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佑寧認會與王淨規劃未來 黃冠智曾做半年保險員「一張保單都沒賣出」
曹佑寧在《華麗計程車行》中飾演郭子乾、楊麗音的兒子,網友驚艷原來曹佑寧的台語說的這麼順,他也透露國、台語切換時沒有遇到問題,反而整段講台語台詞時,有幾次因為發音不是這麼準確,糾正後就一直卡詞,「轉換不過去!」曹佑寧也分享當初接《華麗計程車行》有兩個原因,一個是他對嘉義本身的情感深厚,第二個是想透過這次的拍攝來精進自己的台語,也想挑戰看看用台語拍戲。曹佑寧(左二)與黃冠智(右二)在拍戲空檔會邊傳球邊聊天,培養兄弟情增加默契。(圖/八大提供)在劇中飾演曹佑寧弟弟的黃冠智也說曹佑寧私下傳LINE會用台語語音和他對話,兩人互相幫忙練習,很佩服對方在這方面非常認真。這是曹佑寧和黃冠智首次合作,黃冠智回憶他們第一次見面是用視訊,第二次就在劇組,當時是拍攝兄弟感情很好的戲,坦言初次合作會有一些磨合期,「拍攝空檔,現場道具有棒球、手套,我們兩個就會互傳接球,邊丟球邊聊天,培養感情。」到最後一天拍攝時,兩人坐在窗檯談心,已像親兄弟一樣,對話自然又真實,連導演都覺得他們兄弟的互動很棒。而黃冠智有句「反正不管怎麼樣,有我在」的台詞讓曹佑寧印象深刻,因為他覺得會有點羞愧,「明明自己是哥哥,卻沒有哥哥的擔當,要弟弟扛,但同時間也覺得弟弟很溫暖。」程予希(左)主動獻吻曹佑寧(右)。(圖/八大提供)此外,飾演曹佑寧女友的程予希在曝光的片段中有她主動獻吻的橋段,談到這場吻戲,曹佑寧回應角色的心情,「其實很開心,同時也覺得對不起,因為自己家裡的事情,沒有辦法一起去實踐兩人說好的夢想及約定,而女友選擇一起面對,心裡會覺得眼前的女人格外動人,以及非娶不可。」在劇中與程予希分享人生規劃,曹佑寧也不否認私下也會和另一伴討論,「但是不會一定要照著規劃走,照著規劃走就會少了一點驚喜,反而是遇到什麼,就一起坦然面對。」曹佑寧、黃冠智在劇中對於父母郭子乾、楊麗音經營的車行一直沒有興趣接手繼承,黃冠智透露本身也有類似的經歷,他說家人是做保險業,「母親一開始希望我能繼承她做保險這一塊,疫情期間沒有工作,我就跟著媽媽的朋友,做了半年的保險業務員,甚至也考到業務員的證照,但一張保單都沒賣出去。」黃冠智坦言,因為保險工作不是他的興趣,所以就果斷不繼續做下去,而他飾演的角色跟他本人其實有蠻多共同點,例如一樣是嘉義人、也喜歡周星馳、個性上對家人的愛不輕易表現出來、雖然外表看似唱反調,但內心都很愛家人。《華麗計程車行》將於明(24日)晚間八點在八大戲劇台首播兩集。
電影頻道1/侯彥西跟男麻吉忘情喇舌懷疑性向 低潮期謝乾媽郎祖筠一舉動超暖
雖然是異男,但侯彥西從小同性緣就一直很旺。(圖/趙文彬攝)侯彥西在台片《成功補習班》中,飾演導演藍正龍的恩師「小志老師」,他接受時報周刊CTWANT訪問時,透露為角色特地去穿耳洞,直到拍攝完一年也還是戴著,「雖然用夾的就可以完成,但打了耳洞後就像穿了戲服,不過發炎那陣子流膿還有血,勾到的時候真的痛死。」他在片中早早就知道自己性向,戲外他同性緣也相當旺,高中時即便有女友,還是有學長獻殷勤,送三餐接下課,跟男同學感情好到喇舌也沒關係。侯彥西笑說自己桃花緣一直很不錯,特別是同性緣更旺,高中時也有學長暗戀他,但他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說:「但我很壞,那時候把對方當工具人,對方是我學長,都會騎車載我上下學,早餐中餐都幫我買。」對方雖然沒主動告白,但他隱約感覺到學長對他的好感,也就樂於接受對方的照顧,只不過等學長畢業後,兩人自然而然就斷了聯絡。侯彥西戲裡戲外都有與同性接吻的經驗,不過並沒有生理反應。(圖/趙文彬攝)電影裡侯彥西的學生詹懷雲、邱以太有男男吻戲,透過親吻探索模糊性向,被問到有沒有類似經驗,侯彥西笑說高中時玩真心話大冒險,在眾人起鬨下跟男生好麻吉喇舌,可能氣氛使然,他意外發現:「我沒有覺得很不舒服耶!就肉碰肉嘛,對方也滿開心的。」他當時為了確認自己是不是被「掰彎」,還特地去找同志A片來看,笑說:「想說來確認一下自己沒有反應好了,結果我真的沒有反應,很直。」他出道17年作品雖多,過去也以《鮮肉老爸》、《用九柑仔店》二度入圍金鐘,但可惜都跟獎項擦肩而過。他坦言過去曾想過要放棄演藝路,甚至開始準備壽險考試,日夜苦讀準備去當保險員,結果落榜沒考上,戲約也開始上門,讓他決定再拼一把。實現演員夢的過程中,侯彥西很感謝乾媽郎祖筠的照顧。(圖/趙文彬攝)在這段打拼路上,他相當感謝乾媽郎祖筠,當初兩人只是一起合作拍戲,沒想到越來越熟,郎祖筠甚至收他當乾兒子。他表示,在他低潮時乾媽不斷鼓勵他,送書要他多看書,「結果我一打開,發現裡面夾了六七千塊,她知道我那陣子經濟不好,也會找我去劇場打工,真的很謝謝她。」人生中第一台智慧型手機也是郎祖筠送的禮物。現在他逢年過節,包括過年、母親節都會包紅包或送禮物,謝謝乾媽的照顧,「就像孝順父母的感覺。」他過去曾跟藍正龍同台演出,這次藍正龍搖身一變成為導演,他透露藍正龍以前看起來酷酷、不多話,旁人難以接近,但這次拍攝藍正龍當導演,既溫暖又貼心,跟以往很不一樣,「他真的是我遇過,對演員最溫暖、最在意演員感受的導演,就覺得人生真的好奇妙,好像遇到了很多挫折,或是開心的事情,都會讓人慢慢有所改變。」《成功補習班》現正上映中。侯彥西覺得藍正龍是他遇過對演員最溫暖的導演。(圖/林士傑攝)
真的有公主病!就醫找不到原因 女保險員被誤會裝病詐保
嘉義51歲陳小姐長期出現廣泛性疼痛現象,四處求醫卻找不出病因,由於從事保險業,還被誤認「裝病詐保」;她輾轉求助光田醫院神經內科,確認罹患俗稱「公主病」的「纖維肌痛症」,在進行重複經顱磁刺激術治療3個療程後,發作頻率已大幅降低。陳小姐4年前出現肌肉僵硬、廣泛性疼痛現象,及疲倦、憂鬱、焦慮、失眠等症狀,看過骨科、復健科,但找不出病因。因從事保險業,曾被誤認想詐領保險金,後來醫師發現她肌肉疼痛時,常伴隨極度僵硬症狀,甚至打針時針頭難以進入,確認陳小姐身體確有異常,並非「裝病詐保」。陳小姐輾轉至台中光田醫院求醫,確認罹患俗稱「公主病」的「纖維肌痛症」。神經內科主任楊鈞百表示,纖維肌痛症是因中樞神經過於敏感,使神經在傳遞訊息時,將痛覺訊號異常放大,疼痛感是一般人數倍甚至數10倍,纖維肌痛症常見20至50歲女性,原因不完全清楚,可能跟個人體質、壓力、心理創傷有關。楊鈞百建議陳小姐嘗試「重複經顱磁刺激術(rTMS)」,連續治療3個療程後,相較於其他治療方法,rTMS可以「撐最久」,以前往往1周要發作好幾次,但接受rTMS後,復發頻率目前可以控制2至3個月內發作1次,發作頻率大幅降低。楊鈞百提到,由於纖維肌痛症難以根治,患者只能試著調整生活形態,盡量學習與它和平共處,並以減緩發作頻率與強度,改善生活品質為首要治療目標。
小學生放學撞見外星人轟動全日本!「甲府事件」邁向50週年 當事人回應了
日本山梨縣甲府市在1975年驚傳1起著名的UFO和外星人遭遇事件,史稱「甲府事件」,當時有2名小學生在回家途中,撞見天空有2個閃爍著橘色光芒的不明物體,其中1個甚至朝他們飛來還拿類似照相機的東西不斷拍攝。如今小學生之一也在事隔將近50年後再度打破沉默回應此事!據日本媒體withnews的報導,這起事件當時在山梨縣引發轟動,因為目擊這神秘景象的不只2名小男童,還有剛好開車經過的婦人、環境管理中心員工,以及附近寺廟的住持等等,所有人都相信,他們看到的就是「外星人」。1975年2月23日,2名小學生放學後去溜冰直到6點半左右才回家,半路上他們注意到東邊天空有像是UFO的飛行物,其中1個迅速飛到他們頭上,底部還伸出黑色柱狀物朝他們「喀擦!喀擦!」不斷拍攝。2名小學生形容,飛行物是大約直徑2.5公尺、高1.5公尺的圓盤,底部有3個不斷轉動的機關,外殼還有很多4角型窗戶,以及一串看不懂的黑色文字。根據小學生描述繪製出來的外星人模型。(圖/翻攝自withnews)正當他們想要逃跑時,飛行物突然走出一個「沒有五官、身型瘦小」的「人」,身高約130公分、4根手指、2根腳趾,皮膚呈深褐色且滿臉皺紋,口中有3顆銀色的牙,肩上還背著像是槍的武器。其中一名兒童被繞到背後的外星人拍到肩膀,嚇得坐倒在地裝死,另一人逃離現場去叫家人,家人趕到的時候,葡萄園裡沒有人的身影,而是有一個燃燒著的物體。一名兒童的母親作證天空中有銀色物體在旋轉,父親說看到了漸隱的光芒。當時母親的目擊證言被錄音並在電視節目中公開。除了目擊的兒童及其家屬的證言外,甲府市環境中心的管理人也目擊到了從葡萄田飛出的飛行物體。另外,當時因父母調動工作住在甲府市的作家景山民夫也看到了飛行物,7年後的1982年,在UFO著陸現場附近開車經過的一名女性保險員也說她遇到了那個像是外星人的人物。據說當時田地的所有者曾多次接受電視、報紙、雜誌等媒體的採訪,但發言完全沒有被報導。此外,還有當地學校的高中老師在現場取採集泥土,並與「日本空間現象研究小組」進行分析,團隊也在2016年提出最新研究報告,發現裡面竟含有大量「磷32」,是不屬於地球的放射性物質。而當年備受質疑的小學生之一,如今也成了將近60歲的阿公,他在事隔48年後再度打破沉默,「我不想再談論我40多年前的目擊經歷。隨著歲月流逝,我開始感覺你不用相信我,我只要你正視我的見證」。他進一步表示,2025年甲府市當地將慶祝「甲府事件」50週年,「以此為目標,我們將發起一項以UFO和外星人為主題的活動,讓甲府市重新活躍起來。」他補充,「我希望這座城市成為人類與外星人之間的交叉口」,為了讓更多的人知道「甲府事件」,他們還募捐製作了外星人的服裝,用於宣傳和策劃活動,「如果甲府市成為外星人的聖地,它可能會成為日本對外星生物最友善的城市。」他還表示,他想利用甲府事件振興家鄉觀光業的發展。「我希望人們透過不明飛行物和外星人來加深對天文學和能源議題的興趣,並增廣見聞。我對甲府的學術研究發展寄予厚望。」
還有這招!開中古豪車自撞詐領保險金得手千萬元 雲林地檢偵結起訴
假車禍詐領保險金!以黃姓男子為首的11人犯罪集團,專門在二手車市場購入大排氣量的進口品牌汽車,加保全險後,再找人挑選人煙稀少沒有監視器的偏僻路口,開車自撞造成車輛毀損,後續向保險公司出險詐領保險金,一共得手上千萬元,雲林地檢署指揮偵破後,今天偵結依加重詐欺得利等罪嫌提起公訴。雲林地檢署指出,日前接獲情資,有民眾疑似以假車禍方式詐領保險金,檢察官廖易翔指揮雲林縣警局、刑事局偵二大隊偵辦,調查收集相關證據,發現以33歲黃男,與蔡姓、沈姓等同夥11人,利用二手車價與保險公司計算車輛全理賠有明顯價差的狀況,鑽漏洞在二手車市場找尋排氣量較大、較難脫手的高階進口品牌房車,以較低價位取得後,向保險公司投保全額車體險。黃男為首的11人在二手市場購入大排氣量的中古豪車,再請人開車自撞毀損車輛後,申請理賠金謀取差額利潤,遭檢警偵破,雲林地檢今天偵結起訴。(圖/翻攝照片)投保後黃男等人找來手下擔任「車手」,駕駛車輛上路,前往雲林、嘉義、台南、南投等地,專找人車較少、沒有監視器的路口,再開車自撞電桿等路旁障礙物,待車輛撞毀後,再持保險文件請求理賠金。據了解,犯嫌在二手車市購買的高階進口品牌轎車,當時新車購買價格都在數百萬元左右,但因為排氣量大加上車齡問題,二手市場交易並不熱絡,價格可能僅剩10分之1左右,但若依保險計算,撞毀後理賠金額都有數十萬元之譜,對比黃男等人取得的中古車價,之間甚至有50萬以上的利差,以此手法,2019年開始先後撞毀8部中古豪車,得手詐保金額破千萬。且該集團成員以製造假車禍為手段詐保,卻未傳出「車手」受傷情形,據悉「車手」自撞時都會做好萬全防護,除了繫緊安全帶,還會戴安全帽保護頭部,加上這些豪車本身就耐撞,因此8起事故都沒造成人員傷亡,事件之所以曝光,則是因為保險員發現手法太過雷同,通報檢警深入追查,才偵破這起撞車詐保案。
女保險業務為業績被色顧客騷擾 渣男惡行被丈夫得知下場曝
每個人身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在當保險業務的朋友,而大家總會擔心被推銷又礙於人情不好拒絕,導致感情疏遠,不過在馬來西亞,卻有一名網友透露,認識的保險員女友人慘遇「色顧客」。這名原PO描述其朋友妻子的遭遇,同時上傳色顧客的照片,以及對方與保險經紀丈夫的對話截圖。根據大馬的《中國報》報導,這名來自鄰近新加坡的柔佛州女子在臉書上表示,自己的保險員好友遇到色狼,「男子以買保險為名,要搞人家的太太,令得朋友夫婦差點離婚」。這名原PO描述其朋友妻子的遭遇,同時上傳色顧客的照片,以及對方與保險經紀丈夫的對話截圖。從貼文可見,這名男子以欲買保險為由,接近朋友太太,要求一起唱歌、喝茶、吃飯,還要朋友太太開車接送。原PO表示,兩人談保險時,男子竟然告訴朋友太太其生殖器尺寸,之後還問朋友太太聽了會否不舒服,「人家說不會,你就以為可以聊色?可以得寸進尺?人家要不是因為要做成這單生意,怕得罪你」!這名原PO描述其朋友妻子的遭遇,同時上傳色顧客的照片,以及對方與保險經紀丈夫的對話截圖。這名女網友還表示,第2次出來談保險時,女保險員開車到男子家接他,結果對方卻以忘了帶身分證為由,要求送他回家。當抵達南子住家後,對方露出本性,要求女保險員到他的家裡辦手續。當下,朋友的妻子還在猶豫要不要進到對方屋內,男子就直接問女保險員是否要和他做愛,「朋友太太為了不得罪客戶,強忍噁心和委屈告知已有家庭」,沒想到對方表示自己不介意,女網友就痛批男子以買保險為名,要搞人家的太太「造成朋友夫婦差點鬧家庭革命」。女網友表示,「人家賣保險不是賣身的,還是你比較喜歡搞人妻?憑什麼我們女人不偷不搶靠自己賺錢,要受到你這種賤男人羞辱和侮辱」。女子事後發文提醒從事保險、地產或賣車的女性,要小心這個男人。根據女子的貼文,朋友的妻子遭到色顧客騷擾後,有跟丈夫報備此事,而朋友事後則找了這名色顧客理論,要求給個交代,否則會登門拜訪,不會放過男子。朋友的妻子遭到色顧客騷擾後,有跟丈夫報備此事,而朋友事後則找了這名色顧客理論,要求給個交代,否則會登門拜訪,不會放過男子。
私傳保單惹殺機!莽男朝保險員怒轟再朝警開2槍 頭部中彈命危
松山深夜槍響!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8日晚間近11時許獲報,南京東路一處有人遭人限制自由,立即趕赴現場查看,卻發現一名葉姓男子腿部中彈,而開槍的嫌犯則趁隙逃逸。警方獲報後也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追查,循線於中和烘爐地前圍捕,不料嫌犯不但拒捕還對警方開2槍,警方也立即回擊12槍,劉男身中3槍,頭部中彈,緊急送往雙和醫院急救。回顧整起事故,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8日晚間先是獲報有民眾遭人限制自由,立即前往現場查看,並發現一名葉姓男子腿部中彈,而開槍的嫌犯則趁隙逃逸。警方也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循線調閱監視器追查,最終在中和烘爐地立體停車場前準備將開槍的劉男圍捕。不料,劉男見警方到場不但拒捕,還先朝警方開2槍,員警才剛靠近劉男的車輛,就見車窗隱約有一管槍管露出,當下立即閃避,所幸並無受傷,而其餘警力也火速開12槍回擊,射中劉男3槍,造成劉男右後腦、右腋下與左大腿中槍,緊急送往雙和醫院搶救。據悉,劉男為竹聯幫萬堂成員,遭開槍的葉男為保險員並無前科,劉男僅因不滿葉男私傳保單相關內容給女友,就因此醋性大發,怒找來張姓小弟,朝葉男右大腿開槍。而這也不是劉男第一次因感情因素對人開槍,2016年劉男就曾找女友談判不成,前往女友位在故宮前方的「至善天下」社區對空狂開16槍離去,而劉男被警方逮捕時,劉男還向警方辯稱自己是「放禮炮」,警方也在劉男身上查出1把德製MP5K衝鋒槍、霰彈槍子彈及9釐米子彈共378發,宛若小型移動軍火庫。事後,警方除將劉男送醫後,也在劉男所有的車內查獲手槍1把、子彈11顆、彈殼2個等不法事證;同時查緝張姓共犯到案,並在南京東路的第一案發處再起獲手槍2把、彈夾1個及子彈1顆等不法事證。全案詢後將劉、張等2嫌以涉刑法殺人未遂、妨害自由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松山分局呼籲,警方對於違法暴力情事,定迅速依法究辦,以維護民眾安全。
她斬8年不倫戀拒絕聯繫 人夫死纏爛打遭判刑
新竹一名已婚王姓男子與化名為小花的女保險員長期交往將近8年,不過小花於今年5月決定結束這段不倫關係後,王男卻死纏爛打不停糾纏,嚇得小花報警處理。對此新竹地院也依違反《跟蹤騷擾罪》,處王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該案的判決書指出,身為人夫的王男於2014年結識女保險員小花,兩人因長期往來而產生情愫。不過小花在今年5月決定斬斷不倫戀,與王男斷絕聯絡,豈料王男卻死纏爛打,持續以電話、網路或簡訊等方式試圖聯絡小花。小花忍無可忍後於6月報警,警方接獲通報後隨即向王男發送書面告誡,禁止王男以電話或任何網路設備聯繫小花,但王男拒絕簽收,過程中還持續不斷騷擾小花,使小花心生恐懼,已影響到其日常生活及社交活動。對此,新竹地院法官認為,王男不以理性方式處理感情問題,僅因為小花拒絕聯繫就做出騷擾行為,還讓當事人感受到精神壓迫,行為確有不當,因此考慮到王男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犯行持續時間等狀況,依違反《跟蹤騷擾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38死囚聲請釋憲無法槍決 大法官閉門討論「關鍵」問題
38名因聲請釋憲無法執行槍決,其中羈押逾34年、因綁架撕票學童陸正及強盜分屍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判死刑定讞的邱和順等34名死囚,主張最高法院更三審後上訴案「連身條款」違憲,憲法法庭10月24日以不公開審理的說明會方式審案。大法官在說明會提問的問題也出爐,首先是曾於特定案件刑事通常程序參與裁判之法官,後於該案非常上訴程序,復參與裁判,而未迴避,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其次,曾於特定案件刑事第二審程序參與裁判之法官,後於該案經第三審撤銷發回之更審程序中,復參與第二審之更審裁判,而未迴避,是否違憲?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3276號刑事判例是否違憲?理由為何?第3點,曾在特定案件參與最高法院刑事第三審裁判之法官,於該案件發回更審後,又上訴至最高法院時,復參與第三審裁判,而未迴避,是否違憲?如均由被告上訴,情形是否不同?中華民國80年版本之最高法院第二次發回更審以後民刑事上訴案件分案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是否違憲?理由為何?最後是,刑事訴訟法第17條第8款規定:「法官於該管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八、法官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該條所定「前審」之範圍是否應包括上述三種情形之全部或其一?司法院釋字第178號解釋是否應予補充?
小三拿「通姦罪違憲」辯稱配偶權不受保障 法官判賠60萬可上訴
李姓女保險員與已婚的蔡姓男子發生婚外情長達6年,蔡的彭姓妻子向李提告求償,李辯稱大法官會議791號解釋宣告通姦罪違憲,所以配偶權不受法律保障;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大法官會議肯認婚姻制度及配偶身分法益應受憲法保障,判決李女須賠償60萬元。可上訴。彭女提告指控,李女在2015年至2021年與蔡男發生外遇行為,且發展為同居共眠關係長達6年,蔡男更花費大把金錢供李女購買房屋及揮霍、享樂,李甚至逼迫蔡必須與她離婚,以給其名分。彭女說,去年8月1日她經蔡坦承後才得知此事,李的行為已侵害她配偶權,致她身心嚴重受創,須賠償她非財產上損害300萬元。李女辯稱,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第791號解釋理由書可知,婚姻之成立以雙方感情為基礎,是否能維持和諧、圓滿,則有賴婚姻雙方之努力與承諾,憲法既未將配偶權認定為憲法上權利,民法中亦未明文規範配偶權為權利之一種。李女說,因為配偶權未受法律保障,無法認定彭的何種權利受到侵害?且她否認與蔡有性行為,她與蔡之間或有情感上的寄託,但實際上蔡長期在外拈花惹草,侵害彭的配偶權者另有其人。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李女曾發送「老公辛苦啦」「老公好帥」、「不要太累」貼圖給蔡,蔡則發送「白兔傳送紅心」貼圖給她,再加上其他佐證,認定李女與蔡男外遇,且大法官會議也肯認婚姻制度、夫妻基於配偶之身分法益應受憲法保障,判決李須賠償60萬元。
強制險保10年資料全錯?「僅2項是對的」他傻眼 釣出一票苦主:不意外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包含機車),簡稱強制險,是為了救助交通事故中不幸的受害人而設計的政策性保險,並以法律強制領有牌照的車輛應投保汽車責任保險。不過,一名網友抱怨,自己當初幫媽媽朋友做業績,找對方投保了強制險,誰知繳了10多年的保費,才發現保險資料上除了姓名地址,其他全都是錯的。原PO日前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沒想到繳了十年多的強制險,結果除了姓名跟地址是對的其他都是錯的(包含身分證字號和引擎號碼)。保險員是媽媽的朋友,聽她說原本保單內容是工讀生key的,之前一直都是她代繳,然後來收錢給卡片,只比對到姓名跟車牌號碼正確後,就沒特別注意其他資訊」。當事人提到,「一直到這兩年,該保險員有反應資料有錯被公司退回,今天換另一名保險員查詢,才發現這個錯了十幾年的保單。」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還好這十幾年沒理賠,不然就gg了」、「主張保單無效,要求全額退款」、「身份證字號錯誤,系統還能保,佩服怎弄」、「誇張,好在我都用線上投保」。另外,不少苦主也出面爆料「我媽也遇到一模一樣的情形,但我媽的不是疏失,是保險員刻意的」、「我也是這家....媽媽的朋友來拉保險永遠不可靠,就算你乖乖繳了保險,當初有事情要理賠總是說這不能賠」、「我也曾經保過這家,直接拍行照給保險員還能key錯車牌,事後還來質問我為何不付錢續保」。
連環車禍她幫扶中間騎士 事後遭提告「索賠20萬」
如果好心幫忙還被獅子大開口,那真的很心寒。近日有名網友表示,她在橋上因為最前方機車急煞發生連環車禍,她撞到中間機車的擋泥板,還好心幫忙拉起騎士,事後竟然被索賠20萬。原PO近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說,今年3月在重陽橋上發生一起連環車禍,因為最前方的機車緊急煞車,「第1台機車有煞住,而第2台車沒煞車撞上倒地,而我是第3台車,第2台車倒地後,我的機車,碰到第2台車擋泥板。」她看到第2台的機車阿姨被機車壓住,還去扶她起來,「而騎乘第2台車的那位宋阿姨,一口咬定是我撞到她才導致她撞到第一台。」原PO表示,她的機車沒怎樣,因為工作很忙想說乾脆和解,「全權交由保險公司幫忙處理,就這樣第1台車只要求修理費1萬,我們達成和解,而2台車(宋阿姨)一直沒有賠償第1台車,一開始保險聯絡第3台車都沒有接電話。」女子的報案單。宋阿姨跟保險員說,她要索賠20萬,其中包含4個月沒上班的薪水。原PO指出,「保險跟她說最多給她6萬,她說最少要8萬,保險也同意,要簽和解當天,宋阿姨電話表示找不到行照駕照,說要補辦,保險說等她辦好再通知我。」7日原PO接到警察局的電話表示,第2台車主要提告。此文曝光後,引發不少網友討論「拜託不要講幹話,只是輕輕的碰到第2台車,那你的保險公司為什麼要賠第1台車1萬塊來和解」、「你沒錯不應該任由對方索要」、「以後記住,沒撞到就走人」、「經過這件事後,可以考慮裝行車記錄器保護自己」。
禾馨醫療集團涉詐保6738萬 北檢起訴執行長、產婦、保險員109人
知名婦產、醫美診所、禾馨醫療集團旗下5家診所,涉嫌替80名產婦開立剖腹產的不實診斷證明,向17家保險公司詐領6738萬3533元保險金,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禾馨營運長林思宏等5名醫師及診所職員等10人、19名保險業務及經紀員及80名產婦,總計起訴109人。檢方調查,禾馨協助80名以上產婦向17家保險公司詐保,造成1次剖腹產手術花費15萬元,卻可向保險公司領取總計45萬元的理賠金,使剖腹產成為賺錢工具。檢方查出一位台東產婦,為賺取上百萬元保險金,不遠千里搭車到禾馨生產,加上醫美等諸多自費項目,運用診所協助「改收據」,不法獲利上百萬元的保險理賠。
彰化首傳防疫險詐騙案 保險員吐出理賠金還慘賠20萬
彰化查獲首起詐領防疫險理賠金案,37歲梁姓保險業務員利用職務之便監守自盜,串通同事親友偽造衛生局隔離通知書,陸續向2家保險公司成功詐領2萬至10萬元的確診理賠金並分紅,彰化地檢署考量被告皆認罪、且返還理賠金,依違反詐欺及行使偽造公文書等罪,對梁男等6人予以緩起訴處分,還需向公庫支付6萬至20萬元罰金。彰化地檢署今天(11日)表示,梁男利用熟知防疫保險申請理賠過程,去年5月先偽造一張隔離通知書,還去刻印衛生局防疫專用章,分別向台灣產物保險公司與國泰產物保險公司申請10萬與2萬理賠金,由於當時疫情嚴峻,保險公司承辦人員不疑有他均核定理賠。沒想到梁男貪得無厭,持續幫鐘、蔡、黃、楊姓等5名同事、親友申請詐保,事後還收到1到4萬不等的「分紅」。檢方表示,衛生局今年1、3月收到台灣產物保險公司台中分公司來函詢問梁男等人居隔確診原因,發現全部都是偽造,才東窗事發。衛生局長葉彥伯指出,仔細比對隔離書發現是偽造,後來又陸續收到5、6張一樣的,判斷是惡意詐騙,因此向檢方檢舉。彰化地檢署認為梁男明知保險員需查核出險資料,卻監守自盜,勾結親友犯法,考量被告皆認錯並返還理賠金,且均無前科,將梁男等6人予以緩起訴處分,還須向國庫支付6至20萬元不等緩起訴處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