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歲女房東日租套房「針孔偷拍」 試圖以罹患「紅斑性狼瘡」從輕量刑
陳姓男子和友人於2023年4月2日透過訂房網站在台中的日租處套房租房,入住後竟發現房內藏有隱藏式攝影鏡頭,立即報警處理,警方調查後發現嫌犯是74歲蕭姓老婦房東,陳男和友人得知後將蕭女告上法院。案件經過上訴,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蕭女拘役40天,全案確定。判決指出,陳男與友人在去年4月透過訂房網站與蕭姓房東聯繫租屋,未料在入住後,陳男竟發現房間內安裝了多個針孔攝影機,包含充電頭密錄器、掛勾密錄器等等,驚覺自己和友人的隱私被偷拍於是立即報警處理。蕭女辯解,她在去年購入2個隱藏式攝影鏡頭,安裝在套房的電視機下方的「充電頭」和浴室「掛勾」,因擔憂租客破壞床具和吸毒,為了蒐證的心態才安裝的,蕭女還向法官求情,因她年事已高並罹患紅斑性狼瘡,表達了調解的意願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台中地院審理後表示,一審時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蕭女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但蕭女不服上訴,二審時法官認為,蕭女因賠償金額太大而未能與對方達成和解,認為一審量刑並無不妥,上訴無理由,將蕭女的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創意私房會員自立門戶…架「觸感論壇」搶生意 2網站互派臥底如無間道
藝人黃子佼日前遭查出是「創意私房」高級會員,令這個色情論壇進入大眾眼簾,檢警查出該論壇販賣偷拍私密片,且有多名會員見偷拍暴利,竟自立門戶架設「觸感論壇」,販售包含警官在警察大學女廁偷拍在內等不法影片。觸感論壇被查辦後已關閉,主嫌陳紹暐、王星澤已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據悉,陳紹暐、王星澤2015年創立觸感論壇,2人分別負責網站管理、金流,另名男子朱家毅則處理影片加工。台北地檢署2021年9月指揮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台北市婦幼警察隊等單位,搜索2主嫌住處及查扣論壇電磁資料,觸感論壇就此覆滅。檢警追查發現,陳紹暐、王星澤都曾是創意私房會員,後效仿創意私房經營模式自立門戶,並收穫近千名付費會員、不法獲利上千萬元,另有多名供貨者同步將影片賣給創意、觸感牟利。檢警也發現2網站為避免自家影片流出,會蓋上有會員專屬代碼的浮水印,以追蹤流出會員及封鎖帳號;雙方甚至會互派臥底試探對手最新情況。最引外界驚駭的,自然是二線二警官許秩軒2018年在警大就讀法律時,於校內女淋浴間裝設密錄器偷拍女同學洗澡;他畢業後變本加厲,藉買春偷拍賣淫女,受害者至少70人、影片數量難以計算。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陳紹暐、王星澤;後續再查出許秩軒、陳力緯、張光慰、陳佐維、謝品華、鄭俊偉、王書亞等供應商。全案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警自轟3/警大天條是這兩條 知情者曝:有人偷喝牛奶被退學
台南市麻豆分局官田派出所一名梁姓女警日前以警槍自戕,原因直指被警察大學「未審先判」認定竊盜而迅速退學,才自轟證清白。有網友質疑,警大審理程序如此快速顯見未經過完整調查,也有知情人士透露,警大校風一直都相當封閉保守,且有2項「天條」,只要任何人觸犯,絕對會火速被退學。相較於竊盜和作弊的警大天條,有網友整理出警大近年來學生涉及的風紀案件,發現有警官在校期間已被抓包是偷拍慣犯,卻在記過後仍可繼續留校就讀,直到其畢業任職後再次因偷拍被抓包,才遭被記2大過免職,令外界難以置信。實際翻開警大學生獎懲紀錄,學生獎懲紀錄第13條中洋洋灑灑列了總共17項可予以勒令退學或退訓、開除學籍的「罪行」,除了竊盜與作弊之外,時至今日仍舊可以看見「惡意毀謗國家元首」,或含糊不清的「不當行為,有損校譽,情節重大」者的規定。有網友指出,花蓮港警總隊一名許姓員警在就讀警大期間就曾偷拍女生被抓,卻僅被記過懲處,質疑校方懲處比例原則何在。(圖/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有網友指出,花蓮港務警察總隊許姓員警,被北檢查出其在某校泳池偷拍女學生沐浴畫面,上網牟利,進而被查出他早在2018年就讀警大期間,就因在高中女廁裝密錄器被逮,警政署考量其初犯且年紀尚輕,予以改過機會,卻在分發至花蓮任職後持續偷拍長達5年,情節如此重大卻未被退學,讓外界質疑校方懲處的比例原則。有知情人士透露,警大校風封閉保守,若不是專校或正期體系出身,一般人入校就讀後除了有學業壓力外,通常都需要適應期,才能接受警大類軍事化的管理風格,且學生只要涉及「竊盜」和「作弊」,學校行政體系絕對會火速勒令退學,其中最有名的例子為,曾有學生因在校期間偷喝同學牛奶被抓到,即遭到退學處分。而梁姓女警因涉嫌竊盜遭退學後,也曾撰寫訴願狀,表達自己是否構成竊盜罪嫌,應由權責機關依正當程序調查,或經法院判決後方得認定,但她卻在未接受任何司法調查的情況下被退學,主張校方應遵從無罪推定原則,且校方只進行內部行政調查程序就認定她有竊盜之事實,「實屬速斷」。梁姓女警遭勒令退學後即附上Line Pay收款紀錄,證明自己絕無竊盜犯意。(圖/翻攝畫面)對梁女自戕一事,警大回應表示深表遺憾與哀悼,後續也將立即啟動心理輔導措施,輔導梁女在校同學之身心狀況,並承認梁女在校期間因違反校規,於去年12月25日遭到勒令退學。梁女後續也依救濟程序提出訴願,目前仍在審議中,其相關學籍仍有保留,而本案因涉及個資與自殺防治法等限制,不便對外提供。但對於遭控「未審先退學」及有人強勢主導督訓會議一事,警大則表示,督訓會議一切均符合相關程序,有讓梁女做完整答辯,而督訓會議成員為教授與學生代表組成,並無強勢主導一事,但對於細節仍不願加以說明。◎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追捕泰籍移工開槍!彰化警左手臂反中彈 密錄器畫面曝光
彰化縣1名員警13日下午在伸港鄉某處工寮附近盤查時,看見一名36歲外籍男移工神情詭異,於是尾隨追蹤並拔槍警戒,卻遭對方徒手攻擊,警方為自保開2槍,怎料其中一槍竟打中自己左手臂。和美警方當晚公布密錄器,證實員警遭到該名移工攻擊。和美分局塗厝派出所一名呂姓員警昨日下午在伸港鄉興工路驚見一名男子行徑詭異,且一見到警方盤查就加速逃離,於是員警決定尾隨追蹤,結果竟反被對方攻擊,員警為自保掏槍開2發,一槍擊中移工左胸、貫穿肺部,另一槍則是擊中呂姓警員自己左手臂中彈。當晚和美警分局長洪再德現身說明,並提供塗厝派出所呂員的密錄器畫面,從畫面內可以看到,員警因尾隨移工進入工寮內時,拔出腰間槍枝警戒,結果呂員還未開口詢問狀況,就遭受該名移工徒手攻擊。中槍後的外籍移工蹲在地上,明顯左胸中彈、鮮血流滿腹部、褲子,嘴巴與鼻孔也都在冒血,表情看似相當痛苦,後方則站著同樣中槍的員警,不斷喘氣並向對講機請求支援,並呼叫救護車,後2人已送往醫院急救。槍擊意外發生後,工寮也拉起封鎖線,警方鑑識小組同時也前往調查。據悉,該名泰籍移工並非失聯移工,而是今年初才剛到台灣工廠上班。洪再德強調,移工是否涉及刑案仍在調查中,至於員警的開槍時機則等鑑識、彈道分析出爐後再進一步釐清。
偷拍21女還不夠!書記官「順走犯罪淫片」拷貝珍藏 檢察官怒求重判
士林地檢署前書記官林男自2020年1月起,使用密錄器偷拍署內女同事的裙底風光及如廁畫面,不僅如此林男還跑至百貨公司、超市等公共場所偷拍,直到去年3月才被逮獲,受害女子多達21人,最終遭法官依違反《個資法》判處4年8個月徒刑。對此,檢方表示,林男不僅自己偷拍,還「自肥」調閱其他嫌犯竊錄的私密影片,並拷貝珍藏以利自己觀賞,認為量刑過輕,今(15日)不服再提上訴。據了解,林姓書記官被逮獲在地檢署多間女廁裝設密錄器,還在鞋頭裝針孔偷拍女同仁的私密部位,偷拍次數高達82次,受害女子多達21人,且都是林男的女同事及親友,行徑令人感到不齒,今年2月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判處4年8個月徒刑,其中8月可易科罰金。另外,林男掌管贓物庫期間,還「監守自盜」將被沒收的iPhone手機、隨身碟、針孔攝影機、筆電等贓物,當成自己偷拍的犯案工具,更令人髮指的是,檢方在偵辦期間還發現,林男利用公務之便,將其他案件的犯罪淫片證物複製、拷貝於公務電腦,再轉存至隨身硬碟與記憶卡,方便自己反覆觀看。針對被害人隱私權二次遭到侵害,檢方痛批,林男身為書記官不但知法犯法,更為一己私慾藐視他人隱私,嚴重敗壞官箴,認為量刑過輕再提上訴,請求高等法院撤銷4年8個月的原判決,重判林男予以嚴懲。
病患急診室揮刀護理師險喪命 基層怨「不是第一次帶刀」中國附醫發聲了
台中市近日發生醫療暴力案件,王姓女病患近日到中國附醫洗腎時,竟怒罵護理師還出言恐嚇,甚至拿出水果刀揮舞,所幸護理師緊急躲開、並未受傷,而王女當場被依現行犯逮捕,院方14日則緊急發生,強烈譴責醫療暴力行為,並表示已更改該病患洗腎時間,讓該名護理師不會遇到王女。據了解,王女5日洗腎時,疑似不滿不滿透析護理師處置,怒罵對方「惡毒的人」、「小心我拿刀捅你喔!」,當下護理師先試著穩定患者情緒,並回應女病患「你敢拿刀捅我,我就告你」。豈料,患者隨即從私人包包內拿出包著紙的刀尖揮舞,還出言嗆「別以為我不敢捅你啊!!」,還好護理師閃得夠快,未成為刀下亡魂,並向院內大聲呼救,其餘同事隨即上前協助,進行壓制即脫手患者的水果刀,並通報警方。而此事也被放上臉書並引發熱烈討論,貼文者指出,該名病患已被發現身上帶有刀械數次,但上報後仍未處理,僅添購密錄器給予蒐證使用,但未給予基層人員告知。事後透析護理師出現失眠、憂鬱、恐慌的情緒,還得去身心科進行診療,但申請調離現職,卻無下文,對此原PO批醫院根本沒有積極作為。對此,中國附醫也發聲明,譴責暴力行為外,也表示目前該名護理師正請假休息中,並更動王姓病患洗腎時間,讓該名護理師不會遇到王女,以最嚴肅的態度確保醫療人員工作環境的安全。院方表示,對於3月5日凌晨急診病患揮刀事件,當下即採取措施維護同仁安全,包括立即報警和現場安全維護。並對同仁慰問關懷和提供相關的協助。對於涉事病患的後續治療,亦採取謹慎處理,也將持續努力維護一個安全和尊重的工作環境,確保醫護人員能夠在無恐懼的狀態下提供最佳的醫療服務。
中國附醫急診室驚傳病患喊「小心我拿刀捅你」!下秒狂揮刀 護理師險喪命
中國附醫急診室於近日驚傳暴力事件。有名王姓洗腎女病患於3月5日先是怒罵透析護理師、出言恐嚇「小心我拿刀捅你喔!」,而後竟真的從包包內拿出水果刀攻擊、揮舞對方,所幸護理師隨即閃開,並立即呼救,醫護湧上協助將人壓制,並通報警方,警方以現行犯逮捕王女,全案警詢後將王嫌依違反醫療法及恐嚇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指出,該起意外發生在3月5日,當時中國附醫急診室有名女病患不滿透析護理師處置,怒罵對方「惡毒的人」、「小心我拿刀捅你喔!」,當下護理師先試著穩定患者情緒,並回應女病患「你敢拿刀捅我,我就告你」。豈料,患者隨即從私人包包內拿出包著紙的刀尖揮舞,還出言嗆「別以為我不敢捅你啊!!」,還好護理師閃得夠快,未成為刀下亡魂,並向院內大聲呼救,其餘同事隨即上前協助,進行壓制即脫手患者的水果刀,並通報警方。原PO還指出,該名患者已被發現身上帶有刀械數次,但上報後仍未處理,僅添購密錄器給予蒐證使用,但未給予基層人員告知。事後透析護理師出現失眠、憂鬱、恐慌的情緒,還得去身心科進行診療,但申請調離現職,卻無下文,對此原PO批醫院根本沒有積極作為。台中市北區文正派出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員警前往查處,員警到場時現場已無衝突行為,病患所持小刀亦為醫院人員所沒收,護理師指稱王女有恐嚇及妨礙醫療行為,當場也向警方表示要提告恐嚇、違反醫療法106條及傷害未遂,警方遂將王女以違反醫療法準現行犯帶返所偵辦,全案警詢後將王嫌依違反醫療法及恐嚇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醉漢先打人還告員警傷害 三重副警長上火線回擊:依法處理
新北市三重區黃姓男子2023年3月在超商喝酒後,與左姓男子發生衝突並攻擊對發,而警方獲報後將他制伏並帶回派出所,黃男卻控告警方在制伏過程中執法過當、私刑傷人,三重警分局副分局長施嘉文12日也親上火線回擊,強調回院依法處理,而黃男也已被依傷害、妨害公務和毀損罪嫌等罪起訴。據了解,黃男2023年3月20日晚間在某超商喝酒,他疑似不滿有孩童在超商內吵鬧而出言制止,與左姓男子發生衝突,大同派出所警方獲報後到場,發現黃男毆打左男,立刻將黃男壓制並帶回派出所偵訊。而在壓制過程中,黃男竟持續攻擊派出所員警,還毀損員警微型攝影機,事後黃男則反咬員警執法過當,表示自己的手指被員警拗斷,還出現眼角膜破裂、聽力受損的情況,三重警分局也做出回應。施嘉文表示,黃男攻擊員警和毀損員警微型攝影機行為,遭本分局大同所員警以傷害、妨害公務及毀損罪逮捕,並已遭檢察官起訴,目前由新北地院審理中,至於黃男指控執法過當不分,分局督察組獲報後也立刻介入調查。三重警分局表示,黃男指稱黃男稱在上救護車時,員警踩到腳鐐造成其腳部受傷,但經調閱駐地監視器,僅看到夏姓警員員陪同黃民步行出派出所駐地畫面,後續上救護車後即無畫面,且黃男自遭逮捕及進入派出所後,情緒皆相當激動,不斷抵抗逮捕及搖晃戒具,諸多原因可能導致腳部受傷。三重分局強調,黃男稱當日是左男先動手推他,警方疑似偏頗,但經檢視到場員警密錄器畫面,並未發現左男動手推擠情事,僅有左男揮動右手欲中斷黃民談話,另案發當下黃民並未針對此事對左民提出傷害告訴,而黃男在2024年1月到大同所提告左男傷害,雖告訴權已過6個月,但為求公允,偵查隊仍將此案移交地檢署。至於黃男指控吃案部份,三重警分局強調,黃男在2023年7月提告後,三重警分局警備隊依規定開立受處理案件,絕未有吃案情事。
改革前路未卜1/國會改革藍拼一鼓作氣 綠批違憲預埋杯葛詭雷
大陸漁船金門海域翻覆事件,經多次協商仍破局,衝擊兩岸關係,更令人非議的是,當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在立院以「戰娘」之姿,振振有詞指專報名稱應是「相碰」非「撞船」,與立委唇槍舌戰,但我方在敏感水域執法卻全無畫面,終難理直氣壯駁陸方。民眾好奇,若國會已有聽證調查權,是否起碼能先確定「有無畫面」,而不必因官員說法變變變僅能大傻眼,在野黨也正在推動國會改革法案,杜絕官員在國人面前隱瞞事實。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接受本刊專訪時強調,有信心力拼「國會改革五法」在本會期立法,其中,國會調查權、聽證權、藐視國會罪,雖執政黨強力反對,但在野黨主張可釐清重大行政爭議責任歸屬,不必再像高端疫苗、超思雞蛋案成懸案、人民霧颯颯。吳宗憲認為,立法院唯有通過改革五法,才能解決目前遭遇的「無牙老虎」問題,讓民意真正監督政府。(圖/周志龍攝)外界認為,國會聽證調查權及總統立院備詢,爭議大,綠營更反對,因此別說要三讀,連委員會初審、立院二三讀都未必容易,屆時更難逃朝野全武行激烈衝突。吳宗憲也直言,很多人警告對新法三讀不容樂觀,草案還沒開審,他也快被網軍側翼攻擊到體無完膚,綠營更常將「違憲」當成口頭禪掛嘴邊,與選前準總統賴清德痛批「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如天壤之別。資深立委更提醒,即使三讀,仍須提防「憲法法庭」回馬槍,因大法官全數由蔡總統提名,執政黨仍能施壓、迫使新法遭違憲判決。「該推的就要推,就算憲法法庭最後判決國會改革違憲,從立院三讀到憲法法庭裁判前間,新法仍能上路,大法官是否公允,民意自會有評斷」,吳宗憲回應。他解釋,立院代表民意監督政院,但我國「五權分立」,西方國會議員擁有的調查聽證權,被總統指派、民意代表性不足的監委執行,監院怎會糾舉自己的老闆?立委早就像「無牙老虎」,民眾看得很清楚,也盼望扭轉。陸船在金廈海域翻覆事件真相未明,藍委在內政委員會中提案成立調閱小組,遭吳思瑤等民進黨立委強烈質疑違憲。(圖/報系資料照)例如,若立委有聽證、調查權,立委助理將視同監委配置的「調查官」,協助立委向行政部門索取資料、訪視公務員,作為立委發動聽證的依據,當立院決議請官員、公務員、專家到立院聽證,因新增「藐視國會罪」、可大幅降低各部會抗拒說明、實問虛答之可能,類似立院成立高端疫苗調閱小組,衛福部堅持以保密為由,將合約關鍵條文全數塗黑,大選後卻又突然不用保密、對外公布等政治性考量,就應可減少。吳宗憲說,法律不能違憲,五權憲法下,「藐視國會罪」主要罰則仍是罰款,特別嚴重雖可能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但仍須移送司法單位審判、這就不涉及侵害司法權,無違憲之虞。至於民眾最關心的「聽證權是否形同虛設」、「藐視國會罪是否不痛不癢」?吳宗憲直言,立法也有極限,因是否藐視國會仍由司法裁判,確實不見得能立竿見影,官員仍可能心存僥倖拒誠實做答、即使被罰錢也自恃有靠山埋單。但反觀基層公務員,就不見得做相同抉擇,畢竟無政黨當靠山,若不誠實回答,不僅要面臨罰款刑責,當司法判決確定,還有「偽證罪」風險,影響所及,薪俸、退休金都難保。以金門撞船案為例,吳宗憲說,民眾無法理解怎會全無畫面,但高官說法可以變變變,甚至推給偵查不公開。如果由立院聽證邀執法海巡人員聽證,說明配備密錄器是不是SOP?無涉偵查不公開,相信有無畫面的疑問,很快就能釐清,不僅可協助檢方判斷責任歸屬,「在立院說真話」慣例若形成,更有助於公務員行政中立。
搶內政質詢「頭香」 丁學忠全台語要「管媽」道歉
立院內政委員會今邀請海委會主委管碧玲、陸委會主委邱太三等官員,針對大陸「三無」漁船在金廈海域「撞船」事件,專案報告。登記第一位發言的是來自雲林的國民黨立委丁學忠,這也是他在立院內政委員會的質詢「處女秀」,丁學忠先感謝召委高金素梅以及管碧玲等官員與會,然後說「因他來自雲林鄉下,就全程以台語質詢」。丁學忠雖是首度在立院質詢,先前只有在縣議會備詢質詢經驗,但看得出來他今天有備而來,而且面對在金門撞船事件中立場強硬、又曾是資深立委的海委會主委「管媽」管碧玲,整場質詢頗有「初生之犢不畏虎」的氣勢,不僅沒有被不斷跳針答詢的管碧玲發言「壓制」,還為堅持管碧玲應先對立院公開道歉,氣到連原先準備好的質詢稿都沒用,就直接口頭質詢。丁學忠先質問管碧玲,為何對金門撞船表態都只有「臉書上」,而少見到本尊出面說明?管碧玲則也用台語解釋,為何她會在臉書將專案報告「逕自改名」,但丁回應「你不是應該先與召委溝通協調嗎?」,管碧玲則再重複稍早說法,被丁馬上打斷「你說有解釋,但立委怎麼都不知道你在做什麼,為了行政部門與委員會和諧,我拜託管主委,說一聲抱歉,好嗎」。管碧玲則繼續解釋「我已表達過,召委也同意接受『尚祈諒查』(向高金私訊致意),丁學忠回「你只對召委一個人抱歉,不必對立委說一聲嗎」。管說「我對所有媒體都說過了」。眼見管就是不願意在委員會中公開致歉,高金素梅也忍不住打斷管碧玲,指該私訊「是以管碧玲個人名義,所以我也用高金素梅個人名義回應,因我只是立委的一員,不代表內政委員會召委,其他立委是否接受管主委的歉意『我不清楚』」。眼見高金中斷議程「提點」丁學忠,管碧玲態度又轉趨嚴肅說「這件事如果定義撞船,中國大陸一定會。。。。」,丁學忠則再度打斷她,指「撞船」是海巡署最早提出來,管則沒理丁學忠,跳針回答「我願接受指責,這是我願接受的」,丁嗆「可不可以請你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你就是要針對標題戰到底?若海巡設定標題,你有什麼好講的」,管碧玲則面帶微笑的說「標題非常重要」「『兩船碰撞』與『撞船』是不一樣的喔』。面對態度漸趨強硬的管碧玲,丁學忠改變戰術,問管能不能提出事發當時的錄影?管碧玲說,海巡署已經不斷表達過歉意(指沒錄影),丁學忠則說連他的選區雲林偏鄉,警員都規定隨身帶密錄器蒐證,海巡署面對大陸、民進黨還說大陸是「敵對國」,一不小心就可能擦槍走火、變成國際問題,海巡署居然沒規定戴密錄器?管碧玲則改口說「這是海巡署執法的問題」,丁學忠說,他不相信在座海巡長官值勤都不帶密錄器,在風浪中就靠一台V8錄影機,這合理嗎?這能讓海巡自保嗎?管碧玲則反嗆「委員你知道我就任後花了90億修理船嗎」,丁則反問「那修好了嗎,我絕對支持海巡執法,但是立委有責任追真相,現在問題是上級機關沒有協助下屬機關」,管碧玲則回「我一肩扛起到現在」,丁則說「一肩扛起就是讓真相公布,讓大眾瞭解」。丁接著再要求管碧玲為竄改專案報告道歉,不然就負責下台,管碧玲也不假辭色的說「這個報告是海巡署傳給我的」「但是我支持海巡署」「我支持海巡這樣改題目」,丁則譴責「你怎麼又讓海巡扛責」?管則笑著說「是我負責,這就不是撞船事件」還跳針的說「我沒有驕傲,請委員支持海巡」。丁學忠似乎也被管不斷繞圈子的答詢激怒,他緊握著手中原先準備好的質詢稿說「這些都不問了,只要主委公開向立院道歉」,管回應「我該表達的全說完了」,丁嗆「所以你的回應就是傲慢」,管回嗆「我就是謙虛為了海巡」,丁說「你如果真謙虛怎麼是這種態度」?管說「我一路受指責,到現在還在被指責」,眼見質詢時間已經到了,丁回嗆「網軍把你保護得很好,你就繼續在臉書上當神吧」。高金素梅則在兩人充滿火藥味的詢答後再次強調,專案報告的名稱就是「金門撞船案」,不論是金門檢察官或者海巡署都認為撞船是事實,撞船也是非常中性的名詞,會議也已經確定專報名稱,明顯對管的態度也不滿意。
陸籍快艇翻覆案 海委員:籌補建置密錄器與360度監視設備
陸籍快艇翻覆案持續延燒,由於執法過程中,迫於高速及海浪影響,執勤人員來不及拿取蒐證器拍攝,導致事后無法提供有效證據,引發雙方各説各話之囧境。對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排定下週一(4日)進行專題報告。海巡會表示,將專案籌補密錄器及建置全時360度監視錄影設備,提前於2024年完成密錄器編裝率100%目標。一艘中國大陸籍快艇日前越界到金門海域捕魚,爲躲避海巡署的查緝加速逃離,不料翻覆釀2死2生還。生還者被救起返回中國大陸後向當地媒體透露,乘坐船隻急轉彎不會翻船,翻覆是因爲遭到台灣海巡艇衝撞頂翻,掀起輿論戰。中方代表團與海巡署2日將進行第13輪協商,目前針對事后處理方針仍在洽談中,尚未對外發表任何共識。海委會表示,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船舶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我禁止、限制水域,本案該快艇除有越界、拒檢事實,且屬「三無船舶」,本為兩岸協同執法共同取締對象,雙方對該類船舶均會加強取締,海巡署取締於法有據。至於執勤同仁未及蒐證乙情,因有司法機關調查及相關人證與物證,仍可還原事實。海委會指出,中國海警局於2月18日午間宣布在金廈海域執行巡查行動,中國海警等2艘即於隔天19日16時許針對航經限制水域外之國籍「初日號」遊輪進行登檢,對我方施壓意圖明顯。對此,海巡署將會持續密注當地海域情勢,秉持「依法執行、不升高衝突」等原則,妥適應處海上狀況。海委會也提到,因海巡署CP艇未配置全船監視系統,自發現越界陸船蛇行、開始廣播、趨近到快艇翻覆,前後約5分鐘,執法過程中因高速追逐狀況,船身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海巡人員須高度專注維持平衡,致該名負責蒐證人員未即拿取蒐證器材(手持式攝影機)完成蒐證程序。為避免類案再生,將專案籌補密錄器及建置全時360度監視錄影設備於CP艇,確保蒐證作業完備。海委會强調,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2019年決議,考量海巡人員執法環境特殊,建議海巡署應於二個月內研議配發密錄器予基層人員,期間雖陸續籌補1358台,惟目前配發所屬使用密錄器,未採用執勤人員每人一台方式配發,未來將改採每人一台方式配發。
違停險入獄!北市女遭取締竟辱罵警 駕駛辯「沒有傷害意思」下場曝
北市一名女子在日前遭警方取締違規停車時,竟因心生不滿就當街辱罵執勤員警,甚至一度情緒激動而動粗釀成員警受傷,然該名女子在經移送偵辦後,也於近日在台北地院審理完畢,被依侮辱公務員、傷害等罪判處各拘役30日,合併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本案係因一名女駕駛違規停車而引起,當時女子將小貨車停放於路邊時,遭到3名執勤員警前來盤查,並當場取締女駕駛的違停行為,未料其竟憤怒的朝依法執勤員警辱罵一字經髒話,並在被逮捕的過程中出手拉扯警員身上配備,使得員警手指及頸部皆因此受傷,且對女子提出傷害等告訴。警方表示,該名女駕駛被逮回所內後,雖然隨即坦承自己辱罵員警的行為,但對於其一連串動粗的傷害行為卻堅決否認,且還表示員警所受傷勢是過程中互相拉扯而產生的,自己則未有任何傷害的企圖。對此台北地院判決指出,在經過檢視員警密錄器與警車行車紀錄器後,根據影像畫面而未能採信女駕駛說詞,且認為女子當時之行為蔑視國家公權力執、行法治觀念淡薄,但因考量其訊問時有坦承犯行,遂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30日、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合併應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海巡沒錄影眾口難辯? 前海軍艦長指大成系統應存航跡圖
日前發生大陸漁民到金門海域越界捕魚導致2死事件,引發兩岸矚目後,海洋委員會副主委吳美紅在26日的主管會報中,代表「另有要公、不克到場」的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要求海巡同仁,對金門事件保持「尊敬」、「小心翼翼」態度,自始至終都要毫不怠慢,不要忽視任何細節。雖然海巡署官方亟欲亡羊補牢,但兩岸迄今已經針對這起大陸漁民與海巡艇碰撞,不幸墜海罹難事件,在金門進行八次協商,都無法取得共識,導致兩岸局勢緊張,外界認為談判僵持無結果的最大原因,是因為海巡拿不出當日執法的畫面,無法取信於罹難者家屬及陸方,面對大陸指責百口難辯。不過,網路暱稱「小艦長」的前海軍艦長呂禮詩在接受TVBS「新聞大白話」節目訪問時說,海巡艇上雖沒有攝影機,海巡人員也沒有密錄器錄影,但是,還是有方法能夠還原當日海巡與陸漁船遭遇的狀況。他指出,海巡署官方在記者會中,113年2月14日中午12時47分,海巡署雷達偵獲大陸「三無船」,海巡署當天的雷達有沒有錄影呢?雖然海巡署的雷達未必有即時錄影設備,但國防部的雷達一定有。因為根據媒體報導,政院曾在大選前釋放利多訊息,核定海巡雷達操作手加薪3000元,該新聞中還透露,「海巡近岸雷達強資透過連線情傳海軍聯成戰鬥系統」雙方互換情資,而聯成戰系就是以前所謂的軍方「大成系統」,大成系統對於我近海海面上船艦軌跡都有紀錄,可以回放。呂禮詩說,照理說,軍方「大成系統」應該會記錄海巡艇以及大陸快艇間的航跡,如果政府願意拿出來釋疑,也就不必再像擠牙膏一樣,在野立委爆料到哪、海巡就說到哪。他說或許有人問,「如果大成系統航跡圖對我們有利,為何政府不拿出來?」,但呂禮詩認為,關鍵就在於該航跡圖真的對我方有利嗎?很難講,畢竟從大陸漁船及海巡艇外觀判斷,海巡署在事發後第一天說明「全案是防堵」的說法,已經出現問題,畢竟海巡艇如果是防守陸船越界,又為何會將陸船撞沈?這應該不太可能只有防守,更何況外界還有一說指,陸船當時已經停機、不解海巡仍選擇將陸船撞沈,但就是因為說不清楚,如果軍方願提供大成系統軌跡圖,或許就能釐清。大成系統是我國中山科學研究院為海軍建置的指管通信資情監偵(C4ISR)系統,功能是統整戰情資訊並指揮各單位作戰,系統功能類似北約體系採用的Link-11,美國海軍稱為Link-T,媒體曾引用軍方人士說法指出,近年海軍已委中科院以「聯成計畫」將大成系統進行全面升級,以期與空軍的寰網系統、國防部的博勝系統、陸軍的陸區系統,乃至於海巡署的近海雷達情資,共同併入「台灣指管系統」。前海軍艦長呂禮詩。(圖/報系資料照)
屏東殺人惡警起底 石明謹:非首次、曾對無辜少年踹頭挨告
屏東縣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爆發執法過當疑雲,詹姓員警日前逮捕死者蔡姓慣竊時,疑因死者抵抗且出言侮辱,施以警棍壓制卻造成蔡男胰臟破裂身亡,且現場3員警都未開啟密錄器,事件曝光掀起議論,詹員不僅遭停職,還被法院收押。曾任警職的知名球評石明謹指出,詹員3年多前在新北市中和分局任職時,也曾私刑對少年踹頭,態度十分囂張,過程全被民眾拍下PO網,石明謹直言「不正視問題,警察的名譽也隨之掃地」。石明謹在臉書發文表示,「這篇文章還不到4年,沒想到文章中的員警,調任屏東,就在昨天動用私刑打死人」。他透露這篇文章曝光,就接到多年未聯繫的研究所同學電話,「對方說XXX(中和某長官)問能不能把文章撤下來,說這幾位同仁平常很認真,績效很好,破了很多案子」。石明謹表示當時自己未答應,並告知對方,「在黑社會裡也有很認真在暴力討債,也有績效很好的,但還是黑社會」,這起踹頭案的結果,因為和家屬達成和解,以執勤時有「心理壓力」,無法控制情緒,並非真有傷害、恐嚇意圖,被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所以大家還能看到這篇文章」。不過石明謹有感而發指出,「不正視問題,把罪犯當英雄,最後死了一個無辜的竊賊(偷機車罪不致死),那個號稱認真的警察將不再是警察(這次恐怕難逃法網),警察的名譽也隨之掃地」。詹姓員警在調任恆春後發生嫌犯死亡案件,據自由時報報導,不少同僚對該員執法過程很有意見,據一名派出所員警透露,詹員執勤時宛如穿上「戰甲」,變了一個人,對於涉案者講粗口又動粗,簡直像40年前的「老電啊(老刑警)」,許多老學長也直言「詹員遲早出事」,沒想到竟會發生這樣嚴重的情況。石明謹轟捅嫌釀死屏警非首次執法過當。(圖/翻攝自石明謹臉書)
慣竊疑遭私刑猝死 3警沒開密錄器惹議…律師曝「滿足1前提」恐涉湮滅證據
屏東縣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爆發執法過當疑雲,詹姓員警日前逮捕死者蔡姓慣竊時,疑因死者抵抗且出言侮辱,施以警棍壓制卻造成蔡男胰臟破裂身亡,且現場3員警都未開啟密錄器,事件曝光掀起議論。有律師指出,員警若到場才關閉密錄器,恐有湮滅證據罪嫌。建民派出所16日受理機車竊案,詹員調閱監視器鎖定當地頭痛人物蔡姓慣竊,通知其到派出所筆錄,但死者否認犯行。詹員同日下午結束常訓勤務後為取得更多證據,尾隨蔡嫌並發現對方在恆春光復路坐上失竊機車,隨即通知偵查隊協助現場採證。後疑發生蔡嫌辱罵抵抗,遭詹員警棍壓制情事。蔡嫌傍晚被帶回派出所時已無法自行走路,候訊時遭發現呼叫無反應,送醫後於晚間9點多宣告不治。但縣警局調閱影像發現,全案僅有派出所內員警急救蔡男影像,詹員及後續支援的2警都剛好未開啟密錄器。此外,詹員直到法醫解剖發現死者胰臟破裂,才供稱有用警棍擊打,後因不認執法過當,22日遭屏東地院羈押禁見。事件爆發後,外界高度關注密錄器問題,屏東縣警局證實,經鑑定3人密錄器沒有刪除或格式化痕跡,3人確實都沒開啟密錄器,其中支援2警因認為該案非重大案件而輕忽未開。另據《自由時報》報導,孫姓律師指出,若員警到場後才關閉密錄器或返所後刪檔,會構成《刑法》165條湮滅證據罪,亦加計134條公務員執行職務加重犯。因此,若員警自始至終都沒開啟密錄器,就無涉湮滅證據罪部分,但會失去傷害罪部分的自保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