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父母
」 父母 收養 法院 大陸 養子
法界籲看齊韓國「具荷拉條款」修法 父母未盡扶養責任能否繼承子女遺產
一、血緣不等於責任,責任不等於權利「養兒防老」是臺灣社會的傳統觀念,然而現實中卻有不少父母在子女年幼時便棄之不顧,不履行法定扶養義務,等到子女成年後有所成就,或甚至在子女不幸過世之後,才以「法定繼承人」身份現身,主張繼承遺產。這樣的社會案例在台灣不能說很多,但也不能說很少。由於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是民法明文規定的法律責任,若父母在子女未成年無謀生能力時即棄養,卻仍能在其身後坐享遺產,這樣的法律是否值得檢討?韓國在2019年的「具荷拉法案」,正是對這個問題的深刻反映,應可以做為我們的借鏡。二、現行法律架構:繼承權的取得與喪失(一)父母的繼承人地位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的順序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父母屬第二順位繼承人,因此倘若子女無子女,父母即可遞補為繼承人,如果子女又無配偶,父母即可繼承子女全部的遺產,若子女有配偶,父母也可以和子女的配偶共同繼承子女的遺產。換言之,在現行法律架構下,只要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親生或依法擬制的親子關係,父母即取得繼承資格,至於父母是否曾經善盡扶養義務,與是否能取得繼承權無關。(二)繼承權喪失的法定事由現行民法第1145條列舉五款繼承權喪失事由,但「未盡扶養義務」並不在其列。所以父母長期不扶養子女,在現行法下並不直接構成繼承權喪失的事由。除非父母的行為達到「重大虐待」程度,且子女生前明確表示剝奪其繼承,否則法律仍保障父母的繼承地位。即便子女預立遺囑,試圖將遺產留給其他人,民法第1223條的特留分制度仍可能保護父母的最低繼承份額。在無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情況下,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這意謂著,即使子女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或是捐贈,父母仍有權主張至少一半的法定應繼分,遺囑效力因而受到限縮。三、真實案例:法律的冰冷與人情的傷痛韓國人氣偶像具荷拉於2019年11月不幸離世,留下相當數額的遺產。然而,在她生命中幾乎缺席的生母,卻在其過世後現身,依據當時韓國民法主張對遺產擁有繼承權。具荷拉的兄長隨即公開反對,指出其母親在具荷拉幼年時便離家棄養,對子女的成長幾乎毫無貢獻,卻在她成名後欲分享遺產。此案在韓國社會引發軒然大波,輿論普遍認為現行繼承法存在重大漏洞,不應讓棄養的父母受到法律的保護。具荷拉案所揭露的問題,並非韓國所獨有。類似狀況在台灣也曾經發生過,曾經有一位女士在三歲時父母就離異,父親之後音訊全無,從未支付任何撫養費,亦未曾探視。她由母親獨力撫養長大,歷經辛苦完成學業,工作後積累約新臺幣500萬元。然她卻年僅45歲時就因病驟逝,未婚未育,亦未留下遺囑。其素未謀面的父親得知消息後,以第二順位繼承人身份,主張和前妻平均繼承女兒的遺產。這位女士的母親雖然不願意,但依現行法律,其父親繼承權合法存在,因此法律上幾乎束手無策。四、具荷拉法案:韓國的立法回應具荷拉案的社會衝擊促使韓國展開立法行動。2021年,韓國國會通過民法修正案,俗稱「具荷拉法案」。該修正案的核心內容如下:具荷拉法案的精神在於:繼承權應與親子關係的實質內涵掛鉤,而非僅憑血緣連結自動取得。父母若長期棄養子女,便已實質上背棄了親子關係所應承擔的義務,法律自無理由繼續賦予其繼承保障。五、臺灣應建立「具荷拉條款」臺灣民法繼承編雖歷經調整,近期也即將對於兄弟姊妹特留分進行修正,但對於「不盡扶養義務之繼承人」的規制,始終付之闕如。有鑑於韓國具荷拉法案的立法先例,以及臺灣社會中日益增多的類似糾紛,本文建議立法院及法務部正視此一制度漏洞,推動以下修法方向:(一)擴大民法第1145條繼承權喪失事由建議增訂第1145條第1項第6款,明文規定:「對被繼承人負有扶養義務,而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履行,情節重大者」,得由法院依利害關係人聲請,宣告其喪失繼承權。此一修正毋需被繼承人生前明示,無論是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都可適用,至於是否有惡意棄養及情節重大,屆時可由法院依個案調查認定,避免任意被濫用。(二)限縮特留分請求權建議修正民法第1225條,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前述不履行扶養義務者,其特留分得由法院依聲請酌減或完全剝奪。如此一來,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將無法再以特留分為盾,坐享不勞而獲的繼承利益。(三)加強遺囑教育,倡導預立遺囑在修法完成前,最直接可行的自保方式仍是預立遺囑。政府及法律界應積極推廣遺囑制度,讓有類似顧慮的民眾了解遺囑的效力與限制,以保障民眾遺產安排的順利。結語:讓法律彰顯公平正義具荷拉的故事,是一個讓全球都看見法律缺陷的悲劇。韓國已完成立法回應,彰顯了民主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追求。類似案例在臺灣社會各個角落也一再發生,因此不應繼續讓棄養子女的父母或是棄養父母的子女,藉由法律的漏洞繼承對方的財富,我們應借鏡具荷拉法案,將『無正當理由長期未盡扶養義務』納入法律規範,使繼承權的回歸實質的愛與責任,而非僅存於血緣的形式連結。」---------------------------------------------------------------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教導民眾正確遺囑觀念及寫作,6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從松智路口進入,詳情請洽台灣遺囑協會官網,預約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記住剴剴1/六歲童「愛你」聲聲喚 「養父母」淚控兒少權法狠斷收養路
您接觸過親密無間、卻無法完成收養程序的家庭嗎?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月後便由現任照顧者周桑(化名)、周太(化名)夫婦接手扶養,在滿滿的愛與陪伴下長大,如今早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不過,他們卻卡在收養制度的門檻,使得早已存在的親密家庭,始終無法被法律承認,讓美好關係蒙塵。小樂主動拿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名的拼貼畫。(圖/周志龍攝)「我愛你!」6歲的小樂雙手環抱著「阿嬤」周太的脖子親吻,一旁的「阿公」周桑露出幸福的笑容,這是他們一家的日常,他們夫妻養育小樂6年了,從奶粉、看病到上學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面對CTWANT記者採訪,小樂還主動從房間裡翻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主題的拼貼畫,靦腆地介紹:「這是阿公(周桑)、這是阿嬤(周太)、這是我!」小樂興奮地說,自己最喜歡和「阿公」周桑到家附近的游泳池瘋玩整晚,也喜歡和家人全台灣走透透,他還抓著記者的手臂興奮地指向「阿嬤」周太手機畫面,直呼這是自己最喜歡的一幀!上頭是一張周太與幼時小樂的合照,兩人親密臉貼著臉,小樂嘟起嘴巴,周太則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眼前小樂興奮地蹦跳,五味雜陳的回憶卻湧上周太心頭。她回顧,小樂的生母是自己女兒的姊妹淘,17歲時懷孕,當時生父因遭女方家長以提告施壓,才勉強同意結婚,而這段婚姻僅維持短短幾年便宣告破局,雙方也各自另組家庭。周太續指,小樂出生沒幾個月後,生母便以外出找工作為由,詢問自家是否能代為照顧孩子,沒想到這一托付,竟成了命運的轉折點,此後親生父母不聞不問下,小樂的人生也悄悄走向另一條道路。沒有血緣的愛改寫了小樂的人生,但幸福之下卻暗藏隱憂,原來這段穩定而被認可的「依附關係」竟被甩在法定收養途徑之外,讓想合法地成為小樂父母的周氏夫妻只能徒呼負負!CTWANT調查,原來是2011年修法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6條規定,當生父母或監護人因故無法扶養孩子而有意出養時,必須委託合法收出養媒合機構協助尋找適合的收養人,不外乎為防堵販嬰與人口買賣,但卻搞得「無血緣關係」的收養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收養人必須先向合法機構登記意願,再透過媒合程序尋找孩子,而且不能直接指定想收養哪一名特定孩童,只能提出對年齡、性別等條件的期待。因此,像小樂這樣存在穩定依附關係、實際生活上早已成為一家人的案例,制度上沒有彈性空間,根本無法收養,令周氏夫妻感到絕望!周氏夫妻目前僅具有「委託監護人」身分,雖然早已寫好對小樂的收養契約書,但因現行法令制度卡關。(圖/周志龍攝)周桑無奈地說:「我們又不是缺小孩,要養,我們想要的就是小樂。我們對他有一份親情。」為了讓一家人真正成為法律上的家人,夫妻倆曾兩度找律師諮詢,甚至填好了「收養登記申請書」,但在現行制度下,法院已「不再受理」私下協議的收出養案件,只能回到「無法指定收養」的媒合機制。周太憂心地說:「如果帶小樂去媒合機構,結果最後收養不到他,被別人帶走怎麼辦?萬一又發生像剴剴案那樣的事,我們會自責一輩子。」周氏夫妻目前僅是小樂的「委託監護人」,依《民法》規定,受託人權限多集中於日常生活照顧,例如居所指定、戶籍處理等,但涉及重大醫療決定時,權限仍被限縮。夫妻倆最擔心的是,小樂即將升上小學,未來若遇上重大意外,需要簽署手術同意書或重要醫療文件時,一旦聯繫不上生父母,只能眼睜睜看著搶救黃金時間一分一秒流逝,那種無能為力,將會讓兩人心如刀割。「你看那台悍馬,就是因為小樂喜歡才買的。」周桑指著家門口價值不菲的名車笑道。周氏夫妻經營鋼鐵、環保、土地開發等事業多年,他們也曾想過未來將部分土地與資產留給小樂,讓孩子長大後生活更有保障,但若未來因利益問題,生父母突然出現爭奪孩子,甚至對孩子造成傷害,該怎麼辦?周桑說:「法律上保護像剴剴那樣的孩子是有必要的,但是有些個案也是要看實際情況,來做對孩子最好的決定。」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記住剴剴2/無血緣親子關係難合法! 學者籲放寬收養門檻長期追蹤
原本為杜絕販嬰、人口買賣而設下的收出養制度,如今卻卡住善心家庭動彈不得。原因竟是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無血緣關係不得指定收養,所有案件都須回到媒合機制統籌發派;然而,當孩子與照顧者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時,法律仍要求「打散」重新「配對」是否合理?會不會造成另一個剴剴悲劇?已引發話題。剴剴案曾掀起外界對兒少安置機制的討論,也讓小樂養父母憂心,若孩子被迫重新進入媒合體系後的潛在風險。(圖CTWANT攝影組)新北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個月後,便由周桑(化名)、周太(化名)接手照顧,從奶粉、換尿布、就醫到上學,夫妻倆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小樂甚至在學校以「家」為題的畫作中,將周桑、周太夫婦畫進自己的家庭成員裡。儘管實際上早已成為彼此生命中的家人,夫妻倆至今卻仍無法正式收養小樂。原來是《兒少權法》修正後規定,無血緣關係的收出養,不得私下尋找、指定對象,必須透過合法媒合機構安排;立法初衷,是為杜絕私下交易、人口販運以及兒童商品化等問題,但對小樂一家而言,是道殘忍的「法律」圍牆。換句話說,若已有長期照顧的優質家庭想收養小樂,仍必須回到收出養媒合機制,由雙方分別進入程序,養父母僅能提出孩子年齡、性別等期待條件;在無法指定對象的原則下,小樂與養父母未必能互相配對成功,甚至可能各自媒合到不同家庭。「如果他送去媒合,最後不是我們怎麼辦?如果發生像剴剴一樣的事情怎麼辦?」談起收養,小樂的養父母有道不盡的心酸與無奈。中國文化大學社福系教授王順民認為,收養制度討論重點應是如何建立完整評估機制,確認依附關係與家庭適任性。(圖/周志龍攝)對此,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王順民認為,制度討論的重點,不該停留在「能不能指定收養」,而應回到「如何證明孩子與照顧者之間,已建立穩定且良好的依附關係」,以及「這個家庭是否值得被託付孩子」。王順民強調,社會應逐步對「長期照顧」與「指定收養」去標籤化,建立一套完整評估機制,去確認「孩子交由這個家庭照顧,是安全且適合的」。例如可透過中立第三方委員會介入審查,並強化評估工具設計,納入重複觀察、交叉訪談與長期追蹤等機制,而非僅依靠一次性的面談或評估結果做判斷。王順民也曾提及,收出養制度改革,不應停留在「准」或「不准」的行政思維,反該重新思考如何建立更多元的照顧家庭機制;現行制度修正雖著重於操作層面,但往往忽略家庭動力、情感連結與社會文化環境的影響,「收出養改革不是技術問題,而是一場價值重塑」。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呼籲衛福部,正視已形成穩定依附關係家庭的收養問題。(圖CTWANT攝影組)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則表示,現行制度其實已有「寄養轉收養」機制,某種程度上已承認持續照顧者具有優先性;而若家庭雖不具寄養資格,卻同樣存在穩定的照顧事實,為何不能納入類似思考?她認為,《兒少權法》應正視這類長期共同生活的照顧型態,透過地方主管機關專業評估,並搭配媒合機構共同確認照顧事實,避免讓孩子被迫重新回到媒合體系。李彥秀指出,未來可透過法院收養認可、社工訪視與後續追蹤等機制,也可用就學、醫療、戶政紀錄等方式確認照顧事實,但重點仍是法律必須先承認「既存穩定依附關係」是兒少最佳利益的核心要素,並建立完整審查機制,讓已形成穩定依附關係的家庭,有機會被制度看見,而非被擋在門外;她呼籲衛生福利部,正視該類家庭的困境。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陳都靈白月光變黑蓮花 為救母親挖屍體喊冤
陳都靈在《長月燼明》一人分飾三角而爆紅,出眾古裝扮相被粉絲封為「橫店白月光」,此次她與辛雲來合作權謀劇《雁回時》,融合權謀、宅鬥、懸疑、復仇等元素。陳都靈在劇裡飾演自幼因被冠上汙名,而遭父母棄養的「莊寒雁」,長大後終於重返家族,卻沒想迎來的是各種陰謀算計,為了生存只能步步為營,而她堅強、善於謀略的處事方式,也引起辛雲來所飾演的大理寺少卿「傅雲夕」的注意,兩人從彼此試探、互相利用,到後來並肩對抗惡人。陳都靈一改過往清冷形象,劇中養父母對她長期壓榨與虐待,甚至企圖將她賣掉換錢,還被外人罵是煞星,但她不會任人宰割,而是直接反擊,更咬掉其中一人的耳朵,成為有仇必報的狠辣「黑蓮花」。陳都靈回想在與飾演她母親的溫崢嶸初次相見時,對方不寒而慄的氣場以及嫌棄女兒的態度時,背後竟是深藏母愛的保護,這讓陳都靈相當有共感,「我就想到自己的媽媽,我媽媽一開始她不是很支持我做演員這個行業,但我在拍攝《雁回時》時,她還是來橫店陪我,所以拍攝完母女的戲份時,我回家就會抱一抱我的母親。」陳都靈為了救母親徒手拖屍。(圖/中天娛樂台提供)其中有一場為了營救即將被斬首母親的戲,陳都靈徒手把一具屍體挖出,一路拖到刑場,冒雪敲響登聞鼓為母親喊冤,最後體力不支而昏倒,這場戲讓她相當深刻,加上拍攝時是真的拖著一個男人在地上走,耗盡她的體力。陳都靈形容《雁回時》是她拍攝過有史以來最多情緒起伏的戲,又在夏天拍攝冬天的戲,對體力來說就是一大挑戰,「有相當多體力消耗的戲,像是激烈的打鬥、拖著一個屍體等,就覺得莊寒雁她每一天都有使不完的勁。」她也因為這部戲,開始養成規律運動的習慣,「因為我知道辛雲來會健身,所以我也會跟小辛請教一下。」《雁回時》是陳都靈首次與辛雲來合作,兩人私下都相當社恐,回想初次見面的場景,陳都靈透露是辛雲來主動先破冰打招呼,辛雲來則對當初自己的主動覺得自豪,「怎麼樣!值得表揚吧!」實際相處後,陳都靈發現辛雲來是個有反差萌的人,「因為小辛真實的性格我覺得他是一個內心世界很有趣、陽光的男孩子,對角色有很多想法和感受的演員,我們在一起經常會碰撞出火花和靈感,拍到後面的時候,我跟小辛已經是形成了一種默契,有的時候就是一個眼神就能懂得對方。」陳都靈與辛雲來越來越有默契。(圖/中天娛樂台提供)
遭出養澳洲46年想回復國籍遭拒 王鴻薇:別讓憾事發生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20)日召開記者會,協助46年前被母親出養給澳洲人,中文名「王雯」的旅澳洲台灣女子凡妮莎(Vanessa Miles),恢復中華民國國籍,去年在尋生母的過程中,申換她的中華民國護照,雖然外交部高度重視與協助,但主管戶籍的內政部卻拒絕她申請回復中華民國國籍。王鴻薇指出,Vanessa Miles出生三個月大就被賣給澳洲人收養,去年向台灣駐澳洲雪梨代表處申請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台灣駐澳官員曾向她說,依照台灣的「國籍法」第二條規定,只要她是在台灣出生,即使她的父母不詳,她也可以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王鴻薇續指,沒想到出現變故,代表處回答說,內政部認為「沒有證據能證明她在台灣出生」,而拒絕了她的申請。但她確實在台北市出生,也有出生證明,尤其出養時還是持用中華民國護照,她的護照上蓋有中華民國的出境章,內政部的判斷讓人匪夷所思。凡妮莎說明,內政部拒絕她台灣人身分及戶籍的理由,是指她的中華民國戶籍及身分,已經在民國72年被註銷。但事實上是, 46年前她戶籍上的祖父,把只有三個月大的她,出養給澳洲養父母,再向內政部通報假戶籍,實際偽造假戶籍的嫌疑人其實是他祖父與生母,她是被害人,在已經有客觀證據的前提下,還說她的「王雯」身分及戶籍資料都是假造,這點讓她相當痛心。王鴻薇表示,如今凡妮莎本人出具中華民國護照正本以及相關出生證明,卻因為主管機關內政部官僚作業,讓他有家歸不得,無法繼續尋親,考量到不論是其母親、祖父年事已高,澳洲與台灣距離成本之高,根本無法負擔長時間又沈重的訴訟成本,請相關單位應該儘速協助相關事宜,不要讓天人永隔的憾事發生。
不滿生日當天Switch被收走! 11歲男童開槍射殺養父
美國賓州一名11歲男童,因養父母沒收他的Switch遊戲機,氣得在凌晨持左輪手槍將養父射殺。事後男童遭警方逮捕,因涉嫌重大的刑事殺人罪,目前被關押在收容所,當地法院裁定不得交保。綜合外媒報導,42歲男子道格拉斯(Douglas Dietz)與妻子吉莉安(Jillian Dietz)於2020年共同領養了這名男童,而在今年1月12日,夫妻倆替養子慶祝他的11歲生日。當天晚上,養父母為養子唱完生日快樂歌後,希望孩子可以早點睡,並評估他的生活表現,決定暫時把Switch收走,夫妻倆隨後也回房睡覺。男童氣到無法入眠,最終在凌晨下了床,想要把遊戲機找回來,沒想到意外發現槍櫃的備用鑰匙,因此他取出一把左輪手槍,在凌晨3時許闖進養父母的房間,將養父當場射殺。床邊的養母被槍聲吵醒,想推醒丈夫讓他去查看狀況,但對方卻毫無反應,而她也聽見規律的滴答聲,直到她把燈打開,便看見丈夫頭部中彈死亡,鮮血更從傷口流到地上,而養子卻冷靜地告訴她「爸爸死了」、「我殺了爸爸」。養母報警後,警方立即將這名11歲男童帶走,男童也坦承犯行。因涉嫌重大刑事殺人罪,男童已遭關押在收容所,當地法院裁定他不得保釋。報導指出,男童曾向警方供稱,一家3人在他生日當天度過美好的一天,但他當時很生氣,心中有想要槍殺的人,就是他的父親,因此沒有想到後果。
撫養16年養子想回親生父母身邊「拒絕回家」 她淚訴:我的心都碎了
韓國一名撫養養子長達16年的母親,近日在電台節目中講述自己面臨的心碎抉擇,她親手養大的孩子,在找到親生父母後,堅持要回到他們身邊。根據韓國《YTN》電視節目《律師趙仁燮的諮詢中心》30日播出內容,52歲的A女士表示,自己與丈夫因不孕多年,於16年前依法收養一名男嬰,並辦理了「親生子女收養」程序。當時孩子的親生父母同意讓他成為該夫妻的合法子女,一家三口從此共同生活。A女士哽咽地說,「他第一次走路、第一次寫名字的樣子,我都還記得清清楚楚。他上小學那天,我覺得自己擁有了整個世界。」然而今年春天,16歲的兒子偶然得知自己是被收養的,並提出想見親生父母。與生父母見面後,孩子逐漸與養父母疏遠,生日也拒絕回家。最終他向A女士表示,希望回到親生父母身邊生活。A女士痛苦地表示:「想到要把用心養大的孩子送走,我的心都碎了。但如果那是他想要的,我們也只能放手。」節目主持人趙仁燮律師邀請新世界律師事務所鄭恩英律師,針對此案例進行法律解析。鄭律師指出,韓國《民法》區分「一般收養」與「親生子女收養」兩種制度。前者雖建立養親關係,但不會切斷與親生父母的法律聯繫;後者則完全取代親生父母地位,被收養人與原生家庭的法律關係自此終止。由於A女士夫婦採用的是「親生子女收養」,因此若要解除關係,必須依《民法》第908-5條申請法院批准。法律僅在極端情況下允許解除,例如養父母虐待、遺棄子女,或子女有嚴重不道德行為導致家庭無法維持,「單純的叛逆或價值觀衝突,並不足以構成解除收養的理由,法院會以孩子的福祉為最優先考量。」趙仁燮律師補充,即便養父母與子女雙方都同意解除,若無上述法律事由,法院通常不會准許。不過若關係已明顯破裂,法院近年在個案上也開始採取較彈性判斷。由於該名少年仍未成年,律師建議暫時不要急於向法院申請解除收養,而應透過心理輔導與家庭治療協助孩子理清情緒。鄭律師指出「孩子可能同時渴望與兩個家庭建立連結,這是非常混亂的狀態,應給他一段時間,理解解除收養的法律與情感後果,再做出決定。」若法院最終裁定解除收養,孩子將恢復與親生父母的法律關係,姓氏與戶籍亦會回歸原本身分,並喪失對養父母的繼承權及撫養關係。
88歲夫妻因病臥床!「4子女都不願養」老人無奈提告 法院判了
重陽節前夕,大陸江蘇省金湖縣法院在村中巡回開庭,審理一對88歲夫妻起訴4名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案。據悉,夫妻倆因年老多病無法自理,多次協商未果後提告。法院認定子女應依法贍養,判決4人每月共付人民幣700元(約新台幣3020元)贍養費。庭後,法官並向村民說明法律,強調贍養父母既是美德,亦是法律義務。《江蘇新聞》報導,原告鮮姓夫婦均已88歲,育有4名成年子女。由於年事已高、健康欠佳,鮮先生今年突發腦梗後喪失自理能力,其妻亦長期臥病在床,夫妻生活難以自理。老倆口曾多次與子女協商,希望增加贍養費以聘請護工,或由子女輪流照顧,但均未得到回應,最終不得不訴諸法律。考量原告年邁行動不便,法院特別將庭審地點設於村內公共廣場。庭審中,法官指出,依《民法典》規定,成年子女有依法履行贍養、扶助及保護父母的義務。法院審酌2位原告均患重病,生活困難,其請求增加贍養費符合法律與現實情況,最終判決4名子女每人每月應向父母支付700元贍養費。庭審結束後,法官以此案為例,向在場村民講解法律條文,並結合農村常見的土地流轉、鄰里糾紛等案例,開展普法宣講。法官強調,贍養父母既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法律明確要求的公民責任。子女應在經濟與精神上給予父母必要支持,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責任。
桃園男赴柬埔寨「換鞋」運毒 鞋底藏海洛因返台被逮判8年
桃園一名曾姓男子與同夥謀議運輸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牟利,前往柬埔寨換穿藏有毒品的運動鞋,入境台灣時遭海關查獲。桃園地方法院9月30日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曾男有期徒刑8年。根據判決書,曾男與錢姓男子明知海洛因為第一級毒品,仍共謀運輸。兩人於今年5月間策劃,由曾男前往柬埔寨運毒返台。行前約定,機票與食宿費由錢男負擔,事成後曾男可獲10萬元報酬。曾男於6月3日依指示搭機前往柬埔寨,入住錢男安排的飯店並領取400美元食宿費用。6月9日,錢男安排不詳成年男子至曾男下榻飯店,交付一雙運動鞋。該運動鞋左右兩腳底層內藏有海洛因2包,曾男換穿後由該名男子載送至柬埔寨機場。曾男搭乘國泰航空班機經香港轉機,於6月10日晚間8時26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入境。海關人員攔檢時查獲運動鞋底藏有海洛因2包,驗前淨重1052.83公克,純度46.99%,純質淨重494.72公克。現場並扣得供運毒使用的運動鞋、聯絡用行動電話2支及犯罪所得美金103元。曾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供出共犯錢男,協助警方擴大偵辦。法院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減輕其刑,但仍認定他為牟利運毒、數量重大,嚴重危害社會法益。考量其犯後態度良好、需扶養父母及未成年子女,量處有期徒刑8年。法院並宣告沒收並銷燬扣案海洛因2包、犯罪工具運動鞋與手機,及犯罪所得美金103元。全案仍可上訴。
媽我終於找到妳!被拐33年兒跪地認親 富商兒送房圓團圓夢
大陸一名富商男子王曉舉,歷經33年輾轉近日終於與失散多年的親生母親王寧春重逢。原來,王曉舉出生一個多月即遭陌生人拐走,之後被河南一對夫婦收養。自幼家境清貧的他立志出人頭地,12歲便輟學打工,2015年於四川創業成功,此次認親,他隨即在成都為母親購置房產並贈送紅包與銀行卡,盼能彌補母子錯失的光陰。王曉舉贈送33個紅包與成都一套房產作為見面禮,彌補母子錯失的33年時光(圖/翻攝自大象新聞)根據《大象新聞》報導,王曉舉在出生一個多月時被人從母親手中拐走,後被河南一戶家庭收養。雖生活貧困,但養父母與奶奶始終對他關懷備至。12歲時他辭學打工,2015年創業成功,目前在四川經營瓷磚生意,資產破千萬。3個月前,他向警方與志願者求助並提交血樣,在DNA與祖籍比對分析後,尋親範圍鎖定於雲南巧家。就在他準備親自前往時,警方來電證實其生母已被找到。得知消息那刻,他淚流滿面:「照片一看,就是我媽。」相認當天,他與妻子從四川驅車趕赴巧家,母子相擁而泣。王寧春激動跪地,王曉舉也跪下回應:「媽,終於找到妳了,兒子來晚了。」當天第一頓飯是湯圓,象徵團圓圓滿。王曉舉表示,母親患有糖尿病與高血壓,需長期服藥,他將母親接回成都安排健康檢查與生活照顧。他也為錯過的33年生日準備了33個紅包,並贈送成都房產與一張附款的銀行卡,希望母親安享後半生。王寧春回憶,當年丈夫病逝,她懷孕五個月仍堅持生下孩子,獨力撫養。卻在打工期間信任他人,導致兒子被拐。事發後,她三日未進食,甚至欲投江輕生,後來改嫁並獨力撫養四名子女。她多年堅守巧家,不敢離開,怕兒子找不到家。夢中她常見兒子仍是嬰兒模樣,蜷著小手睡在懷裡。如今終於重逢,她特地縫製33雙鞋墊並改造佩戴多年的貔貅手串作為祝福,象徵兒子是全家的支柱。王曉舉強調,未來不只將母親接到身邊照顧,也計畫接母親與繼父所生的四位弟妹到成都定居。他感謝養育之恩,也慶幸終能圓夢團圓:「媽媽前半生吃太多苦,後半生我要讓她過甜日子。」
老婆偷幫娘家擔保借30萬人夫氣炸 全場搖頭勸離婚:你會被拖垮
一名人夫近日抱怨,他跟老婆結婚不到1年,而她在婚前為了幫助家裡成為「扶弟魔」,前後背70萬的債務,現在小孩即將出生,發現老婆瞞著他幫娘家擔保借30萬,這讓他非常生氣。網友直呼,「離婚,要不然你及整個家,都會被拖垮。」原PO在臉書《靠北婚姻》發文,老婆在結婚之前,為了幫助家裡,成為了所謂的「扶弟魔」,她前後背了6、70左右的債務,這些都是為了幫弟弟處理爛帳和家裡的房貸等問題,原PO透過家人幫忙,先處理掉比較緊急的2、30萬現金貸款,剩下慢慢還。雖然幫忙家人是可以理解的,但原PO始終覺得細水長流才是長久之道,一次性的大額幫助只會導致更大的負擔,像是殺雞取卵,他知道老婆已經非常仁至義盡,每月薪水3萬,幾乎一個月只剩下千元。但最近小孩要出生,原PO卻發現老婆瞞著他跟娘家人擔保了2、30萬貸款,這讓他很生氣,這事不是第一次,去年跨年前,岳母還打電話來要求老婆再為家人擔保20萬,他當時拒絕,因為認為她已經付出很多,然而老婆堅持說讓家人試試看,結果竟然貸款真的過了。原PO嘆,老婆家的狀況已借到崩潰,就為養一個弟弟,弟弟瞞著家中欠一屁股債,岳母又用其他家人信用去供養弟弟,他直言,「滾雪球滾到家都沒了,現在沒拿到錢就說要告我老婆沒有盡奉養父母。」原PO表示,他知道老婆現在懷孕,產前憂鬱情緒讓她更加難以承受,他理解痛苦,卻也無法忽視她的決定,老婆認為,跟她家人切割就不會牽連到他。原PO說,他每月工作超過300小時,每天都要上12小時的班,收入大約7萬,努力工作希望妻小沒有經濟困擾,老婆懷孕後他也盡量抽空陪她去產檢,但事實上他們的存款已經所剩無幾。只要提到娘家人,原PO情緒幾乎就會失控,他嗆,「你家人還有我跟小孩你自己選一個」,因為不希望再回到當初那樣的困境,這樣的負擔真的讓人喘不過氣來,而老婆卻提出離婚,他聽了很心痛。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離婚,要不然你及整個家,都會被拖垮」、「妳老婆是個沒有危機意識,沒有主見的女人喔」、「人不會變,婚前如此,婚後也會如此」、「沒離婚的話,去登記夫妻財產各別制」。
提高獎勵沒用 北市寄養家庭數量仍減少
為穩固寄養家庭量能,台北市社會局2023年調高寄養家庭獎勵金,但台北市審計處審計報告指出,經統計北市2022至去年合格寄養家庭戶數及空床數,分別從2022年底120戶、16床,至去年8月減至78戶、6床,同時寄養家庭照顧者也呈現高齡化趨勢。社會局14日回應,除了會提供寄養家庭喘息服務,也有實務訓練以減少壓力,藉此提高留任意願。審計報告指出,社會局為加強寄養家庭服務品質及獎勵服務辛勞,2023年6月修正「台北市兒童及少年寄養家庭管理自治條例」,於第11條增訂寄養家庭退場機制,也修法提升寄養家庭獎勵金,從5000至9000元提高為優等2萬、甲等1萬元,每年對有特殊貢獻或表現良好新進寄養家庭會額外給予5000元獎勵金。審計處查核發現,寄養家庭量能仍呈現遞減及高齡化趨勢,據統計合格寄養家庭戶數及空床數,分別從2022年底120戶、16床,至去年8月底減至78戶、6床,減幅達35%及62.5%。因受到寄養父母高齡化陸續退休,或近年民眾晚婚、晚育延後投入寄養服務時間,以及自2023年6月起親職功能不佳寄養家庭已依規定退場等因素影響,截至去年8月底止,55歲以上未滿65歲及65歲以上寄養家庭數分別為44戶及13戶,占總戶數56.41%及16.67%,較2022年底占比53.33%及14.17%,已分別增加3.08及2.5個百分點。此外,截至去年8月底,北市16家兒少安置機構及6家團體家庭,員工流動率超過30%者計有6家,占整體22家的27.27%,雖較2023年員工流動率超過30%的9家已減少至3家,但有3家員工流動率仍高達50%以上,或已分別連續2年及3年逾30%。社會局回應,為減緩寄養家庭流失,除持續積極招募外,也提供家庭親職諮商、喘息服務,以穩定寄養家庭照顧量能,此外自去年起調整公辦民營兒少安置處所社工人員及專業人員薪資幅度,並將持續邀請專家提供實務訓練,減少照顧者照護壓力,提升留任意願。
上海孤老2千萬遺產繼承人找到了?她自稱老人外甥女:一看就是我阿姨
大陸一起「上海孤老500萬遺產尋找繼承人」事件近日引發關注。一名自稱是已故顧梅娣女士外甥女的顧女士,日前主動前往上海普陀公證處認親,最終獲確認為合法的代位繼承人,不僅承諾善待家族成員,更以顧梅娣名義捐出2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0萬元)給公益機構,圓滿落實老人遺願。綜合陸媒報導,顧梅娣生前並未結婚,也無子女。根據其自述,她是被收養的,有一名哥哥(亦為養子)和一名姐姐(養父母親生),兩人均已結婚並育有子女。因此,依照法律,她的遺產不能算為無主財產,亦無法直接收歸國有。她留下的遺產金額約為5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250萬元)。若長期無人繼承,這筆鉅款恐將被擱置。顧女士表示,她在電視新聞中看到報導時,立刻認出畫面中的人正是失聯多年的阿姨顧梅娣。她說,「那個一看就是我阿姨,因為從小認識,總歸是知道的。」顧女士指出,顧梅娣與其母親曾共同居住於寶山路一帶,但自從七年前房屋動遷後失去聯繫,家人一直想照顧阿姨,這些年也一直試圖尋找她的下落。顧梅娣的老鄰居潘阿姨也證實,顧女士的說法屬實。她表示,顧梅娣性格堅毅獨立、不喜麻煩他人,搬家後甚至未向家人與鄰居透露新住址,導致長期失聯。為證明親屬關係,顧女士提交了父母死亡證明與戶籍資料。普陀公證處隨後走訪了派出所及顧氏家族成員生前的工作單位,經核實後確認顧女士為合法的代位繼承人。普陀公證處公證員李辰陽指出,「從目前的證據來看,顧女士即為顧梅娣的合法代位繼承人。」根據戶籍資料,顧女士尚有一位姐姐,同樣是顧梅娣的外甥女,但該姐姐已於2018年過世。依據《繼承法》規定,其子女無法再代位繼承。不過,顧女士主動表示,願從所繼承的遺產中分出部分給已故姐姐的兩名子女,以維繫家族情誼。更難能可貴的是,顧女士為延續阿姨顧梅娣生前的慈善心願,主動拿出2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0萬元),以其阿姨的名義捐贈予三家公益機構。該捐款已在公證員見證下完成簽約程序。顧梅娣生前的監護人與遺產臨時管理人「大道公益組織」,也將所有遺產憑證正式移交給顧女士。大道公益負責人蘇曉丹感慨說,「這麼重要的東西終於交還給家人,對我們來說也是完成了顧奶奶最後的心願。」
浙江女滑抖音發現「另一個自己」 DNA比對竟是失散30年親生媽
感人團圓!中國浙江有一名女子在短影音平台看影片,意外發現有人長相和自己極為相似,於是向警察機關求助,經過DNA比對後,確認對方是自己的親生母親,母女倆失散30年終於相認。根據《溫州晚報》報導,事情發生在6月3日,32歲嚴女士匆忙走進派出所,透露自己在抖音上滑到一則影片,影片中的徐女士和自己容貌十分相像,強烈的預感讓她覺得對方可能是自己失散30年的親生母親。嚴女士提到,她從小就被領養,雖然生活幸福,但始終懷抱想尋找親生父母的心願,因幼時離家,她對「家」毫無記憶,直到滑到徐女士的尋親影片,相似的面容讓她燃起希望。警方了解情況後,為嚴女士採集DNA樣本,並聯繫發布影片的徐女士及當地警方確認訊息,經由2地警方合作與DNA確認,最後證實嚴女士和徐女士是親生母女。失散30年的母女終於團圓。(圖/翻攝自溫州晚報)徐女士指出,30年前家中迎來第3個孩子,也就是失散的小女兒,因為家中經濟條件困難,她和丈夫出外打工,無奈將小女兒寄養,結果小女兒從此失去蹤跡。這麼多年,她一直相當後悔,全家人從未放棄尋親,即使多次DNA比對失敗,依舊堅持不懈。徐女士2022年6月嘗試透過抖音發布尋親訊息,並轉發其他尋人影片,希望利用網路的力量找到女兒。如今總算找到人,徐女士立刻趕到派出所和女兒重逢,母女相識而泣。嚴女士表示,她已經結婚且有自己的孩子,這麼多年來養父母對她視如己出,幾年前她偷偷去打聽自己的身世,但怕養父母傷心,所以沒堅持,這次因為機緣找到親生父母,也給了自己的人生一個交代。她把尋親成功的事告知養父母,而養父母也都支持她,為她感到開心,一場跨越30年的尋親之路,在警方的協助下畫上圓滿句點。
拜拜憲哥2/小優「大嘴巴」惹禍提前解約 吳宗憲怒罵飆粗林千又:我真倒霉!
62歲吳宗憲出道超過40年,除演藝工作外,副業經歷更是相當驚人,包括LED、行李箱、吸塵器、果膠、通訊軟體、服飾,甚至於老牌牛肉麵都屬他的事業版圖,還曾跨足房產、商場、健身房、出版社、餐廳、唱片公司和藝人經紀等領域,當年更是慧眼獨具簽下天王周杰倫。2001年吳宗憲將周杰倫及其所屬的阿爾發音樂公司以3億台幣售出,近期他也在直播表示「不是賣掉周杰倫」,而是將整間公司多位藝人的版權一併出售,更說自己如果仍繼續經營唱片公司,背後虧損恐怕難以計算。小優因在今年2月中亂傳綜藝天王胡瓜和女星宋羽葤的關係,被爆出大嘴巴惹禍遭解約。(圖/侯世駿攝)不過,吳宗憲的經紀公司近年也面臨多位藝人離巢,包括妙莎約滿不續、小優(游振宜)解約風波、林千又鬧出形象爭議離開,以及長年合作的丫頭(詹子晴)選擇自立門戶。小優因在今年2月中亂傳綜藝天王胡瓜和女星宋羽葤的關係,被爆出大嘴巴惹禍,也讓老闆吳宗憲提出解約。雖然經紀公司表示雙方是和平分手,但小優後來也在社群媒體上表示委屈,並指責被有心人士爆料和閨密出賣。前老闆吳宗憲公開表示對小優的失望,甚至將她比喻為演藝圈的「女版黃子佼」。林千又因形象惹議,和吳宗憲公司提前解約。(圖/翻攝自林千又IG)納豆前女友林千又過去也曾簽到吳宗憲旗下,卻被拍到和「乾哥」白歆惠前姊夫許智堯十指緊扣,又被目擊和另一名男子喇舌上演「貼男18招」,形象惹議,之後和憲哥公司提前解約。吳宗憲則透露林千又多次為了私事,退掉公司安排的通告,意指她配合度低,甚至動氣飆粗口:「X的!我真倒楣,添那麼多麻煩。你自己心裡有數吧?我們是經紀公司,又不是她養父母。」丫頭2013年簽給吳宗憲,在對方公司待了9年後決定自立門戶。(圖/快電商提供)丫頭2013年簽給吳宗憲,在對方公司待了9年後決定自立門戶,她說:「我算是憲哥最疼愛的員工,我跟他已經9年了,他已經把我當女兒。」笑虧自己年紀都已經一小把了,說出決定自立門戶,吳宗憲也完全OK、相當支持,兩人是和平分開,合約結束後還是會一起工作,關係仍舊非常好。
狠女為搶房產砍死養父!藏刀2月趁洗澡突襲猛刺40刀 法院重判18年
新加坡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人倫悲劇。一名33歲女子因不滿養父在養母過世後獨自繼承組屋產權,擔心自己淪為無家可歸的「過客」,竟預謀購刀並藏匿長達兩個月,最終趁養父洗澡完畢出浴之際,以18公分長菜刀狠砍至少40刀致其死亡。法院認定她蓄意、殘忍,儘管患有精神疾病,仍於今(14)日判處18年有期徒刑。根據大馬《中國報》》和新加坡的《8視界新聞網》報導,案發時間為2022年11月3日晚間8時至隔日清晨5時25分之間,地點是盛港河谷通道第190A座15樓組屋。死者為67歲的陳亞邦(譯音),被告則是其養女陳秋燕(譯音,Tan Qiu Yan),與養父母共同生活多年。根據庭審揭露,陳女於養母2022年8月因肺癌病逝後,多次與養父爭執產權歸屬。養母生前曾告知她,會將組屋一半產權留給她,但她事後發現整間組屋其實是父母聯名,依規定由養父單獨繼承。當她提出希望成為共同屋主時,養父雖曾安撫「我死後這間就是妳的」,卻因爭執而怒斥「再吵就趕出去」,令她懷恨在心。陳女為此前往超市精挑細選一把18公分長的大菜刀——「是超市裡最大的」,她供稱——並藏匿於房內整整兩個月。她多次幻想如何動手,最終選在案發當日趁養父洗澡時潛伏門外,待其開門瞬間冷不防持刀猛砍。養父雖試圖反抗拉住她的頭髮,但雙方倒地後,她仍持續猛刺,直至確認對方斷氣,整體揮刀次數超過40刀,並集中攻擊頸部等致命部位。行兇後,陳女冷靜清洗現場、換掉染血衣物,原打算搭巴士到警局自首,途中卻改變主意返家撥打報案電話,對警方謊稱「父親死在家中」。警察趕到後即揭發全案,當場將她逮捕。陳女落網後原被控謀殺,但經鑑定患有「被害妄想症」(Paranoid Delusional Disorder),控方同意改以誤殺罪起訴。庭上指出,她曾長期拒絕服藥,直至2023年7月才開始治療,並於2023年9月在獄中曾威脅殺害一名嘲笑她的同囚,顯示其攻擊風險未除。雖然辯護律師請求從輕量刑,主張被告內向孤僻、無暴力前科,且已願意接受精神治療,但控方堅稱:「若未持續治療,重犯風險高,為社會安全應判終身監禁。」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今(14日)宣判時表示,陳女「蓄意預謀、手段殘忍,令人震驚」,且整起行兇動機只是為了取得房產,而非基於即時威脅或衝突。他指出,陳女「原本只是想傷害對方或警告,卻最後選擇了最極端的手段,只為不讓養父獨自擁有組屋。」不過,法官也考量她於案發時患有精神疾病、已坦承犯行,依新加坡《刑法》第304條誤殺罪規定,判處18年有期徒刑。根據新加坡法律,誤殺罪最高可處終身監禁或20年有期徒刑,並得附加罰款。
新版《超人》獲讚完美選角!父子對戲逼哭粉絲
由《星際異攻隊》系列電影、《自殺突擊隊:集結》名導詹姆斯岡恩打造的全新DC電影《超人》,在爛番茄影評網上觀眾評分給了96%高分,9日在台上映當天就破7百萬票房,有粉絲在開片首日就完成三刷。片中主角群「超人」大衛科倫斯韋、「露薏絲」瑞秋布羅斯納安、「反派路瑟」尼可拉斯霍特,三人之間充滿火花的對手戲,更獲讚是完美選角,「這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超人電影!」在《超人》最新釋出的幕後花絮中,編導詹姆斯岡恩特別向影迷透露「《超人》專門為IMAX拍攝,讓你彷彿置身在電影之中」,他解釋「IMAX充分發揮實體特效的極致效果、精彩的視覺特效,以及精心打造的電影配樂,真的是氣勢磅薄和震撼人心,坐在家裡絕對無法得到,進戲院觀賞的震撼體驗。」製片彼得薩弗蘭也補充:「詹姆斯岡恩每一步都深思熟慮,呈現出前所未見、精彩刺激的動作場面」。在片中飾演克拉克肯特、超人的男星大衛科倫斯韋,看完電影後也驚呼「電影中有超讚的動作場面,絕對值得在大銀幕上面觀賞。」呼籲粉絲一定要進戲院感受。《超人》除了正、反派的精彩交鋒,片中超人與他在地球的養父母,也有一段極其動人的親子戲,超人回到從小長大的農場與養父母重逢,養父溫馨給予建言:「你的選擇,你的行為,定義了你這個人。」為超人打氣,父子互相扶持的畫面令人相當動容。導演詹姆斯岡恩透露:「可以期待一個展現人類精神的同情心、充滿善良、愛和憐憫,同時也是個非常強大的超人。我認為即使他是一位來自外太空的外星人,他仍然是人類最優秀的代表。」這段精彩的家庭故事線也獲得媒體落淚讚賞,直呼「這是最具人性的超人」。《超人》現正上映中。
自幼養大卻惹事吸毒又離家 不孝養子讓養父母心碎求解親法院判准
苗栗一對養父母於2003年收養出生僅5天的男嬰,盼望培育成人,卻在多年後心碎申請終止收養關係。養子自國中起屢次離家、行為偏差,甚至涉及多起傷害與毒品案件,近兩年更未返國。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雙方收養關係已無法維繫,裁定准許終止。根據判決,該對養父母於2003年12月23日共同收養該男嬰,當時養子出生僅5天。然而養子自國中開始即不聽管教,國三未畢業就離家出走。法院調閱養子前案紀錄,發現其於2016年間因傷害案件經少年法庭裁處訓誡及假日生活輔導,2019年5月間再因傷害案件進入少年觀護所執行,同年10月間又因施用第三級毒品被裁處交付保護管束。養子犯罪情節持續惡化,2020年11月間因傷害罪、同年12月間因聚眾鬥毆及恐嚇罪,均被裁處交付保護管束。2022年10月間法院撤銷保護管束,所餘期間交付感化教育。法院指出,養子進入感化教育處所後仍不知悔改,於2022年4月2日出境後迄今未返,已超過兩年。養父母明確表示希望終止收養關係,認為養子不思反哺,對撫育恩情毫無反饋之心。苗栗地院審酌認為,養子已年滿21歲,猶不知孝順養父母,其所作所為令養父母備感心寒與失望。依社會一般通念,雙方收養關係已存有難以繼續維持之重大事由,養親子間之感情與信賴所生破綻已無回復希望。法院依據民法第1081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定准許養父母終止收養關係之聲請。
海軍士官長帶隊翹班餐敘...僅1人留守艦艇「放空城」被抓包 慘丟飯碗遭判刑
海軍一名前梁姓士官長,前年擔任駐艇官時卻擅離職守,還帶隊餐敘,案件曝光後,澎湖地方法院認為梁男無視部隊紀律,有虧職守,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審結,但考量他認罪、坦承犯行,也因案退伍,僅處1年2月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判決指出,梁男為海軍一五一艦隊登陸艇大隊運輸二中隊士官長,2023年5月11日晚間6時擔任在澎湖縣馬公市整訓的「合茂艇」駐艇官時,理應留守船上處理事務,隨時掌握營區動態、管制人員在艇狀況、應付突發狀況,卻未請假或辦職務代理交接手續,就擅自率領艦艇部隊同袍離開艦艇外出餐敘,獨留一名吳姓上兵留守,直到當晚8時許才返回,被夜間督導長官發現,此案曝光。海軍事後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移送澎湖地檢署偵辦,偵查期間,梁男坦承犯行,也因案於2024年7月4日前退伍,全案偵結後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2條第1項之長官擅離部屬罪、同法第35條第1項前段之擅離勤務所在地罪起訴。澎湖地院則在近日審結,法官認為梁男以單一擅離艦艇行為,同時觸犯上開2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長官擅離部屬罪處斷。法官指出,以梁男國中畢業後就讀軍校的教育程度,事發時是艦艇駐艇官,應在艦艇待命以應付突發狀況,竟無視部隊紀律,有虧職守,實屬不該。但審酌梁男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且無前科,目前在民間造船廠工作,每月收入約4萬元,需要撫養父母及2名未成年子女。因此判處1年2月徒刑,緩刑3年,須向公庫支付6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
養父逝世多年!高雄男申請回歸本姓 法院1理由同意了
高雄一名男子近日依據民法相關規定,向法院聲請終止與養父之間的收養關係,法院審理後裁定准許,原因為收養關係已不具實質功能,且終止不涉顯失公平情形。據了解,該男子早年經由收養程序成為養子,並辦理戶籍登記。養父已於2002年過世,至今已逾23年,期間該男子並未繼承任何遺產。此外,其生父母亦已先後過世。近日男子因宗教信仰因素,盼能回歸原生家庭,遂提起訴訟,請求終止收養關係。法院指出,依據民法第1080條之1第1項及第4項規定,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惟若法院認為終止收養顯失公平者,得不予許可。法院指出,該條文係於2007年修正,修法目的在於放寬原先過於嚴格的要件,以保障養子女身分與權益之自主性。法院審酌本案後認為,男子並無不良動機,其主要目的為恢復本姓,且既未繼承養父遺產,也無其他潛在財產爭議或繼承糾紛,與利害關係人間亦無衝突。因此法院認終止收養關係並無顯失公平之虞,依法准許其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