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花百萬創設「777遺囑產生器APP」 劉韋德號召律師團4/27辦公益講座
五年前自費百萬開發出777遺囑產生器APP,提供民眾免費下載學習預立遺囑的律師劉韋德,近日成立台灣第一個以推動遺囑為宗旨的「台灣遺囑協會」與「遺囑公益律師團」,首場公益講座將在4月27日星期六於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登場,並特別設計「愛的家書(預立遺囑)」套組,包含預立遺囑專用信封、遺囑專用稿紙、合法遺囑製作指南等,邀請民眾報名參加。劉韋德律師很早以前就觀察到台灣社會因預立遺囑觀念不足,而引發的許多爭產糾紛,因此他很早就開始積極提倡預立遺囑的好處,甚至經常免費為民眾預立遺囑,更在2019年自費百萬開發出777遺囑產生器APP給民眾下載使用,為他贏得的一個「佛心律師」的稱號。2023年底,劉韋德律師更號召一群熱心律師和退休司法官,籌組了台灣第一個以推動遺囑為宗旨的「台灣遺囑協會」,並立下「專業熱情奉獻-實現每個心願」的協會宗旨,更成立台灣第一個「遺囑公益律師團」,由專業義務律師群免費為民眾提供遺囑諮詢及預立正式遺囑的服務。劉韋德律師語重心長說到,人生不過就是一趟七八十年的旅途,名利從來不是他追逐的目標,他深信人生最大的價值就是服務,能服務越多人,就表示自己的貢獻越大,他希望有朝一日在他自己走了以後,能留下一個可以持續服務社會的事物,而成立遺囑協會對他而言,就是回饋社會的一種最好的方式。劉韋德律師表示,他曾經立下要協助一百萬個台灣人預立遺囑的宏大目標,但他知道這不是一個人的力量可以完成的,所以才想要成立一個協會來達成,因為一個人雖可以走很快,但一群人卻可以走很遠。遺囑協會將從今年四月份起陸續舉辦各種公益講座,讓各界民眾可以免費上課,第一場課程訂於4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點,地點在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11樓研習教室,題目是「如何寫一份有幸福感的遺囑」。課程中會教大家如何寫一份合法有效又有幸福感的遺囑,讓每個人都可以到了人生終點時可以幸福無憾的告別,有興趣的民眾可以到台灣遺囑協會網站報名,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現場還會贈送愛的家書(預立遺囑)精美套組,包含預立遺囑專用信封、遺囑專用稿紙、合法遺囑製作指南等,歡迎民眾踴躍報名。
覬覦亡父遺產!兄弟倆「抓屍手按指紋」 假遺囑被揭穿下場慘了
兄弟同心只為謀金。桃園市1名謝姓老翁病逝後,2名兒子為爭奪遺產竟偽造其遺囑,所幸老翁另外幾名子女發現「按捺的指紋不清晰」,直覺遺囑有異並報警,最終揭發2名哥哥的騙局,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結此案,以偽造文書罪嫌,將謝姓兄弟倆提起公訴。謝姓兄弟在父親於2021年10月間亡故後,明知亡父生前未留下遺囑以分配財產,亦無委託他人代筆遺囑及見證簽立過程,卻於同年月18日乘機將亡父的手指按壓在其預先書立之偽造遺囑,並以該偽造文書向弟妹公布「遺囑」,試圖影響亡父的遺產分配。但謝姓兄弟的弟妹見遺囑後,直覺內容及指紋有異狀,認為亡父生前未預立遺囑亦沒有見證人,且按捺的指紋不清晰,懷疑遺囑為哥哥們事後變造,向警方報案提告。檢警調查後,發現謝姓兄弟對亡父訂立遺囑的過程說法不一;刑事局也證實,冰凍狀態之遺體可能因無法扳直手指或皮膚冷凍僵硬,而難以用油墨沾附於皮膚上,間接造成指紋不夠清晰。桃園地檢署調查後於日前宣布偵結,認定謝姓兄弟在父親死亡後利用亡父的手指按壓在遺囑上,偽造遺囑之犯行明確,依行使偽造文書罪嫌,將兩兄弟提起公訴。
大學教授外遇10多年…癌逝前房子過給小三 正宮怒告輸了
北市一名已故教授生前得癌症,他跟結婚30年的妻子離婚,又把遺產都給小三,在嚥氣又前把房產也過給她,這讓正宮怒告小三求償100萬元,因為丈夫跟小三同居10多年。不過,一審法院判正宮敗訴。判決書指出,正宮主張,她在1992年跟張姓丈夫結婚,輔佐他成為大學教授,為了不讓丈夫分心,她單獨養育兒子,丈夫患晚期癌症住院1年後,2021年7月用電子郵件告知要離婚,小姑才告訴他,丈夫跟小三同居。小三在2020年擅自將丈夫送醫,處理其醫療費用、信用卡費用與房租繳納等事,提領丈夫名下郵局存款,並稱他願意每月支付10萬元,且已預立遺囑要將財產贈給她。正宮說,小三跟丈夫曾跟她說要名分,丈夫將名下不動產過給小三,侵害她的配偶權,所以她要對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小三辯稱,張男跟妻子早已感情破裂,分居長達20多年,她跟張男2007年才認識,雖然2021年起同居,但都沒發生關係,所以自無侵害原告配偶權可能,張妻賠償金也要求太高。小三指出,張妻2020年7月就知道2人關係,卻在去年才提訴訟,超過2年的請求權時效。法官認為,正宮給被告父母的信中寫,「自從2020年7月我先生因晚期癌症住院,我本人及我先生的家族親人才知道XXX女士的存在,以及她與我先生的不倫關係,原來我先生欺騙家人因需專注研究必須住學校宿舍是一個謊言,他們那時坦承住在一起已經長達10多年。」法官表示,正宮在去年5月提告,超過2年時效期,縱使主張侵權行為事實成立,請求賠償損害,小三也能拒絕給付,判正宮敗訴。可上訴。
父母誤解「預立遺囑」財產即可都給兒子 劉韋德:特留分保護女性繼承權
最近在一次的民眾遺囑諮詢服務時,再度發生一個很常見但民眾都常弄不清楚的問題,那就是生前預先寫遺囑,是否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分配財產呢?在我協助為很多老人家預立遺囑的經驗中發現,其實多數的人在預立遺囑前,對於財產要如何分配都已經有很清楚的想法,這其中很多都是因為「重男輕女」的觀念作祟,也有一部分是因想要多分一些財產給比較孝順的子女。所以這些會來預立遺囑的人當中,大多數都是希望將財產多分給其中部分的子女,但這也相對地會使部分子女分到比較少或幾乎沒有分到遺產,而通常女兒就是分比較少或是完全沒有分到的那個人。遇到這種狀況,我都要跟這些老人家解釋「特留分」,但通常他們都不理解,甚至還懷疑是我在亂講,因為他們都是聽人家說若不預先寫好遺囑,容易導致子女爭產,所以才來預立遺囑,結果居然律師跟他們說不是他們想要怎樣分就怎樣分,這讓他們很生氣,也很難理解。在台灣最有名的幾個遺囑中,其中一個就是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先生的遺囑,張先生在遺囑中交代將全部遺產都留給小兒子,因此就明顯違反了「特留分」規定,當然後來也引起很大的爭議。其實特留分的制度不是台灣特有,大多數的國家都有類似規定,只是資格和比例不太一樣,但在台灣社會中,特留分的最大的作用,就是保護女性繼承權在某種程度下可以被保障,使繼承能有一定的公平性,所以它的社會功能基本上還是值得肯定的。不過,在民眾對財產自主決定權高漲的意識下,這種不能完全按照自己意志分配遺產的規定,也日漸被質疑挑戰,甚至網路上還有許多教民眾用各種奇怪方式規避特留分的文章,但這些做法有些有提前喪失財產所有權的風險,有些則是有脫法之虞,但也可見有些民眾為了要規避特留分,實在傷透腦筋。民法修正草案也體認到此一問題,所以對特留分的比例做了下修調整,但還是保留了特留分制度,筆者認為特留分制度基本上還是有需要,但對於在各親等血親繼承人上,應做不同考量。例如,現今社會有很多人沒有生育,因此配偶雙方都希望若是自己先過世時,能把遺產都留給對方,以照顧對方的生活,但是這種心願在法律上卻不允許。因為這種狀況下,對方父母大都也已過世,此時血親繼承順位會來到第三順位的兄弟姊妹,所以會變成由配偶及過世配偶的兄弟姊妹一起繼承,但兄弟姊妹間的感情不一,且多數也都已各自成家立業,但法律卻仍保障這些兄弟姊妹的特留分(1/3),令很多人難以接受。所以,立遺囑雖然可以避免爭產爭議,但關於「特留分制度」還是有討論空間,建議未來在修正民法時,除了降低特留分的比例之外,應該將血親繼承第三順位以下的特留分權利予以取消,讓立遺囑人可以有更大的財產自主決定權。
82歲嬤預立遺囑…律師犯「低級錯誤」害無效! 長子恐淪街友揭家醜
82歲陳姓婦人生前透過管姓律師預立遺囑,將其3千萬透天厝由長孫、次孫共同繼承,並在立完遺囑8天後離世。不料,陳婦長子辦理相關事宜時,竟被國稅局告知母親、代表人管律師等3位見證律師均未親自簽名,導致遺囑無效,從而讓曾打傷母親的二妹及另2名姊妹與他共同繼承,直呼無法接受。據悉,陳婦生前找上新竹市某律師事務所預立遺囑,但陳婦長子黃男指控,代筆遺囑的律師團犯下低級失誤,在本應簽名、捺印指紋處僅用蓋章處理,造成遺囑被認定無效、媽媽指定的2愛孫無法繼承房產,由自己及姊妹們平分。黃男指出,母親曾被二妹借走70萬老本、拿祖產貸款4百萬周轉,去年11月底再因分產問題把媽媽打到兩度住院,母親則在第一次出院就預立遺囑來保護房產,並把祖產交給長孫、次孫,與點名二女連同另2個女兒喪失繼承權。怎料管姓、蔡姓及李姓律師竟犯下低級錯誤,讓祖產被3姊妹們共同繼承。黃男感嘆,他在這個家與母親同住40多年,如今媽媽遺囑無效、姊妹們曾揚言變賣分家,他雖獲四分之一特留分,然而一旦房產被變賣,現在靠拾荒維生的他將無棲身之所,為此氣到二度中風,加上對國稅局提起的訴願遭駁回,只能向管姓等3名律師提告求償3千多萬討公道。
畫家蕭勤15億爭產爭議 基金會執行長將提告學生抹黑
曾獲頒總統褒揚令、有「抽象藝術巨擘」之稱的畫家蕭勤6月過世,留下逾300幅、市值逾15億元作品,媒體報導,蕭的學生指控蕭勤國際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吳素琴控制蕭的遺孀並霸佔畫作,基金會今(28)日委託律師鄧湘全舉行記者會,除澄清不實抹黑言論外,並表示將採取法律行動捍衛名聲。蕭勤基金會指出,基金會多年來由蕭勤擔任董事長,委由吳素琴為執行長,吳不僅負責蕭勤夫妻的生活起居及醫療飲食照顧,蕭勤與吳女士關係更情同父女,蕭勤曾在口述自傳書中非常感念地說「沒有想到我漂泊了一輩子,卻在晚年的時候在高雄找到一個家」。基金會也表示,某些有心人士在蕭勤生前未曾聞問關心,卻在其過逝後藉故攀附蕭勤妻子,更抺黑蕭勤基金會不法控制蕭勤妻子Monika行動自由,以及蕭勤曾找律師預立遺囑卻被吳女士阻撓等語,均非屬事實。基金會並提出蕭勤生前轉寄給吳素琴的電子郵件,內容顯示蕭對於來看他的人之居心失去信心,並說明在高雄有Maggie(吳素琴)一家很好的照顧;基金法說,蕭勤是有遠見的人,蕭勤擔心身後有心人士會覬覦其畫作,所以生前就將全部畫作捐贈給蕭勤基金會,再由蕭勤基金會來執行其心願想法;基金會指出,由董事會的會議紀錄可以證明,蕭勤希望其無能力照顧配偶時,就由蕭勤基金會來監護照顧,針對不實言論說Monika被基金會或吳素琴控制行動,明顯是說謊不實在。基金會指出,蕭勤早在去年10月間,就已經將畫作列冊捐贈予其擔任董事長之蕭勤基金會,以執行讓世人都能看到其畫作的心願。對於有心人士的惡意攻訐,同時還有人連署隱喻暗示基金會或吳有違法行為,就此惡意誹謗言論,基金會嚴正要求更正撤回。基金會表示召開此記者會,目的就是要駁斥某些有心人士的誹謗言論及不實評論,維護基金會及吳女士的名譽,並將委託律師提出刑事告訴,以正視聽。
吳念真立好遺囑 「交代後事」不想給兒子困擾
吳念真日前上唐綺陽podcast節目宣傳舞台劇《清明時節》,唐綺陽解析吳念真的星盤時,稱吳念真木星在六宮,是勞碌放大的命格。吳念真問自己何時能退休?唐綺陽語出驚人直言:「你至死方休!」吳念真聽聞後大喊:「好悲慘!」唐綺陽解釋,吳念真將持續身為一位資深文青及社會觀察家的姿態發光發熱,繼續推動社會影響力。是一個被需要所以必須存在的人,能夠一直活得很有滋味,到老還能持續運作,不會笨、不會老掉,且不會變成討人厭的老人。《清明時節》2023昇華版將由金鐘視帝游安順、台灣第一媳婦張玉嬿擔綱男女主角。(圖/綠光劇團)70歲的吳念真提到死亡議題,表示早已預立遺囑。對於死亡的看法就是不要造成別人困擾,覺得獨子吳定謙未來要處理兩次,希望自己的身後事以植葬處理就好。不過年輕時他想法浪漫,覺得海葬不錯,但怕很多人暈船,會一邊吐一邊撒(骨灰),還是算了。吳念真也透露今年下半年度將推出《人間條件八》,是一齣描寫老年人需要被聆聽、被注意、被尊重的悲喜劇,深有同感的唐老師也表示,不要當一個打擾人的人,一定要有自己的興趣,期許可以成為一位自我認同並吸引人的老年人。《清明時節》2023昇華版,由老班底張靜之演出婚姻第三者。(圖/綠光劇團)綠光創藝今年再次推出後座力最強的舞台劇《清明時節》,以2023昇華版本加演重新亮相,將於6月起陸續與高雄、台中、台北觀眾見面。故事發生在台灣的1950年代的某個小鎮上,在銀行工作的輝昌(游安順 飾),不僅一表人才更擁有令人羨慕的金飯碗,然而嚮往自由的輝昌在八年的婚姻之中與元配(張玉嬿飾)漸行漸遠,並與外遇對象梨花(張靜之 飾)產生情愫。為守護自己的婚姻,秀卿不惜與丈夫對簿公堂,卻還是難留他的心。在秀卿與梨花之間,輝昌給不出任何承諾,作出讓兩個女人都心碎的決定,卻也開啟了她們的成長、釋然之路。導演吳念真認為「外遇」是一個千古不變的話題,即使故事發生在1950年代,仍禁得起時代考驗,值得探討。購票請上兩廳院文化生活OPENTIX售票系統,更多詳情請洽綠光劇團。
大嫂拿走祖產全家感受很糟糕 劉韋德:想代代流傳直系血親需這樣做
最近有民眾王先生寫信給我,問到一個很常見也很有趣的問題,今天來跟大家分享一下。這位王先生說他哥哥晚婚,和嫂子結婚才3個多月,婚後感情不是很好,雖然哥哥賺的錢不多,但在2年多前,卻繼承了父親一筆將近5千坪的祖傳土地,市價大約4億。沒想到,他哥哥去年診斷出肺腺癌末期,結果1 個多月後就走了,王先生來信問到,家裡這筆5千坪的祖傳土地,會不會由才與大哥結婚3個月的嫂子拿走?他又問,若是嫂子之後改嫁,那他們祖先的土地,不就變成嫂子的嫁妝?如果是這樣,他們家真的不能接受,感覺很對不起自己祖先,他想知道要怎麼做,才可以拿回這些土地。關於「夫妻無子女」的繼承問題,且涉及祖產房地,是讓許多家庭困擾又傷腦筋的議題。(示意圖/報系資料照)【法律解析】這位民眾的狀況,其實我已經被詢問過很多次了,尤其是無子女的夫妻,或是家中兄弟姊妹中有結婚但沒有子女的家庭,都很關心這個問題。首先要了解的是,法律上夫妻若無子女,就等於沒有第一順位血親繼承人,所以在配偶過世後,活著的配偶以配偶身分繼承遺產,是毫無疑義的,就算結婚只有3個月,嫂子都有繼承權。只是,嫂子也不是一個人就可以拿走這5千坪土地,因為她也只是繼承人之一,因為在血親繼承這部分,沒有第一繼承順位的子女,所以嫂子必須和王先生哥哥的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遺產,這是無法改變的。但法律上,夫妻誰先過世,對於遺產繼承人和繼承結果也是有很大不同的。以這位王先生的哥哥來說,他名下有因繼承取得市價達4億的土地,但妻子名下沒有任何不動產,存款也只有20萬。那麼王先生的哥哥過世後,他的遺產就會由他的母親和他太太一起繼承,雙方可以繼承的比例是各1/2,也就是說,這5千坪的祖傳土地,會有2500坪會回到王先生原本的家庭,但另外的2500坪土地,則會由嫂子繼承。所以若嫂子在繼承土地後改嫁,那麼王家人擔心祖傳土地變成嫂子嫁妝的事情,就一定會發生。但若嫂子在1年後也過世,此時繼承的狀況就和王先生哥哥過世時不一樣了。假設嫂子過世時並未再婚,則其過世時是無配偶狀態,因此嫂子的遺產會完全留在娘家,而王先生家的人是連一塊錢都無法要求分配的,更別提說要把土地拿回來了。這種結果對於王先生家的人來說,可能會感覺不太公平,畢竟這些土地本來就是王家的,結果嫂子才結婚3個月就分走2億的土地,感覺上好像是祖產被外人強行分走,因此心理上很難接受。但就情理而言,雖然嫂子和哥哥的婚姻很短暫,但畢竟也入過王家的門,而生命的長短是誰也無法預料的,所以這種差別心還是盡量要放下。只是,若真的希望避免這種狀況,最好的方法就是用「預立遺囑」方式,去指定分割遺產或指定應繼分,這樣可以提高將祖產留給血親繼承人的比率,或許可以降低這種不太公平的感覺。
3億的股權遭長子侵吞!「借名登記」惹禍 老爸「沒預立遺囑」弟弟們恐分不到
家人一般來說是最可以信任的人,因此有些父母會因為某些因素,利用子女名義購屋,又或是利用子女名義成立公司,這些資產平常大多數都是父母在管理或經營。一旦父母過世,這些不動產或是公司股權到底是遺產的一部分,又或是會變成該位子女的財產,就很可能就會引發一場爭產訴訟。【案例】李先生在40多歲時,因和友人合夥投資A公司,但因他有一些債務問題,因此他就利用長子的名義進行投資,由長子擔任名義上的股東,10多年過去,A公司竟變成一家上櫃公司,李先生投資的股票市價也高達3億多。某天,李先生突然因為心臟病過世,他共有3位子女,老二和老三主張A公司的股票只是父親暫存在大哥名下,因此這些都是遺產,要求大哥把這些股權平分。但大哥卻認為這些股票都在自己名下,因此不算是遺產,堅決不肯和弟弟分享,三兄弟因此激烈爭吵並鬧上法院,讓在天上的李先生難過不已。【法律解析】在社會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財產的情況很多,這些登記名義人並不真正擁有財產,因為他們只是人頭而已,真正的所有權人是幕後藏鏡人,而這種外觀和實際並不一致的財產持有方式到底是否合法,這是首先要確認的。最高法院認為這種「借名登記」行為,是一種由當事人間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僅就該財產為名義上登記人的契約關係,其成立側重於借名者與出名者間之信任關係,應與委任契約同視,倘其內容不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者,當賦予無名契約之法律上效力(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662號判決要旨參照)。最高法院的見解翻成白話文,就是說若當事人間有約定由一方將自己的財產用他人的名義登記,但該財產在實質上仍然由本人管理、使用、處分,那麼只要其內容沒有違法,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李先生利用長子名義投資,在法律上是合法的,而這些股權,實質上仍然是李先生的財產,所以在李先生過世後,自然是屬於遺產。以上是法律上的分析,但在實務上卻不是這麼簡單。因為到底這些股權是否李先生所出資及管理使用收益,並不是法律問題,而是事實問題,李家長子因為是這些股權名義上的所有權人,法律上會先推定長子就是所有權人,因此長子占有先天優勢,若李先生的其他兩個兒子無法舉證證明,最後訴訟的結果就很難對他們有利。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若是有利用子女持有財產的父母,建議最好能夠先預立遺囑交代,或是將這種借名登記的狀況予以書面化,並將相關資料(例如出資證明、股權行使證明、股權收益證明及單據)予以保留,這樣就可以避免其他子女難以舉證的狀況。
星雲大師過世/不只創建佛光山 星雲「多角化經營」破紀錄…還獲聯合國認證
佛光山開山宗長、國際佛光會創辦人星雲大師5日下午圓寂,享耆壽97歲。他生前打造出與法鼓山、中台山、慈濟齊名的「台灣四大名山」之一佛光山,還在全球各地設立300所以上寺院道場、16所佛教學院,並創辦《人間福報》、《人間衛視》,成為首個成立佛教電視台的台灣法師,星雲大師的多角化經營能力,更讓佛道跨足教育、文化、媒體與慈善等領域。星雲大師曾主編《人生》、《今日佛教》和《覺世》等佛教刊物,積極在不同領域傳遞「人間佛教」精神,尤其在教育面創辦佛教學院、佛光大學普門中學、南華大學、均一實驗高級中學、均頭國民中小學, 甚至遠赴世界各地,創辦菲律賓光明大學、美國西來大學和澳洲南天大學,之後共獲得15所世界各大學頒贈的榮譽博士,顯見星雲大師的貢獻之深。星雲和白聖法師等人於1963年組成「中華民國佛教訪問團」,先後與菲律賓總統馬嘉柏、泰國國王蒲美蓬、印度總理尼赫魯及杲等人會面,並要求印度釋放7百位被捕華人,以及救出2艘高雄漁船。星雲大師1984年於洛杉磯跟達賴喇嘛四次會談也成為一段佳話;隔年膺選為美國佛教青年總會理事長,並在同年卸下佛光山宗長成為精神領袖,而他1992年創辦的國際佛光會,更在2003年被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列為正式成員。年幼即出家,俗名李國深的星雲法師一生相當傳奇,他屬禪宗師承臨濟宗法,最早在桃園中壢圓光寺修行,後以學僧身分加入慈航法師創辦的台灣佛學院,卻因慈航法師遭不同佛教人士攻擊、被指為匪諜,導致慈航法師和學院學僧被逮捕入獄,直到國大代表、時任中國佛教會常務理事李子寬和孫立人夫人孫張清揚相救,才結束牢獄之災,之後便在李子寬勸說下加入國民黨,曾任黨務顧問、中央常務委員、中央評議委員。星雲大師對生死相當淡然,曾多次叮嚀徒眾,他走時不要唸阿彌陀佛,因為「極樂淨土就在人間」,還早在2013年就預立遺囑,與一一交代如何經營和傳遞信念。近幾年因糖尿病健康欠佳的星雲大師,2010年因眼睛細胞鈣化,近乎全盲,2016年因出血性腦溢血被緊急送醫,據悉,星雲大師昨天中午原定要洗腎,卻在早上因喘到無法進食緊急治療,未料一度好轉後再度住院,最終於今天下午圓寂。
預立遺囑年輕化40歲最多 有二族群很想「剝奪手足特留分」但……
根據《遺囑產生器》App使用度來看,民眾預立遺囑有年輕化趨勢,有下降到40歲之勢,「一位不到30歲小姐跟我說,透過科技工具學習思考寫下遺囑後,竟也開始找到自己的人生方向,遺囑不是非到面臨死亡才做。」該App創辦人劉韋德律師跟CTWANT記者說。劉韋德律師說,他在2019年起自行研發創設2個免費《遺囑產生器》、《離婚協議書》App提供民眾下載使用以來,這四年來他收到許多民眾發電郵或是LINE諮詢相關問題,日漸增加,且以女性為多,其中又以詢問如何預立遺囑者與剝奪特留分者最多。他說,十多年透過媒體報導與撰文寫專欄,持續推廣預立遺囑《民法》相關規定,由於陸續出現多樁知名大企業家逝世後的子女爭產官司,成為社會焦點,也讓愈來愈多民眾有感而發,希望自己生後不要發生類似爭吵,詢問件數也逐變多,應是大眾接受預立遺囑氛圍愈加開放。劉韋德律師也發現,拜科技工具之賜,讓許多60、70多歲的長輩可以自行上網用App先了解如何分配財產的遺囑相關法律規定,就連社區大學的老師也會幫忙推薦給長青學院的阿公阿嬤級學生知道,可見愈來愈多人都想自己決定如何分配自身財產。由於目前《民法》還未開放「電子遺囑」設立方式,劉韋德律師說民眾最常詢問的問題,就是使用《遺囑產生器》App寫好的遺囑,千萬記得還是要紙張列印出來之後,並透過《民法》規定預立遺囑的「自書遺囑、口授遺囑、代筆遺囑、密封遺囑與公證遺囑」共5種方式完成,才算是真正做好預立遺囑。此外,還有兩種會想寫好預立遺囑的族群人數增加,就是「單身族」與「未生養育子女的夫婦」,依《民法》規定,這些民眾過世後的財產會留給兄弟姊妹,也正因為如此,有些手足感情連結不一定很深厚者,或是手足經濟情況已很富足者等情況,會讓他們在生前開始考慮如何將自己的財產,留給真正需要的人身上,甚至不想給手足一分一毫。不過,劉韋德律師提醒,《民法》規定的留給手足的「特留分」是無法加以剝奪的,但可透過「預立遺囑」方式而降低得到遺產的數量。舉例來說,單身、終身未娶嫁的民眾如果沒有先預立遺囑的話,自己名下的財產在過世後就會「全部」留給兄弟姊妹;如果有在生前寫好遺囑,希望將多數財產捐贈做公益或是留給特定人士時,預立遺囑行使特留分規定後,兄弟姊妹即依法僅得到全部財產的三分之一,其餘三分之二財產即可由民眾生前在遺囑中自由意願分配。若是有結婚而未生養育子女的夫妻者,如果沒有預立遺囑時,當夫妻一方過世後,依民法規定,其名下財產的繼承人由配偶獲得一半,另一半由兄弟姊妹平分;若是有預立遺囑並行使特留分規定時,分配給手足的財產就是六分之一,配偶則可獲得財產的六分之五。
他留下777億遺產無繼承紛爭 劉韋德:是預立遺囑完美案例
富豪世家為了遺產爭鬥訴訟的案例,在社會上層出不窮,但卻有一個富豪繼承的案例,因為被繼承人已經預先擬好遺囑,使後來在繼承上完全沒有任何爭議產生。香港已故影業大亨邵逸夫過世後,留下777億台幣的遺產,但因為他早已立下遺囑,使得後來在繼承上沒有發生任何爭議,堪稱是一個完美案例。許多國人都已經知道預立遺囑的好處,尤其是對單身族和無子女的夫妻來說,預立遺囑更是重要,因為遺囑可以改變每位繼承人的應繼分,對於想要自主分配遺產和保障另一半的生活的人來說都很重要,但可惜的是,國人至今預立遺囑的風氣依舊不盛,導致社會相關爭產悲劇仍不斷發生。正向面對 積極準備你是否曾經想過,假設今天就是人生的最後一天,你會有什麼感覺?你心中最掛念的人是誰?有什麼想做卻來不及做,想說卻來不及說的話?你想要向誰真心道歉?又想向誰真心感謝?用什麼樣的生命態度,臨終時才不會有遺憾?對於這個問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但在我長期協助他人預立遺囑的經驗中,體悟到一個真理,那就是一個沒有遺憾的生命終點,並不在於你有多少財富或有多少享受,因為物質的成就或感官的愉悅,最終都會消逝如煙。真正能讓自己臨終時沒有遺憾,就是用正向的態度及時行動,在生命終點的盡頭,能好好地向親友家人說再見,將你對家人的愛,用具體行動規畫好,把身後事妥適安排,讓自己心願延續實現,讓家人不致紛擾徬徨。不論無常何時到來,你會知道自己已做好準備,雖然難免不捨,但你必能用微笑與自信,戰勝對死亡的恐懼,人生的最終章不再無奈悲傷,而是美好的Happy ending。(以上摘自著作《人生最重要的使用說明書-預立遺囑》高寶出版)CTWANT財經組則整理出以下《民法》相關規定。對於財產繼承相關法律,有應繼分、特留分的規定。撰寫遺囑的重點主要是在「遺產分配」,例如建物、土地、證券、債券、基金、債權等,分配方式有三種,一、依法定應繼分。二、指定應繼分比例,由使用者指定每位繼承人可以繼承財產的比例。三、指定單獨繼承分割,由使用者指定特定財產由哪一位繼承人單獨繼承。《民法》規定預立遺囑有自書遺囑、口授遺囑、代筆遺囑、密封遺囑與公證遺囑共5種方式;自書遺囑為較易預立一種方式,無須有見證人,但也常因為筆跡差異、遺囑內容觸犯法律問題等,常引起分產紛爭,現在也愈來愈多民眾會再請公證人認證,增加法律效力。劉韋德律師以自己父親癌逝未做預立遺囑的故事,自費做App、出版《人生最重要的使用說明書-預立遺囑》與民眾分享可自學了解相關民法規定。(圖/翻攝誠品線上)
新大嫂「小三扶正」超唱秋…酸小姑不嫁要分家產 她怒嗆:等妳上神桌就認妳最大
除了婆媳關係,妯娌之間如何相處,也決定了一家人的和諧。一名人妻抱怨,現任大嫂是小三扶正,因為太唱秋,所以家裡的人都不喜歡她,自從有這個女人後,婆家就很吵。人妻在《匿名2公社》表示,婆家大嫂是小三扶正,而前大嫂個性溫和,婆家人都喜歡她,雖然一家人沒有住在一起,但自己和二嫂都非常喜歡前大嫂,彼此之間感情也很好;當時前大嫂離婚時,只有一個要求,就是帶走2個小孩,離婚之後,自己、老公和二哥、二嫂也經常關心前大嫂。人妻透露,至於為何大家討厭現任大嫂,是因為還沒嫁進來,大嫂就一直在家耀武揚威,婚後就常以她是大嫂,來指使大家做事,尤其是小姑最慘,常常被她酸「不嫁人是想分家產嗎」,也經常在大家面前說,因為他們是老大,所以分東西要多分一份。人妻提及,某次二嫂實在忍不住回嗆「就算是大孫多一份,也輪不到妳,因為大孫在我們永遠的大嫂那邊,妳算什麼東西」,雙方就吵起來;而自己遇到的則是,大嫂指使她去做家事,她不肯,因此回嗆「等妳上了神桌左邊的位子,我就承認妳最大」。人妻嘆,還有很多很多事情,以前婆家和樂融融的,自從有這個女人後,婆家就很吵,「對了,我們今年的除夕已經訂好餐廳,我們要跟我們永遠的大嫂一起團圓,至於大哥那對夫妻,沒有列入團圓名單上。」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本來很幸福的家變這樣,妳公婆應該覺得很遺憾」、「該反嗆的就反嗆,千萬不要被人壓落地」、「如果我是公婆,直接預立遺囑,那女人一毛錢也別想拿到」、「可憐的前大嫂」。
尪過世留破億遺產…老母親緊抓不動產「傳子不傳女」 專家點出2麻煩
遺產實務上,若被繼承人沒有預立遺囑時,遇到最多也最難處理的狀況,就是公平性問題。一名年邁的中小企業主過世,留下總價值超過億元的遺產,由於小孩都已成年離家,老母親內心恐慌,希望不動產全部登記到她名下,等她往生後再將房地產全部由男生繼承,但她卻忽略了法律的重要性,差點直接損失76萬稅金。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案例,委託人是傳統家庭,育有1男3女,妻以夫為貴,當老公去世,太太驟然失去依靠,小孩都已經成年,上班的離家,結婚的不住在家裡,老媽媽內心的恐慌可想而知,恐懼也完全表現在遺產的分配上。鄭文在透露,往生的老公是中小企業主,遺產有房屋、土地、少許存款等,老媽媽透過介紹,請事務所辦理遺產稅的申報及遺產協議分割。基於不安全感,老媽媽希望不動產全部登記到她名下,等她往生後再將房地產全部由男生繼承。關於這次繼承分配,老母親想賣掉其中一間房屋後,提撥1000萬元給4個小孩,所以遺產協議分割的內容是:不動產由母親繼承,兒子、女兒的分配以後再說。不過,此做法會將未來不動產的交易所得稅全部變成新制。鄭文在說明,這個案件看似和諧完美,其實有二個麻煩必須克服。第一是未來房地合一稅的問題,先由媽媽繼承,未來媽媽往生,不管由兒子或是女兒繼承,再出售時,房屋交易所得稅都無法適用舊制,而是新制房地合一稅,因為是繼承取得,取得成本都是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可以預見將來將產生高額的房地合一稅。第二,媽媽繼承不動產後,將該不動產出售,清償原來銀行貸款的錢,餘額再提撥1000萬元給4個小孩,每個人分得250萬元。因為贈與稅的免稅額每年只有244萬元,超過部份會課徵10%贈與稅(即1000萬元-244萬元=756萬元×10%=75.6萬元),這筆錢讓老媽媽急得問「怎麼辦」?經過細算,繼承後的房屋扣除原來房屋貸款及仲介費,大約剩餘3000萬元,如果將這間要賣的房屋登記1/3給這4個小孩各自繼承1/12(即1/3×4=1/12),未來售屋後的結餘款,就會順理成章的分配給所有權人,每個人就可以順利的拿到這筆250萬元,同時省去這筆76.5萬元的贈與稅,所幸老媽媽終於聽進去了,不再堅持已見。
子女爭產失和「不患寡而患不均」 劉韋德:父母被怨恨得不償失
遺產實務上,若被繼承人沒有預立遺囑時,遇到最多也最難處理的狀況,就是公平性的問題,因為很多老人家在生前,就會陸續移轉財產給小孩,尤其是在預知自己時間不多的時候,這種情況更是常見。父母移轉財產給小孩並沒有問題,但問題往往出在「不公平」,例如只有給其中某個子女,但其他子女沒有,又或是雖然各子女都有給,但之間的價值卻不等,而因為這種不公平,往往造成子女間彼此有心結,為日後分割遺產時埋下導火線。案例林先生自從被診斷出淋巴癌後,就陸續移轉二千多萬的現金給兩個兒子,甚至將自己住的價值三千萬的房子也過戶給長子,而兩個女兒直到父親過世,都沒有受到父親贈與的任何財產。林先生過世後,名下只剩下10多萬的現金,兩個女兒對於父親生前只移轉財產給兩位兒子非常不滿,因此對於林先生的後事採取不合作的態度,申報遺產稅和過戶繼承,也都是消極冷漠不配合,而林先生因為把房子贈與給長子,也引起小兒子的不滿,所以他也加入戰局,兄弟姊妹吵成一團。小兒子逼大哥要把房子吐出來,妹妹逼兩位哥哥要把現金和房子都拿出來平分,大哥二哥當然都不願意,因此大家在林先生的葬禮上彼此相敬如冰,沒有人在乎棺材裡的林先生。評析孔子說過很多名言,其中一句是「不患寡而患不均」,這句話字面上的意思就是不擔心錢財不足,該擔心的反而是不公平。人性天生本來就有一種追求公平的自然傾向,若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會心生不滿,若父母本來就沒有遺產,大家也都無話可說,但若是父母偏愛某個子女,並在財產分配上顯然不均,就可能會埋下家庭紛爭的火種。以前有個父親偏愛的故事,內容是說有位父親長年偏愛大兒子,忽略小兒子,什麼好處都只有給大兒子,小兒子受盡冷漠歧視,某天這個父親突然良心發現,把小兒子叫來,父親對小兒子說,請原諒我一直以來對你的忽視,我決定好好補償你,無論你要什麼,我都會答應你。就在小兒子被父親感動時,不料父親接著說,因為你哥哥是長子,所以不論你要什麼,我也都會給他雙倍,好了,現在你可以說出你的願望了。此時小兒子平靜地說:「父親,請你挖掉我的一隻眼睛吧,但請你也要履行諾言,把哥哥的兩隻眼睛都挖掉。」這個故事雖然是虛構的,但故事反應的是小兒子長期被忽略不重視的憤怒,這種感覺不公平的情緒,通常就是撕裂手足情感的因素,只可惜雖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但天下卻經常有對子女的愛並不公平一致的父母。法律上,父母在生前移轉給子女的財產,雖然在過世以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各順位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都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要依法徵稅(遺贈稅法15條),但這只是稅法上的義務,並不代表被繼承人過世以前2年內贈與的財產會變成遺產。簡單的說,父母生前已經贈與出去的財產,在法律上,其他子女是無法再主張權利的(除非是因為結婚、營業或分居,會另有歸扣的問題),而只能就尚未移轉的財產平均分配。例如本案中的林先生,在生前把二千多萬的現金和三千萬的不動產陸續贈與給兩個兒子,這些財產在法律上都已經是兒子的資產,並非遺產,所以兩個女兒就這部分是無法主張任何權利的,甚至連最厲害的特留分也無可奈何。至於兩個哥哥是否願意把受贈的財產拿出來平分或多少補償兩個妹妹一點,只能任憑哥哥決定,若哥哥不願意的話,妹妹也只能無奈接受。財產分配這種事情,外人很難評斷,只能說若是父母可以盡量做到公平,對於家庭的和諧還是有幫助的,畢竟都是自己的子女,因為子女爭產失和,有時反而讓自己成為被怨恨的對象,實在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