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年輕人不讓座!男子「紙袋甩臉、屁股壓頂」 判處拘役65天
捷運博愛座再度因為「讓座」問題引起糾紛,也讓美意徹底變調!日前一名男子搭乘台北捷運,因為不滿年輕人坐在博愛座上,沒有讓座給一對母子,因此他不但用紙袋與身體攻擊對方,還在車廂內大聲飆罵三字經,嚇得同車乘客立刻通知站務人員。近日判決出爐,該名男子被判處拘役65天。畫面曝光後,有網友表示:這名男子的行為比不讓座惡劣多了。據《東森新聞》報導,日前一名男子搭乘台北捷運,在民權西路站上車,當他走進車廂,看到博愛座上坐了年輕人,他先是用紙袋甩在年輕人臉上,打中年輕人嘴唇跟臉頰,接著又一屁股坐在對方身上,還不斷用三字經、五字經飆罵對方,嚇得同車乘客立刻通知站務人員。站務人員立刻請他們在下一站下車,隨即報警處理。男子則向到場警方表示,他不是腿痠要坐下,而是希望這名年輕人能夠讓座給一旁推著嬰兒車的媽媽跟小孩。事後這名男子被提告傷害罪、強制罪,還有公然侮辱罪,法官認為他沒有跟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三罪判處合併執行拘役65天,等於易科罰金6萬5千元。畫面在網路上曝光,網友也紛紛搖頭,留言表示:「他的行為比不讓座惡劣」、「不過只會欺負老實人而已,怎麼不去找那些凶狠魁武的人呢?」、「偽君子,明明可以好好說,動手動腳代表你只是一個惡劣的人。」、「假借見義勇為的方式情勒他人並沒有比較高尚。」
黃子佼買少女偷拍片「不會下地獄」 命理師揭孟耿如因這理由不離不棄
藝人黃子佼去年遭控對多名女性性騷擾,日前(3日)獲不予起訴,但檢方卻在同時公布黃子佼在色情網站購買了7部少女性影像的罪行,引發公眾另一次激憤,甚至痛批黃子佼「下地獄」。對此,命理師沈嶸通靈後發現,黃子佼「情色上癮」問題嚴重,種種惡業累積已達100分,此生已毀,死後會墮入「餓鬼道」,而其妻孟耿如因兩人前世的因緣,如今雖心思五味雜陳,但仍沒想過要離婚。根據起訴書內容,檢警在調查黃子佼強制性交、強制罪、猥褻罪時,發現黃從2014年起就是專賣情色偷拍影像的網路論壇「創意私房」、「小圈子」的會員,且從2017年8月8日至2023年7月8日都有購買紀錄,購買內容包括7份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但審酌他只是購買、沒有散布,因此今給予緩起訴,條件是黃子佼必須向公庫支付120萬元、撰寫1200字悔過書。然而,黃子佼昨(4日)晚間一邊在臉書發文懺悔,一邊又請律師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要求報導下架,讓多名律師、影評粉專以及多位女藝人都看不下去,紛紛跳出來發文痛批。不少網友也向其妻孟耿如喊話應該立刻離婚,孟耿如原訂5日、6日兩天為媽媽創立的中式甜點品牌站台,也疑似因害怕被記者詢問而宣佈取消,社群平台關閉留言。命理師沈嶸通靈分析指出,黃子佼的受胎基因帶有「努力有成」密碼,加上具有「連旺20年」的命格,對應黃子佼從2000年至2022年陸續獲得金鐘獎,確實有20年,但現在旺運已過,再加上黃子佼因果簿上有「自毀前程」、「死不認錯」、「狡辯」、「欺騙」、「性侵」、「冷血」、「無動於衷」、「狡滑」、「情色上癮」等眾多不良業力,惡業累積已達100分,沈嶸表示因「善惡不相抵」的靈界原則,縱使黃子佼此生有累積善業約40分,他的惡業還大過善業,想要東山再起恐怕也難有資源挹注。至於黃子佼目前與孟耿如的關係,沈嶸通靈出黃子佼與孟耿如兩人緣分是「先天正緣」(前世就結下的良好緣分,適合結婚),沈嶸表示,前世黃子佼是玩具產業老闆,而孟耿如是則是他旗下的女員工,當時她非常欣賞老闆黃子佼,有感於老闆對自己的照顧,願意死心踏地跟老闆打拼十多年,也幫老闆立下汗馬功勞,黃子佼認為孟耿如是忠誠有功的好員工,當時兩人並無情愫。因為有著前世互相感激的情份,此生黃子佼只要看到孟耿如就會心生喜歡,覺得她就是自己人;而孟耿如雖然在未成年少女偷拍性影片事件爆發後心中五味雜陳,但因為兩人前世曾不離不棄打拼事業,所以仍有想跟老闆黃子佼共患難的心念,甚至想報恩老闆,因此目前並未想要離婚。律師李怡貞對這次事件怒轟黃子佼:「死後一定會下地獄。」究竟黃子佼離世是否真會墮入地獄道?沈嶸也給出解答:「黃子佼身上有『壓抑』和『欲求不滿的頻率』,使他癡迷於渴求的事物,使他習氣難改、執迷不悟,這樣的頻率與『餓鬼道』相應,佛家的六道輪迴有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和地獄六道,靈魂頻率相應到哪一道,死後就會去那裡。『地獄道』是犯殺業、殘害眾生、罪大惡極之人的去處,而『餓鬼道』則是執著深重、執迷不悟之人的去處,像黃子佼『癡迷情色』完全符合『餓鬼道』的特徵。」最後,沈嶸強調:「『因果循環,報應不爽』,只要黃子佼習性不改,墮入餓鬼的結局恐怕難以改變。大家切勿以為做一點惡沒什麼,你的善惡分秒都被靈界如實記錄著,誰也逃不掉。」
擋住轉彎口!自小客車不顧公車後方狂按喇叭 司機怒下車理論
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與成功路口27日晚間發生一起行車糾紛事故。一輛自小客車停在該處路口,而恰好後方公車與直接轉彎通過,卻因自小客車停等紅燈所停位子,阻礙公車通行,公車司機當場按喇叭示意,卻不被自小客車理會,雙方當場爆發衝突。初步了解,44歲的鄭姓男子日前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成功路二段欲右轉民權東6段時,遭後方公車司機按喇叭示意往前移,未料鄭男拒絕公車司機當場長按喇叭,更直接下車用力敲打鄭男的車窗,讓鄭男怒將公車司機攔停後報警,同時對司機提告恐嚇與強制罪。後續經調查,雙方並未有酒駕與受傷情形,由於鄭姓小客車駕駛對公車司機提告,警方也依規定受理報案。
當心詐騙!印度男信義區搭訕秀這招 民眾無奈報警處理
北市信義區商圈近來出現外籍人士與民眾搭訕,以可猜中數字的魔術手法進行表演,或佯稱可以為民眾祈福,事後向民眾索取報酬,令人不堪其擾。一名林姓男子日前在信義百貨商圈,遇上印度籍35歲男子GURPREET和40歲PHTAY,2人先藉故林男面相很有福氣將他攔下,再聲稱會讀心術,要林男在白紙上寫數字,揉成紙團後讓2人猜數字,後續又聲稱要替林男祈福,最後向林男索取500元,林男無奈付錢後報警提告。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接獲110報案後,警方趕赴現場,林男向員警當場指認2人,並指2人收取500元後仍持續糾纏,要求帶他們至服飾店購買衣物,警方將2名印度男帶回調查,2人雖道歉歸還500元,並承諾不再來台,但訊後仍被依強制、詐欺罪移送偵辦。信義分局表示,近期接獲110報案,指稱有外籍人士在在信義商圈周邊隨機找路人搭訕,假借展示讀心術的話術詐騙民眾,許多被害人因未曾遇過類似事件,因此多會勉為其難配合給錢;分局已在商圈週遭加派警力加強巡視以遏止亂象。
嘉義市議員林煒軒被毆逼下跪 法官裁定 2嫌羈押禁見「理由曝光」
民進黨嘉義市議員林煒軒28日上午被一名40歲吳姓和24歲楊姓男子毆打成傷,包括他的李姓助理也被噴辣椒水,林煒軒控訴當場被逼下跪,要求喊出「對不起王美惠立委」,林煒軒指整起事件非單純行車糾紛,檢方28日複訊後,以兩人犯罪嫌疑重大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也在29日下午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民進黨嘉義市議員林煒軒28日被40歲吳姓、24歲楊姓男子2人毆打成傷,畫面被後方車輛拍下。(圖/翻攝自嘉義多一點臉書社團)回顧這起事發經過,林煒軒昨(28日)上午午7點35分開車在世賢路地下道被追撞,並遭人持棍毆打、噴辣椒水,包括他的李姓助理也被噴辣椒水,市警局第一分局獲報後,第一時間抵達現場,將林煒軒及助理送往醫院治療,並將兩名男子依現行犯逮捕帶回偵訊,依涉嫌傷害、妨害自由、毀損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林煒軒控訴,這兩名40歲吳姓和24歲楊姓男子將他毆打成傷,還當場逼他下跪,並喊出「對不起王美惠立委」,他指此事件非單純行車糾紛,檢方昨晚複訊後,深夜11點多,以兩人犯罪嫌疑重大,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根據《中時》報導,嘉義地院29日召開聲押庭,指兩名被告均坦承傷害犯行,但都否認恐嚇、強制犯行,但兩2位告訴人及目擊者證述及扣案伸縮警棍、辣椒水等物品,故被告兩人涉犯傷害、恐嚇、強制罪等犯罪嫌疑均屬重大。法官認為,兩人否認部分犯行,尚有其他證人、共犯尚待追查,目前偵查程序尚未完結,並指兩人有勾串證人、共犯之虞,加上之前均有相類似之犯罪紀錄,再犯本件傷害、恐嚇、強制等犯行,均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指此案無法以其他干預權利較輕微手段替代羈押,所以被告兩人均有被羈押之必要,均應予羈押,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YouBike剩一輛...男女爭搶「我先來的」 大打出手互提告
YouBike熱門站點在上下班尖峰時間經常只見車柱,不見車影。日前1男1女在新埔捷運站出口租借站爭搶所剩1輛單車,各自主張自己先到,進而演變成肢體衝突,倒地扭打,最後由男子爭勝,騎車揚長而去。女子不甘,向警方控告男子傷害、妨害自由、強制等罪。警方通知男子到案,男子反控女子徒手攻擊他下體,涉犯傷害、妨害自由等罪。據了解,當日晚間7時許新埔捷運站出口站點的YouBike已全空,48歲莊姓男子與45歲蘇姓女子都在場等人來歸還單車,2人見1名女子來還車,莊男一個箭步,搶先把隨身背包放入車前置物籃,蘇女不滿,聲稱是她先到,應由她先使用。雙方互不相讓,進而發生肢體衝突,推擠間兩人被車柱絆倒,倒地後持續扭打,莊男趁隙起身,迅速刷卡,騎上單車揚長而去。蘇女心有不甘,隨即到鄰近派出所報案,指控對方施暴及言詞辱罵恐嚇,造成她頸部、背部、肩部及手臂多處受傷,背包背帶、手機繩被扯斷,手機殼也破損,故控告對方涉嫌傷害、妨害自由、妨害名譽、恐嚇、毀損及強制罪。警方據報向微笑單車公司調閱租借紀錄,查出莊姓男子身分,寄發通知書請莊男到案說明。莊男得知被告,也向警方指控蘇女動手將他推倒,甚至攻擊他下體,造成他臉部、小腿受傷,眼鏡也損毀,反告蘇女涉嫌妨害自由、傷害及毀損。後續警方已再通知蘇女以涉嫌人身分前來說明,待完成筆錄後,全案將依法函送檢方偵辦。
台北翁搭公車逼讓「博愛座」:感冒不能坐 司機1句話解救苦主
博愛座時常惹出爭議,因此該不該廢除成為討論話題,即使不斷宣導有需求的人都可以坐,卻仍爆出糾紛。台北有民眾因為感冒不舒服,搭公車坐在博愛座上,卻被一名長者逼讓座,對方還質疑感冒是假的,讓他有苦說不清,所幸司機最後解圍,化解了衝突場面。原PO在臉書《匿名公社》透露,今天人感冒身體不適,搭公車時坐在博愛座的位置,怎料一名長者上車後,逼他讓出座位,即使表達自己的需求,對方態度仍然強硬,「感冒不能坐博愛座,感冒是假的,其它座位有空為什麼不坐」。原PO搭公車坐博愛座被逼讓座。(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原PO見狀也不甘示弱,大聲反問:「你要霸凌我嗎?」該名長者不願承認,結果對話被司機聽到,於是用麥克風詢問事由,他便解釋:「我感冒,有人要逼我讓出博愛座」,只見司機智慧回應:「不然我位置讓給你坐好了」,更指名博愛座是給有需要的人坐的,不只是老人。原PO描述,該名長者聽完後,碎念了幾句隨即閉嘴,為此他非常感謝司機出手援助,「拯救被霸凌的我」。事實上,律師李怡貞曾指出,博愛座想讓就讓,不想讓就別讓,不讓沒有違法,硬強迫別人讓座才可能違法,強調此行徑恐觸犯刑法304條強制罪。臉書原文。(圖/翻攝自匿名公社)
稱國小老師誘女童超商脫衣!警火速3小時逮人 他落網辯:不記得
北市警方28日晚間接獲報案指出,有一名國小女童於松山區八德路三段遭到一名陌生男子搭話,對方自稱為國小老師,並欲將女童帶去學校,未料卻將女童帶進超商廁所、要求女童脫衣,所幸女童機警察覺有異,緊急推門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後,也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涉案的40歲張姓男子,火速於事發3小時內將張男查緝到案。初步了解,40歲張姓男子28日晚間疑似隨機搭訕國小女童,並向女童聲稱自己為國小老師,要將女童帶回學校,但卻在途中將女童帶進超商廁所,並要求女童脫衣,所幸女童及時察覺有異,第一時間火速推門逃離現場,並返家告知父母。女童父母得知後也緊急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也循線調閱監視器,鎖定涉案的40歲張姓男子,並在事發3小時內將人逮捕到案,不過涉案的張姓男子到案後卻向警方表示,自己「全都不記得了」。全案後續依強制罪與違反性騷掃防治法偵辦。松山分局也對此回應表示,當晚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依規定受理,積極查緝嫌犯到案,同時立即與校方保持聯繫,宣導學生在外要注意自身安全,勿與陌生人交談,同時加強校園週邊巡邏,維護學童安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北女國中生「被壓到夜市」下跪霸凌! 警逮5人移請少年法庭
網路近日瘋傳的一段霸凌影片引起警方高度關注,據悉是新北市有名女國中生被壓到永和樂華夜市下跪道歉,警方調查後發現,林姓男國中生因不滿張女要求游男和他斷絕往來,因此找來李姓友人等4人約張女出來,實施肢體及言語霸凌,還用手機錄下過程PO網。警方事後也將涉案的5名少年送辦,後續依規定通報新北市教育局。警方指出,該起霸凌事件發生在7日晚間7點46分,當時國中生林男、張女、游男3人有交友糾紛,其中張女原是游男的情侶,因此張女要求游男不要與林男來往,結果導致林男忿忿不平,遂找來李姓友人等4人將張女約出門,實施肢體及言語霸凌,還用手機拍攝影片PO網。隨後,警方立即將在場少年5人送辦,並依傷害罪、毀謗罪、強制罪及妨礙秘密罪嫌移請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並請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輔導,與此同時,也請就讀學校進行輔導關懷,並依規定通報新北市教育局。
桃園男跟16歲少女發生關係…媽撂人打屁股逼認罪 他控妨害自由結局曝
桃園一名媽媽因為抓包張男跟年僅16歲的女兒發生關係,控他強姦女兒,帶2名姪子去找她談判,而張男反控他遭人拿開山刀架脖,逼他承認強姦,還毆打恐嚇他。檢方認3人涉強制罪及恐嚇罪提公訴,但法院認罪證不足判無罪。可上訴。判決書指出,18歲張男表示,他跟A女(化名)在國中唸書時是情侶,交往快1年,期間有發過性行為,2021年5月中,A女媽朱女帶A女表哥們來找他,人數超過5人,朱女嗆說,「你是直接用強的嗎?你承不承認?」這讓他心生畏懼,坦承其強姦A女,朱女再以懲罰為由,持棍棒毆打甲男屁股10下,之後另外2人也動手,並說「不要再讓我遇到你」。張父出庭時說,A女表哥拿54公分開山刀架兒子脖子,時間長達5至10分鐘,但張男卻說是37公分的刀,時間為30秒。法官表示,父子的證詞細節有出入,張男給的傷勢照片其傷勢非輕,但他沒就醫,因為怕別人以為是家暴。法官說,而朱女和2名表哥也否認有恐嚇,更沒有拿開山刀,打他屁股的是A女,當時到場的員警也稱,印象中屋主沒有講話,沒有人表示需要協助,在現場沒有看到刀械或棍棒等。據了解,案發隔月,A女對張男提起妨害性自主等告訴,由少年法庭審理,去年3月又對他提民事訴訟,之後張男才報警,控朱女等人妨害自由,而張男跟朱女等人利害關係相反,其2人證詞欠缺其他證據補強,不能採信,所以判朱女3人無罪。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為搶監護權玩花招?離婚訴訟告配偶性侵子女 辦案人員憂動機不純
依據新北市民政局統計,2019至2022年粗離婚率均突破千分之2,孩童監護權問題也伴隨而來。今年5月發生,男子替13歲兒子檢查排便情況,兒子卻在母親陪同下提告性侵。警方指出,類似案件1個月平均有1至2件,研判多與爭搶監護權有關,但夫妻失和受傷的往往是孩童。新北市某男子今年5月替13歲兒子檢查排便情況,兒子卻在母親陪同下,到新北市警局婦幼隊提告父親以手指性侵。該名父親說「我和兒子感情很好!」但因構成強制罪要件,雖父親並無意冒犯,檢方10月仍依強制罪起訴。承辦人員推測,父母恐因爭奪監護權才鬧出「性侵風波」。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長劉家次表示,類似案件1個月會發生1至2件,承辦人員受理案件時會覺得「怎麼聽起來怪怪的?」但只要民眾提告,警方皆會依法受理,保護孩童優先,但推測背後原因往往跟離婚及監護權爭議有關。「有時候會看到3、4歲的小孩,還無法完整說話,就被父親或母親帶來提告對方性騷擾,原因可是只是洗澡的時候摸到,就覺得很奇怪!」劉家次說,12歲以下幼童較容易發生這種事,表達常支支吾吾,甚至有的直接嚎啕大哭,最後筆錄都靠爸爸或媽媽代替完成。新北地檢署婦幼專組主任蔡宜臻說,幼童的證詞本就難以證明真偽,若又沒有相關事證,再加上父母正離婚訴訟,難免會讓辦案人員聯想提告動機是否不純粹,但提告動機與小孩是否受到性侵害是兩回事。蔡宜臻表示,檢察官只能盡調查能事去認定案件有無構成性侵害,「檢察官不是神,無法得知報案動機,因為提告是他的權利,家屬也不可能承認動機是爭奪監護權,這樣他變成誣告了」。避免被害人受到誘導,蔡宜臻指出,檢方面對幼童性相關案件時,開庭都會讓家屬與被害人分開,也會找心理師協同開庭,減少被干擾因素、避免證詞受到影響。她強調,檢方不會因為懷疑報案動機不純粹,就將案件草草帶過簽結。
被前車擋住就狂按喇叭又急煞 女子因一時怒氣遭檢起訴
桃園市1名黃姓女子今年4月某晚,開車行經楊梅區中山北路一段某巷口,遭到吳姓男子所駕駛的前車擋住去路,黃女遂以沿路在該車後方長按喇叭、超車後急煞、閃大燈等方式阻撓吳男駕車。桃園地檢署偵結後,將黃女依刑法強制罪將黃女提起公訴。根據檢警調查,40歲的黃女今年4月22日晚間9點左右,開車行經楊梅區中山北路一段某巷口時,遭1輛由吳姓男子駕駛的前車擋住去路,黃女心生不滿,竟一路跟在吳男車後長按喇叭、刻意閃大燈、剪車,甚至是超車後故意緊急煞車、綠燈又故意不前進等。吳男事後拿著行車紀錄器畫面向楊梅警方報案,並對黃女提告。黃女在檢方調查時,對犯行供認不諱,桃檢也依警方提供的現場照片、行車紀錄器等證據,將黃女依刑法強制罪將黃女提起公訴。
印度男來台轉機喝酒鬧事 強拉路人懷中3歲女童慘了
一名印度藉男子今年10月因故入境台灣,卻在凌晨酒後於北市街頭鬧事,陸續對他人丟擲雨傘或欲強行進入非住宿飯店鬧事,甚至在隔日試圖強行抱走路過女子懷中抱著的3歲女童,讓女子當場嚇得大叫報警。士林地院審理後,也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判處該名男子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並在服刑期滿後驅逐出境。判決書指出,該名印度藉男子原預定前往紐西蘭,因轉機而暫時停留在台灣,但其在停留期間行為卻相當失序;先是被控酒後對著路人丟擲雨傘,或試圖欲闖進非住宿的飯店,讓民眾緊急報警處理。但該名男子失序後,隔日仍未見收斂,竟在路上看見一名女子懷抱3歲女童,手還牽著一名6歲女童,認為有機可趁,竟上前試圖強行將女子懷中的女童搶走,讓女子嚇得高聲尖叫,不斷閃躲,以避免孩子遭人搶走,一旁路人見狀也緊急幫忙報警。警方獲報後也當場將男子帶回派出所偵辦。庭審時,該名印度藉男子也坦承犯案;台北地院審理後,審酌該男在我國並無前科,卻因酒喝而有不當行為,侵害女子與女童之自由法益,誠屬不該,依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並在服刑期滿後驅逐出境。
怪伯伯出沒中和復興公園 母目擊抱兒現場驚惶怒斥「不要抱他」
58歲秋姓男子昨(23)日下午於新北市中和區復興公園,隨手抱起1名1歲男童,經男童母親發現,大聲喝止3次「不要抱他」,秋男才緩緩放下男童。警方循線查出秋男身分,立即向有關單位通報,並加強巡邏公園周邊,以維護民眾及孩童安全。男童母親於臉書發文指出,昨下午4點,帶著7歲女兒和1歲兒子去復興公園嬉戲,身穿橘衣赤腳的阿伯坐在很多小朋友在玩的溜滑梯旁邊抽菸,正和女兒講話之際,阿伯抱起兒子,立刻大喊「不要抱他」,喊了3次,他才緩緩兒子放下。男童母親表示,當時還大聲質問「為何要抱起小孩?」橘衣阿伯笑而不語,緩緩離開,走到公園最外側和另1位阿伯聊天。當下立刻打電話報警,並提供阿伯的照片給警方。男童母親說,幾年前小燈泡的事件仍然歷歷在目,不得不多做聯想,提醒家長們要注意,哪怕目光視線沒有離開小孩,即使一小段距離也是有發生意外的可能,「儘管事隔1晚,還是心有餘悸。」警方循線查出橘衣阿伯身分,秋男目前無業,已派警員至秋男住處注控,並加強周遭巡視,若有發現秋男,將立即帶返派出所釐清案情,依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規定進行通報。並已加強復興公園周遭一帶巡邏,而男童母親將於24日晚間至派出所提出強制罪告訴。
不滿踩腳未道歉!男手扶梯怒踩回洩憤 反遭拉衣撞欄杆
北市捷運西湖站日前發生一起糾紛事故。一名羅姓男子日前於西湖站下車時,卻不慎踩到林姓男子的腳部,林男見狀立即要求羅男道歉,未料卻不被羅男理睬,林男一氣之下竟在搭乘手扶梯時,趁機怒踩羅男的腳部,雙方瞬間爆發衝突,事後雙方互告。士林地檢署審理後,也依強制罪各判處2人30日與10日,均可易科罰金。該起事故發生在去年12月,羅男下捷運站要搭乘手扶梯時先是踩到林男的腳,林男隨即要求羅男道歉,但羅男卻未予理睬,讓林男心生不滿,竟怒在手扶梯即將抵達時,轉身怒踩羅男的腳洩憤,羅男當場氣壞,怒拉住林男,並重重將林男推向欄杆,雙方衝突瞬間引爆,並報警提告。庭審時,羅男否認有強制犯行,同時否認將林男推往欄杆,若有也應屬正當防衛;而踩人的林男也聲稱,「假裝要踩」,但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後,2人當時站在手扶梯上,林男明顯轉身怒踩羅男腳部,由於事發地點為手扶梯,容易造成大眾危險;而羅男所稱之正當防衛,屬報復行為,不得主張正當防衛,依強制罪分別判處羅男拘役30日、林男10日,均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