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明生效! 王國材:「這些行為」不建議赴港
香港立法會19日三讀全票贊成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有關香港境內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即叛國罪、分裂國家行為、煽動叛亂罪、顛覆國家罪及竊取國家機密等多項罪行制定立法指引的法律條文,明(23日)正式生效。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今(22日)受訪時也回應,若有「這些行為」,就建議國人不要去香港了。交通部長王國材今被媒體問及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即將在23日正式生效,會不會影響國人旅遊,王國材回應,現行台灣旅客自由行和團客都可以到香港,基本法的立法,民眾要非常小心,政府也會透過陸委會和觀光署針對國人到香港旅遊特別提醒。王國材也援引國安局日前的說法指出,「國人去香港要留意過去有無批評中國政經情勢、手機是否留有批評中國訊息」,避免入境香港時遭無端入罪。他認為,國人對基本法嚴格的限制要更加小心,有類似行為的民眾,建議就不要去香港了。香港特首李家超。(圖/達志/美聯社)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2024年3月8日,針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正式刊憲公佈,同日也正式在立法會中進行首讀。接著在2024年3月19日,香港立法會三讀全票贊成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香港特首李家超在休會後會見記者,表示這是「香港歷史時刻」,而相關條例也將於3月23日刊憲生效。
香港《國安條例》通過!叛國無期、境外干預14年 持「這報紙」恐違法
香港昨(19)日晚間全票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並預計於3月23日生效。不僅叛亂、叛國等罪可判處終身監禁;至於煽動意圖、非法獲取國家秘等罪對於民眾及媒體影響較大。另外,若是持有蘋果日報舊報紙者,恐違反持有「具煽動意圖的物品」,將判處3年有期徒刑。香港主權移交27年後,政府於昨日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立法會三讀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為了加強香港對國家安全的保障,用以因應近年在香港發生的抗議活動與社會動蕩。「境外干預」、「涉及境外勢力」等詞貫穿整個法條,若涉及境外勢力,刑期均會加重2至4年,且草案也增訂「境外干預罪」,任何人若配合境外勢力、使用不法手段意圖帶來干預效果,最重可處14年徒刑。基本法23條立法將言論自由大幅減縮。(圖/美聯社)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目前刑期最重的罪行分別是叛亂、叛國及煽惑中國武裝力量成員叛變等3項,違反者將處以終身監禁,至於對當地居民或赴港旅客影響較大的,即是煽動意圖及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等罪。「煽動意圖」包含意圖引起中國人、香港人對中國制度、機構產生憎恨、藐視或叛離,意圖引起不同階層、地區居民間的仇恨,煽惑他人進行暴力作為或不遵守法律或命令;另外也包含放映、廣播、刊出或輸入有煽動意圖的文件或書籍。持有蘋果日報舊報紙恐違法。(圖/美聯社)凡違反煽動意圖者最重可處7年徒刑,若涉及境外勢力得處10年徒刑,另外若管有煽動文件或物品,例如持有蘋果日報舊報紙也算持有「具煽動意圖的物品」,不過這要取決持有人對此是否有合理解釋,否則也恐將被判處3年徒刑。至於「國家秘密」定義同為廣泛,包含關乎中國與香港等地的重大決策、軍事、外交、經濟與社會發展、科學技術、維護國家安全或警方偵查機密、涉及中央與香港之間關係的秘密等,香港特首亦可以發布證書認定國家秘密。任何人非法管有國家秘密得處3年徒刑,若有危害國家安全意圖得處5年;非法獲取國家秘密得處5年徒刑,若有危害國家安全意圖得處7年;非法披露國家秘密、非法披露因間諜活動所得的資料等,均得處10年徒刑。
曾來台發展6年!香港藝人因「這一事」 遭判刑74個月
現年45歲的香港藝人王宗堯過去曾在台發展6年,但因為星路平平,之後決定返港,而雖然他先前接拍劇集而受到關注,但由於他曾參與2019年7月1日入侵香港立法會會議廳,被控暴動罪、進入會議廳罪。最後,香港法院判決罪名成立,王宗堯遭判入獄74個月。據了解,王宗堯年輕時曾在父親的介紹下,簽約到親戚在台灣管理的演藝公司,雖然曾經在台灣發展6年,但最後因為反應平平,所以後續返回香港尋求演藝工作的機會。而返港後,王宗堯透過演出《喜愛夜蒲》及《一路向西》等電影,逐漸站穩腳步。2015年時,因為出演戲劇《導火新聞線》當中的角色,讓他收穫龐大的人氣。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其實早在2014年,在香港占中運動期間,王宗堯就曾現身現場為民眾加油。而在2019年反送中期間,數百名示威者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王宗堯因現身立法會大樓現場,甚至與示威者對話,結果遭到警方認出。後續連同王宗堯在內有14名被告因涉嫌進入立法會大樓遭到起訴,其中還包含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泛民主派初選案被告之一的鄒家成及劉穎匡等人。而法院最後裁定14人中12人暴動罪成立,12人分別被判囚禁54個月至82個月,當中王宗堯被判刑74個月,也就是6年2個月。而孫曉嵐遭判56個月、鄒家成遭判61個月、劉穎匡則被判54個月。
香港基本法23條審議立法中 通過後持有「這一物」恐遭判違法
香港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於9日下午進行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的審議。當中就有委員提問,如修法通過後,民眾持有《蘋果日報》的報紙是否有違法之疑慮。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表示,在法條通過後,只要持有煽動意圖的物品就是違法,另外也要取決持有人有無合理理由。據了解,香港基本法第23條,全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第2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最後一條,其主要內容是在描述透過立法禁止有損任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領土、統一與國家安全的行為,其中包含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等行為。根據香港媒體報導指出,在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於9日進行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的審議過程中,議員管浩鳴就詢問,如有民眾將蘋果日報過去的舊報紙放在家中留作紀念,是否構成持有煽動刊物。為此,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解釋,刊物何時印刷的並不重要,而是「持有」的話,民眾就需要「合理的解釋」,如民眾表示「我放了很久,我不知道原來還放在這裡,目的並不是進行煽動,我不知道存在」的話,就屬於合理辯解。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也表示,煽動意圖罪並非是新增條例,目前現行的法令中已經包含。而議員葉劉淑儀也詢問,如果是在氣球上印刷煽動性文字,比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之後施放氣球,這是否已經構成發送煽動意圖?或是製作沒有文字,但隱含煽動意圖的雕像,是否又構成違法?鄧炳強則回應,施放寫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氣球是絕對構成煽動,而雕像的部分則要看情況,的確有機率會被視為構成煽動。為此,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強調,煽動意圖罪並非是要阻礙市民表達意見,香港需要不同的聲音,政府需要採納不同的意見讓施政更加完善,即便是強烈表達的意見都沒有問題,但如果言論是在挑動情緒、破壞安寧的話,就不允許。
陳同佳殺女友棄屍「4年沒來台投案」 港議員喊話同意自首:給他改過機會
總統大選今(13日)舉行,最後由民進黨賴清德當選,過去曾在台灣殺害女友的港人陳同佳,至今4年多沒來台投案,如今新的總統出現,香港立法會議員管浩鳴便喊話,同意陳同佳回台自首,期望得到公平審訊和改過自新的機會。陳同佳涉嫌於2018年2月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棄屍捷運站外的公園草叢,隨後返回香港,並盜用女方的提款卡提款,被警方拘捕後認罪。由於案件發生在台灣境內,加上香港因政治原因無法司法互助,導致案情陷入膠著。陳同佳只因洗錢罪被判2年半有期徒刑,後來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減刑,於2019年10月出獄,當時承諾:「我願意為了自己的衝動,為了自己犯下的錯事自首,回去台灣服刑受審」,卻遲遲沒有下文,也促使香港修訂《逃犯條例》。陳同佳自首意願未變,只是礙於政治問題。(圖/新華社)《星島日報》曾報導,陳同佳目前居住在香港深山地方,平時只能靠上網、打電動消磨時間,沒有想像中自由,雖然他自首意願未變,但因政治問題只能等待,心情非常煎熬,但只要台灣准許,事情就可以獲得解決,並期望台灣大選過後能有新進展。如今總統選舉剛結束,據《香港01》指出,協助陳同佳的立法會議員管浩鳴表示,期待台灣新上任的總統能本著人道主義立場,同意陳同佳回台灣自首,讓他得到公平審訊和改過自新的機會。
殺女友喊「來台投案」出獄4年沒下文 港議員曝陳同佳近況:每天打電動
在台灣犯下女友命案的港人陳同佳因洗黑錢案出獄後,至今4年仍未能來台投案。對此,長期協助陳同佳的香港立法會議員管浩鳴透露,陳目前仍居深山,平時只能靠上網、打電動消磨時間,不如外界想像的自由,且他自首意願未變,但卡在香港、台灣政府的手續問題上,只能無限期等待,心情非常煎熬。回溯案發經過,潘曉穎與陳同佳均為香港居民,2人以情侶關係在2018年2月8日赴臺旅遊,同月13日入住紫園旅店。潘曉穎同月17日於旅店房內遇害,翌日被棄屍在臺北捷運竹圍站外公園的草叢。案發後,陳同佳獨自返回香港,潘父因聯絡不到親女,質問陳男又得不到答案,心急之下向台灣警方報案。陳同佳回港後,曾3度盜用潘曉穎的提款卡提款,並在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隨後承認殺害潘女並棄屍,進而揭發藏屍地點。臺北市警方前往竹圍站附近尋回死者屍體,遺體近1個月日曬雨淋,屍身腐化嚴重,頸骨有所遺失。經法醫相驗,發現死者腹腔中有1塊長約2厘米的骨骼,證實其生前有孕。香港籍男子陳同佳來台殺害網紅女友,回港後因洗黑錢罪,在香港被判監禁29個月。(圖/報系資料照)陳同佳供稱,2人在臺的最後一晚同逛夜市,並買了一個粉紅色行李箱,返回旅店後發生爭執。爭執期間,潘女自爆,約5個星期前發現已懷孕,並稱腹中嬰兒屬前男友。陳同佳後來發現一段女友與另名男子的性愛影片,在爭執中勒死潘女,隨後將屍體裝入新購買的粉紅色行李箱,翌日前往竹圍站棄屍。由於案件發生於台灣境內,加上香港因政治原因無司法協助安排,陳同佳最終只因洗錢罪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2019年10月23日早上9時,陳同佳刑滿出獄,表示願自赴台自首,但此事再無下文。另一方面,香港保安局藉此案在2019年2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最終成為反修例運動爆發的導火線。事隔4年,管浩鳴近日向港媒透露,陳同佳目前仍住在偏遠山區,平時只能靠上網、打電動打發時間,並非外界想像中的自由,雖然他自首意願未變,但因政治問題只能無限期等待,心情非常煎熬,重申只要台灣准許陳同佳入境,事情就可獲得解決,期待明年1月台灣大選過後能有新進展。
港鐵人員冒險清積水「水淹胸口」 議員震怒:高層漠視安危
香港7日受海葵颱風影響降下大雨,香港天文台晚間發布「黑色暴雨警告」,而各地也災情不斷,港鐵黃大仙站更是大淹水,網路上流傳人員冒險清積水的照片。香港立法會議員張欣宇在臉書批,港鐵的做為令人失望又憤怒。張欣宇表示,「我離開港鐵時就是負責觀塘線和荃灣線車務運作,昨晚倘若我仍在現場負責,除非遇上需要拯救生命防止更大傷害的情景,否則一定不會接受任何同事需要冒住這樣的生命危險走入嚴重水浸隧道範圍。」張欣宇說,「其實昨夜凌晨大約2點,已經有港鐵前線同事情緒接近崩潰找到我,話有管理層突然要求他們趕往黃大仙站協助清走站內積水。這個要求首先毫無邏輯,當時仍然是雨勢最為惡劣之時,積水根本是大自然的力量,源源不絕由室外湧入,這種情況下如何能清?其次更是漠視前線同事的生命安危。我當即已經聯絡港鐵高層,要求他們介入,亦得到相關承諾。但今日見到如此畫面如此做法,實在令人失望甚至憤怒!」張欣宇強,「作為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副主席,我一定會就此事跟進到底。最後,也要向昨晚果斷做出觀塘線停駛決定的前線車務控制人員表達敬意和感謝。倘若不及時停運和清客,出現列車被困隧道,會發生甚麼後果,圖片已經說明一切。」鐵路工會聲明。香港鐵路工會聯合會表示,照片經確認屬實,港鐵稱同仁都有安全裝備,會在安全環境下進行工作,但工會從照片中看不到任何保護裝備,呼籲同仁工作要注意自身安全。據《香港01》報導,黃大仙站8日因為淹水關閉,而港鐵派人到現場清理,工人在出口清淤泥,現場堆滿數十個黑色塑膠袋,截至下午2點多,月台仍無法進入。黃大仙站。(圖/翻攝香港01)
香港打造無菸城市有妙招? 消滅癮君子…官員提議:全場用眼神盯到不敢抽
打造無菸環境,是許多國家長期致力推廣的理念之一,但想要逼癮君子不要再抽菸,光靠「眼神」製造壓力行得通嗎?香港近日在討論如何杜絕二手菸禍害、加強勸阻吸菸措施等策略,香港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昨天(14日)在立法會提出「控菸文化」如何建立時提議,可採取用「眼神」方式控菸,提到若有人在餐廳拿香菸出來,可用「全場所有人盯住他」的方式,認為可讓對方在群體注視的壓力下,進而放棄抽菸。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香港政府本周三(12日)針對加強勸阻吸菸措施,進行公眾諮詢,其中建議了可加強管制香菸供應及吸菸行為、擴大禁菸場所範圍,以及提高違例吸菸罰則等策略。但當時選委會議員陳永光出面質疑,想要落實控菸法,他認為實務操作有困難,因此詢問當局,是否考慮利用監視器,或由市民提供影片來舉證。對此,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回應,大家都知道吸菸有害健康,執法人員常常接獲舉報,抵達現場時,民眾的違法行為可能已經停止,因此他認為,香港需要建立願意遵守法律禁菸的社會文化。盧寵茂進一步提到,若民眾在非吸菸區看到有人吸菸時,即使執法人員無法立即出現,他提議民眾可以死盯著吸菸者,「若有個人在餐廳裡拿香菸出來,全場所有人盯住他,我不相信這樣可以一個打這麼多個,包準被看到說不出話。」◎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網路長城翻版?美國擬推「S.686限制法案」 VPN翻牆最重恐關20年
美國國會近期正在推動最初被稱為「抖音法案」(TikTok Biil)的《S.686限制法案》(S.686 Restriction Act),近期引發熱烈討論,因為若法案通過,使用VPN翻牆的民眾,最重將面臨最重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052萬元)的罰款或被關20年。據《BeInCrypto》報導,美國兩黨共同提出的S.686限制法案,最初被稱為抖音法案,但它可能有更廣泛的影響,因法案內容中指出,若民眾使用VPN(俗稱翻牆軟體)造訪「對手國家的網站」,或是使用對手國家提供的網絡託管、雲端硬碟、內容交付服務、無人機、支付應用程序、遊戲應用程序、人工智能和電子商務等服務,用戶最重將面臨最重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052萬元)的罰款或20年監禁。而法案內明確指出「對手國家」包括:中國大陸(含香港及澳門)、古巴、伊朗、北韓、俄羅斯、委內瑞拉。另外,法案內也寫明,懲罰對象除個人外,也包括公司、工會等「實體」(Entity),也就是說,若公司內使用的是由大陸品牌生產的智能聯網冰箱,一但使用其聯網功能就可能觸法。華盛頓智庫昆西國家事務研究所(Quincy Institute)就指出,若此法案通過,美國民眾連使用通訊軟體微信(Wechat)聯繫親人都會被判違法要關要20年,認為此法案嚴重侵害美國人民的言論自由。且該法案對敏感個人訊息的定義很廣泛,如果有一家中國擁有部分所有權的公司,轉發電子郵件或健康保險訊息,也可能因此被凍結財產。據了解,人們常合法使用VPN(虛擬專用網絡),來為網路通信增加安全,用戶們還可以用VPN來遮蔽或更改用戶網址,通常用在訪問可能被阻止或審查的內容,而S.686限制法案就是要阻止用戶可能用VPN瀏覽TikTok等被禁止的網站。綜合媒體報導,上週美國當局對TikTok執行長周受資的質詢。眾議院議長麥卡錫說,眾議院將推動該法案。如果法案真的通過,新立法會對授予美國政府廣泛的權力,來打擊它認為的任何威脅技術和服務。反對者認為「這是美國中國化」。昆西國家事務研究所指出,TikTok在美國擁有1.5億名用戶,其被指控「侵入性監視做法、過度收集和利用用戶數據造成的隱私侵犯、令人上癮的設計功能和有害內容」的特性,實際上與Google、Facebook、Instagram等美國網站一模一樣,但現在官員們卻急於禁止這款由北京字節跳動的應用程式。研究所直言,應該有更簡單的方法來阻止中國政府蒐集TikTok的私人用戶數據,「但對於希望擴大國家權力的人來說,卻不是如此」。
陳同佳可來台投案?梁文傑提司法互助 管浩鳴曝死結原因
港人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案,2月17日將屆5周年,陳同佳迄今未能赴台投案。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日表示,台灣立場未變,事件涉及雙方管轄權和相關公權力的行使,希望港府務實回應台方司法互助請求。協助陳同佳的香港立法會議員管浩鳴向《星島頭條》表示,問題不在於台灣是否開關,「就算台灣封關,都可向他發簽證」,現在死結在台灣不批准他入境,「想去都無得去」。他說陳同佳投案意願一直無變,仍居於香港深山地方。梁文傑今早稱,政府立場沒有改變,陳同佳來台投案不單純是批出簽證的問題,也涉及雙方管轄權和相關公權力的行使,為確保後續偵查和審判順利進行,希望港府務實回應我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才能落實司法正義。至於港府2021年暫停台灣的「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運作,梁文傑指目前無收到港府提出重啟的請求。
香港1/30起確診免隔離 無症狀者可上班、自由外出
香港特首李家超昨早在立法會備詢時宣布,1月30日起撤銷對新冠確診者發出隔離令,將新冠病毒視為一種上呼吸道疾病。他解釋,主要考慮到香港的混合免疫屏障十分牢固,且3年來疫情和病毒都有演變,香港醫療系統防治能力亦有提升;加上與大陸通關十多日,並無增加疫情風險,社會對疫情的認知和處理能力已大大提升,因此疫情管理須邁向新階段、新模式。香港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總監徐樂堅稱,如無症狀患者建議可自由外出或上班,但學童檢測陽性建議不要上學,直至快測陰性為止。李家超指出,撤銷對新冠確診者發出隔離令的安排,主要是考慮到香港第二及第三劑新冠疫苗接種率已達到93%及84%,大批市民自第五波疫情以來感染後產生免疫力,等同接種第三劑疫苗的有效接種比率已達95%,社會的混合免疫屏障已十分牢固,完成接種的市民感染Omicron病毒後亦多屬輕症。他又稱,3年來疫情和病毒都有演變,香港醫療系統的防治能力提升,疫情對公共衛生風險已明顯減低。而香港與大陸通關後並無增加疫情風險,確診數字也從高位3萬例回落至近日3000多例,下跌9成;市民對新冠病毒的認知及處理能力大大提升,因此需要邁向新階段、新模式,從政府強制染疫市民隔離,改為由市民自行決定、自行負責,逐步建立新的常態系統,將新冠病毒病視為一種上呼吸道疾病。香港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屆時患者無須在住所、醫院或隔離設施等接受隔離;檢測陽性的人士,亦不須再透過衛生署網路平台申報。但他強調取消隔離令不代表新冠病毒已消失,疫情仍會為社區,尤其是「一老一幼」及醫療系統,帶來風險,加上全球疫情仍有變數,因此港府會維持新冠疫情的緊急應變級別,直至另行通知。此外,保安局長鄧炳強稱,李家超已就《基本法》23條立法設定時間表和關注點。當局會繼續努力推展立法工作。他提及必須建立良好的防範管理體系,如網路安全,提升對關鍵基礎設施網路安全保護,建議訂定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路安全責任。
新黨游智彬:陳明通若不認錯 將公布並檢舉9胞胎
九合一大選雖已結束,但逆轉民進黨選情的「論文門」事件在選後繼續發酵。新黨黨員游智彬昨再爆料,國安局長陳明通任職台大國發所教授時,以1份資料,提供9位學生寫論文,論文內容雷同。他暫時不公布「9胞胎」姓名,如果有必要,或陳明通堅持不認錯,將一個個公布姓名,並向台大檢舉論文抄襲。民進黨接連發生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桃園市長鄭文燦論文抄襲,不僅造成民進黨北台灣選舉「一屍五命」,更打亂選後府院黨的人事布局。游智彬在選前向台大檢舉鄭文燦的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涉抄襲,游雖然未當選,但他繼續緊咬台大國發所「論文門」後續發展。陳明通從民國84年到111年,在台大國發所共指導173位碩博士,民進黨籍人士包括鄭文燦、屏東縣長潘孟安、林智堅;立委高嘉瑜、邱志偉、沈發惠、郭國文;新北市議員張錦豪、張志豪、高雄市議員高閔琳。游智彬痛批陳明通近30年培養173名學生就是「173部隊」,成為陳的權力防火牆與護城河,他手上還有9本陳明通指導的學生論文也都涉嫌抄襲,其中3位使用同1份數據和一模一樣的研究方法,連論文題目都僅有微小差異,包含《香港居民對香港特首及公務員的信任變遷研究:2001-2016年四波調查的分析》、《香港居民對立法會及法院的信任變遷研究:2001-2016年四波調查的分析》、《香港居民對香港媒體的信任變遷研究:2001-2016年四波調查的分析》。游強調,台大學倫會有說明,不可以分割研究成果,陳明通為讓更多人當其學生,可能連研究計畫、報告都幫忙寫好,只要填上一些資料,就可迅速拿到學位,他要嚴厲指控陳明通,把台大國發所當作攀附權貴的捷徑及升官通道,他收的學生有大報總編輯、有高官及鄭文燦、林智堅等人,但他主要針對的是陳明通,並非他的學生們。游智彬說,藍綠陣營都對陳明通開炮,要求他下台,「可是他會想下台嗎?」民進黨要清君側很難,一不小心就把蔡英文清倒了,蔡英文會輕易讓陳明通下台?高嘉瑜昨在網路訪談中表示,論文需要教授指導,陳明通後來收太多學生,他拿資料給學生參考,結果大家參考的內容都很類似,被拿出來檢驗,這對民進黨來說,是不定時炸彈,可能會造成很大影響,應該趕快處理、統一說明。高嘉瑜並說,黨內已有共識,內閣改組是遲早的事,外界不用擔心。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邱臣遠、賴香伶表示,陳明通應為此事負責,蔡英文應該果敢做出政治判斷,別讓台大獨自承擔責任。
港男殺女友3年未來台投案 港保安局:台灣盡快批准入境
在台灣犯下女友命案的港人陳同佳因洗黑錢案出獄後,至今3年仍未能來台投案,協助他的立法會議員管浩鳴日前透露,陳同佳目前仍居深山,自首意願未變,但卡在香港、台灣政府的手續問題上。香港保安局最新回應稱,陳同佳已表明願意赴台投案,直接解決事件是台灣當局盡快批准陳入境以承擔法律責任,主導權完全在台灣當局。「司法互助從來不是接受通緝犯投案的先決條件。」陳同佳於2019年10月23日出獄,當時他公開向受害者潘曉穎家人鞠躬道歉,承諾會赴台投案,惟一直未能成行,潘母多次要求陳盡快兌現承諾。香港、台灣政府亦就此事隔海駁火,互批政治操弄。我陸委會仍堅持立場,近日重申陳同佳為殺人嫌犯且犯案後即潛逃回港,本案並非單純移送或批出簽證問題,須由台港雙方就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進行溝通,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香港保安局回覆《星島頭條》表示,港府沒權就陳同佳如何前往台灣投案代他作決定,陳同佳已表明願意赴台投案,現在直接解決事件是台灣當局盡快批准陳同佳入境以承擔法律責任,批准陳同佳入境的決定權和主導權完全在台灣當局。只要台灣當局盡快批准陳同佳入境,雙方警務單位便可隨即展開行程安排研究,以認真和務實的態度處理事件,案件便能了結。局方更強調,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香港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不適用於台灣,而事實上案件發生在台灣,台灣當局已掌握有關案件的主要證據,包括法理鑑證、閉路電視紀錄等 「司法互助從來不是接受通緝犯投案的先決條件。」
陳同佳出獄3年現居深山 赴台投案意願不變
在台灣涉犯女友命案的港人陳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後,至今將屆3年仍未前往台灣投案。協助陳同佳的香港立法會議員管浩鳴昨透露,陳同佳去年中離開警方提供的安全屋後,一直居於偏遠地區的深山,等候成行。投案意願不變,只是台灣一直不容許他前往,台港兩地政府仍卡在手續問題上。管浩鳴對港媒表示,一周前曾與陳同佳通電話,對方表現平靜,目前仍居於清靜地方,有三餐提供,從未離開住處,平日以上網、打電動、看電視打發時間。他指陳同佳投案意願未變,但亦知道兩岸政治形勢,短期內難以成行,加上疫情問題,香港和台灣都未通關,想進展都難。他補充,陳同佳未接種新冠疫苗。陳同佳於2019年10月23日出獄,當時他公開向受害者潘曉穎家人鞠躬道歉,承諾會赴台投案,惟一直未能成行,潘母多次要求陳盡快兌現承諾。香港、台灣政府亦就此事隔海駁火,互批政治操弄。陳同佳出獄轉眼3年,管浩鳴形容,「坐監起碼都叫有目標,有坐完的一日,現在連去承擔罪責的機會都無」,對陳同佳來說非常煎熬。管浩鳴說,會跟港府持續溝通,循不同途徑跟進。當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李家超如今已是特首,他今年4月參選時曾表示,要處理事件非常簡單,台灣當局應立即接受陳同佳投案。惟我陸委會仍堅持立場,昨重申陳同佳為殺人嫌犯且犯案後即潛逃回港,本案並非單純移送或批出簽證問題,須由台港雙方就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進行溝通,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
陳同佳出獄至今滿3年仍未來台投案 陸委會堅持:台港須就管轄權溝通
在台灣涉犯女友命案的港人陳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後,至今將屆3年仍未來台投案。協助陳同佳的香港立法會議員管浩鳴今透露,陳同佳去年中離開警方提供的安全屋後,一直居於偏遠地區的深山,等候成行。自首意願不變,只是台灣一直不容許他前往,台港兩地政府仍卡在手續問題上。對此,我陸委會仍堅持立場,今重申陳同佳為殺人嫌犯且犯案後即潛逃回港,本案並非單純移送或批出簽證問題,須由台港雙方就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進行溝通,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當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李家超如今已成為特首,他今年4月參選時曾表示,要處理事件非常簡單,台灣當局應立即接受陳同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