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播主丈夫控「粉絲強塞萬元性侵老婆」 法官認定:人妻自願收錢
新竹一名王姓男子,日前發現從事直播行業的妻子與呂姓男粉絲互動過密,雙方除了互傳多則曖昧簡訊外,王妻甚至自爆「被強塞1萬元後遭到性侵」。最後王男對呂男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並且求償20萬元。但審理過程中,法官認定王妻是自願收錢,且檢方已經對呂男的「性侵案件」做出不起訴處分,因此也認定呂男無須賠償。根據判決書指出,呂姓男粉絲是透過某知名直播軟體結識王男的妻子,而從2022年3月起,呂男就在明知王妻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陸續傳送「找旅館」、「你都不怕我吃了你嗎」、「弟弟最喜歡姐姐了」、「姐姐抱抱」等之曖昧簡訊給王妻,並且多次邀約見面。最後雙方於2022年3月15日相約在新竹某間KTV唱歌。在唱歌期間,呂男在包廂內強塞1萬元給王妻後,就以手撫摸亡妻的胸部、下體,甚至有指姦王妻的行為。事後王男得知後,就對呂男提出侵害配偶權之官司,同時王妻也對呂男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刑事告訴。但呂男則出示與王妻的對話紀錄,指稱王妻曾表示給予現金1萬元就可以撫摸、親吻王妻,而當時包廂內也有其他目擊者表示,當時呂男並非是使用強塞的方式交付金錢,法官也認定王妻在收受1萬元後,同意與王妻親吻、愛撫。法官認定呂男的行為並未對王妻構成妨害性自主之行為,因此王妻對呂男提出的妨害性自主之刑事告訴最後則不予起訴。且王妻雖表示有想將1萬元歸還給呂男,但卻沒法交代還款過程。再加上法官認定雙方行為並非出自於感情交往的行為。因此認定難以判斷有侵害配偶權之事實,一審判決呂男免賠。

北市民生社區性侵惡狼是慣犯 稱「控制不了自己」犯4案仍趴趴走
台北市民生社區昨(5)日發生隨機性侵案,1名女子昨日凌晨3時許下班返家,途中遭性侵累犯蔡姓男子(20歲)藉口問路,接著尾隨她到暗巷,強壓在地指侵得逞。警方後續循線逮捕蔡男,其實他從去年9月開始,連續在運動中心、捷運站等犯下4起《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案件,不過蔡男交保後仍繼續犯案,相當駭人。警方表示,昨天凌晨3時許獲報,民眾指稱松山區民生社區有女子受傷。警方立即派員到場,不過蔡男犯案後已經離去。經查,蔡男在南京東路5段假意向女子問路,騎乘YouBike尾隨她至新東街巷弄,由於該處人車稀少,蔡男將女子強壓在地指姦得逞。經調閱相關監視器,警方昨天下午逮捕蔡男。經查,去年9月起,蔡男連續在內湖運動中心及小巨蛋、葫州捷運站等處女廁窺視被害人如廁,甚至翻越隔板後撲倒對方指姦得逞;更曾把被害人帶至木柵公園女廁性侵,案發後蔡男移送,不過由於尚未判決確定及執行,他交保後仍在外面趴趴走、繼續犯案,宛如治安不定時炸彈。據了解,蔡男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他供稱「控制不了自己」才會犯案,警詢後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送辦,將建請向法院聲請羈押。

北市民生社區爆隨機性侵 女子凌晨返家遭壓地指侵!警方火速逮惡狼
台北市民生社區驚傳隨機性侵案,1名女子今天凌晨3時許下班返家,途中1名男子藉口問路後尾隨她到暗巷處,強壓在地指侵得逞,女子大聲呼叫求救,附近民眾才幫忙報案,但男子以騎乘YouBike逃逸。警方獲報後經調閱監視器循線逮捕有性侵前科的犯嫌,目前正深入釐清案情。警方表示,今天凌晨3時許獲報,民眾指稱松山區民生社區有女子受傷。警方立即派員到場,不過犯嫌已經離去。據了解,犯嫌在南京東路5段假意向女子問路後,騎乘YouBike尾隨她至新東街巷弄後,由於該處人車較少,犯嫌將女子強壓在地指姦得逞。犯嫌約20多歲,身穿灰色上衣騎乘Ubike做案和離去,警方獲報後調閱附近監視器展開追查,鎖定1名性侵前科犯,約下午5時許逮捕犯嫌。不過,但因犯嫌拒絕夜間偵訊,且須商請律師到場陪同偵訊,松山警方預計明天上午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

精蟲衝腦玩「真心話大冒險」 中壢淫男連續壁咚+性侵2女大生
中壢一名許姓男子和兩名女大生相約聚餐,再買酒回到其中一名B女住處續攤玩「真心話大冒險」,但他竟趁其B女上廁所時強吻A女,之後再跑進廁所壁咚B女、對她性侵。當天許男又跑到A女家,被拒絕進入之後強闖進去,意圖再次性侵A女!真的是精蟲衝腦,也害自己被法官判刑。據判決書內容,許男前年6月19日凌晨約0時,在B女家續攤玩真心話大冒險時,趁其B女上廁所時強吻A女,A女也在同一棟樓租房,後來就回到自己的租屋處;許男看B女還在廁所竟跑了進去,不僅對她壁咚還解開她的內衣狂親,又抓著B女的手撫摸自己的生殖器,最後指姦、性侵B女。許男性侵完B女之後,約在凌晨1時跑到A女住處,A女不讓他進房,他卻硬是搶了進去想要性侵A女,已經解開她的牛仔褲,就在他開始性侵的前一秒,A女友人馮男打電話過來,才沒有讓許男性侵得逞。桃園地院審理此案,許男對犯案內容矢口否認,還說自己不記得在廁所裡做了什麼事,只是因為B女醉酒、行動不便,才去廁所抱她出來,根本沒有性侵她。法官最後依性騷擾罪判他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再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6個月徒刑以及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2年4個月徒刑,皆不得易科罰金,應執行有期徒刑共5年。

飲料店煉獄1/老闆帶國中少女上4樓密室指姦 鬼扯「以前是婦產科醫師」
高雄市1名張姓男子(47歲)在高雄市經營連鎖飲料店,專門招募未成年少年、少女到紅茶店打工,本刊接獲投訴,他竟利用少女的懵懂,涉嫌對1名未成年國三少女小花(15歲、化名)伸出狼爪。今年4月間,張男聲稱自己曾是婦產科醫師,以幫小花治療尿道炎為由,多次指姦小花得逞,直到小花忍無可忍,向母親傾訴自己被侵犯過程,花母憤而帶著她到警局報案,但事後母女卻多次被張男透過友人造謠抹黑,讓她們忍無可忍出面投訴。張男對小花聲稱自己曾是婦產科醫師,可以幫小花治療尿道炎,藉此指姦小花得逞。(圖/讀者提供)「他(張男)真的很可惡,我女兒說,他說自己曾經是婦產科醫師,會治療下面的疾病,把我女兒帶到4樓,之後手指伸進去我女兒下體。」花母氣的哭出來,小花在旁回憶起事發經過,因為害怕全身頻頻發抖「我是今年2月多到店裡上班的,做到大概5月多。」今年4月間,小花因為尿道發炎問題,向同事傾訴,意外也讓張男知情,張男對小花聲稱,自己曾經當過婦產科醫師,可以幫她治療尿道炎幫她「喬子宮」,竟多次將小花帶到店面4樓,用手指伸進去小花下體,性侵害得逞。小花一開始擔心張男會對她不利,遲遲不敢跟母親說,張男食髓知味,多次對小花伸出狼爪,次數多到小花自己也算不清楚,直到小花無法再忍受,才向母親傾訴被侵犯的過程,小花母親氣的到警局報案。對此,本刊致電張男,他表示,對這件事並不知情,並否認有性侵少女,目前一切都已經委請律師處理,全案也已經進入司法,接著他聲稱自己工作在忙,隨即掛上電話。小花對母親訴說自己遭到老闆侵犯過程,花母知情後氣的到警局報案。(圖/讀者提供)

飲料店煉獄2/打工3個月只賺1000還失身 少女遭老闆恐嚇不敢說
在高雄市一家知名連鎖飲料店老闆張姓男子,竟向未成年少女小花(化名),誆稱自己是婦產科醫師,多次對小花指姦得逞,事後,他還聲稱自己是「竹聯幫大哥」、「前調查局幹部」,威脅小花不得讓其他人知情,誇張行徑令人髮指。「他(張男)跟我說他是竹聯幫大哥,還有調查局什麼職位的,要我不能跟別人說,我怕他傷害我,店裡面也都是他的人,所以我不敢說。」小花對母親說,讓花母感到相當不捨與心疼。「我女兒打工也沒給我女兒薪水,他說飲料店沒賺錢,所以她們沒有薪水領。」花母表示,張男對店內員工聲稱,飲料店如果沒有賺到錢,也沒有薪水可以發,最後小花在飲料店打工3個多月來,只領到1000元薪水,就連薪資單都沒有。「我希望讓社會大眾知道這個壞人,不要再有無知的少女受害。」花母透露,聽說還有其他曾在這間飲料店工作的少女,也曾經受到張男侵犯,「我想跟那些被欺負的女孩說『你們沒有錯,要勇敢到警局報案』。」花母一想到有其他女孩受害,心疼的聲淚俱下。花母哽咽提到女兒所受到的遭遇,難忍激動情緒,難過得快哭出來。(圖/陳昭文攝)據了解,張姓男子今年47歲,去年加盟飲料店販售古早味紅茶,他聲稱,自已開店是給家庭失能的少年、少女,將精力寄託在工作上,不在社會上惹事生非,但這個原本是失能家庭的避風港,卻變成少女煉獄。對此,本刊致電張男,他表示,對這件事並不知情,並否認有性侵少女,目前一切都已經委請律師處理,全案也已經進入司法,接著他聲稱自己工作在忙,隨即掛上電話。

外籍女衣衫不整遭棄屍防風林 性侵惡狼繫電子腳鐐仍殘忍犯案
上(7)月31日,越南籍吳姓女子(29歲)遭王姓男子(50歲)持石塊殘忍砸死,褲頭還被解開,疑似生前遭到性侵害,被漁民發現陳屍在桃園市後湖溪出海口的防風林內,目前王男已經遭到羈押,據悉,王男有多項性侵前科,假釋後仍有高度再犯疑慮,因此被繫上電子腳鐐,縱使行蹤都被監控,但他還是大膽殺人,「電子腳鐐」對性侵慣犯約束程度遭外界質疑。檢警調查,上月23日王男相約吳女到永安漁港出遊,再度被人發現時,吳女已經死亡多時,王男供稱,2人交談過程中,遭吳女出言嘲諷他,一時情緒失控,他才持石塊猛砸對方頭部。但王男犯案後,並沒有報警,而是將吳女棄屍在防風林內,由於吳女被發現時,衣衫不整、褲頭還被人解開,檢警不排除吳女生前遭到性侵。警方循線逮捕王男後,他矢口否認有性侵,檢方複訊後,認定王男涉犯《殺人罪》,恐有逃亡之虞,於本月3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王姓男子相約吳女到永安漁港出遊,涉嫌以石塊殘忍將其殺害後,棄屍在防風林。(圖/翻攝畫面)據了解,犯下殘忍殺人案的王男,曾是名計程車司機,有多項性侵前科,2020年才假釋出獄,檢方判定王男有高度再犯可能,處分他需繫上電子腳鐐,以便追蹤其行蹤。但是,王男仍視腳鐐於無物,縱使行蹤遭到監控,他仍大膽犯案。電子腳鐐在2005年正式上路,但平均每1年就會有1人破壞電子腳鐐再度犯案,甚至就連繫著腳鐐,還是有性侵慣犯大膽犯案,2008年連續性侵、猥褻少女的惡狼劉漢華,才出獄不到2個月,又再度指姦8歲女童;還有丁大倫儘管配帶腳鐐,還是在出獄3個月後,涉嫌性侵4名女性,其中還包括女學生。如今,王男帶著腳鐐,又涉嫌殘忍姦殺外籍女子,電子腳鐐合用與否恐遭外界質疑。

潛水教練帶10人衝綠島 男女混睡1正妹慘遭他2次性侵
廖姓男子(39歲)帶領10名男女赴綠島潛水,因住宿不分性別共寢,廖男竟於眾人酒後,對其中1位年輕正妹2度性侵,即便途中她曾抗拒,一把揪住廖男「那話兒」阻止,仍遭得逞。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廖男3年4個月徒刑,民事部分則須賠償100萬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被害女子是於2019年10月間赴綠島,在廖男帶隊下,一行11人分住2個民宿房間,她和廖男共2男4女入住其中1房,晚上大家喝酒談天,之後紛紛睡去,她與另1女性友人共睡1床,廖男則睡隔壁床。深夜時分,被害人看到廖男在她身上撫摸,還「指姦」得逞,雖嚇得驚醒,但因不勝酒力,使不出太大力氣翻身逃離,也無力呼叫,只好一把掐住對方下體,和廖男僵持許久後,因實在太想嘔吐,才鼓起最後一絲力氣衝到廁所。廖男見狀,還假意攙扶她,以按摩舒壓為藉口,將手伸進被害人衣服內揉胸,再次性侵得逞。羞憤難當的被害人,隔天一早就氣得前往綠島分駐所提告,也在當地醫院驗傷採證。該案經台東地檢署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起訴後,廖男日前已被依強制性交罪遭判刑。而民事部分今判決出爐,廖男須給付精神等各項損失共100萬元,可上訴。

女女性醜聞!已婚混血女星「現在超想X的」指姦得逞 受害者淚曝細節
日本藝能界近日爆發一起女性藝人的性醜聞,而控訴的對象也是一名女性!據日媒《文春線上》指出,已婚女星Loveli(白濱愛),是一名熱衷社會運動並且是動物保育者,不過這麼正面的形象,卻被揭露一切只是個假象!報導稱,一名20多歲的女性A小姐指控,Loveli在出遊期間,以手指、嘴巴侵犯她的私處得逞,讓她走不出陰霾,受害者近日勇敢走出來,透露被性侵的細節,同時也希望更多受害者出面指認,消息曝光後,震驚整個日本演藝圈。日本混血女星Loveli被控涉嫌性侵女性。(圖/翻攝自@loveli_official IG)這名A女向《文春線上》表示,自己是在IT公司任職,因為特定專案和Loveli接觸,並維持一定交情,沒想到在2019的年5月,她因為工作關係和Loveli有所往來,為了打好關係,一起到和歌山縣出遊,一行人甚至通宵飲酒暢談。不過就在凌晨4點時,Loveli竟開始對她毛手毛腳,當下A女受到驚嚇,雖然她明確向Loveli表示,「喜歡的是男性」,但Loveli卻未停下動作,一邊脫下A女的裙子,一邊表示,「現在超想X的」!日本混血女星Loveli被控涉嫌性侵女性。(圖/翻攝自@loveli_official IG)Loveli接著竟將臉埋進她的私處「口舌並用」,A女記得,Loveli當下對她說,「就算是女性也能讓妳很舒服唷」,並指姦得逞。受到性侵害的A女接下來精神方面出現狀況,甚至被醫師診斷出「重度PTSD」(創傷症候群)。A女還數度想不開,在友人的鼓勵下,她在2019年8月提出告訴。目前Loveli開始接受偵察,檢警方面至今仍在調查,而Loveli的經紀公司的法務則回應,A女的指控和Loveli認知的事實有所差距,一切也交由司法處理。

不做就「硬上妳女兒」 高雄噁男在1歲童面前性侵女子3次
高雄一名蘇姓男子前往橋頭區一間美容館消費,但為了想和一名服務小姐小美(化名)發生性關係而不斷騷擾她,還恐嚇要弄死她1歲多的兒子、性侵她的女兒,甚至直接在孩子面前性侵她達3次之多!此案上訴超過10次,最終高院判蘇男應執行有期徒刑共20年。判決書指出,蘇男於前年4、5月前往美容館消費,想和小美上床,事後又不斷以電話、簡訊騷擾小美,讓她只能無奈離職,沒想到蘇男不肯罷休,竟多次檢舉美容館從事色情行業,以此威逼小美到他的住處。除此之外,蘇男還多次傳簡訊威脅要性侵她的女兒、弄死她的幼子。美容館老闆娘擔心生計,所以央求小美,再加上小美擔心自己孩子的安危,只得帶著幼子前往蘇男住處,被他性侵了3次。但小美事後身心受創,不想再繼續被性侵,老闆娘在9月4日只好親自跑去蘇男住處求他不要繼續檢舉,沒想到蘇男竟然當場指姦老闆娘。不過老闆娘也不是好惹的,早就安排小美抓準時機報警,警方到場後蘇男立刻逃跑,但最後還是被警方在路竹區新民路逮捕。蘇男共被指控6次性侵,橋頭地院原判無罪,高院撤銷其中3次判決,改判他對小美犯強制性交罪共3次,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目前全案上訴中。

校園臨時工闖女生宿舍 偷錢還性侵2女
在宜蘭縣擔任臨時工的王姓男子,今年6月間侵入某所學校女生宿舍中行竊,王男不只偷取財物,甚至還對1名女學生指姦,女學生大聲呼叫後,王男竟又跑到其他寢室,對另1名女學生性侵未遂,宜蘭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王男9年徒刑。王姓男子因工作之故在該所學校附近租屋,6月某日凌晨3時,他以攀爬圍牆方式潛入校園,再從1樓窗戶中侵入宿舍,王男打開門窗後,進入第一間寢室後,偷走3名學生的2400元,隨後再去其他2間寢室,竊取2700元等財物,犯案時間約30分鐘。王男行竊後,旋即侵入第4間寢室,趁1名女學生熟睡之際指姦得逞,女學生向室友呼救後,王男隨即逃離。在女學生呼救後,女生宿舍一陣騷動,但王男色心大起,竟在凌晨4時許又摸進第5間寢室。王男進入寢室後,一手抓住女學生的手,另一手伸進女學生衣物內,該名學生極力反抗、掙脫後,王男才未得逞,案發後受害學生向警方報案,經警方調閱監視器、查訪周邊住戶,在當日逮捕王男。法院認為,王男不僅恣意且取他人財物,犯後還否認竊盜犯行;王男為滿足其性慾,侵入女學生的寢室,所為造成2人身心受創甚鉅,迄今仍留難以抹去的陰影,所生危害重大。

人財兩失!台南渣男騙「包養費10萬」 不付錢又性侵…套套都是血
台南市一名黃姓男子在網路上以10萬月為代價,謊稱是1個月的包養費,有女子上勾之後,他便威脅要散播對話記錄,恐嚇多名女子出來見面,凡是赴約者全部被他硬上、偷取財物;其中一名女子甚至因為他的暴力性侵,導致保險套上全都是血!其中一名女子向警方舉發黃男惡行,也讓他多次的性侵、偷盜行為全部曝光。判決書載明,黃男涉及多起妨害性自主案件,他並沒有包養他人的意願與能力,卻利用手機APP謊稱要以高價包養女子,每個月10萬元只需要見面三次,誘騙好奇、經濟窘迫之女子與他對話,再恐嚇告訴人非出來赴約不可。不過,每一位女子與他見面之後都被他性侵、偷取財物;事後黃男還以「性交過程有錄影」為由,繼續向被害女子討錢、逼她們和自己上床。其中一名女子在性交過程不段哭泣、哀求刪除檔案,黃男不但不理會,還不斷講淫聲浪語問自己的生殖器是不是很大、女子老公知不知道、要求性交時女子還要一邊講電話等等。性交結束後,就連保險套上面都沾滿血跡,可見黃男在過程中有多暴力。另一名女子被黃男載到仁德區的一間摩鐵,同樣是沒有付包養費且不顧女子說「不要」、反抗、掙扎和拒絕,強行指姦和性侵得逞,也偷了女子皮包內的1200元。女子發現後為了討回被偷的錢,就要求他返回摩鐵,沒想到他逼女子自慰,被拒絕後又以散播對話記錄威脅她,然後自己手淫設在女子身上,讓女子氣得直接報警。黃男在最後一起案件中依強制性交罪被台南地院判3年10月徒刑、依竊盜罪被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還有強制猥褻罪也被判刑8月,應執行4年4月,他不服提起上訴;高院改判應執行3年10月。

精蟲衝腦!送貨員「女友不給上」竟性侵她9歲女兒 辯稱:當時在做夢
新加坡一名36歲男子透過臉書認識一名女子後開始交往,但女子因宗教關係而拒絕婚前性關係;男子正值壯年,明明有女友卻無法發洩性慾,再加上女友母親不接受自己,為了報復便對女友的9歲女童下手,先指姦再性侵多次。新加坡法官判他有期徒刑22年以及鞭刑24下。據新加坡《早報》報導,男子被檢方控告21項罪名,指他在2016年2月26日至2017年4月28日間,多次性侵當時只有9、10歲左右的女童。當時男子從事物流業,是一名送貨員,經由臉書認識了已經有女兒的女子,並自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與女友一家人同住,而且搬走之後還是三不五時會跑到女友家過夜。報導指出,女童的母親因為宗教關係,所以認為一定要結婚、成為合法夫妻才可以發生性關係。不過,女友的母親一直不認同男子,他為了報復,決定性侵女友母親最疼愛的外孫女。男子趁深夜所有人都入睡時指姦女童,後來更直接性侵她,女童忍耐許久終於對母親坦露實情。男子出庭辯稱「不夠成熟」才會犯錯,並說自己身為成人卻沒有保護女童,感到十分愧疚、將來會檢討改正。檢查官完全不買帳,痛批男子利用女童對她的信任,而且被女童質問時還說謊,稱自己半夜的行為是在「做夢」。法官最後判他有期徒刑22年以及鞭刑24下。

SOD看太多!水電工看上「朋友前妻」 逼她張嘴吞下還硬上
苗栗縣一名從事水電工作的莊姓男子得知朋友離婚,朋友前妻小珍獨自和女兒在家,於是藉故找上門,強行指姦、性侵小珍,並強迫她口交。小珍事後向頭份分局報案,苗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累犯,判莊有期徒刑3年8月。判決書指出,莊男於去年6月2日凌晨3時前往小珍住處,兩人聊天到上午6時50分許,莊男精蟲上腦,竟撲上小珍,強行扯脫她的衣物,接著將她壓在地上強吻、狂舔胸部。小珍極力反抗,但莊男淫行不止,不僅強舔小珍下體,還對她指姦、逼她幫自己口交。小珍趁隙逃入浴室,但莊男動作也不慢,馬上阻止小珍鎖門,衝進去再去舔小珍下體、指姦;小珍逃出浴室,莊男又把她壓在地上,不顧小珍拒絕,性侵得逞。事後小珍趁莊男洗澡時,帶女兒逃出家門報警。(示意圖/Pixabay)苗栗地院審理此案,莊男對自己的惡行坦承不諱,法官並參照醫院驗傷單、刑事警察局鑑定書、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車輛詳細資料、LINE對話記錄,認定莊男自白確與事實相符。法官考量莊男只有國中畢業、月薪約25K,而且上有雙親、下有幼兒需要扶養,雖然與小珍談妥以15萬元和解,但卻遲遲不付錢,依強制性交罪、累犯,判莊有期徒刑3年8月。

床上嬌喊「不要」辣妹控鐵工性侵 瘋狂吸奶硬上!法官因「一事」判無罪
高雄一名辣妹小玉(化名)控告一名修理鐵捲門的陳姓男子性侵,自己明明有說「不要」,還是被阿祥硬上得逞。檢警調查後認為兩人發生關係後,小玉還有繼續和陳男往來,認定無法證明陳男強制性交,當庭判他無罪;小玉不服上訴,又再度被駁回。判決書指出,2018年9月7時上午9時許,陳男到小玉位於小港區的住家,進行鐵捲門工程,見到小玉貌美便邀她當晚約會;小玉應允,陳男晚上便開車載小玉出遊,最後送她回家,要求一同上樓。小玉指控陳男再三保證不會亂來,進到房間卻將她推倒在床上,強脫衣服後狂吻她的胸部、下體,接著指姦和性侵得逞。2天後陳男以「送羊肉爐」為藉口再次上門,又扯下她的衣服瘋狂吸奶,強制猥褻得逞。陳男應訊坦承所有行為,但堅持否認有犯意。他表示自己是誠心想要和小玉交往,只是因為小玉是過夜生活的人,但自己白天要上班,所以不能陪她到半夜,小玉因此而瘋狂辱罵自己,還突然指控被自己強姦。陳男表示,小玉對自己訴苦包括媽媽偏心、爸爸在某處有土地,還跟自己一起吃了帶去的羊肉爐,9月9日當天自己還開車載小玉到醫院看病、吃宵夜;以兩人種種互動來看,怎麼可能是自己強姦小玉呢?高雄地院審理此案,判陳男無罪,小玉不服提起上訴,高院高分院4月28日二審,依舊判陳男無罪,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