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高院女法官恢復心跳 仍無意識、台大以低溫療法查病因
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7天前墜樓身亡,高等法院2024年4月19日又傳出法官昏倒!高院民庭陳姓女法官19日下午5時在辦公室突然暈倒,一旁同事連忙叫救護車,由於陳姓女法官一度無生命跡象,警消到場急救約20至30分鐘,施以CPR及電擊後,已恢復心跳,緊急送往台大醫院,目前仍在急救中,她的心跳已經回復,但仍未醒過來,醫護人員晚間8點進行低溫療法並找病因,稍後可能送進心臟加護病房。48歲的陳姓女法官是臺大法律學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40期結業,專長民事、勞動事件,歷任士林、桃園、高雄等地方法院法官,辦案相當認真。高院法官們得知她昏倒後都十分擔心,希望她能趕快恢復意識、好起來。據了解,陳姓女法官19日下午到同事辦公室,與同庭的陪席法官討論案子,突然暈眩、身體不適,一旁陪席法官馬上撥打119,後來陳姓女法官慢慢甦醒過來,不料5分鐘後又失去意識、突然倒下,因為聲音很大、伴隨一旁女法官尖叫,附近辦公室的法官們紛紛走出來探視,這次她變得非常嚴重,沒有脈搏,同事都十分著急,還好警消急救人員迅速趕到,當場急救並施以CPR及電擊,約20、30分鐘後,陳姓女法官恢復心跳,現場法官同事們才稍微放心。據指出,陳姓女法官第一次昏倒後,曾慢慢甦醒過來,同事問她怎麼了,她表示最近感冒、身體不太舒服。不料5分鐘後又突然昏厥倒下,甚至一度沒有心跳,急救後恢復心跳。法官同事們對陳姓女法官雖身體不適,仍堅持上班,非常難過。有法官透露,這是高院民庭法官的常態,因為民事案件實在太多,晚上加班是常態,許多法官連假日也到法院辦公室趕工,希望盡速清理積案,不要讓當事人等太久。
快訊/高院民庭陳姓女法官昏到 緊急送醫暫無生命跡象
士林地院7天前才傳出法官李昭然墜樓身亡,高等法院2024年4月19日下午又傳出法官昏倒!高院民庭陳姓女法官下午5時在辦公時突然暈倒,一旁同事發現後緊急送往台大醫院,由於陳姓女法官無生命跡象,高院法官們得知後都十分擔心。所幸,經過台大醫院搶救後,現已恢復心跳。據了解,陳姓女法官年約48歲,是民庭法官,辦公時突然暈倒,無生命跡象,同事發現後緊急送往台大醫院,當時無生命跡象,法官們都在集氣,希望她能度過生命難關。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男童遭毆打、壓頭嗆水、逼吃腐壞食物凌虐7年 無良安親班老闆今日發監坐牢
連鎖安親班女老闆林漢凌和2名女老師劉蕓德、金智儀聯手,凌虐一名男童長達7年。林漢凌手法殘忍,多次以學童不聽話、尿褲子為由虐待學童,並指使劉、金姓老師對學童施暴,對學童浸水桶、餵食發霉的點心以及辣椒等,而她矢口不認罪,甚至還向其他人稱自己最愛該名學童。法院2024年2月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林女2年4月徒刑定讞,林女今早向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2名女老師先前均已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這起虐童案爆發於2014年年底,多名家長聯合控訴林漢凌所開設的安親班虐待學童。遭虐的男童家長表示,男童曾多次表明要換安親班,直到看到新聞畫面以及其他家長告知,才得知男童長年遭到老師虐待。判決書指出,該名男童遭受老師多種施虐,她們故意會將男童頭部強壓進裝水的水桶他嗆水,還逼男童吃發霉點心、喝腐壞結塊牛奶,哄騙切碎的辣椒是番茄誘導男童吃下,甚至在冬天逼男童脫光,用冷水沖灑他身體,還常要求男童去做搬書、刷廁所、刷課椅等粗重工作,限制他不准尿尿、喝水等,倘若男童犯錯,便會用「愛的小手」將他打至遍體鱗傷。男童母親雖發現兒子經常受傷,多次詢問負責人林女,但林女都會編理由搪塞過去,事後再變本加厲傷害男童,導致男童後來即使遭受虐待,也不敢告訴母親,直到男童9歲時拜託媽媽把他轉到其他安親班,虐待才告一段落。後來,男童看到媒體報導林女的補習班有其他幼童遭虐待,想到自己先前7年的遭遇,身心爆發異狀,父母帶男童就醫,被診斷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男童才說出自己的悲慘遭遇。法院審理時,男童證稱林女跟2名女老師都曾抓住他的腳踝一直旋轉,甩到男童跟地面平行時,再突然放手把他扔出去,還因此摔斷男童左手大拇指。至於其他恐怖的凌虐方式,男童也都一一告訴法官。法庭上,2名女老師承認曾傷害男童,但林漢凌始終堅稱自己沒有必要對花錢來就讀的男童做這些事,也沒要求老師虐待他,是男童及離職後挾怨報復的其他老師編造不實指控。法院一審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林女3年10月徒刑,劉姓、金姓女老師各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僅林女上訴。高院審理時,林女表示願意賠償男童及父母20萬元,但因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和解破局,二審改判林女2年4月徒刑,林女不滿再提上訴,2024年2月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台北地檢署日前發出執行通知書,17日上午林女到北檢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
財經新內閣/爆準經長曾率家人幹部捐錢民進黨 藍委批綠抹紅台商也雙標
準行政院長卓榮泰公布新內閣經濟部長由崇越集團前董事長郭智輝出任,引發外界議論,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爆料,郭不僅曾違反證交法被判緩刑,還被外媒點名報導曾幫大陸籌設晶圓廠,賴清德準總統真的認為郭適任嗎?立委黃健豪也說,如果按照民進黨昔日強烈批判的「紅色資本」標準,郭崇越就是綠營一貫在罵的「紅色資本家」,難道僅因郭曾動員家人、公司幹部捐錢給綠營,民進黨就又搞雙標嗎?若綠營替郭崇越背書,可否未來對待台商也不要再動輒抹紅、搞雙標?王鴻薇說,過去民進黨向來是緊盯有在大陸佈局的台商,動輒扣紅帽,痛批是「紅色資本家」、極盡嘲諷能事,鴻海郭台銘就是例子,立委王定宇還說中共應頒發郭董「乖寶寶貼紙」。但反觀郭智輝的崇越在大陸投資非常非常多,服務據點遍及上海北京等12個城市,還成立5家子公司在大陸註冊,按照民進黨過去對台商、台灣企業赴陸投資的抹紅定義,民進黨對待「崇越」郭智輝的立場,難道是又在搞雙標?這樣的「雙標」檢視台商方式,經濟部與民進黨都不必解釋清楚嗎?她還說,網友爆料,郭智輝曾在2014年表態將認養國內棒球場,進軍職棒,但後來又改口沒計畫。2015年,郭又說2017年若職棒有新球隊,崇越願組新隊,並加入日本職棒獨立聯盟,但2017年郭又抱怨加盟職棒門檻太高要考慮,然後在2022年宣布崇越確定不加入職棒,國內棒球迷因此質疑郭智輝「常開空頭支票」,此事或與經濟部工作無關,但任何企業董事長甚至經長的過往「誠信」一定會遭受到檢驗,這也是未來新經長未來必須說明的事。立委黃健豪則質疑,按照民進黨標準,郭智輝與其他的台商都被打成「紅色資本家」,但為何唯獨郭智輝能夠出任經濟部長?他懷疑難道與郭曾捐款給民進黨有關,所以才「綠能你不能」?黃健豪說,108年1月2日,郭智輝就曾用全家人名義,包括其女兒、兒子,太太在同一日捐5筆政治獻金給民進黨,總共50萬元,用家人名義還不夠,郭還找了集團內其他人也捐,包含崇越資深副總、執行長、財務長、營運長等另5人在同一天捐贈民進黨100萬台幣,他必需要問,這是不是一種「花錢買官」的行為?經長要掌管全國經濟政策,但新任經長,不僅牴觸民進黨一貫以來的「紅色資本」疑慮,還曾捐大筆金錢給民進黨,這樣的經長未來的政策,能夠中立嗎?能夠不圖利嗎?能從國家角度好好發展台灣經濟嗎,他要請問賴清德,你用人的標準究竟為何?黃健豪說,他原本認為,企業家出任經長對台灣是好事,但現在看起來,台灣企業家這麼多,為何賴清德獨鍾郭智輝,是否與曾捐輸綠營有關?這都是賴必需向全民說清楚的事。王鴻薇今天在國民黨記者會中再度質疑,經長在上任前有違反證交法、商業會計法前科,堪稱前所未有,司法界也有質疑。她說,高院曾判決定讞,郭智輝違反商業會計法、證交法,因高院第一審郭獲緩刑,因此沒有上訴,就認罪,但承辦該案的檢察官不服上訴,上訴後,高願仍判決緩刑確定。王鴻薇還表示,崇越也曾被彭博社點名替大陸華為建晶圓廠,引發美國關切,彭博是直接點名、而非影射,經濟部當時說要查,但經濟部看起來採信崇越說法,但她相信美方一定十分關切,賴政府可能要向美方說明白。國民黨立委質疑,郭智輝曾率求子女、太座、公司幹部捐獻民進黨政治獻金,才讓郭不必受到綠營向來嚴格檢驗台商的標準,不僅不會被綠營批評、還能夠高居經長(圖/國民黨立院黨團提供)
崇越老董接經長黑歷史遭掀 財報3度列暫收款為營收專家直呼扯
520新內閣經濟部長將由現任崇越集團董事長郭智輝出線,由於郭曾犯《證券交易法》遭判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且需支付公庫新台幣600萬元,因而遭外界質疑適任性。本刊調查,郭智輝主導的崇越公司,曾與新加坡企業議定六吋晶圓製造技術整廠輸出計畫,細節合約拆分為「廠務」、「設備」及「製程」三項,合約金額折合新台幣超過15億元。然而,彼時崇越公司為分散履約風險,僅就廠務、設備合約與對方簽約,製程合約部分則另由子公司 BEST 出面與對方簽約,且為美化業績,編制不實財報,將新加坡客戶委託購買晶圓設備的暫付款,在財報中認列為公司營收,遭認定與股價上漲具因果關係,郭智輝因而於2014年遭臺灣高等法院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的申報及公告不實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需繳庫600萬元。緩刑期已於2019年屆滿。對此,會計師向CTWANT表示,一般不肖公司經營者確實會以暫付款或預付款方式任意挪用資金,讓虛假交易創造營收,虛增應收帳款,以維持財報好看數字。會計師攤開判決書直言,以此案來說,明顯違反《財務會計準則》第三二號「收入認列」公報規定,事實上在崇越公司尚未履約前,無論是接受訂單還沒出貨,還是就是已出貨沒驗收,該暫付款都不能在損益表內列為「銷貨收入」,頂多僅能在資產負債表上認列「預收款」。此案還三次直接「烏龍踅桌」,直接依訂單日期認列為各期的銷貨收入,對上市櫃公司來說「非常誇張」。對此,崇越集團16日晚間則解釋,此案2007年發現財報數字有出入時,該公司已主動於後重編2006年1至3季財報,崇越科技也因秉持上市公司負責態度主動更正,故高院從輕發落,判予負責人郭智輝緩刑。至於郭智輝接任經濟部部長一事,崇越強調,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28條規定,並無不得擔任情事。
台版柬埔寨案二審宣判 首批16名被告最重判26年
台版柬埔寨案涉及求職詐騙凌虐,造成3人死亡、61人遭囚禁凌虐,高等法院2024年4月12日先對張家豪、鄭文誠等16人判決,合議庭維持一審刑度,分別判刑1年2月到 26年不等徒刑,還可上訴。主嫌傅榆藺、陳樺韋高院尚未審結,近期宣判,一審對傅、陳2人判無期徒刑。2022年9月,傅女等詐團成員,為了收取人頭帳戶,誘騙被害人應徵後,沒收證件、存摺及手機,先後將61名被害人,分別囚 禁在淡水、桃園兩據點約3、4坪大的房間,當作「豬仔」養。每人被以手銬、腳鐐銬住,1天僅吃1餐,眾人只能坐著睡覺,內心承受極大恐懼,辦案檢警破獲後見狀,驚嘆「以為來到落後國家」。其中不幸死亡的3人,38歲黃男被關11日,竟被丟在浴缸內電擊, 被迫從浴室通風窗戶跳下死亡;第2名死亡的45歲黃婦,因被拘禁32 日,大小便失禁,持續吐血,最終休克死亡;第3位林男患有慢性病 ,腿部傷勢惡化發出異味,大喊「我快受不了」,3小時內被餵食3顆 FM2,導致心肌梗塞死亡。台版柬埔寨案一審由士林地院審理,審判長為行政庭長蔡守訓、陪席法官陳銘壎、受命法官李昭然。李昭然在二審宣判前傳出墜樓身亡,司法界聞訊咸感哀悼。
男子從小多次縱火 :媽說家裡不能玩 燒死1人下場曝
桃園一名中度智能障礙的26歲辛姓男子,從小就多次縱火,2022年走進一家公寓燒雨衣,火勢蔓延燒8戶,一名印尼籍女子喪命,6人燒嗆傷。而檢察官問陳男為什麼多次縱火,他回,「媽媽說家裡不能玩火。」最後高院依殺人罪判陳男14年,執行完畢後監護治療5年。判決書指出,辛男自幼即有中度智能障礙,國小三年開始出現行為問題,高中開始有偷竊及放火行為,他有基本溝通理解及生活自理能力,明知縱火行為犯法,對他人生命、身體、財產造成之危害甚大還是犯案。2022年10月13日,辛男先拿路邊機車上的雨衣,再到某公寓樓梯間內,持自備打火機點燃雨衣,過程中,辛男在一旁徘迴確認火勢燃燒後才離開,火勢蔓延燒到騎樓內機車及高壓電板,繼續往上燒,4名住戶察覺異狀倉促下樓逃生,而印尼籍女子因為逃生不及,導致全身大面積二至三度燒灼傷,引發熱休克,送醫後不治。檢察官曾問辛男,「你會在家裡玩火嗎?」辛男回,「媽媽告訴我在家裡不能玩火」。檢察官又問他為何要該處犯案,辛男說,「因為我想在那沒有人經過,所以我就在那邊縱火。」據悉,辛男無經濟獨立能力,又不受家人管控,經常遊蕩直到犯罪,如偷竊或放火,被警察通知帶回,辛男服藥遵從性不佳,家屬難以約束或規範被告危險行為。高等法院認為,辛男有放火罪等前科,其家庭約束能力薄弱,難以期待其自行規律、固定就醫及服藥,無故放火及殺人之行為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判辛男14年。可上訴。
抓不到?「創意私房」主機架設在美 主嫌「老馬」陸籍男藏身香港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從色情論壇「創意私房」購買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引發各界撻伐,士林地檢署偵辦皇池溫泉會館偷拍案,發現創意私房內也有被害人遭偷拍影片,決定另案主動簽分偵辦,10日指揮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偵辦,警方將針對不法進行網路分析,並調閱涉案人員資料比對追查中。警方調查,創意私房的主機架設在美國,幕後主嫌是一名綽號「老馬」的大陸籍男子。「老馬」2012年在美國註冊網域、架設創意私房,專門販售偷拍性交、成年男子對未成年女子性交或猥褻等影片,據傳共有20萬多部影像,會員將近5000人,累積瀏覽37萬餘人次,初估不法獲利約新台幣3000萬元。檢警在2021年曾查獲創意私房在台的多名代理商、管理員,其中包括林姓國小老師、前屏東縣員警等涉案人,相關涉案人遭判刑2到6年不等,其中還有1名被告因偷拍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過程遭重判17年,但「老馬」卻一直逍遙法外,據傳目前藏身在香港,要將他緝獲恐不容易,論壇仍持續經營至今。士檢去年偵辦創意私房將少女個資外洩,讓男會員威脅、恫嚇而拍攝獲取性影像,查獲20多歲周姓男子在2019年利用少女拍攝指定姿勢的性影像,隔2年又傳訊恫嚇要散布影片給同學,藉以獲取更多性影像,少女終難忍折磨向警方報案。士林地院依以詐術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2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檢警以往在偵辦詐騙、賭博、色情等不法網站時,都會向法院聲請網域扣押裁定,或用屏蔽的方式阻止民眾繼續連上網站,不過,歹徒通常會改網址重新上架,讓警方抓不勝抓。國民黨立委葛如鈞10日秀出創意私房的金流,從2021年11月起直到現在,業者收入超過89萬美元,換算將近新台幣3000萬元,甚至到9日都還有人繼續消費。葛表示,創意私房業者持續將數位貨幣轉換成現實世界流通貨幣,並呼籲政府盡速凍結業者的電子錢包。
圖利他人纏訟17年! 前汐止市長黃建清判刑6年定讞
2007年改制前的台北縣汐止市長黃建清,違法核發「祭祀公業保儀大夫」派下全員證明書給蔡宏昇,讓其獲得土地補償費用6684萬餘元,全案歷經法院纏訟17年終於確定。最高法院10日認定,黃建清的犯罪事證明確,依圖利等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同案被告吳仁惠、趙河清、蔡宏昇也分別被依圖利等罪,判處4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確定。但更三審認定應沒收土地所有權,於2008年5月8日變更登記後「祭祀公業保儀大夫管理人蔡宏昇」的14筆土地,最高法院則認為,應再調查是否為有對價關係的犯罪所得,這部分廢棄發回高院更審。本案是因蔡宏昇得知「祭祀公業保儀大夫」實為神明會,而非祭祀公業,且「祭祀公業保儀大夫」名下有大筆土地,部分土地經土地徵收而有6000多萬元的土地補償費,蔡於是從中動手腳獲取不法利益。蔡宏昇提供不實沿革、派下員系統表,申請變更為管理人,但屢遭駁回,蔡由地政士吳仁惠透過趙河清介紹,認識時任汐止市長的黃建清,共同犯罪,由黃指示祭祀公業業務的承辦人後,同意核發派下員證明並同意備查蔡宏昇為管理人,蔡因此順利請領土地補償費6684萬餘元。高院更三審考量黃建清時為汐止市長,受國家俸祿,應清廉自持,竟濫權核可,圖利他人,惡性不輕,且犯後未坦認犯行,並無悔意,依圖利等罪判刑6年,褫奪公權4年,上訴後,最高法院昨日就判刑部分駁回確定。
被勸戴口罩他刺死超商店員!紙雕師二審判無期 最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知名紙雕師蔣嘉凱在2021年疫情警戒期間,進入超商被蔡姓店員提醒戴口罩,竟心生不滿,持刀刺死蔡男,一審依殺人罪判處死刑,但二審卻改判蔣男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量刑違法且判決理由不完備,撤銷二審判決,發回更審。蔣男2021年11月21日未配戴口罩,到桃園市住處旁的便利超商,蔡姓店員依當時政府的防疫措施,要求他配戴口罩,並告知若未配戴口罩將無法為其結帳,他返回住處配戴口罩,但第2次到超商消費結帳時,又與蔡發生爭執,他再回家拿刀到超商殺死蔡男。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將蔣判處死刑,他及檢察官都未上訴,但法官依職權送上訴。案發後法官為釐清蔣男殺人時行為控制力是否完全,辨識力有無減低,將蔣男分別送至2家醫院鑑定,但2家醫院出現不同的鑑定結果,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採用對蔣男有利的鑑定報告,認為他因服用藥物後產生暴力反應,符合《刑法》減刑規定。高院審酌蔣男有部分反社會人格,是由藥物濫用之藥物導致,非無矯治、再社會化的可能,令他長期隔絕,以免危害他人,已兼顧他的更生改善及復歸與社會安全之維護,並與罪責相當,撤銷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雖認定蔣男是自首,但不符合減刑的規定,卻未在判決理由說明,且他有2分醫院鑑定報告,但二審採用對蔣男有利的醫院鑑定結果,卻未詳述為何不採用對蔣不利的鑑定報告之理由,此外,二審量刑調查程序也違背法律規定,因此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相親當天就車震!消防員被告性侵入獄 法院重審判無罪…怒提國賠結局曝
中國大陸河北省1名36歲前消防員,2018年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另名女子,並在相親當天與女方車震,未料,男子隔天遭「上門索賠」,事件曝光後更丟了工作,甚至一度被判有罪入獄。男子屢經上訴終獲清白後,也向法院申請國賠。據《網易新聞》報導,男子相親當天邀女方和婚介所老闆用餐,飯後開車載女方到河邊並在車上發生關係,事後再送女方回婚介所。怎知,婚介所老闆當晚就以發生關係為由,致電男子索賠人民幣數萬元,隔天再帶人興師問罪。男子雖拒賠錢與認為遭婚介所敲詐,但仍被依強姦罪嫌送辦,並在1、2審遭判3年有期徒刑。男子服刑期間除透過家人申訴,整個審理期間也拒絕認罪換減刑,「我不能認罪,這是我無法接受的」。河北省高院2021年下令二審法院更審;二審唐山中院2023年10月以「罪證不足」為由,逆轉判男子無罪。男子雖重獲自由,但仍因冤案失去工作、蹲苦牢,以及錯失成家立業機會,甚至無法過正常生活,因此提出人民幣95萬多元(約新台幣420萬元)國賠。負責審理國賠的唐山中院,這次認同男子主張但認定金額應為57萬多元(約新台幣256萬元)合適,並派員到男子家正式道歉。男子坦言,因為案底緣故只能打零工維生,等拿到國賠後想找個工作踏實過日子。
北市議員陳重文涉貪羈押禁見 高院駁回抗告繼續關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護航、圖利監視器業者,台北地方法院先前裁定200萬元交保後,檢方不服提抗告成功,北院21日傳訊他重開羈押庭後,法官認為他涉犯重罪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改裁定羈押禁見。他提抗告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確定。高院認為,北院依陳重文先後供述內容、證人之證述及卷內客觀事證,認定他涉犯圖利等罪罪嫌重大,其中圖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並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非予羈押難以進行後續之追訴與審判程序,而有羈押必要,故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核無違法或不當,陳重文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陳重文被檢調人員搜索,從台北市議會辦公室帶回訊問後遭檢 方聲押,原本北院諭知200萬交保,檢方抗告後,台灣高等法院認為 ,本案案情龐雜,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陳又具有民意代表身分,對 於相關涉案人員及證人具有一定程度影響力,且他交保後確有勾串證 人的舉動,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重為適當裁定。北院法官開庭訊問陳重文後,他對檢方指控的《公司法》 部分事實不爭執,法官認為他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財產來源 不明罪及公司法的資本不實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犯的罪嫌彼此 間金流錯綜,關係密切。北院認為,陳重文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也「確有事實」足認他有犯重罪而有勾 串共犯、證人之虞。考量陳的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的動態平衡, 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為了保全證據,經衡量後,因本案為貪汙犯 行,侵害公帑,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故無法用 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淫魔富少」李宗瑞不甘29年10月刑期 拚假釋出招求翻盤遭高院打槍
「淫魔富少」李宗瑞因在夜店把妹,將女子帶回家下藥性侵偷拍,在2018年被法院判決李宗瑞入監服刑29年10個月,最快要到2027年中旬才會服刑過半達到申請假釋門檻。李宗瑞近年積極表現,不但連續三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爭取「累進處遇」加分,還在2024年2月向高等法院申訴,認為自己的刑期只比上限30年「少2個月」實在太嚴苛,但目前已遭高等法院駁回。據《壹蘋新聞網》報導,現年39歲的李宗瑞,從2012年11月7日開始先後被檢方、院方羈押接著服刑,至今已被關了11年又4個多月。李宗瑞近年積極表現,連續3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獲獎,爭取攸關假釋的「累進處遇」加分。另一方面,他想縮短刑期,2024年2月向高等法院申訴,主張有期徒刑上限是30年,他的刑期卻「只少2個月」。李宗瑞主張,不論是販毒、殺人等重罪或竊盜等輕罪,就算多罪併罰次數多達數十次至上百次,全國各法院裁定刑期時,也幾乎沒有達到上限30年的,但他卻僅差2個月就達上限30年,認為實在太重。李宗瑞自2021年起,連續3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爭取加分。(圖/矯正署提供)另外,李宗瑞表示自己被依妨害性自主類型的18罪判刑,但犯行的同質性高,侵害的「加重效應」應該遞減,但法院卻只象徵性地酌減2個月。他稱自己入監已超過10年,生命有限,對於昔日犯罪深刻悔悟,希望能加倍彌補被害人及社會公益,29年10月徒刑實在過於嚴苛。高等法院認為,關於李宗瑞定應裁行刑的裁定,多年前就已確定,除非經過非常上訴或其他合法程序撤銷或變更,不得再爭執,亦不能任意聲請法院重新改定執行刑,否則就違背「一事不再理」原則。此外,高院認為李宗瑞2018年被判刑定讞後,由檢方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然後再由檢方依裁定執行入監,當時李宗瑞雖請求台北地檢署重新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但遭檢方駁回,現在他聲明異議主張「檢方執行指揮不當」,但實際要爭執的卻是「刑期過重」,兩者並無關連。而且李宗瑞並未說明檢方執行過程哪裡違法,因此高院裁定駁回聲明異議。李宗瑞可抗告。
高雄前那瑪夏區長吳牧群涉貪收賄1725萬! 高院二審改判15年10月
高雄市前那瑪夏區長吳牧群(原名白樣.伊斯理鍛),利用督管區公所公共工程之機會,被控收取廠商賄款1725萬餘元,27日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改判其處15年10月有期徒刑,比一審判決減少2年2月,但褫奪公權6年,並保留上訴權。判決指出,吳牧群於2018年當選第三屆區長後,在就職前的12月間,利用督管區公所公共工程之機會,收受陳姓包商的60萬元賄款,並將賄款放在競選總部辦公室冰箱內,隔一段時間再回頭開冰箱拿取,雙方以「不會終止工程契約」為交易條件。吳牧群就任後,透過多種手段向特定廠商索取賄款,包括「內定得標廠商」、「洩漏底價協助特定廠商得標」等,涉案金額達1725萬餘元。一審判決中,吳牧群被認定犯下貪污罪等多項罪行,判處18年有期徒刑,吳牧群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高雄高分院。高院審理後認為其收取回扣等罪行均有明確證據支持,一審對於吳牧群的犯行及量刑沒有錯誤,因此對於原判決的部分予以維持,但對於吳牧群在紐西蘭考察時向廠商要求贊助旅費6萬元一事,認為證據不足,改判此部分無罪,27日改判15年10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仍可上訴。
民進黨前立委要入獄! 王淑慧當議員時詐領300萬判5年定讞
前民進黨立委王淑慧轉戰新北市議員當選後,被控2011年起詐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勞金共300萬餘元,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判王淑慧9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王女上訴後,高等法院減刑改判為5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判決定讞,王女要入獄服刑。67歲的王淑慧曾任立委,還連任多屆新北市議員,擔任立委期間曾因「吃紙風波」躍上國際媒體版面。新北地檢署2020年接獲舉報,查獲其9年間涉嫌詐領300萬多元助理費。檢方調查發現,2011年間,王淑慧聘林姓男子當公費助理,但只打算給部分助理費,林男知情也同意,隨後就拿著聘書向新北市議會詐領款項。另外,王淑慧的助理林女,雖然確實擔任助理工作,但擔心影響原本可領的勞工保險金,與王淑慧合謀,利用他人名義掛名助理詐領補助;2014年起,王淑慧未聘用其姪女及外甥女當助理,卻拿她們當人頭詐領款項。新北地檢署依涉犯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王女,考量她認罪、繳回不法所得,請求法院減輕其刑。新北地院審理期間,王淑慧翻供、不認罪,法官重判她9年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王女觸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共3罪,事證明確,她擔任新北市議員期間,詐取之公費助理薪資及春節慰勞金補助費分別為41萬5234元、201萬6851元、57萬2592元,共計300萬4677元。高院痛批王女擔任第1至3屆新北市議員,明知議會撥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並非對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應全額給付予實際聘用之助理,竟為謀求一己私利,罔顧國家給予助理補助費之目的,而為本案犯行,判刑5年,王女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