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標示規定
」 食藥署
蘿蔔糕沒蘿蔔? 監察院:食藥署宜建立相關稽查管理作為
113年4月28日媒體報導「早餐店蘿蔔糕沒蘿蔔?專家:澱粉香料速成版」,揭露傳統蘿蔔糕作法,耗時又費工,部分蘿蔔糕以修飾澱粉及香料製成,甚至不含蘿蔔成分等情。經監察院調查後發現,食藥署對於市售蘿蔔糕產品,有以玉米澱粉、修飾澱粉及添加物製成,甚至未含蘿蔔一事,非但未研議訂定蘿蔔含量標示之規範,長期來僅以品名與成分標示等「文字核對」方式,即表示稽查結果均符合規定。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15年7月22日通過監察委員田秋堇所提調查報告,要求相關機關檢討改進。監察院表示,另衛福部自97年11月20日起,雖已規範辛烯基丁二酸鋁澱粉等3項修飾澱粉之使用限量,但食藥署迄今怠未建立檢驗方法(意即無法檢驗),遑論抽驗市售產品該3項修飾澱粉之含量情形,致該限量規範形同虛設。此外調查發現,食藥署復未曾探究該3項修飾澱粉必須限量使用的原因、對於人體健康危害的暴露風險,甚未知悉該等澱粉實際應用的加工範圍及產品,對其應有認知明顯不足,顯未依法定職責適時檢討相關法規等。調查報告指出,衛福部依食安法第22條規定,曾於102年11月29日公告「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含米量100%者始可標示為「純米粉」或「純米絲」;含米量達50%以上者可標示為「調合米粉」或「調合米絲」;另含米量未達50%者,不得使用「米粉」2字作為品名,且應於產品外包裝正面處顯著標示含米量百分比或等同意義字樣。此外,衛福部於103年1月21日公告「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針對產品外包裝標示果蔬名稱或圖示,且直接供飲用之包裝飲料,其果蔬汁含量達10%以上,應標示原汁含有率,未達10%者,應標示「果(蔬)汁含量未達百分之十」或原汁含有率。復於103年2月19日公告「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明定調製乳粉產品應標示乳粉含量百分比。可見,針對品名直接以食品原料名稱標示之產品,衛福部前已有針對米粉、果汁及乳品等訂定「含量」標示規範之先例。此外,據本案諮詢專家學者指出,日本對於食品名稱或包裝上強調某原料(例如:宇治抹茶蛋糕、大根餅)之產品,按日本「食品表示法」規定,含量最高的原料,必須標示該原料之產地,並未強制規範原料必須揭露的百分比或使用量,但日本消費者廳仍建議業者標示,以避免費者誤解。另歐盟亦藉由Quantitative Ingredient Declaration(下稱QUID)制度,強調對於定量標示管理之重視。有關食藥署對於蘿蔔糕未含蘿蔔的查核方式,食藥署表示略以,針對市售蘿蔔糕產品標示符合性稽查,110至112年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後市場查核計462件,均未涉有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之情節,另目前尚無檢驗方法可檢驗食品中蘿蔔含量,倘查獲產品有標示不實之疑慮需進一步查證,得視個案情形移請製造業者所轄衛生局查察。然調查發現,110年至今年6月30日止,食藥署針對所抽查後市場端及早餐店供應共計1,028件次蘿蔔糕產品,均未因此赴製造廠稽查蘿蔔實際投料情形,僅對於品名標示為「蘿蔔糕」者,核對其外包裝成分欄位是否有載明蘿蔔,此流於形式的「文字核對」稽查方式,無法確認產品是否確實含有蘿蔔,難以確保食品內容物與標示相符。有關「目前尚無檢驗方法可檢驗食品中蘿蔔含量」的說法,專家學者表示,依食藥署食品營養成分資料庫資料,白蘿蔔每100公克約含1.1公克膳食纖維,又在來米無麩質,其膳食纖維含量以零計算;而蘿蔔糕在蒸熟過程中,主要的「脫水率」來自蘿蔔絲受熱釋放水分,一般而言,蘿蔔絲在炒煮後會釋出約占重量約15至20%的水分,該等水分會進入粉漿成為「總液體」的一部分,因此若品名為「蘿蔔糕」,其蘿蔔含量理應超過50%,倘蘿蔔糕一片以80公克計,其濕重約94公克,膳食纖維含量約為0.5公克,並非完全無法檢驗其含量。另外,有關蘿蔔糕與修飾澱粉之關係,蘿蔔糕為傳統美食,製作方式係將在來米加水磨成米漿,利用在來米中澱粉受熱糊化產生之黏度,將白蘿蔔絲均勻分散其中,接著利用蒸煮使澱粉結構定型而成,惟天然澱粉冷卻時易釋出水分,且不具抗凍性,為改良此現象,相關業者將天然澱粉以物理、化學或酵素處理,以改變其結構,使之具耐熱、耐酸或不易老化出水等特徵,此即為「修飾澱粉」,屬「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附表一所列之「粘稠劑(糊料)」,目前核准使用的修飾澱粉計17項。調查報告也指出,醋酸澱粉及磷酸澱粉為食品加工普遍使用之食品添加物(修飾澱粉),前者主要應用於冷凍麵食、冷凍湯圓、水晶餃……等,後者主要用於冰淇淋、冷凍肉製品、乳酸飲料、烘焙食品……等。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該等修飾澱粉並無限量使用規定,惟市售產品含修飾澱粉是否如實標示,食藥署宜建立相關稽查管理作為。本案專家學者說明,磷酸澱粉因含磷酸鹽,對於慢性腎臟病患者具健康危害風險,根據2025年美國腎臟資料系統資料,2023年臺灣末期腎臟疾病每百萬人口有3,824人,盛行率為世界第一;另有關兒童及青少年第2型糖尿病發生率文獻指出,2008至2019年在英國等14個國家中,臺灣的發生率最高(63例/10萬),而醋酸澱粉屬於高升糖指數(Glycemic Index)食物,除容易誘發糖尿病外,也會干擾糖尿病患者對血糖控制的穩定度,食藥署宜加強教育宣導或採取其他因應措施,避免消費者於毫無警覺情況下過度攝取,造成飲食安全隱憂。
全台34間冰飲品不合格名單曝光!樺達奶茶、大苑子等業者違規 慘挨罰122萬
日頭赤炎炎,天氣一熱,民眾就愛人手一杯冰飲品,為了食安,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衛生局執行「113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今(13日)公布最新結果,有多達34家業者違規,共開出122萬元罰單,違規問題主要集中在飲料標示不合格,包括位在台東的福滿溢黑砂糖剉冰的珍珠粉圓逾期,理想紅茶烏龍專販所學士所未投保產品責任險,一手私藏紅茶嘉義民族店、樺達奶茶總糖量、總熱量不符合標示規定,此外,大苑子南投店「文山青茶」被檢出腸桿菌科不符規定。食藥署透露,這次專案裁罰金額最高的業者為嘉義市朴子市「萬齊心茶坊」(古丁原味品茶館),因其茶葉原料原產地、飲品總糖量及總熱量不符合標示規定,共裁處新台幣8萬元,大苑子南投店「文山青茶」被驗出腸桿菌科不符規定,超出微生物限量標準達40倍,裁處新台幣3萬元。另外,台北市知名店家「以利泡泡冰總店」未投保產品責任險;連鎖飲料店「日春木瓜牛奶」(青埔環球A19店、大潤發店)、高雄「樺達奶茶」等總糖量及總熱量不符標示規定,分別開罰新台幣3萬元;台東縣「尚好冰店」還被查出1包過期珍珠粉圓,挨罰新台幣6萬元。食藥署表示,此次專案查核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及保存來源文件等缺失,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限期改正並複查合格,違規案件共裁罰122萬元。食藥署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共查獲1家食品業者登錄不符規定、2家未投保產品責任險及1家食品原料逾有效日期。另外,按照「連鎖飲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查核,有26家業者總糖量、總熱量等未符合規定。抽驗結果5件飲料及冰品未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1件酸梅湯原料農藥殘留不符規定。以下為查核不合格業者一覽: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衛生局執行「113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今公布最新結果,其中不乏知名業者違規。 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衛生局執行「113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今公布最新結果,其中不乏知名業者違規。 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衛生局執行「113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今公布最新結果,其中不乏知名業者違規。 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衛生局執行「113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今公布最新結果,其中不乏知名業者違規。 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衛生局執行「113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今公布最新結果,其中不乏知名業者違規。 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衛生局執行「113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今公布最新結果,其中不乏知名業者違規。 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衛生局執行「113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今公布最新結果,其中不乏知名業者違規。 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衛生局執行「113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今公布最新結果,其中不乏知名業者違規。 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衛生局執行「113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今公布最新結果,其中不乏知名業者違規。
中市抽查冰品飲料!2夯店「標示不合格」 分別挨罰3萬、4萬元
炎熱的夏季來臨,各類消暑的飲冰品消費熱度隨之上升,為把關冷飲冰品衛生安全,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展開夏季飲冰品稽查專案,針對手搖飲及冰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抽驗,其中2家業者違規,均已依法處分,後續食安處將持續稽查抽驗,把關夏日飲冰品食安。食安處說明,此次專案的重點為作業及環境的衛生稽查、冰塊、成品及原配料抽驗、食品業者登錄、現場調製飲料標示、原料效期、來源文件保存及產品責任保險等項,食品衛生及現場調製飲料標示共稽查31家,食品衛生部分全數合格。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展開夏季飲冰品稽查專案,針對手搖飲及冰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抽驗,其中2家業者違規。(圖/台中市政府提供)不過,「N2GO coffee&tea朝富店」被查出咖啡原料原產地標示不實,且未標示咖啡因含量,已依法處分4萬元在案;另外冰塊、成品及配料等共抽驗37件,其中位於東海商圈的「參杯Three cups」因總熱量檢驗結果與現場標示不符,已移請標示負責廠商所轄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查辦並處分3萬元在案。食安處提醒,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的餐飲業者,應事先完成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保存保險文件並維持保險單有效性。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也應依「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除標示現場調製飲料的「總糖量及總熱量」外,也要記得標示茶葉原料原產地、咖啡原料原產地及咖啡因含量,並注意果蔬汁飲料品名標示,透過公開上述資訊,使消費者能正確選用適合自己的產品。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展開夏季飲冰品稽查專案,針對手搖飲及冰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抽驗,其中2家業者違規。(圖/台中市政府提供)食安處也說,夏季氣溫炎熱潮濕,微生物容易滋生,飲冰品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除留意製作環境衛生及原料成品保存環境,應注意儲存溫度,定期更換製冰機或飲水機濾心。人員衛生方面應每年辦理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注意手部清潔等個人衛生,以確保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為全面提升冷飲冰品衛生安全,自108年開始,食安處每年舉辦優良手搖飲業者分級評核,迄今共有302家優良店家,衛生安全評核通過者,將授予優良標章。今年的評核活動正熱烈報名中,歡迎飲冰品業者踴躍上食安處網站(網址 https://www.fds.taichung.gov.tw/2677038/post)報名參加。食安處補充,最新稽查或抽驗結果,市民朋友可至「台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GIS專區」(https://gov.tw/eyJ)查詢下載,查詢飲冰品業者相關稽查及抽驗結果,挑選合格安心店家,才能吃得安全又健康。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展開夏季飲冰品稽查專案,針對手搖飲及冰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抽驗,其中2家業者違規。(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微糖含糖量竟「逼近全糖一半」 營養師警告:酸性飲料的微糖「糖份更高」
每當嘴饞或想解渴的時候,台灣滿街設立的「手搖飲」店,是許多人想大喝飲料時的首選。但這幾年健康意識抬頭,許多民眾都知道「手搖飲」對健康的風險,因此在點飲料時,多少會收斂一點,在飲料的甜度上面改選微糖,企圖降低糖分攝取。但營養師提醒,像是沒加配料的紅茶,一杯全糖的糖分就有52.5g,微糖的含糖量也有約25g,快逼近全糖的一半。但如果點檸檬類的酸性飲料,其飲品的「微糖」,要維持消費者喝下口「微糖」的甜度,所需糖量會更驚人。營養師姚晴徽在臉書粉專「徽姑娘營養師」發文提到,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每人每天攝取的糖量在總熱量5%以下,若是每天攝取2000大卡,糖攝取量建議低於25克。點純茶類的飲料,微糖的含糖量,其實已快逼近全糖的一半。(圖/翻攝臉書粉專「徽姑娘營養師」)姚晴徽指出,過去她到手搖店點飲料時,對各家飲料的糖分都一無所知,每次點飲料都會擔心,店家的全糖、半糖定義會不會太甜。但其實在民國110年,食藥署就已公告《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現場調製之飲料標示規定》,規定現場調製飲料,需標示飲料糖量及總熱量,所以現在去手搖店買飲料,都可以看到標示的糖量。但姚晴徽也幫大家整理,很多人點飲料時常常會選擇的「微糖」甜度,她以純茶類且無配料來舉例,分享了這類飲料在無糖及微糖等不同程度的甜度,添加糖的克數與熱量變化。在點酸性飲料時,微糖的含糖量更驚人。(圖/翻攝臉書粉專「徽姑娘營養師」)若以紅茶為例,無糖紅茶的含糖量跟熱量,當然是0功課、0大卡;但如果點微糖,含糖量就變25克,熱量變100大卡;半糖含糖量35克,熱量140大卡;全糖含糖量就變52.5克,熱量就來到210大卡。姚晴徽同時提醒,在同樣的甜度下,酸性飲料的糖分會更高。以檸檬、養樂多等無配料的酸性飲料來比較,點微糖所添加的糖量,就瞬間拉高變51克,熱量變204大卡;半糖含糖量70克,熱量280大卡;全糖含糖量就變75克,熱量就來到300大卡。
違者最高可罰400萬元 明年起手搖飲需全面標示咖啡因含量
食藥署今天公告修正現場調製飲料之總咖啡因含量標示原則,要求含有咖啡因成分之現場調製飲料,應標示該杯飲料之總咖啡因含量,如茶飲、可可等都得明確標示咖啡因,新制從明年1月1日起生效,標示不實者最高可處新台幣400萬元罰鍰。由於去年曾發生連鎖飲料店販售手搖紅茶飲品,導致一名不能碰咖啡因的幼童癲癇發作,食藥署隨即修訂「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將所有含有咖啡因的現場調製飲品,都納入標示咖啡因含量的管理。新制規定若飲料有使用到含咖啡因原料,就必須標示咖啡因總含量,可標示咖啡因最高值,或依紅、黃、綠色區分,紅色代表每杯咖啡因總含量200毫克以上,黃色代表每杯咖啡因總含量100至200毫克,綠色代表每杯咖啡因總含量100毫克以下。食藥署指出,今日公告後,新制自112年1月1日生效,業者若未依上述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安法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食藥署說明,新制也開放業者可透過QR Code(Quick Response Code,短陣圖碼)或其他電子化方式作為可標示方法之一,並鼓勵業者主動標示相關之醒語,如避免過量攝取咖啡因飲料、請適量飲用咖啡因飲料或其他等同字義之醒語,隨時提醒消費者選購飲料時之參考。
元旦多項新制開跑! 想省荷包看過來
隨著充滿波折的2020年逐漸接近尾聲,對於新的一年許多人都有新的期許;而在口罩實名制、萊豬進口、購買機車補助、勞保費率等也都新增了不少相關規定。想守緊荷包的民眾可得多加注意。110年元旦起基本工資將調漲。(圖/翻攝自勞動部臉書)首先報告好消息,自110年1月1日起,基本薪資將自原本的2萬3800元調漲至2萬4000元;時薪則由158元調至160元,預估將有不少勞工朋友受惠。另外,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將自現在的11%調漲至11.5%(含就業保險費率1%)。國民年金保險費率元旦起從9%調高至9.5%,每個月須多繳交27元至55元不等。報稅部分,因109年度基本生活費約落在18.2萬元,較前一年增加7000元,調幅為歷年最高;110年5月報稅時,約有205萬戶可減稅約4700元。此外,根據衛福部預告,急性病房住院30日內,或慢性病房住院180日以內,同一疾病單次住院自行負擔費用將從3萬9000元調整為最高金額4萬1000元,全年住院最高金額則自6萬5000元調整為6萬9000元,調高4000元整。防疫部分,口罩將採實名制加量降價。由原本14天可買9片、45元,調整成14天可買10片、40元。食安方面,元旦起將開放萊豬進口,依照相關規定,自從進口商、肉品廠、販售通路到店家、攤商皆需清楚標示肉品來源;若未依照規定標示,將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3萬到300萬罰鍰;若標示不實,可處4萬到400萬罰鍰。此外,依衛福部修正的「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草案,凡現場調製飲料者,皆須依新規定辦理標示總糖量及總熱量,若標示不實,最高可罰400萬元。旅遊方面,自110年1月11日起,將發行放大TAIWAN字樣的新版晶片護照,規費維持每本收費1,300元(未滿14歲孩童每本900元)。如不想申換,可繼續使用原護照至效期截止日。此外,高鐵訂票時間自110年1月4日起,對號座車票開放預售時程,將由現行的開放預訂28天調整為29天內(含乘車當日)車票。交通部分,1月1日起將施行「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針對高噪音車輛開罰。噪音超標可處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若經聲音照相偵測未經認證的車輛改裝,將可處3000至3萬元罰鍰。另外,交通部自1月1日起,取消補助加裝ABS(防鎖死煞車系統)、CBS(連動式煞車系統)機車,未來購車將多花1000至4000元左右。而為強化機車駕駛安全觀念,交通部規劃籌款1300萬元的經費,補助參加機車駕訓班並考取駕照者每人1300元學費,實施日期則為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