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傷單
」 家暴 網紅 傷害罪 幼兒園 回應
《星光》女星與小16歲尪婚變!偷吃人妻還家暴 心碎斬9年婚
曾參加《超級星光大道》、並入圍金鐘與金曲獎的44歲歌手安歆澐,驚傳與小16歲的丈夫、亞運龍舟國手莊英杰婚姻生變。兩人結婚9年育有一對兒女,目前正進行離婚訴訟。安歆澐受訪時情緒激動,指控丈夫多次外遇,甚至對她施暴,坦言「這段婚姻不可能再和解」。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安歆澐透露,雙方婚後曾簽署協議,一旦有人外遇,名下房產須轉給對方。她表示莊英杰後來與自己的一名人妻朋友發生婚外情,數度被她發現,「我給過他們機會,也談過和解協議,但他們仍然藕斷絲連、違反協議,必須承擔後果。」安歆澐婚姻走到盡頭。(圖/翻攝臉書/安歆澐)針對是否會對第三者提告侵害配偶權,安歆澐表示,目前重心放在追討違約損害部分,暫未決定是否追加訴訟。她也透露,離婚訴訟中已提出約百萬元的求償金,現階段全權交由律師處理。事實上,安歆澐曾多次與莊英杰共同上節目,包括《11點熱吵店》等綜藝節目,外界一度認為兩人感情穩定。然而,安歆澐指出,婚後丈夫性情大變。近日在節目中,她談及婚姻遭遇一度落淚,表示莊英杰在一年多前因比賽失利與罹患腦膜炎後,情緒不穩,數次酒後失控。安歆澐指稱,對方曾拿菜刀砍冰箱發洩情緒,今年4月更在車內勒暈她,事後她報警處理並向法院提出訴訟。她表示花蓮當地民眾早已知悉兩人婚變消息,並感嘆:「從沒想過曾經這麼親密的另一半,會為了另一個女人置我於死地。」她強調,自己已經蒐集並提交相關驗傷單與影片等證據給法院,「證據很完整,這段婚姻我不要了。」同時也希望莊英杰能正視情緒問題,「他需要專業心理協助,因為正常人不會對自己的妻子動手。」
黃子佼涉肇事逃逸送辦 本人發聲喊冤:願意負擔損失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等重大風波,近日再度爆出爭議事件。他於8月中旬在新北市三重區駕車時,與一名機車騎士發生碰撞,但他卻直接離開現場。受傷的60歲女騎士事後驗傷報案,警方追查後傳喚黃子佼到案說明,全案已依《刑法》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名,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對此,黃子佼今(7)日稍早發聲了。事故發生於8月16日早上7時39分,地點位於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與46巷口。當時林姓女騎士往重新路方向行駛,疑似因未保持安全車距,與同向由黃子佼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但在林女倒地後,黃子佼未停車查看或報警處理,直接駛離現場。林女在事故中造成臉部、右前臂、左手肘及右膝等多處擦傷,隨後自行就醫並檢附驗傷單,向轄區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鎖定肇事車輛,迅速追查駕駛人為黃子佼,並傳喚他到案說明。對此,黃子佼透過律師發聲喊冤,他說,根據警方調閱當天現場路邊監視器,影片清楚錄示「黃子佼駕駛的車輛是為閃避與禮讓左前方對向的摩托車,採取煞車動作,停頓讓行,才繼續往前方左彎道前進」;並稱影片顯示,同時後方一台機車,從黃子佼車子的右側,同向往前行駛。聲明指出,影片繼續顯示,黃子佼車子駛離,但該機車竟已經翻倒在地,雙方權責尚待檢方釐清。「而車內的黃先生當下專心開車,並未聽到任何呼叫或右側碰撞聲音,因此,自然沒有下車查看後離開的畫面,是依照常理,持續穩定往前行進。」聲明強調,黃子佼當下行車視線自然是望向左前方彎道路段,未查右後方任何異狀,因此沒有逗留依規定善後,並非知情而肇事逃逸。「黃先生是於9月底接到派出所通知,才得知8月底現場此況。」聲明指出,黃子佼在9月底派出所通知筆錄約定日之提早5天,已親自開該車前往,提供拍照鑑識,目前尚無結果,且誠懇積極處理筆錄事宜。而黃子佼在派出所與警員一同看完影片,感到相當意外,但也對該騎士深表抱歉,並願意負擔損失。
捲性醜聞又一案!黃子佼撞傷婦人遭辦 肇逃畫面曝光
深陷性騷擾、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等重大風波的藝人黃子佼,近日再度爆出爭議事件。他於8月16日清晨,在新北市三重區駕車時與一名機車騎士發生碰撞,但卻肇事逃逸離開現場。受傷的60歲林姓女騎士事後驗傷報案,警方經追查後將黃男傳喚到案說明,全案已依《刑法》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名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事故發生於8 月16日早上7時39分,地點位於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與46巷口。當時林姓女騎士騎乘普重機往重新路方向行駛,疑似因未保持安全車距,與同向由黃子佼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畫面可見機車騎士倒地,但黃男的自小客車卻未停車查看或報警處理,直接駛離現場。林女在事故中造成臉部、右前臂、左手肘及右膝等多處擦傷。她自行前往醫院就醫並檢附驗傷單,隨後向轄區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鎖定肇事車輛,迅速追查到駕駛人為黃子佼,並傳喚他到案說明案發過程。黃子佼自去年爆發性騷擾風波後,演藝事業全面停擺。今年更因被查獲持有多張未成年人性影像,引起社會譁然與譴責。如今又涉及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刑案,無疑使其個人形象與法律責任雪上加霜。警方已依 A2 交通事故程序處理,全案現已函送地檢署,將由檢察官進行後續偵查。
黃子佼涉肇事逃逸! 撞傷女騎士依過失傷害罪送辦
藝人黃子佼涉嫌購買及持有兒少性影像,未料,官司都還沒解決,又爆出8月他開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時,與6旬女騎士發生碰撞,還直接離開現場。事後婦人驗傷報案,警方通知黃子佼到案說明後,依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罪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根據警方調查,事故發生於8月16日上午7時許,黃子佼駕車行經三重區五谷王南街46巷口時,疑似未保持安全車距,與同向行駛的60歲林姓騎士發生碰撞,他當時停下約2秒後未下車查看,也未等待警方到場,即離開現場。林婦臉部、手臂、手肘及膝蓋多處受擦挫傷,隨後持驗傷單前往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確認肇事車輛登記車主為黃子佼,隨即通知他到案說明。警方指出,黃子佼涉有肇事逃逸行為,依《刑法》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罪嫌,將黃子佼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事故責任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此前,黃子佼因非法持有兒少性影像,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8月。案件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持續審理中,並陸續有被害人與黃子佼達成和解。
無視子女受害!基隆8寶媽為挺家暴夫發文造謠社工「自導自演」 判決出爐慘了
基隆一名張姓女子婚後與丈夫生下8個孩子,但因丈夫對小孩家暴,又不准孩子上學,社工介入後,聲請對其中2名子女進行安置。張女不滿社工「破壞家庭和睦」,竟上網發文造謠,指控社工與督導「自導自演」、「偽造驗傷單」等,被一狀告上法院。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張女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根據判決書,張女丈夫於2015年間,對大女兒進行不當體罰,又剝奪她受國民教育的基本權利,案經通報後,社工和督導隨即介入,緊急將大女兒保護安置。2018年,大女兒一度曾返家,但張女丈夫仍會悔改,繼續管教過當。2020年1月間,社工再度發現張女大女兒、二兒子皆遭受父親家暴,頭部有鈍傷,經醫院治療驗傷後,再度聲請保護安置獲准。然而,張女對此心生不滿,認為兒女並未遭受實質傷害,卻遭社工插手破壞家庭和睦,遂於基隆各地方臉書社團、記者爆料網、爆料公社等網路社群發文,毀謗社工、督導與醫師合謀「一手遮天、自導自演、狼狽為奸」,還宣稱對方「偽造驗傷單」,在文中怒指:「人在做,上帝在看,上帝的眼目遍察全地」、「我要我的兒女回家 ,全家團圓!」社工與督導發現張女所為,決定報警,案經基隆地院審理,張女堅稱所言屬實,但法官查證後確認,小孩的2份診斷證明書均有醫院院長、主治醫師、檢診醫師的簽章及醫院印章,確實是醫院開立的證明書。此外,張男於庭訊時,也曾明確承認持棍棒敲擊子女的頭部,孩子傷勢並非無中生有。綜上所述,認定社工並未自導自演。法官更指出,張女不正視自身教養子女方式是否符合子女最佳利益,反而於網路上公開以不實指控,影響社工等人名譽,因此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張女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林穎孟控前夫家暴反被掀「要求分產5千萬」 深夜發聲反擊了
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指控前夫、誠泰銀行董事長林致光對其施以家庭暴力,導致身體受傷。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21日正式依傷害與違反保護令等罪嫌,對林致光提出起訴。林致光指控,林穎孟對於僅維持9月婚姻財產分配一度提出5000萬,對此,林穎孟也反擊了。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內容指出,林穎孟在婚姻期間曾多次遭受林致光施暴,且行為已觸犯相關法令,因此依法提出公訴。起訴書指出,林男的行為不僅構成傷害,亦涉嫌違反法院核發的保護令。林穎孟方面表示,對於能依法走到起訴階段感到遺憾但無悔,並希望藉此提醒社會重視家庭暴力問題。面對相關指控,林致光則透過法律代理人反駁,強調從未有任何推擠或肢體接觸,並認為相關刑事控告與財產爭議可能有關。他指出,目前雙方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案仍在審理中,林穎孟曾提出要求5000萬元的金額。對此,他質疑對方是否因財產爭議而多次提起告訴,呼籲對方應秉持理性,回歸法庭尋求解決。林穎孟昨深夜打破沉默,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指稱林致光為「家暴男」,並嚴正否認對方聲稱的「分產」要求,形容其說法為「無稽之談」。她表示,自己並非為金錢提告,而是希望喚起社會對女性人身安全的重視,並強調「願全世界女性能永遠免於受暴力恐懼的威脅」。林穎孟聲明如下:1.我的通常保護令已於2024年4月11日由法院核發並三審定案,再說一次,我有通常保護令。而家暴男則於今日(2025年8月21日)媒體報導被以違反保護令及傷害罪起訴了。足見一直以來家暴男及其律師總是在媒體放話說謊胡謅,不值得我回應。2.家暴受害多為密室,蒐證不易,如果可以,請錄影,即便必須冒著生命危險。因為就算有錄音和驗傷單仍可能被視為證據不足,尤其遇到有資源的NPD。這次多虧有錄影才讓家暴無所遁形。3.物理傷害始終存在不可抹滅。感謝社工和我的律師一直努力沒有放棄希望,願全世界女性能永遠免於受暴力恐懼的威脅。另外,林穎孟委由律師事務所張榮成律師發出聲明:一、林穎孟女士於婚姻期間長期遭林致光先生家暴,林致光先生受到起訴,正因其公然違反保護令,挑戰法律底線。現今更藉散布不實言論,掩飾家暴本質,造成二度傷害。二、林致光先生聲稱林穎孟女士請求五千萬元剩餘財產分配,純屬無稽之談。實際上林致光先生帳戶內有諸多不明金流,難以計算作為當事人所受家庭暴力之賠償或剩餘財產之補償。三、家庭暴力非單純婚姻糾紛,而是嚴重侵害人身安全之犯罪。任何抹黑造謠,均無法改變檢方已起訴之事實。呼籲社會正視家暴問題,支持被害人,並透過司法釐清真相,使被害人不再生活於恐懼之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屢傳「保護令失靈」害喪命 衛福部急補救!擬擴大警方查詢家暴權限
近期國內發生多起重大家暴案,引發保護令、司法程序檢討聲浪。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指出,未來將加強家暴案風險資料串接,擴大開放刑事偵查警察官處理違反保護令案件時,可查詢家暴通報紀錄權限,以掌握暴力危機程度,一併呈交給檢察官聲請羈押,避免憾事重演。7月國內發生2起重大家暴案,被害人在保護令已核發情況下,卻仍遭殺害。新北土城案中,加害人違反保護令,聲請羈押卻被檢察官無保請回;信義情殺案中,聲請暫時保護令案件延遲移送,且超過期限才核發。土城案中,由於警方並未提供家暴通報資料給地檢署,檢察官因此無法完整判斷是否需要聲請羈押。警政署副署長廖美鈴日前在立法院說明,婦幼案件家暴資料庫是各網絡共用,但土城案受理的是偵查隊,並無權限可觀看資料庫。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明,處理家暴案件的警政單位,是婦幼隊或家防中心,而處理違反保護令案件,則是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隊,單位不同,偵查警察辦案時,不會去看婦幼隊家暴資料庫,產生資料不對接狀況。張秀鴛說,偵查隊處理違反保護令案件,不知道過去家暴通報過幾次、嚴不嚴重,只知道當下狀況,並用當下狀況去跟檢察官、法官聲請羈押,並未附上家事資料,因此常因較輕微而不被同意,顯示風險資料鏈斷裂。因此,未來將擴大開放刑事偵查警察官處理違反保護令案件時,得查詢衛福部保護資訊系統,了解加害人歷次家庭暴力通報紀錄,以利檢警掌握暴力危機程度。警政署將盡快開放授權。衛福部今日(15)上午邀集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縣市警察局、專家學者,召開精進家暴案件司法程序研商會議。衛福部指出,未來將強化主管機關、警察機關,盡可能依職權聲請保護令;並確實提供聲請保護令所需資料,如家暴通報表、親密關係危險評估量表、事證資料(驗傷單、照片、手機簡訊通訊截圖等),縮短法官審理保護令時間,加速核發。同時,協助第一線員警使用的M-Police除現有保護令資訊,透過介接高危機個案網絡會議作業平臺資訊,讓他們能第一時間掌握被害人危機與風險。針對違反保護令案件移送資料,也會請警政署檢視、更新違反保護令案件警察移送清冊內容,加強資料完整性,提供值班檢察官快速掌握案件風險評估與危險分析。此外,日前立委建議應設家暴犯「電子監控」機制,衛福部、司法院、警政署等部會皆表支持。衛福部指出,科技設備進行風險防控,涉及被害人與加害人人身自由與隱私,及民事與刑事執行科技監控之競合、科技監控執行期限、資訊銜接等問題,需審慎研議。因此建議先對國外制度、配套進行分析比較,辦理國際研討會等,作為完善制度修法參考。◎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逆子酒後持刀狂砍父親 再拒捕踢咬4警遭起訴
桃園市中壢區今年3月發生一起親屬暴力案件。25歲李姓男子於3月14日深夜11時30分許酒後返家,與父親因細故發生口角扭打衝突 。李父報警求助,卻引發李男大暴走,竟持開山刀砍傷父親多處。警方到場後,李男還踢咬4名員警抗拒逮捕。桃園地檢署偵結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妨害公務與傷害罪嫌將他起訴。據調查指出,李男當晚衝進房間內拿出1把開山刀,朝父親的臉部、頸部、手部等部位揮砍,造成李父多處刀傷大量出血。據了解,李男平時與父親同住,因遊手好閒常遭責罵,雙方關係不睦。中壢警分局員警獲報抵達現場時,李男不僅抗拒逮捕,更以腳踢、口咬釀成胡姓副所長、陳姓巡佐及郭姓、方姓警員,造成多處擦挫傷,隨後被警方以優勢警力壓制逮捕。李父經送醫診治幸無生命危險。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調查期間,李男坦承犯行。檢方以李父堅持提告、員警職務報告、密錄器影像及驗傷單等證據,認為李男犯案事實明確,偵結依殺害直系親屬未遂、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起訴,並請法院依一罪一罰原則量處適當刑責。
鄉土劇女星駁「拒檢撞警」 怒嗆作賊喊抓賊:我被糟蹋2天
新北市新莊區昨(3日)發生一起拒檢逃逸事件,鄉土劇女星侯沁潔將BMW停在路中間,遭警方盤查時拒絕受檢,還意圖衝撞警察,最後被壓制逮捕,今天複訊後請回。傍晚在臉書連發2篇文,喊冤沒有衝撞員警,並曬出傷勢照片,反控員警「作賊喊抓賊」。侯沁潔因為違停路口使用手機,被警察攔查時拒絕還意圖開車衝撞,警方一度持警棍敲打車窗,最終在大批警力支援下將人壓制上銬。她怒嗆,就算有人要花1億去砍人她都不會接受了,更何況是撞警察,假如真的有撞警察,檢察官不可能不到10分鐘時間就請她回家,還詢問有沒有驗傷單。侯沁潔控訴,她的傷勢比員警還要嚴重,自己都沒有說半句話,更何況員警手受傷是因為一邊騎車一邊拿警棍敲打她的車和車窗,直到全碎才受傷,強調不是她撞的,「警員做賊的喊捉賊」,更認為那些相信她會為了15元撞警察的人,腦袋都有問題,「如果當真有此事檢察官也不會放過我,ok!」侯沁潔透露,她的傷勢比警員還要嚴重,車子也被敲爛,「這就是做賊的喊捉賊」,違憲又違法,而自己只是想吃頓晚餐,卻被十幾名男員警壓制在地上,還被上手銬和腳銬,無故翻包包,車內弄得亂七八糟,「我被無緣無故遭霸凌,我受了非常多的委屈你們都不曉得!?」而且還被誤會喝酒,但自己根本不喝酒,也不可能酒駕,「我被糟蹋了2天,事實上應該是公務妨害我,而不是我妨害公務!」
女公關被殺「頸部連砍24刀」 保護令拖2個月才發!警方曝原因
台北市一名27歲谷姓夜店女公關遭22歲劉姓前男友猛刺30刀身亡,解剖發現主要傷勢集中在頸部,共有24處,背部刺傷有5處,1處在腹部,目前已採集相關臟器檢體,釐清致命傷。外界質疑,女公關5月就申請保護令,卻直到2個月後才核發,對此警方也說明原因了。谷女與劉男因為感情糾紛,雙方陸續有口角爭執,谷女不堪其擾,5月15日到派出所針對受毆打申請保護令,但因為沒有驗傷單,吳興街派出所警員依規定受理,但要求谷女補充驗傷單。警方指出,谷女5月16日拿著驗傷單到吳興街派出所,另外提出傷害告訴,受理的員警不知道谷女前一天就來申請保護令,因此僅受理傷害部分的告訴,原本受理保護令的警員,則將資料交給分局防治組的承辦人員處理。然而,防治組承辦人拿到家暴申請資料後,沒有仔細檢查內容,忽略驗傷報單的部分,5月19日遭就將公文送往法院進行處理,後續法院得知沒有驗傷報告,但沒有告知警方需要補充資料。直到6月26日開庭審理保護令案件,谷女因為出國無法出庭,劉男也不願意出庭說明,最後庭審不了了之,遲遲到7月中旬才核發保護令。信義分局強調,將釐清承辦人疏失責任,再進行相關懲處。◎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夜店女公關遭前男友割喉亡 她揭兇嫌「恐怖情人過往」:性格偏激
台北市信義區A16地下停車場於7月30日深夜發生一起命案,27歲的谷姓女公關在上班途中,遭到劉姓前男友埋伏攻擊,谷女頸部與腹部重創,緊急送醫搶救後仍不治身亡。警方循線追查後,於31日凌晨在宜蘭縣五結鄉將逃逸的劉男逮捕歸案。據警方初步調查,30日晚間谷女經過上班必經的停車場時,遭劉男持刀襲擊,並被拖至樓梯間割喉與刺傷腹部,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案發後,劉男逃往宜蘭,警方連夜展開追緝,於31日凌晨將其逮捕。據了解,死者谷女為台北知名夜店的公關人員,與劉男曾為同事並交往同居,然而雙方感情破裂後分手,今年5月時谷女曾向警方報案並申請保護令,指控劉男對她施暴,包括掌摑、掐頸及破壞其價值達150萬元的私人物品。在谷女公開的對話紀錄中,劉男雖頻頻表現出求復合的姿態,聲稱「我眼裡只有妳」、「想與妳共度下半輩子」等語,但谷女明言拒絕,並坦承已對其行為感到恐懼。她指出,儘管已嘗試封鎖聯繫方式,劉男仍設法透過她的同事掌握她的行蹤,讓她與周遭親友承受巨大壓力。案發前一天(29日),谷女也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公開驗傷單、報案單等證據,控訴遭劉男家暴、跟蹤及騷擾,甚至透露「他找不到我就會來堵我」。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案發後多位劉男過去的女性友人出面指控其性格偏激,其中一名女子表示,早在三年前自己認識劉男時,對方就展現出強烈的自我中心傾向,常炫耀私生活、貶低他人,並多次以「殺了那個人」的語氣談論不滿。該名女友人指出,劉男不僅自稱與多名女子發生關係,分手後還會瘋狂傳訊與來電騷擾,形容其為「恐怖情人」,慶幸當時與他斷絕來往。
阿嬤遭撞身亡!孝孫撂人靈堂前「痛毆肇事駕駛」 遭判刑2個月
2024年5月,彰化一名老婦人因遭遇車禍不治。肇事駕駛在老婦人過世後前往靈堂致意時,老婦人孫子因不滿肇事駕駛未誠心下跪道歉,夥同多人在靈堂前對駕駛拳打腳踢,痛毆對方造成頭部、頸部多處擦挫傷。事後,這名肇事駕駛拿著驗傷單一狀告上法院,死者孫子否認動手,也未與對方和解,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死者孫子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據判決書指出,本案起因於113年5月24日老婦人遭遇車禍重傷,導致她在3天後不治。事後。事後,死者孫子不滿肇事駕駛未展現歉意,於28日凌晨趁著對方前往靈堂致意時,與多名不明人士共同對駕駛毆打踹踢,造成其頭部損傷、頸部、臉頰及顳骨周圍開放性傷口、胸口挫傷及左側大腿挫傷。該名駕駛遭毆打後,前往彰化秀傳醫院治療驗傷,並報警處理。法官審理時,死者孫子矢口否認動手,辯稱肇事駕駛的傷勢「可能是討債被打」。但法官依據驗傷報告與就醫時間吻合、現場對話紀錄顯示死者孫子曾要求駕駛下跪道歉。認為死者孫子曾近距離與被告說話,卻反稱未注意到他身上的傷勢,顯然有悖常理,排除其「討債受傷」之可能,認定死者孫子犯行明確。法官考量,死者孫子因至親過世情緒激動、犯後未與被害人和解,無前科紀錄,依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至於肇事駕駛因車禍釀老婦人死亡,涉過失致死罪嫌,另案審理中。
李正皓遭黑衣男埋伏狂噴辣椒水!犯嫌身份已掌握 警積極偵辦中
名嘴李正皓19日在錄完節目《新台派上線》以後,在走出停車場時,被一名陌生男子噴灑辣椒水襲擊,隨後該名嫌犯便立刻逃離現場。事後,李正皓也親自出面說明事情經過,並在看完監視器以後表示,此次攻擊事件恐為預謀犯案,所幸本人並無大礙,並且也完成報案。對此,警方表示,目前已初步鎖定犯嫌身份,全案也將朝向傷害罪進行偵辦。李正皓19日於深夜發文表示,自己在結束錄影以後,大約在晚間7時許駕車離開三立電視台,當車輛駛出車道口處時,突有1名身著黑衣的陌生男子從車道口衝出,李正皓見狀旋即煞車,而該名男子卻敲打車窗要求理論,並趁搖下車窗時,朝李正皓面部噴灑辣椒水後逃離現場,該名男子疑似過於緊張,導致大部份辣椒水噴灑在車窗上,且將辣椒水罐遺留在現場。隨後,李正皓在簡單沖洗眼睛後,旋即前往醫院以及文德派出所報案與取得驗傷單。透過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該名嫌犯於下午5時30分就於停車場徘徊,行跡可疑,恐為預謀犯案。警方表示,目前正積極循線調閱監視器及各項線索,並已初步鎖定兇嫌身份,會盡速將其拘提到案,全案也將朝向傷害罪進行偵辦。
電視台外遭辣椒水攻擊 李正皓還原驚險經過:有預謀犯案可能
政治評論員李正皓昨(19)日他在三立電視台結束《新台派上線》錄影後,從停車場出來與一名男子發生爭執,被對方拿辣椒水攻擊,嫌犯隨即逃離現場。李正皓於事後親自說明事件經過,看了監視器後表示,此次攻擊可能為預謀犯案,所幸本人並無大礙,已完成報案與驗傷程序。李正皓昨深夜在臉書發文表示,他於晚間約19時,駕車載著女友馬郁雯離開三立電視台,當車輛從地下停車場駛出至一樓時,一名年輕男子突然從車道口衝出。由於車速極慢,他在距離嫌犯一公尺時即煞車。該男子隨即佯裝生氣敲打車窗要求理論,趁李正皓搖下車窗時,朝其臉部噴灑辣椒水後逃逸。李正皓表示,犯嫌當時顯得相當緊張,導致大部分辣椒水噴灑在車窗上,並於逃逸時將辣椒水罐遺留在現場。他強調,經初步沖洗後眼睛無明顯不適,隨即前往文德派出所報案並赴醫院取得驗傷單。案發現場周邊監視器畫面顯示,該名犯嫌於當日下午約17時30分即出現在停車場出口附近徘徊,並於案發前站定於出口等待。當李正皓車輛緩緩駛出、警示鈴聲響起後,嫌犯不顧警示直接衝出車道,顯示可能為預謀犯案。據了解,犯嫌當時身穿黑色衣物,頭戴帽子與口罩,明顯有意遮掩身分以規避監視器拍攝。目前警方已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並鎖定遺留物品上的指紋,正全力追查犯嫌身分與犯案動機,不排除是針對性攻擊。李正皓於晚間21時25分完成報案後返家,隨即在臉書上回應外界關心。他表示:「手機很多關心的簡訊,先說結論,存在預謀犯罪的可能性,我一切安好,明天《新台派》繼續上線。」
網紅安哥突PO片悼亡妻!鏡頭詭見「床躺一具無形女裝」夜夜伴入眠
抖音網紅「安哥碎碎念」的妻子「安嫂」今年3月底突然驟逝,怎料死者弟弟竟發聲控訴,指姐姐生前遭到丈夫家暴長達2年,最後「七孔流血」含冤而亡,然而檢方近日也公布遺體相驗結果,判定安嫂為毒品「浴鹽」中毒身亡。令人寒毛直豎的是,安哥今(17日)突PO出一段「悼念亡妻」影片,只見他在床頭擺遺照、香爐祭拜,鏡頭一轉竟驚見「成套無形女裝」,畫面相當詭異。安哥突PO出一段「悼念亡妻」影片,只見他在床頭擺遺照、香爐祭拜,鏡頭一轉竟驚見「成套無形女裝」,畫面相當詭異。(圖/擷取自Facebook/安哥碎碎念)回顧事件,安嫂的弟弟在臉書貼出多張驗傷單,發文控訴安哥長期家暴,甚至為了保住頻道流量及愛妻假人設,竟不顧家屬意願強闖靈堂拍片,「說有多愛我姐都是演出來的,都家暴我姐2年了,還有臉發這影片,掩蓋自己暴力對待我姐的事實,真的很不要臉,家暴就是家暴,導致我姐冤死,為什麼不公開自己罪行。」上月底,嘉義地檢署也公布相驗結果,判斷死者因使用過量卡西酮類毒品,致中毒死亡,考量無他人強迫所造成之外傷,死者也沒有自殺相關意圖,認定死亡方式為「意外」。事實上,卡西酮(Cathinone)又被俗稱為「浴鹽」,是一種新興毒品,成分結構類似安非他命,同屬中樞神經興奮劑,致死率極高。對此,安嫂弟弟再度發聲,控訴死者是遭到投毒害命,「姐姐離世前還去做過健康檢查,都沒有任何藥物反應,身體都是健康狀況,根本不碰毒的姐姐,怎麼可能中毒而亡,所以是不是被你這垃圾摻毒致死,你心裡有數,你還有臉自白說是姐姐自己吸毒,老天爺會看的~你這畜牲等著。」身陷殺妻疑雲,安哥今天在臉書PO出影片,向已故妻子告白,「老婆,雖然我們在一起7年3個月又6天,但是你在我心目中,我會放一輩子。」從畫面中可見,他淚眼汪汪地對著妻子的遺照唱情歌,床頭櫃上還擺著香爐、口紅、香水,疑似為亡者生前的物品,怎料鏡頭一轉,床上還悚見一具無形女裝,夜夜伴著他入眠,最後還對著遺照深情一吻,怪異舉動令人看不透。
疑不滿管教!高一生廁所埋伏狠毆老師頭部 校方記大過擬轉學安置
台中市一所私立中學發生一起校園暴力事件,兩名高一學生日前疑似因不滿被一名老師糾正行為,竟於晚間7時多持木棍與造景用樹枝埋伏在廁所外,趁老師如廁後攻擊他的頭部,造成老師頭部當場濺血,所幸經送醫後無生命危險。校方事發後已約談涉案學生,將對他們進行懲處與轉學措施。據了解,一名老師6月10日晚間結束校內考照培訓課程後前往廁所如廁,他剛走出廁所時,就遭到兩名高一學生突襲攻擊。學生持廁所洗手台旁的造景樹枝與木棍猛打老師頭部,導致現場血跡斑斑,甚至連攻擊用的木棒或樹枝都被打裂。老師於事發後忍痛尋求同事協助,校方立即將他送醫急救,而他經診斷為撕裂傷及輕微腦震盪,所幸並無生命危險。校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兩名學生曾出現在案發前的廁所走廊,犯案過程約持續30秒。校方隔天約談兩名學生時,兩人否認犯行,辯稱只是到廁所睡覺。然而,校方進一步了解,發現兩名學生皆為校內列管對象,他們過去就因多次在校外抽菸、喝酒遭民眾檢舉,累積6到7支大過,並有翹課及對教師惡作劇等紀錄。校方表示,事發起因疑與兩名學生在實習工廠操作器具時發出噪音,被隔壁上課的老師制止有關。兩人因不滿老師多管閒事,心生不滿而動手攻擊。儘管校方曾勸說兩人坦承錯誤並向老師道歉,但學生始終拒絕認錯,老師則於案發後持驗傷單前往派出所報案、堅持提告,並已將相關資料提供警方偵辦。校方坦言,兩名學生在國中學習階段已出現挫折,會考成績為5C,升上高中後依然無法適應學習環境,且家長管教能力有限。雖然兩人本性未必惡劣,但行為已嚴重影響校園秩序與師生安全,學校有責任採取必要行動。校方指出,基於現行十二年國教規定,無法直接退學學生,僅能依德行評量辦法進行適性輔導。學校已對兩名學生各記兩支大過,並做出由家長帶回管教5日的處分,後續將安排轉學安置,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又見遛狗不繫繩!北市男為護愛犬遭杜高犬咬傷 白目飼主挨告強辯「狗沒攻擊」:不然他會更慘
今年1月,北市一名喻姓男子在明知自家阿根廷杜高犬(Dogo Argentino)屬於《動物保護法》公告的五大烈性犬之一,卻在遛狗時未繫牽繩,導致愛犬在公園遇見另名羅姓男子所飼養的柴犬時失控上前攻擊。羅男為保護自家愛犬,右前臂與雙手遭杜高犬咬傷,血流如注,事後報警提告。誰知喻男面對警詢,不僅表示「是對方的狗先挑釁」,還辯稱自己的狗沒有攻擊羅男,「不然他不會只受這種傷,早就上新聞了!」對此,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後,將喻男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根據起訴書,2025年1月19日,喻男帶著自己飼養的杜高犬到北投珠海路一帶的公園散步。喻男雖知杜高犬屬於高攻擊性的大型兇猛犬種,依法應全程繫好牽繩並戴上嘴套,但他不僅為將愛犬繫上牽繩,同時只以寬鬆的嘴套應付了事。當喻男在公園內遇見同在該處遛小型柴犬的羅姓男子,杜高犬突然失控暴衝撲向柴犬,羅男反射性抱起愛犬保護,自己的右前臂與雙手卻遭杜高犬猛咬,當場血流如注。事後,羅男立刻就醫治療,並攜染血衣物與驗傷單報警提告。喻男在面對警詢時,反稱「是對方的狗先挑釁」,並口出狂言稱:「如果真是我家狗咬的,他才不只受這種傷,早就上新聞了。」檢方調查完畢後,認為喻男未善盡飼主管理義務,違反動物保護規定,導致他人受傷,已設過失傷害罪,依法對喻男提起公訴。據了解,阿根廷杜高犬(Dogo Argentino)是阿根廷培育的大型工作犬種,以強壯、勇敢和狩獵能力聞名。由安東尼奧‧諾雷斯‧馬丁內斯博士於20世紀初培育,用於狩獵野豬和美洲獅。體型魁梧,體重約40至50公斤,肩高60至68公分,毛色純白,短毛光滑,適應多種氣候。杜高犬忠誠護主,對陌生人警戒,適合做守衛犬或家庭伴侶。具高耐力和敏捷性,但需早期進行專業的社會化訓練以控制狩獵本能,否則對其他動物可能具侵略性。適當運動對其健康至關重要。在阿根廷被視為國寶,象徵力量與勇氣,深受愛犬人士喜愛。
網紅安哥遭控家暴害死妻! 檢方曝驗屍結果:「浴鹽」中毒身亡
抖音網紅「安哥碎碎念」的妻子「安嫂」3月底突然驟逝,怎料死者弟弟竟發聲控訴,指安嫂生前遭到丈夫家暴長達2年,最後「七孔流血」含冤而亡,如今遺體初步相驗結果出爐,判定為「浴鹽」中毒身亡。回顧事件,安嫂的弟弟在臉書貼出多張驗傷單,發文控訴安哥長期家暴,甚至為了保住頻道流量及愛妻假人設,竟不顧家屬意願強闖靈堂拍片,「說有多愛我姐都是演出來的,都家暴我姐2年了,還有臉發這影片,掩蓋自己暴力對待我姐的事實,真的很不要臉,家暴就是家暴,導致我姐冤死,為什麼不公開自己罪行。」安嫂的弟弟更透露,姐姐生前曾被安哥打到躲回家,「驗傷單上鼻青臉腫的狀態,腿上那見骨的傷口,那一大把被你扯下的頭髮,都是你這畜牲的罪行。」誓言一定會替姐姐申冤討回公道,「你逃不過法律制裁的!」針對遭控家暴,安哥第一時間也在臉書PO出一張「人在做天在看」的圖片,發文否認對妻子動粗,「請社會大眾尊重檢方人員的調查跟法院判決!發生事情的隔天檢調單位就有請我去驗尿,是否有毒品反應,會由法院來判定,請大家尊重法律判決。」對此,嘉義地檢署今(29日)公布相驗結果,判斷死者因使用過量卡西酮類毒品,致中毒死亡,考量無他人強迫所造成之外傷,死者也沒有自殺相關意圖,認定死亡方式為「意外」。事實上,卡西酮(Cathinone)又被俗稱為「浴鹽」,是一種新興毒品,成分結構類似安非他命,同屬中樞神經興奮劑,致死率極高,近幾年來已奪走超過200條人命。
遭控家暴害死老婆 網紅安哥沉默40天後發聲「坦承情緒失控」
抖音網紅「安哥碎碎念」近日深陷家暴疑雲,其妻「安嫂」不幸過世,引發外界廣泛關注與譴責。安嫂胞弟Allen指控姊姊生前長期遭到安哥家暴,更在死亡前出現「七孔流血」等疑似虐待跡象,直指姊姊是「被家暴致死」。案件爭議延燒至今,昨(11)日母親節,安哥首度透過社群平台打破沉默,發布近兩分鐘影片回應爭議。據了解,安嫂的弟弟在臉書貼出多張驗傷單,發文控訴安哥為了保住頻道流量及愛妻假人設,竟不顧家屬意願強闖靈堂拍片,「說有多愛我姐都是演出來的,都家暴我姐2年了,還有臉發這影片,掩蓋自己暴力對待我姐的事實,真的很不要臉,家暴就是家暴,導致我姐冤死,為什麼不公開自己罪行。」事件曝光後引發公憤,安哥位於嘉義的公司店面日前遭潑紅漆,過程被拍攝上傳網路。警方循線逮捕一名羅姓男子,羅男供稱是因不滿安哥網路上的言論而犯案,全案依恐嚇及毀損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面對鋪天蓋地的批評與媒體追問,安哥選擇離台赴中國廈門,影片中他拖著行李現身機場表示,是因台灣輿論壓力過大才暫時離開,「我不是逃避,而是需要整理情緒。」他也首度針對相關指控與輿論壓力作出回應,他強調這段時間選擇沉默,並非默認、也非逃避,而是出於對亡者的尊重,希望在安嫂出殯前不讓爭議模糊焦點。他表示:「死者為大,請社會大眾等司法判決出來後再評斷可以嗎?」安哥透露,事件發生後受到媒體強烈關注與社會壓力,走在路上甚至遭人指指點點,因此一度前往廈門整理情緒。他強調,自始至終相信司法,是否有犯罪行為應由法院判定,而非由輿論定罪。他也指出,選擇不即時澄清,是為了不讓與安嫂胞弟Allen的爭執影響喪禮進行,並非無話可說。對於當日的爭執,安哥坦承曾因公務衝突情緒失控,掌摑安嫂,並表示這是「任何男人都不該犯的錯」。他再次向社會與家屬表達歉意,並提出三點回應外界質疑,表示經法醫鑑定,安嫂遺體無外力撞擊痕跡;3月30日在嘉義市榮民醫院急診室值班的醫師與護理人員可證明,並無傳言中「七竅流血」的情況;他的毒品尿液檢驗為陰性,否認吸毒,並質疑部分媒體與網友「未審先判」,對其構成不公。安哥表示,從3月30日至今已超過40天,這段時間是他人生中最深沉的哀傷與自責時刻。他回憶,3月29日兩人還在談笑,隔日卻天人永隔,直言「就像世界末日一樣」。他強調,自己與安嫂共同生活超過七年,幾乎天天見面,感情深厚。他能理解安嫂父母、孩子及弟弟的悲痛,也請外界將心比心,理解他作為伴侶的喪親之痛。安哥最後呼籲社會停止謠言與獵巫,讓事件回歸司法程序,還原真相。他強調自己不會逃避法律責任,也會配合後續所有司法調查,希望能讓安嫂安心走完人生最後一程。嘉義地檢署則表示,陳女遺體早在上月2日完成解剖,目前正等待法醫單位出具完整鑑定報告,後續將依結果釐清死因,依法偵辦相關事宜。儘管安哥澄清影片意圖平息風波,但部分網友並不買帳,批評他「前後說詞矛盾」、「疑點重重」,認為唯有真相大白,才能還死者公道。
台大教授遭控「騙砲」! 女碩士Po文公審「射後不理」反吃官司
3年前,台大某女碩士生與台大研究所男教授發展師生戀,由於女方疑似不滿教授「射後不理」、態度冷淡,一氣之下選擇發文公審,面對指控,男教授也對其提告。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認為女碩士生因為違法個資法等罪,判其6個月、得易科罰金。男教授不服,上訴後遭高院駁回。可上訴。根據判決書,2021年男教授主動向女方用臉書傳送交友邀情,往後2人開始聯繫,並於某日在共進晚餐以後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完事後,女方竟趁教授不注意,將其裸身躺床滑手機的畫面偷拍下來。2021年9月28日,女方於網路上發文公審男教授,控訴「他騙我單身,其實他已婚有2個小孩」、「我疑似被他傳染了性病」、「他會偽造對話紀錄、證據」,並同時將教授的姓名等個人資料公布於貼文中,再貼出不知從何取得的處女膜等驗傷單。同年11月4日,小美又發文指控教授強行要進行無套性交,貼文迅速傳布,事件引發譁然,該教授名譽嚴重受損。對此,男教授不滿被公審,提告名譽受損,在檢警調查下並無查獲有關妨害性自主的相關證據,因此針對教授不起訴處分,而女方則依加重誹謗、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及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個資法判她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但男教授認為判決的刑度過低,提起上訴,高院審理後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