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女律師批家庭主婦是「媽蟲」 呂秋遠反批:要錢索命那一個
一名常辦離婚官司的女律師近日透露,自己從事這行業起初是想幫媽媽們爭取權益,沒想到隨著經手案子漸增,卻發現很多男人受不了離婚的原因,竟是因為老婆不工作、不顧家,又在家爽花老公的錢,而這類女性也被稱為「媽蟲」,讓她直言,要當「媽蟲」的話,被離婚也不用太驚訝,而這樣的文章引起討論,另一名律師呂秋遠也表示,女性同胞要不就別結婚,要不就去工作,不要再有那些「這個家沒有我怎麼辦」的媽祖婆觀世音情懷,「當沒有利用價值的時候,在那個人的眼裡,就是要錢索命的那一個。而沒有我怎麼辦?告訴你,人家好得很,就只有你不好而已」。離婚女律師看到許多女性結婚生子後,就不工作並開始花老公的錢,最後導致婚姻破裂。(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一名離婚女律師在Dcard以「媽蟲們真的不要鬧」發文,自己的職業是離婚律師,當初想進入這行是傾向於幫媽媽們爭取權益,隨著處理的案子漸增,卻發現很多男人主張離婚或是先外遇再離婚的原因,竟是因為老婆不工作、不做家事、不煮飯、不顧小孩,還因為學歷太低,導致也教不了小孩作業,久而久之變得思想空泛、跟社會脫節。甚至指的就是小孩已經上幼兒園,甚至小學了,卻還不返回職場,整天在家花老公的錢,像隻寄生蟲一樣,被稱為「媽蟲」。這樣的文章引起網友討論,另一名律師呂秋遠也發文討論,他認為看過韓國電影《八二年生的金智英》,就會懂這個韓國流行詞「媽蟲」,小孩已經上幼兒園或小學,仍然依靠先生薪水過活的女性。「這種女人」被稱為離婚的原因,也讓呂秋遠反批,如果家庭主婦不拿老公的錢來養家,小孩是靠陽光空氣水長大的嗎?他表示,男人往往就會覺得,每天這麼辛苦工作,賺的錢都去哪裡了?一定是我準前妻把錢花去做SPA、喝咖啡、給娘家。因此他呼籲女同胞,要不就別結婚,要不就去工作,不要再有那些「這個家沒有我怎麼辦」的媽祖婆觀世音情懷,「當沒有利用價值的時候,在那個人的眼裡,你就是閻羅王,要錢索命的那一個。而沒有你怎麼辦?告訴你,人家好得很,就只有你不好而已」。

教育部「0-6歲一起養」宣傳片翻車 律師曝媽媽已涉犯罪「最重關5年」
教育部日前推出「0-6歲國家一起養」宣傳廣告影片,劇情內容描述一名已婚男性私下偷偷拜託媽媽代收「公仔」包裹,結果媽媽竟把買公仔的貨款,拿去買「更有用的」育兒用品,影片一出遭到抨擊「看完更不想結婚生子」,逼得教育部緊急將影片下架。對此,知名律師呂秋遠也發表看法,直言該位母親犯了親屬間侵占罪。「律師,為什麼我媽可以把『我請我媽代收公仔』的錢,拿去買我家小朋友的用品呢?」呂秋遠在臉書發文,「當然不行,所以依法,你媽應該犯了親屬間侵占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這是告訴乃論的罪,只要你在半年內不提告,媽媽就沒事。」呂秋遠表示,如果教育部的「少子化」新廣告,想要與法務部合作,應該可以朝向這個方向發展,只可惜教育部的審稿官員沒有想到這些,才會讓這則廣告黯然下架,但這則廣告竟讓他也產生了一些心得:1.教育部對於年輕人的想法完全不了解,他們的解決少子化方式,就是讓媽媽自作主張把屬於兒子的錢花在孫子身上。2.教育部沒有任何外包廣告案的審稿人員,只要外包說什麼,他們照單全收。或者是他們根本就是這麼想的。3.媽媽擅自決定挪用兒子的錢,去買她想要的東西,即使是給孫子,一樣涉嫌親屬間侵占罪,六個月內,兒子都可以告媽媽。4.法律強調個體主義,也就是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雖然夫妻間還是會因為家庭生活費用而有些例外,但是只要不是自己的錢,沒有經過別人同意,就不要亂花別人的錢。5.公仔跟嬰兒用品,都很重要。媽媽如果真的覺得孫子的用品一定要買,請用自己的錢,也要看兒子願不願意接受。6.有些婆婆很愛買巧克力、零食給孫子,不顧媽媽反對,還會說:「我兒子也是這樣養大的,不然你是在不高興什麼」這非常的不尊重孫子的爸媽。7.兒子沒錢還是寧願把錢花在公仔,不願意買孩子的用品,這是選擇問題,不是育兒問題。8.這麼關心孫子的阿嬤,還看不下去自己兒子買公仔,應該要多給兒子一點錢,而不是挪用他的錢。9.每個人對於事情的優先順序,我們都得要尊重,大不了就是個人造業個人擔。自以為成年的兒子選擇錯誤,而幫他做出自己想要的選擇,只會養出媽寶而已。10.看見沒有!少子化的真正根源之一,其實是跟公婆同住,教育部不要再搞錯重點了!(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鍾沛君開告朱學恒「強制猥褻罪」! 朱學恒訊後獲請回吐8字
國民黨市議員鍾沛君6月8日曾在臉書爆料,2022年8月6日晚間她與時事評論員朱學恒及一名女醫生H餐敘,H夫婦離開時,朱學恒竟2度繞過桌子摟抱強吻她,還說「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對此,朱學恒隨後也發文道歉,並在同月12日去台北地檢署告發自己。地檢署今(21日)再次傳喚朱到庭,全案轉為有明確被告及強制猥褻案由的「偵字案」。朱學恒訊後獲請回,僅對媒體表示「今天沒有評論,謝謝。」便快步離去。鍾沛君6月8日在臉書發文,指控朱學恒在去年的一場餐敘過後,藉著酒意走到她身邊,毫無預警的抱住她強吻,隨後甚至還拋出一句「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然而朱學恒事發後「一句道歉都沒有」,甚至還在節目中義正嚴詞地談論起近來政壇發生的性騷醜聞,讓鍾沛君直呼,「他怎麼敢?他怎麼好意思?我腦中嗡嗡作響,既震驚又憤怒!」對此,朱學恒12日也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自己,並在當天下午於臉書貼出刑事告發狀,上頭寫道:「對於近日媒體披露北市議員鍾沛君與本人於2022年8月6日晚間9點40分至10點餐敘時,所發生如2023年6月8日鍾議員於facebook所披露之事件,本人身為公眾人物,當負起所有應負之責任。本人願主動面對司法調查,祈藉由鈞署之偵查,早日還原事實,平息社會紛爭,及對受害人做出適當之補償,故依法提起對自己之告發。」律師呂秋遠事後也在臉書發文稱,朱學恒到底想告發自己什麼,大概只有他自己想知道,「但是,只要對法律略有理解的人,都會知道這只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戲劇。因為刑事訴訟法雖然規定『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但是一般告發都是第3人,不會是被告。告訴,是被害人、告發。是第3人、自首,才會是被告。對此,北檢分案偵辦後,7月間首度傳喚朱學恆出庭,事後也傳鍾沛君出庭,釐清她有無要對朱學恒提告。據悉,鍾沛君已正式對朱學恒提起追訴期有20年的強制猥褻罪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夫妻無子女「財產要分兄弟姊妹」 呂秋遠給5方法…僅這招能免除後患
有一對夫妻沒有小孩、公婆也不在人世,因丈夫罹癌住院,雖然房子登記在丈夫名下,卻發現遺產分配,要和小叔分,引發外界討論。對此,呂秋遠律師遺憾做出解釋,並給出5點建議。本站曾報導《沒生小孩…尪癌症驟逝「妻竟得和小叔分財產」 律師揭殘酷現實》,針對「夫妻無子女,遺產要分給兄弟姊妹」,呂秋遠在臉書指出,根據民法規定,如果被繼承人沒有子女、父母過世,那就是由兄弟姊妹繼承;如果有配偶,就是配偶一半、兄弟姊妹一半。呂秋遠坦言,這對某些人來說是可怕的事,因為配偶可以離婚,但兄弟姊妹不合就是魔咒,生前沒有聯繫,甚至有嫌隙,死後卻可以依法分配財產,遺憾表示:「血緣,是沒辦法斷絕的」。寫遺囑是一個好方法。(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那麼該如何避免?呂秋遠分享5個方法,包括生養孩子、活得長久、寫遺囑、財產移轉、剝奪繼承權。1.生孩子或收養孩子這是非常冒險的事,因為財產的總價值,可能不一定養得起一個孩子,而且遺產留給小孩,也不一定會比較甘願。2.活得比自己的兄弟姊妹還要久這是最好的方法,因為他們的子女,不能代位繼承我們的遺產,但缺點就是生命的長度無法自己掌握,所以還是得想其他辦法。3.寫遺囑遺囑可以很簡單,寫明遺產不給兄弟姊妹,由配偶繼承全部遺產。要注意的是,兄弟姊妹會有特留分,還是可以取得遺產的3分之1。4.把財產移轉到配偶身上配偶間贈與免課徵贈與稅,但假如離婚,因為是贈與,這些財產就不能分配,由配偶獨得。留到最後一口氣才移轉,也沒人知道那是什麼時候。5.剝奪繼承權大概只有這個方法才能完全免除後顧之憂,如果兄弟姊妹關係不好,可以想辦法找出原因,若構成重大侮辱或虐待,可以在遺囑裡寫出來,直接依法剝奪繼承權,配偶就可以單獨繼承。呂秋遠認為,財產是活著的時候對自己才有意義,死了以後就變成遺產,花不到也看不著。如果沒有事先規劃,只會引起在世的人不斷的訴訟紛爭,因此真心建議,好好活著、好好花錢,不要讓財產變成遺產。

「山道猴子」憑什麼紅?呂秋遠律師「點破關鍵」嘆:我們都曾當過猴子
Youtube動畫影片「山道猴子的一生」近日爆紅,劇情講述一名重機愛好男子沉迷於網紅的虛榮幻想,再加上感情受創、欠債等種種因素,搞得自己狼狽不堪,最終在最愛的興趣「跑山」競速中意外身故,由於內容太過寫實,立刻吸引大批網友朝聖,甚至被封為台灣年度神作。對此,律師呂秋遠分享觀後心得,直呼「某種程度上,我們都曾經當過猴子」,只是因為大部分人都在關鍵時刻突然醒悟,才不至於落得如此下場。律師呂秋遠今(19日)深夜在臉書有感而發,透露不少人無法理解「山道猴子的一生」為何爆紅,他認為這是因為每個人都能從影片中找到部分的自己,「山道猴子之所以是猴子,只是因為他做了所有的蠢事,而不是在某個節點回頭。而我們,因為運氣好,所以在關鍵時刻會突然醒悟,或是有貴人提醒我們該停損了。」呂秋遠提及,這部影片帶給了他10大啟示:一、關上電腦,其實那些按讚、關注都不重要,真正能介入我們生活的人,是現在在我們身邊的那群人。二、社群關注或許可以讓我們比較容易到得到機會,但是真正讓我們過得比較好的,是現實生活中的相處與實踐。三、裝備好,真的可以減低很多風險,增加很多能力,打過電動的人就知道。但是裝備要錢,不論現實生活或網路遊戲,都是一樣的,錢能解決的都是小事,問題就是沒錢。四、伴侶離開你,跟喜歡你的原因可能都是一樣的,她喜歡你,是因為你很專注在這件事,她離開你,可能是因為你太專注這件事,而且忽略了其他事。五、覺得自己的伴侶嫌貧愛富,那就要問問自己,是不是其實也只喜歡大胸部。六、借錢給別人,不能是因為自尊心、不該是因為她需要、不可以是不借她很沒面子、也不好是因為任何種類的情緒勒索,而是因為,你沒有這筆錢,如果拿不回來,根本無所謂,這樣哪天他不還你,你也不會這麼嘔。七、借錢給別人,要有交付的證據,也要有借錢的合意。白話文的意思是,最好是匯款、最好有借據,有本票更好,能有抵押品就更棒了。如果都沒有,那就當作丟了吧!這輩子沒還的,下輩子會加倍(如果有下輩子),就這麼安慰自己好了。八、停損!遇到人生的挫折時,別老是想著要翻盤,有些事就是跟賭博一樣,十賭九輸,回本不要想,能脫身就很好。九、社會上定義的男性氣概會害死人,輸了真的沒什麼,重來就好。老是想要跟別人尬車,下場的通常不會太好。十、某種程度上,我們都曾經當過猴子,只是他從頭到尾都選了猴子,我們只偶爾在某個時間、某個地方,不小心會變成猴子,嘲笑這隻猴子很愚蠢很笨,其實也就是在嘲笑運氣還可以的自己而已。

連擲出18聖筊…人妻篤定「尪外遇了」心碎提離婚 律師1招開示!結局曝光
正值農曆七月「鬼月」,不少人都可能在這段期間遇過難以解釋的現象。律師呂秋遠分享,曾有人妻哭訴神明連續給她18個聖筊說先生有外遇,因此跑來諮詢離婚問題;不過最後在他的開釋下,夫妻倆重新開始經營婚姻生活。呂秋遠在臉書提到,曾遇過一名人妻來詢問離婚問題,對方痛訴身為公務員的先生外遇了;不過他提問了3個外遇特徵,發現人夫外遇的可能性極低,「依我的判斷,您先生絕對沒有外遇,您認為您先生外遇的原因是什麼?」人妻聽完後瞬間飆淚,「就是這樣我才傷心,他肯定有外遇,而我竟然查不出來。因為我在我們家附近的廟拜拜的時候,問了神明一個問題,我先生有沒有外遇,神明竟然連續給我18個聖筊,也就是說,神明說我先生肯定有外遇。」人妻透露,回家向先生攤牌,先生非常生氣,不信邪要去廟裡擲筊,沒想到竟擲出10個聖筊,接著先生竟哭了,自己這輩子從沒看先生哭過。呂秋遠提問,「你去這間廟的時間,是不是在下午3點左右?」人妻驚訝地回,「你怎麼知道?」呂秋遠開始分析,這段時間,神明經常都不在,神明很忙,有時候要出門喬事情,不在的時候,可能是因為農曆七月,有很多孤魂野鬼在路邊,看妳家庭幸福美滿,所以決定要破壞姻緣,建議去行天宮或指南宮,那裡有天兵天將,不會讓孤魂野鬼靠近。呂秋遠繼續說,「妳老公如果真有外遇,看到神明都這麼說了,他幹嘛不順水推舟跟妳離婚就算了?妳答應我2件事,除了去大廟以外,我要妳答應我去諮商師或精神科看門診,還有跟妳先生道歉,妳傷了他的心。」3周後,呂秋遠收到感謝信。呂秋遠透露,據說一筊就中,神明說先生沒有外遇,人妻破涕而笑跟先生道歉,夫妻倆也定期去諮商師那裡,2人重新開始經營婚姻生活。呂秋遠有感而發地說,「鬼月,也是會有很多好事發生的,畢竟很多時候,人比鬼恐怖多了。」

尪謊稱「下班孩子都我顧」!拒付扶養費 律師「靠這招」讓男方秒現形
有男方在打離婚官司時竟大言不慚的謊稱「下班孩子都我顧」,因此拒付人妻扶養費。所幸女方律師也見招拆招,直接問起丈夫養小孩的細節,還倒背如流的列出尿布的品牌、尺寸和價格,以及孩子出生以來的體重變化,直接問到不負責任的爸爸啞口無言,沒想到對方竟還惱羞成怒叫律師別再逼問,也讓法官直呼,「在法庭上說謊是要付出代價的。你又不自己帶,到底是為什麼要爭小孩?」律師呂秋遠近日在臉書發文分享案例,一名人妻痛訴,老公在訪視報告裡胡說八道,「他下班以後,就只會對手機傻笑,小孩在哭,他就只會嫌吵,要我叫小孩閉嘴。他什麼時候照顧過小孩了?竟然敢說,平常下班都是他在顧,這真是太離譜了!」這時律師回應,「別在意,我有辦法。」開庭的時候,男方果然振振有詞的說,孩子都是他在照顧,而且對媽媽「竟然敢」跟他要扶養費,感到不可思議,甚至還在法官面前拍胸脯保證「如果你帶不起小孩,沒關係啦!小孩給我,我來帶,我保證不跟你要錢。」媽媽臉色鐵青,因為她的經濟條件確實沒有爸爸好,很擔心法官會被男方騙去。這時律師突然大聲質疑「說自己沒錢,扶養費才沒辦法給媽媽的人,竟然說要養小孩,不跟媽媽要扶養費,實在太會說了。」對此,法官則表示,「扶養費的事情,我心裡有數,至於到底誰在照顧小孩,我會再請家事調查官去了解情況。」但律師接著回應「其實也不用啦」,「我想請法官幫我詢問孩子的爸爸幾個問題。幾個問題問完就好,不用家事調查官去。」他還強調這些都是經驗問題,不需要花太久的時間,「做過的人就知道,事先預告就不準了。」法官也無奈同意。於是律師開始出招,「請問孩子的爸爸,現在孩子一歲,他用的尿布是哪一個牌子的,尺寸又是多少?一個月用幾包尿布?」男方立刻簡短回復「我忘記了」,而且過程絲毫不猶豫。接著律師連珠炮式的一口氣點出寶寶尿布的使用重點,包括用什麼尺寸、牌子名稱,到單片的定價,甚至是出生幾個月後孩子的體重會增加到幾公斤、需要更換多大的尺寸等細節,他都鉅細靡遺的一一列出。此時,現場一片寂靜,書記官也停止打字,法官愣了一下以後問,「大律師,你說的這些需要記下來嗎?」律師則回應,「法官,這應該不用記,但是我比較想接著問孩子的爸爸,孩子現在喝什麼奶粉?多久喝一次?一次喝多少cc?」結果孩子的爸很不耐煩的坦承自己真的不知道,所以不用問了。法官見狀也表示「孩子的爸爸,你真的曾經照顧過小孩嗎?」、「不要說謊!人家問你,你都說不出來,是怎麼回事?」聽到這裡,男方也心虛表示「牛奶那個問題,我下次會回答!」但法官則反嗆一句,「這不是考試,這是孩子的人生。還有,在法庭上說謊,是要付出代價的。你又不自己帶,到底是為什麼要爭小孩?」貼文一出也引發網友熱議,「不想把小孩給媽媽,因為丟臉,但是監護權拿到以後又不想顧小孩,丟給自己的媽媽。最後就是小孩也沒學好,造成整個社會的困擾」、「下次會有爸爸預背這段尿布文,然後法官說:不要騙我,我也有看呂秋遠」、「我兒子國3了出生幾克我都還記得,什麼牌子奶粉、尿布也都念得出來,因為全心全意照顧的人是我阿」、「不要結,不要生,不要害小孩」、「真的,有帶過孩子的父母,一輩子都不會忘記。即使步入中年了,一樣記得孩子一歲的身高體重是多少。」

父親節沒一起吃飯…呂秋遠親曝「這原因」冷戰半年 爸匆匆掛電話
昨(8日)是父親節,不少人都會全家大小一起吃飯慶祝。不過律師呂秋遠表示,今年沒有跟爸爸吃飯,原因是他和爸爸自今年1月底就開始冷戰。呂秋遠在臉書透露,往年父親節都會一起吃飯,對家人來說,這是個有儀式感的日子,可是今年沒有了,原因是他和爸爸自今年1月底就開始冷戰;他娓娓道來,那天媽媽抱怨復健很痛苦,結果爸爸聽完很生氣,竟說出「別想拖累家人,不復健就滾出這個家」,讓他非常難過。呂秋遠當下用力放下筷子,「不要每次對媽媽講話的態度都是這樣!也不要對家人的態度都是這樣。」之後父子開始唇槍舌戰,最後呂秋遠選擇離開現場,開車回台北,至今都沒有再回家。呂秋遠提到,儘管母親節一家人有在外面餐廳吃飯,但父子倆之間幾乎沒有互動,嘗試夾菜給爸爸、試圖破冰,但爸爸並沒有回應。昨(8日)是父親節,他想到,「如果我都可以在網路上回答陌生人問題、可以解決陌生人的疑惑,我幹嘛不願意打通電話給他?」他因此打給爸爸,結果轉語音信箱,「我鬆了一口氣,沒想到,一分鐘以後,換我的電話響了。」呂秋遠向爸爸祝賀「父親節快樂」,結果爸爸淡淡說了聲「謝謝」後就急忙掛斷,最後電話只剩下嘟嘟聲。呂秋遠嘆,「我想,父親節的意義,大概就是在這裡吧!」貼文一出引起討論,不少網友留言「有些事勉強不會比較好」、「我已透視到爸爸流下了開心的淚水」、「我覺得爸爸會對媽媽說這種氣話無非是要讓媽媽振作加油」、「感觸好深,父母的不擅長表達愛也是做子女的沉重枷鎖」。

批老高「回應變公關災難」!呂秋遠:著作權法沒這麼簡單 揭認定抄襲關鍵
說書型YouTuber「老高與小茉」遭踢爆影片抄襲日本創作者,引發兩派網友論戰,而老高的2篇聲明不只沒澄清抄襲,更掀起大量批評。律師呂秋遠指出,若證實是抄襲,就不是單純的道德問題,而是違反著作權的法律問題,更指「老高的回應,是公關上很嚴重的災難」。呂秋遠在臉書坦言,自己偶爾會在重訓時播放老高的頻道,也覺得老高對學術上內容「講不出任何所以然」。至於老高是否抄襲或違反著作權法,並不是眾口鑠金說了算,而是要從創意、文本、動作、內容、對白等面向,以及其比例去檢視,「著作權法沒這麼簡單」,需要專業比對。他指出,若老高抄襲的比例真的極高,外界就不必舉道德大旗批判,因為「只需要日本原創者提告,交由檢察官或法院處理,那也就可以真相大白」、「判刑、賠償、下架,都是應該的」。呂秋遠認為,過於執著道德層面、影片水準甚至受眾水準都是不必要的,且其中有部分觀眾根本不在意影片內容的對錯、抄襲與法律問題,且換個角度看,如果別人說老高抄襲,就直接認定老高有抄襲,「是不是不太好」?最後,呂秋遠指老高的回應是很嚴重的公關災難,但這不代表支持老高的人就是支持抄襲與支持笨蛋,更不能要求別人照自己的觀點與方式生活。另有眼尖網友發現,老高事後悄悄刪文並修改聲明,被質疑「在縮了」。

黑人撤回民事索賠「改告刑事加重毀謗」 呂秋遠親揭此舉用意:大牙不用怕
男星陳建州(黑人)遭女星大牙(周宜霈)指控性騷擾,隨後范瑋琪加入戰局,偕同陳建州提起民事訴訟與索賠1000萬元,引發外界譁然。不過,陳建州24日突然撤回民事求償,改告刑事的加重誹謗。律師呂秋遠表示,陳建州此舉想必已與律師討論,而同為律師的他,也親揭此案不會成立的原因,並稱大牙不必害怕,「其他所有在Me too中被傷害的人,你們不孤單。」呂秋遠在臉書發文表示,陳建州與范瑋琪當時提出民事求償的金額,確實要繳納裁判費10萬元,但在沒判決之前,仍能退三分之二,而繳納裁判費的原因是「法院幫你裁判私事,收取金額1%的費用」;一旦提告刑事就不需繳錢,因為「刑事的本質是公益,只要有人提告,檢察官就得受理」。針對刑事,呂秋遠進一步指出,「不論再怎麼沒道理,想告一個人刑事,只要陳述事實,不要說謊,警察、檢察官都得受理,被告的人都得到地檢署應訊,也不會有誣告罪的問題。」接著他話鋒一轉,痛批陳建州和范瑋琪就是利用公共資源在處理自己的事情,「如果不是受害人,而是利用司法資源要以訟止謗,這就是標準的佔用公共資源,民事至少還有付錢,刑事可是不用繳錢,就要檢察官幫自己做事。」至於此案不會成立的原因,呂秋遠提到,首先是要起訴加重誹謗,門檻實在太高,民事還有故意或過失的2種可能,而告加重誹謗只能是故意,「這件事調查下去,如果有其他證人,例如化妝師跟閨蜜,可以證明當下確實有『某些事情發生』,只是因為當時沒有報案,或是來不及蒐證,才會當下放過他。甚至有其他類似的受害人願意出來指證,都會讓加重誹謗的告訴案沒有生機。」外加若當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大牙,陳建州可能會獲得「大牙指控是真的,因為你告他誹謗不成立」的鄉民認證。此外,呂秋遠也推測陳建州改告刑事的原因:1. 刑事要親自出庭,本人答辯,民事不用。檢察官直接訊問被告,被告壓力會非常大,因為律師不能代替她回答,但民事可以代理。2. 刑事偵查中,律師原則上只有在場權、筆記權、陳述意見權,但沒有辯護權。民事審理中,當事人可以原則不出庭,授權律師辯論就好。3. 刑事偵查不公開,民事審理原則公開,例外才不公開。案情細節可以不被天橋下說書的講上十天十夜。4. 先前范范一起提告民事,有點尷尬。現在撤回至少不會被法官公開質疑原因。5. 不起訴書原則不公開,只有司法記者可以看到(雖然這也很不合理),判決書原則公開,任何人都可以查詢。6. 民事訴訟有固定庭期,拖延不至於太久。刑事告訴開庭時間由檢察官決定,如果檢察官太忙,可能半年以上都不會開庭。7. 既然兩種方式都很有可能被認證,也想藉由「我有提告哦」來證明自己清白,刑事告訴至少不公開過程,民事到時候萬一全都露,那不是更慘?8. 有些提告的人會想像,刑事是被告被抓去關,民事只是賠錢,所以告刑事被告的壓力會很高,比較願意和解。一般來說,刑事對被告確實壓力比較大,因為被告往往都會想像自己被起訴判刑的可能。民事只是賠錢,而且可以請律師出庭,不必直接面對,壓力小多了。不過說實在話,如果刑事民事都會成立,妨害名譽一般都可以易科罰金,民事1000萬卻是這麼沉重的負擔,我應該會覺得民事壓力比較大就是了。9. 有些人喜歡「以刑逼民」,利用提告刑事,要對方和解民事。有些檢察官也會希望送調解,讓雙方有機會可以和解。提告刑事可以利用對方害怕的心情,多一點和解的空間。10. 恨意太深,不告刑事不足以平妻恨。太太要我告刑事,證明自己清白,我就告了。最後,呂秋遠表示,所有在Me too中被傷害的人並不孤單,大牙也不用害怕,「證人、其他被害人、當天住在同一間飯店,確實有出差,都可以證明兩人『有可能發生』大牙指控的狀況。關於這種指控,要證明真實惡意實在太難,黑人要提告成功的機會也實在太低,會不會過一陣子之後,黑人又發表一篇『愛與原諒的聲明』,所以刑事也撤告,我們就拭目以待。」呂秋遠臉書全文。(圖/翻攝自臉書/呂秋遠)

與女友爆衝突…新北男虐殺她愛貓 下場曝光
新北市蘆洲區黎姓男子2021年8月間與女友爆發衝突,一氣之下虐待女友愛貓「茶茶」,除了用熱水燙貓外,還將虐貓過程全程錄下,茶茶送醫搶救11天後重傷不治,黎男後續被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等罪起訴。新北地院依動保法處7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得易服勞役;其餘恐嚇危害安全罪、侵佔等罪,定應執行刑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檢警調查,黎男與樂女2021年同居在蘆洲租屋處,雙方發生爭執,黎男不斷傳訊息,以茶茶性命要脅樂女搬回租屋處,他不僅持棍棒毆打茶茶,還將牠關進籠內,用滾燙熱水澆淋,黎男虐完貓後,將虐貓影片傳給樂女,還對她謾罵三字經,甚至威脅要將樂女私密照傳送給他人。新北地檢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恐嚇危害安全、妨害秘密及侵占罪,將黎男起訴。律師呂秋遠在臉書表示,細數過去的虐待動物犯罪史,從沒有任何一位因為虐待動物的被告,因為這項罪行入獄,黎先生是第一位因為虐待動物致死,不得易科罰金的被告。從此之後,法官在量刑上,就有前例可循,讓惡劣的被告因為虐待動物入獄服刑,刑度雖然還是不高,但是至少已經是新的里程碑。

北科大「白飯之亂」兩敗俱傷 律師10點啟示…「別做這點」多數人只會想看笑話
台北科技大學資訊與財金管理系學生,近日到市民大道上的熱炒店「大道創意料理快炒」消費後,因為白飯留下負評,引發白飯之亂。受到各界關注多天後,熱炒店宣布16日起無限期停業。對此,律師呂秋遠(13日)列出10點。呂秋遠認為,白飯這件事,最後的結果是,學生被網路撻伐到出面道歉,學校被批評、老師被攻擊,店家同樣也出面道歉,並且決定歇業,這應該不是任何人想看到的結果,只是最後就變成這樣了。他直言,這件事帶給他一些啟發如下。1.天大地大台科大,台科大在公館,北科大在忠孝東路,不要搞錯了。2.好吃的白飯很重要!熱炒店沒有白飯,就像是談戀愛沒有靈魂。3.免費的白飯,是很珍貴的,但是如果契約上是不成文的免費白飯,客戶要吃,就算是吃一百碗,這也沒辦法,只能努力做,畢竟沒有說吃完為止,不再補貨,去苛責客戶怎麼這麼會吃,其實不太有道理。4.免費白飯如果是行銷策略,那就要做好做滿,不然就是一碗20元,或許會比較不會發生時間晚了、客人少了,覺得補飯投資報酬率不高的問題。5.餐飲業跟人生一樣,就是互相尊重,對方做得不夠好,就要把對方往死裡打,這叫做不給自己留後路。6.不要什麼事都去媒體爆料,基本上,多數人只會想看笑話,順便罵你兩句,很少人會關心你是不是真有委屈。媒體比鯊魚還可怕,他們只會關心有沒有笑話,不會關心我們該知道的事情。7.雖然星級評等是給客戶使用的權利,不要什麼大小事發生,都想給對方評價一顆星,這對於某些餐飲業來說,其實會覺得是面子問題,這比吃飯不付錢還要讓他們生氣,特別是揪人來評一星,有些老闆可能會想要跟你拼命。8.有些師長會想要急著保護學生,這樣的心態很正常,但是別忘記,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他們得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在搞不清楚狀況的時候,就要學生去道歉,或代替他們道歉,更不要在還沒想過的時候,就寫了一些我們是「吃飯系」的可愛文字。9.很多人之所以在意,是「給你方便你當隨便、給你客氣你當福氣」的態度,畢竟往後可能有很多熱炒店跟平價鐵板燒,可能會因為這樣,白飯從免費變成一碗20元。10.做生意跟當顧客都是一樣的,從整個人生來看,往後最賺錢的公司、最有未來發展的人,不是遇到小事就抓狂的,而是願意把不重要的事情放下的人,寬容與體諒,是支持我們好好生活的最重要信仰。呂秋遠也提到,一件小事,變成舉國皆知的大事,掩蓋掉許多重要的新聞,讓老闆停業、同學受傷,固然是媒體推波助瀾,也是態度與想法的差異,如果這就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我想,我們都可以更謹慎。」

哥哥缺錢「母求幫貸款300萬」 30K熟女曝超慘現況:房子被抵押了
家人關係再親,牽扯到金錢也可能撕破臉。一名熟女先前在媽媽的拜託下,承諾幫哥哥貸款,沒想到哥哥還不出來跑路,家中房子也被抵押,以她3萬元的月薪十分吃緊,更擔心若爸媽都走了,責任就全部都在她身上,為此感到心累,直言:「大不了砍掉重練,下輩子再來」。呂秋遠律師收到一名38歲女子的求助,對方表示因為哥哥的關係,負債300多萬,「因為當初他缺錢,媽媽拜託我幫他貸款」,當初說會準時繳,結果不夠還,最後選擇跑路。原本房子有抵押貸款,現在她和爸媽只能在外面租房子,由她付房租。不過,媽媽每個月要繳10幾萬貸款,經濟不景氣的緣故,家裡生意不好,要繳也是個問題。女子坦言,最怕媽媽和她借錢,因為她薪水大概3萬,「每個月繳那些貸款、房租,薪水根本也就不夠了」,她更擔心的是,爸媽年紀都大了,但貸款還有好幾年,如果真的發生意外,就必須全由她自己繳,不知道怎麼生活下去。女子擔心爸媽若都過世,所有費用就要全由她負責。(示意圖/翻攝自pexels)對此,呂秋遠指出,女子最初的錯誤,就是來自於貸款,「可以借錢給家人,但是不要作保,也不要幫家人借錢」,如果下次媽媽要借錢,就要逃到天涯海角、天荒地老,不要再跟家人有任何的債務關係。當哥哥開始躲債,就不該再繼續同住,否則房租、生活開銷就必須承擔。呂秋遠表示,如果真的還不起,銀行也只能提告,聲請強制執行,以她的薪水來看,1個月頂多給幾千元,而且若真的捨不得搬,可以主張共同生活親屬所需,還可以按照負擔扶養義務扣除,最後或許財產幾乎不用被執行。呂秋遠建議,女子先找房子搬家,不要再和家人有任何非必要的聯繫,並和銀行協商還款金額,「跟他們說,如果不同意,你會讓他們強制執行,到時候他們可能拿不到任何錢」,最後他提醒對方別再被親情綁架,別再借任何人任何錢,同時也要想辦法開源,「能多還點、多賺點,就努力看看,做不到,就優先照顧自己」。

曝父母打小孩10藉口 律師:「為你好」是最高級髒話
近日一名網紅醫師因為嚴格管教小孩,被前妻控訴,他各打2個小孩100個巴掌;新店又有一名女童因為考第5名,被爸爸狂揍。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會打小孩已的父母有10個藉口,其中,「為你好」是最高級的髒話。呂秋遠在臉書發文說,「打人,能改變什麼事情呢?撇除那些虐待孩子的不是『父母』,有些人認為,打小孩,是一種別無選擇的最後手段,就像是教養小孩,以教導他正確的觀念為名,在忍無可忍的時候『懲戒』小孩,是不是可以讓他變得更好?』他表示,有幾種最常聽到的說法:1.他還小,講道理講不聽,只能用打的呂秋遠說,「幾歲叫做小?3歲小孩尿床,屢勸不聽,是不是該打?5歲小孩跳到餐桌上,是不是該打?10歲小孩功課不好,是不是該打?重點就是,講不聽的原因是什麼?屢次再犯的原因又是什麼?最後孩子會不會只記得被打,但是忘記原因?有些情況,是因為需要早療,但是家長沒發現,就只是認為孩子不聽話。有些情況,是孩子透過這種方式在抗議,但是家長忽視,打,會有用嗎?」2.我養他,為什麼不能打他?呂秋遠解釋,老闆也有付錢給員工,可以打人嗎?有這種想法的人,常把孩子當成所有物,「因為你是我生的、我養的,我打你,剛好而已。我付錢照顧你,你竟然還不聽話,為什麼我有義務,卻沒有權利?」3.他都講不聽,這是最後手段了呂秋遠說,「別人講不聽,我們也可以使出最後手段打他嗎?這不就是傷害罪?為什麼小孩不聽,我們就可以使出這種手段打他?講都沒用,打會有用,可見暴力有效,我們應該鼓勵暴力,不是嗎?」呂秋遠表示,「通常,說這種話的人,還會有動手的『SOP』,也就是他會說,我已經一再警告,警告不成才會動手的。可是,我們對待別人,也是如此嗎?我們可以發存證信函給隔壁的同事,說你下次再遲到,我就打你,是這樣喔?為什麼,我們會要求在社會上要尊重別人,不能動手,但是在家裡,基於血緣關係,就可以略施『薄懲』?當然,什麼是『薄』,由加害人決定。」4.打了就會聽話了呂秋遠說,可能打了就會聽話,因為小孩怕了,但最後他會忘記自己為什麼被打,「就像我們一樣,我們會記得小時候曾經的羞辱,但是會記得原因嗎?而且,孩子會模仿。難道我們希望,孩子以後要別人聽話,也是用暴力解決問題?」5.你沒有小孩,不懂照顧小孩的辛苦呂秋遠指出,「照顧小孩很辛苦,不用有小孩也會知道。但是,照顧孩子很辛苦,是不是代表就可以打小孩,這似乎是不同的兩件事。況且,這是我們自己選的、自己生的,難道要把辛苦的氣、生活的苦,出在孩子身上嗎?」6.帶的人已經很累了,不要再苛求他了呂秋遠說,「沒有人否定帶小孩不辛苦,但是不打小孩,不是苛求,而是應盡的義務。因為小孩沒有能力反抗父母,錢是父母給用的、房子是父母給住的、身高、體重不如父母,難道父母打小孩,小孩可以打回去嗎?」7.你很會帶,你來。恐怕你也不過就是嘴砲而已呂秋遠說明,他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帶小孩,但也因為這樣,他不敢生小孩,因為他要對生命負責,「有天有了小孩,我也會失控,但是至少我會嚴格要求我自己,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該用暴力對待其他人。」8.不然你要我怎麼辦?呂秋遠表示,家長可以向家人、諮商師、社工等求助,體罰小孩不是選項,9.小時候我們還不是這樣過來的呂秋遠說,「所以,你快樂嗎?不論是那時候,或是現在。你的行為模式,沒有被暴力的陰影複製嗎?」10.我也是為了他好呂秋遠解釋,「其實,這句話套用在別人身上,不是也一樣?我打我朋友,是因為他吸毒;我打我同事,是因為他遲到。我打我認識的人,是因為他在我車上吃東西,弄得滿地都是。」最後,呂秋遠說,「『為你好』,這是最高級、不帶髒字的髒話。因為父母打小孩可以說是管教,「最後,希望我們不要再對子女打巴掌、罰跪、踢背的父母說聲加油了,他們不需要加油,而是需要求助。」◎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黑人夫妻提告「求償千萬+道歉」 律師界一致差評!他指出:大牙必勝
台灣#MeToo運動持續延燒,繼許傑輝、宥勝、黃子佼、NONO等人接連翻車後,女星「大牙」周宜霈27日也在臉書發長文指控當時的節目主持人陳建州(黑人)在11年前性騷自己,更噁的是,陳建州竟還脫口:「沒辦法,妳范范姐就很不愛這種事啊!」對此,黑人夫妻火速發聲否認,28日更聯合喊告,要求對方賠償1000萬元並公開道歉,且賠償金將全數捐出。不過巴毛律師看完聲明後也劃出3大重點,更直言過去憲法法庭其實已做出判決,也就是「以判決強制道歉是違憲的」。此外,楊律師及呂秋遠也分別針對此事發表看法。黑人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已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千萬元新台幣,並請求法院命周宜霈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對此,巴毛律師也在28日在臉書《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指出,「提一千萬的損害賠償要先繳10萬裁判費」,另憲法法庭其實已做出111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認為回復名譽之方式不包含法院以判決命加害人道歉,始符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及思想自由之意旨,也就是認為以判決強制道歉是違憲的。巴毛律師也表示,這個憲判字在當時滿轟動的,因此看到還有律師提出訴之聲明要被告刊登道歉啟事,讓他直呼:「我有點意外咧!」除此之外,律師呂秋遠也在同天於臉書發文表示,「現在已經不是光緒年間,想要以提告的方式讓#MeToo運動消失,真是匪夷所思。」他指出,「沒辦法,你范范姐就很不愛這種事啊」這句話哪裡妨害名譽?侵權在哪裡?損害在哪裡?其次,「有誰在妨害名譽的損害賠償上,法院真的判決這麼多錢?當事人的裁判費,總不能這樣亂花吧?還是,他們只是想要嚇人而已?」再來,訴訟聲明要對方道歉,憲法法院已經有判決,認為一般法院要求加害人道歉,違反言論自由,因此法院往後不能判決要求加害人道歉。他也狠批黑人夫妻的訴訟行為,根本是「精準的失控」。 而臉書粉專《楊律師(黑心律師)》同樣在28日發文指出,通常委任律師會選擇先提起誹謗罪的刑事告訴,等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因為威嚇效果最強,而且不用繳裁判費。」若不想提起刑事告訴(例如擔心自己成立誣告罪),當然也可以不告刑事,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但請求金額越高,要繳的裁判費越多,他也點出「實務上妨害名譽判賠金額不可能高達500萬,請求這麼高只是浪費裁判費。」因此他也建議應改成「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100萬元整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他還補充,大牙的臉書文章主要是#MeToo陳建州,照理來說只有陳建州的名譽受損,只有陳建州當原告即可,為何范瑋琪也列為原告?「我唯一能想到的可能是文章有提到一句『沒辦法,妳范范姐就很不愛這種事啊!』但這句話能構成侵權行為嗎?若勝算極低,就沒必要增加這個請求,否則只是浪費裁判費。」最後楊律師也在留言區回覆網友提問,「以我多年訴訟經驗,大牙必勝!」《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