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內亂罪二審再遭求處死刑 南韓檢方:杜絕憲政悲劇重演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圖/達志/美聯社)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因2024年12月3日突發「閃電戒嚴」事件,涉嫌內亂罪,近日特別檢察小組於二審中,再次向法院要求判處尹錫悅死刑;特檢組強調,此案是破壞憲政體制的嚴重犯罪,並指出若無法予以最嚴厲懲罰,恐將難以杜絕憲政悲劇再度重演。
根據《韓聯社》報導,南韓首爾高等法院刑事12部於今(29)日召開尹錫悅內亂罪二審結案庭,特檢組在庭上明確表示,「沒有理由猶豫宣告尹錫悅死刑」,要求法官對尹錫悅判處死刑。同案被告前國防部長金龍顯則被求處無期徒刑,其餘前情報司令官及警方高層等相關涉案人,分別被求處12年至3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先前在一審獲判無罪的2名官員,二審遭求刑10年。
特檢組指出,尹錫悅發動的緊急戒嚴屬「親衛政變」,旨在長久獨佔權力;特檢組批評,身為宣誓恪遵憲法的軍事統帥,竟調動軍隊指向國民,不僅嚴重破壞憲政秩序,更試圖掌控立法與司法權,將韓國民主制度推向倒退。
針對一審判處尹錫悅無期徒刑,特檢組認為量刑過輕,並質疑一審法院過度採信被告預謀不足及軍警克制的理由。特檢組強調,當時軍警未爆發大規模流血衝突,只因現場人員與國民的抵制,而非尹錫悅的本意,且內亂首惡罪唯有宣告死刑才能符合罪刑相當原則。
特檢組更引述過往全斗煥內亂案之歷史教訓,指出當年對全斗煥採取的無原則寬容與特赦,無疑直接導致了尹錫悅的憲政犯罪。特檢組呼籲法庭務必樹立嚴懲內亂首惡的法律先例,以徹底杜絕後續再次出現類似的獨裁與政變意圖。
面對特檢組的從重量刑,尹錫悅的辯護律師團在庭後嚴詞反駁,指責特檢組是聽命於政治權力的「政治特檢」;辯方主張,當時僅派遣少數兵力維護秩序,宣布緊急戒嚴是為應對在野黨暴政、捍衛憲政體制之合法權限,絕不構成內亂罪。
本案為南韓歷史上繼全斗煥之後,第二起國家最高權力者因涉嫌內亂罪而出庭受審並遭求刑的案例。尹錫悅等涉案人員因涉嫌於2024年12月發動緊急戒嚴、引發憲政紊亂之暴動,於隔年1月遭起訴,並於一審獲判無期徒刑。
法院預計將於11月5日聽取尹錫悅等人的最後辯護與陳述,並於程序結束後正式公布二審宣判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