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
」 傷害罪 高雄 車禍 打架 彰化憲法法庭判侮辱員職務罪違憲後 4人辱警「X你娘」、「沒懶X」獲判無罪
2024年5月,憲法法庭判決《刑法》侮辱公務員罪為合憲性限縮解釋,另宣告《刑法》侮辱職務罪違憲後,彰化地方法院日前針對4件被告對員警飆國罵的案件,同時判決無罪。這些案件的被告,雖然口出惡言,但法官認定這些是被告一時的口頭情緒發緒,並不會妨害公務,也不至於造成警察執行上的困難,因此將4案全部判決無罪。但法官強調,對於被告等人口出侮辱性言論並不構成侮辱公務員罪,但不代表法院贊同或鼓勵此種不雅言論。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依據彰化地院提出的4件判決書,有1件是發生在彰化監獄,徐姓受刑人8年前在舍房內大聲咆哮,嚴重違反秩序,周姓管理員戒護將他送往正舍時,徐姓受刑人不滿遭周男推撞擊頭部致傷,狂飆髒話「X你老爸、X你老媽」狂罵,兩人都提告。周被依假借職務傷害罪,判緩刑2年定讞;徐男則被依妨害公務起罪嫌訴。法院認定,徐是遭到對方動手後受傷才會飆髒罵,並沒有影響到後續的公務執行,因此判決無罪。另外2件酒後在小吃店咆哮,員警到場制止,被告仍不斷辱罵員警「你這個臭警察」、「你不要在那邊沒懶X」,遭依刑法侮辱公務員罪起訴。還有彰化市一名王姓男子懷疑汽車遭前妻毀損,氣得撂2人手持棍棒到前妻住處尋釁,警方據報到場後,王男不斷的飆罵「警察是又怎樣」、「恁爸連警察也照打!X你娘」,他事後被帶回警局,辯稱「警察當時說的話我也沒有在聽」、「罵這些話,我又不是針對警察」。對於該4案的判決,法官說明,據憲法法庭113年判字第5號判決,對於侮辱公務員罪部分,應限於行為人對公務員當場侮辱,而且是「基於妨害公務之主觀目的」,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之情形。法官深入闡述,該法保護的法益為「公務執行」,但並不包括公務員名譽、公職威嚴。法院對於個案認定時,不得僅因人民發表貶抑性侮辱言論,即逕自認定其必具有妨害公務之故意。至於「妨害公務」是指侮辱的行為已明顯干擾到公務員的指揮、聯繫,一般單純的口頭嘲諷或抱怨或出於情緒反應的辱罵,雖會造成公務員的不悅,但通常不會因此妨害公務。法官認為,該法並非要求公務員對人民無理的辱罵時,只能忍讓,國家本即擁有不同強度的公權力以達公務之目的,面對無法的辱罵,公務員代表國家透過合法手段排除、制止言論,例如由在場同僚、主管警告、制止,若人民立即停止,則不得以侮辱公務員罪定之。反之,持續制止不勸,即判斷其已足以影響公務員之公務執行。法官強調,對於被告等人口出侮辱性言論並不構成侮辱公務員罪,但不代表法院贊同或鼓勵此種不雅言論,「不處罰並不代表贊同」。
高雄深夜驚傳鐮刀砍人事件!朋友酒後起衝突 1男頭部、身體遭砍
高雄市林園區潭頭路昨(9日)晚間8時17分,驚傳鐮刀砍人事件。1名61歲黃姓男子,因與61歲蘇姓男子發生糾紛及肢體衝突,憤而拿鐮刀攻擊蘇男,導致對方頭部及身體受傷,目前仍在醫院緊急救治。警方獲報後當場逮捕黃男,全案依《傷害罪》、《殺人未遂罪》移送偵辦。警方指出,黃男與蘇男為朋友關係,但因酒後發生口角,最終失控演變成肢體衝突,黃男還憤而持鐮刀攻擊蘇男,造成蘇男頭部及身體受傷,警方及醫護人員獲報後立即將蘇男送醫救治,並當場逮捕黃男,將他帶回警局製作筆錄,全案將依傷害罪、殺人未遂罪移送偵辦。高雄市警察局林園分局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避免酒醉脫序行為引起糾紛,如發生糾紛應立即報警處理,避免糾紛擴大引發衝突,不小心觸法更是得不償失。
火星人演唱會遇鬧場!醉男搖滾區脫褲打人 害工作人員頭部撕裂傷
高雄世運主場館接連2日舉行「Bruno Mars」火星人布魯諾演唱會,未料8日晚間9時許發生一起衝突事件,1名29歲蔡姓男子因酒醉竟在搖滾區亂丟手機及水瓶,甚至脫褲於地板打滾,期間工作人員為了制止還被他毆打辱罵,警方獲報到場後,立即將蔡男逮捕並移送法辦。據了解,「Bruno Mars」火星人布魯諾演唱會於7日至8日連續2天,在高雄世運主場館舉行,高雄市警局為了這場盛事還特別實施維安演練,沒想到在演場後最後1日,酒醉的蔡男竟在搖滾區丟擲手機和水瓶,甚至脫褲在地板打滾,工作人員見狀立即合力上前壓制他,期間還造成龔姓工作人員頭皮撕裂傷。警方表示,8日晚間9時許接獲演唱會工作人通報,指稱高雄世運主場館有民眾滋事,初步了解龔姓工作人員受波及頭皮撕裂傷,警方隨即派遣左營派出所員警前往處理,警方抵達後當場將蔡男依《傷害罪》現行犯逮捕,事後受害者則對蔡男提出公然侮辱告訴,全案訊後,警方將移請蔡男至橋頭地檢署偵辦。
Bruno Mars高雄開唱爆衝突!歌迷丟水瓶、脫褲 毆打工作人員遭逮捕
美國天王火星人布魯諾(Bruno Mars)7、8號連兩天在高雄世運主場館開唱,場內外兩日共吸引約15.7萬粉絲到場,人氣超旺。豈料,昨日卻傳出小插曲,有一名男子飲酒後失控,甚至動手毆打工作人員,在現場引發衝突,畫面被民眾拍下PO上網,該男子被警方依現行犯逮捕。火星人布魯諾睽違6年來台,上週末在高雄舉辦《Bruno Mars Live in Kaohsiung》演唱會,兩日共計10萬8千⼈前往朝聖。火星人布魯諾帶來多首夯曲,演唱會氣氛嗨到爆,豈料現場卻發生意外插曲,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昨日的演唱會到後半段,搖滾區右側有位歌迷突然出現丟手機、丟水瓶,在地上打滾脫褲子等瘋狂行徑,連上前勸阻的工作人員,都遭到男子的攻擊、出拳毆打,最後該名歌迷被工作人員請出場外。對此警方回應,有關演唱會上,歌迷疑似喝酒醉行為脫序一事,經了解,動手的29歲蔡姓男子,在演唱會搖滾區有丟擲手機及水瓶等行徑,35歲龔姓工作人員等人上前制止時,蔡男出手揮打龔男,導致龔男頭部受傷,造成頭皮1.7公分撕裂傷,工作人員壓制蔡男後報案,警方依傷害罪現行犯當場逮捕,龔男還要對他另提公然侮辱告訴。歌迷疑似喝醉做出脫序行為,甚至毆打工作人員,被警方依現行犯逮捕。(圖/爆料公社臉書)
不滿妻兒上陌生男汽車 棍棒砸車爬窗遭拖行200公尺重摔送醫
新北市新店區7日下午3時許發生暴力事件,33歲葉男打電話給32歲游姓妻子帶兒子去看醫生,怎料游女竟找來38歲曖昧中呂姓男子載她們母子倆,被葉男當場看見,與呂男爆發肢體衝突,並將其車窗擊破欲衝進車內,遭拖行200公尺重摔落地。葉男看見妻小上了呂男汽車,心理很不是滋味,一氣之下竟持橘色棍棒敲打呂男汽車,呂男也不甘示弱持黑色甩棍反擊,且當時車還在行進中,葉男硬生生被拖行了200多公尺造成手、腳擦挫傷。驚方獲報後於中央路與十四張路口攔下呂男,葉男送往新店醫院救治後無礙,兩人到警局作筆錄並堅持提告,葉男對其提出傷害告訴;呂男則是提出傷害、毀損罪告訴,全案依規定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撞死彰化10歲小姊姊! 肇事老翁「寧願被關」遭求償千萬喊冤有包慰問金
彰化縣伸港鄉陳姓3姊弟於今年2月22日發生嚴重車禍,姊妹倆當場被後方74歲無照蕭姓駕駛撞飛10公尺遠,2人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歷經197天搶救後,原本昏迷指數回升到11的姊姊,5日驚傳噩耗,因神經中樞衰竭於清晨6時55分宣告死亡,妹妹則仍在與死神拔河。檢察官5日相驗遺體後,傳喚蕭男到案說明,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5萬元交保。對此,姊妹的阿公怒批,蕭男至今都沒有到孫女靈前上香,且雙手一攤就哭喊沒錢賠,乾脆去關,絲毫沒有悔意。對此,蕭男則喊冤,曾去探視時有包慰問金5萬4千元,但調解時姊妹的阿公開口求償1200萬,他實在沒錢。姊妹的阿公表示,他於8月16日到警局正式對蕭男提告過失重傷害罪,在接到孫女過世的消息後,警方也通知他到警察局做筆錄,而檢察官相驗後,也傳喚肇事的蕭男到場釐清案情,蕭男5日現身接受檢方問訊後,也都沒有到孫女靈前上香。不僅如此,阿公怒批,案發後蕭男只到院探視過僅僅1次,且「一直扯說他沒錢」乾脆去關,絲毫沒有悔意,現在只能盼司法能幫他們伸張正義。對此,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蕭男則喊冤,說自己案發後去探視時,有包慰問金5萬4千元,但調解時姊妹倆的阿公一開口竟求償1200萬,他實在沒錢可賠。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表示,陳姓姊姊在9月5日宣告不治後,檢察官獲報前往相驗,並訊問蕭姓被告,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蕭姓駕駛涉犯刑法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刑重大,諭知交保5萬元。回顧案情,陳姓3姊弟於22日傍晚6時22分放學返家,行經伸港鄉建國路與美港路口,穿越行人穿越道時,遭後方74歲蕭姓阿伯無照駕駛的休旅車撞飛,姊妹倆被撞飛10公尺遠,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2人恢復心跳。當時蕭男曾坦言,自己只有機車駕照,因為年紀大開車不快,加上也沒讀書,怕考試不會過,所以沒去考駕照,發生意外心裡很自責,坦承是自己不對,事發後幾天因為自己在洗腎,所以沒去醫院探視女童,但心情很糟,都去四處拜拜,希望女童能恢復健康。然而,姊妹倆送醫院搶救至今過去197天,9月5日清晨6時55分,陳家小姊姊因神經衰竭過世,9歲妹妹昏迷指數3,仰賴呼吸器維生。
遛狗沒牽繩把小孩嚇哭…爺下重手摔死牠 飼主抱屍跪地痛哭
養寵物有不少事情要注意!近日大陸浙江有女飼主在社區遛狗沒使用牽繩,毛孩太熱情疑似嚇哭路人小女孩,女孩爺爺竟下重手把毛孩抱起重摔,導致其當場死亡;女飼主見狀,抱著愛犬屍體跪地痛哭。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4日晚間浙江杭州一處社區有一名女飼主出門遛狗,但並未使用牽繩,導致毛孩追趕在附近玩的路人小女孩,小女孩被嚇哭;女孩的爺爺見狀以為毛孩主動攻擊,一氣之下把毛孩抱起朝地上重摔,結果毛孩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飼主見狀立刻報警,並悲痛地抱著愛犬屍體,當眾跪地痛哭,還痛罵女孩的爺爺,「牠又沒有咬人,你把牠摔死了,牠不咬人的,沒有咬傷她啊。」事件發生當下,周遭有許多民眾圍觀,有目擊者透露,毛孩追著小孩時,飼主認為是在玩所以沒制止,但女孩的爺爺誤會毛孩要咬人,才會狠心摔狗,雙方想法不同才導致這場悲劇。事後經警方調解,女孩的爺爺承認自己是反應過激,主動向女飼主道歉,女飼主也認錯自己沒有看好愛犬。不過這起意外也造成大陸網友熱烈討論,大多數人認為女飼主不使用牽繩本就不對,一些飼主不遵守規定,不用牽繩和不戴嘴套給其他人帶來困擾,「有的飼主總以為自己的狗不咬人,只喜歡賣萌,但不養狗的人,不清楚狗的習性,哪能分辨衝向自己的狗是要攻擊人還是來玩的。」在台灣有飼主遛狗沒用牽繩造成的意外也頻傳,若飼主因未確實使用繩子或適當方式對愛犬加以看管,使其犬隻傷害到他人或其他動物,恐犯過失傷害罪,會遭罰金或服勞役。
彰化10歲小姊姊搶救197天離世!肇事老翁5萬交保 阿公怒:沒到靈前上香
彰化縣伸港鄉陳姓3姊弟於今年2月22日發生嚴重車禍,姊妹倆當場被後方74歲無照蕭姓駕駛撞飛10公尺遠,2人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歷經197天搶救後,原本昏迷指數回升到11的姊姊,5日驚傳噩耗,因神經中樞衰竭於清晨6時55分宣告死亡,妹妹則仍在與死神拔河。檢察官5日相驗遺體後,傳喚蕭男到案說明,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5萬元交保。對此,姊妹的阿公怒批,蕭男至今都沒有到孫女靈前上香,絲毫沒有悔意,盼司法能幫他們伸張正義。姊妹的阿公表示,他於8月16日到警局正式對蕭男提告過失重傷害罪,在接到孫女過世的消息後,警方也通知他到警察局做筆錄,而檢察官相驗後,也傳喚肇事的蕭男到場釐清案情,蕭男5日現身接受檢方問訊後,也都沒有到孫女靈前上香。不僅如此,阿公怒批,案發後蕭男只到院探視過僅僅1次,且「一直扯說他沒錢」,絲毫沒有悔意,現在只能盼司法能幫他們伸張正義。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表示,陳姓姊姊在9月5日宣告不治後,檢察官獲報前往相驗,並訊問蕭姓被告,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蕭姓駕駛涉犯刑法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刑重大,諭知交保5萬元。回顧案情,陳姓3姊弟於22日傍晚6時22分放學返家,行經伸港鄉建國路與美港路口,穿越行人穿越道時,遭後方74歲蕭姓阿伯無照駕駛的休旅車撞飛,姊妹倆被撞飛10公尺遠,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2人恢復心跳。當時蕭男曾坦言,自己只有機車駕照,因為年紀大開車不快,加上也沒讀書,怕考試不會過,所以沒去考駕照,發生意外心裡很自責,坦承是自己不對,事發後幾天因為自己在洗腎,所以沒去醫院探視女童,但心情很糟,都去四處拜拜,希望女童能恢復健康。然而,姊妹倆送醫院搶救至今過去197天,9月5日清晨6時55分,陳家小姊姊因神經衰竭過世,9歲妹妹昏迷指數3,仰賴呼吸器維生。
遛狗沒牽繩害路人受驚摔傷 飼主慘了!法院判賠64萬
飼養寵物很多事情要注意,最近大陸江蘇有一名飼主出門遛狗,沒有使用牽繩,愛犬突然朝路人吼叫,嚇得對方重摔倒地,經診斷為股骨脛骨骨折還要動手術;雙方和解不成,路人把飼主告上法院,最終飼主遭判賠逾1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4萬元)。根據陸媒《荔枝新聞》報導,江蘇一名張姓婦人日前出門散步,走到一半有一隻紅貴賓衝出來,繞著她轉還不斷吼叫,嚇得張女當場重摔,趕緊被送到醫院治療;張女初診被初估為髖部受損、右側股骨頸骨骨折,但複診後才發現股骨脛骨骨折,醫師建議要盡快動手術。事後張女與王姓男飼主協商和解無果,張女將王男告上法院,經法院審理後,認定王男遛狗沒有使用牽繩,應當對張女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最終判王男賠償逾1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4萬元)。在台灣有飼主遛狗沒用牽繩造成的意外也頻傳,若飼主因未確實使用繩子或適當方式對愛犬加以看管,使其犬隻傷害到他人或其他動物,恐犯過失傷害罪,會遭罰金或服勞役。
嘉義市私人神壇主事者持棍棒和武士刀施暴欠款人 9人遭逮捕
嘉義縣水上分局日前接到報案,指控1名江姓神壇主事者及其團伙涉嫌,以暴力手段對付欠債者,報案人聲稱,由於無法償還債務,遭江姓主事者及其人員,在嘉義市的神壇內暴力毆打,甚至用刀劃傷以示威脅,經過調查與證據收集,水上分局於9月3日展開大規模搜查,成功逮捕主嫌及其團伙共九人,並依據《傷害罪》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將其移送法辦。根據水上分局的報告,2名被害人先後報案,稱因為欠下百萬元的債務,被江姓神壇主事者及其手下從太保市的某處民宅帶到神壇內,遭到殘酷毆打,經警方調查與資料查證,發現這些嫌疑人涉嫌多項犯罪行為。嘉義地檢署指揮下,專案小組成立,蒐集相關證據,並於昨天持搜索票對神壇及其他相關地點進行搜查。在搜查過程中,警方除拘捕9名嫌疑人,還查扣犯罪工具,包括棍棒和武士刀等。警方表示,這9名嫌疑人中,實際參與毆打的僅有江姓主嫌及另外2名成員,其餘的則是旁觀或助長事態的勢力,江姓主嫌在接受調查時表示,之所以對被害人施暴,是因為被害人除欠款之外,還涉嫌詐騙金錢,江主嫌表示,因為欠款已達近百萬元,出於報復心態,才會安排這次教訓,目的是逼迫對方償還欠款。警方表示將會依法嚴懲相關涉案人員,並呼籲民眾在面對債務問題時,應該依循合法途徑解決,避免因私自處理而造成更大法律風險。
高雄鳳山區驚現街頭打鬥!黑衣男車前暴打熟人 疑因投資糾紛引發暴力
高雄市鳳山區2日傍晚,下班高峰時段驚現暴力場面,65歲的黃姓男子駕車途經澄清路與文衡路交口時,突遭1名穿黑衣的40歲黃姓男子襲擊,暴力事件引發路人驚恐,迅速報警處理,據悉,2人是因投資糾紛爆發激烈衝突,最終造成65歲黃姓男子受傷。事情發生在傍晚時分,65歲的黃姓男子正開車經過鳳山區澄清路與文衡路交叉口時,遇到穿著黑衣的40歲黃姓男子,2人過去曾共同投資電子晶片事業,但因合作關係破裂,發生激烈的爭執,黑衣黃男在情緒失控的情況下,猛烈襲擊65歲的黃姓男子,打開車門後進行猛烈毆打。目擊者看到此情景後,立刻報警,警方隨即趕到現場處理,當警方抵達時,黑衣黃男子已經離開現場,留下滿身是傷的65歲黃姓男子,受害者頭部、胸部、臉部及小腿均有多處傷勢,警方隨即陪同其前往醫院驗傷,警方在當晚8點時通知黑衣黃男到案說明。受害者表示,在被襲擊時並未還手,警方也從目擊者的證詞中確認受害者的說法,根據目前的調查,黑衣黃男已被依《傷害罪》嫌送辦,至於2人之間的糾紛,由於雙方均指控對方欠錢,具體情況仍有待進一步調查和澄清。警方呼籲,處理糾紛應保持理性,不應因情緒失控而采取暴力手段,否則將面臨法律的制裁。
板橋通緝犯拒檢逃逸!駕車衝撞警車、小客車 遭警方壓制逮捕
新北市板橋區後埔所員警昨(2)日晚間7點多,巡邏至廣權路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停,車旁又有1名打赤膊男子形跡可疑,上前攔查,駕駛藉故上車拿證件,先倒車再向前疾駛,撞倒4台警用機車及擦撞3輛自小客車,企圖逃逸,仍被警方逮捕。經查該名江姓男子為通緝犯,曾犯下傷害罪。警方指出,當時有2名男子站在違停車輛旁,經查副駕駛暨車主為43歲林姓男子,駕駛者為45歲江男,警方見2人神情慌張,於是上前攔查,江男假裝配合上車拿證件,趁警方不注意迅速發車,先倒車撞到3輛警方機車,又往前加速衝撞前方1部警用機車、3部自小客車逃逸。江男駕車逃逸路上,當時前方紅燈,有許多停等的車輛阻擋,加上員警奮不顧身與江男拉扯,強行將江男拖下車,壓制逮捕。警方查出江男因犯下傷害罪被通緝才拒檢逃逸,在車內還查獲空氣鋼珠手槍1把、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全案依傷害通緝、妨害公務、毀損公物、公共危險、毒品罪嫌將江嫌移送偵辦,另空氣鋼珠手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出門遛狗沒栓繩…毛孩暴衝害路人跌倒「氣喘發作」 飼主下場出爐
彰化一名洪姓男子去年帶著4隻狗狗外出散步,卻沒幫寵物繫上牽引繩,適逢一名蘇姓女子亦遛狗至該處,其飼養的犬隻突然衝上前,和蘇女的狗狗發生打鬥。蘇女見狀,欲以繫繩拉開毛孩,過程中被絆倒受傷,因而誘發輕度間歇性氣喘。法院審理後,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洪男罰金3萬元,得易服勞役。根據判決書,洪男坦承沒幫狗狗拴上牽引繩,辯稱「當時我去買早餐,我的狗就跟著我出來,我想說路途沒有很遠,就沒特別趕狗回去或是使用栓繩,後來告訴人的狗先叫,我的狗其中一隻就衝過去互吠,我跟著過去阻止我的狗,告訴人把他的狗抱起來,我沒看到告訴人跌倒」等語。蘇女則稱,「當時我牽我的狗到附近散步,突然有四隻狗從前朝我們的方向過來,其中有一隻狗朝我的狗衝過來,兩隻狗便開始互咬、打架,我想要拉開,但拉不動,因為我有繫牽繩,導致我在拉扯過程中絆倒,我左腳就扭到並跌坐在地上沒辦法起來,還導致我的氣喘發作,對方飼主有在旁邊喝止,但他的狗不離開,後來他就帶著他的四隻狗離開現場」。彰化地院審酌,被告並未確實使用拴繩或適當方式對其犬隻加以看管,使其犬隻衝向告訴人之犬隻而有互相攻擊之行為,告訴人為避免犬隻相互攻擊而遭牽引繩絆倒,被告所為顯有不該;被告犯後僅坦承未使用栓繩看管犬隻,然否認告訴人因此跌倒受傷,且雙方未能達成和解,依過失傷害罪處罰金3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小黃闖紅燈與賓士車衝撞! 「超派父」下車踹毆運將挨告傷害
高雄市苓雅區2日凌晨2時許發生一起擦撞事故,61歲于男搭載2名乘客駕駛計程車闖紅燈,不慎與22歲余男載著父母的賓士車相撞,導致賓士車頭嚴重毀損,駕駛皆頸部扭傷,未料余父下車理論後疑毆打狠踹于男遭提告,警方依法將余父移送偵辦,詳細肇責及肇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于男駕駛計程車,行經五福一路與光華一路口時違規闖紅燈,未料與余男載著父母的賓士車碰撞,強大的衝擊力導致賓士車頭毀損嚴重,車禍造成雙方駕駛皆頸部扭傷,事後余父從副駕下車與余男理論,期間甚至打開計程車駕駛座車門,疑對于男毆打狠踹,使他擦挫傷憤而提出傷害告訴。警方表示,凌晨2時3分獲報,五福一路和光華一路口發生2車碰撞意外,員警到場後,經酒測皆無酒駕情事,員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初步分析,肇因為于男闖紅燈釀禍,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警方說明,針對余父對于男拳打腳踢的行為,依涉嫌《傷害罪》送辦,全案經警方詢後,後續已將余父函送地檢署偵辦,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過敏者因室友吃芒果進醫院 網見1關鍵勸:你自己搬出去
每到夏季許多人愛吃芒果,但芒果卻是過敏水果排行榜第1名!最近有一名對芒果嚴重過敏的網友,訴苦因為室友們吃芒果,從先吃藥緩解到最後連夜進醫院,求助該如何解決;不少網友很驚訝原來聞到氣味也會過敏,因此建議他自己搬出去換宿舍比較快,畢竟他沒有權力阻止別人吃想吃的東西。近日有微博網友轉發一名大陸學生小黃(化名)和室友們,因為芒果鬧得不愉快,小黃從小對芒果嚴重過敏,程度是連聞到味道都會呼吸不上來那種,所以開學入住宿舍就和室友們說過;怎料,小黃和室友們處不好後,室友不時會疑似故意在房間吃芒果,讓房裡充滿芒果的味道。小黃表示,一開始他小過敏幾次,吃藥之後就能緩解,直到最近一次室友買了一大袋芒果,還在他的面前吃,導致他當晚連夜進醫院。但小黃聯繫宿舍管理員,對方不想捲進他們之間的恩怨,不打算處理,讓他無奈問,「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可以算故意傷害罪嗎?」小黃對芒果過敏的程度讓許多網友訝異,沒想到連氣味都會害他嚴重到送醫,但也因為這個原因,紛紛留言勸他,「氣味這種,我建議你直接搬宿舍,不管他們是否故意針對你,你都不能剝奪他人在宿舍正常吃芒果的權利」、「你過敏這麼嚴重不適合住宿舍吧,氣味這種很難避免」。芒果屬於溼熱性質,它含有一種化學成分漆酚(或漆兒茶酚,Urushiol),容易對皮膚或鼻子造成刺激,進而出現過敏症狀,像是過敏性鼻炎、皮膚紅疹、嘴巴紅腫或引發氣喘、呼吸困難。除此之外,芒果果皮中的間苯二酚也是造成過敏的主因之一,因此處理芒果時戴上PVC或拋棄式丁腈手套,避免直接碰觸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