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條
」 動保處 台中 立法院 加熱菸 罰款
差點被安樂死! 6歲黑貓「肚裡藏26條髮圈」嚇壞獸醫
美國佛羅里達州一隻6歲的黑貓「Midnite」由於罹患腸阻塞差點被安樂死,所幸被動物救援中心救助,緊急進行手術後,竟發現「Midnite」的腸胃裡有26根髮圈。佛羅里達州的動物救援中心「H.A.L.O. No-Kill Rescue」日前發文表示,一隻6歲黑貓「Midnite」因嚴重腸胃不適被送醫,檢查後確認為腸阻塞,但由於手術費用高,飼主無法負擔,只好忍痛簽下安樂死同意書。所幸「H.A.L.O. No-Kill Rescue」得知後,立即介入救援安排手術,獸醫在開刀過程中發現,「Midnite」的腸胃裡竟然有多達26根髮圈,讓「Midnite」差點因此喪命。「H.A.L.O. No-Kill Rescue」透露,「Midnite」術後恢復良好,每次放下飯碗就會立刻把飯吃光。「H.A.L.O. No-Kill Rescue」提醒,並非每隻貓貓都像「Midnite」一樣幸運能撿回一命,像是髮圈、橡皮筋、細繩等小物件,對寵物來說都非常危險,因此飼主應特別注意,避免類似意外發生。
八里餐廳餵兔當噱頭!動保處稽查驚見「兔子大量死亡」 重罰25萬送辦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近日接獲通報,八里區疑似有餐廳非法從事兔子展演行為。業者於臉書刊登「歡迎大家前往兔子餐廳,一同品嘗美食與小兔子互動」等內容,及現場動物餵食等標語,已構成非法動物展演。動保處稽查發現,業者除非法展演動物外、未提供罹病動物必要之醫療,致兔隻大量病亡,涉違反《動物保護法》多項規定,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外,另因疑似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及致死,函送地檢署進行刑事偵辦。根據民眾檢舉,業者於臉書貼文刊登「歡迎大家安心前來與兔兔一起吃餐」、「歡迎大家前往兔子餐廳,一同品嘗美食與小兔子互動」等宣傳廣告。動保處於1月中旬前往稽查,餐廳內張貼「請用湯匙餵兔兔」等標語,明顯以餵食兔子作為噱頭吸引民眾消費,已構成非法動物展演;另外現場多隻兔子感染疥癬等疾病,立即要求業者停止一切動物展演活動,並要求將罹病兔子送醫治療。1月底複查時,動保處發現兔子已大量死亡,立即將其餘兔子沒入,委由社團法人台灣愛兔協會帶回醫療照護與安置,並將兔子屍體帶回進行解剖,發現死亡兔子多處感染疥癬,並出現耳裂、四肢腳底發炎及出血等症狀,腸胃幾乎空腹及無糞便,部分母兔甚至仍處於懷孕狀態。綜合研判,兔子長期處於不當飼養及營養不良環境,罹病後又未即時接受醫療,最終導致虛弱猝死情節重大。業者涉嫌非法展演動物致兔大量死亡,新北市動保處依法裁罰並移送地檢署偵辦。(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動保處表示,未經許可私自以動物進行展演,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之1款規定,依同法第26條最高可處25萬元外,並得沒入動物。再者未提供罹病動物必要之醫療,違反同法第11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30條第3款最高可處7萬5,000元。另消極不作為已構成故意虐待動物行為,如致動物死亡,依同法第25條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最高併科200百萬元罰金。新北市動保處呼籲合法動物展演需取得主管機關許可,並遵守動物福利相關規定,其目的多為教育推廣、保育宣導或文化展演,而非單純娛樂或營利,重點在於確保動物的身心健康與基本權益受到保障。餐廳等其他店家以動物為吸引消費者,但未經申請進行動物展演,最高可處新臺幣25萬元罰鍰,業者切勿以身試法。新北市動保處提醒,民眾如發現疑似非法動物展演、虐待或不當飼養動物情事,請立即撥打24小時通報專線1959動保專線檢舉,動保處將即刻派員查處,共同守護動物福祉與公共安全。業者涉嫌非法展演動物致兔大量死亡,新北市動保處依法裁罰並移送地檢署偵辦。(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涉性騷還逼蛙跳操場20圈!男教練傳重回校園教課 受害學生嚇壞不敢上學
彰化縣某國中去年(2025年)9月傳出校園性騷霸凌案,該男教練不僅觸摸女學生身體,還對學生不當體罰,包括蛙跳繞操場20圈、全隊連坐罰跑3000公尺等等,受害女學生提出申訴還被踢出團隊群組,引發家長強烈不滿。然而,彰化縣議員賴清美近日發文表示,目前性騷擾案件還在申復中,卻傳出該男教練將回到校園教課,讓受害女學生感到相當恐懼,不敢去學校上課。據了解,該男教練涉嫌多次不當接觸女學生身體,還長期對學生進行不當體罰,例如無故缺席者罰蛙跳繞操場20圈、物品遺留在場地罰8圈、忘記穿練習服也要罰跳8圈。最誇張的是,只要有1人遲到,全隊都要連坐罰跑3000公尺,造成學生們巨大心理負擔。針對此案,議員賴清美於25日發文指出,受害女學生遭受該男教練性騷、霸凌,導致身心受重創,至今還在看心理醫生,而女學生家長告訴她,去年12月中旬就提出申復,但仍未召開會議,最近卻收到消息,發現學校已經要讓該男教練回學校教課,而孩子知道後情緒很不穩定,非常恐慌害怕,不敢去學校上課,讓她忍不住批評「如果性騷霸凌體罰學生都沒事,那我們教育界真的出了問題」、「學校是要維護教練?還是要保護學生無恐懼的受教權?」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教育處表示,該案校方已完成調查程序,並召開專任運動教練評審委員會予以復聘,但家長提出的申復案仍在審議中,這段期間將依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6條第1項規定,保障學生的受教權與人身安全,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4條規定採取必要處置,避免孩子在恐懼中上學,降低雙方接觸機會。教育處說明,性平部門建議,如果申復決定是重啟調查,可以直接要求學校予以暫時停聘,而該處已訂於3月2日晚間召開申復審議小組會議,確認完成程序後再做適當處置。《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政院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建構動物友善社會環境
為建構動物友善的社會環境,落實動物保護工作,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農業部擬具之「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使我國動物保護措施與時俱進,112年農業部新設「動物保護司」,提升行政層級,並充實動保人員配置人力及強化工作福利,自114年6月開始從事動物保護工作的公職獸醫師可支領不開業獎金,同時持續修訂法規,從源頭管理、落實寵物登記制度,到推動科學化流浪犬貓精準捕捉及絕育等,加強動物保護與國際接軌。卓榮泰指出,本次「動物保護法」修正,優先推動已具高度社會共識的面向,包括:「加強飼主責任」、「提升動物收容管理」、「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賦權」及「強化動物保護」,以立即改善執法實務困境,建構動物友善的社會環境,落實動物保護工作;至於尚有歧異之議題,仍請農業部秉持求同存異的精神,持續廣納各界觀點,加強社會溝通,以凝聚進一步修法共識。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農業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本案修法重點如下:一、增訂飼主送交動物至動物收容處所應符合一定條件,明確飼主棄養責任之構成要件,並提高棄養動物之罰則。(修正條文第5條及第25條之3)二、修正動物收容處所通知飼主領回或開放民眾認養之程序及要件。(修正條文第14條)三、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寵物分類分級管理事項之辦法。(修正條文第19條之1)四、修正飼主應提出繁殖管理計畫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並經許可後,所飼養之特定寵物始得於許可期限內免絕育,並明定有繁殖需求應按次提出申請,及違反前揭規定之相應處罰。(修正條文第22條及第26條)五、修正定明特定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之特定寵物應具合法來源,並強化繁殖、買賣特定寵物之流向管理規定,及違反前揭規定之相應處罰。(修正條文第22條之2、第28條及第30條)六、修正動物保護檢查員稽查、取締違反本法規定相關權限。(修正條文第23條)七、增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阻止對於動物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認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採取之措施。(修正條文第23條之3)八、提高宰殺、故意傷害動物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其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之刑度;並明定使用藥物、槍械、暴力或施以其他凌虐方式犯前開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修正條文第25條及第25條之1)九、修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沒入飼主動物之情形。(修正條文第32條及第33條)
加熱菸上市!國健署示警「提早偷賣」最高可罰5千萬 旅客攜帶也要罰
衛生福利部於114年7月29日核准2家業者的14項加熱菸產品有條件上市,部分品項最快於10月11日開始販售。若業者違規刊登廣告或促銷,將依《菸害防制法》重罰,最高可處製造、輸入業者新臺幣2,500萬元罰鍰,販售業者則可處50萬元罰鍰。而為強化校園周邊菸品管理,臺北市政府提醒,若違規販售、供應、展示或廣告加熱菸,將依《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處最高新臺幣5萬元罰鍰。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指出,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上市須符合《菸害防制法》、《菸酒管理法》及稅捐規定,禁止販售給未滿20歲青少年。衛生局自10月9日起,會同財政局對全市販菸場所及校園周邊進行專案稽查,以保障民眾健康。衛生局強調,即使加熱菸已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仍屬一般菸品,具有健康危害。民眾應避免使用傳統紙菸及新興菸品。若業者違規刊登廣告或促銷,將依《菸害防制法》重罰。國民健康署提醒,若業者在加熱菸正式核准上市前就販售,或販售尚未核准的品項,均屬違法行為。依《菸害防制法》第26條規定,違規輸入或販售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000萬元罰鍰;旅客若違規攜帶加熱菸入境,也可能面臨新臺幣5萬至500萬元的罰鍰。日前就有超商因於APP刊登加熱菸及組合元件販售資訊遭衛生局調查,最高可處製造、輸入業者新臺幣2,500萬元罰鍰,販售業者則可處50萬元罰鍰。根據《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任何人不得於距離校園50公尺範圍內販售、供應、展示或廣告加熱菸,違者可處最高5萬元罰鍰。衛生局亦於10月3日舉辦販菸業者研習會,提醒遵守規定。臺北市衛生局也會同財政局,於加熱菸正式上市前,針對全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周邊50公尺範圍內的販菸店家展開專案稽查。經初步檢查,51家店家均未發現違規情形。衛生局局長黃建華表示,已要求連鎖菸品業者提供全市校園周邊50公尺內的店家名冊,並請教育局協助確認,共計182家店家已完成現場輔導。此外,衛生局提供宣導海報及貼紙給全市278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並要求校園周邊店家張貼,加強拒菸教育。衛生局提醒,加熱菸含尼古丁及多種有害物質,皆具成癮性,應拒絕接觸及使用。市府並持續提供戒菸藥物治療、衛教諮詢及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等多元戒菸服務,相關訊息可查詢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菸害防制專區」官網。
消滅「直美」亂象!衛福部硬起來 修法執行醫美手術條件
國內連續發生多起因醫美導致死亡的重大事件,衛福部部長石崇良今天宣布,最快今年年底起,未來執行醫美時,將分級、分風險加強管理,未來要執行針劑、雷射兩類較低風險的醫師,須完成2年PGY訓練、若要執行手術的醫師,須是「大外科」醫師。由於國內一直有「直美現象」,也就是各科醫學系畢業後還未完成訓練,就去當醫美診所,此舉等於宣示,將消滅「直美」。醫美行為大致可分針劑、光電雷射、手術三大類,現行法規沒有限制哪些科別醫師才能來當醫美手術醫師,也就是說任何科別的醫師,都能站在手術檯前,單獨為民眾執行醫美手術。也因此導致近年台灣醫美重大事件頻傳,除了去年底醫美麻醉「牛奶針」事件,導致一名49歲邱姓女子搶救不及宣告死亡,日前北部一名50歲男性為了做「陰莖增大手術」,竟不幸死亡。為了打擊醫美亂象,衛福部部長石崇良拿出魄力,今天(21日)宣布,將修改特管辦法,分三階段強化管理。首先是針對執行醫美的醫師資格認定,未來執行較低風險的針劑、雷射兩類,例如玻尿酸注射、雷射除斑,雖屬低風險,但仍具侵入性,曾出現失明等嚴重案例。未來規定執行醫師必須完成兩年PGY(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才能操作。其次是具有侵入性的手術,如隆乳、削骨等將限定「大外科」醫師,也就是取得外科專科訓練與證書的醫師才能執行,確保手術能力。若是超高風險手術,包括大範圍拉皮、抽脂達到一定的量以上,除外科資格外,還必須是特定專科或次專科醫師,如整形外科、頭頸部專科等才能操作。衛福部部長石崇良(圖/中國時報鄭郁蓁攝)新制上路後,因不會溯及既往,若診所醫師不符合新資格,必須通過醫策會的醫美品質認證,才能繼續營業。發生重大醫療事故時,地方衛生局須依《醫療法》第26條進行調查,限期要求改善,並強制診所每四年接受一次評鑑。此外,若醫師違反醫療法,經衛生局調查,處分停業、廢止執業執照超過3個月,或5年內累積3個月以上,醫師診所、姓名等資訊將公開揭露於平台,且訊息公布跟著「醫生證號」走,不怕醫師改名,讓民眾選擇時更透明。石崇良更強調,健保不再「埋單」,他表示,醫美並非必要醫療行為,過去因為發生醫美疏失造成需要進一步醫療時,都是健保負擔,未來若因醫美造成醫療費用,健保將依《健保法》第95條啟動代位求償,避免全民健保資源被濫用。前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曾憂心,近年連台大醫學院畢業學生都出現「直美」現象,也就是醫學系學生一畢業,未經2年的PGY訓練,就直接到醫美診所,而憂心未來台灣醫療將面臨「看得到病卻救不了命」。石崇良直言,這次改革目標就是「消滅直美」,讓醫師在完整訓練後再投入醫美,不要再出現剛畢業就進場的情況,「連續出現多起死亡案例,證明改革已刻不容緩」,他表示,希望透過分級管理、資訊公開與品質把關,保障民眾安全。由於特管法屬於法規命令需預告「60天」,石崇良表示,目標最快「年底」公告實施,經2個月預告與意見整理後,有望明年初上路。
男做陰莖增大術慘死!奪命醫丁斌煌慘了 衛生局「重罰35萬」移送醫懲會
台北市1名50歲簡姓男子日前在中山區某醫美診所接受陰莖增大手術,術後突然失去生命跡象。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發現簡男已明顯死亡,未送醫。案發後,檢警會同法醫進行相驗,並將執刀醫師丁斌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對此,北市衛生局勒令該診所立即停業,從重從嚴裁處35萬元並送醫懲會懲處。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就某醫美診所術後當日民眾死亡一案,依據行政執行法第36條規定,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故對該診所執行停止醫療業務之即時強制。北市衛生局於9月17日晚間、9月18日上午及9月19日上、下午連續3天至該診所進行稽查,初步了解涉違反醫療法下列事項,如查證屬實將依法裁罰,總金額達35萬元整:1、病歷登載不實:違反醫療法第67條規定,加重處以最高金額5萬元整。2、刊登「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醫療廣告:違反醫療法第86條規定,此次屬第3次違規,依同法第103條加重處以最高金額25萬元整。3、該診所負責醫師不配合主管機關約談調查:違反醫療法第26條規定,加重處以5萬元整。北市衛生局表示該診所除就上開事項進行裁罰以外,並依違反醫師法第25條規定「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衛生局啟動醫師懲戒程序,將該診所負責醫師丁斌煌移送本市醫師懲戒委員會懲處,會儘快召開懲戒委員會審議。北市衛生局積極與檢調配合,該診所負責醫師於9月19日凌晨交保,衛生局主動聯繫該醫師約定當天下午2時至衛生局西區稽查股進行約談,惟至下午3時未出席且經多次聯繫均未果,該醫師不配合主管機關約談調查,已違反醫療法第26條規定,衛生局予以加重處5萬元整,並會持續要求該醫師到衛生局進行約談。衛生局針對此類案件從重從嚴處理並提醒民眾就醫時若遇醫療事故,可依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規定,向衛生局提出調解申請,由專業客觀的第三方意見協助釐清事件爭議點,促成爭議雙方溝通並減少對醫療過程的認知差距,並保障自身權益。
31刀砍死前女友!17歲「89猴」遭法官裁定收容 不合「責付」4大理由曝光
近日,台中市沙鹿區發生一起駭人兇案。具有宮廟及幫派背景的17歲駱姓少年,以瞞騙方式喊出顏姓前女友談判,卻拿預藏的兇刀狂砍對方31刀致死。駱姓少年離開前,還朝倒在血泊中的前女友狠踢一腳,才騎上預先拆除車牌的友人機車逃逸。駱姓少年落網後,被警方依殺人罪移送少年法庭,法官昨(17)日詢問後裁定收容至少年觀護所。台中地方法院指出,法官訊問後認為駱姓少年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收容。在台灣的刑事訴訟程序中,「責付」是一個重要的法律概念,適用於各種刑事案件中,但也常出現在少年保護事件。「責付」指法院在羈押被告的情況下,將其暫時交付給適當的人,以停止羈押的措施。這些適當的人通常是被告的輔佐人,如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或法定代理人等看管,以確保被告會準時出庭。然而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台中地院行政庭長黃玉琪表示,如少年在經過法官訊問後,被認定「責付不能」或「責付顯不適當」時,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6條規定,裁定「收容」。本案兇嫌駱姓少年經台中地院少年法庭法官訊問後,認其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收容。黃玉琪進一步解釋,本案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後,會先分案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如認以由其他有管轄權之少年法院處理,可使少年受更適當之保護者,得依少事件處理法第15條規定裁定移送該管少年法院。黃玉琪表示,少年法庭法官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後,如認為少年所觸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如殺人)」,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規定,裁定「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待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再由少年法庭法官依「少年刑事案件」進行刑事審判。
制服房仲怎麼信3/不動產詐騙半年民眾財損上億 專家傳授防詐法呼籲同業自律
根據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統計,今年7月詐騙案件受理件數高達1.6萬件,財損金額共85.4億元。從投資、交友詐騙也逐漸轉向不動產詐騙,騙光現金後再進一步騙房產,使得受害金額動輒百萬起跳,影響的不再只是個人,而是一個家庭。針對新北市中和張先生向CTWANT記者投訴,詐騙人以知名房仲名義,先是鎖定寬限期即將到期的受害人,以要幫受害人負債整合為由拜訪、擾人,最後幫忙賣屋,然後扣除房貸後獲利的717萬元,聲稱要扣佣金和手續費,結算後再退回,要求受害人將整筆金額匯到指定帳戶,全程以「不配合就賠違約金」,要脅受害人照做。刑事局預防科偵查員黃泰詠表示,以電話聯繫謊稱可以協助整合債務,誘使有需求者約見詳談細節,以及刻意營造專業形象,再要求簽立各式文件後失聯,導致被害人求助無門,為常見犯罪手法及話術。呼籲民眾見到貸款廣告聲稱「超低利率」、「超高額度」、「絕對過件」等特徵來吸引急需資金的人申辦,請提高警覺。詐騙手法五花八門不斷在進化,不變的是慣用製造急迫感,讓民眾沒時間思考就做出決定,停、慢、想,不跟著起舞,是最有效破解詐騙的方式。(圖/翻攝自網路)新北市地政局局長汪禮國也提醒,遭詐騙被害人經常是「當局者迷」,因此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時可設定申請人及信任親友的電話或電子郵件,有了「旁觀者清」的親友關懷提醒,以多一層把關阻詐機制;此外,也鼓勵屋主申請將二類謄本的住址隱匿、指定公文書送達處所,減少個資外洩的風險,避免詐騙集團趁虛而入。新北市地政士公會理事長陳錦麟則表示,以張先生的案例,前期若能找雙地政士或律師幫忙把關流程或合約,或許就可在交易前過濾掉不肖分子;若交易後發現有異常,也可以向房仲總公司和代書反映,請他們介入協助處理,亦可向地方政府地政局投訴地政士以及房仲加盟店,建議碰到類似詐欺情形,可向房仲、房仲總公司、地政士等相關人寄存證信函,並向派出所報案。他也傳授「防詐天龍八部(八招)」給民眾,以減少詐騙機率。1.不只買賣,借貸也能找雙地政士把關;2.公私協力,設定地籍異動即時通,加強私人設定關懷提問;3.履約保證或價金信託,不做現金交易;4.任何契約都可找律師或公證人公證,交易成本雖提高,但也是買一份保險;5.請金融機構協助留意資金交付後的流向;6.請家裡的親友參與交易過程,能多一份提醒,也能避免親友事後才知道,於事無補;7.地政士承辦私人設定及預告登記案件注意事項查檢表;8.印鑑證明要註記「用途」,戶政可協助再次確認是否為本人的意思。房仲全聯會理事長王瑞祺表示,房仲僅能撮合買賣,若介入債務整合已超出業務範圍,近來房屋詐騙猖獗,提醒同業自律,除自保也能保護他人。(圖/報系資料庫)房仲全聯會理事長王瑞祺也表示,房仲僅能居間撮合買賣、收取合理佣金,此案房仲介入債務整合已超出業務範圍,成交後要求全額匯回違反佣金常態,以違約威脅屬恐嚇,另外,房屋又在短期內再轉售,疑似炒作,明顯非房仲正常執業行為,是否假借品牌仲介實際為非合法業者,建議由法院就個案事實認定處理,也呼籲同業應自律,並對房屋詐騙提高危機意識,共同守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此外,《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第二項、第四項也規定,因經紀人員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之故意或過失致交易當事人受損害者,該經紀業應與經紀人員負連帶賠償責任,受害人可向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請求代為賠償損失。
「運產條例」修法三讀 張智倫挺庶民賽事:健全運動發展
立法委員張智倫8日表示,當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將引進國發基金投入運動產業,也透過增加企業抵稅幅度,鼓勵民間資金投資職業與業餘運動產業,希望公私部門合作,健全民間運動發展。立法院8日上午三讀修正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修正條文,規定若企業辦理的賽事,被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能促進全民運動發展,都可依《所得稅法》第36條第1款規定列為當年度營利事業「費用」,比照捐贈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和財政部專案核准的捐贈行為,都沒有天花板金額限制。此外,《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2修正條文也載明,無論是對職業或業餘運動業的捐贈行為,營利事業抵稅幅度都可調高至175%,比起現行150%高了六分之一,施行期間也由5年延長至10年,施行至2031年12月23日止。台灣運動風氣盛行,近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便讓企業針對業餘等中小規模的體育賽事捐贈抵稅更方便。圖為中華職棒富邦悍將棒球選手董子恩。(示意圖/楊澍攝)張智倫坦言,舊法偏重在吸引觀眾眼球的高強度競技運動,比方捐給國家代表隊、體育團體,或是硬體更新蓋運動場館等,才能享有稅賦優惠。然而,走入地方,其實許多企業、社區甚至村里辦公處,都有能力舉行比賽,也都是街坊鄰居聯絡感情的好機會,反倒因舊法限制,結果不能認列費用抵營業稅,因此具體提出《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及第26條之2修正,希望提供足夠誘因,讓民間更有意願投入資金,長期支持運動產業與賽事。張智倫說,三讀條文也把「運動科技」納入,未來得採取適當輔導或獎助措施,結合AI(人工智慧)等科技應用,讓運動更時尚與聰明,同時帶動產業發展。他也呼籲,運動是國力的展現,這次修法對運動產業是一劑強心針,期待透過稅賦優惠,進一步健全國內整體運動環境,讓更多體育人才有發揮的空間,也帶動全民運動的風氣。
運產條例修正三讀 葛如鈞:擴大資金投入助台灣體育邁向國際
立法院今(8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國民黨立委葛如鈞對此表示,此次修法將科技應用納入運動產業輔導範圍,並透過國發基金及稅務優惠,強化民間投資誘因,期盼未來台灣運動產業突破既有困境,邁向國際舞台。運動部預計於9月9日正式掛牌成立,行政院積極推動相關修法與配套措施陸續到位。其中,立法院今(8)日完成《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8條、第13條、第26條及第26條之2的三讀修正。此次修法重點聚焦於導入運動科技、開放國發基金投資、強化民間融資管道,全面提升運動產業的競爭力與投資誘因。葛如鈞指出,台灣運動產業長期面臨資源補助不足、資金難以投入、科技應用落後等困境。雖然台灣選手在奧運、亞運等國際賽事屢創佳績,但受限於現行法規與制度,整體運動產業發展仍然停滯不前。此次修法,特別將數位技術與資訊科技的應用納入政府輔導與獎助範圍,期盼藉由科技導入,全面提升運動產業的競爭力。他進一步說明,此次修法中的第13條,賦予主管機關引導民間資金投入運動產業的權限,並開放國發基金挹注,協助業界突破資源瓶頸。此外,透過第26條修正,擴大企業的稅務優惠,提升企業參與意願,進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加速資金與資源導入,帶動運動產業蓬勃發展,讓台灣運動產業有機會躍上國際舞台。
《運產條例》修正案初審 企業捐贈職業、業餘運動賽事抵稅幅度調高至175%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今天初審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順利將草案送出委員會。葛如鈞強調,修法對臺灣產業發展具關鍵意義,未來可以引進更多民間企業參與體育發展,不但可以帶動全民運動風氣,更有助於職業體育產業的長期發展。葛如鈞說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修法有四個重點,包括,透過修正第8條,明確推動運動科技應用,鼓勵運用數位技術、人工智慧(AI)與資訊科技,強化訓練分析、運動數據管理與服務流程優化,全面提升運動服務品質與產業競爭力,與國際科技趨勢接軌。此外,增修第13條條文,建立運動產業投資誘因與融資管道,提供惠措施引導、鼓勵民間基金投入,國家發展基金應提供一定比例投資運動產業。再者,第26條修正案明訂,企業捐贈辦理經主管機關認可、促進全民運動發展的賽事活動,可獲得租稅優惠,有效鼓勵企業參與運動推廣。另外,修正條文第26條之2,明訂企業對職業或業餘運動賽事的捐贈,抵稅幅度從150%調高到175%,同時到民國120年都可以享有租稅優惠,提供穩定且具預期性的稅務誘因。葛如鈞指出,此次修法目的,一言以蔽之,就是讓想投入運動產業的企業,能夠看見誘因、得到支持,甚至有信心把資金放進來,修法不僅是對民間釋出正面訊號,更是為體育署升格為運動部預作制度與資源上的暖身準備,讓我國體育政策在法制與行政架構上同步提升。她強調,發展運動產業,不只是為了經濟數字,更是為了全民健康、國際形象與青年世代的機會,透過加強運動產業的發展,才是真正團結國家力量的展現。一旦完成三讀,可讓制度先行,資源到位,為年輕人打造可投入、可發展的未來產業,為國家鋪設長期發展的健康基礎。這不是單一政策的落實,而是團結國家力量、引領未來方向的具體行動。
風向逆轉!逢甲畢典性平糾紛釀取消 夢境文曝光全場爆挺女方家長
台中逢甲大學機電系原訂上週五(6日)傍晚舉行畢業典禮,現場原本充滿歡樂氛圍,沒想到最後卻因性平糾紛爆發衝突,現場大亂!整場典禮延誤2小時後被迫取消,不少學生家長氣炸,紛紛抱怨「特地飛回來,竟然看不到孩子畢業」,網路上更是一片罵聲。不過隨著網友轉發「夢境文」還原當時現場狀況,網路風向瞬間大逆轉,挺女方家長的聲音一夕爆棚,狂讚「超勇敢」!據了解,當天典禮進行時,現場突然發現曾涉性平案件的當事雙方家屬竟然都出席。知情人士指出,男同學原本已被校方依規定禁止參加典禮,沒想到當天竟然硬是帶著父母闖場,還當場嗆聲「女方能來,為什麼我不能來?」眼見加害人現身,女方家長情緒當場爆炸,怒嗆:「他不走,典禮就別辦了!」現場氣氛瞬間炸裂。校方見狀,趕緊依《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6條緊急啟動協調,但男方家屬拒不配合、不肯離場,雙方僵持超過2小時。眼見現場秩序難以維持,最終校方忍痛宣布取消畢業典禮。當時不少遠道而來的家長怒火中燒,有人特地從國外飛回台灣,也有家長休假專程參加,結果苦等2小時落得「沒畢典可看」,氣得怒罵「一人害全場」。然而就在事件延燒之際,昨(7日)有網友在 Threads 轉發一篇「夢境文」,內容疑似還原當時現場情境,瞬間引爆網路熱議。夢境文提到,男方學生明知被禁止出席仍硬闖,校方已勸導離場卻遭拒,導致典禮被迫取消,且更令人傻眼的是,男方父母當天才知道兒子做了什麼事。原PO也忍不住感嘆:「雖不知真假,但若屬實,女方家長挺身而出真的很勇敢」。這篇夢境文曝光後,網友風向瞬間逆轉,留言一片挺女方:「如果我是家長,肯定也會爆炸」、「男方一己私慾害全場,根本二度傷害」、「我爸媽看到這種場景應該也受不了」、「挺女方,這種事不能忍」。也有網友直指:「校方應該強硬一點,直接把人請出去,不能讓受害者二次受傷」。目前校方尚未針對後續進一步說明。不過隨著真相曝光,學生、家長與網友幾乎一面倒挺女方家長,大讚「這才是真正的勇氣」!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逢甲大學畢典爆衝突!家長「性平糾紛未解」現場互嗆 典禮喊卡、補辦時程出爐
台中逢甲大學昨(6)日晚間舉辦機電系畢業典禮,原是學生人生重要時刻,沒想到現場卻意外變成全武行!2名學生家長因過去性平糾紛未解,在典禮現場當場爆發激烈對罵,情緒失控險釀衝突,校方多次介入協調無果,最後決定緊急喊卡典禮,讓其他畢業生和家長全場傻眼、怒火狂燒。對此,逢甲大學今(7)日火速發出聲明道歉,並宣布6月下旬補辦,盼還學生一場圓滿畢典。據了解,當晚典禮尚未開始,現場突然出現一名涉及校園性平事件調查的當事人及家長,另一方家長見狀當場情緒失控,雙方言語互嗆、火藥味十足。雖有師長試圖介入,但2家長始終難解心結,導致現場氣氛越來越緊張,現場畢業生、親友目睹全程,無不錯愕。逢甲大學表示,校方依據《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6條規定,責成相關單位與系所緊急處理,協調雙方避免正面衝突,並保障學生受教權與校園安全。然而雙方最終未能達成共識,典禮延宕超過2小時,考量整體秩序與安全風險,學系不得不決議暫停典禮進行,突如其來的變故引發不少家長及畢業生當場不滿怒斥。校方稍早發出聲明,針對當晚突發狀況深表遺憾,並向所有受影響畢業生及親友致歉,強調已與機電系研擬於6月下旬補辦畢業典禮,務求讓每位畢業生都能在莊重氛圍下完成重要儀式。逢甲大學也呼籲,媒體朋友與社會大眾應尊重學生隱私及性平案件保密原則,過度關注與報導恐造成當事人與其他學生二次傷害。未來校方將持續依公正、保密原則處理性平案件,並呼籲社會共同守護學生尊嚴與權益。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稅務違章裁罰參考表出爐 財政部調整土地、菸酒、牌照稅「最多減罰50%」
財政部於修正發布「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2條、第26條及「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菸酒稅法第19條、土地稅法第54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部分。財政部部說明,為賦予稽徵機關得衡酌具體個案違章情節給予不同程度處罰之裁量權,維護租稅公平及兼顧納稅者權益,本(114)年1月24日修正公布「菸酒稅法」部分條文、「土地稅法」第54條及「使用牌照稅法」第29條、第30條、第31條規定,將按固定倍數及比率裁罰之規定修正為按彈性倍數及比率,配合上述修法意旨及參酌該部人權工作小組意見,通盤檢討修正減罰標準及裁倍表,重點如下:一、減罰標準減罰標準第12條第2項有關納稅義務人進口應稅菸酒短報或漏報應稅數量,但所檢附文件並無錯誤者,「按補徵金額處0.5倍之罰鍰」,已非屬減輕處罰而係屬裁罰倍數規定,爰予刪除並移列至裁倍表訂定。二、裁倍表菸酒稅法第19條規定部分:增訂第1次經查獲未辦理登記者之裁罰倍數及減罰規定;基於衡平性,劃一故意涉有違章情形之裁罰倍數;針對現行非屬故意違章情形,未明訂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繳稅款及菸品健康福利捐之減輕處罰規定者,均增訂減罰規定,且劃一按各款違章情形裁罰倍數調減25%。土地稅法第54條規定部分:土地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再行出售者,按再行出售每筆土地移轉現值金額由低至高分4個裁罰級距,訂定不同裁罰比率;屬故意情形者則為法定最高裁罰比率(2%)。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部分一,第29條及第30條:就違反領用臨時或試車牌照、新購未領牌照者,以1年內為初犯或累犯(2次以上)之違章情形,訂定不同裁罰倍數;屬故意情形者則為法定最高裁罰倍數(1倍)。另增訂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繳稅款適用減罰規定之倍數(約當減輕50%罰鍰)。二,第31條:就轉賣或移用牌照者,以1年內為初犯或累犯(2次以上)之違章情形,訂定不同裁罰倍數;屬故意情形者則為法定最高裁罰倍數(2倍)。三,第28條:增訂屬故意情形者適用之裁罰倍數。該部補充說明,本次修正之減罰標準及裁倍表,自上述稅法修正公布生效日(本年1月26日)生效,但裁倍表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部分,自即日生效。
3貓死籠內成白骨!飼主:生病沒就醫 網友怒:人渣
台南永康某餐廳近日傳出有貓疑遭主人餓死,台南市動保也前往查處,發現籠內有三具貓屍都成了白骨,網友批,「都是這些渣,才會救不完!」動保處說,飼主涉動保法罪嫌,會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最重判2年、200萬元罰金。原PO在《台南大小事》發文,「據友人陳述,餐廳老闆之前有養3-4隻狗,目前下落不知,也有養鳥,也全部死光,至於貓,沒錢給貓打預防針,所以病死。都是這些渣,才會導致救不完的生命。請大家幫忙追蹤其他貓咪的下落!感激不盡!」原PO說,如果愛牠就善待牠,餐廳內有數隻貓,以聯繫動保處處理,希望動保處能硬起來。此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批,「這就有點離譜了哦」、「太過分了好可惡的行為」、「不臭嗎?腐肉臭味他都受得了他是蛆嗎」」、「人渣。貓咪去找害死你的人討命」。台南市動保處指出,20日下午已派員查處,發現籠內有3具貓白骨,現場無其他活體動物。涉案飼主周男表說,貓是朋友送的,約養2年,有給基本飼料水,但因為陸續生病沒就醫,最後死亡。動保處21日說,初判飼主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死亡」,依《行政罰法》第26條規定,會優先送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動保處表示,飼主若不能再照顧寵物,要透過當管道轉養或送收容,不能讓動物自生自滅,讓小生命死在黑暗的角落中。
台南餐廳疑虐貓!籠內3貓「只剩白骨」 飼主稱「自然死亡」
台南永康區近日傳出有餐廳店家因照顧不周,把多隻貓咪餓死、病死的狀況,並且在貓咪死後,竟放任屍體不處理,讓貓咪於籠內腐爛到僅剩白骨,而撞見此事的蔡姓男子當場落淚,並立刻通報台南動保處。而台南動保處表示,飼主周姓男子涉犯動保法罪嫌,將依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最重可處2年徒刑、200萬元罰金。據了解,該餐廳過的負責人過去在承租此地時,曾收養了近40隻的貓咪還有狗跟鳥,後來也都下落不明,該名負責人後續因為經濟狀況不佳,沒錢給貓打預防針,貓才會病死,事後負責人更是在網路上表示「貓是自然死亡…我也難過….只是沒好好處理屍體」然而網友們卻不買單。動保處表示,20日下午已接獲通報,表示永康區某餐廳疑似有不當養貓,導致多隻貓咪死亡,當日晚上也已派員前往查處,並直接發現籠內有3具貓咪白骨,現場並無其他活體動物。而涉案的周姓男子指出,飼養期間都有餵食飼料和飲水,但後續貓隻陸續生病,並未帶他們去就醫,最終才會死亡。目前3具白骨已由動保處帶回,並送驗釐清貓隻的詳細死因,而動保處初判,周姓飼主行為已涉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死亡」之規定,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依據《行政罰法》第26條規定,案件將依法優先移送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動保處強調,飼主對所飼養動物有照顧與醫療責任,若任令動物受苦致死,將依法究責。市府也呼籲市民,如遇飼養困難或發現疑似虐待動物情形,請立即通報06-2130958或1959動保專線,共同守護動物福利。飼主並未好好處理遺體,讓貓咪只剩白骨。(圖/民眾提供)
大甲媽遶境4/4起駕! 台中市府規畫3路線免費接駁車
大甲媽將於4月4日起駕,展開為期9天8夜的遶境之旅,預計4月13日回鑾,數十萬人潮將擠爆鎮瀾宮周遭。為便利民眾參與媽祖遶境,市府分別於起駕及回鑾共兩日規畫3條免費接駁專車,呼籲信徒響應減碳,搭乘接駁車貼心迎媽祖。大甲鎮瀾宮媽祖9天8夜遶境之旅,被譽為世界三大宗教盛事之一,每年吸引上百萬人次朝聖,人潮及車潮的湧入,將大甲區街道擠得水洩不通。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為配合媽祖起駕與回鑾時間,分別於4月4日及4月13日共計兩日,特別規畫「朝富停車場(老虎城)─大甲體育場」、「美人山營區停車場─大甲高中」及「大甲國小─大甲體育場」3條免費接駁專車,平日也有26條公車路線可到達大甲,讓來自各地的香客搭接駁車參加遶境。葉昭甫說明,民眾若由台中市區出發前往鎮瀾宮,可搭乘朝富線,在「朝富停車場(老虎城)」搭車到大甲體育場,再轉乘大甲市區環線接駁車至大甲國小後,步行約10分鐘即可到鎮瀾宮。自行開車前往者,建議將車輛停放於「美人山營區停車場」,再轉搭乘「美人山停車場─大甲高中」接駁車至大甲高中,步行約8分鐘即可抵達鎮瀾宮。交通局表示,朝富線起駕日發車時間,往大甲自下午2時至晚間10時、往台中自下午2時至翌日凌晨2時;回鑾日發車時間,往大甲早上10時至下午5時、往台中自下午1時至晚間10時。另大甲市區環線大甲國小線及美人山營區停車場線,起駕日發車時間自下午3時至翌日凌晨1時;回鑾日發車時間自早上10時至晚間9時30分,歡迎多加利用。
大甲媽遶境4月4日起駕!中市府規畫免費接駁車 3路線出爐
大甲媽將於4月4日起駕,展開為期9天8夜的遶境之旅,預計13日回鑾,數十萬人潮將擠爆鎮瀾宮周遭,為便利民眾參與媽祖遶境,台中市府分別於起駕及回鑾兩日規畫3條免費接駁專車,呼籲信徒響應減碳,搭乘接駁車貼心迎媽祖。大甲鎮瀾宮媽祖為期9天8夜徒步進香之旅,被譽為世界三大宗教盛事之一,遶境活動每年吸引上百萬人次朝聖,人潮及車潮的湧入,將大甲區擠得水洩不通。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為配合媽祖起駕與回鑾時間,分別於4月4日及4月13日共計兩日,特別規畫「朝富停車場(老虎城)-大甲體育場」、「美人山營區停車場-大甲高中」及「大甲國小-大甲體育場」3條免費接駁專車,平日也有26條公車路線可到達大甲區,讓來自各地的香客搭接駁車參加遶境。大甲媽將展開為期9天8夜的遶境之旅,4月4日起駕日將交通管制。(圖/台中市府提供)葉昭甫指出,民眾若由台中市區出發前往鎮瀾宮,可搭乘朝富線,在「朝富停車場(老虎城)」搭車到大甲體育場,再轉乘大甲市區環線接駁車至大甲國小後,步行約10分鐘即可到鎮瀾宮;自行開車前往者,建議將車輛停放於「美人山營區停車場」,再轉搭乘「美人山停車場-大甲高中」接駁車至大甲高中,步行約8分鐘即可抵達。交通局表示,朝富線起駕日發車時間,往大甲自下午2時至晚間10時、往台中自下午2時至翌日凌晨2時;回鑾日發車時間,往大甲自早上10時至下午5時、往台中自下午1時至晚間10時;大甲市區環線大甲國小線及美人山營區停車場線,起駕日發車時間自下午3時至翌日凌晨1時;回鑾日發車時間自早上10時至晚間9時30分,歡迎多加利用。大甲媽將展開為期9天8夜的遶境之旅,4月13日回鑾日將交通管制。(圖/台中市府提供)
疑鬧彆扭!5歲哥帶3歲弟「雙腳懸空坐樓外牆」 父母遭涉疏忽照顧恐關10年
太危險了!香港新界北區1對年僅5歲與3歲的兄弟,日前上午被街坊鄰居發現坐在自家窗檯外的圍牆上及冷氣機旁,雙腳懸空的樣子讓人不禁捏一把冷汗,所幸在當地警方與消防隊合力救援下,順利將2名男童救回,並未受傷。至於他們的父母,由於涉嫌疏忽照顧兒童,正被相關單位調查中,以釐清是否違法。據現場影片可見,年紀較大的哥哥坐在粉嶺皇后山邨皇樂樓一處放置冷氣機的牆面上,不時晃動雙腳,對周遭危險似乎毫無警覺。而較年幼的弟弟,坐在上方的圍牆上,情緒明顯較為激動,一度嚎啕大哭。此時警方從室內的窗戶伸手安撫並嘗試引導男童返回屋中,弟弟最終緩慢站起來,牽着警察叔叔的手爬回屋內。至於哥哥起初不願移動,在警方勸說未果後,才由消防隊的高空拯救隊(High Angle Rescue Team)人員,從窗戶繫上安全繩索,親身將男童抱回屋中,而在整個救援過程中,哥哥情緒平靜,未見大幅度反抗行為。《香港01》報導,男童的父母分別為32歲的李姓男子及29歲的陶姓女子,均持香港身份證。案發當時,夫妻倆仍在睡夢中。2名男童之所以坐在自家窗台外,疑似是前一晚兄弟倆鬧情緒,一家人直至凌晨3時才入睡。不料隔天一早,5歲哥哥就取走鎖匙打開窗戶,帶著弟弟一起爬出窗外。他們被警消救下後,送往北區醫院進一步檢查是否受傷。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疏忽照顧兒童拘捕李男與陶女。警方表示,若夫妻倆牴觸《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6條「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屬實,可能面臨最高10年監禁。當地社會福利署指出,涉事家庭並非社工跟進個案,署方已聯絡2名男童的家人,將提供後續處理與支援措施。此起事件曝光後迅速引起各界關注,外媒《太陽報》在報導此事時,也補充2起同樣駭人的高空意外。其一是2019年,美國奧克拉荷馬市(Oklahoma City)2名工人在高樓外牆搭乘的吊籃時,由於強風吹襲下劇烈搖晃,驚險萬分;其二是2024年,澳洲2名攀岩者受困在塔斯馬尼亞海岸的巨石「Totem Pole」上,距離地面200英尺的高處,由於繩索遭強風吹亂無法下撤,最終靠救援人員協助脫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