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妻晚歸大吵…她惱羞離家「月底懷孕了」 人夫驗精蟲揭超綠真相
桃園1名人夫不滿妻子經常藉口加班、與同事聊天打球等理由晚歸,請求她將重心拉回家庭,不料女方勃然大怒,2人爆發激烈爭執,老婆奪門而出,直到隔天才回家。沒想到,人妻同月底表示自己懷有身孕,丈夫到醫院檢驗精蟲,發現自己的精蟲正常型態比率低於標準值,驚覺被戴綠帽,憤而提告。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自111年10月起,妻子開始以公司需要加班、與同事聊天、打球等理由晚歸,起初自己不疑有他,認為僅係與同事間之正常交流,惟女方晚歸情形日益頻繁,他懷疑另有隱情,便從旁得知妻子和許姓男同事過從甚密,並發現2人經常以加班、同事聚會之名義向其報備,實際係單獨相約私會。原告表示,自己請求妻子將重心拉回家庭,詎料女方惱羞成怒,大吵後奪門而出,直至隔日上午才返家,而她當晚竟和許男在汽車旅館過夜,且女方同月底告知其懷有身孕,然而他到醫院檢驗,發現自己的精蟲正常型態比率低於標準值,腹中胎兒之生父顯有疑義,他為此感到心如刀割,要求許男和妻子連帶賠償80萬元。人妻辯稱,自己確有離家居住於旅館一事,但並未與許男同宿,被告2人間並無踰越男女分際之不正當往來,原告雖提出多筆對話紀錄文字檔,試圖抹黑被告有外遇之行為,然文字檔並非不可修改,其可信性、真實性皆有疑問,其餘證據亦無法證明被告有外遇之行為,全係原告憑空想像、斷章取義後得出之結論。桃園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被告2人間確有討論許男性器大小及硬度等情,甚至有談論補班打炮日、塞滿嘴巴等露骨之語,顯為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並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已達破壞原告婚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判處許男2人應連帶賠償20萬元;可上訴。
疑妻「偷吃」暗裝GPS監視行蹤 老公被妻告上法院後慘了
桃園市一名徐姓男子因懷疑妻子與他人交往,竟然在妻子轎車底盤偷裝GPS追蹤器掌握妻子行蹤,妻子在保養轎車時發現底盤被安裝追蹤器,十分氣憤,堅持提告丈夫;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徐男坦承犯行,法官審結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還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桃園55歲徐姓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懷疑妻子背著自己與他人交往,竟於2021年7、8月間未徵得妻子同意,私自將GPS車輛追蹤器藏匿在妻子轎車的底盤上,藉此探知該車行蹤並竊錄其非公開活動。2023年3月21日,徐男妻子開車至汽車保養廠保養愛車時,維修師傅發現轎車底盤遭安裝有GPS定位追蹤,才驚覺遭丈夫監視,氣得報警處理。警方當場扣得GPS追蹤器1個;桃園地檢署複訊時,徐男坦承犯行,檢方偵結依妨害秘密罪嫌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考量被告徐男於警詢、檢方複訊時均坦承不諱,證人即告訴人警詢中證詞大致相符,警方提供扣押筆錄、刑案現場照片、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翻拍照片、扣案GPS定位器等證物佐證,足認徐男犯行明確。法官審酌後表示,被告徐男無故以GPS車輛追蹤器竊錄告訴人之非公開活動,侵害其個人隱私,造成心理莫大恐慌;念在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然未與告訴人成立調解,審結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以每日1千元折算一日,本案還可上訴。
新北國王戴維斯遭控家暴下場出爐 球隊也懲處:暫停出賽
現為PLG新北國王隊中鋒的首位歸化球星戴維斯(Quincy Davis),於去年5月12日晚間在桃市中壢警分局青埔派出所前,因探視問題與陳姓前妻發生拉扯衝突,導致前妻雙手挫傷,因此遭到前妻指控家暴。桃園地院今天(28日)宣判,依傷害罪判處戴維斯拘役30天,並開放易科罰金的選項,判決可上訴。隨後,新北國王隊也發表聲明,表示會將戴維斯禁賽。戴維斯與陳姓前妻於3年前結婚,兩人育有一子,但婚後不到半年就產生婚變,兩人最終協議離婚。去年5月12日晚間7時許,戴維斯與前妻因探視問題發生爭執,他一時情緒激動,不顧前妻拒絕、阻攔,一度試圖強行抱走親人,因此與前妻發生激烈肢體衝突,導致前妻的左手臂與右前臂遭抓傷。由於兩人談判地點約在桃市中壢警分局青埔派出所前,警方聽聞吵雜及時出面制止,並將戴維斯逮捕,後由桃園地檢署依傷害罪嫌起訴。根據桃園地院的審理結果,考量到戴維斯已經歸化為台灣公民,且是國內知名的籃球球員,他的一言一行都可能受到較多關注並產生一定的影響力。此外,法官也指出,儘管雙方已經同意離婚,但在面對婚姻糾紛時,雙方仍應以互相尊重和理性處理糾紛為原則,而非輕易訴諸肢體衝突,試圖以暴力解決問題。然而,戴維斯未能控制情緒,在明顯被拒絕的情況下仍試圖強行帶走親人,結果導致前妻受傷,顯示他在自我情緒管理和尊重他人身體權益方面有待加強。法院也考慮到戴維斯在審理中否認犯行的態度,並未表現出對自己行為的反省。然而,他的行為已經對他人造成了傷害,並不可輕視。綜合考慮到他犯罪的原因、目的、手段、受到的刺激,以及前妻受傷的情況並不嚴重,且以前沒有犯罪記錄,法院最終判處他拘役30日,並可易科罰金。此外,新北國王籃球隊針對此事件發表聲明,表示尊重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在維護球員的基本權益前提下,將暫停戴維斯參與比賽和其他對外活動,並配合P. LEAGUE+紀律委員會的調查,等待調查結果。
桃園警匪槍戰…他突擊派出所和襲警 地檢署裁定收押禁見
桃園23日晚間發生警匪槍戰,雙方駁火近百槍,其中1警還左肩中彈,桃園地檢署24日指派重大刑案組主任檢察官葉益發及檢察官甘佳加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複訊後認楊嫌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嫌重大,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甘佳加和主任檢察官林俊杰親自蒞庭,晚間法官裁准,楊嫌遭收押禁見。桃園地檢署表示,獲悉楊嫌23日深夜,持改造槍械射擊派出所,在逃逸過程與警多次駁火,且開槍射傷執行圍捕的員警,立即指派重大刑案組主任檢察官葉益發及檢察官甘佳加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並至桃園分局景褔派出所及2處警匪駁火處所,進行勘查,詳查犯案經過及不法行為,指示員警積極仔細蒐證。楊嫌下午移送桃園地檢署,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楊嫌涉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之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9條之1槍擊公共場所、刑法第138條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檢指出,為維護社會良好治安,與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不遺餘力查緝非法槍彈,楊嫌僅因不法持有槍械,屢遭員警查緝,竟心生不滿,至派出所持槍犯案,公然挑戰公權力,再再顯見被告目無法紀,對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影響。幸經員警奮不顧身,即時將被告制伏,桃檢對重大危害治安案件,將秉持嚴查速辦態度,以杜絕暴力,落實維護社會治安、安定人心。楊姓犯嫌昨夜22時51分許,駕車至景福派出所,持槍射擊多槍後立即逃逸,經警線上攔截圍捕,員警於23時7分許在桃園區永安路及力行路口攔查涉案車輛,楊男悍然拒檢並朝蔡姓員警連開數槍,造成員警左肩中1槍倒地,蔡姓員警仍忍痛奮力回擊圍捕,然楊男仍脫困逃逸。警方一路追捕,楊姓犯嫌23時20分許,在桃園區永安路893號前,遭優勢警力前後夾擊包圍,楊嫌見無退路可逃,再度槍擊在場員警,警方以強大火力壓制,使楊男終棄槍就範,而蔡姓員警經送醫後,暫無生命危險。
為幫同事緩解腰部不適 女醫師亂打肌肉鬆弛劑害她喪命!判決結果曝光
桃園市一名從事雷射光療的毛姓女醫師,為幫同所的華姓美容師緩解腰部不適,2018年8月25日在未弄清肌肉鬆弛劑的使用方法,就與黃姓護理師協助注射藥品,造成華女不幸死亡。此案經由最高法院審理,法官維持歷審見解,考量毛女犯後態度良好,且和死者家屬已以100萬元達成和解,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維持原判定讞。判決書指出,華姓美容師由於腰部受傷而有抽筋、跛腳,便持診所的「肌弛適」肌肉鬆弛劑,跟著黃姓護理師詢問同在所在擔任雷射光療醫師的毛女可否施打?劑量、施打方式為何?目的則為減緩華女腰部不適症狀。不過毛女未曾執刀,更無使用肌肉鬆弛劑經驗,卻在自行閱讀仿單、上網查詢相關資訊後就貿然告訴華女,需以靜脈注射施打1支5c.c安瓶,施打過程慢慢推約2分鐘推完之方式使用,而未表明此乃用於外科開刀手術全身麻醉之藥劑,施打者需配合插管使用等重要訊息。後來華女便請黃女依照毛女的指示幫忙施打,在此期間她就開始感到不適、無法呼吸,並於同日下午3時昏倒,結果毛女竟又擅斷她的昏迷狀態,僅測脈搏而未確認呼吸或以監測儀施測,指示所內在場人員將她移到病床躺平,相繼施打類固醇、葡萄糖,不料仍未見她好轉。直到華女臉色、唇色逐漸發黑,毛女及所內人員才叫救護車將她送醫急救,經診判定到院前心跳停止,終因急性呼吸衰竭、缺氧性腦病變,而在9月3日死亡。此案經由一審桃園地院、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法官念在毛女已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給付100萬元賠償金,非無悔意且未曾受任何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的前科紀錄,加上華女家屬同意緩刑,因此最高法院駁回毛女上訴,依照過失致死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全案定讞。
特斯拉超渣男2/逼妻臨盆前4天3P、出月子4P 打小三被告還推老婆出來擋
花蓮縣23歲林姓男子曾因搶特斯拉充電樁開槍案而在網路上爆紅,其離譜行徑則不只於此,他曾要求快臨盆的鄧姓妻子與王姓小三一同3P,還找來友人一起與剛坐完月子的妻子和女友「四人行」,連家暴女友挨告都要求傳喚妻子出庭當證人,離譜行徑讓知情人士連連搖頭。林男要求將臨盆的妻子與小三到IF」汽車旅館開房,鄧女事後還得自己騎機車離開。(圖/周志龍攝)據了解,林男僅國小畢業,而他2017年與比自己大2歲的鄧女結婚,目前育有3子,後又認識在夜場工作的王姓女子,林男憑藉甜言蜜語和三寸不爛之舌撫獲王女芳心,2人進一步成為男女朋友,王女更拿出自己的賣身錢為林男養老婆小孩,甚至還直接搬進林家。離譜的是,2022年7月27日,當時鄧女已即將臨盆,林男帶著王女到桃園市有名的「IF」汽車旅館開房,興起之時又要求妻子一同加入,鄧女於是挺著大肚子騎乘機車抵達戰場,功成身退又自己騎機車離開。林男家暴小三挨告,鄧女還得陪同老公出庭,並得為他作證。(圖/周志龍攝)而同年8月1日,鄧女順利生產,林男卻不顧妻子剛生產完的身體,在孩子還在家中的情況下,9月8日找另名男姓友人來家中,讓他與妻子和王女「四人行」,「戰後」更疑似對王女的表現不甚滿意,對王女暴力動粗。根據王女的控訴,林男在交往期間曾6次對她動手,但當次最為嚴重,朝她臉部重擊,將她鼻子打到變形、幾乎毀容之外,耳朵更流血受損,而她苦苦哀求林男帶她就醫,林男卻充耳未聞,導致至今聽力仍留下傷害。而身體的疼痛終於讓王女幡然醒悟,對林男提出家暴告訴,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起訴,而桃園地院6日開庭,林男否認犯行還傳喚鄧女出庭作證,鄧女則避重就輕,表示自己想不起來被害人曾受傷等細節,目前全案則由桃園地院審理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大尾鱸鰻》演員買佛牌爆紛爭 嗆女「偷吃、小王」
資深本土藝人陳光前曾演出電影《大尾鱸鰻》,他日前跟林姓女子買泰國佛牌有紛爭,他在臉書發文,於林女照片寫「偷吃、小王」遭到林女提告,桃園地院表示,陳光前在台北發文,戶籍在新北,全案判決管轄錯誤,會移轉給台北地院。判決書指出,陳光前跟林女因買佛牌起爭執,陳光前在北市住家,以暱稱「Jacky Chen」在臉書發文,「是要笑死誰啊?至少我不會淫人妻女笑呵呵就好!買佛牌聖物、戴佛牌聖物、還搞這檔事,還被罰跪耶!到底?」陳光前還在林女與老公的合照上動手腳,在林女眼睛處製作「偷吃」、「小王」的文字照片。法官表示,陳光前在北市住家發文,戶籍在新北市,並非被告本件犯罪地、住所、居所及所在地法院,檢察官誤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這是管轄錯誤判決,諭知移送於管轄即犯罪地、居所地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據了解,陳光前其實爭議不斷,他曾誣賴藝人陳冠霖上酒店不付錢,還說陳的老婆賣假佛牌,陳光前被陳冠霖夫妻告,法院判4個月,民事部分要賠50萬,加上登報道歉;陳買賣佛牌糾紛也不只一起,2019年他跟柳姓佛牌業者鬧不合,罵對方「花柳」、「性病」、「懶趴小」,陳光前挨告後,法院判他要賠柳男2萬元。同年,陳光前因不明原因從忠孝橋跳下,所幸被救起無大礙。◎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回收紙箱消失起爭執 連續11次狂罵鄰居「垃圾人」…大媽下場出爐
桃園市1名吳姓婦人與鄰居長期不睦,去年4月間黃姓女鄰居發現自家門前的回收紙箱不翼而飛,懷疑是吳婦所為,雙方爆發爭執,吳婦竟連續11次指著黃女怒罵「垃圾人」、「心腸有夠惡毒」等語,遭黃女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則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吳婦與黃女為鄰居,雙方因故相處不睦,民國112年4月21日10時32分許起,因黃女在住處前,懷疑吳婦未經告知逕自取走一箱紙類回收物品乙事,吳婦因而心生不滿,竟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在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之上開處所辱罵黃女,足以貶損黃女之人格尊嚴與社會上之評價。據了解,吳婦當時手指著告訴人,罵了「垃圾人就是這樣啦,垃圾人(台語)」,還連續罵了11次,並稱「整個社區都說妳是垃圾」、「我們現在整社區都不跟妳講話」、「鄰居看到妳就像看到鬼、垃圾」、「整個社區鄰居、隔壁誰想跟做妳朋友、誰想跟妳打招呼、誰想跟妳一起」等語。桃園地院審酌,被告僅因細故與告訴人發生爭執,不思以理性溝通解決,竟公然侮辱告訴人,致告訴人名譽受損,顯欠缺尊重他人名譽之法治觀念,且迄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所為應予非難,並考量被告犯後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則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被酒駕男倒車撞!警開槍誤殺後座女 家屬提國賠勝訴金額曝
桃園市八德警分局曾姓副所長,2020年3月為追緝衝撞警車的酒駕車輛,連開5槍卻誤傷後座楊姓女子,造成楊女傷重不治。桃園地院審理楊女家屬提起的國賠案後,於日前宣判市府賠償楊父35萬、小孩250萬;八德分局賠償楊父87萬、楊母99萬、小孩分別128萬及174萬餘元,總額約748萬餘元。據悉,副所長2020年3月27日深夜11點46分,於八德區介壽路一處巷口查獲吳男酒駕,但吳男見副所長駕駛的巡邏車靠近,卻沿介壽路490巷往建國路方向逃逸,期間還無視警車的停車受檢廣播,最後因車速過快難以過彎於T字路口煞停。副所長事後供稱,他為防止吳男逃逸而將警車緊貼前車,吳男卻2次衝撞巡邏車,他在吳男第3次倒車時下車朝對方車輛射擊5槍。副駕後座的楊女則因左大腿、左小腿及左後背中3槍,送醫後宣告不治。檢方案後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副所長,另依妨害公務、酒後駕車公共危險罪起訴吳男。檢方認為,副所長應注意吳男衝撞警車之目的非傷害員警,且第3次倒車未衝撞警車,故副所長或同車員警生命、身體未受迫切危害。檢方認為,曾副所長為逮酒駕,疏忽未注意而造成他人死亡,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第6條「警察人員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桃園地院日前宣判,桃園市政府賠償楊女父親35萬、小孩250萬;八德分局另賠償楊父87萬、楊母99萬,小孩分別128萬及174萬餘元,總金額748萬餘元。可上訴。◎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男暗戀女同事…竟在公司偷裝攝影機「偷拍她更衣」 下場出爐
1名蔡姓男子愛慕女同事,竟自2020年起至2021年11月間,對女同事跟監、盯哨、尾隨,甚至在公司儲藏室安裝攝影機,偷拍女方隱私。桃園地院審理時,蔡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被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蔡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蔡男與A女係同事,因對A女有愛慕之意,竟基於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及實行跟蹤騷擾行為之接續犯意,於民國110至111年11月1日止,為監視、觀察A女行蹤,在其與A女共事之桃園市龜山區公司內儲藏室裝設錄影機台,無故竊錄A女休息、更衣之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不僅如此,蔡男多次盯梢、守候、尾隨A女並接近其工作場所座位,而持續為違反A女意願且與性有關之跟蹤騷擾行為,使A女心生畏怖,足以影響A女之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嗣於111年11月1日,A女發現蔡男裝設錄影機台而報警,經警持搜索票至被告位於新北市的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錄影機1台。桃園地院審酌,被告為滿足個人私慾,竟起惡念,無故竊錄告訴人之非公開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及跟蹤騷擾告訴人,嚴重侵害告訴人之隱私並造成告訴人身心受創,所為實應非難,且迄未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而未能取得告訴人諒解,經告訴人請求從重量刑之意見,判處蔡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警追酒駕開槍打死乘客 遭判國賠758萬
桃園市八德警分局曾姓派出所長2020年3月追緝酒駕車輛,因對方衝撞警車,曾男射擊5槍,2槍打到楊姓女乘客,送醫不治,家人提國賠告訴。桃園地院審理,認為當時開槍逾越必要程度,判桃園市政府、警方須賠償758萬餘元,可上訴。楊女家屬提告,指曾男2020年3月27日晚上駕車巡邏時,追緝載著楊女等人的吳姓男子,吳男雖2度衝撞警車,但第3次已沒有衝撞意圖,曾男卻對車輛開5槍,其中2發擊中楊女,送醫急救後仍不治,家屬提告國賠。警方則說,當時曾男看到吳男駕車形跡可疑,以廣播器令其停車受檢,該車倒車數次衝撞巡邏車,為避免自己及其他往來公眾受危害,使用配槍射擊輪胎,並未違反警械使用條例。法院認為,曾男積極執行職務,其出發點固無不當,但未考量車輛已加速駛離,使用槍械已難達成逮捕目的,而對車輛連續擊發5槍,逾越必要程度,導致坐在副駕駛座的楊女喪命,不符合要逮捕吳男的比例原則。法院根據「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傷亡財產損失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喪葬費支給標準」,認為喪葬費須賠償最高30萬元,另有醫療費5萬餘元給父親,250萬元慰撫金給予子女。至於扶養費部分,家屬請求八德警分局給付雙親分別87萬餘元、99萬餘元,2名小孩128萬餘元、147萬餘元,法院也認為合理。桃園市法務局表示,待桃園市警察局及八德警分局收到判決書後會研擬後續處置作為。刑事部分,該案在2021年時桃園地檢署也認為不符比例原則,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尚在審理中,目前曾男在八德警分局擔任派出所長職務。
桶屍無間道2/「開門迎假刑警」死者母自責11年 神明:「被老虎咬走」
2013年3月因千萬債務,27歲債主陳男遭三峽角頭陳男狠殺,埋入鐵桶灌水泥,再推入荒涼的水塘毀屍滅跡。愛子慘死11年來折磨著陳母,她只要想起自己替假刑警開門害兒子被擄走就老淚縱橫,而當時神明指示他兒子是「被老虎咬走」,破案後得知主嫌陳男生肖屬虎,令人不得不感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死者家中經濟不寬裕,陳母和陳父在廟會現場手作販售花生糖和糖蔥,夏熱寒冬開著貨車到處擺攤,她說陳男很乖、很孝順,「有空就會幫我『拔糖蔥』」,也會要腰痛的母親在家多休息,代替她出門做生意。案發前一個月陳男曾在小年夜遇襲,他驚險躲過一劫後返家,還告訴陳母「好恐怖,嚇死我了」,陳母要他多小心;陳男也告訴媽媽,他和主嫌有糾紛,表示兩人出去賭博,主嫌欠債千萬,他當保人,但主嫌遲遲不還錢云云,陳母很擔心,但未料對方連下殺手。案發當天,4名男子穿刑警背心和帽子還手持DV,將陳男帶上車離去。(圖/報系資料照)擄人當天,4名假刑警上門,陳母不明所以開門,一群人衝進屋還出示一張搜索令,她想細看就被喝斥,刑警們凶巴巴自稱南下辦案「陳男涉犯擄人勒贖」,接著幾個人上樓喊醒兒子一家三口,睡夢中的兒子被帶下來,其他人在家裡四處翻箱倒櫃約半小時,拿走了百萬現金、金飾,「我兒子說他沒有做壞事,所以就跟著對方去。」未料這竟是最後一面,而當天開門的就是自己,讓陳母自責至今。隔天中午家人接到勒贖電話,電話那頭兒子要求妻子接聽,表示對方要一千萬才能放人,陳妻奔走籌措好不容易湊出500萬,但過了約定時間,卻無人再打來,陳母到處求神問卜,曾有神明指示「妳兒子被老虎咬走了」,巧合的是主嫌陳男生肖就是屬虎;陳妻也曾夢見丈夫回來說「頭被人打破」,他後腦血流不止臉朝下倒地,但擔心老人家覺得不吉利而不敢說出口。陳母說媳婦曾夢見兒子後腦被打傷渾身血的畫面,沒想到他竟成了桶屍。(圖/翻攝照片)陳母回憶,棄置桶屍的主嫌小弟陳男曾坦承,原本計畫要將鐵桶沉進海裡,但是到了濱海100公尺、人跡罕見的風力發電廠旁,他和同夥2人怎麼推都推不動桶子,加上心中害怕,因此隨意選擇旁邊水塘棄置。主嫌陳男、鄭男之後被依《擄人勒贖》、《殺人》等罪判無期徒刑,其餘6名共犯也被判3到15年不等徒刑,其中綁架軍師溫男被判17年。而2017年陳母和妻女3婦孺打官司求償,桃園地院判主嫌陳男等6人須共同賠償共633萬元。不過,歷經幾年的刑事民事官司中,陳母最無法原諒的就是主嫌陳男,「連一句道歉都沒有!」反而是其妻不斷代為道歉,這11年期間 ,主嫌因在獄中救了獄友一命而從死刑被改判無期徒刑,但殺子之痛仍讓70歲的陳母難以原諒。陳母和兒子的妻女打官司向殺人主嫌和共犯求償,法院判賠633萬,但主嫌陳男至今從未道歉,讓陳母相當介懷。(圖/報系資料照)
台通緝犯遭3槍爆頭棄屍 5嫌下落曝…泰女抓到了「1男逃回台灣」
44歲台灣通緝犯男子石茂強25日被棄屍在泰國蘇凡納布國際機場附近的廢棄餐廳,頭部有3個彈孔,警方鎖定5名涉案人員,包括4名台灣男子與1名泰國女子,全部潛逃至柬埔寨。經過追查,泰籍女子已經落網被捕,而其中1名男子也已經逃回台灣。據《泰國通訊社》報導,泰籍女子必須在柬埔寨接受訊問,結束才會被引渡回泰國,交由當局處理。警方調查發現,兇手犯案動機和某種非法活動有關。而這名泰籍女子,被猜測可能是石茂強的女友。此外,4名台灣男子仍被通緝中,3人還藏匿於柬埔寨,另1人則已前往台灣。據了解,涉案男子周宇凡昨(26日)逃往柬埔寨後,隨後搭機逃回台灣,刑事局幹員根據柬埔寨旅客入台資料,昨天在桃園機場通知周男到案說明。石茂強出身中壢當地榮民新村,綽號「少爺」,是當地警方的頭痛人物,被認出是台灣人的關鍵,在於左手臂上的繁體「羅」字,警方發現死者頭部共有3處槍傷,並在現場搜出約半公斤的K他命,不排除因毒品糾紛引發殺機。回顧石茂強過去前科累累,2004年9月凌晨持槍搶超商,強行搬走收銀機,2007年販賣安非他命,同年5月更和3名同夥到新北林口的貨櫃屋旁,持槍朝周姓男子連開10槍導致對方命危,還搶走在場5人現金和提款卡總共70多萬元。石茂強落網後因加重強盜、傷害、轉讓毒品等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0年,2008年8月27日入監執行,2020年6月5日才假釋出獄,並縮短刑期到2027年5月10日。沒想到他不知悔改,假釋期間仍走回頭路,2022年2月被查獲持有非制式手槍和子彈,桃檢9月起訴,同年12月遭撤銷假釋,審理期間竟潛逃海外,去年8月遭桃園地院發布通緝,另外還有3條毒品、1條強盜、1條交通過失傷害,分別在去年2至8月遭發布通緝,總共身背6條通緝。
台籍通緝犯泰國遭行刑式槍決 警掌握涉案至少5人!恐已逃往柬埔寨
石茂強。(圖/翻攝畫面)44歲台灣籍男子石茂強25日被發現陳屍在泰國機場附近廢棄空屋,一旁有半公斤K他命,頭部3個彈孔,爆頭慘死。由於他手臂有繁體字刺青,我刑事局接獲泰國警方請求協查,26日指紋比對,證實是身背6條通緝、偷渡出境的石茂強。據了解,泰國警方掌握涉案至少5人,4名男性華人與1名泰籍女子恐已逃往柬埔寨,全力追捕中。泰國媒體報導,石被發現陳屍的空屋,非命案現場,是在他處被槍殺後棄屍。泰警查獲運屍的轎車,並採集血跡比對。有消息指出,石疑似從事電信詐欺機房工作,此案究竟是詐欺、毒品或外傳有感情糾紛,仍待偵辦釐清。石姓男子在台前科累累,2004年9月凌晨持槍搶楊梅超商,強行搬走收銀機,2007年販賣安非他命,同年5月更和3名同夥到新北林口的貨櫃屋旁,持槍朝周姓男子連開10槍害對方險死,搶走在場5人現金和提款卡共逾70萬元。石茂強落網後因加重強盜、傷害、轉讓毒品等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0年,2008年8月27日入監執行,2020年6月5日才假釋出獄,並縮短刑期到2027年5月10日。結果石男不知悔改,假釋期間仍走上老路,2022年2月被查獲持有非制式手槍和子彈,桃檢9月起訴,同年12月遭撤銷假釋,審理期間石男潛逃海外,去年8月遭桃園地院發布通緝,另外還有3條毒品、1條強盜、1條交通過失傷害,分別在去年2至8月遭發布通緝,總共身背6條通緝。中壢某鄰長從石手臂上寫有「羅」字的刺青和容貌認出石男,透露石母姓「羅」,帶著4個小孩改嫁老榮民,石年紀最小跟著改姓「石」,其餘3兄姊仍姓王,孝順的他把母親姓氏刺身上。鄰居看到石男魂斷異鄉消息感到震驚,也認為做壞事是條不歸路。
10年好友「一人分飾多角」假扮前女友 騙走他777萬元
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被指控以「一人分飾多角」的詐騙手法,騙走自己已經認識10年的好友謝姓男子777萬多元,目前張男已經被刑事法庭依詐欺取財罪判刑判處3年6個月刑期定,並且謝男還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高等法院判處張男應該要將騙走的777萬多元還給謝男。謝男表示,自己跟張男在當兵時就結識,兩人變成好友後,2008到2018年這10年期間還在新北市和桃園市一起租屋同住,沒想到這10年多的好友及室友情,卻變成詐騙自己的人。張男以「一人分飾多角」的方式詐取錢財,並且自己虛構出一間假公司中有一位曾任空姐的秘書「顏珊妮」,並以顏珊妮的身份用通訊軟體和謝男保持聯繫,假裝發展感情,再以投資、存結婚基金或移民等理由,成功誘騙謝男投資及匯款。另外,張男還虛構了「顏珊妮」的父親「顏維建」,自稱是公司的總裁,還宣稱自己會給謝男工作機會,並以「辦理移民至荷蘭」的名義,誘使謝男匯款或透過張男轉交現金,最後總共騙走謝男777萬多元。一直到謝男向荷蘭在辦事處查證後才發現,自己並未獲移民日期通知,這整場騙局才東窗事發,謝男也強調,他多次邀請「顏珊妮」見面或進行視訊通話,卻遭到各種藉口的搪塞,讓他沒有機會發現張男的詐騙行為。隨後檢方迅速將張男起訴,並指控他犯下詐欺取財罪。但在審理過程中張男否認詐騙,稱所有匯款和現金交付都是謝男還給他的債務,因為想要謝男還他錢,才虛構「顏珊妮」、「顏維建」兩人,並且否認現實生活中「顏珊妮」、「顏維建」等人的存在。最終,桃園地院和高等法院一致認定,張男利用虛擬人物進行愛情詐騙,導致謝男損失777萬多元,判決張男刑滿3年6月定讞;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部分宣布張男敗訴,並且應賠償謝男777萬多元,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