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
」 台積電 高檢署 內鬼 國安法 洩密
台積電新內鬼陳韋傑完了!同「挖」護國神山被反咬 智財法裁繼續押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先前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目前案件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均處收押狀態。然而,後續陳力銘又透露另名內鬼工程師陳韋傑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高階主管盧怡尹還涉嫌配合滅證,高檢署於1月5日追加起訴2人,並向東京威力求處2500萬罰金。案件將於今日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後,法官裁定陳韋傑續押禁見3個月。檢方於去年11月10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調查站,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並訊問陳姓工程師,並且同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檢署表示,陳力銘經提訊後主動坦承犯行,並供出另名陳姓(陳韋傑)工程師,求處7年有期徒刑;而陳姓工程師迄今仍未坦承犯行,態度欠佳,檢方求刑8年8月;盧姓高階主管為圖卸責,刪除本案犯罪證據且否認犯行,求處1年徒刑。回顧本案,高檢署先前查出陳力銘曾為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進入台積電的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隨後便於2023年到2024年間,勾結在職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高檢署於去年8月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認定3人涉犯營業秘密、國安法等罪嫌,分別求處14年、9年、7年,全案目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仍在押。高檢署於12月再追加起訴東京威力公司,認其涉犯國安法等罪嫌,並建請罰金1.2億元。
台積電內鬼再加一!陳姓工程師遭求刑8年8月 今移審智財法院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先前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目前案件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均處收押狀態。然而,後續陳力銘又透露另名內鬼陳姓工程師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盧姓高階主管還涉嫌配合滅證,高檢署於1月5日追加起訴2人,並向東京威力求處2500萬罰金,案件將於今日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檢方於去年11月10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調查站,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並訊問陳姓工程師,並且同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檢署表示,陳力銘經提訊後主動坦承犯行,並供出另名陳姓工程師,求處7年有期徒刑;而陳姓工程師迄今仍未坦承犯行,態度欠佳,檢方求刑8年8月;盧姓高階主管為圖卸責,刪除本案犯罪證據且否認犯行,求處1年徒刑。回顧本案,高檢署先前查出陳力銘曾為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進入台積電的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隨後便於2023年到2024年間,勾結在職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高檢署於去年8月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認定3人涉犯營業秘密馬、國安法等罪嫌,分別求處14年、9年、7年,全案目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仍在押。高檢署於12月再追加起訴東京威力公司,認其涉犯國安法等罪嫌,並建請罰金1.2億元。
法務部長譴責國台辦恫嚇台灣司法官 陳舒怡恐因禍得福檢察長甄選勝出
據新華社今天(7日)報導國務院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將負責高檢署負責國安案件的檢察官陳舒怡稱為「綠色司法打手」、且列為「台獨」打手幫兇,指稱依法終身追責。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下午在該部指出:「法務部堅定地捍衛我們司法主權,我們要嚴正譴責任何恫嚇台灣司法官的行徑,我們要全力支持台灣司法官的公正執法,守護台灣的司法主權。」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補充三點聲明:第一,我國的司法主權絕不容侵犯。第二,檢察官依法追訴犯罪,執行法律,法務部絕對予以支持。第三,本部也要求所屬各檢察署,確保檢察官的人身安全,對於如果有在地協力者涉及犯罪,也要予以嚴懲。由於陳舒怡已報名角逐檢察長,不少司法界人士認為這是對岸另類「助選」,在執政的民進黨強調兩岸對立情勢下,可能讓陳舒怡出線機率大增,已讓司法界議論紛紛。法務部今年開缺4到6位檢察長,今天(7日)是有意角逐檢察長的資深檢察官報名最後一天,目前已有20位檢察官報名,其中不乏重量級人士,最受矚目者包括保護司正副司長洪信旭、林秀敏,法制司司長洪家原、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廉政署副署長林漢強、司法院政風處處長林宏松、廉政署肅貪組組長邱智宏、廉政署北調組組長鄧媛及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等人。由於接受報名甄選檢察長的最後受理時間為今(7)日下午17:30止,因此有意參加的資深檢察官動作要快,一般預料今天下午還有大咖報名「參賽」。不少資深檢察官認為法務部這次開缺4到6位檢察長,應該不包括二審檢察長,但從目前報名盛況來看,最後是否會釋出二審檢察長職缺,也就是會不會有現任二審檢察長提早下課,司法界都很關注。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去年底請辭及申請退休獲准,加上今年初任期屆滿的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以及去年8月從新竹地檢署檢察長轉任國安局副局長的陳松吉所留下職缺,法務部宣布至少釋出4個檢察長職缺,對有志擔任檢察首長的資深檢察官將是蠻好的機會。
國台辦替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助選? 她報名參選檢察長意外兩岸成名
據新華社今天(7日)上午報導,國務院台辦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發言人陳斌華宣布,將負責高檢署負責國安案件的檢察官陳舒怡稱為「綠色司法打手」、且列為「台獨」打手幫兇,指稱依法終身追責。由於陳舒怡已報名角逐檢察長,不少司法界人士認為這是對岸另類「助選」,在執政的民進黨強調兩岸對立情勢下,可能讓陳舒怡出線機率大增,已讓司法界議論紛紛。法務部今年開缺4到6位檢察長,今天(7日)是有意角逐檢察長的資深檢察官報名最後一天,目前已有20位檢察官報名,其中不乏重量級人士,最受矚目者包括保護司正副司長洪信旭、林秀敏,法制司司長洪家原、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廉政署副署長林漢強、司法院政風處處長林宏松、廉政署肅貪組組長邱智宏、廉政署北調組組長鄧媛及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等人。由於接受報名甄選檢察長的最後受理時間為今(7)日下午17:30止,因此有意參加的資深檢察官動作要快,一般預料今天下午還有大咖報名「參賽」。不少資深檢察官認為法務部這次開缺4到6位檢察長,應該不包括二審檢察長,但從目前報名盛況來看,最後是否會釋出二審檢察長職缺,也就是會不會有現任二審檢察長提早下課,司法界都很關注。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去年底請辭及申請退休獲准,加上今年初任期屆滿的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以及去年8月從新竹地檢署檢察長轉任國安局副局長的陳松吉所留下職缺,法務部宣布至少釋出4個檢察長職缺,對有志擔任檢察首長的資深檢察官將是蠻好的機會。
高虹安涉貪二審大反轉!高檢署不買單 研議後上訴全因這理由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2024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院於去年12月16日宣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月,得易科罰金,貪汙部份則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對於判決並不買單,認為高虹安等5人有詐領公款犯意,於今日(1月5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另針對被判無罪的高虹安助理陳昱愷也一併提出上訴。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去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在12月16日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外界最關注的貪汙部份則宣判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指出,高虹安等5名被告確有詐領犯意,原判決認事用法尚有違誤,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高檢署輸了三中案仍不放手! 仍對馬英九等人無罪研議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馬英九、張哲琛和汪海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蔡正元仍判3年6月徒刑。高檢署得知高院維持一審對馬英九等人無罪判決後,仍不放手,聲稱要「研議提起上訴」。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 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台北地檢署認為時任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時任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在《廣電法》2005年12月26日的政黨退出媒體大限時,為了塑造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的假象,竟用包裹交易方式賤賣三中(中視、中影、中廣),導致中投損害72億9174萬元。至於當年擔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蔡正元,也在中影交易案中,涉嫌侵吞2.8億元的阿波羅公司股款。一審宣判時,承審的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表示,馬英九雖然具有介入當時雙方協商的過程,依照當時的錄音,可以看出馬英九有指示「基本上不要違法」,並多次與律師確認合法性問題,因此合議庭認為,不能說張、汪兩人在執行職務時,有屈從或配合馬英九、賤賣的情形,且不論從程序事項或實體事項觀察,均難認有背信或圖利特定人士之狀況。
黃子佼案未落幕!高檢署認「不宜緩刑4年」 今再提上訴
藝人黃子佼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一審被判8月,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11月25日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台灣高檢署則於今(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台灣高檢署對黃子佼案於今日提起上訴,主要理由為對於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侵害甚鉅,不宜宣告緩刑僅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賠償完畢,即予以緩刑,有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之違法。回顧案情,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黃子佼力拼輕判以及緩刑,多次在媒體鏡頭前道歉外,更積極向被害人談和解。11月24日,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目前已在法院協助下,向全數的被害人完成和解,並指出「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孩子一輩子創傷。若沒有人下載,就不會有人供給。我深切悔悟當年做錯的事,向所有被害者再次道歉。」二審判決於11月25日出爐,台灣高等法院宣判撤銷原審,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
高雄男揚言「還沒完成炸小港機場」 檢方複訊聲請羈押
台北車站與中山商圈日前接連發生隨機殺人事件,造成4死11傷,嫌犯張文在犯案後墜樓身亡,隨後全台各地出現疑似模仿行為,高雄一名30多歲蘇姓男子,近日在社群平台發文,自稱張文與鄭捷都是「他專案小組的人」,並揚言「該輪到他進行鳳山行動」,甚至放話要炸掉高雄小港機場,遭警方拘提到案,聲請羈押。蘇男在臉書上發文寫下「犯案者都是我的人啦,這國家需要像這樣的人才」,並提及尚未完成「炸小港機場的任務」,還點名行動時間可能落在跨年夜或1月26日。相關言論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威脅,航警單位蒐證後通報檢方。高雄地檢署指出,接獲航警提報有恐嚇炸毀高雄小港機場的具體情資後,隨即由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於昨(22)日將蘇男拘提到案。經搜索其住處,雖未發現爆裂物或其他違禁品,但考量其言論內容及社會影響,仍不排除有實際危害風險。檢察官在完成複訊後,於昨日晚間21時40分,向法院聲請羈押。檢方強調,若輕易釋放,恐引發模仿效應,對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造成更大威脅。高檢署也說明,為防止重大治安事件引發模仿或恐慌,已責成全國各地方檢察署,針對涉及網路、大眾運輸系統或公眾可出入場所的恐嚇及危害安全案件,統一由「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在案件發生時即刻啟動應變與強制措施,以遏止恐嚇訊息擴散。◎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防隨機攻擊模仿犯! 高檢署成立應變小組:速辦不寬貸
近日台北車站及中山商圈發生重大隨機攻擊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為有效防範類似事件可能引發的模仿效應,台灣高等檢察署地檢署表示,相關案件均須通報高檢署,強化偵辦效能,檢察機關將依法嚴查速辦、絕不寬貸。高檢署指出,為因應近日台北車站及中山商圈重大治安事件,防範模仿效應擴散,維護公共安全及社會秩序,已成立「督導應變小組」,並責成各地檢署即刻成立「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落實預警、通報、處置及宣導等應變機制。督導應變小組由處理偵辦重大危害社會秩序案件業務的主任檢察官鄭鑫宏擔任召集人,檢察官陳舒怡擔任執行秘書,成員包括王正皓、王盛輝、馬中人等檢察官,共計5人,負責統籌檢察機關相關案件督導、協調與通報,確保各地檢署即時掌握情資、迅速應變。高檢署並指示全國各地檢署,對於偵辦涉及網路、大眾運輸系統或公眾得出入場所恐嚇及危害公眾安全相關案件,應即時啟動應變及強制作為,並主動發布新聞稿或說明訊息,以正視聽、遏止恐嚇或模仿風氣的擴散。高檢署說,相關案件應同步即時通報高檢署,以強化橫向聯繫及偵辦效能。對於任何企圖擾亂社會秩序、散布恐懼心理或以暴力、威脅方式危害公眾安全之行為,高檢署強調,檢察機關將依法嚴查速辦、絕不寬貸。高檢署再次呼籲社會大眾保持理性,不散布、轉傳未經查證訊息,共同守護社會安定與全民安全。
重返新竹市府 高虹安:我回來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撤銷貪污罪,新竹市政府第一時間就向內政部申請高虹安復職,而內政部於17日下午回函准予復職。高虹安今(18)日表示,「謝謝大家,我回來了」。並表示,自己現在站在這個位置時認為,在逆風中、人生低谷時給予的溫暖與支持,比起順風時給予的掌聲,更加令人感動與刻骨銘心。高虹安因涉犯貪汙案,去年7月26日一審判決7年4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旋即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然而16日二審宣判逆轉,臺灣高等法院將原涉之貪污部分改諭知無罪,直指立委助理費性質屬於「補助費」,僅依照《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虹安有期徒刑 6 個月並得易科罰金。臺灣高檢署則表明收到判決書後將研擬上訴。高虹安一開始致詞時表示,「看到這麼多熟悉市政團隊夥伴和很多市民朋友們,真的非常感動,謝謝大家,我回來了,今天走進來市政府這段路,站在這邊跟大家說話,其實我的心情是很激動,但也相對很沉穩」。高虹安說,激動的是因為,終於在經過一年多風風雨雨,終於可以走進來最熱愛、最牽掛的市府,最沉穩的也是,在經過這麼多低谷、逆境,現在也比人生中任何時候更加了解責任重要。高虹安說,在這一年多時間裡面,對於忙碌的大家來說,好像一眨眼就過去,但對於一個人生被按下暫停鍵的自己來說,好像漫長的像是過了一個世代,這段時間雖然沒在市府內和大家並肩作戰,但新竹市政在優秀市政團隊的努力之下,一天都沒有、也不能夠停下,要特別感謝所有市政團隊,特別感謝邱臣遠代理市長、張治祥秘書長,大家堅守崗位,讓各項市政工作持續推進,這非常不容易。高虹安說,感謝市府團隊將她競選市長時向市民的承諾的政見逐漸努力兌現,包括重大建設以及福利,上任以來市府團隊推動許多重大建設以及社福政策,不管是建設的開工、完工,從學校環境改善到教育政策的實現落實與社福政策,每一個市府人員身上都背負一個讓新竹市民幸福安定的齒輪,高虹安指出,所以可以看到,因為施政團隊的努力,新竹市持續獲得很多肯定,包括2025幸福城市、永續城市卓越獎、智慧城市創新獎、國家建築金質獎等。高虹安表示,在回到市長崗位後,也有好多事情要努力去做,會盡力檢視所有市政、政見完成進度,也會親自去看重大建設如何加速推進ㄝ也會持續強化校園安全、教育投資,落實新竹好學的政見,同時也會把照顧長輩、孩子、家庭,放在第一線核心政策,會全力把全部心力放在市政工作上,把事情做好、能做到位,是現在最重要的事情,高虹安說,感謝這段時間給予關心與支持的朋友,其實在這段時間每晚心裡都有非常多的想法,其實自己現在站在這個位置時認為,在逆風中、人生低谷時給予的溫暖與支持,比起順風時給予的掌聲,更加令人感動與刻骨銘心。高虹安提到,無論是2022年支持她當選新竹市長的9萬8000多名支持者,或是今年大罷免期間以12萬多票讓她留下來擔任市長的選民,這些支持是她身上最重、也最甜蜜的負擔。最後,高虹安表示,當然還是要感謝最親愛的家人,在最難過時無法在外表現的脆弱,是自己的家人一邊擔心自己,一邊又撐住、接住自己不安的情緒,真的很謝謝自己的家人這段時間承受的壓力。
一年半停職官司纏身 高虹安明天回新竹當市長:安定市政繼續進步
內政部今(17)日下午指出,目前已收到新竹市政府對於遭停職市長高虹安的復職申請,並函文傳真回新竹市政府准予復職。高虹安則對此指出,預計明(18)日恢復市長職務。高虹安近年官司纏身,最受矚目的是過去擔任立委期間被控涉入「助理費申報不實案」,有犯《貪污治罪條例》與《刑法》偽造文書之嫌。此案一審在2024年7月由台北地院認定高虹安確實虛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約新台幣11.6萬元而被判處有期徒刑7 年4月並宣告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旋即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然而16日二審宣判逆轉,臺灣高等法院將原涉之貪污部分改諭知無罪,直指立委助理費性質屬於「補助費」,僅依照《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虹安有期徒刑 6 個月並得易科罰金。臺灣高檢署則表明收到判決書後將研擬上訴。由於此案貪污部分二審改判無罪,高虹安已正式向內政部申請復職新竹市長,據了解新竹市政府今天下午已收到內政部函文傳真,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規定高虹安獲准復職新竹市長,高虹安則說「明天就會去上班」。代理新竹市長高虹安停職期間業務的前立委邱臣遠(圖)將功成身退。(圖/翻攝自邱臣遠臉書)市府官員說,昨天一早高虹安的復職申請便已提出,今天下午市府正式收到內政部函文傳真,因此准予讓高虹安復職,目前公文正式電子交換還需要一點在途時間,但是內政部已經給電子檔、市府也收到了,已確定高虹安明天可以上班。高虹安強調,這段停職期間備受煎熬,卻一直沒有忘記對新竹市還有責任,希望儘快回到市府工作與正常的生活,儘快讓新竹市民感受到安定和進步的新竹市,「我想這是最重要的」她重申。※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臺灣高等法院針對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期間申報不實涉有《貪汙治罪條例》罪嫌二審諭知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阻詐新戰力!中信銀行捐贈高檢署「檢銀打詐平臺」系統 加速偵辦詐騙案件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簡稱「中信銀行」)繼今年6月與臺灣高等檢察署(簡稱「高檢署」)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合作備忘錄,為持續強化檢銀防詐力道,中國信託銀行2025年12月16日宣布捐贈「檢銀打詐平臺」予高檢署,透過科技與金融專業結合,協助司法單位第一時間追查不法金流,縮短辦案時程,希望藉此機制強化阻詐力道,即早掌握詐騙集團的犯罪網絡,守護全民資產安全。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與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出席「檢銀打詐平台」捐贈儀式,象徵檢銀合作邁向科技化、制度化的新里程碑。(圖片提供/中信銀行)「神盾阻詐雷霆共鳴─檢銀打詐平臺」捐贈儀式由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與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代表出席,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王俊力、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長戴文亮、高檢署打詐督導中心執行秘書卓俊忠、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馬鴻驊、中國信託育樂公司董事長陳國恩、台灣彩券公司副董事長金延華、中信銀行總經理楊銘祥、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法遵長湯偉祥皆到場見證。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表示,中國信託率金融業之先與高檢署合作多項阻詐措施,且於2024年積極推動「檢銀打詐平臺」系統,透過需求訪談、介接規格的商討,開發出提升檢察官偵辦詐欺案件效能的系統,對於車手及幕後集團的查緝有很大的助益,高檢署肯定中信銀行秉持企業社會責任,善用數位科技攜手防詐的實際作為。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表示,身為金融機構,中國信託深知打擊金融犯罪、保護民眾資產,是金融機構需要持續努力的範疇,中國信託長期投入資源與高檢署及各地方檢察署、警政單位合作,運用金融科技提升辦案效率,由中信銀行開發建置的「檢銀打詐平臺」,解決檢察機關在調閱金融資訊上的痛點,將調閱範圍擴及到ATM與分行監視影像、交易紀錄及文件書類共10個項目,將更積極滿足偵辦需求,也希望藉此再強化中國信託的阻詐實力。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捐贈「檢銀打詐平臺」予臺灣高等檢察署,透過金融科技結合司法專業,強化檢銀聯手阻詐力道,協助即早掌握詐騙集團犯罪網絡,守護全民資產安全。(圖片提供/中信銀行)以往詐欺犯罪案若需調閱監視影像,從公文發函、影像篩查剪輯、燒錄光碟後交付檢察官需費時約10個工作天,中信銀行捐贈給高檢署的「檢銀打詐平臺」運用機器人流程自動化(Robotic Process Automation, RPA)全時段自動調閱、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輔助影像辨識剪輯縮短工作流程,未來檢察官可視案情提出查調需求,以電子化方式立即回傳相關資料,調閱時效大幅縮短至2天,速度提升5倍以上,協助司法單位即早掌握不法份子犯罪網絡,溯源追查核心上游,讓詐團無所遁形。另一方面,根據警政署統計,中信銀行今年1月至6月臨櫃察覺疑似被害人攔阻詐騙金額較去年同期成長109%,成功攔阻1,387件詐騙案件,金額超過新臺幣10億元,自2022年起攔阻詐騙金額已累積超過新臺幣40億元,成效顯著;在警示帳戶管理方面,截至今年第三季新增警示帳戶數較去年同期減少13.8%,已連續三年下降。隨著詐團手法推陳出新,為守護客戶的財產安全,中信銀行持續關注詐騙手法變化迭代AI偵測模型,進一步結合跨行金流履歷,針對突有異常行為的帳戶進行風險貼標,協助第一線行員於交易過程中辨識可疑人士。近期就有一位看似社會新鮮人的民眾至分行提領現金,AI偵測發現民眾持有帳戶有交易異常行為,分行同仁隨即加強KYC(Know Your Customer)確認,經通報警方介入成功揪出詐騙車手,攔截詐騙款流出。中信銀行統計今年1月至10月,因採行預先管制措施協助攔截詐騙款流出達新臺幣5,147萬,將循管道返還,降低受害者的損失。中信銀行進一步提醒,詐騙集團近期常見手法為偽冒銀行寄送電子郵件或發送簡訊,以客戶交易或帳戶異常為由,要求點選「重新驗證身份」按鈕;或藉由民眾網路交易過程中,製造交易失敗的假象,偽冒客服人員要求完成「金流驗證」以取得個人資料、抑或是誘導民眾操作網路銀行騙取款項,提醒民眾加強留意,切勿輕易點選任何連結,也不要因對方催促而慌忙完成操作,應先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或請洽中信銀行客服專線或官方網站協助查證。中信銀行將持續推動創新科技防詐機制,以公私協力的實際行動擴大影響力,打造安全、公平的金融環境。
檢察官黃錦秋慘遭重判轉任觀護人 法務部本來不想讓她當公務員
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邀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等人,前往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的「八八會館」、及涂誠文的睿森銀樓地下室的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懲戒法院二審今天上午宣判,認為黃錦秋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已不適任檢察官職務,判決黃轉任臺北地檢署觀護人,全案確定。懲戒法院第一審,判決免除黃錦秋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黃錦秋109年1月17日晚間邀請王涂芝等人,參加警政署政風室的年終尾牙,並於聚餐結束後,與王涂芝等檢警人員,前往郭哲敏的私人招待所(八八會館),接受業者無償招待,還於同年7月10日晚間找王涂芝參加警政署政風室舉辦的專案破案慶功宴,並於餐宴結束後,與王涂芝等檢警人員,前往涂誠文位於睿森銀樓地下室的私人招待所,接受業者無償招待。王涂芝恰好承辦郭哲敏的地下匯兌案,在郭出境時未能適時拘提,媒體曝光後認為她有縱放嫌疑。懲戒法院日前已判決王涂芝罰款3個月月俸、約50萬元。全案確定。懲戒法院認為,檢察官須有高於一般公務員之期待與要求,為維護檢察官群體榮譽及尊嚴,回應人民對檢察官公正超然、勤慎執行檢察職務之信賴與期待,黃錦秋違失行為動機、目的,已嚴重損害檢察官職位榮譽、尊嚴與公眾信任之程度等,及其在事發後,試圖掩飾,迄本件審理中仍未見其知所警惕等後續態度呈現之人格圖像,客觀上已達失去人民對其「檢察官適任性」之信賴,堪認其已不適任檢察官。懲戒法院徵詢法務部有關黃錦秋轉任職務之意見結果,法務部函復:黃錦秋所涉違失行爲已不宜繼續擔任公務員,且不符合轉任檢察事務官資格,建請依法官法爲「免除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爲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另就懲戒法院函詢有何職務可供轉任部分,表示職缺計有臺北地檢署觀護人 1 名、高檢署一等書記官兼科長 2 名及屏東地檢署一等書記官兼科長 1 名,且說明:觀護人業務須具備理解與耐心等人格特質,始能勝任,應審慎審酌被付懲戒人是否適宜擔任,而本部前已說明,建請爲「免除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爲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參據被付懲戒人之資歷,尚乏管理檢察機關行 政科室之相關經歷,不宜使其轉任書記官兼主管職務等語。懲戒法院考量法務部意見,並審酌其長期任職檢察官,曾兼任大學講師之經歷,認其仍能在主管監督下配合執行公務,擔任觀護人職務尚屬適當,再審酌其家庭、 生活等個人狀況,爰依法官法第 89 條第 1 項、第 50 條第 1 項 第 3 款規定,處以上述之懲戒處分。
台積電3內鬼竊2奈米機密! 檢再起訴東京威力、罰金1.2億
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跳槽到東京威力科創公司服務以後,聯手吳秉駿、戈一平竊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營業機密,檢方於8月依照《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本案由智財法院審理中。今日(12月2日)檢方也依法對東京威力公司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請處罰金1.2億元。檢方接獲台積電提告以後,於今年7月開始傳喚相關人等到案,認為陳、吳男、戈已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並於8月依照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對陳求處14年,對吳求處9年,對戈求處7年,此案目前本案由智慧財產暨商業法院審理中。高檢署指出,經本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另依職權簽分東京威力公司,是否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之法人刑事責任,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查證後,認東京威力公司涉有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4、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法人刑責共計4罪,於今日偵查終結,向法院追加起訴,分別求處罰金新臺幣4000萬元、800萬元、4000萬元、4000萬元,並請定應執行刑1.2億元。劉怡君。(圖/翻攝自台灣高等檢察署網站)據了解,承辦此案的檢察官為劉怡君,於司法官第50期結訓,畢業於政大法律系及法研所。任職新竹地檢署期間,劉怡君曾承辦台積電前徐姓工程師離職前大量竊取公司 28 奈米製程技術、並轉交中國某半導體企業的案件,並於 2017 年 5 月依《營業祕密法》提起公訴。
台積電前資深副總羅唯仁挨告 龔明鑫鬆口:啟動撤銷工研院士資格流程
台積電正式提告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違反營業秘密法等訴訟。經濟部部長龔明鑫今(26)表示支持,需要政府什麼樣協助,會盡力來協助。至於撤銷羅的工研院士資格,已經啟動流程。對羅唯仁涉竊密案有沒有涉及國安法?以及人在美國,台灣政府怎麼應對?龔明鑫表示,國安法的部分,高檢署已經啟動調查,經濟部當然配合這個調查,來定義是不是有涉及到國安法部分。至於羅拿走什麼資料,要由台積電來說明。有關於違反營業秘密法部分,龔也表示支持,說台積電如果需要政府相關什麼協助,就盡力來協助。至於撤銷羅唯仁的工研院士資格,龔明鑫說工研院已經啟動,可能撤銷院士的流程。
羅唯仁疑帶走台積電2奈米資料?大股東國發會說話了:他不會接觸到核心機密
台積電前資深副總羅唯仁今年7月退休,10月卻轉戰對手英特爾(Intel)擔任研發副總。近日傳出羅唯仁退休前疑似帶走多箱2奈米先進製程相關資料,遭高檢署在18日分「他」字案進行蒐證。對此,國發會主委葉俊顯今(20)日表示,羅唯仁退休前1年多前就已經被調離單位,不會接觸到核心機密。不過前台積電工程師、北市議員曾獻瑩仍認為,這起事件屬於「國安層級的重大危機」。國發會掌管國發基金,對台積電持股逾6%,是台積電最大股東。國發會主委葉俊顯亦身兼台積電董事職務。今日,葉俊顯赴立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報告並接受質詢,被問及台積電疑似機密外洩一事指出,據他了解,台積電對於屆退人員,在退休前1至2年便會調往非機密單位,因此羅唯仁在1年多前就已經被調到不會接觸到核心機密的單位。至於羅唯仁是否有影印機密資料行為,葉俊顯則表示「就讓台積電去調查」,至於外界擔心的技術外洩問題,他呼籲大家對台積電要有信心,「不會因為一個人就影響到台積電」。經濟部長龔明鑫也提到,初判對產業衝擊有限,台灣半導體產業經過長達40多年的累積,「不是某一個人拿走資料就能破壞的。」不過,前台積電工程師、北市議員曾獻瑩則分析,認為這起事件屬於「國安層級的重大危機」。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曾獻瑩談及羅唯仁疑似帶走機密資料一事時指出,由於羅唯仁過去在台積電屬於副總級別,有辦法掌握大量先進製程的技術細節,若這些機密流出,不僅是公司內部問題這麼簡單,還可能會讓台積電先進製程競爭優勢受到衝擊,間接導致台灣競爭力受影響。曾獻瑩指出,雖然英特爾與台積電有合作,但隨著英特爾開始發展晶圓代工,如今已成為台積電的競爭者,加上近期輝達(NVIDIA)投資英特爾50億美元,是英特爾的大股東,因此本案處理起來,不僅要考慮台積電與英特爾的關係,還得顧慮台積電與輝達的合作關係,須以三方關係進行考量。曾獻瑩以10多年前的「梁孟松案」為例,表示台積電將智慧財產權視為產業命脈,當時對於洩密到韓國與中國的競爭者採取強力司法行動,可說是積極且強硬的捍衛,只要有高階主管跳槽到韓國、中國的半討體產業都會出手然而曾獻瑩也指出,由於美國政府此前也對英特爾投資20億美元,因此此事恐怕還將涉及到台美關係、產業戰略佈局與國際政治問題,如果貿然對英特爾採取法律行動,台灣恐怕將面臨得罪美國、得罪川普的壓力。
台積電老臣羅唯仁傳「帶2奈米機密」投靠英特爾 高檢署要查了
前台積電技術研發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日前轉任美國晶片大廠英特爾,消息傳出他在退休前可能利用主管職權,要求下屬準備簡報資料,疑似影印涉及2奈米、A16、A14等先進製程技術的營業秘密,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已著手分案調查。台灣高等檢察署昨(18)日表示,智財檢察分署已主動立案,依「他字案」展開釐清,目前仍在蒐證階段,尚未確認是否涉及不法情節。台積電對此事件表示,目前公司方面並不知情,公關體系無法對此發表評論。據業界了解,羅唯仁於今年7月底自台積電退休,並於10月底赴英特爾任職,負責涵蓋從研發到量產前階段的先進設備與模組發展,這是英特爾近年積極提升的重點領域之一。由於他曾參與台積電多項技術研發與製程規劃,其職涯轉換是否涉及違反競業禁止條款,也成為半導體產業內關注的焦點。高檢署強調,台積電目前尚未提起訴訟,本案是否涉及2奈米機密仍待查明。未來若確認與關鍵技術有關,不排除依照《國家安全法》方向進行偵辦,類似於先前3名台積電工程師涉竊取技術案的處理方式。經濟部長龔明鑫昨下午受訪指出,已於上午指派人員瞭解相關情況,但他認為對外說明仍應由台積電統一回應,以示尊重。現年75歲的羅唯仁,為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固態物理及表面化學博士,過去曾在英特爾擔任先進技術協理與CTM廠長,進入台積電後歷任多個核心職位,橫跨研發、製造與營運等部門。其職涯涵蓋先進技術事業副總、營運組織製造技術副總等職,被視為技術與管理經驗兼備的重要高層幹部。
打詐吹哨獎金門檻太高惹議 張智倫:檢討發放條件盡速撥獎金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今(13)日表示,內政部在10月1日頒布「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砸了新台幣1.3億元當作全民防詐騙獎勵金,結果一個多月過去了,不只獎金發出「0元」,很多第一線執法者還搞不清獎勵方案,真是可惜,呼籲加強宣傳。內政部10月以行政命令發布「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針對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還有在詐欺犯罪還沒「露餡」前就「吹哨」的檢舉人發給,若檢舉人親自向偵查機關提出檢舉並製作好筆錄,所檢舉的案件接著經法院判決有罪且刑責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檢舉人最高可獲得1,000萬元的檢舉獎金。然而,若是公務員身分上班執行職務所知悉的案件,或是根本檢舉人就是共同犯罪人,另外若被害人就自身被害事實檢舉,還有匿名檢舉或拒絕製作筆錄者,都不在獎勵範圍內。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圖)直言不少詐欺案被告根本判不到3年有期徒刑。(示意圖/CTWant攝影組)內政部官員說明,這種獎金會分階段發放,只要符合要件遭刑事起訴後,接下來經判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將先核發三分之一獎金,待有罪判決確定後再發給其餘獎金。官員也說,若銀行從業人員成功攔阻款項達10萬元,或是成功攔阻民眾設定不法約定轉帳,每案最高也可獲得1萬元獎金,希望澈底防詐。 張智倫對此質疑,一般實務上對詐騙行為多數普遍輕判,過去約6成被告被判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要判到3年根本難上加難,這樣搞下去恐怕變成徒有具文「看得到卻拿不到」。「打詐」是執法單位重點核心業務,圖為檢察事務最高機關台灣高檢署活動照。(示意圖/CTWant攝影組)警政署副署長李文章則回應,辦法上路一個月已經有申請案件,但是要等起訴後才會核發,作業時間沒那麼快,因此目前已核發獎金「掛蛋」,但不至於完全沒果效;此外,歷來員警破獲詐團,多數可以獲得團體獎金,最高單位還可拿600萬,只是說必須起訴後才可發放,希望多管齊下防詐。張智倫重申,打詐獎勵不該做半套,應落實制度、速發獎金,並向大眾清楚說明規定,如果發現陳義過高,也要滾動式修正領獎金門檻,好好慰勞辛苦的基層同仁與吹哨者,才是打詐正辦。
im.B吸金83億!主嫌曾耀鋒、女友遭判重刑 高院憂「逃亡」延押2個月
台灣金隆科技負責人曾耀鋒以「im.B」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吸金詐騙83億多元案,高等法院認定主嫌曾耀鋒及女友張淑芬均被判重刑、犯罪嫌疑重大,加上被害人眾多、涉案金額甚鉅,2人均有逃亡之虞,裁定自11月1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高院指出,曾耀鋒、張淑芬羈押期原訂11月12日屆滿,日前提訊兩人召開延押庭,聽取兩人、辯護律師及高檢署檢察官意見。審酌兩人均遭判重刑,涉案金額龐大、被害人眾多,且曾耀鋒曾有通緝紀錄,認定仍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延押。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曾耀鋒吸金詐騙金額達83億3千多萬元,扣除已發放本金、利息及業務獎金後,尚有71億多元犯罪所得流向不明。地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曾耀鋒16年6月徒刑、張淑芬12年2月徒刑。高等法院二審認為兩人對剩餘犯罪所得交代不清,改判曾耀鋒16年、張淑芬11年6月徒刑,並沒收71億多元犯罪所得。案件目前已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高院強調,案件尚未確定,為確保審判及刑罰執行順利進行,限制住居、限制出境或科技監控等手段均不足以替代羈押,因此裁定延押兩人兩個月。檢方起訴指出,曾耀鋒自2015年起成立借貸媒合平台「im.B」,藉由媒合不動產借貸進行債權認購來吸收資金,並指示幹部認購債權製造債權活絡假象,再由平台每月支付投資人利息,但從去年起未依約支付利息及償還本金,使投資人血本無歸,估計吸金約90億多元。
幼兒園餵藥案落幕!園長、8教保員兩度不起訴 家長提再議遭駁回
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2023年爆發餵藥案,家長指控教保員對孩子餵毒,還關小黑屋體罰,新北地檢署日前二度不起訴彭姓園長和9名教保員,家長提出再議,台灣高檢署審查後,認為新北檢偵查完備,駁回家長再議,餵藥案終於畫下句點。家長2023年5月指控,表示老師餵孩子喝「彩虹藥水」,藉此讓孩子吃下管制藥品「苯二氮平類藥物」及「巴比妥類藥物」,還把孩子帶進小黑屋體罰,案件一度引發軒然大波。但新北地檢署調查,經北榮、部立台北醫院等醫療院所、調查局檢測,顯示幼兒血液、尿液及毛髮都呈陰性或未檢出,並根據聯絡簿及家長委託餵藥單後,認定園方餵食的多屬一般感冒藥,彭姓園長及8名教保員均罪嫌不足,同年7月12日將9人不起訴處分。但家長不服地檢署調查而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新北檢偵查不完備,2024年9月發回續行偵查,新北檢則還原被刪除監視器畫面,確認僅一名教保員曾拍及兒童頭部,其餘畫面皆未看到體罰情形,加上孩童毛髮未驗出非法藥物,8月底二度不起訴彭姓園長等9人。家長二度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則認為新北檢偵查完備,家屬聲請再議無理由,近日駁回再議,9人獲不起訴確定,餵藥案也宣告畫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