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檢
」 檢察長 法務部 5億高中生 檢察官 檢察總長
檢察長爭奪戰2/一、二審檢察長破天荒開缺8人 有志檢察官磨拳擦掌
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明年首度有一、二審共八位檢察長卸任,堪稱近年來最大規模的跨審級檢察長職務大風吹。這八位檢察長在二審的部分包括: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高雄高分檢檢察長朱家崎、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洪培根、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毛有增。一審檢察長則為: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台南地檢署檢察長鍾和憲、彰化地檢署檢察長黃智勇、嘉義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八位一、二審檢察長中,最受矚目為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張斗輝辦事認真、任內政通人和,因此明年張屆齡退休後,如何找一位適才適任的繼任人選,讓法務部長鄭銘謙傷腦筋。不過,目前以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呼聲最高,他在北檢任內偵辦並起訴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且讓柯P遭台北地院判重刑17年,幾乎斷了總統路,備受各界矚目。另外,北檢還偵辦國民黨人士涉及罷免「假連署」案,起訴了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前主委黃呂錦茹等人,王俊力在黨政高層心中大大加分。不過,除了王俊力是高檢署檢察長熱門人選,法務部政務次長黃謀信也是一匹黑馬,黃謀信襄助法務部長鄭銘謙兩年以來宵旰勤勞,工作認真有目共睹,也有機會更上一層樓。如果北檢檢察長王俊力明年順利直攻高檢署檢察長,所遺留的北檢檢察長職缺該由誰接任,恐怕更讓法務部長鄭銘謙傷腦筋,目前檯面上以新北地檢署檢察長郭永發、廉政署長謝名冠較有可能出線,至於曾任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多年的法務部政務次長黃謀信,由他接任北檢檢察長本該順利成章,不過黃目前已貴為「政務次長」,是否願意「屈就」則不無疑問。
檢察長爭奪戰1/毛有增擬退休點燃戰火 金門高分檢檢察長點石成金
近日傳出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毛有增預定今年8月間退休,消息一出提前引爆檢察長爭奪戰!據了解,原本明年有三位檢察長卸任,包括二審檢察機關龍頭、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以及高雄高分檢檢察長朱家崎、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洪培根。其中張斗輝、朱家崎都是明年70歲屆齡退休,洪培根則是6年檢察長任期屆滿。不料日前傳出剛滿60歲的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毛有增將申請退休,許多檢察官得知後都不敢相信,因為毛已擔任金門高分檢檢察長近3年,而明年將有張斗輝、朱家崎、洪培根等三位二審檢察長離職,毛很高機率將調回本島擔任二審檢察長,現在卻傳出他倦勤,讓不少檢察官直呼太意外,也紛紛祝福他退休後依然身體健康、一切順利。依照慣例,法務部可能指派最高檢察署檢察官代理金門高分檢檢察長。以往檢方大多認為,金門高分檢雖為二審層級,但轄區僅限金馬地區,土地面積不大、人口有限,相對不是那麼重要,不過自從法務部長鄭銘謙、檢察總長邢泰釗、以及北檢前檢察長林邦樑都在此職務歷練過,使得金門高分檢檢察長一職近年來水漲船高,逐鹿者眾。毛有增在前法務部長蔡清祥任內深受重視,他是司法官訓練所30期結業,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班。毛有增曾任法務部保護司長、法制司長、新北地檢署檢察長、廉政署肅貪組長等要職。
彰化新政局2/魏平政太座許鈺茹差點當檢察長 高齡喜獲麟兒風評佳
外傳國民黨內定參選彰化縣長的律師魏平政,他的太座許鈺茹是高檢署檢察官許鈺茹,如果魏平政披藍袍參選成真,將成為繼前彰化縣長卓伯源後,另一位代表藍營參選且太太是檢察官的參選人,卓伯源的太太林蓉蓉是台中高分檢檢察官,與魏平政的太太許鈺茹一樣個性十分低調,未參與政治。魏平政的太座許鈺茹曾調法務部檢察司擔任辦事檢察官,同事對她評價為認真負責。許鈺茹擔任台北地檢主任檢察官期間,曾擔任扁案的公訴檢察官,而當初喧騰一時的力霸案和東森案起訴後,也由許鈺茹擔任公訴檢察官。司法官訓練所36期結業的許鈺茹在檢方風評良好,一度與檢察長職位擦身而過,2022年許鈺茹報名參加檢察長遴選,獲得民選檢審委員投票支持入圍12人名單,根據她的能力、風評和操守,再加上女性優勢,派任檢察長應該不是問題,特別是12人入圍名單僅許鈺茹是女性,不料後來竟然落選,跌破一堆檢察官眼鏡,有檢方人士私下透露,可能有黨政因素加上夫婿魏平政的藍營色彩,儘管許鈺茹不涉政治,未獲當時法務部長蔡清祥的青睞。許鈺茹在司法界另項值得稱道的事,就是她前年懷孕生子,原本已有一女的許鈺茹、魏平政夫婦經由試管人工生殖喜獲麟兒,許鈺茹因年紀的關係懷孕倍感辛苦,最後仍順利生產,母子均安。在院方有類似情形的是高等法院法官沈君玲也是大齡懷孕生產,沈君玲是司法官訓練所33期結業,去年產下一女。魏平政表示謝衣鳳不選彰化縣長的話,他願意出馬參選。(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林女慘了!在法院巴律師理事長的臉後果嚴重 台中地檢聲請預防性羈押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3月18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林女甩了一巴掌,台中地檢署受理後相當重視,律師界群情激憤,台中高分檢也請中檢盡速分案偵辦,中檢今天(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訊問後,下午火速聲請預防性羈押,理由是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建請台中地院收押林女。日前在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發生林姓女子攻擊律師公會理事長事件,台中地檢署旋即指派黃嘉生主任檢察官率同蔡承翰檢察官成立專案小組,指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展開蒐證調查,以釐清案情並依法偵辦。經承辦檢察官迅速傳喚相關證人到案訊問並命具結,及調取被害人驗傷診斷證明書、相關監視器影像加以勘驗後,於今日依法傳喚被告林○蓉到庭訊問。經查,被告林○蓉於114 年 11 月 6 日上午,在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開庭時,涉嫌違反法官維持法庭秩序之命令不聽制止,並對高姓律師為恐嚇行為;復於 115 年 3 月 17 日下午,在臺中地院法庭外,涉嫌以強暴手段傷害及公然侮辱吳姓律師,涉犯刑法第 277 條第 1 項傷害、第 305 條恐嚇、第 309 條第 2 項強暴犯公然侮辱及法院組織法第 95 條違反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等罪之嫌疑重大。全國律師聯合會到司法院前抗議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遭施暴。(圖/項程鎮攝)檢察官另審酌,被告林○蓉先前於 113 年 11 月及 114 年 6 月間, 即曾因涉嫌傷害傅姓律師、恐嚇聶姓律師,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以114 年度偵字第 15333 號、第 38037 號案件提起公訴;嗣於115 年 2 月 10 臺中地院開庭審理上開案件時,復與律師發生衝突;並於 115 年 3 月 18 日透過網路發表恐嚇他人生命之言論,顯有反覆實行傷害、恐嚇等犯罪之虞。為防杜被告林○蓉再度施暴並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順利進行,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遂於訊問後當庭逮捕,並依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之 1 第 1 項第 2 款、第 4 款之規定,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中檢強調,為保障所有參與司法程序之人民及法治工作者之人身安全,維護司法程序之正常進行,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及人身安全之暴力行為,均將依法嚴正偵辦,絕不寬貸。並呼籲社會大眾理性處理衝突,尊重他人生命與法治秩序,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梁育誌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逃死! 檢認「判決違背法令」將上訴
2020年間馬來西亞籍的長榮大學鍾姓女學生,在返回租屋處路上,遭到梁育誌性侵後殺害、棄屍。梁育誌一、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不過案經上訴以後,高雄高分院今日(1月29日)更二審判決,改判無期徒刑,高雄高分檢認為,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處,將依法提出上訴。回顧本案,2020年10月鍾女於返回租屋處的路上,在走過沒有路燈的道路時,突然遭到梁育誌拖進路邊的草叢性侵得逞,事後又遭梁男殺害。梁男後續開車將鍾女的遺體丟棄在高雄的大崗山區,期間還用鍾女的財務買食物,並用她的手機抵押油錢。檢方依法起訴梁育誌以後,一、二審、更一審均判處梁男死刑,不過案件再度上訴到最高法院以後,又發回更審,案件出現大反轉。高雄高分院認為梁育誌犯行雖兇殘,但難認被告有達「最重大情節犯罪」,只要實施長期監禁,並配合心理輔導等教化資源,有機會讓梁育誌在失控的人生中停下,修正偏差行為,判處其無期徒刑。高雄高分檢表示,檢方認為被告具有預謀計畫性的直接故意,並於短暫時間內完成強制性交、強盜、殺人等犯行,罪行重大的結合犯行應綜合評價,無從切割,認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處,應當依法上訴。
二審檢察長沒缺、洪信旭撤回報名 民選檢審委員公布12位一審檢察長入圍名單
法務部遴選6位檢察長,9位民選檢審委員今天(22日)下午公布入圍名單,共有法務部法制司長洪家原等12人上榜,部長鄭銘謙將在2月6日圈選其中6人。由於這次沒有二審檢察長職缺,因此原先志在角逐二審檢察長的法務部保護司長洪信旭,日前主動撤回報名。民選檢審委員明天上午將在檢審會提出上述建議入圍名單。9位票選檢審委員聯合公告12人入圍名單如下,括弧內為司法官訓練所(現為司法官學院)期別:洪家原 法務部法制司司長(34)林宏松 司法院政風處處長(38)簡美慧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38)林秀敏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38)吳怡明 最高檢察署調辦事檢察官兼書記官長(38)林漢強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38)邱智宏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肅貪組組長(38)趙燕利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陳玉華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陳舒怡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40)劉俊杰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兼任廉政署中調組組長(41)葉建成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42)票選檢審委員指出,今天下午1時30分起舉行檢審會之會前會,針對25位檢察長遴選候選人(缺額6位)進行逐一討論(原報名26位,尊重洪信旭意願不納入討論範圍),最後經過絕對多數(得3分之2以上票數)表決結果,推薦12位候選人。
截止了!26位資深檢察官角逐檢察長 1/23檢審會提出入圍名單
法務部日前宣布將釋出4到6位檢察長名額,今天(7日)則是有意角逐檢察長的檢察官報名最後一天,9位票選檢審委員傍晚公布名單,計有法務部保護司司長洪信旭、法制司司長洪家原等26位資深檢察官報名,9位票選檢審委員訂於1月22日(四)下午14時召開會前會討論入圍名單,並於1月23日(五)上午在檢審會提出9位票選委員之建議入圍名單。9位票選檢審委員歡迎各界於上述期間,以電子郵件或LINE等方式,具體推薦或提供意見予任一票選檢審委員。各界意見僅供票選檢審委員內部討論參考,均不予公開。未具名致無法查證者,將不納入討論。報名名單(依司法官期別):洪信旭 法務部保護司司長(33)吳祚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分署長(33)洪家原 法務部法制司司長(34)戴東麗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34)洪景明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35)林宏松 司法院政風處處長(38)簡美慧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38)林秀敏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38)吳怡明 最高檢察署調辦事檢察官兼書記官長(38)林漢強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38)邱智宏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肅貪組組長(38)鄧媛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北調組組長(38)陳淑雲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張紜瑋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郭靜文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38)黃立維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分署長(39)趙燕利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白忠志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陳玉華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黃裕峯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39)陳舒怡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40)黃正雄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40)黃彥琿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40)王鑫健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41)劉俊杰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兼任廉政署中調組組長(41)葉建成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42)
競爭激烈!檢察長開缺最多6位 今天報名最後一天、已有20位檢察官登記
法務部今年開缺4到6位檢察長,今天(7日)是有意角逐檢察長的資深檢察官報名最後一天,目前已有20位檢察官報名,其中不乏重量級人士,最受矚目者包括保護司正副司長洪信旭、林秀敏,法制司司長洪家原、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廉政署副署長林漢強、司法院政風處處長林宏松、廉政署肅貪組組長邱智宏、廉政署北調組組長鄧媛等人。由於接受報名甄選檢察長的最後受理時間為今(7)日下午17:30止,因此有意參加的資深檢察官動作要快,一般預料今天下午還有大咖報名「參賽」。不少資深檢察官認為法務部這次開缺4到6位檢察長,應該不包括二審檢察長,但從目前報名盛況來看,最後是否會釋出二審檢察長職缺,也就是會不會有現任二審檢察長提早下課,司法界都很關注。9位票選委員指出,將自1月7日(三)至1月15日(四)之期間,向全國檢察官及各界廣徵意見。票選委員訂於115年1月22日(四)召開會前會,討論入圍名單,並於1月23日(五)上午檢審會提出9位票選委員之建議入圍名單,提請全體檢審委員討論。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去年底請辭及申請退休獲准,加上今年初任期屆滿的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以及去年8月從新竹地檢署檢察長轉任國安局副局長的陳松吉所留下職缺,法務部宣布至少釋出4個檢察長職缺,對有志擔任檢察首長的資深檢察官將是蠻好的機會。已報名名單如下(依司法官期別):洪信旭 法務部保護司司長(33)吳祚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分署長(33)洪家原 法務部法制司司長(34)戴東麗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34)林宏松 司法院政風處處長(38)簡美慧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38)林秀敏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38)林漢強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38)邱智宏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肅貪組組長(38)鄧媛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北調組組長(38)陳淑雲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張紜瑋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郭靜文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38)趙燕利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白忠志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黃裕峯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39)陳舒怡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40)黃彥琿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40)劉俊杰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兼任廉政署中調組組長(41)葉建成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42)
彰基文字獄1/問卷揭院長爭議竟遭調查局介入 兩代名醫含冤兒子吃官司
日劇白色巨塔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上演!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審結彰基醫院控告前院內眼科醫師楊啟蘭妨害名譽案件,最後以無罪定讞作結,這件看似單純的判決竟隱藏少為人知的「兩代白袍冤屈」。2021年9月時任彰基眼科名醫陳珊霓(楊啟蘭之母)公開控訴彰基竟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隔年6月,陳珊霓之子楊啟蘭發布一份調查院內同仁對陳穆寬滿意度的問卷惹禍上身,竟還驚動了專辦大案的「調查局」。眼科名醫陳珊霓(左)因不滿彰基醫院院長陳穆寬無預警卸除其主任一職等行為,發表公開信批評彰基已成全院幫「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圖/報系資料照)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陳珊霓2003年離開林口長庚,南下前往彰基醫院,協助彰基設立中部第一個擁有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眼科,醫術高明的她,不僅是台灣百大名醫,當時更是全彰基盈餘收入前三大的名醫。沒想到,陳穆寬上任院長後,竟無預警地卸下她的眼科主任一職,最終她也選擇不再留戀,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服務,並在離開前東家前夕透過公開信替院內敢怒不敢言的同仁發聲。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醫師表示「當時有許多院內的優秀醫師出走,他好奇院內同仁對院長的真實看法才會製作此問卷」。翻開這份名為「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的網路問卷結果,可以看到填表的人數約莫2000人,而問卷每題約有3至6個選項,每題選項至少會有1至2個對陳穆寬有負面描述。以問卷結果來看,對陳穆寬有怨言的「彰基人」並不在少數,舉例來說,問卷第5題「對於陳穆寬院長任內施政,您對哪一項最滿意?」選擇「當的爛爆了,一項都不滿意」者高達1258人。問卷發布後,隨之而來的就是陳穆寬的提告,楊啟蘭回憶「在發完問卷的一周後,我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叫我去說明」,令他詫異的是,2022年9月他甚至接到調查局的電話。楊啟蘭納悶表示「一般來說,調查局需要介入的應該是重大刑事案件吧,區區一個妨害名譽跟調查局有何關係?」彰基醫院過去曾與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強化醫療機構資安運作。(圖/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說明,經了解後,調查局會介入是因為問卷的第14題提到「在COVID-19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一家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不過,楊元綱律師認為這其實也不合常理,表示「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通常不會找調查局才對」荒唐的是,在此案偵查階段,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二家醫學中心與本院同樣採行非疑似個案非住院插管全身麻痺病人未進行COVID-19檢測」但卻在一審時被證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中國醫非住院插管麻醉病患均要求進行快篩」,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彰化地方法院說明「有做PCR檢測」給狠狠打臉。此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原先以不起訴作結,但陳穆寬聲請再議以後由台中高分檢發回,後由彰化地檢署依照妨害名譽起訴,最終於今年11月4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年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霸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郭信良涉索賄大逆轉「二審改無罪」 檢方:收判決書後研議上訴
無黨籍台南市議會前議長、現任議員郭信良遭控以「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向重劃會長廖堅志索賄1300萬元,並被依貪汙罪嫌起訴。一審郭信良遭判13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22)日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郭信良無罪。對此,郭信良稍早發聲感謝司法還他清白,不過檢方收到判決書後將研議是否上訴。根據起訴書,郭信良於2023年間介入「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並被指控聯手安南區佃西里里長高進見向廖堅志索賄1300萬,被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郭信良一審遭法院依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而在高院審理期間,郭信良卻多次否認犯行,並強調自己沒有拿到錢。台南高分院最終認定,現有證據不足,今日撤銷原一審判決,二審改判郭信良無罪,高進見則收賄部分無罪、教唆偽證罪6月,全案仍可上訴。郭信良從有期徒刑到無罪,可說是大逆轉,結果出爐後,他在臉書激動寫下:「感謝司法還我清白。」不過台南地檢署表示,將與台南高分檢密切聯繫後續的上訴問題,是否上訴三審會尊重高分檢的權限。台南高分檢也指出,將於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上訴。
安泰醫院火警致9死 高分檢撤銷蘇清泉緩起訴發回重查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去年10月3日重大火警,造成9人死亡、多人嗆傷;高雄高分檢近日撤銷屏東地檢署對安泰榮譽院長、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4人緩起訴處分,並以本案屬重大公安事故,原處分在比例與警惕效果上有疑義為由,發回屏檢續行偵查重新偵辦。蘇清泉回應,尊重司法,將全力配合。目前調查是部分再議,要釐清消防、增建部分,已接獲屏檢來函,要求針對案發後這1年來關於消防與增建改善的情形補件,以提供進一步調查,其餘並無疑慮,而醫院團隊目前也在準備資料中,近日會遞交給檢方。屏檢表示,將重新交由檢察官續查,最後結果是維持緩起訴或起訴,會由新接手的檢察官依偵查事證判斷。屏東縣政府則說,尊重司法調查。屏檢8月偵結的緩起訴書指出,安泰醫院大火發生時,火勢延燒至多個樓層,導致嚴重傷亡;調查顯示,蘇清泉擔任院長期間,其胞兄蘇威菘擔任總務長,負責營繕與工程事宜,2人為擴充醫療空間,違法將動力供應中心由1樓加建至5樓,並以空橋連通主建築,造成火災時濃煙漫入安全梯,導致多人逃生不及,認定蘇清泉等4人涉《刑法》過失致死、業務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及違反《建築法》等罪。當時屏檢指出,蘇等人坦承犯行,與死者家屬及傷者完成和解,並支付3000多萬元賠償金;全數拆除違建,且安泰醫院長年服務屏南地區、減輕偏鄉醫療負擔,具公益性,因此給予緩起訴2年處分,且須支付公庫1000萬元並辦理偏鄉義診20次。全案經高雄高分檢覆核後認為,本案屬重大公安事故,緩起訴有輕重失當之疑,且無法達到警惕效果與比例原則,決定撤銷原緩起訴處分並發回屏檢續行偵查。
高市建管處前副處長收賄判3年半 豪宅竣工造假案定讞
高雄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前副處長李政賢,因收受上百萬元賄賂並協助豪宅建案造假竣工報告,最終遭認定涉犯貪瀆罪,高雄高分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決定讞。調查指出,國硯建案在申請竣工時,廚房防火隔間與防火門疑未達規範,建築師卻提供不實檢查報告,由跑照業者遞交至建管處審查。李政賢身為副處長,涉嫌包庇該案,讓建案於2013年9月取得使用執照。檢調認定其收賄事證明確。廉政署南調組接獲檢舉後搜索李政賢住處,發現客廳與房間堆滿洋酒與紅包,並查扣超過百萬元現金。進一步調查還發現,他疑將部分資金匯往海外。雖然其年薪超過百萬元,但仍被控將1至2百萬元資金轉移國外。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與偽造文書罪起訴,惟李政賢全程否認犯行。案件歷經審理,高雄地院最初判刑6年8月,後經最高法院兩度發回更審。最終,高雄高分院更二審認定李政賢貪瀆罪成立,量刑3年半,最高法院維持見解,全案正式定讞。高雄高分檢已接獲卷宗,將安排李政賢入監服刑。
索賄光電業者560萬元遭重判13.5年 前台西鄉長丈夫潛逃
雲林縣前台西鄉長林芬瑩以核發路權為手段,透過丈夫丁文彬向太陽能光電業者收賄560萬元,一、二審均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分別對林、丁處刑12年及13年半,目前上訴中。鑑於台南高分檢也對丁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每日至派出所報到,但丁卻未遵期報到,經拘提未獲且傳喚也未到庭,台南高分院裁定沒收保證金150萬元。可抗告。台南高分院指出,丁文彬因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2022年5月被雲林地院裁定具保150萬元,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經具保後,丁即停押釋放。後經原審判刑13年半,丁男不服上訴,並於高分院審理期間均遵期到庭,經駁回上訴審結後,丁男不服提起第三審上訴,現在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台南高分檢今年6月中向台南高分院聲請對丁文彬限制出境、出海及命接受科技監控,經院方裁定自6月2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應於每日晚上8時前至其住所管區派出所報到,但駁回科技監控的聲請。不料,裁定後,據雲林縣警局台西分局台西派出所函覆,指丁男均未遵期前往該派出所報到,高分院再核發拘票命8月1日前拘提他到案,經拘提未獲後,再依法傳喚林女及吳姓具保人,並命吳應於同月26日偕同丁到庭,但2人均未到庭。台南高分院8月28日電請辯護人,請他轉知丁男於3日內與院方聯繫,否則將認定丁男已藏匿,並將就具保保證金作相關處理。不過,律師回覆指稱,先前經裁定限制出境出海時,已嘗試聯繫丁男,但一直聯絡不到,聯絡丁的太太林芬瑩一樣找不到丈夫,他只有丁男的LINE,沒有手機號碼。台南高分院根據通報單、拘票等相關資料,加上丁男並無因另案在監執行或在押情形,認為如經合法傳喚而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接受審判、訊問,即屬「逃匿」行為,裁定沒收保證金150萬元。
法務部曝堵詐成效「人頭帳戶」案降2成 富邦二總座現身談「差點被詐」
富邦人壽與台北富邦銀行今(4)日與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中市政府正式簽署反詐騙合作意向書(MOU),擔任見證人的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表示,感謝金管會及金融機構共同努力,詐騙最大工具,人頭帳戶案件已由過往占檢察官詐欺新收案件之8成多降至6成;不過,檢方辦案100件中有半數為詐騙之案,審理速度相當沉重。該MOU以「阻詐資訊交互」與「防詐觀念宣導」為核心,徐錫祥說,本次合作希望透過彼此情資交換,能對人頭帳戶「預警風險管控」,並對核心詐欺集團「期前溯源查辦」,以共同守護民眾財產。促成此次簽署MOU即為富邦人壽獨立董事陳建宏,他擁有軍法官、軍事檢察官資歷,去年9月並擔任樺銳綠電董事長。他說,在富壽董事會裡常討論與社會責任相關議題,包括公平待客等金融服務,以及打詐、防詐、阻詐等。北富銀2025年上半年已成功攔阻692件詐騙案件,阻詐金額逾3.6億元,北富銀總經理郭倍廷表示,他在十多年前也差點被騙,當時詐騙手法沒有那麼先進,常出現是信用卡刷卡電視購物後,接到電話說退還吸塵器多收的五千元,結果對方問帳戶餘額有多少,他赫然發現是詐騙集團。郭倍廷說,這次簽MOU合作重點是二方面的「防詐」與「預防」的宣導,會開設識詐防詐學校,深入學校與社區,將與臺中市教育局合作,辦理50場臺中市高中職校園宣導活動,及一場專為教職員設計的專題講座。富邦人壽總經理陳世岳則表示,在今年初與警政署、法務部有簽定反詐騙備忘錄、宣導影片等,在全台據點播放,並且教育訓練如何識詐等,這些成效也會給予獎勵與頒獎,現在更延伸到台中地區高分檢,擴及到台中彰化南投苗栗。陳世岳分享自己個人經驗,現在用LINE詐騙手法是「合法掩護非法」,詐團在網路先施放合法的銷售藥材的廣告鼓勵長輩去購買,真的藥材沒問題,初次嘗到甜頭,對方就鼓勵民眾另外加LINE群組,可以給予優惠價格購買,並且幾乎天天寒暄問暖,讓許多民眾陷入詐術而難以辨識。簽署儀式由富邦人壽總經理陳世岳、北富銀總經理郭倍廷、臺中高分檢檢察長林錦村、臺中市政府副市長鄭照新代表簽署,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吳慧蘭擔任見證人,在富邦人壽獨立董事陳建宏、臺中、彰化、南投、苗栗四處地方檢察署檢察長,以及臺中市警察局、臺中市教育局、臺中市法制局等單位出席支持下,透過司法機關、地方政府與企業資源整合,全面擴大反詐量能,強化社會安全網的韌性。
國安刑案起訴人數2年飆4倍 最高檢發表新書保障國家人民
最高檢署今(9月4日)舉行《國安三法逐條評釋》新書發表會,行政院林明昕政務委員、調查局陳白立局長親自蒞臨,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吳協展副司長、劉怡君檢察官、桃園地檢戴文亮檢察長、臺東地檢蕭方舟檢察長、臺南高分檢蔡麗宜檢察官、臺高檢署檢察官許祥珍、陳舒怡、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林麗瑩、張安箴、林錦鴻、劉建志、許文琪及調查局黃文昇科長等共同作者及顧問,分享本書亮點及編撰心得。最高檢表示,近來國家安全刑事案件,其中包括違反刑法內亂外患罪章、陸海空軍刑法、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國家情報工作法等,自 111年偵查 41 件起訴28人,到 113 年已達 160 件起訴170人。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檢察官在偵辦過程發現多數國人不清楚國安犯罪嚴重性,甚至不清楚該行為是否涉及違法,故出版此書讓辦案人員可以更精確的適用法律,並保障國家安全以及人民,並讓社會大眾明白哪些屬於違法行為,以免觸法。最高檢指出,本書封面設計具體呈現「國安共同威脅圖像」,以紅色法槌與白色無人機,具體呈現可能威脅臺灣安全的整體形勢,紅色寓意警醒與決心,代表司法在國家安全上的堅定守護;白色則象徵透明、證據與規範,提醒當面對資訊戰、無人機與數位滲透等新型態手段,更須以清晰的法律邏輯定錨。兩者交織成「世界」,意味著國安風險從不止於疆界,滲透、機密外洩與灰色地帶行動往往跨域發生,國安刑事案件辦案團隊更需要充實自身法律論述能力,提升國安案件偵辦效能。本書獲各界高度肯定,軍、警、調、廉等單位已大量預購超過 500 本。本書今日起於各大書局公開販售,每本定價 500 元, 書款撥入國庫供政府整體運用。
獨/賴哲雄將掌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邢泰釗時期就曾考慮過他
新竹地檢署檢察長陳松吉獲綠營高層賞識,借調擔任國安全副局長,引發檢方小規模人事異動,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姜貴昌8月底將調陞最高檢察署檢察官,並暫代新竹地檢署檢察長,至於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一職,將由曾任廉政署長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賴哲雄接任。賴哲雄輔大法律系及研究所畢業,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學院)25期結業,曾任連江、台東、苗栗等地檢署檢察長。103年間時任法務部長羅瑩雪原規劃由當時的金門高分檢檢察長邢泰釗擔任廉政署長,不過因為藍營內部認為邢泰釗在高雄地檢署檢察長任內辦藍不辦綠,邢泰釗中箭落馬,賴哲雄遂取代邢泰釗擔任廉政署長,賴哲雄擔任署長期間,廉政署從行天宮捷運站的租賃辦公廳舍搬遷到總統府後門的博愛大樓,讓廉政署有自己的辦公室。據了解,檢察總長邢泰釗擔任高檢署檢察長期間,原規劃讓賴哲雄接任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後因期別較淺等因素而作罷,不料多年後,賴哲雄仍將上任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只能說他與此職位緣分不淺。
殺人罪無法起訴!5億高中生案高分檢駁回再議 賴母剩最後翻案機會
台中市震驚社會的「5億高中生墜樓案」再度有新進展。台中高分檢今日正式駁回賴姓死者母親針對夏姓父子殺人罪部分的再議聲請,這是該案第二度由檢方作出不起訴決定。至此,檢察官不再對夏父子提起公訴,賴母若仍堅持翻案,僅剩提出自訴一途。案件可追溯至2023年5月4日,當天高中生賴姓少年與地政士助理夏男辦理同婚後,不久即從夏男住處10樓墜落身亡。由於賴小弟受名義祖父、實際父親贈與價值5億以上的不動產,引起社會廣泛質疑是否涉及謀害繼承。檢方指出,本案已進行兩次解剖鑑定,均由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潘至信與法醫曾柏元共同進行。潘至信具有美國專科法醫病理訓練背景,累積超過9000件解剖鑑定經驗。警方並結合毒物分析、死者體內無酒精成分、現場監視器畫面、10樓欄杆指紋勘驗及死者完整電腦斷層掃描,再度重返現場採證。綜合判斷後,檢方認定死者係生前自10樓墜落,致多處骨折與臟器破裂死亡,排除毒殺或暴力控制等外力介入跡象。尤其陽台欄杆留有死者指紋,加上無法解釋的水平移動距離與自然本能不符,推翻遭人推落假說。台中高分檢表示,檢察官審酌全案卷證資料與鑑識結果,認為台中地檢署之偵辦已臻完備,賴母二度再議聲請「無理由」,正式駁回,殺人嫌疑部分不起訴確定。值得注意的是,民事部分台中地院近期已判定夏朝源與賴小弟間之「永久結合關係」無效,等同夏男喪失繼承權,已無資格繼承賴小弟5億遺產。但在刑事責任方面,夏家父子因證據不足無法起訴,讓案件的爭議性仍在社會間引發高度關注。
5歲童突於日托中心昏迷 家屬悲慟:司法不公!為何不能調閱監控?
2023年8月4日上午10時58分,5歲的自閉童小俊(化名)突然在苗栗縣幼安日托中心昏迷,緊急送醫後,診斷為顱內出血。家屬詢問日托中心,得到的回答是「他在地上翻滾然後突然不會動了」,家屬憤而提告。未料檢方知悉醫師報告指出小俊症狀為24小時內受重擊所致後,仍只調閱了8月4日2小時的監視器畫面,予以不起訴。後續家屬提起再議及自訴,並向監院陳情,仍得不到真相。2023年8月17日開庭,檢察官調閱了8月4日當天上午10點至12點的監視器畫面,表示並無看到任何人為因素及可疑之處,最後以證據不足為由作出不起訴處分。弔詭的是,當時醫院評估報告指出:「被害人所受傷害之成因,應係於其昏迷前24小時內頭部遭外力撞擊或拋摔在堅硬平面後所生之結果。」而檢察官卻不願調閱8月3日的畫面。醫師表示,小俊的傷勢是受強烈外力所致,小俊爸爸說:「當時我很疑惑,因為我兒子的頭部並無外傷」,醫師解釋,就像戴安全帽出車禍,傷者不見得會有外傷,但仍有顱內出血的可能性。而小俊在早療機構上課時,都會穿戴頭部護具,按此推斷,懷疑可能是在早療機構受傷。於是爸爸決定向臺中高分檢提出再議,請求檢察官勘驗8月3日的監視器畫面。照顧小俊不僅需要大量的時間、精力,醫藥費也是一筆龐大支出。(圖/黃耀徵攝)2024年5月臺中高分檢駁回再議。再議處分書針對家屬聲請勘驗8月3日監視器畫面一事,僅回應:根據8月4日的監視器畫面,小俊在早療機構時並無出現異狀,且小俊媽媽在警詢過程中,曾向警方表示8月3日晚間,小俊在家中並出現異常,故無勘驗8月3日監視器畫面必要。收到再議駁回處分書後,小俊爸爸旋即於2024年5月向苗栗地方法院提出自訴,2025年1月收到自訴駁回裁定書。法院支持檢方見解,認為8月4日案發前,小俊看起來並無異常,且全案並無事證足以證明小俊遭他人蓄意傷害,故不必再調8月3日的畫面。小俊爸爸2025年5月向監察院陳情,監院請法務部及司法院要求臺中高分檢及苗栗地院提出說明,苗栗地院至今無回應,臺中高分檢則認為檢察官偵查中對於證據之取捨或擇定擁有自由裁量權,所有證據都已調查完畢,再次拒絕勘驗8月3日之影像。如今,小俊已完全失去活動能力,躺在家中由媽媽24小時照顧,除每4個小時要利用鼻胃管餵食、每2個小時為他翻身,平時還要按摩與復健,維持小俊關節與肌肉的健康。雖然醫師曾向小俊爸爸解釋,小俊並非植物人,但小俊爸爸淚訴:「這對我來說又有何區別?」近日,小俊爸爸求助苗栗縣議會曾玟學議員,曾議員向苗栗縣府提出查看8月3日畫面之要求,然而縣府原先同意卻又事後反悔。曾議員向記者表示「這個案子我們收到爸爸的陳情後跟他討論,主要協助希望取得事發前幾日的監視器畫面,尤其是前一日8/3的,縣府回覆當時調查時有調,但沒有留存,最後只有存8/4的,但即便是8/4的都不方便再提供」。
屏東議員郭再添涉「非法匯兌」判刑4年 入獄前落跑遭通緝
無黨籍屏東縣議員郭再添因非法辦理新台幣與人民幣地下匯兌業務,共匯兌新台幣1358萬餘元,遭判有期徒刑4年確定,預計23日入監,不料屏東地檢署20日送傳票時找不到人,隨後開拘票拘提未果,23日發布通緝。屏檢指出,郭再添19日遭最高法院判刑確定後,預計昨日入監,檢方20日送傳票時,在住處與服務處都未發現郭,傳票無法送達,檢察官隨即開拘票,期限至22日,但調查官23日回報拘提無著,因此依法發布通緝。判決書指出,郭於2017到2018年間涉及非法辦理新台幣與人民幣地下匯兌業務,共匯兌新台幣1358萬餘元,郭雖辯稱款項是買賣普洱茶跟石斑魚貨款,但最高法院認為他無法提出訂單、交易明細等證明,且否認犯罪,依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判有期徒刑4年確定。檢調查出,郭以其申辦的華南及一銀等帳戶,作為收受台灣地區資金與大陸地區間地下匯兌帳戶,由匯款人將新台幣匯入2帳戶,郭再以不詳方式於大陸地區支付等值人民幣,以此辦理異地間款項收、付匯兌行為。郭清理客戶與第3人間債權債務關係或完成資金轉移,而辦理新台幣與人民幣匯兌業務,合計從事地下匯兌金額達新台幣1358萬5720元,案經高雄高分檢轉屏東地檢署偵查起訴。歷審指出,郭無視政府管制匯兌禁令,而非法辦理地下匯兌業務,妨害金融秩序及資金流向管制,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自不足為從輕量刑之有利因素,量處有期徒刑4年。郭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五億高中生案夏男遭控殺人罪 重審結果出爐不起訴
五億高中生案震驚社會,與賴姓高中生登記結婚的26歲夏男因被控假結婚及偽造文書被判處1年6個月徒刑。至於殺人罪部分夏男獲不起訴,賴男家屬聲請再議,台中高分檢發回續查,中檢1日對外表示,經二度解剖遺體、勘驗現場採驗相關事證後,仍認罪嫌不足不予以起訴。 台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二審結果,提到承辦檢察官會同法醫研究所法醫潘至信原鑑定人法醫曾柏元第2次共同解剖,採驗相關檢體,報告指出生前未被注射毒藥物「氯化鉀」,血、尿液也無酒精反應,相驗死因為墜樓導致多處骨折、臟器破裂大量內出血身亡。 中檢在聲明中提到,若賴姓高中生如外界臆測被拋出10樓陽台,應會本能性抓取欄杆,不會有3.36公尺的水平位移距離,而據墜落的影像分析及現場採證勘驗,並綜合分析法醫及警方多方資料後,仍認夏男父子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