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樹不見林1/台智光案惹前後任三市長舌戰 監院報告曝柯白花了這筆錢
台智光案衍生台北市前後任市長互槓,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更質疑蔣市府升級全市監視器傳運費增9千萬元是浪費。知情人士透露,當年柯文哲為了評估監視器系統傳輸效率,花5600萬元委託專業顧問公司研究,業者最後建議傳輸適用功率涵蓋3M以下,結果柯仍堅持使用2M,數千萬元的研究報告就這樣束之高閣,根本沒人知道市府白花這筆錢。市府知情人士說,議員爆出收賄疑案,讓台智光案連帶受矚,但該案是政府與民間的BOT案,雖爆發疑似賄賂案,但除非判決定讞,市府才能討論全案解約,現在馬上解約,勢必得面對違約及賠償問題。該人士還說,民國105年柯就任市長後,曾大張旗鼓將台智光案移送至「廉政會」處理,後來廉政會並未察覺內情有任何異樣而結案。若柯現在批評蔣萬安以公安為由升速3M是浪費,那麼當年柯花5600萬請專業顧問公司評估,但卻未按結論照辦,是否也是浪費。台北市政府在柯文哲市長任內全面汰換警用監視器,沒想到與新監視器搭配的網路傳輸頻寬採購,卻引發市府與議會互嗆,爭議迄今都未平息。(圖/報系資料照)本刊進一步調查,112年監委葉宜津、林郁容針對北市警用監視器案建置疑雲主動申請調查,報告開宗明義表示,北市警局自110年底開始進行錄影監視系統汰舊換新,且「預先委託顧問公司研議整體技術規劃」,卻為「節省網路傳輸費」,擅自調降顧問公司評估所需的頻寬需求,導致監視影像因頻寬不足,經常出現模糊、遲緩、破圖、停頓、消失等後遺症,為此申請調查。監院所指的「顧問公司」就是「世曦顧問」,市府當年大手筆花5600萬元,委託世曦針對北市汰換警用監視器進行鉅細靡遺評估。當時世曦在無法預知市府將採購何種畫素之監視器下,做出傳輸頻寬「應小於等於3M」的建議(以3M為主、部份可採2M);市議會則立下「但書」,有3M頻寬需求者,可新增200萬畫素攝影機,如要使用2M頻寬者,只能增設100萬畫素攝影機,讓柯P抱怨買不到100萬畫素監視器,批議會要求形同逼迫全數升級3M,在堅持2M就夠的「心證」下,對欲採3M頻寬傳輸監視器訂下重重門檻,都記載於監院報告中。柯文哲為北市警用監視器案多次槓上蔣萬安,他日前再痛批費率是一年一簽,不知蔣要解什麼約;北市府則說明,柯簽的警用監視器傳輸案合約有效期到125年,當然要搞清楚。圖為北市府發言人殷瑋說明該案爭議點。(圖/翻攝自中天新聞)報告顯示,柯通令警察局,頻寬流量未達2M的警用監視器有2580支(佔全北市監視器的86.6%),另超過2M以上者(有3M需求)有399支(佔13.4%),這399支有3M需求的監視器「可提報市長室會議確認是否使用3M」。知情人士說,表面上看,柯P似「很科學」認同路口監視器確有3M需求,但卻要求警方想使用3M得先報市長室點頭,頻寬流量未達2M之監視器需立即降速到2M,並未顧及評估報告中特別提醒還需額外0.5M回傳頻寬(2.5M)才能符合所需。另,後續裝設監視器若「需要續維持」3M者,要先測試15天,提報市長室會議確認,並需持續每月測試,在當月最後一週提報市長室會議「檢討是否仍有必要維持3M頻寬」。該人士感嘆,公文內容說穿了就是「從嚴檢討3M的必要」,「聰明的」公務員一看就知長官心證已定,「誰還在乎399支監視器用2M恐有問題?」。當時市府內還盛傳,柯P為警用監視器案槓上議會,三天兩頭警告市警局、資訊處要員,「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們與台智光搞啥」,令這些單位鎮日惶恐。有北市議員對本刊表示,不清楚「世曦」的評估內容,也沒見過完整報告。連長期質疑台智光案、對藍、白處理該案態度很不滿的綠營議員林世宗都說,照柯市府佈建警用監視器情況,「5600萬做評估是否白花,恐怕也得查」。
亂丟菸蒂、垃圾亂象增 新北市3年開罰破億元
新北市環保局統計,2021至2023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前3名樣態依序為亂丟菸蒂、隨意棄置垃圾包及隨意丟棄一般垃圾,總裁處金額從2883萬餘元攀升至4535萬餘元,2023年透過監視器取締比例更逾8成。民代認為裁罰僅治標不治本,類似環保小局長等活動應擴大辦理,品德教育從小扎根。環保局則持續提醒民眾勿因小失大,不要隨手棄置垃圾。新北市2021-2023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前3名樣態統計。環保局表示,取締方式為現場破袋稽查、人力站崗或監視器拍攝取締,為了防範民眾亂丟廢棄物,也讓取締方式更有效率,新北市自2020年開始規畫增設監視器,並在2022年達成1里1監視器的目標,目前共有1029組移動式監視器,輔助稽查員取締,並搭配AI科技執法辨識違規影像。此外,2022年透過環保局架設的監視器取締案件占75%,2023年提升至83%,取締案件總數也增加,顯見科技執法確實提升取締效率。環保局表示,有些民眾或店家為了維護周圍環境,會在門口自行裝設監視器,加上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若案件成立可領取檢舉獎金10至70%,因此,亂丟垃圾很容易被拍下來檢舉,提醒民眾要使用垃圾專用袋,千萬不要隨手棄置,才不會因小失大。民進黨議員林秉宥說,去年在審查預算時有注意到,環保局辦理環保教育成效不佳,現在教育方式都是小型項目,「講好聽是多元,難聽的話是破碎」,加上現在民眾檢舉多、環保局又有自己的監視系統,裁罰不受理也不行,但教育方面只停留在小學有相關課程,盼可以有更積極的教育作為。國民黨議員陳錦錠表示,「裁罰僅治標不治本」,環保局除擴大舉辦環保小局長等活動外,更應與教育局等機關合作,品德教育從小扎根,此外,也應進一步評估人行道垃圾桶設置地點,方便行人丟垃圾。國民黨議員王威元說,利用取締來遏止環境汙染僅是一個手段,當然期盼未來的裁罰總額可以下降,代表市民素質及守法觀念愈來愈好,相信沒有人想住在環境髒亂之處,大家一起努力讓居住環境更舒適。
商圈民宅暗藏「黑粒仔」賭場 北市警趁凌晨出擊逮回37人
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在29日時,破獲一間藏身在商圈民宅的賭場,據悉該處為一處大型職業賭場,然警方接獲線報並追查後,則趁著凌晨賭客陸續上門之際,隨即入內一舉逮獲負責人與賭客等37人,全案訊後依法移送偵辦與裁處。據悉,該賭場暗藏在台北後站商圈一帶,且出入分子繁多又複雜,然賭場負責人則為了躲避警方上門查緝,而將賭場設置在商圈民宅內,並在周圍安裝大量監視器以查看外頭情形,接著多利用凌晨周邊店家未營業之際,大肆經營「黑粒仔」賭場,讓各方賭客前來豪賭。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指出,經接獲線報並多日蒐證追查後,也隨即向士林地院聲請搜索票,同時也在前往華陰街一帶觀察地形後,於29日時以垂降方式自頂樓突破賭場裝設之監視器監控,隨後也在凌晨時分,趁賭客至1樓欲進入民宅內部時,立即搶門控制入內查緝,使場內賭客與負責人等當場驚慌失措並乖乖就範。經查,此案共查獲賭場負責人、工作人員及賭客等37人以及天九牌賭博財物,現場查扣抽頭金約新臺幣15萬元、賭資逾34萬元、天九牌賭具及監視系統等物;全案訊後依刑法賭博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偵辦及處分。警方也再次呼籲,賭博是萬惡之源,害人害己,動輒使人傾家蕩產;本分局將持續掃蕩不法情事,對於治安顧慮場所並協調相關單位持續稽查,從源頭淨化社會治安、確保市民安居樂業。
因台智光案挨批護「柯」心切 王世堅喊冤:立場從未變過
台北市警察局監視系統弊案延燒,引來時任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現任立委王世堅連番批評柯文哲及蔣萬安;近日王世堅也應邀上民眾黨直播節目還原真相,但也遭支持者批評「護柯」意味濃厚,對此,王世堅29日喊冤表示,他的立場從未變過,前後三任市長都有責任,不該互相卸責,且他在議會多次要求柯處理台智光,「如果八年都覺得怪怪的,幹嘛兩屆市長都不處理?」針對黃珊珊找他進行直播談台智光一事,王世堅說,他是基於朋友舊識答應,且他在直播中所說的內容與在其他媒體受訪時一致,「立場沒變過!」他也因剪輯而引起支持者誤解感到遺憾,「我這邊有側錄完整的對談內容,如果誤認我護航柯文哲的人,我可以燒成光碟寄給您。」王世堅表示,台智光案三任市長郝龍斌、柯文哲、蔣萬安都有責任,不該互相卸責,坦然面對問題,事情才能解決,而他的立場從未變過,他與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世宗都曾受兩任警察局長所託,監督台智光案,甚至曾在協商過程中遭到暴力威脅。王世堅還說,台智光案因檢調介入偵辦,導致國民黨議員陳重文被羈押,進而引發柯文哲與蔣萬安的政治危機。他批評,柯文哲就老問題「嘴巴秋,講甲一畚箕,做無一湯匙!」否則他在議會多次要求柯處理台智光,結果柯長期以來只是敷衍應對該案,「我怎麼罵、怎麼要求都當耳邊風」,如今柯講再多都是要推卸責任而已,王世堅更質疑,「如果柯八年來都覺得台智光怪怪的,那他幹嘛簽約?幹嘛兩屆市長任期都不處理?」
縱容廠商1/警局監視系統案吵到口乾 柯文哲主政放任弊情悶燒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入圖利台灣智慧光網公司的北市警察局監視系統傳輸案,陳員遭到法院羈押禁見。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當年曾大批藍綠在議會聯手污錢,且日前又聲稱「早知合約怪怪的」,但有議員跳出來指控,過去柯文哲口頭都答允「要處理」,實際無所作為,現在急著甩鍋卸責,其實就是縱容弊案的始作俑者。本刊進一步取得台北市議會數次質詢紀錄,內容直指柯八年任內有多次能與廠商協議「啟動接管機制」的機會,一旦啟動接管機制,就無解約所需面臨的監視器斷訊及違約金等問題,但柯市府卻應作為而無作為,導致今天難以收拾的局面。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世宗指出,他長期關注北市警局監系統傳輸費預算案,當年前市長郝龍斌簽下「光纖到府」25年合約就是不合理,但也因為事已成定局,因此決定給廠商營運機會及建置傳輸設備的時間,四年後他發現承攬廠商實無作為。當年為此還召開記者會揭發此事,隨後他即接到廠商寄送存證信函「要他不要亂講話」,甚至遭放話威脅「寧可花1000萬去做公關,都不願意讓議會砍100萬」,廠商行徑如此囂張,他堅持十年監督此事,就是圖那一口氣,不能縱容無理廠商。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右)與台智光簽下長達25年「光纖到府」服務案,至今北市府仍拿不到半毛權利金,遭認為當時有圖利財團之嫌。(圖/報系資料照)該案主約其實是「光纖到府」服務市民,附約則為市府監視器傳輸費,而合約明訂廠商年營業額15億以上才開始收取0.5%約750萬元的權利金;廠商還聲稱主約搭配附約很容易就到達營業額15億元上繳權利金門檻,然而至今這項標準仍然達不到,原先預估市府25年可以拿到3.94億權利金可能是一場空。「哪有這麼好康的事?」林世宗當時即主張柯市府應以合約中第18條「重大情事」為由,啟動接管機制,無償取回傳輸設備所有權,只要啟動接管機制,就無解約所需面臨的監視器斷訊及違約金等問題。但柯市府卻回應,廠商「僅是財務高估,與承諾無關」,認為廠商並無不法情事,無法以此為由協議接管,但依權已請政風處理,據了解也無後續。此外,當年北市府宣稱要在四年內成為全國第一個光纖智慧城市,目標為80%的家戶覆蓋率,市府不用出半毛錢,以釋出市有公共設施提供廠商佈建光纖網路,及採購未來通訊服務作為對價的方式來招商,但簽約四年後,覆蓋率僅完成60%,柯市府資訊局也檢驗合格;廠商還訂出108年達成光纖16%出租目標,並預估台北市潛在光纖用戶約16萬戶迴路,但用戶卻未達1%,當時林世宗再次主張既然廠商做不到,且距離目標差距極大,市府就應依約啟動接管機制,但是柯市府回函僅表示「會督促廠商盡快完成」。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世宗(右一)表示,當年與台北市長柯文哲(左一)的便當會,特別告訴柯「光纖到府」是第六大弊案,要求柯上廉政委員會調查。(圖/報系資料照)林世宗回顧說,他在柯文哲上任第一年的便當會上,就告訴柯該案是第六大弊案,要求柯啟動市府廉政委員會調查,得到口頭應允,後續卻無實際作為,僅得到柯認為「該廠商不合情、不合理但合法」的回應。而簽約七年後,廠商在合約承諾北市用戶要達市佔率四成(約36萬戶),但光纖到府服務推出多年,用戶數卻未達千人,與原先預估有極大落差,林世宗又主張市府應啟動接管;但市府推稱,當年廠商內簽時表示「不以賺錢為目的,以服務市民為優先」,合約上最後也沒有明訂任何處罰機制,以至於市府無法依約啟動接管。林世宗說,他還曾跟資訊局索資想了解台智光的客戶數,但資訊局回,這是「營業秘密」恕無法提供。林世宗認為,很多事都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針對該案,柯文哲擔任八年市長理應責無旁貸,他多年來都是向市府主張應「啟動接管」,是最簡單的一條路,接管就不會發生解約會造成的監視器空窗期,甚至須給付鉅額違約金,畢竟市民安全與市民血汗錢都是民代所需把關,因此,林也質疑,「既然柯文哲也覺得廠商不合理,為什麼可以作為卻選擇不作為?」現在卻經常模糊焦點,又說議會聯合貪污,但其實柯市府最無卸責之由。CTWANT記者致電台灣智慧光網公司,該公司均不願受訪,聲稱一切以公司負責人聲明或公司公告為主。
縱容廠商2/前後任市府交鋒讓問題失焦 議員指啟動接管才是解方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台北市警察局預算案涉嫌圖利廠商遭檢調收押禁見,也引發前後任市府的隔空對槓,對於合約內容解釋爭論不下,甚至台北市長蔣萬安25日大動作宣布要解除柯文哲任內所簽訂的民國106年費率專案合約,並多次質疑前朝留下的問題,但有議員也認為,雙方已讓問題失焦,解不解約已非重點,若能以合約中重大情事為由啟動接管機制,是最簡單的一條路。台北市警察局監視器傳輸費預算案爭議再起,甚至牽扯到郝龍斌、柯文哲及蔣萬安等三任市長,至今各方立場仍爭論不下。(圖/CTWANT資料照)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世宗表示,他多年來以「用戶未達標準」、「覆蓋率未達1%」甚至是「市府拿不到權利金」等重大情事為由,主張市府應啟動接管機制都遭柯市府無視,但現在行賄案罪證確鑿理應符合「重大情事」,若是接管也無解約斷訊及解約金等問題。因此,他再度書面質詢蔣市府要求必須有作為,資訊局回函表示,「對警察局監視系統傳輸費用社會一案,本局將持續關注該案件的後續發展情形,如符合本契約第18條約定之重大情事,本府將依約辦理。」該案癥結點一直是費率表,預算是依照費率表去算出,而費率表每年市府資訊局都須與廠商議價,林世宗多年來的立場都是市府應以公版TGSN價格為主,但柯市府在民國106年與廠商另訂專案費率約,將3M價格訂於高於公版的2200元,且合約效期至民國125年,無形中也造成局處每年議價的「選擇困難」。今年1月18日,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最後通過「但書」,應以TGSN費率1761元實支實付,預算始得動支;但在31日的朝野協商中,陳重文又另立但書,認為應以柯市府所簽下的106年專案費率2200元為主。消息人士指出,陳重文當時還「預知」以專案費率約可以砍1900萬元,最後警察局協商後,真的就是1900萬元,「怎麼那麼神?你說多少就是多少」。本案中很弔詭的是兩個但書並行,但最後警察局議價時卻是選擇以專案費率談判。據透露,警察局在最初議價前,有先行文詢問資訊局、法務局能否再與廠商以公版費率議價,兩局處皆回函表示,合約允許另外議價,不受106年專案約綁架,沒想到原先警察局立場相當堅定,還一度表示一旦議價談不攏,願意走法律訟,不料最後卻選擇專案約。「警察局不知道立場為何轉彎?」林世宗質疑說,市府每年都派資訊局副局長與業務處的副秘書長參與會議,「市府是不是有人跟著配合?否則怎麼十年都是如此,談資費的時候是不是有人放水?兩個但書並行為什麼最後卻是選擇價高的費率?」蔣與柯的市府都無法卸責。面對議員質疑,市府資訊局僅表示,交由檢調與廉政署釐清。過去議會有多名藍綠議員同時「高頻率嚴重關心」該案,但檢方目前只收押了一個,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認為案情不單純,應該還有議員涉案。(圖/劉耿豪攝)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則認為,如果一個議員、幾個議員、藍綠的議員竟然同時關切一個案子,而且還不是普通關心,而是「高頻率嚴重關心」,說他們只是一時興起,可能嗎?高舉「安全邏輯」要求提升3M,或許還能服人,但後續連費率都要求關切,說沒問題誰信。但檢方目前只收押了一個,若要認真查,依照過去發言紀錄,藍綠應該都還有。他說,蔣市府主張降低費率,是被收押者反對;而柯也主張減少支出,為此曾啟動覆議案,只是兩人都有未爆彈,萬一市府內部有人捲入弊案,兩人都有責。CTWANT記者致電台灣智慧光網公司,該公司均不願受訪,聲稱一切以公司負責人聲明或公司公告為主。
台智光與北市府合約爭議 市議員提案一審有罪就解約
台北市政府與台智光的監視系統合約爭議持續延燒,台北市議員趙怡翔28日在台北市議會提案,要求市府依法院司法審判結果,若是判定有罪,可終止台智光契約母約、啟動接管機制,並必要時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趙怡翔說,台智光爭議不斷,包括費率不公及廠商施壓、涉嫌行賄等問題,這都嚴重損害市民的權益,並違背當年雙方簽署契約的目的及預期效益。然而即便問題百出,無論前市長柯文哲或現任市長蔣萬安都仍未終止台智光契約母約,甚至還放任各局處以「優先租用」為名目簽署各項子約。趙怡翔提案指出,根據市府與台智光的契約第17條2款,業者有經營不善或其他違反法令之情事,此均屬於可歸責於業者而得解除或終止契約之理由,市府並能依第18條啟動接管機制。經營不善項目其中包括於公共安全、服務品質或相關管理事項上違反法令或契約規定,且情節嚴重者;另依第23條,業者不得對市府人員或受市府委託與本契約履行有關之人員給予賄賂、佣金、招待或其他不正利益,否則市府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這樣的做法,都持續延伸與業者的爭議,甚至增加業者對市府的威脅籌碼。」趙怡翔認為,既然有問題,就應該斷的乾淨,因此他提案要求市府,相關司法案件若一審判決有罪的情況下,立刻以市府與台智現的契約第17.2、18及23條,終止台智光契約母約、啟動接管機制,並必要時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台中男偷竊宮廟功德箱裡香油錢 竟辯稱:有擲聖筊!神明說可以
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於17日中午接獲一宗特殊案件報案,指稱轄內一座土地公廟的功德箱遭破壞、香油錢遭竊取,引發警方高度重視,所長蔡明松率領巡警隊伍,迅速前往現場展開調查,並在短時間內成功逮捕嫌犯。報案後,繼中派出所所長蔡明松與警員巫思璇、賴晏生、謝佳修等人前往現場協助,並調閱附近相關監視器,監視器畫面顯示1名黑衣男子在土地公廟內進行可疑行為,先假裝虔誠地進行祭拜,然後趁無人之際將功德箱破壞,竊取香油錢後離去。該犯罪行為被廟方監視器完整記錄下來,警方循線追捕,並於2小時內成功查獲疑犯曾姓男子(39歲),但曾男遭逮捕時卻出人意料地辯稱:「我有擲聖筊!而且我有跟我媽媽說,媽媽也有匯款給我。」這番言論令在場員警感到荒謬不已。警方表示,曾男無固定工作,平日生活費用多由家人支助,或是靠自己的「第三隻手」謀生,全案已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進行進一步偵辦。第一分局分局長鍾承志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民眾勿因四下無人而起貪念,尊重法律,避免觸法犯罪;同時,警方也提醒宮廟應加強監視系統並加強功德箱防護設備,以確保宗教財物的安全。
北市女戰神回擊戰狼小姐姐 質疑台智光案柯營話才沒說清楚
台智光監視器案,再度點燃前後任台北市長蔣萬安、柯文哲間的戰火,蔣萬安日昨宣布,即刻解除柯P任內,與台智光簽訂的費率合約,但更早的郝龍斌前市長時代,與台智光簽訂的「母約」卻未受影響,外界解讀,若蔣市府能順利解約,將有利日後北市府各局處,與台智光每年重行進行議價,但此舉卻令民眾黨相當不滿,護主心切之餘,也再度痛批蔣萬安只會閃躲問題,無法解決根本問題。立法院民眾黨團主任、前柯市府發言人「戰狼小姐姐」陳智菡,25日晚間指台北市府研議終止台智光與市警局的專案協議,「跳針式」的批評藍營鎖定台智光的費率議題攻擊,根本就是「圍魏救趙」很像要護航廠商。但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質疑,就算是當年台智光與北市府談定的「3M」(傳輸費)「貴森森」費率,也仍是由柯文哲訂的,議價基礎都來自北市警察局與台智光間約定專案費率的協議。游淑慧感慨的說,陳智菡公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服務採購業」詳細價目表,還說「2021年柯文哲根本沒有核定3M的費率」,但事實是柯市府先決定要買兩百萬畫素,才導致蔣萬安必須全部用3M傳輸頻寬,而且既然柯文哲帶走那麼多市府文件,目前市府找不到那份2017年,3M、2200元費率如何計算的文件,是否也請陳秀出來?她酸民眾黨立院黨團及不分區立委,在台智光案上,好像忘了他們監督的對象是民進黨。游淑慧指出,蔣萬安去年就與台智光議價過7次,因為北市府堅持非砍價不可,才讓台智光狗急跳牆、粗暴威脅,反觀2021年台智光和柯文哲市府的議價過程,究竟是如何?外界懷疑雙方相談甚歡,一拍即合,到底事不是真的,柯P方面應該給個說法。此外,針對陳智菡痛批當時根本沒有「3M」的費率,游淑慧反駁,就算是如此,2021年「3M」費率被外界批評「貴森森」,不就是柯文哲給的嗎,不論哪一年的費率,議價基礎都是來自於蔣萬安目前宣布將終止的「警察局與台智光間採專案費率的約定協議」,這份協議當初就是柯文哲簽的,警察局和台智光年年都是專案、單獨議價。游淑慧說明,單獨議價不犯法,但是2021年「3M」2200元的費率究竟是怎麼決定的?柯P應該要提出議價記錄並說明,既然年年議價,怎會便宜行事,是否真像外界傳說,直接拿7年前價格乘3倍?決定價格當時有沒有訪價、比價議價?
批蔣市府「柿子挑軟的吃」 民眾黨:問題在郝市府簽的母約
台北市府與台智光監視系統弊案,蔣市府與前柯市府相互指責,台北市長蔣萬安宣布,即刻啟動解除106年柯簽訂的警察局2200元專案費率合約相關作業,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25日痛批,蔣市府不要「柿子挑軟的吃」,蔣市府在弊案揭露後,不檢討自己需要支付給廠商的費用,只敢檢討前市府團體早已履行完成的部分,更不敢處理民國100年郝市府時期的母約,「這只是做表面功夫,根本問題無法解決。」吳怡萱批評,國民黨不要假裝失憶,根據郝龍斌在民國100年跟台智光所簽訂的母約,其中8.6條就提到「本府所屬機關(含本府所屬機關(構)、學校暨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適用機關)於營運期間依下一段敘述之優先租用本案網路服務(包括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各機關可租用部分),由得標廠商與各機關簽訂『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網路通訊服務契約』,以開口契約方式辦理。」她指出,重點在於「優先租用」這四個字,綁住了台北市各機關包含警察局、聯合醫院、教育局等等,都只能被迫使用台智光所提供的服務。吳怡萱指出,根據母約中8.6條所提及:「適用機關使用本案電路服務費率不應高於本府既有支付之費率或當期行政院政府網際網路服務網契約價格之95%...」在109年議定3M價格時,比較行政院政府網際網路服務網契約價格,再來根據2M、4M的費率議定3M價格,而後也跟台智光議價從2280元降至2200元。吳怡萱說,柯市府時期也曾找資訊局、警察局及法務局評估是否可以解約,也找過法律顧問評估是否可不要「優先租用」台智光,結論都是否定的。她認為,根本原因還是出在100年形同「割地賠款」的母約,蔣市府在弊案揭露後,不檢討「頻寬分級」之必要性,也不敢處理100年郝市府時期的母約,這只是做表面功夫,根本問題無法解決,若要解約,就別「柿子挑軟的吃」。
北市議員陳重文意外同框劉姓保母 兩人上銬走向囚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台北地院2024年3月21日裁定羈押禁見。陳重文在北院囚車道上,意外同框虐死1歲幼童剴剴的劉姓保母,引發議論。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圖利等罪嫌重大,聲押禁見,遭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抗告成功,高等法院撤銷交保裁定,北院重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北市1歲大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虐待,幾乎每天只給他吃烤焦或餿食,白天罰站晚上睡覺則雙手反綁成木乃伊,稍有不順就打罵,致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死亡。台北地檢署依虐童致死罪聲押劉姓保母姊妹獲准。北檢為釐清犯罪細節,2024年3月21日提訊在押劉女。據悉,劉女應訊時神情淡然,面對檢方出示相關證據仍面不改色。此外,外籍看護已作證並提供所有影音檔,日前她已經回到母國。全案偵查中,不予證實。劉女還押台北看守所,劉女走在北院及北檢囚車道時,意外被鏡頭拍到,北市議員陳重文與她一前一後走上囚車。陳重文上囚車時,意外同框劉姓保母,引發議論。(圖/趙世勳攝)
北市議員陳重文收押禁見 北檢抗告成功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圖利等罪嫌重大,聲押禁見,遭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抗告成功,北院2024年3月21日重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北院裁定指出,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第6條之1第1款之財產來源不明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之資本不實罪的犯罪嫌疑重大,且陳涉犯上列罪嫌彼此間金流錯綜,關係密切。其次,陳重文實質上已因而獲有不明來源財產之利益,所涉具體罪名,仍有待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陳為避免受到重刑,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潔,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再者,陳重文所涉犯最重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部分,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確有事實足認有犯重罪而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之動態平衡,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偏向考量公共利益維護,的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北市議員陳重文危險了! 北檢抗告成功、交保恐生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圖利等罪嫌重大,聲押禁見,遭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抗告獲高等法院支持,認為陳有串證事實,撤銷北院交保裁定,北院預定2024年3月21日重開羈押庭。高院裁定指出,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同條例第6條之1第1款之財產來源不明及《公司法》第9條第1項之資本不實等罪嫌重大,其中圖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串證及滅證之虞。高院認為,本案案情龐雜,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被告又具有民意代表身分,對於相關涉案人員及證人具有一定程度影響力,交保後確有勾串證人舉動,原審裁准被告200萬元具保,卻未具體說明該保證金如何足以替代羈押, 復未說明如何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間之衡平,均有違誤。故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原裁定應予撤銷,並發回原審法院更為適當之裁定。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北市議員陳重文交保不安全? 北檢擔心勾串急提抗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圖利等罪嫌重大,當庭逮捕、聲押禁見,不料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擔心共犯及證人勾串,2024年3月19日提出抗告。北檢認為,北院原裁定命陳重文具保200萬元,但其他被告先前皆已獲檢方交保,現在法官又命陳交保,不足以防範勾串共犯及證人,且法官未就檢察官聲請羈押意旨全盤審酌,尚有疏漏,亦有理由不備之處,所以依法提起抗告。北院則認為,依偵查卷內同案被告供述、證人供述及其他非供述證據等相關證據資料,足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資本不實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不過陳重文以預先分配機關標案款項層轉得利等節之供述,與證人之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本案仍有部分案情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而偵查係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綜此,於本案犯罪事實查明前,陳重文為脫免或減輕罪責,自有可能利用與證人之利害關係,與證人勾串,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但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經衡量後認本案尚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代替,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裁定被告以200萬元具保。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則先前被檢方以350萬元交保,另陳重文妻子白惠萍因涉嫌為丈夫收賄,交保200萬元、台智光主管陳豐源交保150萬元、廠商康立錡交保30萬元。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北市議員陳重文200萬元交保 北檢將提抗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涉嫌貪瀆圖利等罪,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貪瀆罪嫌重大,當庭逮捕、聲押禁見。台北地院隔日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不服、將提抗告。北院認為,依偵查卷內同案被告供述、證人供述及其他非供述證據等相關證據資料,足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資本不實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不過陳重文以預先分配機關標案款項層轉得利等節之供述,與證人之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本案仍有部分案情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而偵查係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綜此,於本案犯罪事實查明前,陳重文為脫免或減輕罪責,自有可能利用與證人之利害關係,與證人勾串,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但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經衡量後認本案尚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代替,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裁定被告以200萬元具保。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則在先前被檢方以350萬元交保,另陳重文妻子白惠萍因涉嫌為丈夫收賄,交保200萬元、台智光主管陳豐源交保150萬、廠商康立錡交保30萬。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