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科大教授黃兆龍涉詐領研究費396萬元 北檢起訴10人
台灣科技大學營建所前教授黃兆龍涉嫌以不實發票,多次向學校詐領研究經費,累計12年不法所得達396萬餘元,除了用作個人花用,還幫妻子與研究助理支付勞退、健保及出國費用等。北檢深入追查發現,涉案廠商另涉及圍標8項政府標案,總金額達上千萬元,今(26日)偵結依加重詐欺、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起訴10人。據了解,黃兆龍從1987年到2020年間擔任台科大營建工程學系暨研究所教授,期間受國科會等機構補助或委託,進行多項研究計畫。按照規定,相關計畫所需支出若是1萬元以上、未達2萬元,可檢附發票及報記單正本進行核銷。起訴指出,黃兆龍涉嫌利用上述規定,找來過去學生的妹妹林女協助提供發票;林女考量黃男曾是胞姊的老師,且對方曾提供經營公司技術諮詢等情誼,同意按月開立不實請購單、發票,供黃男和湯姓助理報帳核銷。專案小組查出,另名涉嫌提供不實發票給黃男的吳姓業者,曾找同行圍標原能會核能所2000年的「全自動壓汞式孔隙分析儀」、2011年「力學實驗室實驗儀器與校正設備」、2015年「熱水利耦合非破壞檢驗設備」,以及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2023年「車轍輪機試驗儀」、台電2012年「超高壓泵」、北科大2016年「貴重金屬及礦物洗選設備」、陸軍後勤指揮部2023年「敲擊回音儀」、健行大學2015「土木系恆溫恆濕機」等標案,總金額破千萬元。北檢今日偵結,認定黃男、湯姓助理、吳姓廠商等10人涉嫌重大,分別依加重詐欺、偽造文書、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起訴,並請法院宣告沒收黃男等人以不法手段詐得的研究經費,如無法沒收應追徵價額。
警察為挽回愛情利用職權查42筆個資 被判刑不服上訴結果曝
彰化縣1名劉姓警員,為了挽回前女友(甲女),利用職務之便查詢她婚姻狀況及其親友個資,共計42筆,遭分局查獲移送法辦,判1年2月徒刑,緩刑3年,另分局依違反《警察機關資通安全實施規定》,核予1大過處分,劉員不服提起復審遭駁回,遂提行政訴訟,主張受甲女煽惑查詢而遭陷害,法官不採信予以駁回。彰化地院判決指出,劉姓警員從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間,為挽回甲女感情,假借職務上機會,使用公務電腦或行動電腦登入「警政知識聯網」,在用途欄輸入「舉發交通違規」、「警勤區訪查」等不實事由,查詢甲女與其胞姊、姐夫個人資料,總共42筆。法官考量劉員坦承犯案,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付和解金,且需負擔家庭經濟,所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1年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另外彰化縣警局以違反《警察機關資通安全實施規定》,核予劉員記1大過懲處,劉員不服向保訓會提起復審遭駁回,轉而提起行政訴訟。劉員主張,甲女爭吵中煽惑他去查其是否已婚,再抓住把柄事後檢舉陷害,犯罪情節並非重大,為因感情糾紛查詢婚姻狀態,也未洩漏盜賣個資生損害公眾他人,加重處分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應記小過為恰當。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劉員身為警職人員,依其職務歷練及個人智識能力,對於禁止非因公務查詢應有認識,竟為追求並挽回與甲女感情,屢次違反規定,彰化縣警局審酌劉員違失情節嚴重,核予記1大過懲處,於法並無違誤,尚難認有違反比例原則,劉員所訴核無足採,原處分應予維持。仍可上訴。
陽明教養院生腦出血亡家屬控「如在地獄」 照服員涉虐死拒認罪重判9年
台北市陽明教養院永福之家的一名照服員涉傷害極重度身心障礙的女院生,導致她重心不穩撞擊一旁硬物,經搶救16日身亡,這名林姓女照服員依法被起訴,法院開庭時,林女作無罪答辯,27日士林地院宣判,依傷害致死罪,處有期徒刑9年。根據起訴指出,2022年5月12日,林姓照服員要帶陸姓女院生如廁,過程陸姓院生不願配合被林婦腳踢,導致顱內出血,經送醫仍因大腦位移脱疝,當月27日宣告不治,林婦否認施暴,辯護人更以短短4秒,連踹4下與常理不符,否認施暴。不過據檢方勘驗監視器,發現林女在4月27日有連續踹踢陸女頭部附近身體部位,5月12日替陸婦點眼藥水,無故踹踢右膝1下,案發當天林女從陸婦背後抓起褲頭,半提半推將人帶到牆角並以腳踢4下,導致陸婦撞擊一旁硬物後倒地,但林女僅坦承當天有腳踹陸女數下;另外,教保吳姓組長表示,調閱生活區監視畫面,除了林女,無其他照護員曾對陸婦傷害或粗暴照護行為。檢察官為求謹慎,委請台大醫院張姓醫師替陸婦送醫搶救電腦斷層掃描做鑑定,鑑定認「硬腦膜下出血」屬急性期變化,出血是發生7天內,因此排除是4月22日跌倒造成的內出血,依相關證據等,以傷害致死罪起訴。另據死者胞姊表示,胞妹在永福之家居住5年9月,因青光眼失明,平時動作都很小心,絕不相信她會自殘,她把照服員當夥伴,探視胞妹時還會準備每位照服員的餐點,三節禮物也不曾少,卻背地裡施暴,院生的處境如同活在地獄。上月開庭時,林女委任的辯護林姓律師為綽號「憤怒鳥」前北檢檢察官指出,檢方應就犯罪事實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方法,在刑事審判的過程中,法院依無罪推定原則,不得預斷被告有罪,被告客觀上無導致被害人傷害、死亡行為,主觀上也無傷害事實,應為無罪判決諭知,最後強調,被告與被害人擁深厚情感,甚至替院生剪短髮、進修。不過陸姓胞姊代理人表示,林女從2022年5月12日從早到晚對被害人施虐,力道大到監視器都清楚錄到聲音,且迄今未道歉、上香求原諒,更指出陸生雖案發時為52歲,但其身心、智能心智未滿18歲,應就《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0條「生命權締約國重申人人享有固有生命權,並應採取所有必要措施, 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確實享有生命權」請求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死者家屬得知判決表示,林女一直污名化死者,得知判決結果以後,家屬非常感動,感謝司法公正判決,還死者一個清白。
飯店經理意外過世「290萬保險金被領」 台北人妻一查傻了:和小三同居22年
台北一間飯店的經理在2年前死亡,投保美金8.5萬和新台幣25萬(總共約290萬新台幣)被人領取,妻子調查後發現,領保險金的人是老公的女同事,在外同居22年,這才驚覺2人有不正當關係,氣得她提告,經過審理法院判決出爐。根據判決書,該名經理在1980年結婚,育有1個兒子,家庭關係幸福美滿。任職於飯店的他,稱工作需要在外租屋,因此便與妻子自2000年開始分居,直到2022年10月因為急性心肌梗塞身亡,家屬要請領保險金時,發現受益人寫的是老公女同事的名字,這段不倫戀才曝光。妻子指控老公和女同事同居超過22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妻子指控,女同事明知老公已婚,2人仍然同居交往,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幸福,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對此,小三辯稱同居超過22年,人妻早就知道,甚至在男方退休至死亡期間,也未曾同居,足見感情早以寡淡,縱使有侵害配偶權的行為,情節也屬輕微。死者胞姊證稱,她知道弟弟和女同事有交往,過年有帶回家見父母,雖然大家沒有談論過,但姊妹心裡都有數,只是沒有講白。逢年過節,家族習慣是在父母家聚會,但弟弟和妻子不太常一起出現,有來也只是送個禮就離開,不會停留。法院審理認為,人妻對老公在外居住一事態度消極、迴避,感情明顯已十分淡薄,難謂幸福圓滿,所受精神上的痛苦應非甚鉅。不過小三直到男方死前仍同居交往,此部分行為時間上具連續性,且侵害原告之配偶身分權益行為態樣相同,所生損害應自侵權行為終了時才確定,也就是2022年,而人妻在2023年提告未罹於2年請求權時效,因此判小三須賠償10萬元。
獨拿亡父數十筆不動產還不夠 男告胞姊討母親百萬扶養費遭法官駁回
中市康男獨繼承亡父數十筆房地產,遺產公告現值逾2000萬元,母2019年過世,他向胞姊提返還代墊扶養費告訴,稱他獨力扶養老母17年,追討140萬餘元。姊稱,母生前名下4筆不動產、擁600多萬現金、月領老農津貼7000元,生活無虞,怒批弟未扶養,還常向母借錢。法官以康未舉證一人扶養及代墊費,裁定駁回,可抗告。康男向胞姊提出返還代墊扶養費告訴,指控老父在2002年去世,老母無謀生能力, 17年來由他一人負擔生活支出及照顧就醫,母簽六合彩賭輸錢,都向他伸手要錢。康男說,母名下雖有4筆土地,但都為共有,且地處偏僻,又建有廠房,難覓買主變賣以維持生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之平均每人消費支出標準,請求胞姊給付2008年至2019年期間所代墊撫養費共140萬餘元。康姊抗辯,母生前不僅有4筆不動產,父過世時還留給她存款391萬餘元,另2006年賣掉1間透天店面獲272萬餘元,還月領7000元老農津貼,生活花用綽綽有餘,不至於無法維生。康姊說,她出嫁後,常探望獨居老母,往來送生活物資,鄰里皆知,且母並沒賭博,反而是弟將財產花完,還常向母親伸手借錢,弟所指控與事實不符。法官追查,康父過世時,留下數十筆不動產、存款及現金,遺產依公告現值核定價值高達2331萬餘元,姊弟均坦稱,父房地遺產由康一人繼承及得知母賣房獲逾百萬。但康稱,不知母取得父遺產391萬餘元現金。康姊兒子證稱,母親與阿嬤常互探視往來,阿嬤做資源回收,但不缺錢,老農年金都是舅舅領;康男兒子則作證,阿嬤平日自己料理3餐,逢年過節才到他家吃飯,父有時會給她幾千元。當地里長作證,康父很有錢,他不知康男有無扶養老母,但康母不需付房租,做回收是做「運動的」,她過世時,留有4筆不動產,依公告現值核定為156萬餘元。依《民法》規定,直系血親宗親屬受扶養之權利,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法官認定,康男與母互動是家族間交際往來,與扶養、照顧不同,且無法認定他所支出的扶養費超出應負擔義務或有代墊;康母死亡時尚有相當財產,還未達不能維持自己生活之程度。法官以康未舉證老母不能維持生活,而曾提供的金錢屬孝道表現,並未使胞姊有免除扶養義務的不當得利,且未舉證他一人扶養,又代墊胞姊應負擔的扶養費,請求返還代墊扶養費並無理由,裁定駁回。
他勒斃馬國女大生喊「殺人了」 陳柏諺一審逃死判無期
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被男子陳柏諺涉掐斃,陳男被依殺人罪起訴羈押至今,案發至今第460天,士林地院今(16日)一審判決出爐,依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柏諺聽完宣判,沒有太多情緒反應。涉嫌殺害馬來西亞女大生的台灣男子陳柏諺遭檢方收押。(圖/劉耿豪攝)士林地院經1年多審理,今一審依殺人罪判處陳柏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判決理由尚待公佈。回顧整起案件,陳嫌從2022年9月曾以手機搜尋過「殺女友為度她成佛」、「為什麼能殺動物不能殺人」、「妻子、女友、孩子、皆成他手下亡魂…號稱信佛卻專殺身邊人」、「殺人度她」、「殺人魔在屠殺時腦中到底想些什麼」等文字後,逐漸萌生殺人的想法,走向無可挽回「成魔之路」。同年9月21日他陸續赴藥局購買大量止痛藥物,10月3日以IG私訊4月29日才認識的蔡女,並主動約蔡女於10月7日見面,隨後開始出入蔡女位在士林租屋處。10月12日下午5點左右,陳嫌再次赴蔡女租屋處,並在13日凌晨2點左右,以一卡通MONEY轉9萬9999元給蔡女,做為蔡女自創品牌「贊助金」,不料隔天上午10點、11點左右,他因反悔要求蔡女歸還全額未料竟遭拒,陳男當下大發雷霆徒手掐扼住蔡女頸部,並以玩偶抱枕遮掩眼睛,過程中蔡女已因頸部遭掐無法說話,不過陳男未鬆手導致蔡女窒息身亡,而他則逃回鶯歌租屋處。當天下午,陳嫌胞姊向鳳鳴派出所報案指出,陳男傳簡訊疑似尋短,林姓警員立刻致電,不過陳嫌表示「是對家人開玩笑、惡作劇、沒有什麼事」,員警不敢大意前往其租屋處外查證,結果發現陳嫌倒臥床上還散落藥物,警員不斷呼喚他並問為何尋短,陳不假思索脫口說「我殺人了」,接著說出蔡女全名及其租屋處地址。員警過程中再次詢問為何確認蔡女死亡、是否有通知救護車等問題,陳男僅淡淡表示「她已經死透了,我不敢自殺而已」,隨後則表示有以手掐住脖子,導致蔡女死亡。承辦檢察官認為,陳嫌事後又改稱「沒有要傷害,當時只是想要嚇她一下」,對於犯案經過前後供述不一,也未坦承犯行,建請法院勿依刑法第62條規定減刑,另審酌他曾就讀於台中高中電機科、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且曾在外工作,有相當智識及社會經歷,僅因與蔡女因細故發生爭吵,不思以理性平和手段溝通解決,即萌生殺機,致蔡女於死,造成被害人家屬一生無法彌補巨大傷痛,不應輕縱,建請從重量刑,以昭炯戒。不過陳男堅稱,是蔡女邀他長眠僅坦承加工自殺罪,對此,被害家屬律師請求法院判處死刑,別讓台灣淪為馬籍學生地獄。
紀寶如曝袁惟仁近況「意識仍不清」 在台東靜養由胞姊照料
資深音樂人「小胖老師」袁惟仁2018年在上海跌倒腦溢血昏迷送醫、2020年再度摔倒住進加護病房、2022年驚傳變成植物人,目前人在台東養病。持續關心袁惟仁病況的紀寶如,昨(7日)在陳亞蘭的2024「愛在一起歲末送暖餐會」中,透露他近況,「之前去看,他是認識人的,現在都姊姊照顧,很偉大」。袁惟仁2018年在上海跌倒腦溢血昏迷送醫、2020年再度摔倒住進加護病房、2022年驚傳變成植物人。(圖/翻攝自袁惟仁臉書)紀寶如透露,她去年曾去台東探視袁惟仁時候,目前他狀況跟之前差不多,平常就是媽媽、姊姊、姊夫輪流照顧,演藝圈則有一群朋友會幫助經濟方面的問題,而袁惟仁則是長期臥床的狀態,靠家人餵奶、餵水、拍背。其實紀寶如之前就曾和楊貴媚曾赴台東探視,她說一直在照顧袁惟仁的其實是胞姊,直言對方有這樣的家人真的很偉大,至於袁惟仁目前的狀況據她所知就是意識不太清楚、不太認識人,前幾年探望他時還能認得人。此外和袁惟仁組團「凡人二重唱」的張宇也曾透露:「小胖現在就是在台東靜養,有家人在照顧他,那我們大家也就是想辦法,盡一點微薄的心意去照顧他。」
戒毒診所變販毒中心 3醫師害患者用藥過量亡遭起訴
高雄某診所標榜戒毒診所,但該診所林姓負責醫師,卻放任所內醫師、護理師逕自販賣Diazepam,有1名陳姓患者在未看診下一天內就注射二次,加上與海洛因混用喪命。高雄地檢署偵結,依過失致死、販賣4級毒品等罪嫌,起訴林姓醫師、朱姓醫師及黃姓護理師。Diazepam為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屬第四級毒品和第四級管制藥品,且如與海洛因在人體共同作用,可能對抑制中樞神經產生藥理加成作用,可能會有致命危險性。去年1月,有毒品前科的陳姓男子,先接受護理師注射2劑Diazepam和1劑Vena後就離開醫院,隔了約5小時,他又與另名鍾姓友人回到診所,但這次,卻沒有經過任何醫生問診,又接受2劑Diazepam和1劑Vena,同天晚上,陳男就被發現手腳冰冷、呼吸急促,經送醫急救因濫用藥物海洛因與Diazepam引發多重藥物中毒併水腫與肺泡內出血死亡。陳男胞姊質疑診所未盡責任,氣得對診所提告。檢警深入調查後,才發現陳男求診時,並未由診所醫師看診,付費後隨即由護理師注射藥劑,且求診時,都未詢問陳男健康及用毒情形,導致陳短時間內攝入大量毒品身亡。而該診所林姓醫師放任診所醫師、護理師不用取得處方,就能向患者販售Diazepam,以戒毒診所知名,行販毒之實,且林在檢警偵訊時,對於診所業務一問三不知。雄檢綜合相關事證,認定林未盡督導責任,放任朱姓醫師不對病患實際看診,默許黃姓護理師擅自販售Diazepam,今偵結依過失致死、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3人起訴。《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流落異鄉30年成無名骨灰罈 警界高手幫忙找到家人「這是我妹妹」
無名骨灰罈,因為員警一個起心動念,找到家人而正名!新化分局巡官吳孟宇去年查得一筆身分不明婦人通報資料,婦人30多年前流落屏東的東港鎮,被發現時因查無身分,由社會處協助安置,2019年病逝後,始終找不到回家的路,吳員近1年來鍥而不捨比對數百筆資料,聯繫上婦女胞姊指認,「這是我妹妹!」19日由吳員陪同廖女胞姊前往妹妹安葬處擲筊,協助骨灰罈正名、附上遺照。「妹妹,姊姊來看妳了!」這名無名婦女姓廖,廖女胞姊表示,妹妹自從嫁人後少與家人聯繫,印象最後一次見面已覺得妹妹精神出現狀況,之後再從妹婿家得知妹妹消息時,人已離家不知去向,妹婿家雖曾向警方報案,一直以來音訊全無,家人也遍尋不著。廖女接獲警方通知妹妹過世消息,既傷感也感謝,得知妹妹曾由高雄市流落至屏東縣,被安置前過著街友的生活,感到萬分不捨。在吳孟宇安排下,廖女至妹妹的安葬處指認,「姐姐來看妳開心嗎?」「幫妳改回名字好嗎?」每一搏杯都是聖筊,讓吳員也嘖嘖稱奇!吳孟宇表示,追查這位婦人身分耗時1年,最近查到一筆資料是79歲廖姓婦人在2019年病逝,他詢問當時照護機構醫護人員得知,婦人對於自身姓名及住址均無法說出,只說自己叫「阿秀」,幾經清查,發現一筆於民國80年間在高雄鳳山區走失並遭宣告死亡的個案與走失婦人有雷同之處,遂通知家屬指認,廖女胞姊一見照片直呼「是我妹妹沒錯!」新化警分局長王智民表示,「生要見人、死要見屍」是失蹤者家屬最大心願,若家裡親人失蹤,報案人通報訊息要完整,讓員警比對可更迅速,協助他們提早找到回家的路。吳孟宇是警界尋人高手,從警13年來,至今尋獲身分不明、失蹤人口超過千人,他說,能助人找到回家的路,也讓家屬不再懸著一顆心,很有意義!
張惠妹低調現身觀眾席 力挺胞妹SAYA開唱
歌壇天后張惠妹胞妹張惠春(SAYA),28日、29日一連兩天與郭忠祐、林芯儀一同舉辦《歌之饗宴8-破繭而出演唱會》,令人驚喜的是,29日末場演出,張惠妹特別現身觀眾席,低調支持妹妹SAYA開唱,讓現場觀眾相當驚喜。張惠妹先在28日送花祝賀,29日則是現身力挺,妹妹開唱。對於胞姊張惠妹現身演唱會,SAYA坦言事先並不確定,直到演唱會結束前,透過工作人員告知才確認姊姊真的來了。天后張惠妹29日現身演唱會力挺妹妹SAYA。(圖/寶吉祥集團提供)SAYA在台上先向歌迷賣關子說:「我的大歌迷也來到現場,她非常的忙,但是她還是抽空,她工作一完,然後就搭飛機來到現場,我剛知道我都嚇到了,因為這個人她的名字叫張惠妹。」而坐在角落的張惠妹則揮手向大家致意。據悉,本來在外巡演的張惠妹28號先送花祝賀演唱會順利成功,29號下午則是請人送來茶點慰勞工作人員,沒想到天后在百忙之中仍親自力挺,讓妹妹SAYA非常感動。
科技廠員旅!遊覽車車禍釀4死22傷 肇事司機遭聲押坦言「很難受」
國道3號雲林縣斗六段昨(21)日發生4死22傷嚴重車禍!1輛遊覽車與1輛自小客車擦撞,小客車當場翻覆變形,共造成遊覽車內1對母子、自小客車上男駕駛與女乘客死亡。雲林地檢署昨日晚間完成相驗,認為遊覽車司機陳男涉嫌《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今日凌晨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訊後,陳男坦言「很難受,會盡力配合所有責任要求。」回顧該起嚴重車禍事故,新竹耀群科技公司昨日舉行員工旅遊,包了5輛遊覽車準備到雲林劍湖山遊樂園進行1日遊,上午9時43分許,陳男駕駛的遊覽車在國道3號南下264K處與一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小客車當場翻覆,造成4死22傷。4名死者中,遊覽車上11歲賴姓男童當時與龍鳳胎的胞姊,父親以及母親4人同坐遊覽車最後一排,賴童坐在靠窗一側,事故發生當下頭部疑似猛力撞擊隔音牆,導致頭顱嚴重破裂、當場死亡,而母親朱女則受到重傷,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而遭擦撞的小客車內52歲男駕駛與61歲女乘客,同樣傷重不治。經查,司機陳男供稱,案發當時是因為要超車才會不慎釀禍,「車速是有一點快、有時會超過120km」,訊後,陳男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檢方及法醫昨天深夜10時許完成4名罹難者遺體相驗,經漏夜偵訊,認為遊覽車司機陳男涉嫌《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今日凌晨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國道釀4死22傷!遊覽車駕駛遭聲押 業者:保險700萬…該負責會負責
國道3號雲林縣斗六段昨(21日)發生1輛遊覽車與1輛自小客車碰撞意外,釀4死22傷慘劇。對此,雲林地檢署認為遊覽車陳姓駕駛涉嫌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今(22日)凌晨1點許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陳男訊後坦言,「對死者及家屬相當難受,自己會盡力配合所有責任要求。」遊覽車業者健全通運公司洪姓老闆則在昨天表示,遊覽車車齡11年多,都有進行保養,駕駛也沒有問題,「該負責會負責。」國道3號雲林斗六南下路段今(21日)發生4死18傷嚴重車禍。(圖/民眾提供)陳姓遊覽車駕駛供稱,「車速是有一點快、有時會超過120km」,並稱當下是因為要超車才會不慎釀禍。另雲林地檢署昨晚間10時許,已完成4具大體相驗程序,同時經漏夜偵訊後,認為遊覽車陳姓駕駛涉嫌《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第284條過失傷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22日凌晨1點許,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健全通運公司洪姓老闆昨上午則表示,該車輛為11年多車齡的遊覽車,平時都有保養,監理所資料也正常,駕駛也沒有問題,懷疑是路況問題,但實際原因還不清楚。洪姓老闆也表示該負責的公司會負責,此次員工旅遊是由旅行社標團、租用遊覽車,遊覽車公司有保險,上限為700萬元,會以最高補助協助家屬,其餘部分為旅行社處理。事件發生在21日上午9點43分,新竹耀群科技公司當天舉行員工旅遊,包了5輛遊覽車載著員工準備到雲林劍湖山遊樂園1日遊,沒想到其中1輛遊覽車行經國道3號雲林斗六路段264公里處時,與1輛小客車發生碰撞,造成4死22傷憾事,遊覽車上2名死者為11歲男童與47歲母親,小客車死者為52歲男駕駛與61歲女乘客。當時同坐在遊覽車最後一排、均有繫安全帶的11歲賴姓男童、龍鳳胎胞姊、父親(公司員工)與母親朱女受創最深,男童頭顱嚴重破裂當場死亡,母親朱女則失去呼吸心跳,送醫後宣告不治;自小客車則嚴重扭曲變形,駕駛與乘客被夾在車內,搶救後宣告不治。
泰籍逃逸移工遭查獲!一句話曝「在台生活6560天」躲警秘訣
台中市一名泰國籍男子日前遭警方盯上攔截,一查才發現原來男子已經在台灣逾期居留6560天,警方好奇追問為何沒被抓,原來是因為男子一直以來「堅守1原則」,才讓他得以當了近18年的逃逸移工。台中市警二分局立人派出所員警上月巡邏時,發現北區健行路上有一名機車騎士神色慌張,似乎有意躲避警方視線,攔截盤查後發現,該名41歲男子是泰籍人士,但是他拿不出居留證,護照也因過期丟掉了,於是警方只好將他帶至移民署進行調查。經多次指紋比對後,男子竟被查出在台逾期居留長達6560天,警方好奇追問,為何當了近18年的逃逸移工卻沒被查獲?男子回覆「不要做壞事就好!」更透露如果想回家,向警方報案就可以返回泰國。由於男子沒有身分證明,在台灣找工作四處碰釘子,平常只能靠嫁來台灣的胞姊接濟,以及偶爾打打零工勉強過活,目前男子已被專勤隊收容,等候擇期遣返回國。
親妹到汽旅狂歡喝醉睡著…老公想性侵 孕妻竟幫「脫內褲」下場慘
高雄一名人妻懷孕時,丈夫趙男到娘家探親,晚上住汽車旅館,而人妻邀妹妹一起喝酒,妹妹喝醉後睡覺,姊夫以為她喝掛,竟然叫老婆幫忙脫她的內褲,之後性侵小姨子。法院判夫妻都犯乘機性交罪,趙男3年10月,趙妻2年10月徒刑、緩刑3年。判決書指出,趙男和妻子、A女(化名)3人在2019年9月入住桃園某汽車旅館,A女喝醉後在床上睡覺,趙男認為A女因酒醉入睡不知抗拒,就想侵犯她,先撫摸A女身體脫她的外褲,在旁看電視的妻子不但未阻止性侵,還協助脫A女內褲。其實當時A女未熟睡,因事發突然不知所措,怕反抗無效、無處可逃且無人求救,所以才裝睡,趙男性侵得逞後,妻子寫完澡出來,而2人又一起幫A女套上內、外褲。事後,A女工作時想到此事,情緒崩潰哭泣,主管察覺有異加以詢問,A女才說出一切,而因為A女跟趙妻是姐妹關係,所以沒有立即提告,後經與家人商議後始提出告訴。A女說,她當時有喝酒但沒到喝醉,因為她喝酒就容易想睡,半夜姐夫對她伸狼爪,脫她的牛仔褲,但內褲拉不下來,他很小聲跟姐姐說「來幫我」。趙男辯稱,因為妻子習慣穿裙子,A女平時穿褲子,但她們當晚交換衣著,且他酒醉,誤認穿裙子的A女是妻子,所以他就脫她的內褲,A女還翹屁股配合,所以他直接上,在發生性行為時A女還環抱他頸部,讓他確定這是妻子,事前A女也有要他幫按摩胸部。趙妻也辯稱,A女躺在床上睡覺後,她因為喝酒身體不舒服,就去廁所嘔吐,她沒有幫忙脫內褲,在淋浴間待1個多小時。法官認為,趙姓夫妻是A女之姊夫、胞姊,竟罔顧倫常,見A女酒醉入睡不知抗拒而有機可乘,趙妻為A女的胞姐,竟未出面制止,而協助犯行,對他人性自主決定權毫不尊重,犯後飾詞狡辯,依乘機性交罪判趙男3年10月,趙妻2年10月,緩刑3年。全案定讞。《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疑防護不足!安坑輕軌油漆工摔癱 捷運局:協助醫療與求償
60歲陳姓油漆工受雇至安坑輕軌機廠粉刷圍牆,疑因工地安全防護不足,導致他從邊坡摔下重創頸椎、四肢癱瘓,民進黨議員批新北市捷運局事後神隱裝死,總承包商甚至逼家屬簽「私闖捷運」授權書。捷運局回應,將協助家屬與統包商洽談修改內容,並責成統包商盡速協助下游承包商支付醫療費用。議員卓冠廷、陳乃瑜、山田摩衣昨與陳姓油漆工胞姊舉辦記者會,卓冠廷表示,市長侯友宜25日當著神明面前跟新北市民道歉,說「新北有事,還是侯友宜的事」,這句話聽在陳姓油漆工和家人的耳中特別刺耳,因此件工安意外案,顯示出市府的無能跟欺瞞。陳姊啜泣表示,弟弟復健之路漫長,「希望市長能出面幫忙」。弟弟未婚無子女,是低收入戶,8月9日到新店安坑輕軌機廠油漆時,發現邊坡太高,梯長不夠,他想要移動梯子到別處,站起來轉身移動過程中,不慎墜落,導致頭部撕裂傷、頸椎受重創,當場昏迷動彈不得,等到救護人員來,才將弟弟從邊坡下救起,送至新店慈濟醫院。陳姊說,當天包商、捷運局的人都有到,給了她2萬元先急用,當時答應會幫弟弟請看護,也會負責手術費用,並同意弟弟預支2個月薪水,但20多萬元手術費Line給對方後,對方卻遲遲不願碰面,還要她簽署「私闖捷運」內容的授權書,讓她看不到包商與捷運局誠意。捷運局昨晚再發布4點聲明表示,有關職災陳姓傷者涉及相關法令規定部分,市府將全力協助傷者妥善處理;陳姓傷者因職災所需醫療相關費用,捷運局將督責廠商全額支付;已由單一窗口安坑工務所與傷者家屬聯繫;關施工作業勞工安全部分,捷運局嚴格要求廠商應依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