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陳之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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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人,我反毒台」明下午5點凱道登場 陳以信籲全民穿白衣站上凱道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今(24)日召開「我是人,我反毒台」凱道集會行前記者會,公布明(25)日凱道集會活動流程、主視覺及社群大頭貼特效框等內容。陳以信呼籲所有關心食安的民眾明天穿白色上衣,齊聚凱達格蘭大道,共同為守護食安站出來。本次主視覺更以人民「握拳」向總統府發出怒吼為設計主軸,象徵全民站出來要求政府正視食安危機、負起應有責任。陳以信表示,活動將於下午5時開始、晚間8時結束,內容包括暖場助講、公民代表發言、民眾黨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代表致詞、縣市首長代表致詞,以及立法院長韓國瑜、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與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接續發表談話,最後由全場共同進行「食安大怒吼」,向政府表達人民捍衛食品安全的共同訴求。陳以信指出,暖場階段將由李易修、黃士修擔任主持人,並邀請館長陳之漢、蘇偉碩醫師、前國民健康署署長邱淑媞等關心食安人士到場助講;正式活動則由台北市議員柳采葳及李柏毅共同主持。目前已確定至少有12位縣市首長將親自到場。陳以信表示,為維護活動秩序,現場將引導民眾由景福門方向進場,並提醒大家留意醫療站、飲水及廁所位置,同時呼籲所有參與民眾保持理性平和,如遇不同意見人士,應避免衝突,共同維護集會秩序。至於凱道集會主視覺,陳以信表示,以「我是人,我反毒台」為主題,搭配「逼我吃毒油、逼我上街頭」等標語,並結合總統府、人民握拳及「致癌油」等設計元素,凸顯人民面對食安危機的憤怒與訴求。此外,活動同步推出依主視覺概念設計的社群大頭貼特效框,已於網路開放下載,呼籲民眾共同換上特效框,響應守護食安行動。針對鄭麗文主席昨日接受直播節目訪問後,外界對其談及頂新油案內容的相關質疑,陳以信表示,鄭主席的原意十分清楚,當年頂新案中,雖然成品油符合衛生標準,但因使用驗出含重金屬成分的原料油,即使精煉後符合衛生規範,仍不得作為食用油,因此頂新最終遭法院重判15年徒刑。陳以信指出,相較之下,此次中聯油脂事件的成品油直接驗出一級致癌物,問題遠較當年頂新案嚴重。他並引用2018年法院相關判決指出,一審認為成品油符合衛生規定而判決無罪;但二審認定,即使精製後符合衛生標準,只要使用不得供人食用的原料油製成食品,仍不得作為食用油,因此改判重刑。陳以信表示,當年頂新事件發生後,行政院長江宜樺、衛福部長邱文達及食藥署長葉明功相繼負起政治責任;反觀此次中聯油脂事件,從總統、行政院長到衛福部、食藥署,迄今無人負起政治與行政責任,也沒有向國人公開道歉。陳以信並指出,賴清德擔任台南市長期間,曾主張「食安就是國安」,要求中央負起責任、召開國安會議,並發起「不買、不吃、不用」的抵制行動;如今面對更嚴重的食安事件,卻未依照當年的標準要求政府處理,前後立場形成強烈對比。陳以信最後呼籲,全國所有關心食安的民眾明日下午共同站上凱達格蘭大道,以實際行動守護食品安全,向政府發出人民最直接的聲音。
直播開嗆「斬下賴清德狗頭」 館長陳之漢恐嚇總統遭起訴
知名網路直播主「館長」陳之漢,因在直播中針對兩岸議題發表激進言論,甚至揚言要將總統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新北地檢署9日偵結,認定其言論已逾越言論自由範疇,依《刑法》恐嚇公眾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對陳之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陳之漢於2025年10月5日晚間,在住所經營其 YouTube 頻道「館長惡名昭彰」進行直播。當時他在討論國民黨主席選舉與兩岸辯論會議題時,明知其直播內容擁有大量觀眾,言論具高度渲染力,竟基於恐嚇公眾與危害安全之不確定故意,發表激進言論。陳之漢在直播中宣稱「咱們就武統,一個不留,精準打擊,斬首,你別怕」,隨後更將新聞報導中的中共軍事演習「斬首行動」,並公開表示:「精確斬首嘛」、「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我日也思夜也思啊」等語。檢方認為,憲法雖保障言論自由,但任何人均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陳之漢將軍事術語惡意衍伸成「砍下總統頭顱」的具體行為,顯然已脫離一般社會大眾所認知的政治評論範圍,屬於具體的生命威脅,並非言論自由的保障範疇。檢方認為,陳之漢身為知名網紅,知其所為言論有相當程度之渲染力,上開言論顯然足以使悉其所為言論有相當程度之渲染力,上開言論顯然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懼,自不因總統身分而有所不同。檢方強調,國家元首工作處所或所到處所,時常有諸多人潮聚集,若被告於該場所攻擊國家元首,即有可能將造成嚴重傷亡或財產損失,且被告上開言論,有多位民眾具狀檢舉,已構成恐嚇公安無疑,因而判斷其行為已非言論自由保護之範疇,因而於9日對他提起公訴。
快訊/館長「斬狗頭」言論遭調查 15萬交保
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因在直播中發表「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等激烈言論,遭檢方列為「他」字案偵辦。今(15)日下午,陳之漢赴新北地方檢察署接受複訊,經過檢察官訊問後,已於晚間裁定以新臺幣 15 萬元交保。館長坦言檢察官態度非常好,說:「有感受到民進黨給他的壓力」,表示「被關了一下下」,除繳付保釋金外沒有限制出海出境,認為因為直播上兩句話,要被調查甚至交保感到不可思議。館長下午抵新北地方檢察署接受複訊,不到10分鐘隨即交保並步出偵查大樓。檢察官認定館長涉嫌刑法第 153 條第 1 款「煽惑他人犯罪」及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訊後依15萬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