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駕駛人有福了!行政法院統一見解 測速標誌100至300公尺內超速才罰
全國駕駛人最關心的測速照相拍照位置問題,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今天下午統一見解,裁定駕駛人在測速警告標誌後方100公尺至300公尺內超速才開罰。至於另一派見解認為,測速槍應設置在測速取締標誌後100公尺至300公尺之間,只要能偵測拍到車輛超速,不管多遠都算違規的見解,則不被大法庭內多數法官採納。中央警察大學曾統計,台灣駕駛人每年接獲交通罰單比例世界第一,平均每人至少收到1.5張罰單!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做出上述具有原則重要性的預為統一見解後,希望台灣能擺脫交通罰單比例世界第一的奇異榜首排名。本案源起許姓民眾在2020年6月23日下午,開車行經新竹市香山區台1線南下88.2公里時,遭警方持「非固定式雷射測速儀器(即測速槍)」測得時速98公里,已超過當地60公里速限,警方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第85條第4項等條文當場舉發,裁處18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許姓民眾很不服氣,主張他在測速警告標誌100公尺到300公尺之間根本沒看到警察拿測速槍在測速,沒想到事後收到罰單,指他在那個路段違規,可見警察測速拍照時站的地點,根本不在上述距離內,向台中地院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後,上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發現北、中、南3所高行見解不同,決定暫不判決,整理不同見解後,裁定移請最高行政法院統一見解,由於最高行政法院各庭意見不一,該院第4庭提案交由大法庭審理。本案爭點在於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規定的違規地點,在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間,「明顯標示之」,後來條文的文字雖然略有修正,可是法條一直沒說測速槍是否須設在上述100公尺至300公尺內。許姓民眾主張本案測速距離取締標誌203公尺,但測速槍距離取締標誌450公尺,測速槍拍照的距離違反法條,希望行政法院主持公道。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成員包括:兼任審判長的院長吳明鴻、法官吳東都、帥嘉寶、胡方新、陳國成、蕭惠芳、王碧芳、簡慧娟、蔡紹良。其中胡方新及吳東都共同提出不同意見書。

罰單殺很大2/猛開罰單搶錢救交通 監委、立委痛批心態不對惹民怨
台灣駕駛人收罰單的數量是世界第一,平均每人每年可收到1.5張罰單。國民黨高雄市議會黨團今年2月間為港都民眾請命,質詢高雄市政府搶錢,認為市府設定罰單收入15億元,不但過高還會超收,如同把市民當成提款機,市府交通局則回應「其他5都也一樣!」不過各地方政府這樣的心態連監委也看不下去,因為取締交通違規的目的是為了交通安全,保護駕駛人和行路人,不該是為了籌措政府財源,既然開罰單已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引發的民怨可想而知。2003年間曾連續發生貨車、計程車司機因不滿罰單太多,載著汽油衝撞官署的悲慘事件,凸顯取締交通違規過於嚴苛的問題,不過20年後的今天,地方政府仍將交通罰單當成重要收入來源,中央政府也把罰單列為國庫重要財源之一,但在警方強力執法下,我們的車禍死亡人數是否持續下降,交通狀況有無真的改善,實在不無疑問。一般認為,交通罰單引起民怨,除了金額以外,最多的就是取締的方式和心態,有些縣市政府眼見交通違規罰款是一塊大餅,到處取締違規停車還不夠,路見不平的「檢舉達人」也協助大肆檢舉。政府還會在各重要路段普設攝影機,抓超速違規;為了爭取績效,有些執勤員警甚至躲在暗處,一見有車紅燈右轉則冒出來逮個正著。民代曾披露台北市民權大橋上常有員警躲在橋後偷拍,5年來拍照取締高達2萬5822件,平均1年近6000張。(圖/李宗明攝)前監察委員黃煌雄曾指出,台北市重慶北路交流道下有個年收入超過1億元的超速照相桿,經他實地考察後,發現是設在剛下高速公路交流道的地方,駕駛人極易超速,因此要求挪移位置。黃煌雄表示,如測速照相設置不當,讓駕駛人容易觸法吃罰單,讓人懷疑「政府根本是以財政收入為目的,而不是以教育民眾為目的」。黃煌雄也認為,少數員警交通執法品質不良,交通部對道路交通工程改善及相關管制措施未臻完善,造成民眾質疑政府取締交通違規執法的適當性及合理性,由於相關機關的作法都有疏失,容易引發民怨,因此黃煌雄等監委在2009年提案糾正內政部及交通部。吳姓小貨車駕駛疑因罰單和情緒等因素想不開,2003年5月間開車衝撞交通部,引發社會震撼。(圖/報系資料照)不要以為警方猛開罰單、交通違規事件及傷亡人數就會下降,根據立委邱顯智的統計,交通違規的舉發件數從2008年的1039.6萬件,成長到2020年的1464萬件,死亡人數雖有下降,後來又連續成長,尤其受傷人數也從22.6萬人,暴增至48.2萬人,漲幅暴增113%,罰單和受傷人數成正比增加,「這是不合理的!」邱顯智指出,台灣一年進帳超過200億的交通罰鍰,大多用來強化執法設備,而非「改善交通」和「防止事故」,方向根本錯誤。邱顯智主張參考日本做法,政府應依照事故發生件數、人口密度等條件,來決定罰鍰收入的分配,把這些錢用在交通號誌、道路標誌、天橋、護欄、道路反射鏡等的改善,只有對症下藥才能讓交通事故死傷連年下降,達到維護交通安全的目的。

罰單殺很大1/測速槍擺哪裡搶錢才合法? 最高行政法院將統一見解
汽車性能愈來愈好,民眾開車時如果難得遇到道路順暢,有時會忘情踩上油門,要是沒注意到無孔不入的測速相機和超速警告標誌,荷包就會大失血,常常讓駕駛人氣得牙癢癢。一位許姓民眾開車行經新竹市香山區,遭警方以超速為由開罰1800元,許姓民眾事後扮演柯南,發現測速槍拍照位置不在測速警告標誌後方100公尺至300公尺內,提起行政訴訟,不料3所高等行政法院見解不一,最高行政法院已召開大法庭,近日將宣判、統一見解。中央警察大學曾統計,台灣駕駛人每年接獲交通罰單比例世界第一,平均每人至少收到1.5張罰單!而取締超速更是警方重點執法項目,但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測速照相警告標誌、及測速照相機設立位置的法律條文含糊不清,導致民眾被罰心有不甘,經常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本案源起許姓民眾在2020年6月23日下午,開車行經新竹市香山區台1線南下88.2公里時,遭警方持「非固定式雷射測速儀器(即測速槍)」測得時速98公里,已超過當地60公里速限,警方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第85條第4項等條文當場舉發,裁處18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警察測速拍照時站的地點攸關取締合法性,不少民眾受罰後打行政官司,希望討回公道。(圖/報系資料照)許姓民眾很不服氣,主張他在測速警告標誌100公尺到300公尺之間根本沒看到警察拿測速槍在測速,沒想到事後收到罰單,指他在那個路段違規,可見警察測速拍照時站的地點,根本不在上述距離內,向台中地院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後,上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發現北、中、南3所高行見解不同,決定暫不判決,整理不同見解後,裁定移請最高行政法院統一見解,由於最高行政法院各庭意見不一,該院第4庭提案交由大法庭審理。本案爭點在於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規定的違規地點,在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間,「明顯標示之」,後來條文的文字雖然略有修正,可是法條一直沒說測速槍是否須設在上述100公尺至300公尺內。許姓民眾主張本案測速距離取締標誌203公尺,但測速槍距離取締標誌450公尺,測速槍拍照的距離違反法條,希望行政法院主持公道。對此,最高行政法院內部分成兩派,一派主張取締違規路段,僅限制在測速取締標誌後100公尺至300公尺之間,至於測速槍設立位置就不限,此見解較保守,但對駕駛人有利,因為不管測速槍放哪裡,都只能拍照測速取締標誌後方100公尺至300公尺之間的路段,超過這個範圍就是取締不合法。交通罰單引發不少民怨,最高行政法院準備對警察測速拍照時站的範圍,予以統一解釋(圖/方萬民攝)另一派則認為,測速槍應設置在測速取締標誌後100公尺至300公尺之間,但取締違規路段的距離就不限了,只要能偵測拍到車輛超速,不管多遠都算違規,此派見解對政府收入有利,也獲得主張強力執法的民眾支持,但會抓到較多違規,讓駕駛人荷包嚴重失血。本案雖然只是一張1800元的罰單,所涉交通判決原以二審的高等行政法院為終審,但因台灣3所高等行政法院見解不同調,一張超速罰單罕見移送最高行政法院審理,看來終審法院要好好研究怎樣判,才能讓民怨與政府財政收入之間能取得平衡點。

民怨科技執法標示不明顯淪陷阱 桃園警局:官網一目了然
桃園市現有科技執法311處,去年舉發24萬餘件交通違規,但民眾反映標示不夠明顯淪為陷阱,警方強調,執法地點全都公布在警察局官網,連同移動式科學儀器測速照相熱點149處,共計460處「全都露」,更輔以QR碼便於民眾轉傳,呼籲用路人行經事故熱點能多一分注意。議員謝美英說,前年全市科技執法舉發22萬5426件,去年增至24萬5247件,增加近2萬件,但有外縣市移居桃園民眾反映,初來乍到路況不熟,拜科技執法之賜,超速罰單雪片般飛來。議員牛煦庭和孫韻璇則關心龜山區長壽路與萬壽路科技執法遭民眾反彈,呼籲執法更審慎評估。桃園市警察局長吳坤旭表示,推動科技執法是為了改善交通狀況,保障用路人安全,防用路人存僥倖心態,最終目的仍是希望駕駛不超速、不闖紅燈、不違規左轉、依號誌標線行駛等。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桃園市科技執法建置311處,含警察局建置固定式測速照相124處、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33處、區間測速14處、租賃式科技執法101處,及交通局建置各類科技執法39處,合計311處。另外各警分局於所轄易肇事、易超速地點執行移動式測速照相149處,隨時都可以在網上查得到。交大表示,執法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為避免民眾違規收到罰單,警察局設置的科技執法設備,甚至是經常以移動式科學儀器執行測速照相地點,都會在警察局官方網站公告,且各科技執法路口都設有告示牌,移動式取締也會在一般道路100公尺至300公尺前設置測速取締標誌,提醒民眾駕車應遵守各項交通法規,充分告知民眾,避免滋生不必要民怨。警方強調,為了方便民眾快速查找,已製作科技執法建置點一覽表,固定式和移動式460處執法熱點「全都露」,並提供QR Code連結網頁供民眾查詢,歡迎多多利用轉發,也提醒用路人行經事故熱點能更注意。

疏洪道失速汽車時速114公里狂飆 蘆洲警重拳出擊取締危險駕駛不手軟
新北市蘆洲區上月驚傳嚴重超速案,一輛汽車在疏洪道危險駕駛,時速高達114公里,嚴重違規超速64km/h,蘆洲警方因而針對危險駕車勤務加強取締,將規畫「防制危險駕車大執法」,在二重疏洪道沿線及周邊易飆車路段列入強力部署重點路段,維護交通安全與公共秩序。蘆洲警方提到,今年迄今共攔查通報環保局計有662輛噪音車、取締97輛違法改裝車、43輛危險駕車及514件違規超速,警方將持續針對惡劣駕駛加強攔查取締,此外,每月亦不定期與環保局、監理站組成聯合稽查小組,聯手打擊不法份子,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及社區寧靜的環境。為防制危險駕車妨害道路交通安全,蘆洲分局規劃「防制危險駕車大執法」勤務,將二重疏洪道沿線及周邊易飆車路段列入強力部署重點路段,除密集佈設交通稽查點外,不定時由警用大型重機執行威力巡邏掃蕩,另規劃數處執行移動式測速照相,若發現危駕情形,立即通報線上警力,並與鄰近新莊及三重分局展開區域聯防、攔截圍捕,並蒐證舉發相關交通違規、移送法辦,嚴懲不法飆車族,使其承受應有代價。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車最高將處新臺幣2萬4千元罰鍰,並吊銷駕照、吊扣牌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若情形嚴重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行為,則涉及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若致人於死者,最高可處無期徒刑。蘆洲分局呼籲,飆車族切勿心存僥倖,追求一時刺激,而挑戰公權力,否則警方必將依照違規(法)事實,讓你罰單收不完、機車不能騎,甚至以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奪命自摔彎1/龍崎182線2年釀5死 南市長震怒下令找解方
台南市市道182線龍崎往高雄內門路段已進入山區,道路蜿蜒起伏,近年來成為機車車友「跑山」快意馳騁的聖地之一,尤其是該線道26公里到29.5公里間的連續S彎道及坡度起伏,相當考驗機車騎士技術,若未適時減速,稍有不慎就容易失控翻覆、自撞護欄甚至跌落山溝,死傷事故頻傳,「自摔彎」稱號不脛而走。根據轄區歸仁警分局統計,2021、2022年有5人殞命,受傷案件也有80起,今年光1月間就發生3起機車死亡事故,短短20天奪走3條人命,警方強力執法仍無法阻止悲劇,更傳出市長黃偉哲「震怒」,要相關單位好好想想辦法。台南市道182線西側由中西區開始,橫跨東區、仁德、歸仁、關廟、龍崎到高雄內門七星洋,總長約34.8公里,從龍崎到內門的山區道路就占了約一半路程,本刊實際走訪該路段,從龍崎區公所開始往東行駛,就能明顯感受路面的高低起伏及道路的角度曲折,由於六、日期間轄區警方與交通大隊聯合執法,轎車駕駛、機車騎士都相對安分,反倒是部分自行車在下坡路段「放給它衝」,也不在意路口紅燈就逕自騎過,相當危險。台南182線龍崎段「自摔彎」今年1月就發生3起死亡車禍,超過去年1整年紀錄。(圖/翻攝照片)當地居民說,龍崎段本就是依山勢而建,途中不少路段都有死角,就算本地人騎車、開車有時都會不小心「中招」出意外,更別說是不熟悉路況的外地人,加上有些「少年仔」血氣方剛,自撞、摔車似乎成了家常便飯,但相對於此,居民比較在意的反而是車輛呼嘯而過的擾人聲浪,以及警方執法對居民出入造成的不便。去年的2起死亡車禍剛好都是年輕人,一個是來自新北的19歲黃姓男大生,另一位18歲的余姓男子則才買新車,都是過彎時自撞翻車。而今年發生的3起機車死亡事故,第1起是22歲的陳姓男大生,疑似因車速過快、又未注意路況,追撞前方外側車道行駛的貨車,傷重不治,其他2起還是失控自撞釀禍,其中53歲的邱姓男子,穿著全副裝備騎乘150CC的一般白牌重機,擦撞護欄後連人帶車摔落水溝,雖然目擊者趕緊通報並協助送醫,最後仍回天乏術,是近年意外中少見的「老江湖」。為了降低交通事故頻率,台南警方大執法,假日期間都規畫聯合勤務,針對該路段追焦熱點展開取締及勸導,不只區間測速,還有固定、移動式測速照相、重要路口加裝紅綠燈、封阻分隔島缺口避免機車迴轉,以及監理及環保單位檢測噪音、排氣或改裝等,多管齊下盼能有效改善,但才短短1個月就超越去年死亡紀錄,讓警方傻眼。洪姓重機車友指出,182線龍崎內門段因山區人車較少,空氣好、風景優美,道路狀況還算平整,又有彎道具挑戰性,是重機車友常去「朝聖」的地點,但因發生多起事故後,警方執法趨嚴,加上區間測速開罰,其實不少車友已經轉移陣地,且有點年紀的重機車友都知道「玩帥不玩快」,在特定路段都會互相通報「小心點」,畢竟大家都想平安回家。轄區歸仁警分局與台南市警局交通大隊假日聯合執法,希望能降低事故發生頻率。(圖/警方提供)

奪命自摔彎2/機車跑山地獄路段在這裡 專家:守法觀念是活命關鍵
台南市市道182線龍崎往高雄內門路段是機車車友「跑山」快意馳騁的聖地之一,但稍有不慎就容易失控翻覆、自撞護欄甚至跌落山溝,死傷事故頻傳,「自摔彎」稱號不脛而走,2021年迄今就造成8人死亡;另外常出事的還有嘉義台3線沄水到大埔段,尤其是著名的「阿婆灣」,雜貨店陳富阿嬤罵車友都罵到退休了,車禍還是一樣發生,近2年有10人因此死亡。台3線嘉義沄水到大埔段山路狹窄彎道多,少數路段甚至比台南市道182線還狹窄,有的路段速限僅3、40公里,但仍吸引重機車友趨之若鶩,尤其是311.5公里處前後路段,髮夾彎跟S彎道是車友最愛,更是追焦拍照的熱點,在當地開設雜貨店的陳富阿嬤因為會「幹譙」車友,要他們騎慢一點,因此有了「阿婆灣」稱號,2019年時還有重機失控撞入雜貨店中,阿嬤則在去年退休到安養院頤養天年,讓車友好生想念這位「守護神」。台3線由公路總局管轄、嘉義縣警局負責執法,去年4月起加強實施環警監聯合稽查、移動式測速照相、行動式蒐證取締違規越線、連續超車等多項執法,雖區間內死傷件數較往年低,但一整年下來死傷數仍有126件,警方最後決定在305.8K處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今年1月正式上線執法。嘉義台3線「阿婆灣」附近路段狹窄、彎度大,車輛很容易因為超速失控肇事。(圖/翻攝照片)而針對市道182線龍崎段車禍事故頻傳,臉書粉絲專頁「台南式」建議政府參考鄰居日本作法,透過「楔形減速標線」及「彩色標線」,讓用路人在視覺上感受到路幅寬度明顯縮減,自然而然地降低車速,不用大幅變更道路設計,對於減少交通事故造成人命傷亡所付出的社會成本,有一定程度的幫助。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標線設計的確是思考的方向,國內外也有相關的例子,目前現行標線都有一定標準及格式,可透過醒目顏色及亮度吸引民眾注意,而標線的防滑摩擦係數也相當重要,高摩擦係數的材質目前已有國內廠商推廣,但施工成本翻倍,因此要評估路段後再審慎導入,才能發揮效用。王銘德指出,針對182線龍崎路段,近期將與工務局、警察局等相關單位會勘,主要針對「自摔彎」及沿途事故較多的路段研擬相關作法,例如路旁護欄緩撞墊的設置、路旁山溝的加蓋設計、道路標線標示號誌的增設,以及警方執法的策進作法等,都在討論的範圍。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專任教授廖俊雄則直言,民眾的「守法教育」才是重要關鍵,基本上為了道路安全所採取的任何措施,舉凡號誌、標線或違規取締等都有其功效,在實施之初一定能大幅降低事故發生機率,但如果守法觀念不能落實在民眾日常生活,到最後「狀況還是會一再發生。」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工務局、警察局近期將會勘182線龍崎段,提出降低車禍事故的作法,仿照日本做法改善標線也是選項之一。(圖/取自「台南式」臉書粉絲專頁)

彰化警方強勢執行「同步大執法」 嚴加取締!3天狂抓4575件違規
彰化縣29歲員警高偉倫於停等紅燈時,慘遭毒駕追撞身亡,令人惋惜,因此警方對此開啟連續3天的「同步大執法」,加強取締執法,不料3天便取締共4575件的違規案件,其中有458件的違規闖紅燈,3532件的超速違規等,警方表示,將以重大違規零容忍的態度,保障民眾生命安全。自1月24日起,彰化警方便開啟連續3天的「同步大執法」,針對交通要道及容易發生肇事路口處,設置37處固定測速照相桿及48處手持移動式測速照相,強化取締,因此在短短3天內,便取締共4575件的違規案件,其中更有高達3532件的超速違規,平均1天就有高達1179件的違規,創下新紀錄。警方指出,違規闖紅燈及超速行駛皆是釀成車禍的重大主因,未來將列為執法重點,遏止交通事故發生,同時提醒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切莫搶快違規,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彰化29歲警遭毒駕男撞飛殉職 向違規宣戰!警方啟動3天大執法
彰化縣昨(23)日發生嚴重車禍,29歲員警高偉倫遭毒駕又闖紅燈的吳男高速撞飛,急救不治殉職,引發社會討論。對此,彰化縣警局長張國雄向交通違規宣戰,從今天起展開3天交通大執法,出動全縣48台測速照相器,加強超速、闖紅燈等違規取締。回顧案情,高員昨日上午8時許值勤完畢準備回宿舍放假,未料停等紅燈時突遭後方吳男駕駛的紅色轎車高速追撞,送醫後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事後警方在吳男車內發現毒品,懷疑他毒駕又闖紅燈釀禍。高員父母表示,原本愛子下班要返家團圓過年,未料卻因為這場死劫,白髮人送黑髮人。對此,警方祭出全彰化縣大執法,從大年初三、初四與初五在易肇事路口,特別針對闖紅燈、超速等嚴重違規行為全面加強取締。警方指出,彰化縣測速桿的固定桿共有37台,而機動與手持測速器共有48台,3天大執法期間將全面出動,科技執法與機動執法將雙軌進行,尤其是針對車流量較多的白天時段,都將會派出員警加強取締,讓春節團圓的日子,民眾都能平安上路,平安回家。警方提醒,用路人闖紅燈開罰1800元以上,另外取締超速部分,機車開罰起跳1200元、汽車1600元以上,再次叮嚀民眾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己與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如有飲酒,請多利用大眾運輸系統或是代客駕駛,切勿冒險駕車上路,害人害己。

懷疑超速被照相⋯男竟丟石頭 下場慘了
住在台中市西屯區的45歲沈姓男子,日前騎機車從南投欲返回台中,行經太平區長龍路4段時,因懷疑自己超速被照相,竟掉頭折返,還持石塊丟擲測速照相桿,導致照相器的外觀毀損,太平警分局調閱監視器發現沈男涉案,已通知他到案,並將依妨害公務罪法辦,沈男還得負起民事賠償責任。太平警分局指出,日前頭汴派出所發現轄區內,設置在長龍路4段25巷口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機外框毀損、破了個洞,立即調閱監視器了解公物損壞原因,赫然發現一名男子朝監視器丟擲石塊,經比對監視器內車牌等資料,鎖定沈姓男子並通知他到案說明。沈男向警方表示,自己當天騎機車到南投找親友,返回台中時經過該處路口,原本騎機車經過,但聽到後方傳來「卡喳」的聲響,懷疑自己可能因超速被測速照相機拍照,想到接下來會收到罰單,心裡很生氣,才掉頭返回該處並持石塊丟擲測速照相機。從監視錄影畫面可看到,沈男連續以石頭丟擲測速照相機外的罩子3次,導致其外框破了個三角形大洞,他告訴員警,拿石塊丟擲測速照相機後,心中怒氣消除,也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願意賠償公物損失。警方表示,雖沈男已有悔意,但他損壞執法公物為事實,仍依妨害公務罪法辦,另沈男還必須負起民事賠償責任。太平警分局分局長蔡慶星表示,長龍路沿線是超速、危險駕駛取締重點路段,呼籲民眾行經山區時減速慢行。

新北耶誕城成年輕人據點 警深夜出擊2小時查53件違規「這裡最多人改」
新北耶誕城自開幕後備受歡迎,也成為年輕人聚集地點,新北市板橋警分局為避免少數改裝車族群續攤夜遊,或從事飆車、競速等危險駕駛行為,昨日晚間在附近路口執行聯合稽查勤務,2小時內查獲53件違規案,又以改裝LED強光燈為最多,並將違規者取締告發。警方表示,為維護耶誕城活動安全和交通疏導,板橋警分局更常編排多名警力,投入各易危險駕車路段及經常滋事地點,以威力路檢、密集巡邏等方式,藉以遏阻危險駕車歪風;另在接獲民眾報案,配合調閱錄影監視畫面,鎖定對象追蹤管制,並於轄內數處重要路口採取口袋戰術,及以機動測速照相、交通稽查等方式來針對改裝車、改裝排氣管等車輛取締、告發。昨日晚間,分局長許芳毅親自率隊與板橋監理站人員共同在轄內溪城路執行聯合稽查勤務,勤務重點為稽查改裝、噪音車輛、違法改裝微型電動二輪車及外送員安全駕駛,透過監理人員當場專業認定是否涉及引擎、底盤、排氣管等不當改裝,取締違規上路之車輛,2小時內共攔查百餘部汽機車,共查獲53件違規案。違規案包括擅自改裝LED強光燈33件、變更燈色1件,合計違規改裝車輛34件,無照駕駛2件,機車不依規定裝載1件、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1件、通報召回監理站驗車7件、車輛改(換)裝排氣管產生噪音通報由環保署檢驗4件;而稽查19輛外送員安全駕駛情形則發現有4件車輛胎紋不足影響行車安全。許芳毅指出,由於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將使車輛安全結構減弱,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而改裝排氣管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43條,最重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款;更呼籲年輕人勿使用line、臉書等通訊軟體,號召朋友在道路上危險駕車、競速,切勿以身試法。許芳毅強調,警方將持續嚴格取締各項交通違規,尤其是針對本季執法重點「超速、無照駕駛、未戴安全帽、闖紅燈、多事故非號誌化路口各式違規」等易肇事違規行為加強取締,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違規受罰造成荷包失血。同時強調,年終尾牙聚餐一攤接攤,飲宴時別忘酒後駕車加重處罰,勿以身試法。

阿婆灣去年交通死傷126件 嘉義警首裝測速桿速限40公里
嘉義縣台3線澐水至大埔山路蜿蜒,加上阿婆灣名氣響,該路段是許多重機族熱愛路線之一,常發生駕駛人不諳路況,壓車過彎、車速過快或雨霧等天候因素導致交通事故頻傳,去年該路段交通事故死傷多達126件,嘉義縣警察局經評估後,決定在阿婆灣台3線305.8K處設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限速40公里,一個月宣導期後,2023年1月10日上線執法。縣警局自今年4月起加強實施監警環聯合稽查、移動式測速照相、行動式蒐證取締違規。(圖/嘉義縣警察局提供)縣警局交通警察隊組長戴偉帆指出,為有效防制台3線事故,縣警局自今年4月起加強實施監警環聯合稽查、移動式測速照相、行動式蒐證取締違規越線、連續超車等多項執法措施,統計4月到11月,台3線交通死傷件數為60件,較去年同期86件減少26件,減幅33.3%,已有初步防制成效。嘉義縣警察局經評估後,決定在阿婆灣台3線305.8K處設固定式雙向測速照相設備,限速40公里。(圖/嘉義縣警察局提供)考量員警勤務安排無法長時間、每天進行移動式測速,為加強速度管理,達全天候執法效能,經評估後選定台3線305.8K處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雙向取締車輛超速行駛。戴偉帆說,該設備12月上旬已設置完成並上網公布,經過1個月宣導期,預定明年1月10日啟用執法,提醒用路人行經台3線請依速限行駛,切勿有競速、壓車、越跨線等危險駕車行為,由於這是阿婆灣路段第1支測速,警方將視執行成效,不排除再增設固定式測速照相機。

彰化3連霸測速桿王不及新秀 這支4月開工就取締1萬多件
彰化縣固定式測速照相取締,依今年至今的最新統計,將由4月才開抓的彰化縣社頭鄉縣道141線與崙饒路口榮登寶座,已取締1萬1719件,穩居榜首,稱霸3年的彰化市台74甲線2.2K處總算退位,警方研判駕駛者都罰到怕了,而新桿因為許多駕駛還不熟悉,「衝」出了桿王頭銜。彰化縣139線7.7K處,取締9850件。(圖/彰化縣警察局提供)彰化縣警察局表示,彰化縣共設置的66支固定式測速桿,其中18支可雙向取締,11支需人工轉向,7支架於路邊同步雙向拍照。和美鎮線東路5段291號南側170公尺處,取締7347件。(圖/彰化縣警察局提供)交通隊統計今年截至目前為止,10大固定式測速照相取締,分別是社頭鄉縣道141線與崙饒路口1萬1719件、彰化縣139線7.7K處9850件、和美鎮線東路5段291號南側170公尺處7347件、社頭鄉中山路1段與和平三路口7124件、芳苑鄉斗苑路頂後段與路平路口7107件、員林市員埔路與三潭巷口6469件、埤頭鄉縣152線16.5K處6316件、鹿港鎮鹿和路2段507號前5965件、縣139線8.537K處5459件、台74甲線2.2K處南下4500件。加總10大測速桿的取締件數共7萬1856件,依道路交通法規,汽車超速以1600元起跳,估算至少1億1496萬餘元進帳,警方強調,設置測速桿重點不再處罰,在於提醒駕駛者,遵守行車速限,維護交通安全。

瑞典公路160台測速相機遭竊 疑與俄軍缺料修理無人機有關
近期瑞典持續發生離奇的竊案,遭竊的物品並不是什麼高貴的財物,而是放置在公路上的測速相機。目前傳出當地已經發生160台測速相機遭竊的事件。就有專家解釋,由於先前傳出俄軍沒有零件修理軍用無人機,推測這些遭竊的測速照相機可能是被用於修理無人機上。根據《larazon》報導指出,其實這些測速相機的失竊案是從8月底開始,雖然到9月時曾一度銷聲匿跡,但是近期又死灰復燃。瑞典警方解釋,目前已經有160台位於農村公路的測速相機遭竊,竊賊通常是趁著夜色,在半夜至凌晨3點這段時間下手。而瑞典警方也提到,為了要添購、修復這些測速照相機,每台的費用可能高達2.2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71萬元)。瑞典軍事部落客斯維爾德朗 (Lars Wilderang) 則推測,先前有傳出俄羅斯因為各國的經濟制裁因素,結果面臨沒有零件維修無人機的窘境。推測這些遭竊的測速相機,很有可能是被用於俄軍維修無人機上。除此之外,斯維爾德朗也推測,「很有可能是有人下大量訂單,否則不會有人進行如此大規模又有系統的盜竊行為」。雖說目前有此推論,但也有人認為,很有可能是一群高科技竊賊,或是單純不高興自己被開單的車主,這些人才是發動這次大規模竊盜案的元兇。當地警方也曾表示,過去就曾有人因為收到超速罰單,就對測速相機鏡頭噴漆,或是直接推倒相機桿。

瑞典全國160逾台「測速照相機」失竊 驚傳被裝在俄軍無人機!安全部:不能透露情蒐細節
瑞典警方近期表示,全國共發生了160逾起的「測速照相機」失竊案,對此《瑞典晚報》(Aftonbladet)卻稱,瑞典測速器遭竊的Canon Eos 800D數位單眼相機與俄軍「海鷹-10」(Orlan-10)無人偵察機上所使用的相機極為類似。瑞典安全局也證實了相關的報導,但瑞典當局迄今為止極力避免對「失竊相機被安裝在俄軍無人機」的說法發表任何明確的聲明。據《紐約時報》、科技新聞媒體The Drive的報導,負責管理交通攝像系統的瑞典交通部官員倫德柏格(EvaLundberg)接受《泰晤士報》訪問稱,首都斯德哥爾摩和中部城市烏普薩拉(Uppsala)各地的測速照相機接連被偷,第1波失竊潮發生在8月,短短1個月就有70多台相機遭竊,9月期間雖然沒有傳出失竊案, 但10月中旬又爆出第2波失竊高峰。累計至今共發生160逾起,而光1台測速器的更新和維修費用就要超過2.2萬美元(約新台幣70萬元)。報導指出,這類的失竊案與以往民眾遭罰款而存心搞破壞的案件不同,竊案通常都發生在午夜到凌晨3點之間的鄉村小道和公路上,通常安裝在鐵桿上的方型櫃中都裝設了閃光燈、雷達、處理器等系統零件,以及價值不斐的相機,但這類的竊案都只會拿走相機。對此,瑞典作家兼軍事部落客Lars Wilderang便推測,「小偷來自某地區,但買家應該是另一個地方的人,除非有人訂購產品,否則小偷不會進行這種大規模的系統性竊案。」《瑞典晚報》(Aftonbladet)則指出,這些測速照相系統配備的Canon Eos 800D數位單眼相機,與烏克蘭軍方繳獲的俄羅斯「自製無人機」上的相機十分類似,烏軍在影片中聲稱該機體殘骸是來自俄軍的「海鷹-10」無人偵察機。瑞典安全局(Säpo)的發言人證實2種相機確實極其類似,「我們知道有傳言稱,這些設備被用於俄國自製無人機,但我們不能透露情報工作的細節。」紐時報導,瑞典交通部的Eva Lundberg補充,瑞典使用專門訂製的Nikon相機只能拍攝到在15.2公尺外的駕駛和車牌,在任何其他距離上,鏡頭都會失焦,「據供應商稱,這是不可能調整的。至少不太容易做到。」失竊的測速照相機是否被裝在俄羅斯的無人機上目前還無人知曉。但瑞典警方可能很快就能查明真相,因為1名瑞典公民在當地時間21日晚上因盜竊照相機而遭到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