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接公投基市府初審過關 將進入第二階段連署
基隆市長謝國樑今天指出,四接公投連署提案者在補正資料,於3月10日再度送基隆市府審查後,基隆市政府今天已完成審查,正式核准通過,四接公投接著可進入第二階段連署程序。謝國樑說,基市府認定四接公投案屬地方自治事項,內政部不應「不當限縮基隆市地方自治權限」。基隆協和火力發電廠即將改建,計畫中包括新建第四座天然氣接收站(簡稱四接),並在周邊海域「填海造陸」,引發地方反彈,發起護海公投。情節猶如2021年四大公投中的桃園大潭珍愛藻礁反三接公投翻版。不過,三接公投成為全國公投題目,但四接公投遭行政院認定是「不屬於地方自治事項」。如今,基隆市府認定符合地方性公投,外界認為,勢必再度引發中央與基市府新一波的「法律解釋權大戰」。「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原本提出的護海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基隆市政府應拒絕協和電廠(含其附屬設施第四天然氣接收站)於基隆市的海岸及海域填海造地?,補正送審後條文改為,「您是否同意基隆市政府應拒絕協和電廠(含其附屬設施第四天然氣接收站)於「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填海造地?」。提案團體表示,補正主文將基隆市的「海岸及海域」改為「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將讓四接公投「無庸置疑」屬於基隆市自治事項。謝國樑指出,四接公投提案人補正提案後說明,該案應屬地方自治事項,市府因此允許進入第二階段程序。提案人還在說明中表示,若填海造陸14.5公頃蓋四接,將活埋珊瑚、摧殘無數海洋生物、破壞基地完整性、扼殺基隆港發展。謝國樑說,基隆協和火力發電廠計畫改建開發案攸關基隆市海洋生態保育、環境保護、觀光發展、漁業管理、都市計畫等諸多地方自治事項,根據漁業法規定,市府對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有管理權責。他還說,經市府邀請法學專家仔細審查後,發現內政部先前的(駁回)函示,不當限縮基隆市地方自治權限,憲法應保障基隆市地方自治精神,只要提案人提出的公投案符合地方自治事項,市府就會准許舉辦地方公投之權力。「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在去年6月發起護海公投連署,第一階段連署人為2475人,超過法定提案門檻,並在去年6月17日送市府審查。當時林右昌還是基隆市長,基隆市政府要求提案人補正資料後,仍認為有所疑義,隨後以市府難做決定,報請政院認定,該公投案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內政部接著認定非屬地方自治事項。但「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並沒有放棄,今年3月10日又將原案補正後,送基隆市政府審查,如今也重獲核准,將展開第2階段連署。

模仿孫中山鄉音 馬英九訪辛亥革命博物院喊:三民主義五權憲法
前總統馬英九今(30)日上午8點45分參訪武漢辛亥革命博物館。這裡是當年國父孫中山先生領導十次革命、辛亥起義成功、推翻滿清、建立民國的地方,對中國國民黨來說,具有關鍵性的紀念意義。參訪過程中,馬英九一度站在講台前模仿孫中山鄉音說「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另外,博物院有一處專門在播放孫中山當年演講的錄音,馬英九駐足良久、仔細聆聽,是參觀過程中停留最久的地方。辛亥革命博物館是武漢市為紀念辛亥革命·武昌起義100周年而興建的一座專題博物館,位於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彭劉楊路258號,北臨彭劉楊路,南抵張之洞路,東鄰楚善街,西靠體育街,總建築面積22142平方米,是首義文化區的核心建築,與鄂軍都督府(紅樓)、孫中山銅像、拜將台銅像、烈士祠牌坊等同處一條軸線。辛亥革命博物館於2009年8月動工興建、2011年9月落成,2011年10月15日起免費對公眾開放。據辛亥革命博物館官網顯示,辛亥革命博物館共展示辛亥革命歷史文物428件(套)、歷史照片694張,以及重大歷史事件復原場景27處、藝術品12處、多媒體20處。辛亥革命博物館先後榮獲大陸國家國防教育示範基地、武漢市2011年度文化工作績效管理先進單位、2012~2013年度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等榮譽稱號。2020年,辛亥革命博物館入選「第四批國家二級博物館名單」。

以色列恐陷內戰邊緣!總理強推司法改革「開除反對官員」掀數十萬人抗議
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日前火速開除反對司法改革的國防部長葛朗特(YoavGallant),引爆大規模抗議及罷工,但尼坦雅胡至今仍不鬆口放棄政府凌駕於最高法院的司法改革案。以色列總統赫佐格(Isaac Herzog)就警告,政府提出的法案已破壞了民主基礎,更可能讓以色列「處於內戰邊緣」。據《CNN》報導,儘管以色列民主研究所2月公布的民調,有63%民眾支持維持現有的任命法官機制、66%認為最高法院應有權廢除法律、72%希望法案能達成妥協,民意幾乎站在政府對立面。但事實上,不論是以國民眾還是政治人物,一直都希望能有司法改革,只是尼坦雅胡政府的提案極可能將以色列推向獨裁或集權政權。尼坦雅胡對司法改革的態度依舊強硬。(圖/達志/美聯社)以色列自建國以來持續面對2種政治困境:沒有成文憲法,只有準憲法等級的《以色列基本法》最高法院有權推翻國會法案,但國會缺乏制衡最高法院的力量加上以色列雖是民主國家,卻沒有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相互制衡機制,讓類似司法改革的議案成為朝野焦點。但「以色列史上最右翼」的納坦雅胡政府所提出的司法改革內容:賦予國會高於最高法院權力限制最高法院推翻「違憲」的法案職權大法官遴選委員會9人中有7人由政府指定,其中3人為內閣部長、2人為執政聯盟國會議員與2名公眾人物被視為在剝奪而不是制衡最高法院,加上尼坦雅胡深陷貪汙、收賄、背信等官司,而最高法院又有裁定「總理不適任」的權力,因此,以色列民眾質疑司法改革是為讓尼坦雅胡脫身、讓執政的民族主義-宗教聯盟擴權,自今年1月開始便不斷示威抗議。抗議已持續2個多月。(圖/達志/美聯社)且隨著抗議聲浪不斷擴大,不只有民眾、工會及企業界反對,右翼政治人物、後備役軍人和情報機構摩薩德(Mossad)前要員,都跳出來質疑或反對司法改革,尤其摩薩德和軍隊主戰力之一的後備軍人,對以色列安全、國防都至關重要。以國總統擔憂司法改革恐引發內戰。(圖/達志/美聯社)然而,尼坦雅胡在短暫讓步後,卻於26日火速開除公開反對司法改革的國防部長葛朗特,再次把抗議推向高峰。因此,儘管支持者不斷鼓吹最高法院無法代表人民及存在越權,仍無法獲得絕大多數民眾認同,右翼政黨更陷入意見分裂。前總理拉皮德(Yair Lapid)便敦促尼坦雅胡改變撤職國防部長的決定、停止司法改革,並警告國會已被失控的極端分子劫持。而原本僅作為象徵性存在的總統赫佐格,如今成為調停政府及反對者的核心,他也敦促尼坦雅胡立刻停止司法改革的進程,因為改革案已破壞以色列的民主基礎並讓國家處在內戰邊緣,強調「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在你身上」。面對全國上下的激烈反對,尼坦雅胡預計在近日發表演說回應。

連任就全拿2/司法獨立但大法官例外? 蔡系大法官難判民進黨輸
兼任民進黨主席的副總統賴清德日前辭去大法官審薦小組召集人職務後,總統蔡英文改任命高齡91歲前司法院長翁岳生代理審薦小組召集人,法界普遍認為,提名4位大法官的權力又完全回到蔡英文身上。憲法學者廖元豪觀察,蔡英文總統提名任命的大法官,7年來推翻以往大法官不少重要的憲法解釋,讓外界覺得「蔡政府在大法官的戰場上,沒有敗過」,社會觀感實在不好。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指出,以《黨產條例》違憲案為例,監察院2017年3月認為該條例「採用違法手段追求正義」,經全體監委同意後,以機關名義聲請釋憲,不料遭大法官會議在2018年10月駁回,大法官認為《黨產條例》未在監察院彈劾、糾正時受到阻礙,因此決議不受理。廖元豪質疑,監院過去曾多次針對法律問題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也都受理,不應改變這樣的憲政慣例。副總統賴清德身兼民進黨主席和總統參選人多重身分,在外界質疑下辭去大法官審薦小組召集人職務。(圖/總統府提供)廖元豪再舉前瞻案為例,立法院2017年7月間通過前瞻案,在野黨認為前瞻案的特別預算案程序有重大瑕疵,聲請釋憲並請求大法官急速處分,結果大法官會議在2018年5月間決議不受理,理由是聲請釋憲的38位立委中的高金素梅並未參與表決、沒有行使職權,所以不符聲請釋憲要件。廖元豪認為大法官這樣的解釋失之過苛。另外,農田水利會等案,透過蔡系大法官的釋憲,民進黨一樣也沒輸。至於蔡系大法官釋憲的連續性及立場,廖元豪也認為有問題,因為推翻太多以往大法官的解釋,未能維持釋憲機關立場上的一致。廖元豪舉通姦罪和強迫道歉兩大釋憲案為例,大法官都宣告違憲,與大法官以往立場南轅北轍,身為大法官應該以謹慎、小心的態度去面對前例才對。「像美國共和黨一心想推翻墮胎權的判決,(聯邦最高法院)撐了50年才改變!」大法官不受理前瞻案釋憲,遭在野黨和憲法學者砲轟。(圖/報系資料照)對於陳水扁當總統時第一次提名的大法官,廖元豪認為堪稱典範、「讓大家都服氣」,而且在野黨幾乎無人敢擋,因為即使這些大法官被提名人與民進黨相對親近,但黨派色彩沒那麼明顯,且多為溫和派諍友。後來這些大法官做了627號解釋,樹立大法官的中立形象,認為國務機要費案中的總統豁免權不及於第一夫人,讓大家看到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也不一定站在總統那邊。廖元豪表示,蔡總統提名任命的大法官,雖然不一定都會屈從總統,但外界看起來就像是總統的人馬,如果做出來的解釋又和蔡總統的政策一樣、對當局有利,民眾就會認為司法是總統的禁臠,在台灣人普遍不相信司法的現況下,人民對於憲法法庭的裁判,恐怕會直覺地說「不意外」。這種「用政治立場預測最準確」以及「蔡總統任命的大法官從來不判民進黨輸」的「觀感」,就是砍死司法、憲法的爛柴刀。美國前總統川普任內曾任命3名大法官,但他在輸掉大選後提出選舉無效之訴時,他任命的大法官都未支持。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茲曾說:「法官並非藉著政治承諾交換選票的政客」,廖元豪認為這應是對我國大法官的當頭棒喝。他呼籲現任大法官和未來的大法官被提名人,應該要有「我不是總統人馬」的氣節,行使釋憲權力也要節制,司法威信除了靠體制要完備,剩下就要靠大法官以小心謹慎的態度,去面對釋憲前例做出公正的解釋。

連任就全拿1/總統當8年提名15位大法官 學者、司法高層籲修憲破解
馬英九前總統任內最後提名的黃虹霞等4位大法官即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總統蔡英文日前成立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展開提名作業,遭藍營指責蔡英文在8年的總統任期內,提名全部15位大法官,形同全體大法官們將與蔡英文政府「黨政同步」,綠營則反咬大法官任期紊亂是馬英九當總統時造成的,雙方吵得不可開交,不過學者和資深司法界人士認為,憲法增修條文才是造成蔡英文可提名全體大法官的原因,呼籲修憲或修法,才能避免爭議。專研憲法的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指出,早期《司法院組織法》規定大法官任期為9年,而且可連任。不過2000年通過的《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因此,一位總統若能連任,8年任期內都有機會提名全體15位大法官。「這是一個數學問題」,廖元豪解釋。陳水扁前總統在2007年9月間提名4位大法官遭泛藍陣營封殺。(圖/報系資料照)「除非總統提名的大法官被立法院否決才無法填滿!」廖元豪指出,上述例外發生在2007年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期間,當時政治環境是朝小野大,在立法院占多數的在野黨否決了陳水扁提名的4位大法官,否則如果依照繼任的馬英九總統或現任的蔡英文總統,馬、蔡兩人都獲得連任,且所屬政黨在立法院都占絕對多數,當然都有機會和權力提名並任命全體大法官。對於綠營指責這是當初馬英九執政時期,面對大法官任期中辭職的前司法院長賴英照等人,要求繼任大法官做滿8年任期,才會導致現在的結果,廖元豪一樣認為這是憲法增修條文設計所致,他指出,《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明文規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因此「這是憲法與數學的正常結果,不怪蔡也不怪馬!」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呼籲,應以延長任期或提高立院同意權門檻等方式,避免總統提名全部大法官。(圖/黃耀徵攝)廖元豪建議,如要改變現況,可以透過修憲方式,把大法官任期延長為10年、甚至12年,這樣可以避免總統拿下全部的大法官,不過這樣做有兩大缺點,首先是修憲很困難、門檻比較高,另一是不容易找到適合的學者願意被提名為大法官,因為如果任期延長,在目前大法官年輕化的趨勢下,大學法律系教授幾乎都不願意在犧牲終身俸的前提下,65歲前就辭去教職當大法官,這樣大法官就無法吸引學界優秀人才。除非修憲像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一樣,讓大法官變成終身職,「這也是一種選項」。既然修憲不容易,因此廖元豪建議,可以透過修法,將立法院對於大法官的同意權提高為2/3的立委通過,使得大法官的任命至少有較高的「社會共識」,減少大法官人選的顏色色彩,也避免人們產生大法官有黨派傾向的誤解。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司法界人士則建議,只要修憲把大法官任期延長為9年,而且規定日出條款,將施行日期往後訂,例如2030年、或2050年施行,這樣不但連任的總統無法提名全體大法官,還可以避開目前藍綠惡鬥、各有盤算的僵局,因為把施行時間大幅延後,在瞬息萬變的政治情勢來說,誰也沒有把握能在多年後占有執政優勢,可能是藍綠都能接受的模式。

有責配偶可訴請離婚! 憲法法庭認為《民法》過苛、宣告部分違憲
《民法》規定夫妻可歸責原因較少的一方才能請求離婚,有民眾及法官認為婚姻變相成為「懲罰」有責一方的制度,有違憲之虞,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大法官認為《民法》相關條文規定,有責一方一律不准裁判離婚,等於完全剝奪有責一方離婚的機會,失之過苛,與憲法保障婚姻自由意旨不符,要求法務部應在2年內修法。《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夫妻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朱政坤及方姓、高姓民眾等人主張,上述條文但書的規定,侵害憲法第22條保障的離婚自主權等,牴觸憲法第7條及第23條疑義,分別聲請釋憲。大法官認為,《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不分婚姻發生重大變故發生後,是否已過相當期間,或無法維持婚姻事由已持續相當時間,統統不許有責一方訴請離婚,完全剝奪他們離婚的機會,將導致對離婚個案過苛的結果,與憲法保障婚姻自由意旨不符,如法務部未在2年內修法,法院可根據憲法法庭對本案的判決做出裁判。

馬來西亞「廢除強制死刑」! 替代刑罰:至少30年監禁、12下鞭刑
掌管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的馬來西亞首相署(JabatanPerdana Menteri,JPM)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AzalinaDato' Othman Said)表示,內閣在17日召開的會議,通過關於廢除強制死刑的數項新政策。當中包括無期徒刑不再是強制死刑的替代刑罰,取而代之的是30年以上、不超過40年的監禁,以及至少12下的鞭刑。綜合馬來西亞《中國報》、香港《東方日報》的報導,阿莎麗娜23日在國會上議院口頭回答環節,針對拿督威拉古乃光上議員的提問進行回覆。據悉,古乃光詢問的重點包括重新研究替代刑罰,替代各項罪行的強制死刑建議之最新情況。阿莎麗娜表示,「在所有法律全面廢除無期徒刑的刑罰,至於沒致死的罪行,也廢除死刑,除了刑事法典第121及第121A條文,以及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的3項罪行。同時還包括一項新的法案,允許聯邦法院重新檢討已判處的死刑或無期徒刑。這項建議的法案,預料將影響之前已在法庭完成上訴程序的957死囚及無期徒刑囚犯。」阿莎麗娜還強調,當今昌明政府的政策是更改刑罰,而非廢除死刑,並賦予法官酌量權。她補充,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及重新檢討死刑及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案,將在下週一(27日)提呈一讀,「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預料將影響尚未在上訴庭或聯邦法院完成上訴程序的476名死囚。這是因為強制死刑的替代刑罰具有溯及既往效力(retrospective)。」另外,阿莎麗娜還表示,政府已與利益相關者,如政府機構、律師、前首席大法官、憲法專家、死囚和家屬,以及非政府組織如亞洲反死刑網絡(ADPAN)和英國的緩刑組織(Reprieve),展開19次交流會。阿莎麗娜表示,「涉及量刑政策及強制死刑的替代刑罰的修正案,是我國刑事司法制度的正面改變,以便更全面及包容,同時沒剝奪個人應獲正義的基本權利。」

謝長廷接大法官?立委PO頭破血流照 籲勿淪陳菊院長2.0版
外傳駐日代表謝長廷創設的新文化基金會,將推薦謝長廷出任大法官,引發議論。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天在臉書貼文,指國民黨立委過去為阻止陳菊出任監察院長,與民進黨立委起激烈衝突,國民黨立委包括他在內當時被打到頭破血流,如果謝長廷獲任大法官,就是昔日陳菊出任監察院長的2.0版。賴士葆強調,憲法明定監察委員與大法官應獨立行使職權,超越黨派,當初陳菊唬弄社會指退黨就是超越黨派,但她的心仍緊扣民進黨利益「自欺欺人」。謝長廷如果真出任大法官,與陳菊擔任監察院長暨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都是一樣「不適任」。立委賴士葆質疑,憲法明定監察委員與大法官應獨立行使職權,超越黨派,他因此堅決反對謝長廷出任監委。(圖/報系資料照、臉書)賴士葆說,2020年,為了杯葛陳菊出任監察院長,在野黨在立院議場內與執政黨立委爆發激烈衝突,他也被打到頭破血流,這段記憶讓他最痛的不是皮肉之痛,而是無法制止民進黨表決部隊護送陳菊當監察院長。他說,當時國民黨團警告,陳菊黨性堅定,無法公正客觀的行使職權,只會讓官箴毀壞,但民進黨不聽。賴士葆痛批,謝長廷若不顧社會觀感,只要民進黨動用表決部隊護送謝進監院就會成功,但是謝長廷與民進黨的淵源深厚,當大法官卻不能夠超越黨派行使職權,就是陳菊出任監察院長的2.0版,國民黨會反對到底。

日本首相抵達波蘭 將前往烏克蘭與澤倫斯基碰面會談
根據日本媒體報導指出,目前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已經抵達波蘭,正準備搭乘火車前往烏克蘭基輔,預計在今日就會與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碰面進行會談。根據《美聯社》報導指出,先前岸田文雄才在印度新德里與印度總理莫迪碰面,沒想到接下來就直接前往波蘭,更打算與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碰面。目前日本輪值七大工業國集團(G7)的議長國,而日本也是目前G7成員國中尚未前往烏克蘭的國家。先前就有消息指出,日本計畫邀請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出席5月舉辦的G7廣島峰會,只是目前尚不清楚澤倫斯基是會實際訪日參與,還是線上參與。報導中也指出,由於日本憲法的限制,岸田文雄此次出訪烏克蘭的計畫,在規劃過程中是完全低調保密的。先前在岸田文雄要出訪印度時,就曾有媒體詢問是否會趁隙參訪烏克蘭,但當時遭到岸田文雄否認。而如今岸田文雄即將進入烏克蘭與澤倫斯基會面,這也讓岸田文雄成為日本第一位在二戰之後首位進入戰區的日本領袖。根據日本媒體報導指出,其實在訪問印度期間,岸田文雄都在考慮出訪烏克蘭的事情,但由於安全因素一直沒有下定論。最終這趟行程成行的原因,除了即將到來的G7廣島峰會外,岸田文雄也希望直接向澤倫斯基確認對俄羅斯實施制裁與對烏克蘭提供援助的必要性。

罵鄰居「孬種」被法院改判無罪 是否單純意見表達成關鍵
憲法法庭即將對誹謗罪做出判決之際,高雄橋頭地院有件鄰居吵架官司的判決引發關注。孫姓婦人和鄰居刁姓男子因停車糾紛吵架,刁男脫口而出「妳就是孬種」等語,遭橋頭地院簡易庭依誹謗罪,判處拘役10日,刁提上訴,橋頭地院合議庭勘驗兩人全部吵架內容,認為「孬種」是意見表達,屬合理評論,改判刁男無罪。判決指出,刁男2020年3月間晚間,在孫婦住處前方空地停放自小客車時,撞倒孫婦的腳踏車,雙方大吵一架,孫指控刁罵她:「一天到晚跟左右鄰居都在吵架」、「左鄰右舍吵來吵去的,就是你啦」、「一天到晚跟那個不和跟那個不和,…要檢舉人家告人家」,還說她「孬種」,因此提告誹謗。橋頭地院合議庭推翻簡易庭有罪見解,指出「孬種」在社會通念及口語意義上,雖然有貶損他人之人格及社會評價,但觀諸兩人前後文句,語意中帶有「如果你有說卻不敢承認」之條件,實際上無從認定被告主觀上有貶損告訴人名譽犯意,改認定刁男所言「孬種」屬意見表達,並符合合理評論原則,撤銷原判,改判刁男無罪。

法國政府9票之差挺過「不信任投票」!馬克宏保住年改法案 第9輪全國性罷工即將啟動
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16日決定強推備受爭議的年金改革法案,總理博恩(Elisabeth Borne)於同日向國會宣布,政府將引用憲法第49條第3款,繞過下議院國民議會,強行通過相關法案。對此,國會反對派也在20日對政府進行不信任投票,最終以9票之差未能通過,這意味著年金改革法案即將正式成為法律。不過,工會和示威者仍誓言要繼續發起罷工和示威。據BBC的報導,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數據顯示,法國是目前已開發國家中退休年齡最低的國家之一,其養老金支出遠超大多數發達國家,接近經濟產值的14%。因此馬克宏自2017年競選時就矢言要改革年金制度,因為他認為法國人民的平均壽命已經拉長,若法定退休年齡不跟著改變,政府財政將入不敷出。法國財政部長勒麥爾(Bruno Le Maire)也表示,這項改革計畫將在2030年為年金帳戶帶來177億歐元的進帳。相關法案此前也於16日上午在參議院以193比114票通過,並於下午在下議院國民議會闖關。但在票數不夠的情況下,馬克宏政府在表決前決定動用憲法條款強推法案,因為馬克宏認為假如退休改革再沒有作為,帶來的金融及經濟風險太大,於是他最終還是選擇以特殊憲法權力通過法案。對此,法國憲法第49.3條在法案強制通過後,也賦予國會反對派在24小時提出不信任動議,若動議通過內閣就必須總辭,年改法案也會遭到撤銷。最終不信任投票以9票之差未能通過,這可說是讓馬克宏鬆了一口氣。不過,工會和示威者仍誓言要繼續發起罷工和示威抵制年金改革,第9輪全國性罷工和示威已定於本週四(3/23)進行。近日,法國全國各地爆發暴力騷亂,光首都巴黎近日就有101人在與警方對峙後遭到逮捕,馬克宏正面臨2018年「黃背心運動」以來最動盪的政局。觀察人士指出,馬克宏未能在國會獲得足夠支持以將其年改法案付諸表決,此舉已破壞他的改革議程且削弱他的領導力。

馬英九赴陸祭祖 藍憂步步驚心 白樂觀其成
前總統馬英九3月27日至4月7日,將首度赴陸祭祖,並率青年學子與大陸學生交流。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今表示,此行程合法也符合當前政府政策,但馬英九定會被抹黑,情況步步艱辛、步步兇險,呼籲綠媒、蔡英文政府以及民進黨,勿為了選舉刻意抹紅。民眾黨立委邱臣遠則表示,當前兩岸緊張,民間交流有其必要,樂見其成。曾銘宗今天針對馬前總統將到大陸祭祖一事表示,馬訪陸符合三要件,第一是合法,第二是定位為青年交流、祭祖,第三則是符合當前政府政策,畢竟蔡總統去年10月10號、今年元旦文告中都提及,後疫情時代要進行兩岸健康有序的交流。曾銘宗說,他個人認為,馬前總統此行其實非常兇險,因為台灣9成媒體掌握在蔡政府、民進黨手上,即使是一句很正常的說法,都可能被刻意放大、抹黑、抹紅,馬英九真的步步艱辛、步步凶險,而國民黨也絕對可能因此事又被扣上紅帽子,呼籲綠媒、蔡英文政府以及民進黨,別為選舉刻意抹黑、抹紅,但他隨後又連說三次「一定會、一定會、一定會」(被抹紅抹黑),也說明藍營對此事的憂慮。邱臣遠則表示,身為國家前元首,馬英九在2019年就提出訪陸行程,但當時礙於管制期內,不被核准,如今訪陸得到總統府及相關單位許可,基本上於法有據。此外,兩岸局勢緊張,以及美中台關係的高度政治敏感下,民眾黨也認為民間的交流有必要、也樂見,尤其兩岸官方管道已失去正常機制,確有必要多做民間文化交流。只是,邱臣遠也提醒,馬英九畢竟是前總統,此行仍須避免落入統戰威脅當中,不僅申請程序要依中華民國憲法及法律申請,訪中過程中的言行,與對岸的互動,都要格外謹慎,才不會落入遭統戰的批評。

近7成法國人「反年金改革」是造反有理還是被寵壞? 《紐約時報》:他們在捍衛民族自尊心
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16日決定強推備受爭議的年金改革法案,總理博恩(Elisabeth Borne)也於同日向國會宣布,政府將引用憲法第49條第3款,繞過下議院國民議會,強行通過相關法案。但根據法國公眾意見機構(IFOP)4日的數據,69%的受訪者反對退休制度改革,且人數有增加趨勢。對此,《紐約時報》也指出,法國人強烈抵制延後退休年齡,不只是因為不滿工作年限變長,也是為了捍衛法國民族的自尊心,其中不乏有未就業的年輕人也反對年金改革。因此,馬克宏強推法案的舉措勢必將激化抗議和罷工運動,甚至可能使他遭到彈劾。綜合《中央社》、ABC News、《紐約時報》的報導,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數據顯示,法國是目前已開發國家中退休年齡最低的國家之一,其養老金支出遠超大多數發達國家,接近經濟產值的14%。因此馬克宏自2017年競選時就矢言要改革年金制度,因為他認為法國人民的平均壽命已經拉長,若法定退休年齡不跟著改變,政府財政將入不敷出。法國財政部長勒麥爾(Bruno Le Maire)則聲稱,這項改革計畫將在2030年為年金帳戶帶來177億歐元的進帳。但法國民眾顯然未被說服。事實上,在過往的30年中,法國政府只要進行年金改革,都會引發大規模的示威遊行,本次的年金新制也不意外,該計劃公布後隨即遭到民眾、工會的大規模反彈。法國工會團體近日發動今年以來第6波反年金改革全國大罷工,當地時間7日更有大約128萬人走上街頭,是今年抗議人數最多的一次。工會團體甚至還揚言要「癱瘓法國!」罷工也越演越烈,包括煉油廠關閉、火車停駛、航班取消、垃圾不收、學校停課。抗議者聲稱,除非馬克宏將年金改革法案收回,否則不會停止罷工。相關法案如今也於16日上午在參議院以193比114票通過,並於下午在下議院國民議會闖關。但在票數不夠的情況下,馬克宏政府在表決前決定動用憲法條款強推法案,因為馬克宏認為假如退休改革再沒有作為,帶來的金融及經濟風險太大,因此他最終還是選擇以特殊憲法權力通過法案。但馬克宏的年金改革是否真的有必要?法國人的反對是否合理?對此,義大利中間派的《共和報》(La Repubblica)特派基諾里(Anais Ginori)就說過:「我們退休年齡是67歲…當初法國大選時有候選人甚至提出要回到60歲,感覺不切實際。」德國中間偏左《時代週報》(Die Zeit)特派克魯帕(Matthias Krupa)也指出,重新平衡負債制度與人口紅利失衡的論述,竟然在法國起不了作用,「2000年代初,德國總理施若德進行改革,雖也經歷激烈辯論與抗議,相同論點卻被德國人接受。」《衛報》(The Guardian)記者亨利(Jon Henley)更表示,「英國最低年金約每月700歐元(約新台幣2萬2684元),65歲才能領...且正在延後至67歲。因此英國人很難理解,只是從62延到64歲,法國人竟如此反對!」也有少部分法國民眾將同胞形容為「被寵壞的孩子」,酸法國人「住在天堂卻自以為活在地獄。」對此,《紐約時報》(NYT)也探究了法國人為何覺得自己造反有理的背後因素。報導指出,法國比其他西方工業國家和社會更加珍惜退休生活,崇尚工作與休閒的平衡,因此馬克宏政府的計劃觸動了法國人的敏感神經。法國人強烈抵制推遲退休年齡,不只因為不滿工作年限變長,也是為了捍衛法國民族的自尊心。法國的年輕人,甚至包括一些還沒有進入就業市場的青年,也正在抗議政府的年金改革。報導稱,對在未來必須面對通貨膨脹、不確定的工作前景,以及氣候變遷的年輕一代來說,退休法案引發了對工作和退休定義的更廣泛思辨。法國格蘭維爾的居民、現年70歲的多倫(Jean-Paul Doron)也表示,他18歲開始工作,當過金屬工人,後來在國營法國電信(France Telecom)當倉庫管理員,「人們不應該等到退休後才擁有自由,年輕一代需要為爭取尊重人的待遇而奮鬥。」「這是一個充滿矛盾的地方,」蒙田研究所(MontaigneInstitute)研究員馬蒂諾特(Bertrand Martinot)表示,最近研究顯示,絕大多數法國人對工作感到滿意,大多數人都認為自己工作很努力,近一半受訪者卻認為62歲退休已經很晚。這表明法國社會對這議題沒有共識。另外,法國總工會(CGT)成員貝爾(Sylvie Bayle)2月遊行時也向《中央社》強調,其實還有很多改革或開源方式,如向企業徵稅、增收資本獲益稅、銀行利息與上市股票等。換言之,他們認為,要填年金缺口,不應只向勞工開刀。

卯起來硬幹!馬克宏強制通過法年金改革法案 恐釀政治危機
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推動年金改革法案,主張退休年齡從62歲提高到64歲,已經有不滿的工會團體,連續發動數周罷工和抗議。而昨天(16日)法國總理博恩(Elisabeth Borne)在下議院更直接宣布,動用憲法第49條第3款賦予的特殊權利,也就是未經過投票表決,強制通過年金改革法案。此舉觸怒反對黨人士,許多議員當場離席抗議,民眾也開始聚集抗議,馬克宏的政治危機恐將一觸即發。馬克宏表示,為了讓法國國內的退休金制度擺脫赤字問題,他主張年金改革法案是箭在弦上,不得不推。之前法案在上議院,有順利表決通過,照理在下議院應該也要進行投票表決,但馬克宏陣營,因為事前預估投票可能不會通過,索性乾脆跳過表決程序,動用特殊的憲法條款。在投票前,馬克宏也曾威脅要解散議會,但最終評估這還是無法改變投票結果,索性繞過表決程序,直接宣布動用憲法第49.3條,也就是雙方辯論終止,不須投票,法案立即視為通過,馬克宏的動作被外界視為,他是在進行一場政治豪賭。馬克宏此決定,已引發反對黨怒火。批評者認為退改法案「沒有任何國會正當性」,並支持向政府提出不信任動議;極右派的國民聯盟議員雅各貝利(Laurent Jacobelli)則砲轟,馬克宏政府動用49.3法條,「是政府的失敗,傷害民主。總統緊抓著他的改革,就像被寵壞的小孩之於他的玩具」。而在憲法第49.3條強制通過後,同時賦予反對陣營可在24小時內,提出不信任動議,若動議通過,內閣必須總辭、法案撤銷。

婦子宮外孕猝死醫判囚16月 申請釋憲裁定「不受理」
擁有美國醫學博士學歷的蘇姓婦產科名醫在新竹市開設診所,2010年鄭姓女子求診,蘇男未發現她子宮外孕狀況給予適當治療致她猝死,2019年最高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囚1年4月定讞,他提再審遭駁回後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但遭憲法法庭審查庭裁定不受理。2010年11月9日當時34歲的鄭女因暈眩、下腹部劇痛抱著肚子進入診所,蘇男經超音波檢查後懷疑她有子宮外孕情況,但只開藥給她囑咐她返家休息多喝水補充水分,鄭女在家服藥後仍持續嘔吐,腹痛幾近休克,蘇男未採取必要的檢查也未安排轉診大醫院。因鄭女無法自行下車走到診所,蘇男逕行上車為她施打止吐針,要她回家休息,隔天凌晨,鄭女昏厥被送往台大新竹分院急診,經多日搶救治療,仍在同年月24日中午因腦部缺氧合併多重器官衰竭死亡。一審將蘇男判刑2年,二審維持刑度但給予他緩刑2年、須賠償死者家屬300萬元,高院更一審提高賠償金額為480萬元,仍給予蘇男緩刑5年,但高院更二審認定蘇男沒有悔悟、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獲取諒解,改判刑1年半,上訴後,最高法院改判1年4月定讞。蘇男聲請再審被駁回確定後,主張各級法院裁判,僅憑誣告、偽證及臆測之詞等不存在之犯罪事實,違法判處他過失致人於死之罪責,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授權明確性原則及刑罰明確性原則,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審查庭認為蘇男只是對於法院認事用法當否之爭執,並泛稱相關各級法院裁判均屬違法及違憲,並未具體敘明確定終局裁定及何裁判究有何牴觸憲法之處,與憲訴法規定之要件不合,一致決裁定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