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
」 新北 傷害罪 暴力 砍人 中職
酒後尋仇變街頭血鬥!鋁棒對決折疊刀 文山區父子浴血反擊釀4傷
台北市文山區31日凌晨驚傳街頭鬥毆事件,2名居住於新北市新店區的男子疑因酒後尋仇,前往羅斯福路六段31巷一處民宅與屋內陸姓父子發生激烈衝突,過程中甚至演變成鋁棒與折疊刀對決的流血事件,造成多人受傷送醫,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壓制,並將涉案人員帶回偵辦。據了解,35歲鄭姓男子與36歲郭姓男子於凌晨3時30分許抵達現場,疑似因過往糾紛而上門尋仇。雙方見面後情緒失控,在民宅前爆發口角,隨後衝突快速升級。鄭男與郭男手持鋁棒朝陸姓父子攻擊,導致55歲陸姓父親右腳踝遭鋁棒擊中,出現撕裂傷勢,30歲陸姓兒子臉部也受到擦挫傷。面對突如其來的攻擊,陸姓兒子為了保護父親安全,在混亂中拿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進行反擊。雙方扭打過程中,鄭姓男子右胸及右腋下遭刀械刺傷,當場血流如注。附近民眾聽聞打鬥聲響後立即報警,警消獲報趕赴現場處理,並將受傷的鄭男緊急送往醫院救治,所幸經搶救後並無生命危險,其餘傷者則為輕傷。轄區萬盛派出所員警到場後,立即以優勢警力控制局面,成功制止雙方繼續衝突,並在現場查扣折疊刀、鋁棒等相關證物。警方隨後將郭姓男子及陸姓父子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以進一步釐清案發原因及責任歸屬。警方表示,全案目前依傷害案件方向偵辦,涉案雙方在警詢後互相提出傷害告訴,相關資料已移送檢察官進一步調查。警方也呼籲民眾,無論任何糾紛都應透過理性溝通或法律途徑解決,切勿因一時衝動訴諸暴力,不僅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人身傷害,更將面臨刑事責任與法律制裁。
深夜借廁所遭拒竟爆全武行! 三重熱炒店外5人街頭混戰全遭法辦
新北市三重區30日凌晨驚傳街頭鬥毆事件,原本只是一起單純的借用廁所需求,卻因雙方溝通不良及情緒失控,最終演變成多人街頭混戰,甚至驚動警方快打部隊到場處理。警方事後將涉案5人全數帶回調查,其中4名成年人依傷害罪及妨害秩序罪嫌移送法辦,另有1名15歲少年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少年法庭審理。警方表示,30日凌晨0時39分許,三重警分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三重區三和路二段時,發現有民眾在路旁發生激烈爭執,且雙方互相拉扯推擠,現場氣氛相當火爆。員警見狀立即上前制止,並同步通報快打警力支援,以防衝突進一步擴大。經調查了解,39歲馬姓男子、36歲紀姓女子以及1名15歲少年,當時前往三和路一段某熱炒店,希望能借用店家廁所。然而,店家因已結束營業並打烊休息,考量管理及安全問題,因此拒絕三人進入使用廁所。當時在店內的42歲林姓男子及42歲鄭姓男子,身分為店家顧客兼店主友人,也出面說明店家已停止營業的情況。未料,雙方卻因借廁所遭拒一事爆發口角衝突。爭執過程中,彼此情緒愈發激動,即使離開店內後,仍一路在店外持續爭論,最終演變成肢體衝突。雙方互有推擠及攻擊行為,造成現場一度混亂不堪,也引起周邊民眾側目。警方到場後迅速控制局勢,並將涉案5人帶回派出所進一步釐清案情。由於衝突過程中所有涉案人員皆受到不同程度擦挫傷及瘀傷,警方先行戒護送醫,待完成治療後再製作筆錄。事後雙方均對彼此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依法受理並完成相關蒐證程序。警方呼籲,民眾遇到糾紛時應保持理性,透過和平方式溝通解決問題,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訴諸暴力,否則不僅可能造成自身及他人受傷,更須面臨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偽裝病患診間追砍前校長 輔大肄業生一審遭判1年6月
輔仁大學附設醫院2025年11月驚傳診間喋血案,30歲曾姓男子因對前校長江漢聲心存不滿,偽裝病患進入診間,持預藏的美工刀自後方瘋狂揮砍,更囂張大喊:「我看你不爽很久了!」所幸被害人拼命抵抗並趁隙逃脫。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26日依傷害等罪判處曾男有期徒刑1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曾男曾是輔大哲學系肄業生,他2019年在學時,想進輔大校務會議旁聽遭拒,因而怒告時任校長江漢聲妨害自由無果,而江遭控以輔大診所名義借款並挪用校產,一審被判10月有期徒刑,二審改判無罪確定,曾不滿江全身而退,竟自比「廖添丁」展開攻擊行動。案發當天下午2時許,曾男偽裝成求診病患,順利進入輔大醫院204診間,趁江剛為其診察完畢,轉身走到洗手台洗手時,從身後逼近,猛然抽出預藏的美工刀,朝江醫師的下半身猛力揮砍,並大吼:「我不是來看病的,我看你不爽很久了!」江漢聲大驚轉身,伸出雙手拼死抵抗,曾男卻仍持刀持續瘋狂攻擊,導致江醫師右腕、左前臂分別受有6公分撕裂傷與淺裂傷,左腹壁也大片擦挫傷。江醫師隨後趁隙負傷逃出診間,曾男竟還惱羞成怒,將手中的美工刀當成飛刀朝江醫師逃跑的方向擲去,所幸並未擊中,他則被警方逮捕,檢方調查後偵結,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法官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曾男主觀上應僅具傷害犯意,並無殺人企圖,因此依法將起訴法條變更為刑法傷害罪。法官審酌,曾男只因不滿判決、想謀求輿論關注,就不思理性溝通,公然在醫院診間持刀傷人,不僅讓受害醫師身心受創,更嚴重造成醫療從業人員與社會大眾的恐慌,對醫病關係帶來極大不良影響。法官考量曾男自始至終均坦承犯行、過去並無前科,且目前獨居、靠當家教及父母資助為生,至今仍未獲得被害人諒解,最終新北地院仍依想像競合犯,從一重罪依傷害罪判處曾男有期徒刑1年6個月,扣案的美工刀等犯案工具則全數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公園驚傳狠婦暴打3歲童!搖搖馬瞬間變驚魂現場 家長怒提告
高雄市前鎮區興仁公園23日傍晚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隨機攻擊事件,一名年僅3歲半的男童,當時正在公園內開心玩著搖搖馬,卻突然遭到一名46歲方姓女子無故出手攻擊。根據家屬描述,方女原本從男童身後經過,沒想到竟突然回頭,朝男童左耳及臉部重擊一拳,導致男童當場從搖搖馬跌落地面,嚇得放聲大哭,現場氣氛瞬間陷入混亂。男童母親表示,孩子當時只是安靜遊玩,根本沒有與方女發生任何衝突,更不可能主動挑釁對方。然而,方女卻辯稱男童曾對她出言不遜,甚至還指控男童用台語辱罵她「甲賽」,聲稱自己只是「替家長教小孩」。但男童母親強烈反駁,指出兒子年紀尚幼、尚未就學,家中平時也不使用台語,質疑方女根本是在替自己的暴力行為找藉口。事件發生後,男童父母立刻報警,並一路尾隨準備離開現場的方女,避免她逃離。附近熱心鄰居得知後,也主動提供冰敷袋協助男童消腫,並在網路社群分享事發經過,引發大批網友憤怒與討論。許多人無法接受成年人竟對年幼孩童動手,認為即使真有誤會,也不應以暴力方式處理。警方到場後,立即將方女帶回派出所調查。受傷男童則由家屬送往高醫急診,經耳鼻喉科醫師檢查後,確認耳後有明顯紅腫情況,醫師也提醒家長須密切觀察是否出現嘔吐、嗜睡等腦震盪症狀。家屬完成驗傷後,已正式提出傷害告訴。前鎮警分局表示,方女涉嫌對未成年兒童施暴,行為已涉及《刑法》傷害罪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全案後續將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此事件也再次引發社會對公共場所安全及兒童保護議題的高度關注。
抓包妻偷情「蝦皮聊聊傳鹹訊」 殯葬男寄棺大樓烙人圍毆「小王」下場慘了
高雄一名從事殯葬業的李姓男子,發現結婚10年的妻子與同行方姓男子發展婚外情,兩人還利用「蝦皮聊聊」傳送大量鹹濕訊息避開追查。李男怒火中燒,在高雄市立第一殯儀館撞見方男,竟找友人持鐵條圍毆對方,遭法院依傷害罪判刑9月定讞;不過民事部分,法院認定李妻與方男侵害配偶權,判須連帶賠償20萬元。李男與妻子婚後育有2名子女,夫妻結婚10年。2024年間,李妻因工作關係認識同樣從事殯葬業的方姓男子,之後開始頻繁外出,引起李男懷疑。李男先是在妻子手機內發現曖昧對話,又透過定位功能,查到妻子曾與方男出現在澄清湖附近汽車旅館,還曾目擊兩人在楠梓餐廳共進晚餐。為了躲避李男追查,李妻與方男還利用「蝦皮賣場」聊天功能秘密傳情。根據法院判決內容,雙方對話不僅互稱「寶貝」、「我愛你」,還充斥露骨性暗示,包括「硬得很快」、「你真的讓我很多自信」、「中午過後做的時候比較容易高潮」等內容,累積對話多達200餘頁,李男在看到這些鹹溼對話後,怒火中燒。2024年11月9日下午,他在「高雄市立第一殯儀館」寄棺大樓2樓走道撞見方男,一時情緒失控,隨即聯絡江姓、曾姓友人到場助陣,涉嫌持鐵條及徒手圍毆方男,造成對方受傷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9月、江男7月、曾男8月。其中僅李男提起上訴,但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須入監服刑。另,李男另對妻子及方男提出侵害配偶權民事求償,案經橋頭地院審理,法官根據雙方對話內容及相關照片,認定李妻與方男在短短1個多月內有大量親密對話,且多次提及性行為感受,已明顯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構成侵害配偶權,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李男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幼兒園傳「校犬咬傷人」 2歲女童臉部撕裂縫8針
台中市西區一家私立幼兒園驚傳犬隻咬傷幼童事件,一名未滿3歲的楊姓女童,在3月30日上午遭園長飼養的米克斯犬攻擊,造成臉部嚴重撕裂傷,眉毛處縫了8針,傷口距離眼睛僅數公分,讓家長相當氣憤。教育局介入調查後,認定園方未落實安全管理,已依法開罰並要求限期改善;警方則依過失傷害罪將園長函送偵辦。家屬於社群平台發文控訴,她的丈夫在3月30日接到幼兒園通知,說她的女兒被狗咬了,起初他們還覺得不可思議「幼兒園怎麼會有狗?」直到趕到整形外科診所,看到未滿3歲的女兒臉上血淋淋的撕裂傷,醫生說必須立刻縫合,讓她的心都碎了。家屬表示,女兒在眉毛處縫了整整8針,傷口離眼睛只有幾公分,眼下還有瘀青,「我的心肝寶貝為何要遭受這種無妄之災?現在園方對監視器畫面百般阻撓,不讓我們再次確認,試圖掩蓋真相。作為家長,我們難道連保護孩子、知道真相的權利都沒有嗎?」家屬也提到,女兒被咬後開始害怕上學,現在還會出著說她被咬了,「當下有給我們看一次(監視器),後來我要再去看就百般阻撓,超級火大」、「沒錯,狗是園長養的,還不綁,非常可怕」、「已經提告,但是教育局那邊回函暫不裁罰,我真的超級無助」、「他們沒說有養狗還放養,超級生氣」、「園方不停的用生命教育、狗有合法登記為「校犬」來脫責,我不懂的是為何犬隻這種無法控制的動物,可以毫無界線的靠近幼幼班的小孩?可以合法登記當校狗?當時狗咬了我女兒之後老師也沒上前拉住狗,旁邊有很多小朋友萬一他亂咬呢?」對此,園方回應,該犬隻已飼養10年,平時作為生命教育用途,且已依規定合法完成校犬登記,當天疑似是狗受到驚嚇,才會「不小心」傷到小朋友,事發後校方已立即送醫、通知家長並完成校安通報,醫療費用由園方全額負擔,也包了2萬元紅包向家長致歉,目前相關事宜已透過正式法律管道處理。台中市警一警分局公益所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3月30日,家長於4月2日報案,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並通知王姓園長到案說明。園長坦承犬隻為其飼養,事發當時因女童靠近,而犬隻受驚才會被咬傷。經過警方調查,也蒐集相關事證,全案依過失傷害罪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市教育局則說,經查核後,認定園方未依《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落實安全管理,已裁處負責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若累計處分3次仍未改善,最重可處停招或廢止設立許可。動保處也已介入,將依犬隻後續行為評估列管。
通緝犯衝醫院落跑!下秒整個人栽進化糞池 警狂噴水柱畫面超崩潰
基隆市1名陳姓男子因偽造有價證券案件遭判刑1年7個月,但卻未依規定向地檢署報到,因此遭到發布通緝,警方在2024年11月4日下午,於基隆市某大樓停車場發現陳男行蹤後,立即上前執行逮捕,不料陳男為了逃避追緝,當場情緒失控激烈反抗,不僅對員警拉扯、揮拳,甚至以腳踹攻擊,造成2名警員身上多處擦挫傷,現場一度陷入混亂。過程中,陳男也聲稱自己在拉扯中受傷,要求警方協助送醫治療,警方考量其身體狀況,便由1名員警戒護前往三軍總醫院基隆分院,陳男在接受X光檢查後,竟趁戒護警力一時不備,突然衝撞員警,拔腿狂奔逃離醫院,企圖再次脫逃,員警見狀立即追趕,雙方一路追逐扭打,場面相當驚險。令人傻眼的是,陳男為了躲避警方追捕,竟慌不擇路跳進醫院附近一處坑洞中藏身,警方原本以為他只是躲進排水溝,直到靠近後才發現,該處竟然是一座老舊化糞池,現場瞬間臭氣沖天,由於陳男全身沾滿糞便,警方與消防人員也不敢貿然下去,只能在外圍持續勸說,並通知家屬到場協助。最後,在家屬透過手機進行情感喊話後,陳男情緒才逐漸平復,最終自行從化糞池中爬出投降,結束這場荒唐又狼狽的逃亡記,消防隊隨後也出動水柱協助替他沖洗身體,畫面曝光後引發不少民眾熱議,不少網友直呼「這逃亡代價也太大」、「真的臭名遠播」。案件移送基隆地方檢察署後,法院審理認為陳男不僅無視司法程序,還以暴力方式抗拒警方執法,明顯欠缺法治觀念,考量他事後坦承犯行,且有意願賠償受傷員警,因此依傷害罪及強暴脫逃未遂罪,合併判處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深夜街頭血戰!德州撲克恩怨爆發 永和男竟持「鯊魚劍」當街互砍
新北市永和區9日晚間驚傳街頭鬥毆事件,原本只是德州撲克牌桌上的口角糾紛,沒想到事隔多日後,竟演變成持械砍人的暴力衝突,事發地點位於成功路二段,當時路旁民眾突然聽見激烈爭吵聲,接著就看見多名男子在馬路中央互相推擠拉扯,甚至有人從背包內拿出俗稱「鯊魚劍」的鐵製刀械揮舞,場面相當驚悚,嚇得附近居民與路過民眾急忙報警。警方表示,涉嫌傷人的41歲蔡姓男子與31歲陳姓男子,當天參加完宮廟活動後搭乘計程車返家,途中意外遇見過去曾一起打德州撲克、並發生糾紛的33歲蔡男及34歲吳男,由於蔡嫌認為當時在牌桌上遭對方「故意壓氣勢」,心中始終不滿,因此要求計程車停車,下車找對方理論,沒想到雙方一言不合,情緒迅速失控,從言語衝突升級成肢體推擠。在混亂拉扯過程中,蔡嫌與陳嫌突然從隨身背包內抽出參加廟會活動所攜帶的鐵製鯊魚劍,朝對方揮舞恐嚇,現場瞬間陷入失控,雙方在奪刀與扭打過程中,造成蔡男與吳男頭部及手部遭劃傷流血,地面甚至留下大片血跡,場面十分駭人。附近民眾見狀後,立刻撥打110報案,警方也迅速啟動快打部隊,出動22名警力火速趕赴現場。警方到場後立即控制現場局勢,並通知救護車將兩名傷者送往醫院治療,所幸經包紮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同時當場查扣鐵製鯊魚劍以及相關廟會工具,並將涉嫌動手傷人的蔡嫌與陳嫌逮捕帶回偵辦,2人到案後坦承,因為先前德州撲克牌局恩怨,加上酒後情緒激動,才會在街頭爆發衝突。警方訊後依傷害罪將兩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強調對於任何街頭暴力事件絕對零容忍,尤其持械鬥毆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未來將持續加強巡邏與打擊暴力犯罪,以維護民眾夜間安全。
不滿頭髮被剪壞! 女客從背後「狠刺美髮師」畫面曝光
巴西聖保羅近日發生一起驚悚攻擊案,一名27歲女子因不滿美髮師剪壞頭髮,又不願退款,竟直接帶刀到髮廊,趁美髮師替其他客人服務時,從背後持刀猛刺其背部。整個過程被監視器拍下,女子事後也被當局移送至特別刑事法庭(Jecrim)。根據巴西媒體《G1》報導,監視器畫面顯示,巴西一名27歲女子拉伊斯(Lais Gabriela Barbosa da Cunha)5日下午,在聖保羅西區一間美髮沙龍店,試圖攻擊29歲美髮師愛德華多(Eduardo Ferrari),拉伊斯先走到愛德華多身後,接著突然從包包掏出一把刀,朝愛德華多的背部攻擊。所幸,愛德華多被刺後立刻躲開,店內員工與保全人員也馬上衝上前壓制拉伊斯,並奪下刀具。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當場依傷害與恐嚇罪將拉伊斯逮捕。據悉,愛德華多背部受有輕傷,送醫後沒有生命危險。警方調查後發現,拉伊斯曾在4月7日到髮廊挑染與護髮,離開時看起來相當滿意,甚至還曾在社群平台發文稱讚。不過幾天後,拉伊斯突然態度轉變,開始頻繁向店家抱怨髮型有問題,並要求退款。店家表示,當時已回覆拉伊斯,美髮服務「已依約定完成」,因此拒絕退款,並建議她可透過法律途徑申訴處理,不過後來拉伊斯情緒越來越激動,不停傳訊息騷擾,還威脅要「放火燒死」負責設計的美髮師。對此,拉伊斯聲稱,美髮師擅自替她「打薄」,害她的瀏海變得像漫畫角色一樣。因此拉伊斯於5日闖進店裡,再度要求退款,當時保全已準備將她請離現場,她卻趁愛德華多替其他客人服務時突然持刀攻擊其背部。有目擊者表示,拉伊斯即使被壓制後,仍不斷出言恐嚇,大喊「如果不還錢,他反正都會死」,甚至揚言可以找別人攻擊愛德華多。目前警方已逮捕拉伊斯,並扣下犯案刀具,全案依傷害與恐嚇等罪嫌偵辦。女子被制伏後,仍不斷威脅美髮師。(圖/翻攝自G1)不過,愛德華多的律師團認為,拉伊斯事前已多次發出死亡威脅,加上持刀刺向背部的行為相當危險,應該以「殺人未遂」罪名偵辦,而不只是單純的傷害罪。
北市雙城街夜市爆衝突!男踩椅拒讓坐「頭槌」攻擊 雙方爭位打成團
北市中山區雙城街夜市3日晚間發生一起糾紛事故。一名40歲的沈姓男子於麻辣燙攤位準備用餐時,正準備入座,禮貌詢問一旁的客人旁邊的空椅是否有人入座,未料坐在一旁的27歲楊姓男子竟死死踩住椅子,不讓沈男坐下,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楊男一氣之下竟直接朝沈男猛力「頭槌」,雙方瞬間爆發肢體衝突,讓一旁民眾嚇得緊急報警。40歲的沈姓男子3日晚間於雙城街夜市準備吃晚餐時,禮貌詢問一旁的空椅是否有人入座,未料坐在一旁的楊男竟死死踩住椅子,不讓沈男使用,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楊男一氣之下竟使用「頭槌」朝沈男攻擊,沈男臉部遭重擊後也不甘示弱,立即回擊,雙方瞬間打成一團,讓一旁民眾嚇壞報警。警方獲報到場時,雙方已無打架情事,不過雙方互告傷害,全案後續也依傷害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山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保持理性,切勿訴諸暴力,警方針對暴力事件,絕對嚴辦到底,決不寬貸。
亞太球場掌摑工讀生! 台南地檢署偵結起訴房仲
台南市亞太成棒主球場3月29日,一名蔣姓房仲於比賽結束的盧廣仲演唱會時,不滿被工讀生請回座位,怒對蔡姓工讀生掌摑,事後蔡姓工讀生也對蔣男提告。台南地檢署4日偵結,依傷害罪將蔣男起訴。回顧整起事件,蔣姓房仲3月29日前往台南亞太成棒主球場觀賽,卻在賽後盧廣仲演唱會時與工讀生發生衝突,其因不滿遭工讀生表示不要靠在走道欄杆上,以免發生危險,雙方爆發口角衝突,另一名蔡姓工讀生見狀上前支援,要蔣男「有話好好講」,卻當場遭蔣男掌摑,怒罵,「你是在靠北喔」,造成蔡姓工讀生嘴角流血、左臉挫傷,並有頭暈與左臉頰黏膜擦傷等情形。影片一經曝光後,網友也火速起底蔣姓男子為台南當地的房仲就業者,更發現蔣男曾有多次酒駕與傷害紀錄在案,事態延燒後,蔣男所屬的房地產公司也發出聲明,將其開除道歉。而蔡姓工讀生也對蔣男提告傷害,台南地檢署4日偵結,依傷害罪與強暴犯公然侮辱罪對蔣男起訴。
高雄轎車拒檢「警開3槍逮人」!逃逸3小時落網謊稱酒駕 驗出毒品反應
高雄市1日下午發生警匪追逐事件,一輛租賃白色自小客車拒絕警方攔查,甚至衝撞員警後加速逃逸。警方隨即展開追緝並開3槍示警,最終於案發後約3小時內逮捕46歲陳姓男子,全案依妨害公務、傷害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事件發生於當日下午5點32分,鳳山分局員警在鳳山區建國路三段與文昌路口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該輛租賃自小客車駕駛未繫安全帶,遂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然而駕駛不但未配合,反而加速駛離現場,引發警方追捕行動。警方表示,員警騎乘警用機車尾隨追緝期間,該車駕駛持續拒絕停車,並於過程中衝撞廖姓副所長,導致其手腳擦挫傷。為防止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現場一名陳姓員警朝車輛連續開3槍示警,但該車仍持續逃逸。受傷的副所長隨後送醫治療,經診斷無生命危險。陳男被警方逮補。(圖/翻攝記者爆料網)案發後,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透過監視器畫面鎖定車輛行蹤。晚間8點27分,在距離案發地約7公里外的大寮區溪寮路堤防附近尋獲涉案車輛。警方指出,陳嫌一度躲藏於圳溝內,並在田間試圖規避追緝,最終仍遭優勢警力圍捕逮獲,車內另有一名女性友人,亦被帶回協助調查。警方初步調查,陳嫌供稱因酒後駕車擔心遭查緝,才拒絕停車。不過經酒測後數值為0,與其說法不符。專案小組進一步採集其唾液進行檢驗,結果呈現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不排除其在逃逸過程中曾試圖藏匿相關違禁品。警方指出,陳嫌除涉及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外,亦將依毒駕行為追加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同時依相關規定,將面臨罰鍰、吊扣駕照及車輛牌照等行政處分。
她擦完女廁衛生紙「劇痛送醫」!竟是偷拍男搞的鬼
南韓首爾冠岳區近日有1名女性,在商業大樓女廁使用衛生紙後突然感到劇烈疼痛,緊急送醫後所幸無生命危險。警方事後研判,此事件竟與1名20多歲男子,涉嫌在廁所安裝非法攝影設備時,於衛生紙上塗抹黏著劑有關。綜合韓媒報導,事件發生在4月26日晚間9點左右,地點位於新林洞與大學洞一帶的商業建築女廁。當時該名女性在如廁過程中使用了現場提供的衛生紙,隨即出現劇烈疼痛反應,並由緊急救護人員送往附近醫院治療。醫療單位確認其生命跡象穩定,並未造成致命傷害。首爾冠岳警察署在接獲報案後展開調查,最初研判案件與廁所內遭非法安裝的攝影設備有關。警方後續在現場查獲疑似偷拍設備,並確認有男子曾在該廁所進行安裝攝影機的行為。該名20多歲男性嫌疑人隨後也向警方主動自首。警方指出,嫌疑人涉嫌違反《性暴力犯罪處罰特別法》,罪名涉及利用攝影器材進行偷拍。然而,隨著調查深入,警方發現案件並不僅限於偷拍設備本身。根據初步研判,嫌疑人在安裝非法攝影設備的過程中,疑似在廁所衛生紙上塗抹黏著劑或不明異物,導致後續使用者接觸後產生強烈疼痛感。警方因此正考慮是否追加傷害罪嫌。目前,相關物證已送交國立科學搜查研究院進行精密化驗,以確認衛生紙上殘留物質的具體成分與性質。警方也已完成對嫌疑人的初步偵訊,並表示將持續追查其完整犯案動機與行為細節。
蘆洲4旬前科男跟蹤女高中生還將外婆、里長打成重傷 法院裁准羈押
新北市蘆洲區一名有跟騷前科的41歲游姓男子,28日下午刻意尾隨18歲李姓女高中生,嚇得少女打電話求救,72歲律姓外婆與69歲里長郭騰芳上前制止,游男竟動手將外婆打到鼻骨斷裂、肝臟破裂,里長則右眼撕裂傷。檢方29日訊後依重傷害罪、跟騷、性騷擾等罪嫌將游男送辦,將他聲押不禁見,今日(30日)新北地院裁准羈押。游男28日下午4時許在某高中周遭徘徊,一路跟蹤李姓女高中生回家,李女打電話通知外婆來接她,外婆趕到民族路167巷口,出言勸離游男,游男卻向外婆揮拳,導致外婆臉部瘀傷、雙眼受傷、鼻骨斷裂、雙臂擦挫傷及肝臟破裂。信義里里長郭騰芳接獲通報趕往現場,前來制止游男,游男便攻擊郭騰芳右眼,造成其右眼瞼撕裂傷、右眼鼻淚管斷裂,須植入塑膠支撐管協助復位。事發當下,其他目擊民眾合力壓制游男並報警,員警獲報立即到場處理,將游男上銬逮捕,帶回警察局詢問。警方訊後,依重傷害、傷害、跟騷及性騷等罪嫌,將游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新北地院裁准。據了解,游男平時遊手好閒、不務正業,曾犯下妨害自由、傷害和6度性騷擾等12起案件。李姓女高中生的家屬更控訴,游男在2年前就多次跟騷家中2名女孩,不只尾隨回家,還會拉住書包不讓離開,即使聯合10幾名受害女子的家屬一起告他性騷擾,卻因證據不足不能起訴。家屬指出,2024年末,律姓外婆看到孫女被游男攔著不讓走便前往救人,結果被打到腦震盪和多處挫傷,雖已提告傷害,尚不知判決結果;游男自上週起,又開始跟蹤孩子,當時告知里長,也報了警,警方說會加強巡邏,孩子身上帶著防狼噴霧,家人也能接送就盡量接送,沒想到外婆29日又被打成重傷。家屬無奈道,「有沒有人能幫幫我們,告訴我們到底要如何做,才能擺脫這個陰魂不散的變態,才能結束這個已經長達數年的惡夢。」
用女廁衛生紙擦完痛爆!女緊急送醫 紙上驗出「黏著劑」警逮1男偷拍
南韓首爾冠岳區一處商場女廁發生離奇事件,一名女性使用沾有不明物質的衛生紙後出現劇烈疼痛,隨即被送往醫院治療。警方查出,一名20多歲男子涉嫌在廁所安裝偷拍設備,過程中疑似將黏著劑塗抹在衛生紙上,導致女子受傷,目前已展開調查。《韓民族日報》(한겨레신문)報導,首爾警方說明,這起事件發生於26日晚間約9時,受害女子進入女廁後使用現場提供的衛生紙,不久即感到身體不適,並出現疼痛症狀,經救護人員送往醫院治療,所幸無生命危險。警方隨後介入調查,鎖定一名20多歲男子涉有重嫌。首爾冠岳警察署28日表示,該名男子涉嫌違反《性暴力犯罪處罰等相關特例法》中「利用攝影設備偷拍」規定,目前正接受調查。警方指出,嫌犯疑似企圖在女廁內安裝非法偷拍設備,過程中竟將黏著劑塗抹於衛生紙上,間接造成受害人受傷,後續不排除追加傷害罪嫌。據了解,嫌犯在警方展開追查後不久即主動投案。為釐清關鍵證據,警方已將衛生紙上殘留的不明物質送交鑑識單位進行檢驗,以確認成分與可能造成的傷害程度。警方表示,後續將持續針對嫌犯犯案動機、作案過程及是否涉及其他不法行為進行深入調查。
媽祖遶境爆血!警遭圍毆鼻斷仍奮戰 彰檢火速起訴五嫌:「公權力不容踩」
鎮瀾宮大甲媽18日遶境經過彰化市區時,爆發聚眾暴力事件,造成3名員警受傷,其中偵查隊長蕭登元鼻樑斷裂仍負傷制伏嫌犯。警方迅速逮捕5人,檢方火速於29日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起訴,強調嚴辦不貸,公權力不容挑戰。檢方指出,4月18日晚間至19日凌晨,鎮瀾宮大甲媽祖遶境行經彰化市區時,陳姓、柯姓男子等人為了「搶轎」竟聚眾對執行勤務的員警施暴,過程中造成彰化警分局偵查隊長蕭登元等3人受傷。檢方指出,陳男目前已遭羈押,與柯男同涉刑法妨害公務及傷害罪;曾男除涉及上述罪名外,另涉毀損罪;葉姓兄弟則因在場助勢,涉聚眾妨害公務罪,5人均遭提起公訴。搶轎暴力事件發生後,彰化警方陸續拘提到涉案嫌犯到案。(圖/報系資料照)蕭登元回憶當時情況表示,遭攻擊瞬間鼻樑斷裂、當場噴血,但仍強忍劇痛將施暴的陳姓嫌犯制伏,直到送醫才確認骨折,術後目前仍在休養,預估約需1個月才能完全復原,連日常洗臉也需避開傷處;他強調,警方嚴正執法絕不容挑戰,檢方迅速起訴也象徵正義獲得伸張。彰化地檢署強調,宗教活動應是安定人心的力量,絕非暴力滋事的藉口,未來將持續與警方合作,對任何違法脫序行為從速嚴辦,呼籲民眾理性參與盛事,共同維護宗教莊嚴與社會秩序。
新北蘆洲4旬男尾隨女高中生 外婆、里長制止反被打到鼻骨斷、內臟破裂
新北市蘆洲區28日下午發生一起跟蹤、暴力事件,一名18歲李姓女高中生放學回家時,遭到41歲游姓男子尾隨,嚇得打電話給72歲的律姓外婆求救,沒想到游男竟出手攻擊外婆,就連上前制止的69歲信義里郭姓里長也遭毆打,造成2人受重傷。警方獲報到場逮捕游男,訊後依重傷害罪、跟騷、性騷擾等罪嫌送辦,並建請羈押、聲請保安處分,也將對游男核發書面告誡,協助被害人聲請保護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說明,這名李姓女高中生在下午4時放學返家,發現遭到游男跟蹤後,趕緊致電外婆求助,外婆下樓到社區門口等候,並上前制止其尾隨行為,卻遭游男施暴。警方表示,郭姓里長見狀上前,也遭游姓男子攻擊,所幸有其他目擊民眾合力壓制游男並報警,員警獲報立即到場處理,將游男上銬逮捕,帶回警察局詢問。律姓外婆被送往新光醫院救治,確認有臉部瘀傷、雙眼受傷、鼻骨斷裂、雙臂擦挫傷及肝臟破裂等傷勢。郭姓里長則是右眼瞼撕裂傷、右眼鼻淚管斷裂,目前在台北馬偕醫院住院觀察。警方提到,游男涉嫌重傷害罪、傷害罪、跟蹤等罪,將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聲押、保安處分。針對游男涉及跟蹤騷擾防治法之行為,蘆洲分局已核發書面告誡,並協助被害人聲請跟騷保護令,李姓女高中生提出性騷擾申訴,警方已依規定受理。蘆洲分局指出,後續將加強該路段巡邏頻率,並呼籲民眾若遇疑似跟蹤或騷擾狀況,應立即向警方尋求協助。
屏東1歲童遭虐「腦出血、眼神上吊、全身22處傷」 判生父緩刑3年、母無罪
屏東縣內埔鄉一名父親,涉多次對剛滿1歲的女兒施暴,造成女嬰出現抽搐、眼睛上吊等情形,送醫後更診斷出腦出血、身上22處外傷瘀青。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女嬰父親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女嬰母親則獲無罪,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女嬰的父親在108年9月至10月間,於屏東內埔住處內,以不詳方式傷害剛滿1歲多的女嬰,直至10月7日晚間7時許,女嬰出現抽搐、眼睛上吊等情形,父母才趕緊將她送到屏東基督教醫院急診,並轉往高雄長庚治療。經過醫師診斷,確認女嬰硬腦膜下腔出血,且臉部、身體等有22處外傷瘀青,疑似為受虐所致,隨即依程序通報屏東縣政府社會處,女嬰父母也遭檢方起訴。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女嬰的生父本應悉心照護女兒長大,善盡養育之責,卻對年僅1歲的孩子施暴,所為本不宜輕罰,但考量父親犯後坦承犯行,且經過持續追蹤,女嬰目前認知發展、聽語理解、口語表達能力皆落在中等範圍,情緒行為表現穩定,整體評估未造成難以恢復的發展遲緩。判決書顯示,女嬰父母已離婚,如今女嬰已安置於母親娘家,且父親僅會與女嬰視訊,不會實際見到面,法官審酌女嬰父親無刑事前科等一切情狀,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須接受法制教育4場,全案可上訴。至於女嬰生母部分,母親否認有任何傷害女嬰的犯行,並辯稱「她是我生的,我不會這樣對她,她的傷不是我造成的,如何造成的我完全不知情」;檢方提出的相關醫療紀錄及證詞,僅能證明女嬰受傷的結果,無足證明母親與女嬰的傷是有關連性,且母親過去曾多次帶女嬰就醫及釐清傷勢成因等,加上女嬰看見父親就會焦慮、哭泣,還會害怕男性及短髮女性,難認母親有傷害女童的犯罪動機,因此判她無罪,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北車踹童男竟是慣犯!「10天前才在松山車站打人」 檢方認有反覆犯罪之虞聲請羈押
40歲李姓男子25日下午在台北車站大廳隨機攻擊3歲菲律賓籍女童,先猛踹女童腹部,待女童倒地後又踩踏背部,引發現場民眾驚恐,隨即遭鐵路警察依現行犯逮捕。檢方訊後認定李男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26日羈押獲准。警方調查發現,李男並非首次在車站攻擊陌生人。4月15日晚間,李男在松山車站大廳見30歲鄭姓女子走過身旁,竟無故暴怒,連續出拳猛擊鄭女頭部,造成鄭女頭部受傷。鐵路警察當天依傷害罪嫌將李男移送法辦,未料短短10天後,他又在台北車站犯案。據了解,李男警詢時態度冷靜,卻始終不願交代犯案動機。檢察官訊後認定,李男涉嫌傷害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及逃亡之虞,因此以預防性羈押為由聲押獲准。至於李男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是否預謀犯案,仍待檢警進一步釐清。
案發前場勘數十次!想拖女學生進草地 台南惡狼遭聲請羈押
台南市永康區22日傍晚發生隨機犯案,35歲蔡姓男子在某校園周邊埋伏,想女學生不備,將其拉入草叢遇行不軌,所幸有熱心民眾發現制止,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並逮捕蔡男,檢方則於24日傍晚聲請羈押,相關案情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蔡男早有預謀,他在犯案前場勘數十次,他22日傍晚6時許在現場埋伏,見女學生獨自要前往公車站,於是從後方摀住被害人嘴巴、並勒住其脖子,想將她拖到草叢欲行不軌,女學生則機警求救,所幸路過的陳姓騎士發現有異、上前制止,這才沒導致更嚴重傷害。而女學生全身多處挫傷,脫險後還及時拍下蔡男逃跑身影,警方根據畫面展開調查,於23日傍晚將蔡男逮捕,全案依強盜未遂、妨害性自主未遂及傷害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押。檢察官訊後認定蔡男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刑法第221條第2項、第1項對少年強制性交未遂,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刑法第328條第4項、第1項對少年強盜未遂等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