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性羈押
」 縱火 高雄 跟騷法 毒駕 警方
台南男凌晨鬼祟開車露餡!毒煙彈配子彈全曝光 毒駕陽性當場送辦
台南市警二分局警方於5月24日凌晨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路上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行跡可疑,且駕駛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員警立即上前攔查。沒想到這一查,竟意外查獲毒品依托咪酯煙彈、煙油以及子彈等違禁物品,53歲郭姓男子更在毒品唾液快篩中呈現陽性反應,全案依毒品、槍砲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警方表示,當時巡邏員警注意到該車行車狀況異常,疑似刻意閃避警方視線,加上未打方向燈的違規行為,因此依法將車輛攔下盤查。員警在查驗過程中,於車內發現多枚依托咪酯煙彈與煙油,甚至還有子彈等危險物品,現場氣氛瞬間緊張。警方立即將相關證物查扣,並將郭男帶回進一步調查。經警方對郭男進行毒品唾液快篩後,結果呈現陽性反應,顯示其疑似吸食毒品後駕車上路。警方指出,近年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經常被摻入電子煙油或煙彈中,許多年輕族群誤以為只是普通電子煙,實際上吸食後恐導致精神恍惚、反應遲鈍及肢體失控,一旦開車上路,極可能釀成重大交通事故,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市警二分局副分局長陳勇志強調,警方目前持續將毒駕、酒駕列為重點取締項目,尤其新興毒品氾濫問題日益嚴重,警方絕不寬貸。本案除依法移送外,也將持續向上追查毒品與子彈來源,防止危險物品流入市面。警方同時提醒民眾,依現行法律規定,毒駕已納入可預防性羈押範圍,民眾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害人害己。警方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取締危險駕駛行為,全力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社會秩序。
向毒駕宣戰!全國溯源破370處煙彈分裝場 駕駛唾篩陽、拒測可依現行犯逮捕
針對依托咪酯菸油毒駕引發傷亡事故,內政部與刑事局19日召開記者會,宣布近期查緝毒品成效,同時宣布新的法制面作為,只要警方發現駕駛唾液快篩陽性,或有明顯毒駕行為,卻拒絕進行檢測,均可依現行犯當場逮捕。因應近年來不斷攀升的毒駕事故,刑事局也加強依托咪酯等毒品查緝,截至今年4月,全國各查獲370處毒煙彈分裝場,查扣依托咪酯類菸油與粉末148公斤,共計可製造150萬顆毒煙彈。而針對唾液毒品快篩部分,警方截至今年4月查獲4725件毒駕,相較於過去僅能事後採尿,如今只要發現駕駛人毒品唾液快篩為陽性反應,或有明顯毒駕行為,卻拒絕進行唾液檢測,均可直接依現行犯扣車逮人。而刑事局偵三大隊日前也破獲國際運毒事件,接獲關務署通報,發現自印度寄出的國際郵包夾藏2公斤依托咪酯,警方循線查緝後,分別於南投、嘉義、桃園、雲林與高雄等地查獲接獲的5名犯嫌到案。由於依托咪酯組裝簡單、效果快速、藥效也能快速退掉、價錢低廉等特性,近年藥頭、藥腳為降低成本,同時避免吸毒者出事,降低菸油內的依托咪酯成分,混入大量甘油、香精等,讓原價一顆2、3000元不等的依托咪酯菸油,降價成700元至1000元不等,讓吸毒者也能花少少的錢買到毒品。內政部長劉世芳19日出席刑事局記者會,向毒駕宣戰。(圖/翻攝畫面)除第一線員警戮力查緝守護外,內政部與交通部、法務部及高檢署等機關,亦同步展開跨部會合作,系統性規劃多項防制政策。內政部警政署已修正「查緝毒駕作業程序」,經攔查具毒駕徵候並以唾篩檢測呈陽性或拒測者,均得依(準)現行犯逮捕;司法院已修正刑事訴訟法,正式將毒駕列入「預防性羈押」事由,希藉由上述兩項新策略之雙箭齊發,在執法面向發揮「毒駕即逮捕、移送即聲押」之強力嚇阻效果。另各地方檢察署也將嚴審毒駕被告易科罰金要件,期有效隔離毒駕犯嫌持續危害;另內政部也積極與交通部研議「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及「強化毒癮者駕照管理」等多項交通法制措施,禁絕毒駕者上路機會,共同展現「毒駕零容忍」之堅定意志。內政部呼籲,毒駕已是全民公敵,天理不容!政府將從前端強力打擊毒品,接續後端跨部會聯防機制,全面傳達政府「向毒駕宣戰!」之決心,共同守護國人道路交通安全。
縱火又砍人還搶救護車逃亡!台南8旬翁失控暴走 驚悚畫面曝光
台南市南區3日上午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暴力事件,1名年逾80歲的辛姓老翁疑似因家庭糾紛情緒失控,不僅在住處縱火,還持斧頭攻擊親戚及到場救援的警消人員,甚至趁亂搶走救護車企圖逃逸,行徑相當誇張且危險,整起事件引發社會譁然。根據消防單位表示,上午11時1分接獲通報,新樂路一處民宅發生火警,鄰居指出,事發前屋內曾傳出激烈爭吵聲,不久後鐵捲門內便冒出濃煙與火勢,情況危急。消防人員趕抵現場展開救援時,竟遭辛男持斧攻擊,造成1名警消、1名義消及1名在場民眾受傷,現場一度陷入混亂。傷者經送醫治療後,所幸皆無生命危險。警方說明,受傷警消頭部遭砍並出現頭痛症狀;義消則頭部多處撕裂傷、左手受傷;另名民眾則頭部撕裂傷及雙膝外傷。3人目前意識清楚,仍在醫院接受進一步觀察與治療。更令人震驚的是,辛男在犯案後竟趁亂搶走現場的救護車逃逸。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展開攔截圍捕,最終在南功街與美樂街一帶某大樓地下停車場發現其蹤跡。當時辛男仍手持斧頭拒捕,警方不得不使用辣椒水及警棍強制壓制,才成功將其逮捕歸案。初步調查顯示,辛男疑因長期借住親戚家,近期擔心被收回住處,引發雙方衝突,情緒失控下釀成縱火與攻擊事件。警方後續將依公共危險、強盜、殺人未遂、妨害公務及毀損等罪嫌,將其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目前詳細起火原因及整起案件的完整經過,仍有待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
跟蹤女高中生還爆打里長、阿嬤害肝臟破裂 惡男前科累累曾6度犯性騷案
新北市蘆洲區28日下午發生跟蹤案,41歲游姓男子尾隨18歲李姓女高中生下課,女學生察覺有異,立即向72歲律姓外婆求救,外婆連忙前來接孫女並出聲制止,游男竟惱羞成怒、揮拳暴揍,將外婆打到肝臟破裂,長安里長郭騰芳見狀阻攔也遭攻擊,游男則被其他熱心民眾制止,警方訊後將他依重傷害、跟騷等罪將他移送法辦,並建請預防性羈押。據了解,游男與父母和妹妹同住,其母臥病在床,妹妹同樣因病而生活無法自理,但游男平時遊手好閒、不務正業,更多次犯案,包括妨害自由、傷害和6度性騷擾,先後累計12案件,是當地的頭痛人物,也被警方列管。游男28日下午在某高中附近徘徊,鎖定李女後一路尾隨,李女察覺有異,在人潮聚集處徘徊,並通知外婆前來接她,律女連忙趕到巷口接孫女回家,並對游男出言相勸,游竟惱羞成怒,揮拳打向律女,導致被害人鼻骨斷裂、臉部多處瘀傷和肝臟破裂。郭騰芳接獲通報後連忙前來制止,質問游男「怎麼打阿嬤」,游男竟同樣揮拳朝他右眼攻擊,附近里民見狀連忙將其制止,2名被害人則緊急送醫,律女目前仍住院救治,郭騰芳的眼睛則是植入塑膠支撐管協助復位,還得觀察6個月。警方接獲通報,連忙趕抵現場逮人,游男則坦承自己「要去學校看正妹」,訊後被依重傷害、傷害、跟騷及性騷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向檢方建請羈押。
北車踹童男竟是慣犯!「10天前才在松山車站打人」 檢方認有反覆犯罪之虞聲請羈押
40歲李姓男子25日下午在台北車站大廳隨機攻擊3歲菲律賓籍女童,先猛踹女童腹部,待女童倒地後又踩踏背部,引發現場民眾驚恐,隨即遭鐵路警察依現行犯逮捕。檢方訊後認定李男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26日羈押獲准。警方調查發現,李男並非首次在車站攻擊陌生人。4月15日晚間,李男在松山車站大廳見30歲鄭姓女子走過身旁,竟無故暴怒,連續出拳猛擊鄭女頭部,造成鄭女頭部受傷。鐵路警察當天依傷害罪嫌將李男移送法辦,未料短短10天後,他又在台北車站犯案。據了解,李男警詢時態度冷靜,卻始終不願交代犯案動機。檢察官訊後認定,李男涉嫌傷害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及逃亡之虞,因此以預防性羈押為由聲押獲准。至於李男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是否預謀犯案,仍待檢警進一步釐清。
牙醫男囚禁虐待女友還逼刺青「他的名字」 警逮捕再挖黑歷史
小心恐怖情人!巴西近期驚傳一起駭人聽聞非法禁錮事件,一名39歲女子和一名40歲男牙醫馬利諾斯基(Alisson Malinoski)交往,原以為要展開甜蜜同居,豈料遭囚禁長達4個月;期間女子還遭肢體與精神虐待,被迫在身上刺青對方的名字。所幸日前女子趁隙脫逃到其他省分求救,隨即警方也將男牙醫逮捕。根據巴西媒體《G1》報導,聖卡塔琳娜州警方調查,當地一名39歲受害女子指控,遭到居住在伊塔佩馬(Itapema)的40歲男牙醫馬利諾斯基囚禁長達4個月;受害女子表示,兩人交往很正常,直到不久前開始同居,男友才表現出他的強烈控制慾,沒收她的手機和電腦,甚至限制使用網路,更禁止她與家人、朋友接觸,被囚禁在家中。受害女子也痛訴,遭囚禁期間飽受男友施加肢體與精神虐待,其中包括逼迫她在全身多達10處紋上他的名字。直到當地時間4月3日,受害女子趁著男友服藥後陷入沉睡,才終於抓準機會逃出囚禁地,並在熱心路人的協助下,她一路奔波約500公里,成功抵達位於埃斯泰奧(Esteio)的親戚家尋求庇護並報警。警方指出,嫌犯曾帶受害者前往刺青店,並脅迫她向刺青師宣稱這些紋身是準備送給他的「結婚禮物」。警方於4月14日搜索嫌犯住處和牙醫診所,依非法拘禁、身體傷害、威脅和毀損財物等罪,當場逮捕。目前馬利諾斯基已被拘留,但他在偵訊過程中保持緘默;而案件調查期間,法院也對嫌犯下令預防性羈押,避免再有其他受害者。負責此案的警長史莫納斯(Marcela Smolenaars)透露,警方在搜捕行動中,於馬利諾斯基的住處查獲兩把手槍及相關彈藥,令人震撼的是,警方查閱紀錄發現,這名嫌犯竟是「囚禁慣犯」,過去曾對另外2名女性實施過類似的暴力犯罪。◎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毒駕零容忍 3個月查緝3230件 內政部擬修法加重刑責
為強化交通安全並落實「毒駕零容忍」,政府自114年11月20日全面啟動毒品唾液快篩執法。內政部今(24)日指出,截至115年2月,全國已查獲毒駕案件3,230件,顯示打擊毒駕已有具體成效。 內政部表示,除第一線員警持續強力查緝外,後端法律責任與制度設計也須同步強化,目前已啟動跨部會合作機制,邀集法務部、交通部及高檢署等單位,研議更嚴格的法制措施。 內政部提出多項修法方向,包括將毒駕累犯及肇事者納入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事由、加重拒絕檢測的罰責與採驗強度、提高刑事責任並限制易科罰金,以及研議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等措施,期望透過制度強化達到嚇阻效果。 內政部強調,毒駕不僅危害駕駛人自身,更威脅用路人安全,政府將持續從執法、司法與制度面全面精進,確保違法者無所遁形。 內政部長劉世芳呼籲,毒駕已成全民公敵,未來將持續強化跨部會合作,傳達「毒駕零容忍、違法必嚴辦」的明確立場,共同守護國人交通安全。
台中打律師惡女遭預防性羈押 法官認定犯下傷害等5罪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3月18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遭林女甩了一巴掌,台中地檢署中檢今天(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訊問後,認定她已對多位律師施暴,下午火速聲請預防性羈押,理由是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公然侮辱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建請台中地院收押林女,法官晚間裁定收押。林姓女子在台中地院公然打了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一巴掌。(圖/民眾提供)據了解,法官認定林女共犯下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法院組織法第95條違反審判長所發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罪,及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第309條第2項加重公然侮辱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法官考量林女從去年11月29日起即涉傷害傅姓女律師,再於今年3月17日涉嫌傷害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另有數次涉對高姓、林姓、聶姓等律師施以危害生命、身體、安全之行為,法官鑑於林女相關案件尚在審理及偵查中,仍可能接觸相關律師,有反覆實施同一傷害、恐嚇危害安全之虞,所以有羈押之原因及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如不服羈押裁定,得於10日內提起抗告。
台中林女慘了!在法院巴律師理事長的臉後果嚴重 台中地檢聲請預防性羈押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3月18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林女甩了一巴掌,台中地檢署受理後相當重視,律師界群情激憤,台中高分檢也請中檢盡速分案偵辦,中檢今天(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訊問後,下午火速聲請預防性羈押,理由是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建請台中地院收押林女。日前在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發生林姓女子攻擊律師公會理事長事件,台中地檢署旋即指派黃嘉生主任檢察官率同蔡承翰檢察官成立專案小組,指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展開蒐證調查,以釐清案情並依法偵辦。經承辦檢察官迅速傳喚相關證人到案訊問並命具結,及調取被害人驗傷診斷證明書、相關監視器影像加以勘驗後,於今日依法傳喚被告林○蓉到庭訊問。經查,被告林○蓉於114 年 11 月 6 日上午,在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開庭時,涉嫌違反法官維持法庭秩序之命令不聽制止,並對高姓律師為恐嚇行為;復於 115 年 3 月 17 日下午,在臺中地院法庭外,涉嫌以強暴手段傷害及公然侮辱吳姓律師,涉犯刑法第 277 條第 1 項傷害、第 305 條恐嚇、第 309 條第 2 項強暴犯公然侮辱及法院組織法第 95 條違反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等罪之嫌疑重大。全國律師聯合會到司法院前抗議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遭施暴。(圖/項程鎮攝)檢察官另審酌,被告林○蓉先前於 113 年 11 月及 114 年 6 月間, 即曾因涉嫌傷害傅姓律師、恐嚇聶姓律師,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以114 年度偵字第 15333 號、第 38037 號案件提起公訴;嗣於115 年 2 月 10 臺中地院開庭審理上開案件時,復與律師發生衝突;並於 115 年 3 月 18 日透過網路發表恐嚇他人生命之言論,顯有反覆實行傷害、恐嚇等犯罪之虞。為防杜被告林○蓉再度施暴並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順利進行,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遂於訊問後當庭逮捕,並依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之 1 第 1 項第 2 款、第 4 款之規定,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中檢強調,為保障所有參與司法程序之人民及法治工作者之人身安全,維護司法程序之正常進行,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及人身安全之暴力行為,均將依法嚴正偵辦,絕不寬貸。並呼籲社會大眾理性處理衝突,尊重他人生命與法治秩序,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潛入公寓頂加搬走300萬金飾珠寶 樹林慣竊偷錢還盜刷信用卡迅速遭逮
新北市樹林區14日發生竊盜案,45歲李姓男子潛入某公寓頂加,竊走房內的黃金、珠寶和現鈔,並盜取被害人的信用卡盜刷,不法所得高達344萬元,樹林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於18日晚間9時許在台北市將他拘提到案,全案依法送辦,並建請預防性羈押。據了解,李男平時沒有正當工作、偷竊維生,1月間才在樹林犯下竊案遭逮,而他又故態復萌,14日隨機選上被害人住處,見其窗戶未上鎖而潛入並大肆搜刮財物。李嫌竊走黃金、珠寶首飾、古幣、30萬現金及外幣,又偷走當事人信用卡盜刷12萬元,不法所得高達344萬元,被害人返家後見家中一片狼藉,貴重財物不翼而飛,意識到遭竊後立刻報案。樹林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偵辦,調閱案發地點及周邊監視器影像,並綜合相關跡證進行分析比對鎖定李嫌,並報請核發拘票及搜索票,於18日晚間9時許在臺北市將李嫌拘提到案。樹林警於搜索過程中查扣20多萬元現金、黃金、珠寶、古幣及外幣等相關贓證物一批,全案詢後依加重竊盜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預防性羈押,另持續擴大清查其是否涉及其他刑案。樹林分局提醒民眾,應加強住宅防竊措施,包括:出門時務必檢查門窗是否上鎖、重要財物及現金妥善保管、避免在社群媒體公開行蹤或假期外出資訊;同時可考慮安裝監視器或警報設備,提高警覺與防範能力。竊盜案件一直是新北警局高度重視的案件,除依法積極查緝外,也持續宣導民眾提升防範意識,共同維護社會治安與自身財產安全。
宣示毒駕零容忍!刑事局跨部會聯手 毒駕累犯與肇事者列預防羈押事由
毒駕事件頻傳,每件毒駕發生的背後都象徵著一個家庭的破碎,對此警政機關去年底展開全面啟動毒品唾液快篩執法,截至今年2月,全國各警察機關共稽查3230件毒駕,為能有效嚇阻毒駕,刑事局1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與內政部部長劉世芳、法務部司長張曉雯、交通部司法胡迪琦與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王金聰一同召開記者會宣示跨部會研議法治策略,建議將毒駕累犯與肇事者列入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所列事由。除前端員警戮力查緝防處外,後端刑罰責任與法律規範更應緊密銜接並強力嚇阻。對此,內政部刻正啟動跨部會合作機制,主動邀集法務部、交通部及高檢署等機關,積極研議更強力之法制策略,建議包含毒駕累犯及肇事者列入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所列事由、加重拒測罰責及採驗強度、修法提高刑事責任、不得易科罰金及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等多項方案,期透過修法與執法並進,讓毒駕者無從僥倖,落實隔離於社會之外,以達到實質嚇阻的效果,展現政府對毒駕犯罪「零容忍」之堅定立場。內政部劉世芳部長鄭重呼籲,毒駕已是全民公敵,天理不容。政府未來將持續透過跨部會合作,從執法查緝、司法偵辦到刑責處遇等層面,全面精進推動各項防制策略,向社會傳達「毒駕零容忍、違法必嚴辦」之明確訊息,共同守護國人安全。
恆春警方大掃蕩!毒犯竊電纜 持槍毒品集團落網
恆春警分局近日接獲線報,指出有毒品人口涉嫌在高屏地區流竄,專門針對閒置空屋、光電場及農牧用地竊取電纜線,造成民眾財產損失嚴重。分局長郭懷澤獲報後,立即指示偵查隊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展現警方對防制犯罪的高度重視。經過多日縝密蒐證與跟監,警方掌握了犯嫌行蹤,確認主要犯嫌包括37歲張姓、55歲林姓及兩名許姓男子,組成跨地區竊盜集團。在近日的同步拘提行動中,警方兵分多路成功將四名嫌犯拘捕到案,並實施搜索行動。行動中查獲大量贓物,包括2捆裸銅線、8捆電纜線、8捆變壓線圈、3片光電板、6具電表,以及犯案工具如老虎鉗、電鋸,甚至還查獲一支空氣狙擊長槍。除此之外,警方還起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香菸3支、第二級毒品甲基卡西酮約20公克、毒品吸食器2具,以及嫌犯使用的小貨車一部,成果豐碩。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該集團在高屏地區至少實施過10次竊盜行動,不僅盜取農牧用地電纜線,還涉及光電場、倉庫與閒置空屋等多處,對民眾生活與財產造成重大影響。幸好在警方縝密調查下,成功抽絲剝繭將所有相關犯嫌緝獲,有效遏制了竊盜與毒品犯罪的蔓延。經警詢後,張姓、林姓及兩名許姓嫌犯已被依加重竊盜及毒品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亦建議實施預防性羈押。恆春警方表示,將持續擴大偵辦相關案件,以維護民眾財產安全,展現對跨地區犯罪零容忍的決心。
苗栗「女飛賊」市場連環扒竊!便衣警埋伏出擊 現行犯當場逮捕
苗栗市區傳統市場近日接連傳出多起民眾遭扒竊案件,讓攤商與採買民眾人心惶惶,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針對市場內外監視器畫面進行比對與分析,終於鎖定1名57歲的陳姓女子涉有重嫌,9日上午,警方布下天羅地網,派出多名便衣員警埋伏在市場周邊,最終在陳女再度準備行竊時,成功將她以現行犯身分逮捕。據了解,陳女行竊手法老練,常趁早市人潮擁擠、民眾分心挑選菜品時,悄悄伸手打開包包或外套口袋,迅速偷走皮包、現金或證件,警方在她身上搜出多名被害人的財物,包括提款卡、證件、皮包及現金約2萬餘元,經查陳女疑似為慣犯,過去曾多次因竊盜案件遭警送辦。警方指出,傳統市場人多雜亂、空間狹小,是扒手最容易下手的場所之一,為了防止類似案件再度發生,警方除持續加強巡邏與便衣埋伏外,也呼籲民眾提高警覺,購物時應將包包背於胸前、錢包妥善收好,不要將大量現金或貴重物品外露,以免成為宵小目標。警方強調,雖然此次成功將陳女逮捕並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且已建請預防性羈押,但仍呼籲民眾「防竊先防心」,遇到可疑人物應立即通報警方,透過全民警覺共同維護市場安全。
新莊社區中秋烤肉變砍人現場 19歲男嫌歌聲太吵怒持開山刀砍人
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七段某社區大樓,10月4日晚間舉辦中秋聯歡晚會時發生持刀傷人事件。19歲許姓男子不滿48歲陳姓住戶唱歌聲音過大,雙方爆發口角後,許男竟持開山刀攻擊,導致陳男手臂與腹部受傷。現場住戶立即合力制伏許男,警方到場後將其逮捕,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4日晚間9時許,該社區住戶在中庭舉辦中秋烤肉晚會,眾人烤肉歡唱氣氛融洽。然而其中一名住戶陳男歌聲高亢,引起許男不滿,雙方隨即發生爭執。爭執過程中,許男情緒失控,竟從身上掏出一把小型開山刀,朝陳男砍去。陳男見狀抬手擋刀,左手臂受3公分刀傷、腹部6公分刀傷,現場血跡斑斑。住戶見狀合力壓制許男並報警。新莊分局員警趕抵後查扣犯案用刀,並將許男帶回派出所。陳男送輔大醫院救治後並無生命危險,傷口縫合後已無大礙。許男向警方供稱「真的太吵,我實在受不了」,承認持刀傷人犯行。由於許男攻擊部位包含腹部等要害,且使用具有殺傷力的開山刀,警方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將許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預防性羈押。
因應死刑釋憲結果 司法院今通過修法草案!最高法院應為死刑案件召開言詞辯論
去年憲法法庭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對於法官判死設下8關卡,司法院11日通過修法草案,增訂偵查中就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之殺人或與其相結合之罪,而發生死亡結果者,通知法扶律師到場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辯護之事由,另經原審宣告死刑或為被告之不利益而上訴求處死刑之案件,於第三審之審判應適用強制辯護制度及第三審審判時應行言詞辯論之要件,並授權最高法院訂定相關言詞辯論規則,以及受刑能力不足,而不應對之執行死刑之依據。司法院表示,這次修正除落實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外,並加強參與訴訟被害人之程序地位,另考量新興犯罪類型及相關案件增加趨勢、配合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規定,修正預防性羈押之適用範圍,期透過合理分配司法資源,提升整體審判效能。修正草案將循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送行政院會銜後,送請立法院審議。修法草案增訂訴訟參與人及其代理人於科刑資料調查時,得提出被害影響陳述,並就科刑範圍事項,請求詢問被告,因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規定之修正,修正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之規定。為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並促進訴訟經濟及實踐有效率之刑事審判,修正證據調查程序之規定。擴大第一審獨任法官審理案件之範圍,以合理分配司法資源,提升整體審判效能。
啃老男討錢被拒怒砸傢俱! 他見警叫囂:「制服脫掉來單挑」
北市信義分局日前發生一起家暴案件。一名48歲的吳姓男子,僅因缺錢向妻子討錢不成,竟當場情緒失控,將傢俱砸毀,吳男的父母忍無可忍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吳男更不斷對警方叫囂,要員警「脫下制服,我們打一架」;事後警方也協助吳男家屬申請緊急保護令,並在隔日前往逮人,因此意外搜出安非他命吸食器。據了解,吳男為大車駕駛,但其工作與情緒並不穩定,平時與妻子和父母同住,常和妻子、父母討錢花用,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據悉,吳男家屬過去曾2次報警表示遭吳男家暴,但過程中均為表示有遭到毆打情形,也未申請保護令;8月8日中午12時許吳男因缺錢花用向妻子討錢被拒,吳男當場情緒失控、砸毀傢俱並出現暴力情形,讓家屬緊急報警求助。警方獲報到場後,吳男情緒仍相當激動,不斷警方叫囂挑釁,怒嗆,「制服脫下來我們來打一架!」、「衣服脫下來單挑啦!」。警方恐事態升級,立即將吳男帶回製作筆錄,同時協助家屬申請緊急保護令。8日晚間9時許緊急保護令生效,警方派員前往告知吳男相關規定,但吳男卻拒絕牽手,還強調自己才是被害人;警方9日持核發拘票前往逮人,吳男態度仍相當消極不配合,直到遭警方上銬帶回派出所時,吳男還堅持要攜帶檳榔,「不吃檳榔會有檳榔恐慌症」,隨後撞頭自殘,遭警方立即制止帶回,並意外在其身上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全案詢後依家庭暴力防治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預防性羈押獲准。信義分局呼籲,遇有家庭暴力事件,請盡速至警察機關報案,及早以公權力介入嚇阻犯罪,若相對人行為嚴重,符合家暴法第29、30條規定,將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
員林「單車怪客」與店家口角怒氣難消 竟「爆氣」持菜刀沿路揮砍車輛後照鏡
彰化員林市今日中午發生1名男子無故對店家咆哮,而遭店家驅趕,男子疑因此心生不忿,逆向騎腳踏車沿途持菜刀揮砍路過的汽機車後照鏡,整排車駕駛嚇得放慢車速緊急閃避,其中1輛小轎車閃避不及,後照鏡被毀,警方獲報展開追查,已將男子逮捕到案,訊後依恐嚇危安罪、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有民眾目擊,在員林中正路等道路見到1名男子騎腳踏車逆向,並沿途亂喊,還疑似持刀沿路砍向經過的汽機車後照鏡,他將過程po上臉書員林人大小事,並提醒民眾要小心;有店家也說,有聽說有人沿途大吼大叫騎自行車經過,似乎有攻擊行為,男子瘋狂行為讓附近居民相當不安。警方表示,在今日中午12時許,獲報萬年派出所轄區員林市南昌路附近,有民眾持刀揮舞,員警立即趕抵現場,經初步調查,32歲黃姓遊民無端到中正路某店家咆哮,遭店家驅趕,與店家發生口角,在離開現場後,騎乘腳踏車沿南昌路拿刀揮舞,驚擾往來車輛。黃男揮刀亂砍造成1輛小轎車後照鏡毀損,員林分局萬年派出所在5小時內,於中央路337巷口逮捕到黃男,並查獲生鏽菜刀1把,警方訊後,依恐嚇危安罪,公共危險罪嫌將黃男移送法辦,警方表示,因發現黃男前有相同案發紀錄,認有再犯之虞,將建請檢方預防性羈押。
19歲青年食用毒木薯餅慘死 繼父疑因妒忌下毒害死繼子
巴西聖保羅地區一名19歲青年在於7月20日身亡,警方懷疑他遭繼父以木薯餅夾帶毒藥謀害。調查顯示,犯案動機可能與妒忌、控制欲及被拒絕的情緒有關。盧卡斯.達席爾瓦.桑托斯(Lucas da Silva Santos)在中毒後經過10天搶救,最終於7月20日因腦死宣告不治。(圖/翻攝自GloboNews)根據巴西媒體《G1》報導,這名來自聖貝爾納多杜坎普(São Bernardo do Campo)的青年盧卡斯.達席爾瓦.桑托斯(Lucas da Silva Santos)在中毒後經過10天搶救,最終於7月20日因腦死宣告不治。案發前,他食用了由繼父阿德米爾松.費雷拉.多斯桑托斯(Ademilson Ferreira dos Santos)帶來的木薯餅。該男子自7月16日已被預防性羈押,目前仍在接受調查。警方懷疑他遭繼父以木薯餅夾帶毒藥謀害。調查顯示,犯案動機可能與妒忌、控制欲及被拒絕的情緒有關。(圖/翻攝自GloboNews)聖保羅州警方表示,嫌犯在訊問中多次前後矛盾,甚至試圖將責任推給自己的妹妹,聲稱食物不是他準備的,但調查認為他是唯一一名主動分送木薯餅給家人的人。盧卡斯母親證實,7月11日當天,阿德米爾松親自把木薯餅送到家中,並親手將其中一份交給盧卡斯,隨後不久,盧卡斯突然身體不適並昏倒。醫院初步診斷顯示,死者有中毒跡象,隨後被轉送至急診醫院,但最終仍宣告腦死。市政府表示,家屬已同意捐贈器官,詳細死因仍有待法醫檢驗結果。警方從嫌犯住宅與死者家中採集木薯餅樣本及原料,送交法醫實驗室檢驗,以確認是否含有毒物及種類。據調查,該案將依「三項加重情節」提起指控:第一,因妒忌屬於卑劣動機;第二,利用食物下毒構成險惡手段;第三,使受害者無法防禦。此外,《G1》取得的一段對話截圖顯示,阿德米爾松曾在與牧師的聊天中坦言患有憂鬱症,並表示曾想殺害繼子,但聲稱「上帝讓他放下念頭」。巴西繼父疑因妒忌下毒木薯餅害死19歲繼子。(圖/翻攝自X)
先送兒子上學!牧師爸將女兒忘車裡8小時 3歲女童被50℃高溫熱死
巴西東北部阿拉亞爾市一名三歲女童因被遺忘在車內長達七個多小時,在攝氏接近50度的高溫中不幸身亡。其父親為當地一名福音派教會的牧師,目前正因過失殺人罪接受調查。根據外媒的報導,這起事件發生於6月23日,當天早上牧師莫塔(Rones Douglas Sales Mota)原本應按照日常習慣,先送三歲的女兒安娜莉茲(Anna Liz)前往托兒所,再接著送八歲的兒子去上學。然而當日情況有所變動,兒子提前準備好出門,莫塔便改為先送兒子上學。送完兒子後,他直接前往自己所主持的福音派教堂,誤以為已完成接送工作,卻完全忘記女兒仍在後座熟睡。據警方表示,安娜莉茲在車內被困超過七個小時,直到下午2點40分,莫塔準備接孩子放學時才驚覺女兒仍在車內,已無生命跡象。根據現場氣溫及車內條件,專家估計車內溫度一度飆升至攝氏50度。當地警方表示,雖然莫塔無意害死女兒,但他未能履行作為父親的基本注意義務,因此案件已依「過失殺人罪」進行立案調查。負責本案的弗洛里亞諾警察局局長阿曼達埃斯特萬(Amanda Estêvam)指出,由於牧師並未試圖逃避責任,也並非蓄意犯罪,因此目前不適宜對其進行預防性羈押。羅內斯的律師艾爾斯(Eriston Leite Ayres)受訪時表示,當天因應兒子的要求,打亂了牧師原本的接送順序,導致這場悲劇。他補充,當事人深陷悔恨,精神極度崩潰,甚至在發現女兒身亡後,抱著她走進教堂,表現出極度絕望。女孩的遺體已送往弗洛里亞諾法醫研究所(IML)進行檢驗,警方正在等待驗屍結果以釐清死因。安娜·莉茲已於6月24日上午下葬於當地的康塞桑公墓。阿拉亞爾市政府對事件表示哀悼,市長阿爾德梅斯巴羅佐(Aldeemes Barroso)宣布全市進入為期三天的哀悼期,向不幸逝世的孩童與其家屬致上最深切的慰問。如最終被判定有罪,牧師可能面臨一至三年的刑期。不過根據巴西法律,若法官認定其因喪女所承受的痛苦已構成足夠懲罰,亦可裁定不予執行實刑。
高雄廢民宅火警!流浪漢私闖「燒雜物驅蚊」 觸公共危險送辦
高雄市三民區9日上午6時許驚傳火警,1棟無人居住的透天厝2樓竄出大量火煙,消防局獲報迅速派遣人車趕赴搶救,豈料進入火場後竟赫見46歲陳姓男街友在抽菸,經詢問情況後,他則供稱因屋內環境髒亂,這才點火驅蚊,所幸火勢迅速撲滅並未延燒,後續陳男被逮捕並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消防局說明,上午6時40分獲報,河北二路某棟廢棄透天厝發生火災,消防局立即派遣各式人車趕赴救援,到場時發現起火點位於建物2樓,大量濃煙直竄天際,幸虧燃燒範圍未擴大,不久後便順利撲滅,所幸此次火警無人受困傷亡,也未造成財物損失。警方表示,警方會同消防員勘查火場後,竟發現流浪漢陳男在現場愜意抽菸,警方隨即上前進行盤查,他則供稱8日晚間闖入該棟建物休憩後,因認為屋內現場環境髒亂,才使用打火機引燃垃圾及雜物驅蟲 ,隨後警方也在現場查扣縱火用工具,立即將他當場逮捕,並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同時建請檢察官預防性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