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替罪
」 頂罪 新北 酒駕 頂替罪 警方
大武鄉9獵人獵殺台灣黑熊一審全判無罪 屏縣府回應了
屏東霧台鄉大武部落獵殺台灣黑熊案,因涉案的9名獵人都屬「非營利自用」,符合《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後的除罪規定,所以屏東地院26日宣判全無罪,至於行政罰法部分,屏縣府農業處表示,《野保法》修法後有首犯不罰的規定,但該規定在該案有模糊不清的問題,需向農業部釐清後,才能確認是否開罰。屏縣府農業處指出,《野保法》修法後有首犯不罰的規定,但「首犯」的規定有點不清楚,是指獵捕行為首犯、還是獵捕某動物首犯,獵殺台灣黑熊這一案就陷入問題中,涉案的獵人坦承在獵黑熊之前,有在其他縣市獵捕其他動物,若以獵殺台灣黑熊來看,好像算是首犯,但若以獵捕行為來看,又不是。農業處進一步表示,由於獵人是稱在他縣市獵捕,所以還要向他縣市調閱資料佐證,若獵捕保育類,可開罰2萬至10萬元,非保育類則罰2000元至1萬元,該案將在向農業部釐清「首犯」的詳細規定後,再確認是否開罰與罰多少。3年前屏東霧台鄉大武部落發生台灣黑熊遭獵殺事件,還流出獵人與黑熊「三貼」騎機車影片,輕佻模樣引發撻伐,前年檢方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起訴顏姓父子等9名獵人,當時縣長周春米還喊話法官要重判,但案經審結後,屏東地院26日宣判都無罪,但顏父依頂替罪判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1萬元。
4頭台灣黑熊遭獵殺! 屏東大武部落9獵人一審判無罪
3年前屏東霧台鄉大武部落發生台灣黑熊遭獵殺事件,還流出獵人與黑熊「三貼」騎機車影片,輕佻模樣引發撻伐,前年檢方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起訴顏姓父子等9名獵人,當時縣長周春米還喊話法官要重判;案經審結後,屏東地院26日宣判都無罪,但顏父依頂替罪判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1萬元。全案起因霧台鄉隘寮北溪1頭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台灣黑熊遭獵殺,且網上還流出獵人與黑熊「三貼」騎機車影片,輕佻模樣引發外界撻伐。檢警循線找到涉案的顏姓男子,並在住處冰箱起獲台灣黑熊及野山羊屍體等。經檢警調查,涉案獵人獲悉犯行曝光後雖陸續刪除手機照片,但警方透過手機還原,陸續發現其他黑熊照片,並在屏科大的協助鑑定下,根據黑熊特徵確定共有4隻黑熊遭到獵殺。黑熊慘遭獵殺一事曝光後,震驚社會,前年檢方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起訴顏姓父子等9名獵人後,縣長周春米更是喊話法官要重判,但案經審結後,一審法官判處9名獵人都無罪,不過顏父依頂替罪判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被列為被告的大武村長麥庸正,在得知獲判無罪後開心道,「我們真的不是以犯罪的心態在做這件事,對我們來說,這是很一般的事情,以原住民文化來看,這就是一種分享」。不過他也強調,在訴訟的過程中,他也學到很多,獵黑熊的傳統文化,確實與現代社會主流意識有很大的衝突,在林業保育署屏東分署的協助輔導下,族人們的觀念有逐漸在轉變,不僅成立屏東首支台灣黑熊巡守隊,還有很多長輩看到小黑熊受困時會通報協助,大家都在往好的方向發展。
新北男替友頂罪又反悔 賠償談不攏自首判拘役30日
新北市土城區19歲韓姓男子為保護無照駕駛的張姓少年友人,於今年1月間主動頂替對方肇事責任,向警方謊稱自己是駕駛人並接受酒測。然而事後雙方因車輛賠償金額談不攏,韓男心生不滿決定自首揭露真相。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頂替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判決書指出,2025年1月11日中午,張姓少年駕駛轎車載著韓男及其他友人,沿土城區峯延街往金城路三段方向行駛。行經峯延街25號前時,與準備左轉的沈姓女騎士發生碰撞事故。韓男擔心張姓少年因無照駕駛被警方查獲,遂在事故現場佯稱自己是駕駛人,並接受警方酒測與筆錄製作。事故處理完成後,雙方開始協商車損賠償,但因金額談不攏而發生爭執,韓男遂改口自首,供出實際駕駛為張姓少年。警方依頂替罪將他移送法辦。檢察官偵訊時,韓男坦承頂罪行為,並稱因賠償問題談不攏才決定說出實情。檢方依頂替罪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審理後認為,韓男基於友誼情感犯頂替罪,影響司法公正。但考量其事後自首的態度,以及犯罪動機、目的等情狀,最終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新北男肇逃找朋友幫頂罪!警遭疑辦案流程欠妥 蘆洲分局澄清:無疏失
新北市八里區去年底發生肇事逃逸並造成路人重傷案,肇事者不僅未停車救人,還找友人林男自首頂罪,引發外界對警方偵辦流程存有諸多質疑。蘆洲警分局今說明,強調全案依程序處理,並已依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過程無任何包庇或怠忽。據了解,去年11月24日上午9時許,鄭姓男子駕駛小客車行經八里龍米路二段時,因未注意路況撞傷張姓行人,卻選擇棄車逃逸,並找上林姓友人協商後,由林男於當天下午6時前往派出所自首,企圖頂包。過程中,轄區警方僅記錄林男資料即讓其離開,未依規定等候交通分隊員警製作筆錄,辦案疑點引發社會議論。對此,蘆洲警分局特別說明,案發後即依權責分工,由交通分隊專責處理,並多次聯繫林男到案說明,但對方始終未到案也不接電話,最終於2025年2月發函刑案通知書後,仍未到案。分局綜合判斷林男涉有頂包嫌疑,遂於2月17日依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警方強調,林男自首時已非現行犯,派出所僅能抄登資料並交由承辦單位處理,整體過程均依法規執行,並無包庇或故意疏失;針對外界質疑,也已完整配合檢方調查。目前士林地檢署已查明頂包真相,鄭男依《刑法》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起訴,林男則以頂替罪(刑法第164條)分案審理,2人行為將依法分別論處。警方呼籲,民眾遇有交通事故務必坦承面對,切勿心存僥倖,否則恐面臨更重法律責任。
撞傷行人肇逃找友人頂罪 遭控「踢皮球」蘆洲警回應了
新北市八里區去年11月24日發生一起肇事逃逸案,鄭男駕駛自小客車沿八里龍米路二段直行時,未注意路況猛撞張姓行人,造成其左脛骨近端骨折、遠端開放性骨折、腓骨骨折及足蹠骨粉碎性骨折。後續檢方追查發現鄭男找來林男頂罪,近日偵結依法對兩人起訴。此外,蘆洲警分局遭控林男自首時員警未依規定承辦。對此,警局今也祭出回應。鄭男肇逃後先是打給許姓友人,隨後與林男等3人商討對策,最後決定由林男出面頂罪,林男當日晚間6點前往派出所要「自首」。事後警方遭控未依規定做筆錄,且還與交通分隊互踢皮球。蘆洲分局表示「當日下午18時有林姓男子前往龍源所自稱爲前述肇事逃逸車輛駕駛人,表示欲自首,本案因案件已移轉交通分隊處理,遂由龍源所員警抄登林男年籍資料及聯絡電話,後續經交通分隊承辦員警多次聯繫林男均不到案說明亦不接電話,復經本分局偵查隊於今年2月函發刑案通知書通知林男到案說明,亦未到案,本分局依綜合判斷認林男涉有嫌疑,遂於2月17日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林男犯後自首已非現行犯,基於案件繫屬規定,抄登資料由承辦員警聯繫,惟經電話及書面通知均不到案,本分局仍依法移請地檢署偵辦,過程均符合規定,尚無疏失。」檢察官追查後揭穿頂罪內幕,依《刑法》過失傷害罪與肇事逃逸罪起訴鄭男,林男則依頂替罪起訴。
女友酒駕撞傷2騎士!警問誰開車 泥醉男「脫口答1聲」差點慘了
彰化1名黃姓男子和劉姓女友在小吃部飲酒後,由女方駕車上路,途中因闖紅燈撞傷2名騎士。當警方詢問誰是駕駛時,黃男因酒醉反應遲鈍,脫口應答「嘿」,遭檢方依頂替罪起訴。不過,法院勘驗警員身上的密錄器,發現黃男曾大喊「那個我沒做」,加上劉女一開始便承認駕車,認定全案證據不足,判處無罪。起訴指出,劉女當天在小吃部飲用啤酒約6瓶後,仍駕車搭載黃男上路,途中貿然闖越紅燈釀禍,導致2名機車騎士受傷,不料黃男擔心女友受罰,竟基於意圖使同案被告脫罪,隱藏駕駛人之事實,出而頂替,向前來處理之警方謊稱車輛係由其駕駛,涉犯刑法第164條第2項之頂替罪嫌,依法提起公訴。黃男辯稱,自己於事故當下先行下車察看,「我當天很醉,反應比較慢,警察叫我的時候,我就回應『嘿』,我也有跟警察說那不是我做的,只是當下我喝多了,表達不清楚,劉女當時就有承認是她開車,我怎麼可能頂替」。彰化地院勘驗警方密錄器,發現黃男於警員詢問是否為駕駛人時,固有回覆「嘿」,並點頭1下,然當時神情呆滯,並未明確承認為肇事車輛之駕駛人,而台語之「嘿」詞語,可能表示肯定應答的語氣,也可能表示驚訝的語氣,且被告之後又向警員稱「那個沒我做的」,堪信黃男主觀上應無頂替之犯意。法官認為,案發當日之22時49分許,經警員施以酒測,黃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高達為每公升0.92毫克,酒測值非低,而其所述情形核與常人飲酒爛醉時,反應能力與表達能力都會下降之狀態相符,尚未悖於常情,公訴意旨固認被告涉有頂替罪嫌,惟相關客觀證據尚嫌不足,判處黃男無罪。◎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頂罪砍人真兇!警1細節發現真相 基隆男下場曝光
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起砍人案,一名汪姓男子夥同友人持刀砍傷陳姓男子後逃逸,案發隔日,詹姓男子向警方自首,謊稱是他行兇。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詹男身形與真兇不符,進一步調查後鎖定汪男為主嫌,最終依頂替罪判處詹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判決書指出,這起案件發生於2023年7月,陳姓男子於下午4時許駕車行經新北市瑞芳區,途中遭兩名男子攔車,其中一人拉開車門,另一人持開山刀揮砍,導致陳男左手指受傷。陳男奮力反擊後,兩名歹徒隨即搭乘接應車輛逃逸。隔天詹姓男子主動向警方投案,聲稱自己是行兇者,然而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行兇者身高約170公分、體型壯碩,而詹男僅160公分,身形瘦小,與嫌犯特徵明顯不符。最終在經被害人陳男指認,警方確認砍人者另有其人,進一步鎖定31歲汪姓男子涉案,並查出他與張姓、林姓友人共謀行兇。檢方調查後,依《刑法》「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以強暴罪」起訴汪男。法院最終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至於共犯張、林兩人目前仍在逃。詹男則因明知汪男是真兇,仍向警方自首頂罪,不僅影響司法偵查,亦浪費檢警人力與資源。法院考量其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頂替罪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
債務糾紛爆衝突!裝潢行前員工遭刺14刀慘死 老闆「幫兒背鍋」慘了
新北市淡水區今年5月發生一起命案。一名裝潢公司的陳姓老闆疑似與42歲李姓前員工有金錢糾紛,雙方談判破裂,李男掏出開山刀作勢攻擊;陳男的17歲兒子見狀,竟拿出折疊刀猛刺,導致李男傷重不治。案發後,陳姓老闆一度替兒子頂罪,檢方依傷害、重傷未遂等罪起訴張、陳2人,另依頂替罪起訴陳父。據了解,陳男懷疑李男私吞10多萬元工程款,今年5月5日晚間帶著17歲兒子、張姓員工等人找上對方談判;過程中,李男說自己只分到6000元工程款,並拒絕還錢,雙方爆發衝突,李男率先抽出預藏的開山刀,陳男也抄起鐵棍,張男拿茶几上的煙灰缸,陳男兒子則在後方掏出折疊刀,幾人打成一團。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立即將傷者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急救。不幸的是,李男心臟及背部一共被刺了14刀,送醫後仍因左心室壁、心臟大量出血死亡。另一方面,警方將在場人員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陳男坦承殺人,訊後依《殺人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後續因罪嫌重大,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陳男。不過,檢方根據死者身上的傷勢,發現和陳男拿的凶器不同,加上其他人在複訊時說溜嘴,他才坦承自己是替兒子頂罪。檢方近日偵結,認定陳男、張男主觀上無殺人犯意,將2人依傷害、頂替、重傷未遂等罪嫌起訴;其餘在場員工及友人等4人則獲不起訴處分。
裝潢行老闆說溜嘴「替17歲兒子頂罪」5萬元交保 找不到覓保人改收押
新北市淡水區某裝潢行5日晚間發生命案,陳姓老闆原供稱遭李姓前員工拿開山刀揮砍,他以折疊刀反擊導致對方身亡,但陳男於檢方複訊時說溜嘴,坦承自己替17歲兒子頂罪。士林地院今(7日)依頂替罪諭令5萬元交保,但陳男因找不到覓保人後改為收押;裝潢行員工及老闆兒子,則分別向警方翻供與坦承動手。
淡水裝潢行老闆砍殺前員工!真相大逆轉 父親說溜嘴替17歲兒背鍋
新北市淡水區5日晚間10點多發生凶殺命案,裝潢公司的45歲陳姓男老闆因工程款,與42歲李姓前男員工引發紛爭,過程中2人拿刀互砍,李男心贓被刺中2刀不治身亡,警方原先以《殺人罪》將陳男移送法辦,後續案情逆轉,陳男坦承替兒頂罪,警方已將相關人帶回偵訊,並以5萬元讓陳男交保。據了解,李男遭陳男多次質疑私吞10多萬元工程款,後續2人約談,李男表示自己只有分到6000元工程款,陳男要求他償還,但李男回應「沒錢」,隨即引發衝突,期間李男持開山刀揮砍陳男,反被陳男用折疊刀狂捅,未料李男遭砍中致命傷,心臟被刺中2刀身亡。警方說明,接獲通報,在中正路巷內一間工程宿舍發生一起命案,抵達時立即將傷者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急救,仍不幸宣告不治,警方將涉案的陳男及3名在場人員,全部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並依《殺人罪》將陳男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後續因罪嫌重大,檢方向法院申請羈押陳男。警方表示,陳男在檢方複訊時意外說溜嘴,坦承自己替17歲兒子頂罪,警方立即針對相關人士帶回訊問,陳男兒子最終承認犯行,當時在場的員工翻供,證實刺殺李男的犯人是陳男兒子,7日士林地院依《頂替罪》讓陳男以5萬元交保。
兒拍父親收藏槍彈照PO網遭檢舉 警到府搜查友人頂罪…一聽羈押秒退縮
警方日前接獲通報,有民眾檢舉表示一名少年經常拍攝其父親朱姓男子私藏的槍枝與子彈的照片向友人炫耀,警方進入朱男家中搜索,發現1把改造手槍和子彈數發,準備要將朱男帶回偵查。當時朱男母親見狀相當難過,剛好朱男友人林男在家中拜訪,他突然挺身扛責,稱那些槍彈都是他帶來朱家的。林男直到被檢察官聲請羈押才發現事情大條,趕緊改口否認。台北地檢署於11月8日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朱男,之後會另案偵辦林男的頂替罪。朱男過去曾因持有玩具槍向商家行搶跑路費500元遭警方逮捕,故留有槍砲前科,這次再度被抓是因未成年兒子拍攝他收藏的槍彈PO網分享,沒想到遭人檢舉,惹禍上身。台北市刑大於5月時前往搜索,當時一開門就看見朱男與到訪的友人林男在家中聊天。警方當時搜出1把改造手槍和數發子彈,而朱母在了解警方來意後激動落淚,放聲大哭表示自己擔心朱男刑期會很久,這舉動讓一旁林男相當動容,突然挺身而出為朱男扛下責任,表示這些搜出的槍彈通通都是他借放在朱男那裡的。之後警方將2人移送法辦,檢察官了解狀況後將林男聲請羈押禁見,此時此刻林男才發覺事情不妙,一到法院就承認是自己大嘴巴,表示搜出的槍彈與他沒有關係。檢察官也因此訊問朱男為何要讓林男替他扛責,朱男對此則表示當時警方不讓他說話解釋,且他也不知道林男為何突然這麼有義氣挺身而出。法院最終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朱男起訴,林男則不起訴,但他因胡亂頂罪,未來將面對頂替罪的官司。
酒駕找頂包遭識破 2女撞賓利、野馬賠慘了!
台北市堤頂大道、港墘路口,昨(20號)下午1點多發生連環追撞,警方到場發現肇事車輛追撞前方,3輛汽車分別是納智捷、野馬和賓利,據了解台畜公司名譽董事長張裕屏,當時正好坐在賓利上幸好沒有受傷,警方將涉嫌酒駕的黃女帶回偵辦,但她供詞反覆原來是替閨密頂包,真正肇事者是後座的楊姓女子,因為有酒駕前科才找黃女頂包,兩人今(21號)早雙雙狼狽被上銬,警方依公危、頂替罪將人移送法辦。
南投21歲女無照駕駛撞飛騎士 母親頂罪遭識破!雙雙被罰
南投縣21歲楊姓女子去年12月帶著46歲母親出遊,卻因無照駕駛,和對向潘姓機車騎士相撞,造成潘姓騎士全身多處擦挫傷,且椎間盤突出,警方到場後,楊母為替女兒頂罪,謊稱是自己開車,卻仍被警方識破,將楊姓母女移送法辦,法院判處楊女3個月有期徒刑,而楊母則因頂替罪遭判拘役20日,緩刑2年。判決書表示,21歲楊姓女子去年12月19日上午7點多,無照駕駛,並載著母親一同出遊,在行駛埔里鎮中山一路,準備右轉至中山路3段時,一不小心將車開進對向車道,與執行的潘姓騎士對撞,騎士飛出車外,全身多處擦挫傷且椎間盤突出。警方到場後,楊母擔心女兒遭判刑,因此向警方謊稱是自己開的車,並接受現場酒測,然而警方事後透過監視器仍識破楊母謊言,發現真正駕駛人為楊女,因此警方將楊姓母女一併移送法辦。地院看在2人皆坦承犯行,尚未浪費司法資源且有明顯悔意的情況下,依過失傷害罪判楊女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而楊母也難逃罪責,其因觸犯頂替罪,遭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並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1萬元。
鐵牛車撞死環島男大生真相揭曉 夫「怕經濟來源斷炊」竟要妻頂罪
台東市昨日下午發生死亡車禍,23歲彭姓男大學生騎重機環島時,在台9縣關山月眉路段撞上鐵牛貨車,彭男最終傷重不治,35歲陳姓女子自稱是駕駛,但警方偵辦時,發現陳女同在車上的43歲洪姓丈夫神情有異,仔細盤問後,洪男這才坦承自己才是駕駛,因擔心經濟斷炊而要求妻子頂罪,全案遭依法偵辦。昨日下午4時許,當時肇事鐵牛車正要穿越馬路,彭男剎車不及、迎面撞上,強大撞擊力道讓彭男重機幾乎全毀,其頭部也遭受重創,在現場留下大片血跡,場面怵目驚心。而彭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急救仍宣告不治,而警方介入調查,陳女自稱是駕駛,其丈夫也稱,妻子當時駕駛鐵牛貨車要去載肥料,從農路開出來穿越台9線時與彭的重機發生擦撞,但警方發覺2人神色有異,將他們帶回關山警分局詢問。警方初步調查確認他們並無酒駕,但分開詢問後,陳女坦承頂罪,表示丈夫是家中經濟來源,擔心家計斷炊才會頂替,洪男也後也承認自己的確才是駕駛,檢警訊後將2人依過失致死、頂替罪偵辦,並令洪男限制住居。
男子撞爛1508萬小牛竟肇逃 LV長腿辣妹甘當「工具人」幫頂遭識破
新北市32歲吳姓男子今凌晨駕駛市價約1508萬的紅色藍寶堅尼跑車,行經台64線快速道路板橋匝道口時,因不明原因自撞分隔島,吳男肇事後竟致電34歲徐姓女友人幫忙頂替,徐女連忙開車趕抵現場,讓吳男駕駛自己的車輛逃逸,但警方一眼識破徐女謊言,確切案情還須釐清。今日凌晨4時許,台64線快速道路下板橋匝道口時發生自撞車禍,紅色藍寶堅尼因不明原因自撞分隔島,強大撞擊力道導致車頭全毀,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穿著超短熱褲和背著LV包包的徐女自稱為駕駛人,辯稱是不熟路況才會惹禍。警方調查,徐女的酒測值為0,但她身上沒有安全氣囊爆開造成的傷勢,連自己從哪來、要去哪都交代不清,肇事的跑車更非徐女所有,員警致電吳姓車主到場,吳男卻絲毫不追究,大方表示願意「原諒」徐女,種種跡象讓警方驚覺有異,調閱監視器才知道真相。根據監視器畫面,吳男才是真正的駕駛,他肇事後致電徐女,徐女自行開車來頂替,吳男再駕駛徐女車輛逃逸,徐女見謊言被戳破只好坦承,但強調自己是「自願冒名頂替」,並非受人逼迫,警訊後依頂替罪及偽造文書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並將通知吳男到案說明。
連口罩國家隊也騙! 「騙扁小子」遭判強制工作3年、沒收2千萬
「騙扁小子」黃琪涉嫌與保險業務員蘇立民合謀,假冒台大前校長楊洋池、香港首富李嘉誠秘書、律師等身分,詐騙口罩未遂,及詐騙工程款、律師費4900萬元及日幣2億多元,檢方依詐欺、洗錢等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結,今判黃洗錢等罪部分1年4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其餘詐欺等部分應執行1年2月,得易科罰金,沒收犯罪所得2317萬餘元,強制工作3年;另依頂替罪判蘇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條件是10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起訴指出,黃琪本名黃照岡,2017年間假冒藝人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祕書的名義,替詹姓友人的母親安排入住台大醫院,再假冒宋學仁名義以向楊泮池致謝;黃琪另涉嫌假冒楊泮池助理,向北榮醫師調閱詹母的病理檢體。黃琪還假冒楊泮池妻子名義,向台大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申請校內網路電話分機,及寄發電子郵件給台大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承辦人,再透過分機向台大醫院請託轉院。黃琪另於2020年2月間,假冒李嘉誠的秘書、楊泮池名義打電話給「口罩國家隊」之一的口罩工廠中衛公司,謊稱有意捐贈口罩,下訂成人、兒童口罩各5000片、酒精棉100盒,企圖攔截口罩賺災難財,但未遂。黃琪另還佯裝國泰集團千金蔡佳玲、律師事務所律師,向民眾騙稱可取得優惠匯率,及協助工程訴訟,詐得4981萬元、日幣2.28億、美金40萬多元及歐元1萬多元。黃琪今年3月得知詐騙口罩案曝光,以罪責不重為由,要求共犯蘇立民頂罪。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偽造文書、洗錢、頂替、公司法等罪起訴黃琪,並向法院求處重刑。
酒駕父撞死農婦 急摳2子到場當替死鬼頂罪
經營KTV的蘇姓男子於7月27日清晨5時許,酒後開BMW名車行經嘉164線23公里處,失速衝撞開自小客車的黃姓農婦,黃婦傷重不治,蘇男竟叫長子頂罪,次子佯裝同車乘客,檢方12日偵結起訴父子3人,對蘇父建請10年以上徒刑。46歲蘇父於7月26日晚上在自己經營的KTV與朋友喝酒後,27日凌晨到嘉義市西區一家KTV與數名朋友喝酒,並通知2名兒子同去會合喝酒,蘇父及次子都有喝啤酒。清晨5時,蘇父開BMW車欲到按摩店按摩撲空,20歲長子開福斯自小客車載酒醉的19歲弟弟及周姓員工到自己的住處,長子改駕駛一賓士車回家,由周男開福斯車載其弟欲回新港KTV開店。蘇父按摩不成,開車欲回新港途中,在新港鄉西庄新村縣道164號公路由東往西快車道上,沿路狂飆時速101.7公里,且車子忽左忽右,在與南北向的產業道路交岔口處,未煞車、閃避,撞上黃姓農婦,黃婦被拋出車外摔落地上。蘇父自知酒駕肇事,打手機通知次子到場,次子又打手機給哥哥,蘇父叫長子頂罪,次子及周男佯裝乘客,自己開福斯車子離開,長子向警方說是自己開BMW車撞到人。警方調閱監視畫面及訪視附近民眾,發現肇事者穿白色衣物,自稱肇事的長子穿深色衣物,才追查出原委,傳喚涉案的蘇父等4人訊問。檢察官認為蘇父酒駕致人於死罪、肇逃、教唆頂罪等惡行重大,建請執行10年以上徒刑,蘇姓兄弟2人涉嫌頂替罪、使犯人隱蔽罪起訴,周男涉藏匿人犯罪聲請簡易判決。
《知法不玩法》劉昌崙:酒駕頂包 小心關2年
前台北市議員參選人林冠勳8月酒後駕車,不慎撞倒一名女騎士,林的助理王男卻向警方表示,自己才是駕駛,但遭女騎士當場拆穿。事後,酒駕的林冠勳及「頂包」的王男,都被移送法辦。 前台北市議員參選人林冠勳的助理王邦竣,8月22日晚間駕車撞倒一名女騎士,警方到場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但宣稱坐在副駕駛座的林冠勳,酒測值達0.3,女騎士也指出,撞倒她的車並非由王男駕駛,此時林冠勳才承認酒後駕車。警方訊後,將林冠勳依「肇事逃逸罪」「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至於原本頂替林冠勳承認駕車的王男,雖被依「偽造文書罪」移送,但王男此舉,可能已涉犯《刑法》頂替罪之刑責。按《刑法》第164條規定:「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而意圖犯前述之罪而頂替者,亦同。」「頂替罪」所保護的客體,是國家搜索權及裁判權,屬於國家法益,行為人有使犯人、犯罪嫌疑人藏匿或隱避的意圖,而出面頂替者,即足使真正犯罪之人逍遙法外,致真實難以發現,影響訴訟程序之進行或發生不正確之結果,妨害國家搜索權、裁判權的行使,即已成立本罪。是以,王男如欲使酒醉駕車之林冠勳得以躲避偵查機關的搜查,而以自己之姓名出面頂替林冠勳醉態駕駛的犯罪事實,使偵查機關未能立即對真正犯罪之人林冠勳施以偵查之作為,妨害司法程序之進行,王男會成立前揭犯罪。附帶一提,醉態駕駛之部分,依照《刑法》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之情形者,會涉犯「公共危險罪」之刑責,依法得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如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行為人酒後駕車,縱其酒精濃度檢定尚未達前述公共危險罪的標準,另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如有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之情形者,依法亦要處新台幣15,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 綜前所述,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事件頻傳,常有肇事者為了逃避自身醉態駕駛公共危險之刑責,而找他人頂罪。然,為他人頂替犯罪會觸犯頂替罪之刑事責任,謹勸大眾莫以身試法,避免受罰導致得不償失!作者/劉昌崙(聯大法律事務所所長)曾任高雄地方法院法官、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板橋地檢署檢察官,現為聯大法律事務所所長,並擔任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法顧問、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監事法律顧問,以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文山第二分局法律顧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