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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麥當勞少女疑遭性侵輕生亡 前主管今再獲不起訴處分
台北市一名17歲少女生前控訴,她在麥當勞打工期間,遭李姓男主管多次性騷、性侵,進而患上憂鬱症、人格分裂,最後在2024年11月間選擇跳河輕生。母親提告後,士林地檢署於2025年4月以罪證不足不起訴,母親不服聲請再議,高等檢察署認定案件仍有疑點發回續查。士林地檢署今天(5日)偵查終結,仍作出不起訴處分。回顧此案,少女的母親於2024年12月14日在Threads發文控訴,「我女兒為什麼會得憂鬱症?為什麼會自殺?因爲長達1年被麥當勞的前主管以排班權利對她性侵」母親說到,該男主管越來越過分,對當時才16、17歲的女兒下手,害女兒因此得了憂鬱症,瞞著媽媽偷偷看醫生。少女的母親指出,最後女兒成功辭職也鼓起勇氣報警,同時向麥當勞提出申訴,而麥當勞除了迅速開除該男主管,對她們沒有任何交代及慰問。.少女的母親也貼出對話紀錄,該男主管問「妳想如何才能結束?」少女說,「如何才能結束?你是指哪件事情結束?」該男主管才強調是「撤告部分」,少女直言,「你在對我性侵時就沒想到有今天嗎?你想要怎麼談和解?」前主管問「多少能和解?」後來,少女的母親接受媒體採訪,表示女兒2022年8月1日,也就是16歲時就進入麥當勞打工,剛開始主管對她很好,後面慢慢會用手戳她的腰,原以為只是開玩笑,卻開始襲胸、摸胸,前後對女兒性侵了1年左右。少女的母親說,女兒在2024年2月20日離職,並於3月3日向報警,指控遭李姓主管性侵,後續也在3月25日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不過,因性侵案件屬刑事偵查範圍,麥當勞公司只能先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處理性騷擾的部分,最後在2024年5月開除李姓主管。士林地檢署針對李男涉嫌性侵的刑事部分,進行分案調查,當時檢察官傳喚少女到案說明時,少女起初說被性侵6次,後續改口成10次,前後供詞不一。少女的母親則補充,「妹妹說次數有十幾次」,由於女兒罹患憂鬱症、人格分裂,正常來講只會想忘記,不會想記得這件事,所以記不住日期與時間,而在警察局做筆錄時,女兒說被性侵的日期跟在檢察官的筆錄不一樣,檢察官卻一直說要調查,明明此案已經有對方承認的證據,不懂還要調查什麼?李男亦向檢察官聲稱,兩人曾短暫交往過半年,分手後仍持續聯繫,李男透露兩人雖有親密互動,但強調「絕對沒有發生性行為」,並主動提交與少女間的對話紀錄,主張兩人互動屬雙方合意。士林地檢署在審閱李男提供的通話紀錄後,不認為其中有違反意願的對話,士林地檢也傳喚其他同事,並調閱監視器畫面及門市內部資料,最終判斷李男未涉有妨害性自主之嫌,並依罪嫌不足,在2025年4月對李男做出不起訴處分。少女家人不服結果,向高等檢察署提出再議。高檢署收案後,認為士林地檢署偵辦本案仍有疑點需要釐清,全案仍有調查必要,因此撤銷士林地檢署對李男的不起訴處分,發回士林地檢署重新偵辦。士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仍作出不起訴處分。《CTWANT》關心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法網餘燼3/人民公僕捲重大刑案!副所長疑為潛逃推手 2女檢因他被重懲
公職人員由納稅人供養,理應廉潔自持,但本篇所整理的4位重大逃犯,有的本身就是公職人員,有的卻是在司法人員追查過程中,意外發現公職人員也在案件中「參一咖」。其中包括找派出所副所長佯裝簽到,棄保潛逃的鍾文智、化身私刑魔王的屏東縣前議員郭再添,還有涉嫌吸金並受對岸指示,吸收陸配、新住民,企圖影響選舉的徐少東,以及涉嫌洗錢並造成2位檢察官遭懲戒的涂誠文。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涉炒作存託憑證(TDR),累計遭判刑30年5月定讞後棄保潛逃,過程中疑似有警方人士相助。(圖/報系資料照) 七、鍾文智連一鮑魚前董事長鍾文智(46歲)2010年起,炒作新加坡掛牌上市的大陸江蘇揚子江船業控股公司,並在台灣發行的TDR(存託憑證),將價格炒高至46元,高於大盤行情18%以上,同時鍾文智還涉嫌炒作明輝、特藝石油等等多檔TDR,並藉此獲利超過4億元,違反證交法等罪嫌,於2025年3月12日被判刑30年5月定讞。 然而,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認為鍾文智都依規定向派出所報到,命他加保2000萬元後解除科技監控。沒想到,在裁定隔日鍾文智就「人間蒸發」棄保潛逃。諷刺的是,2025年12月檢調發現信義分局3名副所長涉嫌幫助鍾文智簽到,讓其能成功卸下科技監控,並分15路搜索並約談4名被告到案說明,其中前副所長李俊良更被聲押禁見獲准。屏東縣議員郭再添目前為外逃通緝犯。(圖/翻攝高檢署通緝查詢系統、屏東縣議會全球資訊網) 八、郭再添時任屏東縣議員郭再添(52歲)2017年到2018年期間,涉及非法辦理新台幣與人民幣之地下匯兌業務,並以私人的銀行帳戶收受台灣資金與中國間的地下匯兌帳戶,共計1358萬餘元。最終郭再添被判刑4年定讞,須入監服刑,原定2025年5月23日入監服刑,但在檢方送傳票時行蹤不明,屏東地檢署已依法發布通緝。 令人震驚的是,郭再添竟然還化身黑吃黑兇嫌,於2023年10月間幫助因侵吞贓款遭到同夥痛毆的詐團車手復仇,找人和對方談判,一言不合後竟將對方抓回毆打、綑綁,甚至還用燒紅的湯匙燙傷被害人的頸部。最終法院對郭的11名同夥依犯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私行拘禁罪判處1年1個月至1年9個月不等的刑期,但郭因在逃,將由法院另行審結。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涉嫌以投資電信App為名,非法吸金超過22億元。(圖/報系資料照) 九、徐少東三聯集團負責人兼中華致公黨副主席徐少東(58歲)過去在2024總統大選前,接受中共統戰人員指示,與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周滿芝製作假民調涉犯反滲透法與國安法,此外檢調還發現徐少東涉犯為中共發展組織而被起訴。 另外,徐少東於2017年購入不斷虧損的南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隨後便向投資人宣稱三聯南頻公司開發具通訊加密技術APP,結合電信加值服務以及法律諮詢,藉此吸引投資客投入資金,以此非法吸金22億6780萬元,最終二審被判13年,但最後徐少東於2025年5月間棄保潛逃。 荒謬的是,檢調人員在偵辦徐少東的案子時,竟發現其曾和前立委張顯耀大聊兩岸政經局勢以及2024總統、立委大選的看法,最終檢方於2023年搜索張顯耀服務處,並於2025年2月對其依反滲透法提起公訴。涂誠文為外逃通緝犯。(圖/翻攝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十、涂誠文涂誠文為睿森銀樓的經營者,過去曾在2018年受人委託運送3000萬元的現鈔,過程中遭到強盜,後續被檢警查出是非法地下匯兌黑吃黑,最終被判刑3年8月確定,但未到案執行。2023年檢警在調查郭哲敏88會館洗錢案時,同步追查睿森銀樓洗錢案,但卻在搜索拘提時,發現其疑似已經偷渡出境。 後續檢察官黃錦秋、王涂芝被發現曾在2020年1月前往位於臺北市信義區松勤街88號1樓的KTV(88會館)唱歌聚會,同年7月還去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4段250之1號「睿森銀樓地下室」唱歌聚會。黃錦秋因而被懲戒法院判決轉任台北地檢署觀護人,王涂芝則罰俸3個月。
法網餘燼2/小時了了長大害了了!台大學霸創「賣毒天堂」 20萬用戶幫他買豪宅
本刊整理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列出10大逃犯,本篇所整理的3位逃犯,最大的共同點為年紀輕輕就出人頭地,但卻因一時糊塗,成為重大刑案的逃犯。其中包括台大資管系畢業的高材生林睿庠、柯文哲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曾因擔任童星入圍金鐘獎的王欣逸。 林睿庠為外逃通緝犯。(圖/翻攝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四、林睿庠國立台灣大學資管系畢業生林睿庠(27歲)曾在我國駐聖露西亞大使館擔任外交替代役,負責數位科技培訓計劃,因為涉嫌於2021年以暱稱「法老王(Pharaoh)」在暗網上架設毒品交易平台「Incognito Market」讓上千名毒梟可以販售各式毒品,短短2年就超過了20萬名使用者,他也從每筆交易中抽成,分潤金額高達新台幣5.3億元。 美國聯邦調查局2021年鎖定林睿庠的電子郵件,並掌握其2024年5月原本在加勒比海友邦聖露西亞擔任外交替代役,準備前往新加坡申請研究所,經過美國時將其逮捕到案。 林睿庠被捕後坦承販毒以及洗錢等罪嫌,不過因為主張外交豁免權,要求美國檢方撤銷起訴,但日前仍被美國紐約聯邦法院依分銷毒品、洗錢與販售不當藥品等罪名加重判處30年有期徒刑。台北地檢署後續也查出,林睿庠將新台幣1億2158萬5368的不法獲利轉至其中國信託安和分行外幣帳戶,目前檢方已經查扣其名下的天母豪宅及多筆存款,並於2025年6月發布通緝,時效長達40年。許芷瑜為外逃通緝犯。(圖/翻攝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五、許芷瑜時任台北市長、時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犯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於2024年12月被檢方依照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等罪嫌起訴,並被具體求刑28年6月,全案於2025年12月24日辯論終結,並將會在今年3月26日宣判。 許芷瑜(38歲)為柯文哲的貼身秘書,綽號為橘子。北檢懷疑她涉嫌幫助柯文哲保管沈慶京行賄的1500萬元,是柯文哲的收賄共犯,其曾在2024年8月27日返國,但疑似收到柯文哲指示,旋即在8月29日上午4時10分訂機前往日本,且檢方於8月30日搜索柯文哲辦公室時甚至還發現「晶華→orange出國」的字條,調查局於去年4月查出許芷瑜疑似潛逃至日本或澳洲,並將其列為外逃通緝名單。 許芷瑜畢業於台北大學會計系,其外曾祖父是台灣首位醫學博士杜聰明,過去曾擔任台大醫院院長,並創辦高雄醫學院,後續和霧峰林家次女結為夫妻,並共創杜聰明基金會協助清寒家庭進修,而許芷瑜目前也還是該基金會董事。王欣逸為外逃通緝犯。(圖/翻攝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 六、王欣逸前童星王欣逸(30歲)以偶像劇「海豚灣戀人」、「綠光森林」而走紅,甚至入圍過金鐘獎最佳男配角。沒想到他卻誤入歧途加入黑道,甚至在2016年7月為幫朋友出氣,竟然在桃園市蘆竹區參與鬥毆事件,和友人持西瓜刀以及鋁製球棒痛毆曲姓少年頭部,最終導致其傷重不治。 王欣逸一審被判15年,但他卻棄保潛逃,二審期間從未到案,最終被通緝。王逸欣最終被判刑17年3月定讞,當時和他一同犯下共同故意殺害少年罪的林泓嶸最終則被判刑15年有期徒刑。根據高檢署調查,王逸欣目前已經出境至中國上海,並且於2024年被高檢署列入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
獨/辦倒最貪署長黃季敏女檢發聲了 查扣黃金逾1億元!黃珮瑜直呼還好沒拍賣
辦倒最貪署長的女檢察官發聲了!被稱為「最貪消防署長」黃季敏藉由採購防災救難器材標案,收賄護航廠商圖利,遭最高法院依收賄、圖利罪和洗錢罪等7罪,分別判處黃季敏7月至13年10月不等徒刑,累計刑期55年8月定讞。本案承辦檢察官、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珮瑜當初查扣黃季敏所藏黃金重達20公斤,現在換算市價超過1億元,黃珮瑜檢察官直呼好險14年前沒拍賣黃金,現在金價已是當時2.5倍以上。前消防署長黃季敏遭北檢拘提發監。(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黃珮瑜101年8月底查扣黃季敏住處黃金20公斤,當時黃金每公斤市價約200萬元,現在台灣銀行每公斤賣出價約527萬元,黃金20公斤現值至少1億500多萬元。黃珮瑜檢察官在臉書指出:記得101年第一波全台搜索41處,同事們的共同協助努力到隔天早上6:30聲押、下午6:00裁押⋯⋯當時黃季敏不同意拍賣黃金,真的是很有理財的遠見,現在金價已是當時的2.5倍了。黃珮瑜感謝當時檢調同仁齊心合作,為打擊貪瀆任勞任怨,才能蒐證完備,並查扣相關證物及不法所得,終於讓全案三審定讞。司法官訓練所39期結業的黃珮瑜,東海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檢署智慧財產分署檢察官等職務,她除了破獲消防署長黃季敏貪瀆案,還將華興靈修中心教主徐浩程「少龍」猥褻女信徒案的主從被告繩之以法,並曾衝酒店救出火坑少女,獲得檢方最高榮譽的法眼明察獎。
獨/張紜瑋接任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呼聲高 張介欽轉戰法制司長
法務部預定3月11日上午10點舉行一審檢察長交接典禮,由於法制司長洪家原和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林秀敏已獲法務部長鄭銘謙圈選為檢察長,兩人所留職缺,目前分別以即將卸任的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和高檢署調辦事檢察官張紜瑋呼聲最高。張介欽為司訓所36期結業,台大法律系夜間部畢業,曾獲模範公務員獎,歷任連江、屏東、新竹等地檢署檢察長,由於他當過廉政署肅貪組長,原先一般認為他有機會接掌廉政署長,不過廉政署長一職日前已由原彰化地檢署檢察長謝名冠擔任,因此張介欽改接任法制司長的可能性不小。至於可能接掌保護司副司長的張紜瑋,司訓所38期結業,政大法律系畢業,曾任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目前是高檢署調辦事檢察官,兼辦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並擔任犯保總會顧問,曾獲高檢署績優檢察官,同事對她評價多為個性開朗、對人親切、有能力,她在這次一審檢察長異動雖未能上榜,不過若能接任保護司副司長,不但適才適任,未嘗不是「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台中地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右3)可望接任法務部法制司長。(圖/報系資料照)
合庫銀11項新制上路!「2情況」帳戶恐被鎖死 轉帳、領錢都不行
為配合政府強化打詐政策,合作金庫銀行宣布,自2026年2月起實施數位存款帳戶11項新制,全面收緊帳戶管理規範。未來若出現「警示帳戶餘額低於新臺幣1000元」或「薪轉帳戶逾1個月未見撥薪紀錄」等情況,銀行可暫停交易功能,甚至辦理結清銷戶。在銀行新制公布前,金管會已預告修正《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擴大可疑帳戶範圍,並可於重大或急迫情形下通報高檢署,共同打擊犯罪。修正草案盤點14種可能被列為可疑帳戶的行為,包括短時間內頻繁申請開戶或設定約定帳號,卻無法合理說明、帳戶出現多筆小額轉出入,疑似測試交易、長期無往來後突然出現異常交易等。合庫11項新制重點一次看(一)境內IP限制申請數位存款帳戶須使用來源為中華民國境內IP位址辦理線上開戶。(二)特殊身分改採臨櫃開戶若具警示帳戶註記、受監護或輔助宣告、涉洗錢裁處告誡等情形,須改以一般實體帳戶辦理。(三)不得設為特定專戶數位帳戶不得設定為政治獻金或救助、年金、老農津貼、勞退等專戶用途。(四)銀行保留准駁權帳戶須經銀行審核通過方可啟用,銀行保留開戶准駁權。(五)帳戶暫停須依規定恢復如遭暫停使用,須依銀行指定程序辦理後方可恢復。(六)盜用須即時通報如發現帳戶遭冒用或盜用,須立即通知銀行並配合防範措施。(七)個資蒐集與通報機制銀行得於防詐、防制洗錢目的下蒐集及利用相關帳戶資料,並透過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通報其他金融機構或司法機關。(八)疑似不法可終止服務如帳戶被認定疑似不法或不當使用,銀行得暫停或終止交易功能,包括金融卡、網路轉帳及電子支付服務,並可結清帳戶。(九)警示帳戶低額銷戶若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將暫停全部交易,匯入款項退匯處理;餘額等值新臺幣1000元以下時,銀行可直接辦理結清銷戶。(十)衍生管制帳戶限制衍生管制帳戶將停止提款卡與電子轉帳功能,匯入款項退回匯款行。(十一)薪轉異常或久未交易處置若帳戶以薪轉為目的,逾1個月未有撥薪紀錄,或長時間未交易,銀行得視情況採取暫停或終止措施。合庫表示,新制目的在於防堵人頭帳戶與詐騙金流。未來帳戶若出現異常情形,銀行可主動採取凍結或結清措施。民眾若使用數位帳戶,應留意交易紀錄與用途是否符合開戶目的,以避免帳戶遭限制。
中共「助攻」陳舒怡當花蓮檢察長 最高檢書記官長吳怡明派澎湖檢察長
法務部公布最新一波檢察長人事異動名單,檢察長提名前夕遭中共點名為「綠色司法打手」、「台獨幫兇」的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果然在中共另類助攻下當選檢察長,且駐地在花蓮,另外,上次落榜的最高檢察署書記官長吳怡明,這次如願以償,順利獲派為澎湖地檢署檢察長,這波檢察長異動中,檢察界關注最高的陳舒怡和吳怡明都順利獲派為檢察長。另外,士林地檢署檢察長由宜蘭地檢署檢察長王以文接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由橋頭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接任,台中地檢署檢察長由洪家原接任,新竹地檢署檢察長由柯宜汾接任,彰化地檢署檢察長為黃智勇,南投地檢署檢察長周士榆,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林秀敏,橋頭地檢署檢察長郭景東,屏東地檢署檢察長林彥良,宜蘭地檢署檢察長王柏敦,基隆地檢署檢察長陳佳秀,金門地檢署檢察長趙燕利,連江地檢署檢察長劉俊杰。此外,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桃園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都調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彰化地檢署檢察長謝名冠皆調任司法行政職,一般認為張介欽可能接替洪家原的法務部法制司長職缺,謝名冠則可能接掌廉政署長,至於現任廉政署長馮成可能接任法務部常務次長,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可能接任政務次長,政務次長徐錫祥可能調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台積電內鬼工程師2人交保免押! 吳秉駿、戈一平三限、科控
台積電內鬼案共有5人涉案被起訴,其中涉案的3名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押期將屆,智財法院日前裁定3人延押禁見2月。不過,吳、戈聲請具保停押以後,合議庭今(2月5日)裁定吳秉駿、戈一平分別以300萬、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實施科技監控。回顧案情,高檢署先前查出陳力銘曾為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進入台積電的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隨後便於2023年到2024年間,勾結在職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高檢署於去年8月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認定3人涉犯營業秘密、國安法等罪嫌,分別求處14年、9年、7年,全案目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高檢署於同年12月再追加起訴東京威力公司,認其涉犯國安法等罪嫌,並建請罰金1.2億元。後續檢方又於去年11月10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調查站,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並訊問工程師陳韋傑,並且同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檢署表示,陳力銘經提訊後主動坦承犯行,並供出陳韋傑,求處7年有期徒刑;而陳韋傑被檢方求刑8年8月;盧姓高階主管為圖卸責,刪除本案犯罪證據且否認犯行,求處1年。
社運網紅翻車2/劉珮瑄誣指性侵高喊:非常驕傲! 造謠黑歷史全曝光
自由作家劉珮瑄(原名:吳馨恩)就讀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系時涉性平案件及家暴案件,向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長陳美華教授探聽調查詳情被拒。自此之後,劉珮瑄便在各大臉書指稱陳美華為性侵共犯,甚至隨機寄信給中山大學在校生誣指陳美華協助性侵,並稱「對陳性侵共犯美華做的事情,我至今都非常驕傲」。新竹地院於2025年12月19日宣判,處劉珮瑄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劉珮瑄指控陳美華老師為性騷共犯,並在各個臉書社團上張貼此不實訊息,甚至隨機寄信給中山大學學生抹黑陳美華。(圖/翻攝翻攝捍衛家庭學生聯盟臉書)向陳美華老師探聽失敗以後,劉珮瑄分別在自己的臉書以及澳洲國立大學臉書等各大社群,公開控訴對方「一邊義正嚴辭講MeToo,自己涉案就刪留言。」、「你先處理自己的性平案件再說吧」甚至還謊稱對方「協助性侵女學生一案目前暖暖協會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協助提起告訴,地檢署正在偵辦」。劉珮瑄指控A同學對其性侵,實際上她當時疑似因為感情糾紛,持刀闖進對方的住家,引起對方困擾及恐慌。(圖/翻攝DCARD)除此之外,劉珮瑄還會隨機寄送電子信件給中山大學的學生以及利用研討會報名系統可自由輸入文字處,指控陳美華為性侵共犯,前後共計輸入21次。在經過多次的騷擾以後,陳美華老師決定不再姑息,在中山大學、中山大學社會系的協助下,委由律師對劉珮瑄進行提告。劉珮瑄在偵查中稱「我的言論符合刑法第311條之免責條件,告訴人是一個知名學者,她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在這種公共議題的倡議脈絡下,她的名譽本來就要有所退讓,我的這些手段只是不得不的手段」。此外,在新竹地院審理過程中,劉珮瑄則供稱,「我對本案所為非常驕傲,我做為性侵案犯罪的被害人,我當然會有情緒,會有報復的想法,我的動機是複雜,我有私怨成分也有公益成份」等語。當時劉珮瑄甚至在臉書上揚言要將對方電暈,並疑似說要毒害對方。(圖/翻攝捍衛家庭學生聯盟臉書)新竹地院認為,劉女所為已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審酌其學識甚高、智識成熟,僅因出於私怨而未以理性、合法的方式為之,接續散布貶抑告訴人陳美華名譽的文字,且始終否認犯行等,於2025年12月19日判處劉女拘役50日,可上訴。不過劉珮瑄的爭議並非只有這一樁,根據本刊調查,劉珮瑄在改名前曾指控一名吳男對其性侵,於2018年向桃園地檢署告發強制性交,同時劉珮瑄也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準備讓對方吃「刑民全餐」不料暫以失敗收場。刑事部分,案經檢察官偵辦以後,認定吳男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但劉珮瑄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後,由高檢署發回桃檢續查,但此案依然於2019年3月17日由檢方認定吳男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桃園地院認為,雙方於2016年7月24日凌晨發生性行為以後,同日上、下午仍一同出遊,並參加演講活動,倘若被迫發生性行為,理應會有排斥、遠離或報警、驗傷反應,但劉珮瑄當下卻以無交通工具為由,請被告載其至講座現場,不符合被害人通常反應且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劉女的請求。劉女不服,提出上訴,二審也遭駁回。劉珮瑄表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驕傲,並解釋自己會稱陳美華為「共犯」是因為當時申訴性平案件時,對方未依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違反性平教育法22條。劉佩瑄說,我的共犯指涉的是「社會學中的制度性共犯」,是一種評價,而非法律所定義的「共犯」,但原審法官錯把評價當成事實描述。並強調自己沒有要退讓,因為對方構成行政違失被調查是事實,目前自己已經提出上訴。
販售外國大學假學位海撈千萬!前南榮科大校長遭判88年後失聯遭通緝
預計規劃轉型改為「玉秀雙語國民小學」的私立「南榮科技大學」前校長黃甫九天(原名黃聰亮、黃天一),涉嫌在任內與擔任校長特別助理的妻子吳洛瑜及相關人員,對外銷售哥斯大黎加共和國內私立「英培爾大學」的各式假學位,藉此牟取暴利,不法所得高達新台幣千萬元,受害者橫跨政界、商界與學界。案件經台南高分院更一審審理後,法院認定黃甫九天共犯下53項罪名,判處總刑期88年6月。然而判決出爐後,黃卻失去聯繫,繳交的200萬元保證金也遭沒收,司法機關認定其已逃亡並發布通緝。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根據判決內容,黃甫九天於2012年11月至2016年8月擔任南榮科技大學校長期間,利用校長身分以及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職權,向多數民眾銷售學位,宣稱是我國教育部及國際認可、不用出國修習英培爾大學開設之遠距課程,即可以外位內修方式取得英培爾大學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使民眾受騙付費購買學位。法院指出,黃甫九天另透過外籍人士取得空白的學位證書與成績單,再自行填寫修業年限與成績後,交付給學員對外使用。部分學員持相關證書申請教職或報考升學時,被相關單位查出學歷造假,才驚覺受騙並報警處理,整起假學歷案因而曝光。黃甫九天目前已被通緝。(圖/翻攝自高檢署網站)調查顯示,受害人數多達64人,每人繳交費用約在20萬元至80多萬元不等,其中不乏社會知名人士,包括台南市副議長林志展,以及新任台灣肥料公司總經理陳右欣等人。台南高分院更一審認定,黃甫九天涉犯貪污收賄與詐欺等罪,共計53罪,若未合併執行,刑期合計高達88年6月。不過,案件目前仍未定讞,黃甫九天卻在更一審判決後人間蒸發,未再依規定向法院報到。其先前繳納的200萬元保證金因此遭到沒收,台南地檢署也認定其行為構成逃亡,已於去年12月12日正式發布通緝,持續追緝其下落。
張文隨機殺人案今偵結!檢警確定「沒有共犯」 屬個人犯罪
張文於2025年12月19日犯下無差別攻擊事件,總共造成4死(含張文)11傷的慘劇。台北地檢署在經過近1個月的調查以後,於今日(1月15日)偵結此案,由於被告張文已經死亡,依法只能予以不起訴處分。北檢今日下午2時召開記者會說明,在檢警調閱3000筆監視器畫面、張文通聯記錄、資金活動來源約談25名被害人以及118名證人以後,證實這起引起社會恐慌的隨機殺人案並無共犯,屬個人長期計劃型的犯案。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揚嶺。(圖/項程鎮攝)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李西河說,本案動用600多名警力、調閱3000多筆監視器畫面、約談25名被害人以及118名的證人,分析其資金來源以及電腦等資料後,初判張姓被告本案過程中,未與他人接觸,案件屬於長期性規畫的單獨作案暴力犯罪行徑。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揚嶺說,就監視器畫面等資訊分析都只看到其1人身影,他的犯罪工具也全是來自於網路購物,並非其他共犯資助提供。另外,分析張文的通聯記錄後,明顯沒有和外界互動情形,更無參與任何組織。在檢視他超過20萬筆的瀏覽紀錄以後,也確定其沒有特定宗教偏好。曾揚嶺補充,在高檢署成立督導應變小組,並責成全國各地檢署成立「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後,截自今年1月14日止,共有51件相關案件與198件散布假消息案,但在調查後均無與本案被告有所關聯。
戴口罩、安全帽提款ATM會嗶嗶叫! 金管會:露出全臉就可領錢
金管會去年曾表示,將與銀行討論ATM設定臉部遮蔽警示的可行性,盼能以此加強打擊詐騙集團車手的力度;而在昨天(13日),金管會也公告,目前全台5家銀行約500多台ATM試行導入臉部遮蔽警示功能,當民眾戴墨鏡、口罩、安全帽提款時,ATM可能發出警示音,只要移除臉上遮蔽物,確保露出全臉,仍能正常領到錢。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表示,根據警政署反映,詐團車手在ATM提領金錢時都會戴口罩、安全帽,影響蒐證及追緝難度,因此警政署向金管會提議,推動ATM臉部遮蔽警示機制。而金管會也相當重視這項意見,便與高檢署、警政署與銀行業者進行討論。王允中指出,目前得出2大共識,首先是鼓勵銀行自行決定處理作法,其次為初期試行ATM以發出警示音為主,暫時不會拒絕民眾提領。金管會也提醒,民眾如果聽見ATM警示音時,不需要太驚慌,記得將口罩、墨鏡、安全帽等遮蔽物拿掉,就可以順利提款。金管會說,目前共有5家銀行試行,包含兆豐銀行、中信銀行、合庫銀行、彰化銀行與第一銀行,加上台南市政府跟中華郵政公司合作,共計6家金融機構試行,共計全台目前有超過500台防詐ATM,占全台3萬多台ATM的1.6%,但地點區域不便明確公開,且每家銀行的辨識方式、警示音量各有不同。銀行試行過後也透露,自去年5月開始,ATM遭車手提領的次數確實明顯降低。至於未來是否進一步擴大試辦?金管會提到,預計半年後會邀請試行銀行統計成果,並與警政署一起討論,後續再決定政策執行方向,預估試辦會於6月底結束,7月起進行檢討。
籲政院提《校園安全專法》草案 劉書彬:法制化分流高風險生保校安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13)日表示,國民教育學生安全是第一順位,但「割頸案」等治安事件讓校園是風聲鶴唳,或許可參考德國、日本早已實施「學校威脅評估」、「危機管理團隊與演練」、及「外部警政支援網絡」等方式,藉此釜底抽薪改善校園安全危機。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納入高風險學生分流教育是刻不容緩。(圖/CTWANT攝影組)2023年12月在新北市一所市立完全中學發生的國三生校園割頸案,儘管已事過2年仍餘波盪漾,案件現在在司法攻防上訴三審階段,關心的民眾仍不時隨著更新消息心情起伏。據了解,儘管2025年底台灣高等法院對此案二審判決中,已審酌於一審兇嫌郭姓少年判9年、教唆嫌疑人林姓少女判8年似有過輕,因此合議庭考量醫療機構的再犯風險評估報告,撤銷原判決並加重刑度,目前郭姓少年被依殺人罪改判有期徒刑 12年、林姓少女則被依教唆殺人改判有期徒刑 11年。臺灣高檢署針對「割頸案」二名被告上訴了三審,最高法院(圖)料將以法律審再檢視程序問題。(示意圖/方萬民攝)儘管高檢署考慮量刑仍似有過輕而在元月上訴三審,而三審主要就程序問題「法律審」一般並不開庭,但家屬對前頭審理期間疑似合議庭有承審法官因著修復式司法要被告「孝順家屬」等言論非常不滿,喊出應處以3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這些料將在三審程序中再次被檢視。身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的劉書彬對此批評,從監察院就行政層面介入的調查顯示,加害學生早在轉學前就已是保護管束與「曝險少年」,轉學後也持續出現缺課、涉入幫派等搞事行為,甚至「攜刀」上學嚇壞了同學,這些都是早已可預見的校園安全風險,但制度卻沒辦法讓這些訊息整合,學校也沒被授權或擁有適當工具去「接住」高風險學生。劉書彬坦言,儘管司法有其邏輯與脈絡,但不少人確實認為目前量刑與社會期待之間有落差,另外愈來愈多未成年者犯罪受保護而減輕其刑甚至免於問責的消息傳出,這也容易成為不肖成年人據此招募未成年人成為不法「魁儡」的誘因,問題甚大不能再拖延。劉書彬進一步呼籲,行政院應立即提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建立風險分級制度,讓「高風險學生過渡教育與分流」機制法制化,完成司法、教育、社福資料的合法即時銜接,讓教育現場不能再單打獨鬥,學校老師們也不能再成為第一線孤軍。她舉例,若要有系統、有制度的校園風險防線,不妨參照德國、日本早已實施的「學校威脅評估計畫」,確實由教育部國教署攜手各縣市教育局處研擬大致方向後,再由各縣市教育局處輔導下轄學校跨處室填寫量表,另外也能像地震演練一樣,定期舉行校園安全「危機管理演練」,同步導入「外部警政支援網絡」通報鍊,不能讓制度徒留具文,學生安全淪為真空漏洞。※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新北割喉案主嫌加重判刑12年!不只家屬無法接受 高檢署也不買單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12月23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對此,高檢署認為法官量刑太輕,刑度不足以達成矯治效果,提出上訴。回顧本案,2023年12月25日,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楊姓國中生,一審判決依照殺人罪判郭男9年、林女8年。二審判決於2025年12月23日出爐,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當時,死者家屬庭畢受訪,認為判太輕,並表示殺人犯犯後不知悔改的態度讓他們都難以接受。死者父親說,希望兇手可以有再久一點的教化時間,12年意味著兇手只需關4年就可以假釋了,這樣出來不到18歲,還可以繼續殺人,並質疑法律到底是要保障誰。死者母親則對修復式司法表示反感,直言「我們孩子命都沒有了,你現在跟我們談修復式司法,怎麼修復啊?」。
台積電新內鬼陳韋傑完了!同「挖」護國神山被反咬 智財法裁繼續押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先前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目前案件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均處收押狀態。然而,後續陳力銘又透露另名內鬼工程師陳韋傑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高階主管盧怡尹還涉嫌配合滅證,高檢署於1月5日追加起訴2人,並向東京威力求處2500萬罰金。案件將於今日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後,法官裁定陳韋傑續押禁見3個月。檢方於去年11月10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調查站,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並訊問陳姓工程師,並且同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檢署表示,陳力銘經提訊後主動坦承犯行,並供出另名陳姓(陳韋傑)工程師,求處7年有期徒刑;而陳姓工程師迄今仍未坦承犯行,態度欠佳,檢方求刑8年8月;盧姓高階主管為圖卸責,刪除本案犯罪證據且否認犯行,求處1年徒刑。回顧本案,高檢署先前查出陳力銘曾為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進入台積電的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隨後便於2023年到2024年間,勾結在職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高檢署於去年8月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認定3人涉犯營業秘密、國安法等罪嫌,分別求處14年、9年、7年,全案目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仍在押。高檢署於12月再追加起訴東京威力公司,認其涉犯國安法等罪嫌,並建請罰金1.2億元。
台積電內鬼再加一!陳姓工程師遭求刑8年8月 今移審智財法院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先前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目前案件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均處收押狀態。然而,後續陳力銘又透露另名內鬼陳姓工程師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盧姓高階主管還涉嫌配合滅證,高檢署於1月5日追加起訴2人,並向東京威力求處2500萬罰金,案件將於今日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檢方於去年11月10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調查站,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並訊問陳姓工程師,並且同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檢署表示,陳力銘經提訊後主動坦承犯行,並供出另名陳姓工程師,求處7年有期徒刑;而陳姓工程師迄今仍未坦承犯行,態度欠佳,檢方求刑8年8月;盧姓高階主管為圖卸責,刪除本案犯罪證據且否認犯行,求處1年徒刑。回顧本案,高檢署先前查出陳力銘曾為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進入台積電的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隨後便於2023年到2024年間,勾結在職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高檢署於去年8月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認定3人涉犯營業秘密馬、國安法等罪嫌,分別求處14年、9年、7年,全案目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仍在押。高檢署於12月再追加起訴東京威力公司,認其涉犯國安法等罪嫌,並建請罰金1.2億元。
法務部長譴責國台辦恫嚇台灣司法官 陳舒怡恐因禍得福檢察長甄選勝出
據新華社今天(7日)報導國務院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將負責高檢署負責國安案件的檢察官陳舒怡稱為「綠色司法打手」、且列為「台獨」打手幫兇,指稱依法終身追責。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下午在該部指出:「法務部堅定地捍衛我們司法主權,我們要嚴正譴責任何恫嚇台灣司法官的行徑,我們要全力支持台灣司法官的公正執法,守護台灣的司法主權。」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補充三點聲明:第一,我國的司法主權絕不容侵犯。第二,檢察官依法追訴犯罪,執行法律,法務部絕對予以支持。第三,本部也要求所屬各檢察署,確保檢察官的人身安全,對於如果有在地協力者涉及犯罪,也要予以嚴懲。由於陳舒怡已報名角逐檢察長,不少司法界人士認為這是對岸另類「助選」,在執政的民進黨強調兩岸對立情勢下,可能讓陳舒怡出線機率大增,已讓司法界議論紛紛。法務部今年開缺4到6位檢察長,今天(7日)是有意角逐檢察長的資深檢察官報名最後一天,目前已有20位檢察官報名,其中不乏重量級人士,最受矚目者包括保護司正副司長洪信旭、林秀敏,法制司司長洪家原、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廉政署副署長林漢強、司法院政風處處長林宏松、廉政署肅貪組組長邱智宏、廉政署北調組組長鄧媛及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等人。由於接受報名甄選檢察長的最後受理時間為今(7)日下午17:30止,因此有意參加的資深檢察官動作要快,一般預料今天下午還有大咖報名「參賽」。不少資深檢察官認為法務部這次開缺4到6位檢察長,應該不包括二審檢察長,但從目前報名盛況來看,最後是否會釋出二審檢察長職缺,也就是會不會有現任二審檢察長提早下課,司法界都很關注。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去年底請辭及申請退休獲准,加上今年初任期屆滿的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以及去年8月從新竹地檢署檢察長轉任國安局副局長的陳松吉所留下職缺,法務部宣布至少釋出4個檢察長職缺,對有志擔任檢察首長的資深檢察官將是蠻好的機會。
國台辦替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助選? 她報名參選檢察長意外兩岸成名
據新華社今天(7日)上午報導,國務院台辦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發言人陳斌華宣布,將負責高檢署負責國安案件的檢察官陳舒怡稱為「綠色司法打手」、且列為「台獨」打手幫兇,指稱依法終身追責。由於陳舒怡已報名角逐檢察長,不少司法界人士認為這是對岸另類「助選」,在執政的民進黨強調兩岸對立情勢下,可能讓陳舒怡出線機率大增,已讓司法界議論紛紛。法務部今年開缺4到6位檢察長,今天(7日)是有意角逐檢察長的資深檢察官報名最後一天,目前已有20位檢察官報名,其中不乏重量級人士,最受矚目者包括保護司正副司長洪信旭、林秀敏,法制司司長洪家原、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廉政署副署長林漢強、司法院政風處處長林宏松、廉政署肅貪組組長邱智宏、廉政署北調組組長鄧媛及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等人。由於接受報名甄選檢察長的最後受理時間為今(7)日下午17:30止,因此有意參加的資深檢察官動作要快,一般預料今天下午還有大咖報名「參賽」。不少資深檢察官認為法務部這次開缺4到6位檢察長,應該不包括二審檢察長,但從目前報名盛況來看,最後是否會釋出二審檢察長職缺,也就是會不會有現任二審檢察長提早下課,司法界都很關注。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去年底請辭及申請退休獲准,加上今年初任期屆滿的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以及去年8月從新竹地檢署檢察長轉任國安局副局長的陳松吉所留下職缺,法務部宣布至少釋出4個檢察長職缺,對有志擔任檢察首長的資深檢察官將是蠻好的機會。
高虹安涉貪二審大反轉!高檢署不買單 研議後上訴全因這理由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2024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院於去年12月16日宣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月,得易科罰金,貪汙部份則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對於判決並不買單,認為高虹安等5人有詐領公款犯意,於今日(1月5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另針對被判無罪的高虹安助理陳昱愷也一併提出上訴。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去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在12月16日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外界最關注的貪汙部份則宣判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指出,高虹安等5名被告確有詐領犯意,原判決認事用法尚有違誤,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高檢署輸了三中案仍不放手! 仍對馬英九等人無罪研議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馬英九、張哲琛和汪海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蔡正元仍判3年6月徒刑。高檢署得知高院維持一審對馬英九等人無罪判決後,仍不放手,聲稱要「研議提起上訴」。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 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台北地檢署認為時任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時任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在《廣電法》2005年12月26日的政黨退出媒體大限時,為了塑造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的假象,竟用包裹交易方式賤賣三中(中視、中影、中廣),導致中投損害72億9174萬元。至於當年擔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蔡正元,也在中影交易案中,涉嫌侵吞2.8億元的阿波羅公司股款。一審宣判時,承審的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表示,馬英九雖然具有介入當時雙方協商的過程,依照當時的錄音,可以看出馬英九有指示「基本上不要違法」,並多次與律師確認合法性問題,因此合議庭認為,不能說張、汪兩人在執行職務時,有屈從或配合馬英九、賤賣的情形,且不論從程序事項或實體事項觀察,均難認有背信或圖利特定人士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