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擊詐騙!修法增訂人頭帳戶罪 提供者每日提領、轉帳各限1萬
詐欺猖獗,政府為了打詐,修法增訂人頭帳戶罪,凡發現民眾提供帳戶供詐團使用,行為人先由轄區警察機關行政告誡,若5年內再犯,最重可判刑3年,最近法務部再修訂配套辦法,提供金管會、數發部等主管機關管理告誡5年期間內的人頭帳戶行為人金融帳戶、虛擬通貨平台、第三方支付帳戶、帳號,依法可以暫停、限制功能,甚至關閉。其中人頭帳戶行為人被限制每天轉帳、提領(含消費扣款)各不得超過1萬元,並禁止使用包括網路銀行等支付或轉帳服務,配套辦法已完成14天預告,近日將公告正式施行。地檢署新收案件 3成是詐欺案國內詐欺案件泛濫,案件量已壓垮基層檢察官及警察,據檢改團體「劍青檢改」統計,台北地檢署今年1至8月新收「偵」字案4萬2900件,較去年同期遽增15.6%。台中地檢署去年7月至今年6月新收「偵」案更高達7萬3759件,較前年同期遽增17.5%,其中詐欺案,從前一期的1萬9258件暴增到2萬6392件,增加7134件,遽增37%。檢察官說,目前地檢署新收案大約有3成是詐欺案件,其中9成以上是人頭帳戶。為此,台灣高檢署邀檢警訂出人頭帳戶「總歸戶」作法,將過去散布各地的被害人提告大量案件,改以人頭帳戶戶籍地警察機關統一處理,以疏解案源。法務部也因司法實務上,難以證明人頭帳戶涉犯詐欺、洗錢罪的主觀犯意,難以定罪,修正《洗錢防制法》增訂「無正當理由交付帳戶罪」,對提供人頭帳戶者採取「先行政,後司法」作法,違者先由警察機關裁處告誡;告誡後5年內再犯,或賣帳戶、帳號或交付3個以上帳戶、帳號者,則科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但為有效管理遭告誡的人頭帳戶行為人、避免帳戶告誡期間再有被害人匯款,造成損害,法務部日前邀集金管會、數發部等主管機關,修訂「《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第6項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金融機構 可拒絕其開戶及交易該辦法規定,警察機關於必要範圍內,可將行為人資料提供金融機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金融機構在受理行為人申請開立新金融帳戶時,可以拒絕其開戶、建立業務關係或交易。金融機構對行為人的金融帳戶,除繳交水電、瓦斯公用事業費用、稅款、罰金、罰鍰、滯納金外,其帳戶晶片金融卡每日轉帳、提領金額上限各為1萬元,包括消費扣款在內。另禁止使用網路銀行(含行動銀行)、電話(語音)銀行及將存款帳戶連結各式支付平台(含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行動支付或開放銀行TSP業者等)及其他類似的電子銀行業務辦理支付或轉帳服務。發現疑似洗錢 得暫停帳戶功能另行為人臨櫃辦理提領、轉帳或匯款時,金融機構可要求其提供交易相關資料,證明交易的合理性,如無法提出合理說明,得拒絕其交易。若其金融帳戶屬電子支付帳戶,規定每月付款金額,上限3萬元、每日國內外小額匯兌的支付金額,以1萬元為限。辦法並要求金融機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應將行為人視為高風險客戶,進行加強確認客戶身分及持續審查措施,若發現有疑似洗錢或其他不法之交易時,得於查證期間內,先予暫停帳戶、帳號之全部或部分功能。

檢察官「每月新收案破百」…集體怒吼 法務部回應了
今年起詐欺案件暴增,嚴重拖垮基層檢察官正常辦案業務,復因明年初大選,各地檢自9月起,須陸續啟動選舉查察,分區派員督責轄區,在已經沉重的壓力下再添一筆。劍青檢改呼籲,法務部體恤基層儘速增補人力。對此,法務部回應了。劍青檢改指出,經本會初步調查,今年地檢署新收案件數量暴增,遠高於去年同期,導致下半年的工作量過度沉重;據統計,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至8月份累計新收「偵」字案高達4萬2900件,較去年同期的3萬7132件,遽增15.6%,許多檢察官每月新收案件數量破百。台中地檢署不遑多讓,自去年7月至今年6月新收「偵」案更高達7萬3759件,較前一年同期6萬2757件,也遽增17.5%,驚人的是,其中詐欺案件,從前一期的1萬9258件暴增到2萬6392件,增加7134件,遽增37%,每位檢察官平均每月新收件數從91件暴增到99.5件。新北地檢署總案件數量更加驚人,統計去年9月至今年8月新收「偵」字案竟突破10萬件,已高達10萬6044件,且較前一年同期的8萬2474件,更遽增28.6%,最離譜的是,其中僅僅詐欺案件從前一期的2萬7203件暴增到4萬3536件,增加1萬6333件,遽增60%,每月新收件數破百的檢察官比比皆是,在如此沉重的案件負擔下,各地基層檢察官仍要肩負年底賄選偵查之額外勤務,實已不堪負荷。劍青檢改表示,關於詐騙及人頭帳戶案件數量暴增,本會雖於今年8月底召開之全國檢察官防詐建言研討會,剴切指陳金管會、NCC、數發部等機關是否涉及行政怠惰,雖然該等機關迅速發新聞稿回應將會改進,然而目前移送地檢署的詐欺案件數量仍居高不下,未見稍歇,包括人頭帳戶黑名單、第三方支付業者特許、巨額個人幣商有效監理,均尚未見明顯成效。劍青檢改直言,不知該等機關當初回應研討會的新聞稿,是官僚結構的膝神經反射,還是真心積極作為的啟動宣示,目前有賴高檢署長官們繼續與之協調,本會靜觀後效,將持續監督;本會並籲請法務部體恤基層檢察官辛勞,盡速補充資源與人力,檢察官方能發揮戰力,建構安全社會環境。對此法務部回應,為解決檢察機關沉重案件負擔,本部向行政院積極爭取新增檢察機關員額,109年核准增員110人(檢察官10人、檢事官26人)、110年增員187人(檢察官15人、檢事官65人),之後更向行政院提出「因應司法改革中程人力補充計畫」,規劃分4年(111年至114年)請增檢察機關員額合計600人(檢察官50人、檢事官250人),業經行政院核准,其中111年增加215人(檢察官30人、檢事官95人)、112年增加140人(檢察官10人、檢事官67人);另外,透過遴選律師、檢察事務官擔任檢察官、借調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業務,多元充實檢方辦案人力。法務部表示,就劍青檢改聲明詐欺案件數量遽增等問題,本部將責由臺高檢署與警政署、經濟部、通傳會、數位部及金管會等機關,進行橫向聯繫強化落實打詐綱領、整合打詐量能;並由臺高檢促請警政署落實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所規定之告誡程序,期能使洗錢新制穩健上路緩解案量;此外,為使詐欺案卷減量、程序簡化,警政署於今年6月16日函令各警分局執行「被告全國總歸戶計畫」,針對同一被告幫助詐欺案件,統一由被告戶籍所在地分局移送偵辦;本部近期將召開檢討會議,瞭解上開總歸戶計畫有無落實運作情形,並滾動檢討修正,期儘速有效降低詐欺量。法務部指出,為使檢察官全力辦理113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二合一選舉查察工作,本部已於112年9月19日通函各檢察機關,自112年11月1日起至113年2月15 日止,暫停實施「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之各項檢察官辦案期限管考,期能藉此減輕檢察官辦案負荷。法務部強調,因應打詐業務,本部提出檢察官助理機制併行,進用100名檢察官助理,初步執行至113年底,各地檢均已開始招聘,本部亦已提出工作項目指引;且為推動檢察官助理法制化,將於近期召開檢察官助理法制化研商會議,持續增加檢察官輔助人力,有效打擊犯罪、疏減案源。

檢察官受不了!每月新收案破百件 劍青檢改籲法務部多派人手
今年起詐欺案件暴增,嚴重拖垮基層檢察官,加上明年初大選,各地檢自9月起,陸續啟動選舉查察,分區派員督責轄區,在已經沉重的壓力下再添一筆。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舉台北地檢署為例,北檢今年1月至8月份累計新收「偵」字案高達42900件,較去年同期的37132件,遽增15.6%,許多檢察官每月新收案件數量破百。「劍青檢改」指出,今年地檢署新收案件數量暴增,遠高於去年同期,導致下半年的工作量過度沉重。籲請法務部體恤基層檢察官辛勞,盡速補充資源與人力,檢察官方能發揮戰力,建構安全社會環境。劍青檢改指出,詐騙及人頭帳戶案件數量暴增,劍青檢改曾在今年8月底召開全國檢察官防詐建言研討會,剴切指陳金管會、NCC、數發部等機關是否涉及行政怠惰,雖然相關機關回應將會改進,然而目前移送地檢署的詐欺案件數量仍居高不下,包括人頭帳戶黑名單、第三方支付業者特許、巨額個人幣商有效監理,未見明顯成效。劍青檢改將持續監督, 除了北檢積案如山,檢青檢改發現台中地檢署不遑多讓,去年7月至今年6月新收「偵」案更高達73759件,較前一年同期62757件,也遽增17.5%,驚人的是,其中詐欺案件,從前一期的19258件暴增到26392件,增加7134件,遽增37%,每位檢察官平均每月新收件數從91件暴增到99.5件。新北地檢署總案件數量更加驚人,統計去年9月至今年8月新收「偵」字案竟突破10萬件,已高達106044件,且較前一年同期的82474件,更遽增28.6%,最離譜的是,其中僅僅詐欺案件從前一期的27203件暴增到43536件,增加16333件,遽增60%,每月新收件數破百的檢察官比比皆是。在如此沉重的案件負擔下,各地基層檢察官仍要肩負年底賄選偵查之額外勤務,實已不堪負荷。

詐團別高興2/黑莓卡成暗黑煉金術 檢察官槓NCC籲實名制救台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近來爭議不斷,不顧在野立委反對,強行通過鏡電視上架案,連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也看不下去而提出檢舉,但是對於詐騙集團長期利用漫遊門號傳遞詐騙訊息,導致被害民眾損失慘重,NCC卻態度消極,不少基層檢察官痛批NCC以電信自由為藉口,對漫遊門號不設防,放任黑莓卡(境外電信公司發行到台灣漫游的SIM卡)等漫遊門號成為最大宗的詐騙工具。日前因偵破偽造基地台案、獲行政院長陳建仁頒獎表揚的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薇潔指出,她研究目前詐欺集團運作的模式,發現幕後黑手利用漫遊門號不設防的破口,提供黑莓卡給下線作為詐騙工具,將成為打詐最大問題。黃薇潔說,只要用一台電腦就能製造假IP,連上大陸等境外網站做嫁接,因此黑莓卡變成躲避通訊監察的斷點工具,阻礙檢警查緝。她長期追查後,發現不少詐騙集團所得資金回流到中國大陸,才得知幕後黑手其實躲在大陸。黃薇潔表示,黑莓卡等漫遊門號有網路、可以通話、也可以收簡訊,一般的企業社就可以在蝦皮等電商平台販賣。詐騙集團取得黑莓卡後,在大陸公司的後台,就可以開通黑莓卡,啟動詐騙台灣人發大財模式。所以不管檢警怎麼查,IP地點都在中國大陸或香港,讓基層檢察官調閱IP成為一個笑話,因為根本查不到幕後黑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遭質疑對電信詐欺態度消極,基層檢察官認為應對黑莓卡加強管制。(圖/報系資料照)可議的是,NCC對於兩岸通信往返的統計,連打電話都要做統計,卻不願公布開給大陸的漫遊門號數據。黃薇潔認為,由於NCC不想管黑莓卡,不法集團發現黑莓卡可以躲避檢調查緝,實在「太好用」,因此不管是詐欺集團、販毒集團、重利集團或是討債集團成員,都知道要買黑莓卡以避免通訊監察。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實在看不下去,今年6月召開「打詐實務與防詐策進研討會」,與會檢察官輪番砲轟NCC等主管機關不作為,NCC終於動了一下,7月起針對最為氾濫的香港黑莓卡進行管制,要求5大電信業者不再提供香港無實名制SIM卡來台數據漫遊。至於正常來台旅營經商的香港民眾,只要完成實名制,即可開通數據漫遊功能,可有效阻礙詐團利用網路銀行洗錢,加大犯罪成本,若詐團改為使用Wi-Fi上網,就會在登入網域時留下痕跡,易於檢警偵查。不過黃薇潔認為NCC此舉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因為香港黑莓卡受到實名制限制,詐騙集團可以改成利用其他國家黑莓卡犯案,只有對黑莓卡等漫遊門號全面採用實名制,才能阻卻人頭門號成為詐騙工具。黑莓卡等漫遊門號可上網、通話、也可以收簡訊,蝦皮等電商平台賣場隨處可見,不法集團經常用來詐騙、躲避檢警查緝。(圖/翻攝蝦皮)

金管會4點回應打詐不力 劍青檢改痛批:甩鍋、沒有具體方案
劍青檢改與最高檢察署17日舉辦「前線檢察官打詐實務與防詐策進研討會」,與會檢察官痛批行政院的「打詐國家隊1.5」,根本是國家級詐騙,質疑金管會等行政院所屬部會推諉卸責,金管會提出4點說明,表示未來會持續與執法機關密切配合,共同精進防制詐騙措施。劍青檢改則認為,沒有看到金管會提出積極方案,恐怕再拖下去,詐騙將會愈演愈烈。金管會指出,曾涉及人頭帳戶案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者,銀行依規定應拒絕其開戶申請,法令已訂定高風險客戶的強化審查措施,包括應加強確認客戶身分等機制,未來持續強化對銀行督導。劍青檢改反問:還要「督導」甚麼?可以不要等未來嗎?目前各家銀行拒絕開戶的執行現況為何?如果詐騙犯改向別家銀行開戶,別家銀行也會拒絕嗎?請問執行情形又是如何?大家都已經忍無可忍,可以不要再拖了嗎?其次,對於遭詐騙集團利用不法取得的個資冒開電支帳戶,金管會表示去年已請銀行公會強化確認使用者本人的金融支付工具,增加驗證使用者開立存款帳戶或信用卡原留手機門號機制,所有電子支付機構均已完成調整。劍青檢改指出,金管會的驗證機制,並沒有杜絕冒名申辦問題,建議增加驗證:申請人手持身分證及載明申請目的的白紙拍照上傳的機制。但金管會一拖再拖,幫助詐欺,請行政院促請金管會落實。對於第三方支付問題,金管會表示將持續督導銀行落實業者申請虛擬帳號服務的審核規定,銀行公會已研訂強化客戶身分審查措施,以及評估該類客戶對洗錢防制法遵情形等,持續精進管控措施。劍青檢改認為,上萬家第三方平台業者開設毫無限制,他們分別跟銀行簽訂了數萬個交易契約,成為中介商,然後又跟數十萬家商號、企業社或遊戲點數商簽約交易,每日產生數十萬個虛擬帳號代收代付。第三方支付平台業者應採取申設特許制,非如此無以挽救。至於虛擬貨幣監理問題,金管會認為自然人業者應依《商業登記法》及《稅籍登記規則》相關規定,辦理商業登記及稅籍登記,並遵循《洗錢防制法》等規定。尚未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而以虛擬通貨活動為業者,自屬違法。劍青檢改認為金管會在甩鍋,因為《商業登記法》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稅籍登記規則》的主管機關是「財政部」。所以金管會是在說,個人幣商應該由經濟部和財政部去管,所以金管會還是不管。

打詐國家隊1.5是國家級詐騙? 檢察官痛批數位部、NCC、金管會不作為
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與最高檢察署17日在台北舉辦「打詐實務與防詐策進研討會」,超過70位檢察官出席,現場砲聲隆隆,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上台引言時,直批行政院推出打詐國家隊1.5,根本是國家級詐騙,因為詐騙案件量太大,檢察官卻沒有任何人力和預算資源,前端行政管理失靈,後端司法已經癱瘓,情況愈來愈惡化,如果檢察官不大聲講,根本不會有任何改變。橋頭地檢署鄭子薇檢察官指出,第三方支付平台業目前交易規模20億元以下劃歸數位部管理,但數位部長唐鳳竟公開表示,數位部只負責「發展」,不負責「監理」,第三方支付平台業沒有資本額門檻及開業資格限制,現在已經膨脹到超過一萬多家,平台業者每天可以產生超過數十萬個虛擬帳號,進行代收代付,因為開業簡單,檢方早已查獲多家詐騙集團自己開設的平台公司,但金管會和數位部始終毫無作為,這種縱容犯罪的態度,引起現場檢察官不滿。橋頭地檢署鄭子薇檢察官質疑,數位部長唐鳳竟說數位部只負責「發展」,不負責「監理」,縱容第三方支付平台業亂象。(圖/讀者提供)雲林地檢黃薇潔檢察官揭露今年1月到3月,超過百萬支不明的國內電信漫遊門號被賣到大陸,懷疑回流成詐騙集團工具。黃薇潔指出,今年1月到3月大陸來台觀光客僅有2萬9千人,但國內5大電信業者提供大陸人士來台漫遊門號,竟然高達100萬5千支,她曾向主管機關NCC反映嚴重性,得到的回應都是無法可管。台中地檢洪佳業、台北地檢姜長志也都上台痛批個資洩露的亂象,要求內政部強力督導大型電商定期提報個資與資安計畫。金管會對於個人幣商不納管,更成為全場檢察官砲轟的焦點。北檢洪敏超檢察官指出,個人幣商以交易虛擬貨幣為營業,動輒超過十億、百億,金額驚人,卻完全不必列管,不必做KYC,更不必登記稅籍繳稅,金管會到現在只願意納管自願登記的幣商,到現在也只有24家。新北地檢署余麗貞檢察長更直言,中國信託銀行帳戶已經成為詐騙集團的最愛,移送統計數據顯示,中信銀涉案警示帳戶高達3成以上,遠超過其他家銀行。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致詞時允諾,檢察官的建言將會由行政院打詐辦公室彙整,轉請各行政部門檢討參考。法務部長蔡清祥、檢察總長邢泰釗及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也都親自出席。蔡清祥指出,相關寶貴意見會在彙整後進行研議,如有可以立即改善之處,將馬上著手進行,法務部已祭出包括強化法制面向、精進實務運作、增加打詐人力等3大措施。

政府打詐愈打愈多? 劍青檢改召開研討會提藥方
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鑒於當前詐騙案件塞爆地檢署,人頭帳戶、網銀洗錢、假門號、冒名電子支付、一頁式網站、個人幣商諸多亂象,而難以溯源的斷點,使檢察官收案量大增、瀕臨潰堤!「劍青檢改」和最高檢察署今天共同舉辦「前線檢查官打詐實務與防詐策進研討會」,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新北地檢署檢察長余麗貞等人開出打詐藥方,希望有助於政府治理及檢方辦案參考。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建議政府應強化行政監理,才能有效打詐。(圖/讀者提供)劍青檢改指出,詐騙案件亂象紛陳、導致檢方積案如山,與其後端司法追查,不如前端公私部門積極管理防制。前線作戰的檢察官最知問題所在,各機關部門是否有效防制?各處漏洞有無設計防堵?因此舉辦研討會邀請一線作戰檢察官會商,檢討當前各項管制漏洞,集結提出策進作為供打詐國家隊參考。這次研討會共分成8大主題,包括:「人頭帳戶亂象之策進」、「警方重複移送之策進」、「網銀洗錢亂象之策進」、「門號簡訊亂象之策進」、「電子支付亂象之策進」、「第三方支付亂象之策進」、「個人幣商亂象之策進」、「個資外洩亂象之策進」等,主持人為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等人。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法務部長蔡清祥、檢察總長邢泰釗、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都將出席與會。林達在「人頭帳戶亂象之策進」議題指出,近20 年來,惡意提供帳戶,輕率交出帳戶,密碼寫在提款卡背面就遺失的,約有20萬人,在台灣 2300萬人中,這20萬人就是經過考驗,被驗證,缺乏帳戶管理能力的最高風險人士, 是洗防黑名單。要遏制電信詐騙, 就要讓詐騙集團,難以持續向最高風險人士, 買到或騙到人頭帳戶。林達呼籲金管會應立即針對黑名單,加以管制。 黑名單應該禁止開新帳戶,限制總帳戶數, 限制帳戶存匯額度和功能。林達指出,交付帳戶罪縱然立法, 也不會降低最高風險人士的風險, 更不應讓黑名單洗白, 讓詐騙集團又回來找他們索取帳戶。林達強調應有效政府治理,建立秩序, 也不要再假借「開戶人權」之名, 做一些實際上傷害社會大眾的事情。

提滿滿不給新總統空間?大法官提名爭議 立委籲民眾自救
針對蔡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立院很可能在本月中旬召開臨時會審查,不過,因為蔡總統堅持大法官全額提名、完全不留給下任總統有提名空間,再加上提名人選一片綠油油,尤其是名單中的「廢死律師」尤伯祥,還遭踢爆涉嫌教唆證人偽證,引發軒然大波,檢改團體「劍青檢改」今日更發表聲明,強調台灣大法官動輒凌駕立法權之上,恣意「廢法」及「造法」,質問未來大法官是否會為捍衛一己名聲,運作憲法裁判結果?令人憂懼, 呼籲本屆4位被提名大法官明確表態,對於「律師接觸證人」法制長期規範闕漏,是否支持重建法制?立委江啟臣今天也在臉書上指出,當司法超然獨立無法期待,民眾自己的公平正義只能自己救。江啟臣說,回顧美國大法官任命史,在2016年2月,距離總統大選還有9個月,大法官史卡利亞(Antonin Gregory Scalia)因病猝逝,時任總統歐巴馬提名賈蘭德(Merrick Garland)遭到參議院拒審,當時參議院多數黨領袖麥康諾(Mitch McConnell)說:「美國人民對於大法官人選有權發聲,這個空缺必須交給新任總統任命。」!他指出,蔡政府完全執政後,過去從促轉會、NCC、中選會的人事任命,到監察委員提名,通通利用國會多數強渡關山,從獨立機關到憲政機關一片綠油油,這次提名的四位大法官同樣也遭外界質疑都是綠友友,其中更有被提名人遭爆教唆偽證之事、先生是檢察總長者,面對各界反彈,蔡政府不以為意、堅持提名,無視司法獨立的重要,斲傷司法審判公信,摧毀民主憲政制衡機制。江啟臣強調,憲法賦予總統大法官提名權力,但更重要的是要守護憲法所保障的司法獨立,確保司法審判公正,讓社會公義得以實現,絕不容將國家名器私相授受,把五權納為一權,滿足政黨私利。「一個任期剩不到一年的總統,是否適合替新民意決定握有司法最終解釋權的人事任命?」,江啟臣反問蔡總統,當提名人選又具特定意識形態,人民如何期待司法超然獨立、實現公平正義?江啟臣指出,大法官是憲法的守護者,為捍衛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維護法治,保障人民基本權而存在,是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要捍衛司法獨立、還是破壞司法公信,就在總統的一念之間。如果總統一意孤行,就請所有民眾在明年的1月13日,用選票討回公平正義!

法務部承諾研擬檢察長遴選多元管道 劍青檢改籲廣徵基層檢察官意見
天下第一檢、台北地檢署等多位一、二審檢察長人事案4月21日獲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通過,卻爆發部分檢察長候選人請客吃飯,甚至宣稱自己獲得法務部長蔡清祥規劃支持,劍青檢昨天呼籲建立檢察長候選人的公聽會制度,法務部回應將研擬建立遴選多元管道,協助檢審委員認識參加遴選者,獲得充足的資訊,劍青檢改則建議相關細節應廣徵檢察官意見,才能團結檢察官士氣,讓制度日臻完善。法務部昨晚發布新聞稿指出,近日有檢察同仁就檢察長遴選乙事,提出辦理類似候選人公聽會之建議,法務部研擬後為協助檢審委員能經由多元管道認識參加遴選者,支持爾後辦理檢察長遴選時,建立多元管道,讓所有檢審委員均能獲得充足的資訊,從眾多候選人中選賢與能,提出擬任檢察長職缺2倍之適當建議人選,再由部長遴選出最適任之檢察長人選。劍青劍改上午指出,法務部已正面回應支持辦理類似檢察長候選人公聽會建議,相信是檢察人事制度邁向更完善的一步。同時建議法務部繼續堅持改革,未來規畫公聽會(或說明會)能配套禁止不當請託拜票,規劃細節能廣徵檢察官意見,團結檢察官士氣,讓各項制度日臻完善。

檢察長候選人自誇是部長人馬! 劍青檢改籲建立公聽會制度
檢察長人事案4月21日經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通過,包括天下第一檢、台北地檢署等多位一、二審檢察長隨之異動,本刊曾披露事前傳出部分檢察長候選人請客吃飯,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上午發布聲明,痛批還有候選人向檢審委員及外界,宣稱自己獲得法務部長蔡清祥規劃支持,劍青檢改呼籲建立檢察長候選人的公聽會制度,杜絕不當請託或過度聯絡等情事。劍青檢改指出,這次檢審會審議檢察長人事案前,部長蔡清祥到場澄清,傳言候選人向委員或外界自稱已獲部長規劃支持云云,都是不實且表達震怒。劍青檢改自行訪查發現,這次檢察長遴選存在若干不當請託或疑似過度聯絡情況,未來遴選檢察長時,有必要透過公聽會程序讓遴選過程更加公開、公正及公平。劍青檢改認為,檢察長應該為檢察官的表率,也應具備一定風骨,檢察長既非民意代表,不宜有請託拜票,甚至擺桌宴請行為。民選委員也不應為自身升遷或利益,迎合特定人士,或自行揣摩部長屬意人選,甚或與特定候選人過度聯絡打造裙帶關係。相較之下,有風骨的檢察長候選人常不願意請託拜票,反而形成檢察長遴選不公平的現象,導致許多候選人躊躇於拜票或不拜票之間。劍青檢改呼籲,應從速建立公開透明的檢察長遴選公聽會制度,邀請候選人在檢審委員面前,介紹闡述理念,一則讓所有候選人都擁有平等露面機會,二則同步禁止候選人與民選委員在遴選期間接觸。法務部如果不願開辦公聽會,劍青檢改願意接手舉辦,邀請所有檢審委員及候選人參加,讓全體候選人及民選委員均能在陽光下接受檢驗。

士林地檢署終於打破沈默! 已對律師抄筆記成被告案展開調查
本刊日前報導「律師抄筆記遭斥責,幫被害人打官司當庭變被告」新聞,引發各界關注,全國律師聯合會更因此事槓上青壯派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被律師界指控「霸凌」新進律師的蔡姓檢察官所屬士林地檢署,今天下午終於打破沈默,表示已展開調查。本案源起去年 11 月 30 日下午,新進律師陳思默在士檢偵查庭因摘記關係人身分及手機號碼,遭蔡姓檢察官大聲喝止,當庭將陳律師依違反《個資法》改列為被告,律師界群情激憤,怒批律師遭檢察官霸凌。劍青檢改則認為蔡姓檢察官沒錯,雙方連日隔空交火,砲火十分猛烈。士檢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已就此案進行內部調查,由該檢察官所屬主任調閱相關卷證及偵訊錄音錄影光碟,目前正在進行行政調查。士檢籲請各界在事實未明前,應避免臆測、推論,以免引發對立,並對案件當事人造成不必要困擾。士檢強調將秉持客觀公允態度,儘速釐清事件始末,還原事實真相。

律師抄筆記變被告! 律師界:遭粗暴恫嚇vs檢察官:勿為一人毀全國
全國律師聯合會鑑於本刊去年12月31日報導,律師陳思默在士林地檢署陪同告訴人偵訊時抄錄對造關係人電話,蔡姓檢察官竟將陳思默當庭列為違反《個資法》被告,全律會1月1日發布聲明,痛批檢方以粗暴手段恫嚇律師,已違反聯合國公約和憲法法庭判決,不過以中生代和新生代檢察官為主體的劍青檢改今天發表聲明反擊,怒指「被告隱私律師倫理皆遭殃,籲全國律師聯合會勿為一人毀全國」,雙方相互譴責、火藥味十足!全律會1月1日聲明指出,根據《聯合國關於律師角色之基本原則》第16條規定,明確揭示各國政府應確保律師執行職務不受恫嚇、妨礙或不適當的干涉之獨立性,亦不會由於其按照公認的專業職責、準則和道德規範所採取的任何行動而受到或者被威脅會受到起訴或行政、經濟或其他制裁。另外,根據司法院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意旨,律師在法庭抄筆記,這是辯護人之筆記權,應屬憲法公平審判原則下之正當法律程序之一環,係屬律師基於專業職責所得採取之合法行動,也是律師執行職務之正當範圍,且亦為律師基於專業職責當然得以採取的合法行動,全律會肯定並支持會員執行職務之正當權利。全律會認為,檢方以「轉列被告」或「查扣律師筆記」之方式恫嚇律師,妨礙律師執行職務,顯然欠缺對於律師合法執行職務足夠認識,未予律師執行職務適當之尊重。本會除對該檢察官之粗暴行為予以嚴正譴責外,更期盼法務部應強化檢察官對於律師合法執行職務範圍之認識及理解,修訂《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以免再有不當侵害律師執業權利之無謂爭議發生。劍青檢改則認為,律師未經被告同意,趁機偷偷抄下被告配偶個資和聯絡方式,當場遭查獲,其行為嚴重違反律師倫理且有觸法之虞,不料全國律師聯合會前日發表聲明,內容混淆視聽,不思糾舉移送調查,反而公然包庇,律師倫理不斷沉淪,本會嚴予譴責,劍青檢改指出,「律師執行職務」能受執業保障,係以「合法正當執行職務」為前提。若係違法或不當,即應依法究辦或移付懲戒。律師擅自詮釋「告訴代理律師」得享有一切「辯護律師」的閱卷權、抄錄權及筆記權等,不僅毫無法理依據,照其邏輯推演,甚至將告訴代理人分成律師和非律師兩類,其明顯不平等、不公平,甚且有害於被告隱私權。劍青檢改還認為,律師執行職務不可無限上綱,律師也難免會犯錯或違反倫理。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訴訟程序和倫理規範,都是在一次一次事件中,加以檢討和改進,逐漸完善。實務界大部分律師同道都知道,在偵查庭能抄錄的範圍,以及與檢察官和對造善意互動的模式。基於相互尊重,才能有效促進調查、邁向和解。

評論/「曲棍球案」4年了檢察官仍遭「追殺」 監委再提彈劾引司法怒火
檢察官陳隆翔在偵辦民進黨前立委段宜康的「吞曲棍球」案件時,因為根據事實而沒有做出讓段宜康和民進黨滿意的處分,緊接著,一審、二審、三審和再審的法院判決中,法官做出的判決也與陳隆翔無異,導致段宜康必須賠償甚至實踐他「吞曲棍球」的宣示。於是,陳隆翔成為綠營的眾矢之的,遭到政治追殺。首先,要做出正義的決斷,對一位前途可期的年輕檢察官而言,無疑是一大糾結。究竟是要奉承上意、昧著良心做出對段宜康有利的處分,還是要堅持依據事實地做出公平正義的處分?顯然,陳隆翔選擇了捍衛公平正義、維護司法與自己的尊嚴,但面對的可能是自己的升遷無望。早在2019年,監察委員高涌誠便撂下狠話,「曲棍球案已緩起訴確定,要能翻案、重啟偵查的方式之一,就是將檢察官彈劾!」但這項對陳隆翔的彈劾,卻被堅守正義的職務法庭駁回而失敗。孰料,3年後,高涌誠再度針對「曲棍球案」彈劾陳隆翔,一副不將陳隆翔「打入天牢」不肯罷休的態勢。而這回卻激起了檢察團體「劍青檢改」的強烈譴責。高涌誠這般強權打壓正義的情節,已不是影視劇中的橋段,而是真實上演在以民主自由為傲的台灣,然這並非始自今日。觀諸過往,諸多處分與判決中明顯的雙標,諸如民進黨高官或子女酒駕、吸毒和運毒卻毫無制裁來看,無怪乎,「辦藍不辦綠」已成為嘲諷司法的常態。但近來,司法界開始出現迥異於上述觀感的現象,在有政治爭議的案例中,不少司法官根據事實與公平正義做出處分與判決,而非一味迎合執政黨的雙重標準。這對民眾和司法而言固然可喜,但對藉由司法打壓異己的民進黨政府而言,卻是偌大的警訊。劍青檢改便直言,「監委為了護航政治勢力,公然追殺、報復承辦個案的基層檢察官,難道監察院是想殺雞儆猴,讓全國檢察官噤若寒蟬,對政治正確的權貴違法亂紀之事縮手裝死,服膺新興政治權貴嗎?」2020年初,高涌誠即在媒體上大放闕詞表示:「約詢法官是常有的事情,我每個月都在約」,如今一而再地追殺陳隆翔檢察官實不足為奇,更徹底凸顯出民進黨政府不僅透過司法追殺在野黨人士、迫害第四權、威嚇人民的惡質,現在更透過監察院,追殺不聽話的司法人。2019年,監委陳師孟侵害司法公正獨立的惡行,激起了全台各地超過8成,共1689位法官參與捍衛審判獨立的連署,另外還有檢察官495位、律師50位、法律學者4位,總計2247位法律人加入連署。發起連署的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呼籲陳師孟「謹言慎行、自律自重」,但顯然這些呼籲都被民進黨和監委們置若罔聞。如今高涌誠再度掄起追殺司法人的大刀,激起劍青檢改發聲怒斥,其他的司法人呢?眼下,「政治追殺司法」的高壓已籠罩在每一位司法人頭頂上,所有的司法人,都面臨著該如何抉擇的處境,是屈從權威還是像陳隆翔一樣捍衛公平正義?(作者為自由撰稿者)

劍青檢改痛批執政黨和監委 「這麼想幫忙、就幫他吞曲棍球好了」
監察院認為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偵辦曲棍球協會詐領補助款案時有疏失,2019年彈劾經職務法庭判決「不受懲戒」後,監察院本月5日再度彈劾,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上午發表措辭強烈的聲明,標題為「如果不照你執政黨的意思起訴,就要被監察院重複彈劾嗎?」,痛批監委高涌誠等人,「你這麼想幫他忙,直接幫他吞曲棍球就好了,請不要來干擾司法。」劍青檢改痛批監委高涌誠想幫段宜康的忙,「直接幫他吞曲棍球就好了。」2014年11月間,時任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指控擔任曲棍球協會理事長的前國民黨立委林滄敏詐領補助款,段還嗆若指控非實要吞3顆曲棍球。時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偵辦後,認為林滄敏未涉案,全案僅是李姓秘書長與張姓總教練所為,2人已經繳回補助款差額540萬元與68萬餘元的旅費,最後對李、張2人緩起訴。經台中高分檢駁回再議後確定。不料總統蔡英文提名任命的監委高涌誠等人為本案2度彈劾陳隆翔,引起法界強烈不滿。劍青檢改譴責監委高涌誠一再追殺基層檢察官,干預司法,試圖殺雞儆猴,造成寒蟬效應。劍青檢改指出,職務法庭判定承辦檢察官無違失,為何監察院可以重複彈劾,一再追殺?高涌誠被打臉後,不僅不對烏龍彈劾公開道歉,為了扳回已掃地的顏面,自己操刀二度就曲棍球案重複彈劾,完全無視「一事不再理」的基本法理,死命攀咬。劍青檢改質疑曾任民間司改會執行長的監委高涌誠,經常宣稱「救援」和「平冤」,為何本案一反常態,強逼檢察官起訴?難道只因為要幫前立委段宜康「如果我說的不是事實,願當眾吞下3顆曲棍球」的宣示來解套嗎?劍青檢改並對高涌誠喊話:「你這麼想幫他忙,直接幫他吞曲棍球就好了,請不要來干擾司法。」劍青檢改指出,依照「人權律師」出身的「人權」監委高涌誠的超低起訴標準,假如檢察官將直接證據不足的理事長提起公訴,被法院判決無罪的話,責任要算誰的?高涌誠是否就要對承審法官進行彈劾和移送?還是回頭繼續彈劾檢察官蒐證不力?是否執政黨一再縱容少數監委充當政治報復的打手?甚至支持此等干預司法之行徑?「如果不照你執政黨的意思偵辦起訴,就要被監察院重複彈劾嗎?」劍青檢改點名監察院長陳菊,難道所謂「人權」監察院就是這種「人權」法嗎?劍青檢改強調,司法是制衡政治權貴的重要權力,不應縱容政治干預,如今,「人權」監察院的「人權」監委為了護航政治勢力,公然追殺、報復承辦個案的基層檢察官,難道監察院是想要殺雞儆猴,讓全國檢察官噤若寒蟬,對政治正確的權貴違法亂紀之事縮手裝死,服膺於新興政治權貴嗎?蔡總統,這就是您一再提名連任的監察委員嗎?

院檢又槓上!大法庭裁定累犯由檢方舉證 劍青檢改痛批:亂來
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昨天(27日)裁定,被告構成累犯的事實及加重其刑事項,應由檢方舉證,引來檢方一片罵聲,大法庭成員之一的最高法院庭長林勤純提出不同意見書,但無力回天。劍青檢改今天發出聲明反擊,痛批最高法院大法庭應光明磊落提出正確解方,勿胡亂下指導棋,自行造法,徒增基層司法人員工作負擔,更無助於實現正義本案導因男子張邱群因涉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殺人未遂罪嫌,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起訴書未請求對張男的累犯規定加重其刑,且法院於審理時,檢察官亦未就張男構成累犯事實以及應加重其刑之事項,有所主張並具體指出證明之方法。但一審及二審法院判決時,自行認定張男犯行成立累犯,並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張提上訴後,最高法院承審庭認為有統一見解的必要,提案大法庭審理。刑事大法庭開庭辯論後認為,法院在審酌被告是否適用累犯規定而加重其刑時,訴訟程序上應先由檢察官就前階段被告構成累犯之事實,以及後階段應加重其刑之事項,主張並具體指出證明方法後,法院才需進行調查與辯論程序,而作為是否加重其刑之裁判基礎。劍青檢改質疑最高法院經常吹毛求疵撤銷下級審判決,是造成基層工作負擔的始作俑者;其次,大法庭裁定錯誤解方,反增加基層司法人員無謂的工作負擔;再者,大法庭捨棄「前科表」不用,改要求審查海量的執行文書,實在太離譜。劍青檢改呼籲,大法庭不應變相技術性妨害基層法官適用累犯規定,使被告犯行無法受到妥適的刑罰,這樣反而將禍及基層法官及司法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