女學生曾在2023年6月的校務會議上自爆舍監性騷,當時就被新聞報導出來已非秘密,而葉丙成向女學生的論文指導教授聯絡動機是關懷她的安全,並非為了損害女學生利益。葉丙成向北檢提出自己跟楊姓教授(女學生博士論文指導教授)、台大學務長朱士維的對話內容,獲得檢察官採信,葉丙成擔心女學生的人身安全才和這兩人聯絡;朱士維也出庭作證,葉丙成的確有詢問台大關懷與照顧學生的程序,他回答葉丙成,如果有學生意圖傷害自己,校方會立即啟動關心輔導程序。檢方追查,葉丙成聽到朱士維的答覆,就不再找台大其他單位進行學生自傷的校安通報,他的舉動還算合理。關於女學生上網發文要求葉丙成回應,葉丙成也用網路回文,內容是否觸犯個資法?承辦檢察官審視文章脈絡,葉丙成沒表達不滿女學生、也無意跟女學生對立,葉丙成文章主旨是澄清為何聯絡女學生的指導教授,也表示關心年輕生命的立場,很難說葉丙成是基於他個人利益或損害女學生利益而回文,因此並未觸犯個資法。至於葉丙成被控洩密,檢方依據最高法院兩份判決意旨,指出已洩漏的秘密不是秘密,女學生曾以學生代表身分出席2023年6月3日的台大校務會議,這是一場上百人參加的公開場合,她在簽到表上簽名,並當眾陳述自身遭遇並控訴學校處置不當,隨即遭媒體報導性平事件,因此檢察官認定此事已經不是秘密,再衡量女學生也公開使用Threads帳號發文談論,即使葉丙成不小心外洩女學生姓名和社群帳號,也不構成洩密罪。女學生對女舍監提告部分,台北地院今年3月以跟蹤騷擾罪判刑7月,女舍監不服一審判決已提起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獨/這也行使緘默權?公車司機沒靠邊停害乘客被撞 問他哪家客運都拒答
新北市一名公車司機靠站時未緊貼路邊,只有一半車身開進停靠區,有乘客下車被鑽縫的機車撞傷,司機原本以為不甘他的事,跟受傷乘客講完叫騎士賠就開往下一站,但檢警認為司機也有錯,以過失傷害案偵辦,他拒不認罪,從檢察官偵查起訴到法官審理判決全程行使緘默權,連自己在哪家客運工作都拒絕回答。台北地院指出,公車到站依規定應完全駛入停靠區,這場車禍是機車騎士有肇責、公車司機也有疏失,將司機判刑5月,他對此不服,已上訴至高等法院。本案被告黃姓司機在2025年2月11日下午4點多行駛到新店區二十張路站,沒將公車完全開入停靠區、一半車身停在外側車道上就放乘客下車,一名高姓女子從後車門下去時,才轉頭往右看就馬上被楊姓女子的機車撞倒在地。黃姓司機注意到車禍,從駕駛座站起來走到前車門探頭出去,先指著高姓乘客說「要叫警察」,再指向楊姓騎士說「要叫她賠」,講完就回駕駛座關門開走。警方趕來只見到楊姓騎士,高姓乘客已送醫急救,她左大腿上方骨折,必須須開刀更換髖關節,出院後再休養3個月。機車騎士很快道歉達成和解,沒有吃上官司,受傷乘客只告公車司機。黃姓司機的辯護律師建議行使緘默權,即使檢察官只是問「你是哪一間客運公司?」、「檢察官方才詢問被告是否仍在原客運公司工作,是想要了解告訴人是否有與客運公司商討和解及保險事宜,就本節是否仍要保持缄默?」司機都拒答,被起訴之後,到了法官面前他依然沉默,甚至單純問他有沒有在案發時間開公車經過案發地點,他也一個字都不說。律師主張,公車開進停靠區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已符合上下車規定,如果完全停進去會被路樹刮傷車身,而且停靠區前有機車停車格又停了一輛小貨車,無法讓公車進站時緊靠路邊。律師指責楊姓騎士明知公車靠站有人下車仍硬鑽車縫,並砲轟高姓乘客也有問題,因為車門上已標示「下車時請注意後方來車」,是她自己沒看清楚。司機的律師對於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交通隊員警的談話紀錄表、乘客委任律師出庭陳述的內容通通爭執沒有證據能力。法官認為,公車停靠區本質上仍是道路的一部分,若未將車身完全開進去,等於路中臨停讓人下車,增加乘客出車禍的風險,而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提到,大型車臨停時,輪胎外緣距離路面邊緣不能超過1公尺。北院勘驗監視畫面,公車跟路樹根本不會碰到,停靠區與前方停車格、臨停小貨車有一定距離,不會妨礙公車開進停靠區,因此不採信辯護律師的說詞。法官引用車禍鑑定結論,楊姓機車騎士右側超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黃姓公車司機靠站未駛入專用停車格,為肇事次因,高姓乘客無肇事因素,藉此判定黃姓司機的過失比例雖然較低仍有刑責,再審酌他國中沒畢業、開公車月薪7到8萬元、須扶養太太和母親以及未達成和解等因素,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判決書特地說明,緘默權是被告的權利,法院並未因為黃姓司機偵查、審理都行使緘默權就認定他態度差,但他從未正視自己過錯也漠視事證明確,讓律師「凡事均爭執、證據均有誤」,足以佐證他犯後態度並非良好。儘管黃姓司機對於無關案情的問題也行使緘默權,但檢警、法官都知道他任職於新店客運。
女監丟鑰1/「戒護區通鎖」竟插機車上! 天兵管理員厚顏槓獄方
國內矯正機關中超收情形最嚴重的桃園女子監獄爆發戒護危機!一位女管理員違規複製戒護區通用鑰匙(監所內部簡稱為「通鎖」),竟不慎遺失在監獄的機車停車場,嚇壞法務矯正署和桃園女監,若通用鑰匙遭有心人士拾獲再輾轉流入獄中使用,將造成違禁品甚或危險物品夾帶入內的風險。這名出包的女管理員原本抱持歉意,但得知考績會核予「1次申誡」後不服懲處,接連提起復審與行政訴訟,她主張機關並未明令禁止複製通用鑰匙、相關獎懲也沒有明文規定,以「處事失當」做為處罰依據太主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引用《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通用鑰匙屬於監獄人員職務上管理的行政資源,遺失它形同未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因此懲處有理,判桃園女監勝訴。本案已判決確定。監獄及看守所的通用鑰匙均使用「MIWA」牌。(圖/讀者提供)丟鑰風波發生在2024年5月7日上午,當時桃園女監正在舉辦母親節懇親面對面活動,陳姓主任管理員剛結束值班要離開,見到停車場一輛機車的鑰匙沒拔,她顧慮當天出入人數眾多,要是機車被小偷騎走就糟了,因此拔出鑰匙交給門衛處理。陳姓主任一併告知門衛,那串鑰匙除了機車鑰匙之外,還有一把鑰匙的形狀很像獄中專用的「MIWA」牌通用鑰匙,但品牌明顯不同,黃姓門衛前往戒護區試開,真的可以開門。兩人都心裡有數,通用鑰匙是管制品,每一把都有編號並配發專屬人員,獄方不會授權同仁仿造並使用複製品;接著為了追出是誰搞丟通用鑰匙,一方面通報戒護科調查,一方面等待同仁出面認領。桃園女監因舉辦懇親會,意外抓到同仁擅自複製鑰匙又遺失在停車場。(圖/翻攝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臉書)3天後,戒護科劉姓女管理員前往認領並坦承2022年有段時間找不到通用鑰匙,她為了應付工作需求、也怕上面發現她搞丟,才擅自複製通用鑰匙,雖然之後在家中找回原本那一把,但「不敢面對自己過錯」,也不敢亂丟複製鑰匙,就一直跟機車鑰匙別在一起,她對此深感後悔抱歉。戒護科科長上簽呈,建議1次申誡,因為通用鑰匙屬於重要公物,複製使用又遺失有戒護安全之虞;女監考績會審議,劉姓女管理員遺失通用鑰匙複製品,原本應比照往例記2次申誡,所幸由同仁拾獲,尚未造成重大危害,但仍造成女監管理的安全疑慮,申誡1次很合理。矯正署資深官員透露,像這類案例可處書面警告、申誡、記過,記申誡1次不算重罰,當事人可能擔心影響年終考績或升遷,才會尋求救濟管道。劉姓女管理員先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復審遭到駁回,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桃園女監,想撤銷1次申誡。她認為通用鑰匙是否可以複製以及相關懲處都沒有明文規定,懲處令只說她「處事失當」缺乏客觀判斷標準;她還說複製鑰匙是女監同仁自行拿走,並不是她遺失。劉姓管理員另攻程序違法事項,例如考績會召開當天她須至醫院戒護無法出席陳述、委員表決應無記名投票卻以「無異議認可」方式通過決議。北高行比對《公務人員考績法》、《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等規定,考績委員的票選過程確實採取無記名投票,不過考績會處理懲處案並不受此限,可由主席詢問全體委員是否同意後,採行無異議認可的方式決議,而當天除了主席之外10位委員都點頭同意1次申誡。法官調查,戒護勤務在前一天排定公告,如果劉姓女管理員想當面向考績委員表達意見,可以反映需要調整勤務,何況桃園女監的主管有問過她要親自列席或書面陳述,她已選擇提出陳述單。合議庭逐一打臉劉姓管理員的主張,至於本案核心:遺失戒護區鑰匙的複製品,是否構成懲處理由?法院認同桃園女監的立場,監獄人員複製或遺失戒護區通用鑰匙,可能讓未經檢查者、非監獄人員或經監獄准予進入戒護區的人員出入戒護區,還會造成危險及違禁物品流入受刑人活動處所的潛在風險。判決指出,劉姓管理員最初找不到通用鑰匙,就該立刻向上反映卻隱匿不報,反而複製通用鑰匙,之後又遺失被別人撿到,未善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並造成戒護風險,桃園女監依據違失情節記1次申誡具有正當性,也符合比例原則,因此駁回劉姓管理員的訴求。桃園女子監獄回應指出:戒護區通用鑰匙屬重要勤務配備,值勤人員應謹慎妥善保管,查劉員私自複製又遺失該鑰匙,違反相關勤務規定且嚴重妨害戒護安全,爰本監依法予以懲處。
女學生遭吊車輾斃「已領強制險700萬」? 家屬律師再轟判決重大違誤
台北地院審理2025年北市大安區吊車輾斃女學生命案傳出爭議,除了死者家人控訴承審法官態度不佳,一審判決更出現「強制險羅生門」,判決書記載「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應得賠償金扣除700萬之後並無餘額,因此駁回家屬所有請求,但強制險理賠最高200萬(7月1日起已提高為350萬),何來700萬之數?北院7日傍晚回應,本案既已上訴,應由上級審法院審酌判斷;被害者母親透過委任律師聲明,開庭筆錄並無「不爭執已領強制險700萬」的文字,原告也從未說過,因此判決內容不符事實、有重大違誤。對於網路文章以一審判決為本,指稱法官已表示5月1日之後提資料不會採納,但原告和被告都拖延訴訟,因此有太晚提出證據的問題,死者家屬的律師特地澄清絕無此事,原告在4月17日之前已提出事證,毫無延遲訴訟的意圖。黃中麟律師及呂朝章律師聲明函全文如下:為受當事人(以下稱原告)委任,就近期網路平台及媒體討論關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5年度北簡字第51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為免外界遭片面或不實資訊誤導,特代當事人澄清發表聲明如下:一、原判決認定原告「不爭執已領取強制險新臺幣700萬元」乙節,顯屬重大違誤,更與事實完全不符: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於民國115年3月31日及115年5月12日進行之兩次言詞辯論期日,其筆錄內容均無「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之記載,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亦從未於任何庭期自認或不爭執領取強制險700萬元款項,純屬原審判決錯誤記載。2.按民事訴訟法第219條規定:「關於言詞辯論所定程式之遵守,專以筆錄證之」。最高法院85年度台抗字第158號裁定意旨亦明文肯認,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之主張與陳述,皆屬專以筆錄證之之範疇。3.網路部分言論據此錯誤判決所為之傳播,顯有錯誤。前述開庭過程均有錄音光碟及法庭筆錄可資為憑,原告亦已依法提起上訴,用以糾正原審裁判之實質錯誤認定。二、原告於訴訟過程中均完全恪遵提出證據,絕無任何拖延訴訟之情事:1.依首次言詞辯論筆錄所載,法院命兩造應於民國115年4月30日前提出證據及證據方法;經查,原告與訴訟代理人早於同年4月17日即已遵期遞狀提出相關事證並聲請調查證據,此有書狀郵件送達之雙掛號回執在卷可稽。2.原告既已提早於法院指定之期日前完成證據之提報,顯見原告已充分踐行促進訴訟之義務,絕無任何意圖延滯訴訟或因重大過失而逾期之情事。3.部分言論傳聞原告逾期提出或刻意延宕訴訟云云,顯與客觀存在之卷證不符,特此澄清。三、綜上所陳,原審判決在事實認定與程序指揮上皆存在難以補正之瑕疵,不僅侵害原告之訴訟基本權,更導致外界對原告產生不當之誤解與攻訐。特此代當事人澄清如上,以正視聽,並維當事人合法權益。北市吊車命案被害者家屬委任律師發聲明,批評判決記載「已領強制險700萬」顯屬重大違誤。(圖/律師提供)
老公天天喊加班!她一查共享手錶愣住 定位竟多次出現在汽車旅館
婚姻最怕的不是爭吵,而是信任在不知不覺中瓦解。一名女子原本深信結婚4年的丈夫近半年頻繁加班,直到生日當天臨時遭放鴿子,意外查看夫妻共享的智慧手錶健身紀錄,竟發現丈夫當晚的定位出現在汽車旅館。她沒有立刻拆穿,而是冷靜蒐證長達兩個月,整理出11次「加班」紀錄,其中8次都指向同一間汽車旅館,最終攤牌對質,丈夫看到證據後當場臉色發白。相關經歷曝光後,也在Dcard掀起熱烈討論。根據原PO發文表示,她與丈夫結婚4年,育有一名2歲孩子。近半年來,丈夫經常以公司加班為由晚歸,她始終沒有懷疑對方。直到上個月生日,夫妻原本約好一起享用大餐,也提前將孩子託給保母照顧,不料丈夫卻臨時表示公司有事無法赴約,讓她只能獨自過生日。她透露,當晚用餐後滑手機時,突然想起夫妻曾開啟智慧手錶共享健身資料功能,便查看丈夫的運動紀錄,沒想到發現丈夫當天晚間9時左右有長達40分鐘的運動紀錄,不僅心率明顯偏高,定位位置更顯示在一間汽車旅館。當下她沒有哭鬧,也沒有立刻質問,而是默默將畫面截圖保存,開始記錄丈夫之後每一次聲稱加班的時間、定位及相關數據。經過兩個月整理,她發現丈夫共有11次以加班為由外出,其中8次定位都出現在同一間汽車旅館。她將所有截圖、定位紀錄及時間軸整理成完整資料夾,直到近日才選擇攤牌。她回憶,當天只是把iPad放在餐桌上,打開資料夾推到丈夫面前,平靜地說了一句:「你自己看完再說話。」原PO指出,丈夫看到整理好的證據後當場臉色發白,之後每天向她下跪道歉,不斷表示自己只是一時鬼迷心竅,希望她能再給一次機會。不過,她表示,自己已將相關資料交由律師評估,目前真正讓她猶豫的不是是否原諒,而是孩子才2歲,不知道究竟該立即離婚,還是先談妥對自己與孩子最有利的條件,再做最後決定。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認為原PO冷靜蒐證、先交由律師評估的做法相當理性,也有人提醒,網路貼文內容屬當事人單方面陳述,若涉及離婚或侵害配偶權等法律爭議,仍須依實際證據及司法程序認定。
兒少重案被害人權益卡關 立委籲盡速補足重案漏洞
立法院今(6)日召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的現況進行質詢,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到,許多被害人團體指出被害人仍只是「旁觀者升級版」,而在像是新北市國中少年割喉案等重大刑案,被害人仍無訴訟參與資格,藍營立委林倩綺也提出,應透過去識別化等陳述方式,在保障少年更生與維護被害人權益之間取得平衡,法務部表示,7月9日將與司法院共同召開協調會議,並將委員提出的修法建議一併納入研議。翁曉玲指出,2020年我國《刑事訴訟法》增訂被害人訴訟參與專章,讓特定重罪案件的被害人可以聲請參與訴訟,但在像是新北市國中少年割喉案等重大刑案,因少年事件法對少年的保護條款,被害人仍無法參與訴訟,翁指出,法務部應加速法案推進,以保障被害人訴訟上地位和權益。林倩綺提到,現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排除少年刑事案件被害人參與假釋程序,導致重大案件被害人家屬無法提前獲知相關資訊,也無法表達意見或做相關準備,她建議可透過去識別化、重大案件例外、保密義務、有限度書面陳述等方式,使司法程序能在保障少年更生與維護被害人權益之間取得平衡,法務部則回應,7月9日將與司法院共同召開協調會議,並將委員的修法建議納入研擬。
男「明知是假酒還買整箱」反告賣家求償 法院認定動機不單純!判決出爐
大陸部分電商平台上能看到賣場主打「買到假貨退一賠十」,這類文案同時也衍生許多買賣糾紛。河北一名劉姓男子在明知河南一名賣家販售的飛天茅台酒是「高仿」,仍執意花費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購買一箱共6瓶假酒;事後劉男竟告上法院,要求賣家賠錢。近日法院做出裁決,認定劉男屬於「知假買假」的牟利行為,因此僅酌情以2瓶貨款為基數支持十倍賠償,一審判決賣家須退還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貨款並賠償2萬元(約新台幣89000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這起糾紛源於家住河北的劉男與河南的宋姓賣家透過網路社群平台結識,劉男最初詢問真酒價格為每瓶1700元(約新台弊7600元),嫌貴後便主動詢問是否有「性價比高一點的」;賣家隨即坦承「有高仿酒,6瓶6000元(約新台弊27000元),口感復刻95%以上」。雙方於2024年4月達成交易,貨物由貴州仁懷市發往河北。劉男收到酒後,卻傳訊息向賣家質問「酒喝著口感不對」、「這是假酒啊?」,藉此對賣家提告。法院審理期間,劉男的言詞漏洞百出,成為法官判決的關鍵。劉男在庭上對於假酒的用途前後交代不一,先是聲稱要宴請客戶,隨後又改口是要請領導喝;他更主張自己喝了一、兩瓶後身體出現不適、睡了大半天,卻無法提出任何就醫或身體受損的相應證明。種種矛盾的陳述,加上劉男明知是假酒卻整箱購買的舉動,讓法院高度懷疑其動機不單純。法官審酌後指出,雙方在網路溝通時,賣家已明確告知該批飛天茅台為高仿品,且售價遠低於真品行情,劉男顯然是在「明知假酒」的情況下進行購買。法院強調,劉男的行為並非基於生活消費所需的普通消費者,其藉此索賠牟利的目的具有高度可能性。依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懲罰性賠償應限制在「合理生活消費範圍」之內。臨潁縣人民法院最終於6月10日做出一審判決,法官認為,雖然賣家「知假賣假」確實不合規定,必須退還全額貨款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但針對十倍的懲罰性賠償,法院決定縮減基數,酌定僅以2瓶貨款(約新台幣8900元)計算十倍賠償金額,因此判決賣家須賠償劉男2萬元(約新台幣89000元),並駁回劉男的其他訴訟請求。◎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全台最大黃牛「強妮娛樂」負責人被逮 裁定50萬元交保
有「全台最大黃牛集團」之稱的「強妮娛樂」,涉嫌利用人工智慧(AI)程式大量搶購熱門演唱會門票,再透過黃牛管道高價轉售牟利,估計不法獲利高達上千萬元。台北地檢署獲報後,指揮刑事警察局及台北市刑警大隊展開搜索行動,拘提負責人陳卿翊及兩名助理到案,並查扣多項證物。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院裁定陳男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據了解,由寬魚國際主辦的「K-SPARK in KAOHSIUNG 2026」韓星拼盤演唱會,原訂於今年5月30日舉行,在4月22日僅公開活動形象照、尚未宣布演出卡司前,社群平台Threads已流傳包括G-DRAGON(權志龍)及太妍等藝人的演出名單。寬魚國際因此懷疑資訊外流與「強妮娛樂」有關,隨即表示已完成蒐證,並將採取法律行動。檢警追查發現,陳卿翊涉嫌聘請工程師開發及操作AI搶票程式,鎖定多場熱門演唱會,包括G-DRAGON(權志龍)、BLACKPINK、Super Junior、BTS、鄧紫棋、五月天及陳奕迅等藝人的演出,於售票開始後大量購票,再轉售給下游黃牛,透過社群平台多層轉賣方式獲利。檢警完成蒐證後,於1日同步搜索相關地點,除拘提陳卿翊等3人外,也查扣現金新台幣1萬5800元、日幣106萬2000元,以及五月天、G-DRAGON、ITZY等演唱會門票共53張,另有入場證、應援小卡、手燈等周邊商品、黑莓卡4張、手機10支及筆記型電腦1部等證物,全案依涉嫌違反《文化創意產業法》及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認為陳卿翊涉案情節重大,且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男涉犯的罪名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多數犯行距今已有一段時間,且陳男自始坦承犯行,卷內資料也未顯示有虛偽陳述或刪除重要證據情形,綜合考量比例原則後,裁定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美眾議院報告披露 韓國政府對美商Coupang之全政府攻擊
三千個帳戶膨脹成三千三百七十萬人 罰鍰竟達本國業者三十七倍二○二六年七月一日,美國聯邦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發布三十五頁調查報告,揭南韓國家情報院要求美資Coupang於上海河底打撈一台MacBook Air,事後兩度公開否認涉入。實際外洩僅三千個帳戶,卻遭南韓政府處以四億一千萬美元史上單一公司最高罰鍰。中國籍前員工返國後 從中國境內存取韓國帳戶一名遭Coupang解僱之中國籍工程師,於返回中國後,以竊取自公司之備援登入金鑰潛入Coupang系統。此人所擔任之職位,本為Coupang備援登入機制之設計者,係最能掌握系統弱點之核心工程師。事件爆發後,該員將涉案筆記型電腦棄置於上海某河中,並自稱恐慌所致。此係美國聯邦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於二○二六年七月一日發布之階段性工作人員報告《拒絕競爭:南韓對美資企業之歧視性打擊》所揭事實。報告載明,該中國籍前員工雖持竊得金鑰,理論上得存取多達三千三百七十萬個帳戶之資訊,惟其實際下載並保留之帳戶資料僅約三千個。二者間之落差逾一萬倍。此外,該員將涉案筆記型電腦棄置於中國河中,其後於韓國政府協同 Coupang 之秘密回收行動中,方由潛水人員自河底打撈之。此一情狀顯示:從解僱返國、金鑰竊取、遠端存取、資料下載至涉案設備棄置,全案均於中國境內完成。就本次事件之地緣脈絡而言,中國作為所有關鍵行為地之角色,難以以偶然視之。南韓政府知情限縮仍持續誇大 實際三千帳戶說成三千三百萬人報告揭:至二○二五年十二月五日,南韓國家情報院於與Coupang之技術會議中已知悉「該嫌疑人實際外洩之個人資訊之數量恐不若先前所知者為多」。然依 Coupang 現任代理執行長Harold Rogers於眾議院委員會之證詞,儘管國情院已知外洩性質有限,「其並未採取任何步驟糾正南韓官員先前散佈之誤解」,「聯合調查團隊、個資保護委員會、韓國網路振興院或國會議員亦然,其持續令公眾相信該外洩之規模與危險性均遠高於實際者」。此一「政府知情限縮卻仍持續公開誇大」之作為,係委員會於三十五頁報告中最尖銳之指控。報告並直陳,南韓政府「就調查、Coupang於資料事件之角色,以及南韓政府自身於事件後回收行動之角色,均誤導公眾」。委員會之官方新聞稿更以「misled the public」(誤導公眾)為統一定性。此定性所指涉者,並非單一機關之個別失誤,而係涉及國情院、個資保護委員會、韓國網路振興院、聯合調查團隊、國會等多層次國家機器之協同誇大。四億一千萬美元罰鍰 達本國Kakao三十七倍同一委員會揭:二○二六年六月十一日,個資保護委員會對Coupang課處超過四億一千萬美元罰鍰,係史上單一公司最高。此金額約合六千二百四十六億韓元,接近Coupang前年度淨利之兩倍。對照南韓本國業者於類似案件之罰鍰,此金額之不成比例即刻顯現。依報告及Chosun Daily之引述,南韓電信業者SK Telecom就約二千七百萬人資料外洩案,僅遭課九千七百萬美元罰鍰;南韓網路業者Kakao就約四千萬帳戶外洩案,僅遭課一千一百萬美元罰鍰。若以罰鍰金額換算,Coupang所受之罰鍰為Kakao之三十七倍、SK Telecom之四點二倍;然若以外洩規模換算,Coupang實際外洩之三千個帳戶,尚不及SK Telecom或Kakao規模之萬分之一。此為報告所指之「顯不成比例之罰鍰、韓資競爭者不曾遭遇之處分」(disproportionatelylarge penalties not faced by their Korean competitors)之具體樣態。國情院逾二百三十通電話 外交郵袋運返證物報告揭之另一關鍵事實在於南韓國家情報院之深度涉入。委員會取得證據顯示,國情院自二○二五年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二十六日間,與Coupang進行逾二百三十通電話及多次面談。國情院並於二○二五年十二月二日發送一封「明示援引韓國《國家情報院法》第五條」之官方公文予Coupang,確認其「依法有配合國情院之義務」。Coupang其後聘僱南韓兩大律師事務所獨立審查,兩律所均認定:依韓國法,Coupang有配合國情院之義務,該公文雖形式上為「請求協助」,實質上非任意。十二月十八日,Coupang依國情院指示,僱潛水團隊於中國上海某河底打撈一台MacBook Air。該筆記型電腦連同其他證物,於「無監視器可攝錄交接過程」之隱蔽地點交予國情院官員;該官員即攜赴駐上海韓國領事館。翌日,國情院以外交郵袋將證物運返南韓。外交郵袋依《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享有絕對豁免,非國情院無從動用。同期間,一名南韓總統辦公室高階官員向Coupang指示與國情院密切合作,並於十二月十五日確認「已就取得與回收裝置事簡報李在明總統」。然而,國情院於十二月二十六日發布新聞稿,宣稱該機關「未就本行動對Coupang下達任何指示」;十二月三十日再度否認。委員會直陳,該陳述「與委員會及分委員會所取得之文件與證詞直接矛盾」。四十件調查中三十三件與外洩無關 勞動部一機關即進行逾四百次檢查報告並記載南韓政府就 Coupang 所發動調查之具體規模:自二○二五年十一月至報告發布為止,逾十個南韓政府機關對Coupang發動四十件調查,其中三十三件與該資料事件無關;累計提出逾四千件文件請求、進行六百五十二次員工面談。單就南韓勞動部一機關,於二○二五年即對Coupang進行逾四百次檢查。Rogers於作證中陳述:「若走進Coupang首爾主要辦公大樓,所遇之人每十人中即有一人為韓國調查員」;該公司被迫指派約一百名員工專責因應韓國監理機關之要求。Rogers於作證中並直陳:Coupang「所受之審查並非因其作為」,而係「因其為一美國公司」、且「於韓國之市場擊敗韓資公司,此為韓方所不欲見者」。此陳述與委員會所指之「歧視性打擊」(discriminatory attacks)定性相合。眾議院結論 直接違反美韓貿易協議委員會於報告結論指出,南韓對Coupang之作為,恐已違反川普政府近期與南韓簽訂之貿易協議;該協議明訂南韓須「確保美方公司不受歧視、於數位服務相關法律與政策方面不面對非必要之障礙,包括線上平台之監理」。委員會於新聞稿中並以「directly violates」(直接違反)此一強烈用語作結。Coupang就本次報告發表官方聲明:「本公司就導致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調查之情境表達遺憾,並將持續致力於尋求建設性解決方案,俾使Coupang得以再度成為強化美韓同盟之橋樑,加速惠及兩國之貿易與投資。」該聲明未就委員會報告具體內容逐一回應,顯示 Coupang 目前仍期盼扮演美韓兩國外交合作的橋梁角色,並透過法律途徑處理後續爭議,而非選擇公開論戰。一位不願具名之亞洲競爭法研究者向本刊指出,本次報告最不尋常之處,在於美國國會以其正式調查權,就一國情治機關之對外執法內容予以直接評價。「若中國情報單位曾如此指揮一家外資公司於境外進行證物回收、並事後兩度公開否認,其國際輿論之震盪恐不下於此。」該研究者並補述:南韓政府誇大單一美資公司之外洩規模、以此為由發動十一個機關之全政府攻擊,此一結構本身已表明其執法動機並非個資保護,而係監理歧視。Coupang其他遭南韓監理審視之美資同儕尚包括Google、Netflix、Meta、Apple及OpenAI;Google地圖於南韓境內迄仍受限。報告以此為據,將 Coupang 案定位為「南韓將其法律武器化以阻礙創新美資企業有效競爭」(weaponizedits laws)之一環,並非孤立事件。(資料來源:U.S. House Committee on the Judiciary《Closedfor Competition: South Korea's Discriminatory Attacks on American-OwnedBusinesses》Interim Staff Report二○二六年七月一日;U.S. House Judiciary Committee官方新聞稿;CNBC二○二六年七月一日JustinPapp報導;New York Post二○二六年七月一日Thomas Barrabi報導;Chosun Daily英文版二○二六年七月一日Park Kook-hee報導;Coupang, Inc.官方聲明二○二六年七月一日。)
稱韓國瑜赴美喊發展無人機回台卻封殺 民進黨:應言行一致、說到做到
立法院跨黨派立委日前赴美考察,並與美國國會進行深度交流,期間朝野立委均一致表態支持台灣無人機產業發展。未料返台後,藍白陣營卻聯手封殺「無人機產業發展特別條例」。對此,民進黨今(2)日由國際部主任陳文昊與新聞部副主任黃子一於直播節目《午青LIVE》中,針對藍白陣營封殺法案提出嚴正質疑。陳文昊直言,國民黨訪美時高調力挺台美合作與「非紅供應鏈」,返台後卻立場倒轉、聯手封殺關鍵法案,此種「在美說一套、在台做一套」的兩手策略,無疑是流於口惠而實不至。陳文昊指出,民進黨立委郭昱晴日前於訪美期間的正式會議中,客觀闡述行政院所提之無人機特別條例目前在立法院遭藍白陣營杯葛之現狀,並強調執政黨仍會持續與在野黨積極溝通。孰料,此番理性陳述竟遭民眾黨立委刻意扭曲、惡意操作為「向外國人告洋狀」。陳文昊強調,在野黨若認為郭昱晴所述偏離事實,大可於會議現場當頭提出反駁,而非返台後才藉題發揮、刻意製造政治對立。陳文昊進一步說明,事實上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日前已還原現場,證實該場會議中各國委員本就各自陳述其政治立場,並無所謂「告洋狀」之情事,既然連國民黨立委都已澄清真相,相關側翼組織與輿論便不應再盲目跟風、蓄意扭曲事實。黃子一表示,無人機產業具備高度戰略價值,亟需長期且穩定的政策引導與預算支持,若將相關經費全數塞入年度總預算,恐使產業年年面臨立法院審查延宕、凍結或刪減的政治風險,在缺乏長遠國家戰略規劃的情況下,國內業者根本無法安心進行長期投資。此外,若硬將每年約400億元的無人機經費匡列於常態年度預算中,在國家總預算額度有限的現實下,勢必會嚴重排擠社福、教育及地方建設等重要民生經費。黃子一呼籲,當前國際地緣政治正全力加速重組「非紅供應鏈」,無人機產業極具潛力成為台灣下一座「護國神山」。立法院長韓國瑜赴美訪問時,亦曾公開高喊台灣應大力發展無人機,期盼韓院長能實踐承諾、言行一致,盡速協調並完成總預算審查,並實質支持行政院版「無人機產業發展特別條例」,共同捍衛台灣的產業優勢與國防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