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性羈押
」 毒駕 縱火 高雄 羈押 跟騷法
不滿被欠債!外甥怒開槍打舅舅 保安宮落網
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4段23日下午4時許槍響!警方獲報,一名年約70歲的男子因故小腿受傷,且疑似槍傷,所幸其意識清楚,被緊急送醫治療中。警方隨後也在保安宮將65歲的江姓槍手於保安宮逮捕到案,並在其身上查獲作案槍枝。據了解,70歲的陳姓男子與65歲的江姓男子為舅舅與外甥關係,其疑長期因賭債與債務糾紛與外甥相約在大同區的陳悅記老師府談判,未料雙方一言不合,江男就持槍朝舅舅開槍,造成舅舅右小腿中彈,隨後也坐上車逃離現場。據悉,陳男疑似常因向外甥借錢不還,或因賭博欠債不還,讓外甥心生不滿,才會怒持槍朝舅舅開槍,隨後再搭車離開,最後在警方的策動下,於大同區哈密街將人逮捕。警方同時查扣作案槍枝1把、子彈1顆手機等證物,全案訊後依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4段23日下午4時許於哈密街,警方將江姓犯嫌逮捕到案。(圖/翻攝畫面)
北市警端午連假3天查獲56件毒駕 逐案溯源雙打擊
鑑於毒駕肇事嚴重危害生命安全,台北市長蔣萬安強烈宣示「毒駕零容忍」之堅定立場,而台北與士林地檢署對防制毒駕給予高度支持,配合中央修法將毒駕納入得「預防性羈押」。對此,北市警局也在端午連假執行大執法臨檢,短短3日內共計查獲56件毒駕,並將逐案追查毒品來源。警察局局長林炎田強調,警方全面貫徹「依法行政、嚴正執法」原則,不分晝夜於各路口及治安要點展開高強度攔查。執勤同仁憑藉敏銳警覺,凡發現駕駛神色異常或車內散發異味,即刻強勢盤檢,務求在第一時間瓦解交通危機。尤其在端午連假期間,本局共計查獲56件毒駕案件,接連展現精準執法成效,警方與檢方聯手以鐵腕行動,成功將這群毒駕現行犯攔阻於街頭,全力捍衛市民安全。此外,針對近年氾濫之依托咪酯類「喪屍煙毒」,警方持續加強查緝力道,逐案積極向上溯源,從「毒品源頭」與「犯罪工具」雙向打擊。林炎田強調,局本部將做為同仁的最強後盾,全面配發充足的唾液毒品篩檢試劑。有了兩地檢署在法律適用與刑事訴追上的大力支持,警方將透過提升檢測配備與執法專業,積極配合強力訴追,務求將犯嫌繩之以法。北市警局再次呼籲,毒駕行為嚴重危害自身並造成無辜大眾傷亡,檢警對此絕不寬貸,請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以具體行動展現打擊毒駕之決心,守護市民的安全。
30歲男「毒駕撞死2行人」自己也送命 桃檢:將扣押財產
桃園市桃園區昨天(11日)晚間8時許發生一起嚴重車禍,30歲毒蟲張紘愷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因行駛明顯不穩遭警方盯上,但他直接加速逃逸、沿途闖紅燈,最終衝撞2名停等號誌的行人釀2死,後續他也因傷重不治身亡。對此,桃園地檢署表示,將偕同律師到場協助扣押張男財產,保障被害人權益。據了解,警方11日晚間8時26分左右,在桃園區春日路發現張紘愷駕駛的白色轎車明顯搖擺不穩,依法示意停車受檢,張紘愷拒檢加速駛離,期間多次闖紅燈、蛇行,最後在經國路敏盛綜合醫院前方失控撞飛等紅燈的侯姓及葉姓男子後,接著撞上路旁電信箱。2名行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仍不幸身亡;張紘愷則在4小時的救治後仍喪命。針對此案,桃園地檢署表示,張姓男子涉嫌於11日晚間,在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051巷口前,駕駛自用小客車失控撞擊行經該處之葉姓、侯姓民眾,致其2人死亡;檢察長張春暉即刻指派主任檢察官陳淑蓉、檢察官杜敏瑜聯繫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指揮偵辦。桃園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杜敏瑜在今日(12日)上午率同法醫先至車禍現場勘驗,再至各醫院相驗死者。張男嗣後送醫急救不治而死亡,但其尿液檢驗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張男所涉罪責桃檢將積極查明。桃園地檢署說,桃檢亦通報犯保協會桃園分會人員到場關懷家屬,提供家屬慰問金新台幣5000元,並偕同律師到場協助扣押被告財產等法律服務,落實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另外,桃園地檢署提到,桃檢自115年5月26日至6月11日止,已就毒駕案件聲請羈押35人,經法院裁准羈押27人,桃檢將持續聯手警察機關貫徹「毒駕零容忍」政策,凡毒駕案件符合預防性羈押者,本署將均向法院聲請羈押,保障民眾行用路安全。
毒駕撞警無保請回!「佛心法官」再掀爭議 高分院撤銷發回、彰院明重開羈押庭
彰化縣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訪通緝犯時,遭28歲施姓男子毒駕衝撞,雙腳遭車輪輾壓骨折送醫。彰化地院原裁定施男無保請回,引發警界與社會譁然;經檢方抗告後,台中高分院認為羈押必要性仍有再審酌空間,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預定明(12)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據了解,施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警方查獲時其毒品快篩對依托咪酯類及甲基安非他命均呈陽性反應;然案發過程中,施男駕車衝撞執勤員警,導致所長陳國銘雙腳遭輾壓受傷,案情曝光後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台中高分院指出,施男已坦承施用毒品及造成員警受傷,卷內資料亦顯示其駕車過程確有輾壓員警右腳情形,且施男過去曾有遭通緝紀錄。綜合相關事證後,原審認定羈押原因不足的理由,仍有進一步斟酌必要,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值得注意的是,原先裁定施男無保請回的法官陳德池,日前也曾在另一件引發爭議的瓦斯車毒駕案中,裁定江姓駕駛無保請回,當時即遭外界質疑過於寬鬆,更被部分網友戲稱為「佛心法官」。而該起瓦斯車毒駕案經檢方抗告後,同樣遭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彰化地院已於本月9日改裁准江男預防性羈押;如今施男案再度出現相同情況,也讓外界關注後續羈押結果。法界人士分析,案件遭上級法院撤銷發回後,實務上通常會重新分案處理,避免由原承審法官再次審理,以維護程序公正與社會觀感,降低外界質疑空間。彰化地院表示,已於昨日收到高分院發回卷宗,並完成重新分案程序,目前由承辦法官排定開庭,預計明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決定施男是否羈押禁見。
剛上完戒毒課隔天竟毒駕蛇行! 高雄男闖紅燈逆向狂飆遭羈押
高雄市1名53歲江姓男子日前才剛完成政府規定的戒毒課程,沒想到隔天竟涉嫌吸食毒品後騎車上路,在市區道路上一路蛇行、逆向行駛,甚至無視交通規則闖紅燈,引發警方高度警覺。最終警方將其攔查,不僅發現江男無照駕駛,更在毒品快篩中驗出陽性反應,並查獲安非他命及吸食器等證物,訊後依法送辦,高雄地方法院更裁定預防性羈押。鼓山警分局表示,龍華派出所員警於6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鼓山區博愛一路,發現一輛機車行駛狀況異常。江男騎車時不但車身左右劇烈搖晃,不斷蛇行穿梭車陣,轉彎時也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甚至多次逆向行駛,嚴重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察覺異狀後尾隨觀察,未料江男發現巡邏車後,不僅沒有停車接受檢查,反而直接闖越紅燈試圖逃避攔查,宛如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為避免意外發生,警方立即採取強制攔停措施,成功將其控制。盤查過程中,警方發現江男駕照早已遭註銷,屬於無照駕駛。面對員警詢問時,江男不斷求情,甚至聲稱自己前一天才剛上完戒毒課程,希望警方能夠網開一面。然而警方依法執行勤務,當場對其進行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後續搜索過程中,警方又在其機車內查獲安非他命一包及吸食器等相關證物。警方指出,江男此次不僅涉及毒品案件,更同時觸犯毒駕、逆向行駛、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闖紅燈以及駕照註銷仍駕車等多項違規行為,累計最高可處13萬3200元罰鍰。全案經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法官審酌其行為已對社會安全造成重大威脅,且具有再犯風險,最終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裁定預防性羈押,以防止其再次危害公共安全。
前科男載整車瓦斯毒駕自撞竟「無保請回」 彰化地院逆轉裁定羈押
彰化縣一名39歲江姓男子日前駕駛載滿瓦斯桶的貨車,行經員林市萬年路一段時,不明原因自撞路邊車輛。警方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並在車內查獲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立即依法送辦。不料,彰化地院審理後竟裁定江男無保請回,引發爭議。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今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檢警調查發現,江男有毒品、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案發時更載運大量瓦斯桶上路,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檢方認為其行為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且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的高度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不過,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現有卷證尚不足以證明江男因施用毒品而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也缺乏具體事證顯示其有再犯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檢方隨即提出抗告。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撤銷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後,於8日改裁定准予羈押,全案大逆轉。面對外界批評,彰化地院日前也發表聲明強調,法院一向重視毒駕行為對民眾生命、身體及交通安全造成的威脅,並支持檢警依法查緝犯罪。法院指出,近來針對檢方聲請的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件,已有超過10件獲准羈押,顯示司法機關對於遏止毒駕態度一致。彰化地院進一步表示,個案裁定是由承審法官依據卷內證據、犯罪嫌疑程度及羈押必要性等因素獨立判斷,不能因此推論法院整體對毒駕案件態度消極,也不應解讀為法院與檢察機關立場對立。法院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及審判經驗交流,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以維護司法公信力及保障社會安全。
毒駕撞斷所長雙腿竟無保請回!彰化地院急發聲:不代表縱容毒駕
關鍵字:毒駕 所長 彰化地院 無保請回撰文:林慶祥彰化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緝毒品列管人口時,遭28歲施姓男子倒車衝撞並輾壓雙腿重傷骨折,法院卻裁定施男無保請回,引發社會譁然。面對外界質疑,彰化地方法院昨天發布聲明,強調個案裁定係法官依卷證及法律規定獨立審酌結果,並不代表法院縱容毒駕,也不應被解讀為與檢方立場對立。本月四日下午,彰化縣警局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與趙姓員警前往埔鹽鄉光明路二段,查訪列管毒品人口施姓男子,對方駕車逃逸,鑽進一處死巷,警方一路尾隨追查;詎料,施男見前方無路可走,竟突然倒車衝撞,將陳國銘撞倒後再輾壓雙腿,造成其嚴重骨折送醫治療。案件移送法院後,法官認為現階段卷內證據尚不足以直接認定施男具有故意衝撞員警的犯意,加上施男過去曾主動向檢方報到,難認具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彰化地檢署認為裁定不當,已依法提出抗告;對於外界關注,陳國銘則低調表示尊重司法決定。針對外界質疑,彰化地院7日發布聲明指出,法院一向高度重視毒駕行為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也肯定檢警查緝犯罪、維護社會秩序的努力。院方表示,近期針對彰化地檢署聲請的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件,法院已裁准超過10件,足見對檢警打擊毒駕行動的支持。地院進一步說明,個案中的強制處分裁定,均由承辦法官依據具體案情、卷內證據以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審酌犯罪嫌疑程度、羈押原因、必要性及比例原則後所作成。單一案件的裁定結果,不能代表全體法官對毒駕案件的法律見解,也不應被解讀為法院對毒駕行為採取寬容態度。彰化地院最後強調,對於社會各界的關切與意見均予以重視,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審判經驗交流及行政支援等機制,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兼顧司法公信力與人民權益保障。
花蓮男撞爛休旅竟拆牌逃逸! 隔天到警所露餡驗出毒駕遭逮
花蓮縣新城鄉日前發生一起離譜交通事故,1名55歲姜姓男子駕駛休旅車返家途中,行經七星灣大道時突然失控撞上路旁設施,猛烈撞擊導致車頭嚴重毀損,保險桿、車體零件散落一地,現場宛如電影中的車禍場景。然而,姜男肇事後不僅沒有第一時間報警,也未留在現場等待警方處理,反而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舉動,竟將車牌拆下後直接棄車離去,試圖掩蓋身分逃避責任。警方接獲通報後前往事故現場勘查,發現肇事車輛被棄置在路旁,且前後車牌均遭拆除,情況相當可疑。為了釐清案情,警方立即調閱周邊道路監視器影像,並透過沿線監控系統追查車輛行駛軌跡,最終成功鎖定姜姓男子身分,通知他到派出所說明事故發生經過。沒想到,姜男隔天中午騎乘機車前往加灣派出所接受調查時,竟在派出所門口出現異常舉動。警方發現他控車狀況不穩,在大門前反覆轉動機車龍頭長達20多秒,行為相當怪異。進入派出所後,他更出現眼神渙散、神情呆滯及言語表達不清等情形,引起員警高度警覺。員警隨即依法對姜男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顯示安非他命呈陽性反應。警方當場認定其涉嫌毒駕,立即依現行犯身分將其逮捕。經訊問後,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此外,姜男肇事後未依規定停留現場並通報警方,也涉及肇事逃逸相關違規,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警方強調,毒品不僅危害個人健康,更嚴重威脅道路交通安全,未來將持續向上追查毒品來源,並加強查緝毒駕案件,以維護用路人安全,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喪屍煙彈上頭還敢開車! 花蓮男撞橋烏龜翻慘遭收押
花蓮縣日前發生一起驚險又離譜的毒駕事故,1名年約40歲的黃姓男子,在連續兩天施用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及甲基安非他命後,竟不顧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於深夜駕車外出。沒想到行駛途中因毒品藥效發作,先是擦撞路旁號誌燈桿,接著車輛失控猛撞橋墩,整輛車當場翻覆四輪朝天,現場一片狼藉,所幸黃男僅受到多處擦挫傷,並無生命危險。事故發生於6月1日凌晨,黃男駕車沿花蓮縣吉安路二段由南往北行駛,途經七腳川溪附近時,車輛突然偏離車道撞上路旁號誌燈桿。然而撞擊後車輛並未停下,而是持續失控向前衝撞橋墩。由於撞擊力道相當猛烈,導致車頭嚴重毀損、擋風玻璃碎裂,整輛車翻覆在道路中央,場面十分驚悚。警消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並協助受困車內的黃男脫困送醫。警方在醫院進一步調查時,發現黃男神情恍惚、言行異常,與一般車禍傷患狀況明顯不同,因此懷疑涉及毒駕。經使用毒品唾液快篩檢驗後,結果顯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均呈陽性反應,證實黃男在駕車前確有施用毒品情形。檢警深入追查後發現,黃男於5月30日至31日期間,在住處多次施用依托咪酯及安非他命,直到深夜仍處於藥效影響狀態,卻執意開車上路,最終因意識不清導致事故發生。花蓮地檢署指出,黃男涉嫌違反《刑法》施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罪,且其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考量其漠視社會大眾生命財產安全,並有再次毒駕風險,因此依修正後《刑事訴訟法》規定,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法官裁定准押。
「前科累累男」載一車瓦斯桶毒駕竟無保請回 員警崩潰:台灣成犯罪天堂
彰化縣5月30日發生毒駕案,39歲江姓男子載著一貨車瓦斯桶,行經員林萬年路一段時自撞路邊轎車,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確認其為安非他命、依託咪酯陽性反應,警方依毒駕等罪嫌將其移送,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院卻裁定無保請回,嚴重打擊警方士氣,更讓基層直呼台灣成為「犯罪天堂」。據了解,江男有毒品、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而他在瓦斯行擔任送貨員,5月30日上午載著滿車的瓦斯桶行經萬年路一段,卻衝撞路邊轎車,警方獲報後連忙趕抵處理。而警方發現江男神情恍惚,對其進行毒品唾液快篩,驗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在其車內查獲喪屍煙彈,訊後依毒駕等罪嫌移送法辦,檢方則認定江嚴重危及交通道路安全與公共安全,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之高度風險,毫無尊重他人生命財產的意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彰化地院卻認為,卷內證據不足以認定江因施用毒品,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而肇事,且無具體事證足認他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在召開羈押庭後認為沒有預防性羈押必要,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則將提出抗告。法院裁定也嚴重打擊警方士氣,不滿第一線人員冒險抓的犯嫌,竟被法院直接放走,員警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犯嫌離開,認為法官不認同即時遏制毒駕的必要性,在無形中助長毒犯氣焰,讓台灣成為犯罪天堂。
高雄警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照片 今年前5月已取締739件毒駕
高雄市警方今年以來,已於5個月內查獲毒駕739件毒駕,而警方也在今天(31日)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與長相資料,提醒民眾吸食毒品後駕車將嚴重危害無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對此絕不寬貸,並將持續維持高強度查緝力度,嚴查嚴辦,「吸毒開車,死神上車;安全駕駛,平安到家!」根據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至5月,共取締739件毒駕,較去年同期的增加299件,增幅高達近7成。高市警也規畫取締毒駕專案323場次,並配合警政署於5月24日起執行「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計畫」,除了持續進行路檢、巡邏與攔查外,亦向上溯源根絕毒品源頭。警方也在臉書粉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公開13名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包括吳宗修、李玟翰、孫自強、孫靖明、陳皆良、楊怡欣、廖杏慈、歐威克、蔡璧鴻、蔡禮謙、盧勇志、戴建安及龔冠霖,以上均為10年內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依法公告姓名照片。高市警表示,5月13日修正後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已正式上路,只要駕駛出現蛇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肌肉顫抖等疑似毒駕徵兆,經唾液快篩呈陽性後,警方即可依現行犯逮捕移送法辦。依現行規定,毒駕最高可處汽車駕駛人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人最高9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若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可罰12萬元並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會逐次加重處分。此外,毒駕案件也已納入「預防性羈押」範圍,以阻止行為人反覆危害公共安全。
毒駕男車突逆向暴衝!連環撞7車釀骨折慘劇 法院火速裁准羈押
高雄市前鎮區28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毒駕事故,1名51歲洪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后安路與天倫路口時,車輛突然向左偏移並逆向行駛,不僅擦撞一名騎乘機車的49歲陳姓女子,還接連波及路旁停放的4輛機車及2輛自小客車,造成現場一片狼藉。陳女因猛烈撞擊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及肋骨骨折,所幸經救護人員緊急送醫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事故,並對洪男進行調查。洪男起初向警方供稱,自己因精神不濟、駕車時不慎睡著,才會導致車輛失控逆向衝撞。然而警方在偵訊過程中發現其神情異常、言行舉止有異,進一步提高警覺。經酒測後雖未驗出酒精反應,但警方隨即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竟呈現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顯示洪男疑似在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警方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將洪男逮捕,並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洪男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考量其疑似施用毒品後仍駕車上路,已對用路人安全造成重大威脅,加上有事實顯示其可能再度實施相同行為,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洪男涉案情節重大,且具有反覆實施危險行為的可能性,若任其在外恐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進一步危害,因此裁定羈押獲准。警方呼籲,毒品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反應能力及專注力,無論是酒駕或毒駕,都可能在瞬間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害人害己並面臨嚴厲法律制裁。
毒駕零容忍 城中警擴大臨檢護市民
近期毒駕衍生重大交通事故案件頻傳,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施用毒品不僅危害自身身心健康,更將影響駕駛人反應速度、判斷能力及操控專注程度,大幅增加道路行車風險及交通事故發生機率,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尤其部分新興毒品會造成人體感官異常及判斷失準,其危險程度更甚於酒後駕車行為。為維護轄區交通秩序及市民安全,北市中正一分局24日夜間特別規劃執行聯合路檢勤務,針對疑似毒、酒後駕車等重大交通違規行為加強攔查取締,展現警方打擊毒品、防制毒駕之決心。為有效防制毒駕危害交通安全,並持續強化毒駕查緝作為,警政署已修正「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針對具毒駕徵候之駕駛人,如經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呈現陽性反應,或拒絕接受唾液檢測,員警依客觀情狀判斷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不須再請示檢察官,即可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規定,當場以現行犯或準現行犯逮捕。此外,中央亦修正「刑事訴訟法」有關預防性羈押條文,若認定涉案駕駛人有反覆實施之虞,警方可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透過行政及立法機關同步強化毒駕查緝制度、加重處罰,藉此強化嚇阻效果,降低毒駕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威脅。中正一分局呼籲,施用毒品後駕車將嚴重影響駕駛人判斷力、反應能力及注意力,極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警方將持續結合巡邏、路檢及各項專案勤務,加強查緝毒駕行為,對於涉犯毒駕案件亦將依法嚴正究辦,絕不寬貸,籲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共同維護安全及友善的交通環境。
台南男凌晨鬼祟開車露餡!毒煙彈配子彈全曝光 毒駕陽性當場送辦
台南市警二分局警方於5月24日凌晨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路上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行跡可疑,且駕駛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員警立即上前攔查。沒想到這一查,竟意外查獲毒品依托咪酯煙彈、煙油以及子彈等違禁物品,53歲郭姓男子更在毒品唾液快篩中呈現陽性反應,全案依毒品、槍砲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警方表示,當時巡邏員警注意到該車行車狀況異常,疑似刻意閃避警方視線,加上未打方向燈的違規行為,因此依法將車輛攔下盤查。員警在查驗過程中,於車內發現多枚依托咪酯煙彈與煙油,甚至還有子彈等危險物品,現場氣氛瞬間緊張。警方立即將相關證物查扣,並將郭男帶回進一步調查。經警方對郭男進行毒品唾液快篩後,結果呈現陽性反應,顯示其疑似吸食毒品後駕車上路。警方指出,近年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經常被摻入電子煙油或煙彈中,許多年輕族群誤以為只是普通電子煙,實際上吸食後恐導致精神恍惚、反應遲鈍及肢體失控,一旦開車上路,極可能釀成重大交通事故,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市警二分局副分局長陳勇志強調,警方目前持續將毒駕、酒駕列為重點取締項目,尤其新興毒品氾濫問題日益嚴重,警方絕不寬貸。本案除依法移送外,也將持續向上追查毒品與子彈來源,防止危險物品流入市面。警方同時提醒民眾,依現行法律規定,毒駕已納入可預防性羈押範圍,民眾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害人害己。警方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取締危險駕駛行為,全力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社會秩序。
向毒駕宣戰!全國溯源破370處煙彈分裝場 駕駛唾篩陽、拒測可依現行犯逮捕
針對依托咪酯菸油毒駕引發傷亡事故,內政部與刑事局19日召開記者會,宣布近期查緝毒品成效,同時宣布新的法制面作為,只要警方發現駕駛唾液快篩陽性,或有明顯毒駕行為,卻拒絕進行檢測,均可依現行犯當場逮捕。因應近年來不斷攀升的毒駕事故,刑事局也加強依托咪酯等毒品查緝,截至今年4月,全國各查獲370處毒煙彈分裝場,查扣依托咪酯類菸油與粉末148公斤,共計可製造150萬顆毒煙彈。而針對唾液毒品快篩部分,警方截至今年4月查獲4725件毒駕,相較於過去僅能事後採尿,如今只要發現駕駛人毒品唾液快篩為陽性反應,或有明顯毒駕行為,卻拒絕進行唾液檢測,均可直接依現行犯扣車逮人。而刑事局偵三大隊日前也破獲國際運毒事件,接獲關務署通報,發現自印度寄出的國際郵包夾藏2公斤依托咪酯,警方循線查緝後,分別於南投、嘉義、桃園、雲林與高雄等地查獲接獲的5名犯嫌到案。由於依托咪酯組裝簡單、效果快速、藥效也能快速退掉、價錢低廉等特性,近年藥頭、藥腳為降低成本,同時避免吸毒者出事,降低菸油內的依托咪酯成分,混入大量甘油、香精等,讓原價一顆2、3000元不等的依托咪酯菸油,降價成700元至1000元不等,讓吸毒者也能花少少的錢買到毒品。內政部長劉世芳19日出席刑事局記者會,向毒駕宣戰。(圖/翻攝畫面)除第一線員警戮力查緝守護外,內政部與交通部、法務部及高檢署等機關,亦同步展開跨部會合作,系統性規劃多項防制政策。內政部警政署已修正「查緝毒駕作業程序」,經攔查具毒駕徵候並以唾篩檢測呈陽性或拒測者,均得依(準)現行犯逮捕;司法院已修正刑事訴訟法,正式將毒駕列入「預防性羈押」事由,希藉由上述兩項新策略之雙箭齊發,在執法面向發揮「毒駕即逮捕、移送即聲押」之強力嚇阻效果。另各地方檢察署也將嚴審毒駕被告易科罰金要件,期有效隔離毒駕犯嫌持續危害;另內政部也積極與交通部研議「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及「強化毒癮者駕照管理」等多項交通法制措施,禁絕毒駕者上路機會,共同展現「毒駕零容忍」之堅定意志。內政部呼籲,毒駕已是全民公敵,天理不容!政府將從前端強力打擊毒品,接續後端跨部會聯防機制,全面傳達政府「向毒駕宣戰!」之決心,共同守護國人道路交通安全。
縱火又砍人還搶救護車逃亡!台南8旬翁失控暴走 驚悚畫面曝光
台南市南區3日上午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暴力事件,1名年逾80歲的辛姓老翁疑似因家庭糾紛情緒失控,不僅在住處縱火,還持斧頭攻擊親戚及到場救援的警消人員,甚至趁亂搶走救護車企圖逃逸,行徑相當誇張且危險,整起事件引發社會譁然。根據消防單位表示,上午11時1分接獲通報,新樂路一處民宅發生火警,鄰居指出,事發前屋內曾傳出激烈爭吵聲,不久後鐵捲門內便冒出濃煙與火勢,情況危急。消防人員趕抵現場展開救援時,竟遭辛男持斧攻擊,造成1名警消、1名義消及1名在場民眾受傷,現場一度陷入混亂。傷者經送醫治療後,所幸皆無生命危險。警方說明,受傷警消頭部遭砍並出現頭痛症狀;義消則頭部多處撕裂傷、左手受傷;另名民眾則頭部撕裂傷及雙膝外傷。3人目前意識清楚,仍在醫院接受進一步觀察與治療。更令人震驚的是,辛男在犯案後竟趁亂搶走現場的救護車逃逸。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展開攔截圍捕,最終在南功街與美樂街一帶某大樓地下停車場發現其蹤跡。當時辛男仍手持斧頭拒捕,警方不得不使用辣椒水及警棍強制壓制,才成功將其逮捕歸案。初步調查顯示,辛男疑因長期借住親戚家,近期擔心被收回住處,引發雙方衝突,情緒失控下釀成縱火與攻擊事件。警方後續將依公共危險、強盜、殺人未遂、妨害公務及毀損等罪嫌,將其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目前詳細起火原因及整起案件的完整經過,仍有待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
跟蹤女高中生還爆打里長、阿嬤害肝臟破裂 惡男前科累累曾6度犯性騷案
新北市蘆洲區28日下午發生跟蹤案,41歲游姓男子尾隨18歲李姓女高中生下課,女學生察覺有異,立即向72歲律姓外婆求救,外婆連忙前來接孫女並出聲制止,游男竟惱羞成怒、揮拳暴揍,將外婆打到肝臟破裂,長安里長郭騰芳見狀阻攔也遭攻擊,游男則被其他熱心民眾制止,警方訊後將他依重傷害、跟騷等罪將他移送法辦,並建請預防性羈押。據了解,游男與父母和妹妹同住,其母臥病在床,妹妹同樣因病而生活無法自理,但游男平時遊手好閒、不務正業,更多次犯案,包括妨害自由、傷害和6度性騷擾,先後累計12案件,是當地的頭痛人物,也被警方列管。游男28日下午在某高中附近徘徊,鎖定李女後一路尾隨,李女察覺有異,在人潮聚集處徘徊,並通知外婆前來接她,律女連忙趕到巷口接孫女回家,並對游男出言相勸,游竟惱羞成怒,揮拳打向律女,導致被害人鼻骨斷裂、臉部多處瘀傷和肝臟破裂。郭騰芳接獲通報後連忙前來制止,質問游男「怎麼打阿嬤」,游男竟同樣揮拳朝他右眼攻擊,附近里民見狀連忙將其制止,2名被害人則緊急送醫,律女目前仍住院救治,郭騰芳的眼睛則是植入塑膠支撐管協助復位,還得觀察6個月。警方接獲通報,連忙趕抵現場逮人,游男則坦承自己「要去學校看正妹」,訊後被依重傷害、傷害、跟騷及性騷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向檢方建請羈押。
北車踹童男竟是慣犯!「10天前才在松山車站打人」 檢方認有反覆犯罪之虞聲請羈押
40歲李姓男子25日下午在台北車站大廳隨機攻擊3歲菲律賓籍女童,先猛踹女童腹部,待女童倒地後又踩踏背部,引發現場民眾驚恐,隨即遭鐵路警察依現行犯逮捕。檢方訊後認定李男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26日羈押獲准。警方調查發現,李男並非首次在車站攻擊陌生人。4月15日晚間,李男在松山車站大廳見30歲鄭姓女子走過身旁,竟無故暴怒,連續出拳猛擊鄭女頭部,造成鄭女頭部受傷。鐵路警察當天依傷害罪嫌將李男移送法辦,未料短短10天後,他又在台北車站犯案。據了解,李男警詢時態度冷靜,卻始終不願交代犯案動機。檢察官訊後認定,李男涉嫌傷害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及逃亡之虞,因此以預防性羈押為由聲押獲准。至於李男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是否預謀犯案,仍待檢警進一步釐清。
牙醫男囚禁虐待女友還逼刺青「他的名字」 警逮捕再挖黑歷史
小心恐怖情人!巴西近期驚傳一起駭人聽聞非法禁錮事件,一名39歲女子和一名40歲男牙醫馬利諾斯基(Alisson Malinoski)交往,原以為要展開甜蜜同居,豈料遭囚禁長達4個月;期間女子還遭肢體與精神虐待,被迫在身上刺青對方的名字。所幸日前女子趁隙脫逃到其他省分求救,隨即警方也將男牙醫逮捕。根據巴西媒體《G1》報導,聖卡塔琳娜州警方調查,當地一名39歲受害女子指控,遭到居住在伊塔佩馬(Itapema)的40歲男牙醫馬利諾斯基囚禁長達4個月;受害女子表示,兩人交往很正常,直到不久前開始同居,男友才表現出他的強烈控制慾,沒收她的手機和電腦,甚至限制使用網路,更禁止她與家人、朋友接觸,被囚禁在家中。受害女子也痛訴,遭囚禁期間飽受男友施加肢體與精神虐待,其中包括逼迫她在全身多達10處紋上他的名字。直到當地時間4月3日,受害女子趁著男友服藥後陷入沉睡,才終於抓準機會逃出囚禁地,並在熱心路人的協助下,她一路奔波約500公里,成功抵達位於埃斯泰奧(Esteio)的親戚家尋求庇護並報警。警方指出,嫌犯曾帶受害者前往刺青店,並脅迫她向刺青師宣稱這些紋身是準備送給他的「結婚禮物」。警方於4月14日搜索嫌犯住處和牙醫診所,依非法拘禁、身體傷害、威脅和毀損財物等罪,當場逮捕。目前馬利諾斯基已被拘留,但他在偵訊過程中保持緘默;而案件調查期間,法院也對嫌犯下令預防性羈押,避免再有其他受害者。負責此案的警長史莫納斯(Marcela Smolenaars)透露,警方在搜捕行動中,於馬利諾斯基的住處查獲兩把手槍及相關彈藥,令人震撼的是,警方查閱紀錄發現,這名嫌犯竟是「囚禁慣犯」,過去曾對另外2名女性實施過類似的暴力犯罪。◎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毒駕零容忍 3個月查緝3230件 內政部擬修法加重刑責
為強化交通安全並落實「毒駕零容忍」,政府自114年11月20日全面啟動毒品唾液快篩執法。內政部今(24)日指出,截至115年2月,全國已查獲毒駕案件3,230件,顯示打擊毒駕已有具體成效。 內政部表示,除第一線員警持續強力查緝外,後端法律責任與制度設計也須同步強化,目前已啟動跨部會合作機制,邀集法務部、交通部及高檢署等單位,研議更嚴格的法制措施。 內政部提出多項修法方向,包括將毒駕累犯及肇事者納入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事由、加重拒絕檢測的罰責與採驗強度、提高刑事責任並限制易科罰金,以及研議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等措施,期望透過制度強化達到嚇阻效果。 內政部強調,毒駕不僅危害駕駛人自身,更威脅用路人安全,政府將持續從執法、司法與制度面全面精進,確保違法者無所遁形。 內政部長劉世芳呼籲,毒駕已成全民公敵,未來將持續強化跨部會合作,傳達「毒駕零容忍、違法必嚴辦」的明確立場,共同守護國人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