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經長後動向曝光!吳東亮出馬遊說成功 王美花將接台新金獨董
「花」落台新!延續「卸任經長當獨董」的傳統,在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力邀下,經濟部長王美花卸任後將轉任台新金控及台新銀行獨立董事確定成局,成為繼王志剛、林義夫後,第3位進入台新金董事會的經長。台新金與王美花對此不承認也不否認。外界預期,其薪酬應上看1500萬,即使沒有、也很接近。台新金表示,提名名單將等下周四(5月2日)董事會再討論,屆時王美花是否列名下屆獨董,就能正式明朗化。王美花520後「第二春」選擇去台新金控出任獨董,而非先前傳出的政委,或經濟部外圍財團法人外貿協會董事長。知情人士表示,因為其夫婿顧立雄早早就被鎖定國防部長一職,所以王早已決定婉拒公部門與法人的相關工作,只選擇去民間服務,主要是避免夫妻同在內閣遭人非議,也不想個人造成新行政團隊困擾。對於出任台新金獨董,王美花並沒有否認,透過辦公室表示,目前就是做好經濟部的工作,妥善交接相關業務。經濟部長下來後,去金融事業當董事的多不勝數,最近的前行政院副院長、前經長沈榮津就是一例,先去台灣金控,還當董事長,5月才要去東元電機當獨董。往前如江丙坤、王志剛、林義夫、陳瑞隆、施顏祥、張家祝、杜紫軍,都當過金融界獨董。至於王美花也去金控,非製造業當獨董,主要是「旋轉門條款」的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限制。台新金早在2007年,就有延攬卸任經長擔任獨董的傳統,開此例的是王志剛,擔任7年後再由同樣是前經長的林義夫擔任,尤其林義夫當過我國駐WTO大使,除具備國際觀,也給了吳東亮很多在國際貿易與經濟事務的建議,很受吳東亮信任,但因獨董有9年限制,台新金只好再度尋覓新人,接替林義夫的位置。相關人士透露,隨著準行政院長卓榮泰公布部會首長名單,王美花確定不續任經長,許多企業都向王美花遞出橄欖枝,延攬進入董事會擔任獨董,迫使吳東亮加快出手,挾著擔任工商協進會理事長與王美花的好交情,終於取得王美花首肯,得以「花」落台新。相關人士透露,吳東亮對於延攬卸任經長擔任獨董這項「傳統」相當自豪,除因經長在產業界人脈廣、輩分夠,對於產業的觀察也比傳統金融業更深入,吳東亮在擔任工商協進會理事長之後,對此感觸更深,因而早就相中由王美花接任林義夫,甚至親自出馬遊說。同是獨董,不同企業薪水差異很大,根據中華獨立董事協會調查,有6成不到百萬,但300萬到千萬元也有近7%,大有人在。
崇越老董接經長黑歷史遭掀 財報3度列暫收款為營收專家直呼扯
520新內閣經濟部長將由現任崇越集團董事長郭智輝出線,由於郭曾犯《證券交易法》遭判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且需支付公庫新台幣600萬元,因而遭外界質疑適任性。本刊調查,郭智輝主導的崇越公司,曾與新加坡企業議定六吋晶圓製造技術整廠輸出計畫,細節合約拆分為「廠務」、「設備」及「製程」三項,合約金額折合新台幣超過15億元。然而,彼時崇越公司為分散履約風險,僅就廠務、設備合約與對方簽約,製程合約部分則另由子公司 BEST 出面與對方簽約,且為美化業績,編制不實財報,將新加坡客戶委託購買晶圓設備的暫付款,在財報中認列為公司營收,遭認定與股價上漲具因果關係,郭智輝因而於2014年遭臺灣高等法院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的申報及公告不實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需繳庫600萬元。緩刑期已於2019年屆滿。對此,會計師向CTWANT表示,一般不肖公司經營者確實會以暫付款或預付款方式任意挪用資金,讓虛假交易創造營收,虛增應收帳款,以維持財報好看數字。會計師攤開判決書直言,以此案來說,明顯違反《財務會計準則》第三二號「收入認列」公報規定,事實上在崇越公司尚未履約前,無論是接受訂單還沒出貨,還是就是已出貨沒驗收,該暫付款都不能在損益表內列為「銷貨收入」,頂多僅能在資產負債表上認列「預收款」。此案還三次直接「烏龍踅桌」,直接依訂單日期認列為各期的銷貨收入,對上市櫃公司來說「非常誇張」。對此,崇越集團16日晚間則解釋,此案2007年發現財報數字有出入時,該公司已主動於後重編2006年1至3季財報,崇越科技也因秉持上市公司負責態度主動更正,故高院從輕發落,判予負責人郭智輝緩刑。至於郭智輝接任經濟部部長一事,崇越強調,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28條規定,並無不得擔任情事。
檢破獲詐騙集團「起訴22人」 顧問竟是前NCC主委…下場曝光
雲林地檢署破獲詐騙集團以合法掩護非法製作「黑莓卡」、「比特卡」的漫遊及國內網卡,追查來源發現不肖電信業者,用電訊公司名義專營國外旅遊網卡,蒐集用戶個資,偽造實名認證,相關22人被依法起訴。沒想到,其中1人竟是前NCC主委,在集團擔任顧問一職。蕭祈宏是中原大學醫學工程碩士,專長電機電子、通訊傳播監理,曾任NCC委員,更擔任過祕書室主任兼發言人。卸任之後,到陳姓業者所開的二五電訊公司擔任顧問一職,以每個月5萬元從事詐騙工作。直到去年張姓車手面交取款被逮,警方追查人頭卡門號,發現電信公司牽涉其中,販售「黑莓卡」、「比特卡」給詐團,不法謀取暴利高達6.3億。檢警搜索3家第二類電信公司、7家通訊行,共拘提25人,查扣網卡多達2萬7000張、現金900多萬元,依加重詐欺、洗錢等罪起訴22人。至於蕭祈宏下場,他日前被雲林縣調查站約談,複訊後以50萬元交保,但今(16日)檢方再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將他起訴。對此,NCC發表聲明,強調一直都積極參與政府防制電信詐欺跨部會平台、強化機關橫向聯繫,共同防制詐騙,未來會持續和各界配合,戮力打擊詐欺,也期望各界能支持相關修法,持續精進打詐成效。
新任工程會主委陳金德曾遭彈劾惹議 監委酸:應更嚴格檢視自己
準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6)日公布新內閣名單,其中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將由前高雄市副市長陳金德接任,但陳金德曾遭監院彈劾,現又是建商公司獨董。對此,昔日提出彈劾的前監委仉桂美炮轟,陳掌握國家機器必須正人正己,不要只手指別人,應該以更嚴格標準檢視自己。陳金德在高雄市環保局長及高雄市副市長任內,兼任民宿及文創公司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2018年遭時任監委仉桂美、李月德提案彈劾,最終以13比0全票通過彈劾案。仉桂美表示,監察權發動彈劾,懲戒議決是在公務員懲戒法院,雖然已付出代價,但每個手上有公權力的人,一定要正人正己,手都指向別人,卻不以更嚴格標準檢視自己,國家沒有希望。仉桂美說,就像是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的彈劾案都未通過,賴清德也曾因不進議會被彈劾過,最終也是當上行政院長,甚至選上總統,但社會自有標準,法院也有標準。對於陳金德現有建商公司獨董身分,仉桂美強調「應該要辭掉」,政府首長不能與其掌管業務相容,大法官都有解釋過,陳520上任當然要辭。對於卓榮泰聲稱陳金德確實被彈劾,但經過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定是申誡處分,該處分是相關處分中最輕微一項。仉桂美認為,此話有失言問題,懲戒決議是法院判決,當然有其效力,雖然沒有規定申誡不能出任公職,但當官的人不能只有手指別人,應該更嚴格標準檢視自己。仉桂美感嘆,外界希望新政府有新氣象,但現在看起來是大風吹,專業愈來愈不重要,在官箴裡面不是只有法律、道德,最必要是專業有其份,結果與全民期待有落差。
土銀前襄理偷吃人妻 「上班時間幽會42次」生2子女!下場出爐
財政部近日罕見在行政院公報上公布公務人員懲戒結果,1名程姓男子自民國77年4月28日起任職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土銀)迄今,前於103年12月至108年3月先後擔任土銀仁愛、南新莊分行襄理職務期間,多次利用公出時間在旅館與他人幽會並發生性行為,且生有2名子女,經懲戒法院判決降2級改敘。根據判決書,具名檢舉人曾男前於108年9月3日、17日檢舉時任土銀南新莊分行襄理之程男與其配偶江女有婚外情,108年9月19日江女檢舉程男對婚外所生稚子未盡養育責任並不聞不問等案,經土銀調查後,被付懲戒人坦承確有婚外情事實,土銀遂於108年10月5日將被付懲戒人調任非主管職務。此外,曾男嗣於109年5月29日再次具名檢舉被付懲戒人多次利用公出時間與江女相約至旅館幽會,依起訴書所述被付懲戒人與江女間之通訊軟體LINE及臉書MESSENGER訊息紀錄、電子郵件往來紀錄所載時、地,與江女為多次相姦行為,被付懲戒人對曾男所告事實均坦承不諱;經土銀調閱被付懲戒人差勤紀錄,與檢舉內容指摘期間比對並訪談江女後,認被付懲戒人利用公出時間與江女相約至旅館幽會達42次。懲戒法院審酌,按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規定略以,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放蕩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被付懲戒人與已有配偶之江女發生相姦行為且生有2名子女,並經檢舉未盡養育責任,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公務員應謹言慎行,最終判處程男降2級改敘。
榮升鑽石級直銷!雲林美女政風遭爆「請侍親假」賺外快 廉政署出手要查了
雲林縣政府政風處一名科員吳安琪,近日遭踢爆以「照顧生病外公」為由獲得留職停薪,期間竟從事直銷業務賺外快,月收入高達80萬元,更榮升該直銷公司的「鑽石級天使」,由於依法規定,公務人員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對此,雲林縣政府政風處要究責了。根據《鏡週刊》報導,吳安琪去年底向任職單位申請侍親假獲准,她也曾在社群平台曬出與外公的床邊合照,給予加油打氣「越來越進步的外公,快要可以回家了。」怎料吳安琪卻被檢舉利用休假期間加入直銷公司,以推廣、販售保健食品來賺取佣金,涉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查詢該直銷公司臉書可見,吳安琪曾被公開讚揚表現出眾,「在1月份上了『鑽石』月收入60-80萬」,才短短2個月業績直衝6位數。先前,吳安琪也曾分享從事直銷的心得感想,喊話「你要記得鑽石是埋在地下經高溫淬煉,花工夫找尋和高人琢磨的,它的價值高,耀眼卻小巧,不浮誇而謙虛,自然分享吸引人們追隨。」吳安琪請侍親假的原意本是要好好照顧家人,但她卻本末倒置經常與直銷夥伴在外招攬生意,還參加各種直銷講座。對此,廉政署表示,雲林縣政府政風處已在日前針對該案完成調查,若查證屬實將依涉犯《公務員服務法》追究其相關行政責任。
僑委會「妳胸部變大」爆性騷…被害人遭調職減薪「考績丙」 她痛訴:申訴惹怒徐佳青
僑委會駐巴西聖保羅僑教中心的歐姓女副主任日前指控張姓上司性騷擾,對方不僅說「我覺得妳最近胸部變大」,還環抱、摸臉,怎料到之後卻遭委員長徐佳青吃案、秋後算帳。被害女子今(10日)凌晨發聲,「我的公開申訴和召開記者會,完全惹怒徐佳青,危及她的政治生命,所以徐委員長對我恨之入骨。」被害女子在PTT發長文指出,迫於「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範,只能先吞下委屈,服從徐佳青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強行調職,在去年12月中旬回到台灣,經過2個月的調查,僑委會性騷擾防治調查小組也在去年12月15日作出「職場性騷擾成立」的決議,原本想著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加上性騷成立,可以還她公道、恢復外派工作,但事實證明大錯特錯,性騷擾加害人僅僅記了申誡一支,年終考績乙等。被害女子指控,「提出申訴的我,卻面臨前所未有的報復跟追殺,除了強行給我考績丙等之外,還要因為加害人誣告我跟中資人員往來,有洩密疑慮,而被僑委會立案調查。」被害女子提到,「巴西聖保羅僑教中心性騷擾案」整件案子走到今天,態勢已經很明顯,「我的公開申訴和召開記者會,完全惹怒徐佳青,危及她的政治生命,所以徐委員長對我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後快,利用各種莫須有的指控,讓我在公務單位無法立足。」被害女子不禁想問,「這就是當今政府所宣稱的『「性騷擾零容忍』、『接住被害人』嗎?公務員『依法行政』只是口號嗎?難道中華民國女性公務員的人性尊嚴就可以這樣隨意地被政務官踐踏嗎?本案徐委員長對性騷擾申訴人,不加掩飾顯露的痛恨、敵意、追殺和報復,已經超過任何人性道德和相關法規的最低底線,再不公諸於世,天理難容!我也已經對整個公務體系對於性騷擾案的處理方式喪失信心,無法再承受接下來的報復跟迫害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幫網紅女兒「紅豆妹」接業配 刑警媽違反公務人員規定送懲戒記過
可愛小網紅「紅豆妹」在網路上相當受到歡迎,甚至還參加拍攝《山裡來了熊孩子》,但如今卻爆出她的媽媽是一名刑警,經營女兒的社群網站也幫女兒簽約業配與收款,因此被檢舉遭移送懲戒法院,雖然她已離職但仍認為她在任內違反公務人員規定,判決她記過2支。5歲的紅豆妹可愛的長相與好笑的說話方式,擁有不少粉絲受到歡迎,甚至上電視節目也笑果十足,不過卻傳出她的媽媽過去是在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擔任偵查佐,去年2月開始在社群網站臉書、IG及YouTube等平台,替女兒接商業廣告,她本人也經常配合入鏡演出,並收受勞務報酬,因此被認為她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判決書中就寫出,紅豆妹一年內共接了104次業配,生意相當好。不過紅豆媽辯稱,女兒雖然未成年,但仍是個獨立個體,她只是代為管理粉絲專頁,初衷只是為了替女兒紀錄生活點滴,後來才有經紀公司及廠商邀約廣告拍攝與業配,因女兒為未成年,有些合作必須以勞務報酬領據請款,所以才由她填寫。入鏡演出方面,她辯稱只是偶爾協助,並沒有額外收取個人報酬,且從未影響過本職工作。在引起爭議後,她也於今年9月18日辭職,希望藉此能夠平息風波。不過法官仍認為,她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之不得有商業行為,其行為足使民眾對公務員有不專心公務、國家公務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因此判決廖女記過2次。
衛福部處長爆婚外情 銓敘部次長指有觸犯 「公務人員服務法」之虞
衛福部秘書處長許朝程傳出婚外情,但衛福部長薛瑞元卻說,必須觀察此事「是否影響該員公務表現」,暫不調查處置,由於這已經不是衛福部第一次爆出高階官員婚外情,遭外界質疑影響官箴,但衛福部卻依然表達「沒有違法」「屬私領域事務」,再度引發輿論譁然。但官員婚外情是否觸法,恐非僅由衛福部部長說了就算,銓敘部次長朱楠賢今天在立院備詢時就表示,衛福部秘書處長許朝程的行為,恐怕有觸犯公務員服務法第六條之虞「我是覺得有」,儘管是否懲戒,要看衛福部部長態度,但如果衛福部徵詢銓敘部異見,銓敘部將會告知必須依照規定審酌處理。政府官員接連爆出婚外情,但是不僅不必負任何責任,甚至官還越做越大,遭疑官官相護,最插進示範,是否是為怕自己哪天也被爆必須被懲處,也讓民眾忿忿不平,儘管私領域的事未必能清楚釐清,但如果完全都不處理,是否也會產生「上樑不正下樑歪」效應,破壞傳統家庭價值?立委王鴻薇今天在立院質詢時說,過去公務人員服務法第五條規定,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後來在立委提案修法後被拿掉,外界就曾質疑,如果「過去」不得奢侈放蕩,難道「現在」就可以嗎,要求銓敘部具體說明,該處長搞婚外情,究竟有無違反相關法令?朱楠賢則說,公務員服務法第六條規範「公務員應公正無私、誠信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之行為」,面對王鴻薇追問衛福部官員是否已經無違反第六條規定,朱楠賢表示「我覺得有」,至於是否應啟動懲戒措施,必須由衛福部決定。王鴻薇追問,如果衛福部長官就是不願意懲戒婚外情官員,難道公務員服務法是「擺好看」的嗎?銓敘部是主管機關,要不要按照公務員服務法,法啟動懲戒?朱楠賢則表示,公務員服務法雖是懲戒公務員的規範,但不是要銓敘部拿該法令懲處各機關觸法官員,而是各機關遵循調查後提報處理,如果衛福部有問銓敘部對此事意見,一定會告知衛福部必須依規定審酌處理。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性騷擾女部屬 監察院通過彈劾
監委林國明、王美玉、紀惠容指出,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於112年3月16日至4月17日間,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多次對A女為具性意味之言行,經司法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作成性騷擾成立及申復無理由之決議在案,於監察院詢問時仍飾詞狡辯,毫無悛悔之意,嚴重損害法官職務之尊嚴與司法形象,有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言行不檢」之情事及違反法官法第18條第1項、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之規定,情節重大,具法官法第49條第1項之應受懲戒事由,且有懲戒之必要,因此提案彈劾,於112年12月5日經彈劾審查會通過,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三位委員表示,李伯道對A女為7次具性意味之言詞及行為,分別於112年3月16日在公務活動住宿飯店房間內拉A女雙手、環抱A女身體及撥打電話告知很喜歡A女;3月25日在辦公室親自泡茶給A女喝,並交代工友勿讓他人進入,於A女要離去時環抱她的身體;3月30日及31日以Line傳送2張公務活動照片給A女,並傳訊息「妳特別開心」;3月31日在辦公室對A女說「要等5天後才能見到妳,真是捨不得」,並環抱A女身體、撫摸背部及說A女好香;4月6日在辦公室以手機寫A女小名「You'reso beautiful」後向A女展示,於A女要離去時以雙手自A女身體側面強行環抱;4月12日在辦公室以手由上至下撫摸A女右手臂;4月17日在辦公室交付A女書箋一封,開頭寫A女小名,結尾署名「老闆」,內容有「茫然」、「不珍惜」、「不再提喝茶」等語。三位委員強調,行為人之行為及言詞是否成立性騷擾,應以「合理被害人」之標準檢視,李伯道所為環抱A女、摸A女手臂、觸摸A女身體之行為、對A女示好、稱讚之言詞及傳送給A女之照片、訊息、交付給A女之書箋,業經司法院性騷擾申評會認定客觀上具有性要求及性意味之意涵,且讓A女主觀上有害怕、難過、噁心、不舒服之感受,堪認李伯道對A女有為性騷擾行為。三位委員另強調,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明定公務員有保持品位之義務,法官法對於法官職位形象之要求,較之一般公務員更為嚴謹且苛求,因此法官法第18條第1項明定「法官不得為有損其職位尊嚴或職務信任之行為」;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更具體規定「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另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法官言行不檢者,得加以警告」。李伯道不僅為法官,更是職司公務員懲戒事務之機關首長,對法官職位形象之要求,較一般法官自應更加嚴格,核其言行不檢及損其職位尊嚴之違失情節已達重大之程度,業已嚴重戕害司法形象,自有移送懲戒之必要。《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衛福部成「桃花部」! PTT驚曝公務員法「早被修改」:難怪可以一直淫
衛福部已成「桃花部」!繼衛福部次長王必勝搞上護理師小三,並爆出有私生女後升官;健保署前署長李伯璋十指緊扣乾女兒後順利退休,衛福部秘書處長許朝程近日又遭《鏡週刊》爆料,與曾經是下屬的人妻偷情,2人甚至還在停車場「車內撐傘」公然上演車震,而衛福部長薛瑞元這次依然視而不見,稱其為私人事務,不會另有處置。對此也有網友挖出法條,發現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公務員不得驕恣貪惰,奢侈放蕩等」,在去年被修改成「公務員不得有損害名譽及政府信譽之行為」,直呼「。」據《鏡週刊》報導,6月才接衛福部祕書處長的許朝程,早在當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時,就跟陳姓女下屬有不當往來,且2人各自都有家庭,陳女雖然在去年離開市政府,現在不是公務員,但仍然與許朝程有往來。上個月20日,許朝程下班開車停路邊,陳女穿OL套裝從副駕下車,許開車離開,她再走到衛福部附近巷弄,開另一輛車離開。之後,陳女開車到戶外停車場,許的車也停在那。2人上車後還在車內撐傘,過程中車子劇烈晃動,車身上下左右搖晃,疑似上演「人與人的連結」。不過這已經不是2人第一次車震,《鏡週刊》10月底也拍到許朝程跟陳女約在停車場,推測2人可能很習慣這種模式。知情人士說,在許擔任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副局長時,同事就很常看到2人在工作前後約會,假日也被直擊去百貨逛街看電影,還有人在辦公室電腦,發現2人在通訊軟體互稱公婆。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昨(5日)受訪時則回應,許朝程在工作上主動積極,至於私領域的事情,宜由本人處理較為妥適,不適合由衞福部來說明,且因屬私人事務,不會另有處置。(圖/翻攝自PTT)報導一出也引發社會抨擊,有網友昨在PTT分享一張圖片,只見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原本是「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游賭博,吸食烟毒(煙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但自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務員服務法後,現行的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已改為「公務員應公正無私、誠信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之行為。」原PO也狠酸,去年修法已經將公務員不得放蕩修掉了,「難怪民進黨可以一直淫、一直淫,從上淫到下。衞福部應該是最淫的單位,像警察還有警紀抓到依據程度懲處,而衞福部一而再再而三的淫,都是衞福部長口中苦幹實幹的好官員。」貼文曝光引發網友熱議,「能幹就好」、「民進黨哥布林群體不意外」、「笑死,難怪可以不處理,真的是性賴」、「難怪之前能摟人妻」、「很針對有效的修法」、「這目的性也太強烈了,把私生活一刀切了」、「原來開放淫蕩了。」針對不倫戀一事,許朝程第一時間表示兩人為老朋友,否認有婚外情一事,但今稍早卻又改變說詞,在臉書致歉,「是我個人行為不當傷害了家人,也造成機關及長官的困擾,我要向太太、雙方家人以及工作同仁致歉,未來會謹守本分深刻反省,盼能求得原諒。」
檢察官行車糾紛性騷女大生 慘遭監院彈劾、北檢表示尊重
台北地檢署陳姓檢察官與女大生發生行車糾紛,竟要對方開房間肉償,女大生向警方提出性騷擾申訴後,北市府認定性騷擾成立,全案雖調解成立,監察院11月9日仍審查通過監委彈劾提案,認為陳男相關言行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及《公務員服務法》,嚴重斲傷司法形象,違失情節明確,有懲戒必要,因此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對此,北檢表示尊重監察院意見。北檢指出,該署獲悉本案後,立即進行相關調查,先後將性騷擾部分函送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行政懲處部分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對於監察院通過彈劾陳檢察官之決議予以尊重。至於陳姓檢察官因本案遭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調查的部分,目前尚未宣布評鑑結果。監院調查指出,陳姓檢察官與女大生發生行車糾紛時,雙方針對賠償方式協調沒交集,陳男竟向女大生表示:「所以我沒有要跟你要錢,你跟我做愛就好…要不要?」、「對…所以我沒有要跟你拿錢,你跟我做愛。」、「對對對…所以我的意思是說,你如果願意跟我做愛,你就不用給我錢,那我也不管你到底有沒有18…」、「沒有,這條路有很多旅館啊」等語。女大生憤而向警方提出性騷擾申訴後,北市府認定性騷擾成立,陳男坦承當日確有情緒性發言,監察院認為,陳男身為檢察官,未能謹言慎行、妥適處理,反而以顯含有性或性意涵之言語騷擾申訴人,導致申訴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已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並觸犯《公務員服務法》,確有懲戒之必要,因此決議彈劾陳男,全案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高虹安爭議狂燒!竹檢、政風處罕見「雙管齊下」調查 原因曝光
新竹市長高虹安爭議連環爆!前新竹市文化局長錢康明爆料,高虹安男友李忠庭「後宮干政」,自己曾遭李質問:「什麼時候辭職?」,讓涉詐領助理加班費被檢方起訴貪污罪、住5千萬豪宅、出入名車接送等風暴的高虹安,再深陷泥淖。而新竹市政風處在竹檢他字案偵查後,仍未依規定停止調查高虹安原因,也跟著曝光。錢康明今(13日)在臉書還原「被離職」經過,表示只因為跟同樣「被去職」的前副市長蔡麗清碰面,就引起李忠庭不滿,最後落得「沒想到走的很屈辱,到底是有多恨我」結局,掀起各界譁然。民進黨團副書記長洪申翰則指出,高虹安上週將副市長、文化局長、民政處長辭退而引發的一連串爆料,很明顯看到高用「近親干政」方式治理新竹,讓親屬擁有很大權力干涉公共事務。洪申翰也質疑高虹安、李忠庭,為何用「驚世情侶」方式管理新竹,呼籲兩人坦承面對、不要再閃避問題。新竹市府對於錢康明爆料,則回應人事異動均依法依規,並在高虹安懇談後做出調整,未如外界謠傳之情事,盼切勿再三斲傷市府名譽及同仁士氣。另外,新竹廉政署雖於9日主動督導政風處調查高虹安,但因政風系統為「雙主管制」,表面由廉政署指揮,實際仍在市府下,還是要聽市長高虹安指示,民進黨團總召陳建名也因此在11日赴竹檢告發。而依「政風機構執行行政調查作業要點」中,「政風機構知悉同一案件已由檢察機關偵查中者,不得再進行行政調查;已開始進行者,應即停止之」規定,竹檢12日他字案刑事調查高虹安後,政風處應立即停止行政調查。不過,政風處依同規定之後項「但為釐清相關人員行政責任,得於不影響案件偵查及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下,經檢察官同意後,依本要點進行調查,以迅速查明行政違失責任」,請示檢察官並獲准繼續調查高有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以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另政風處進行任何約談、調卷、查察前,都應報請檢察官同意才能進行,以免干擾偵查。政風處也將在一併調查豪宅、名車、錢康明爆料的干政等爭議後,製作高虹安調查報告,若懷疑涉及刑事責任,會送交廉政署肅貪組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且高的案件已繫屬竹檢,竹檢須併案偵辦。
盛竹如替im.B打廣告不起訴 調查官投資沒事卻難逃行政責任
台灣金隆科技公司成立不動產借貸平台「im.B」詐騙吸金90億元,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主嫌曾耀鋒等31人,不過替im.B打廣告的盛竹如沒事,檢方予以不起訴,至於曾參與投資的曹姓調查官,檢方予以簽結,但認為曹姓調查官兼職收傭金,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屬於行政懲處部分,須由調查局等權責機關處理。北檢指出,盛竹如雖替臺灣金隆公司拍攝廣告影片,並收取費用,但拍攝影片過程,由公司提供大字報讓他照唸,沒證據認定他拍攝廣告時,已知道im.B平台有違反《銀行法》或《刑法》加重詐欺情形。北檢認為,本案平台吸收資金的經營模式,一般投資人都難以輕易察覺其違法之處,盛竹如未參與投資,也沒擔任公司經營者或重要幹部,僅係於拍攝影片期間依大字報朗讀內容,主觀上是否與主嫌曾耀鋒等人之間,有違法吸金或詐欺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不無疑問,因此難以認定他是共犯。至於曹姓調查官遭告發參與im.B平台投資,還要求優先領回本金及收取利息,以換取調查局不立案偵辦,涉嫌瀆職等情形。北檢調查後,發現曹姓調查官確實以自有資金投資im.B平台約1200餘萬元,但並無施壓平台人員之舉,而且他今年4月24日收受最後一筆8萬餘元利息時,當時還不知道im.B平台發生問題,難以認定他有不法犯行。北檢指出,曹姓調查官除自行投資外,還曾向家人推廣投資im.B平台不動產債權,從中分得1%佣金約2萬餘元,然因僅對其父親、配偶招攬,與《銀行法》第29條之1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的構成要件不符,但他身為公務員,卻兼職收取業務佣金,此部分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法規,屬行政懲處範疇,宜由權責機關處理。
鏡電視勞檢外流路徑曝光 陳信瑜遭監院彈劾
監察院今(16)日發布新聞稿指出,陳信瑜自109年1月31日至111年9月5日擔任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其基於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於109年至110年間多次以消費取得之發票上登載不實事項核銷請領首長特別費,共計新臺幣2萬2,656元,對於上情,陳信瑜於本院詢問時雖提出辯解並否認,惟本院調取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刑事偵查卷宗查明屬實,且業經臺北地檢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提起公訴在案,核有明確違失。新聞稿中指出,此外陳信瑜明知就勞動檢查所得受檢查機構內部資料,屬政府資訊公開法所定應限制公開之文書,且勞動檢查尚未結束,並已預定下次勞動檢查補件時間,如逕予洩漏對於勞動檢查實施目的將造成困難或妨害,仍基於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之犯意,於111年3月9日下午8時23分,將勞動局當日前往鏡電視公司與精鏡傳媒公司(鏡週刊)進行勞動條件檢查所取得應保密資料,傳送予立法委員,並由立法委員作為舉辦記者會之會議資料而公布周知,上開事實,陳信瑜於本院詢問時雖坦承不諱,但辯稱本案無涉個資,僅是回應民意代表索資、回報進度。惟本院調取臺北地檢署刑事偵查卷宗查明屬實,且業經臺北地檢署以涉犯刑法第132條第1項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提起公訴在案,核有明確違失。新聞稿中表示,陳信瑜利用勞動局於111年2月16日舉辦「111年局長與工會新春茶會活動」之機會,表達支持前副市長黃珊珊之言論,陳信瑜於該府政風處訪談時,對上開事實坦承不諱,且經該府以「言行不檢,有損機關或他人聲譽,情節較重者」之理由,予以記過1次。惟其言行明顯不當造成輿論訾議,嚴重影響機關形象,損及政府信譽,仍應予以懲戒。綜上,陳信瑜前開各項行為,除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相關罪責外,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5條第1項、第6條及第7條規定,事證明確,違失情節重大,依法應受懲戒。新聞稿中指出,陳信瑜除前開應受懲戒之違失情節外,還曾於109年至111年間4次以首長特別費向其母親為代表人而其配偶實際負責之異象公司購買禮品,共計4萬8,510元,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另陳信瑜曾指示勞動局辦理110年及111年「新聞稿外審服務開口契約」,並核定以每件800元計價方式,與已離職之原機要秘書簽訂契約,並未對外公開徵詢,違反公開、公平原則,且因人設事而獨厚特定人,亦有不當之處。新聞稿中表示,監委認為陳信瑜身為勞動局局長卻洩漏勞檢資料,凸顯其對公務機密維護之法制觀念薄弱。該局勞基科科長提供勞動檢查資料時,未善盡幕僚之職責,適時提醒相關保密之規定,且於該府政風處訪談時,未完全據實以告係由陳信瑜指示辦理,事後又刪除與陳信瑜之相關LINE通訊對話紀錄,實有未當之處;臺北市政府對所屬職員雖已進行公務機密維護之教育訓練,然機關首長及主管人員參訓比率偏低,該府應以本案為鑑,強化機關首長與主管人員之保密意識。新聞稿中表示,最後本案勞動局實施勞動檢查之案件來源、發動緣由、資料處理過程、報結經過,均與一般行政機關處理民眾陳情檢舉,或依媒體輿情報導主動檢查之有關流程有諸多未符之處。且勞動局雖已宣導勞動檢查業務相關人員,公務聯繫或涉及資料傳遞,應使用該府設計之TAIPEION即時通為宜,惟迄今該等人員仍因便利性,多使用LINE通訊軟體,且機關內部使用者仍可於TAIPEION下載資料後傳送給外部人員,尚有資料外洩風險,臺北市政府應加強宣導並滾動式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