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富網紅惹議1/美女CEO賣膠囊稱13天瘦5公斤 藥師:上個是癌末病人
「HBD」創辦人夏筠婷在外營造美女CEO形象,拍的影片總離不開炫富和露事業線,一出手就是名牌、名車和豪宅,連天下雜誌都為她進行專訪,號稱擁有上億身家,但她近日在個人頁面上聲稱自家販售的保健食品具減肥療效,她無須節食就在13天瘦了5公斤,在網路引發陣陣罵聲,更有藥師開戰,表示自己上一位見到瘦那麼快的患者,「是我在中國醫實習的遇到的癌末病人。」據了解,夏筠婷今年29歲,她聲稱自己19歲就創業起家,靠著6000元在微商體系開始「打天下」,曾遭騙約80萬元,但憑藉鍥而不捨的努力發現微商漏洞,並於2017年創立個人品牌「HBD」,如今旗下菁英約300人,還曾創下一個月業績千萬紀錄,更號稱坐擁上億身家。而夏筠婷近年更憑藉姣好面容和魔鬼身材在網路上爆紅,她透過短影音行銷自己,在影片中總會大方露出事業線,並用名牌、名車和豪宅營造成功CEO形象,在IG上擁有近百萬粉絲,更因其人氣水漲船高,越來越多人爭相報名其「微商」事業,卻被發現其產品恐涉及廣告不實和宣稱療效等違法事項。HBD的產品以保健食品為主,包括號稱能幫助排便順暢和促進新陳代謝的「X.S清新纖萃」,能養顏美容、營養補給的「66.5°N極光植萃」和守護靈魂之窗的「LUNA 夜皙晶萃」等,這些產品並沒有取得健康食品的「小綠人」標章,僅能稱它們為「保健食品」,也就是能補充每日營養、幫助調節體質的「一般食品」,法規明定不得宣稱療效,HBD的員工們卻似乎把法令「當成塑膠」。3月底,夏筠婷自己的IG上貼出「對比圖」,表示嘲笑自己在減肥前有如「哥吉拉時代」,而當時體重為53公斤,更不惜貼出帶著眼鏡、擠出雙下巴的照片來醜化自己,而她聲稱採用纖萃飲食13天後,體重就降至48公斤,對比照則明顯精緻動人,下顎顯稜角分明外,還不忘炫耀自己前後都是32F的傲人身材,並再次推銷自家另款維持上圍的產品。夏筠婷自家產品「X.S清新纖萃」並無小綠人標章,僅能稱是「保健食品」,她卻聲稱自己服用後在13天瘦了5公斤,連網紅「藥師先生」都忍不住發文打臉。(圖/翻攝夏筠婷IG)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認為,理想減肥速度為每周0.5到1公斤,夏筠婷堪稱「雲霄飛車」的神速也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網紅「藥師先生」更忍不住發文打臉,表示上一個遇到瘦身如此快速的病人,是自己在中國醫實習時遇到的癌末患者,而癌症本身體重就會掉很快。藥師先生也分析「X.S清新纖萃」成分,表示當中的印度黃藤果是減肥常見成分,台灣後生元則是「益生菌的殘骸」,德國燕麥纖維負責排便,蒟蒻幫助蠕動等等,對於為何加入橄欖葉、印度黑胡椒、芹菜和美國裙帶芽等則不能理解原理,更表示他在藥局看到的減肥配藥亂象也沒有「13天瘦5公斤」這麼誇張,藥師大戰CEO更引發熱烈討論。多數網友表示同意藥師意見,認為X.S清新纖萃當中並沒有說清比例,無法讓人理解「一顆小小的膠囊到底裝進了多少成分」,更有人認為這根本是「現代版的地下電台賣藥」,期盼衛生局能出來管管賣藥亂象。而HBD早已是違規「大戶」,該品牌在2022年到2023年間共7度被罰,裁罰單位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嘉義市和台南市等多處衛生局,裁罰項目則多為食品廣告不實、誇張或易產生誤解。夏筠婷則在4月2日發布聲明,強調產品皆由台灣代工廠製造,擁有ISO及HACCP等國際認證,所有成分均為合法進口,且有完善進出口報單,以供相關部門進行稽查,而她也承認過去曾遇過廣告違規事件,對於消費者監督表示感謝,並承諾今後將更加謹慎於產品文案的撰寫和廣告發布及教育訓練。夏筠婷近年憑藉短影音走紅,而她不斷用名牌、名車和豪宅炫富,更因此評價兩極。(圖/翻攝夏筠婷YT)
炫富網紅惹議2/聲稱有清真認證恐是假 「神級」減肥食品登記竟在民宅中
網紅夏筠婷在外營造成功美女企業家形象,近日卻因宣稱自家產品有減肥神效,自己食用後在13天瘦了5公斤而引發熱議,據了解,其爭議事件不只如此,其公司產品宣稱擁有清真認證,卻根本不在清真認證廠商名單之列,其食品業者登錄字號的地址,更是一家位於泰山區巷弄內的民宅,乍看之下完全沒有營業事宜,也讓消費者對產品可信度大打折扣。據悉,夏筠婷擁有個人品牌HBD,還是筠彩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而HBD產品以保健食品為主,包括號稱能幫助排便順暢和促進新陳代謝的「X.S清新纖萃」,能養顏美容、營養補給的「66.5°N極光植萃」和守護靈魂之窗的「LUNA 夜皙晶萃」等。「X.S清新纖萃」官網售價每罐3280元,倘若照建議吃飯,大約半個多月就會見底,許多網友聲稱他們花了大把鈔票,效果卻不如預期。(圖/翻攝HBD官網)而該品牌主打「高端精品級保養」,聲稱「希望每個女生每天都過得像生日般精緻」,表示以最高規格控管產品品質重視最完美成效,通過HACCP和ISO22000認證,更自豪宣告擁有業界最難得到的「清真認證」,記者深入調查後,卻沒有發現HBD擁有清真認證的任何蛛絲馬跡。據了解,清真認證意指符合伊斯蘭教規範的食品、藥品和化妝品認證,所謂的清真食品就是從宰殺動物到處理食材的完整過程中,都符合伊斯蘭教規範的食品。而目前國內清真驗證單位包括國際性的臺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以及國內的台北清真寺、台灣因哈特國際清真認證有限公司、臺灣伊斯蘭協會、巴勒克清真產業有限公司、貝爾國際標準股份有限公司和清真推廣基金會。夏筠婷宣稱自家產品獲得清真認證,但台北清真寺、臺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和臺灣伊斯蘭協會等認證單位名單都未見其公司名字。(圖/翻攝GOOGLE MAP)在這7個單位中,除貝爾無公布其認證的清真業者外,記者逐一審視單位公布的名單,並以「H.B.D」、「筠彩」、「纖萃」等關鍵字交叉搜尋,卻始終沒有在任何名單中發現相關產品出現,其網頁上更沒有掛上象徵擁有認證的「HALAL」符號,所謂的清真認證恐也只是伊斯林的信仰當成噱頭。而記者根據X.S清新纖萃的食品業者登錄字號查詢,發現其筠彩登記位置在泰山區某巷弄中,實際走訪後發現其竟是一間民宅,而與夏筠婷光鮮亮麗的外表大相逕庭,其公司屋頂斑駁,連大門都有些掉漆,完全看不出來有任何營業痕跡,也讓消費者對其產品可信度大打折扣。而HBD早已是違規「大戶」,該品牌在2022年到2023年間共7度被罰,裁罰單位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嘉義市和台南市等多處衛生局,裁罰項目則多為食品廣告不實、誇張或易產生誤解。面對宣稱療效爭議,夏筠婷在4月2日發布聲明,強調產品皆由台灣代工廠製造,擁有ISO及HACCP等國際認證,所有成分均為合法進口,且有完善進出口報單,以供相關部門進行稽查,而她也承認過去曾遇過廣告違規事件,對於消費者監督表示感謝,並承諾今後將更加謹慎於產品文案的撰寫和廣告發布及教育訓練。但記者2日晚間私訊詢問清真認證和公司在民宅事宜,夏筠婷至截稿前則未予回應。
買豪宅預售屋「視野被遮蔽」 楊謹華解約遭求償近千萬…法官判決出爐
女星楊謹華2014年購入總價超過6000萬元的台北市內湖預售屋,但她2017年交屋前發現屋外視野遭網球中心場館遮蔽,認為預售廣告不實,要求解約退款,與建商鬧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楊謹華違約,不過她已支付1729萬元,高於建商可求償的942萬餘元,因此不必再額外賠償。可上訴。青霖建設及地主主張,楊謹華10年前經代銷公司購買「溫布敦-19」和2車位,約定買賣金額6283萬元並簽定房屋及土地買賣契約。但楊謹華繳納16期1729萬元後,自2017年8月起就未再付款,也沒配合銀行對保、產權移轉用印。建商據此於2023年6月以律師函解除契約,以及沒收總價15%計算的懲罰違約金、請求損害賠償,扣除楊已付的1729萬元,提告楊謹華應給付建商777萬餘元、地主799萬餘元。楊謹華對此抗辯稱,預售廣告標榜「5.12公頃國家網球公園第一排」、「三面採光通風,正面收納國家網球公園美景」,代銷公司亦強調視野不受鄰近建物遮擋,才會簽約購買。但在即將完工交屋時發現2017年啟用的台北市網球中心,其主場館和行政大樓靠近預售屋且遮蔽視線。楊謹華指出,廣告及示意圖不實,完全沒提及網球主場館上方還有屋頂結構、行政大樓高度高於她購買的8樓,並因建商和代銷不回應質疑,因此於2017年發函撤銷買賣契約,自己不需賠償違約金且建商應退還她已支付的1729萬元。建商對此反駁,預售屋推出時市府還未敲定網球中心興建細節,不認廣告不實;球館鋼骨結構已在2016年7月完成,是否遮擋視線一目了然,但楊謹華1年後才發函解約,超出法定時效。法官審理後認為,楊謹華依據《民法》92條主張有權解約,但該條須具備「遭詐欺或脅迫」;楊提出的廣告文宣等文件無隻字片語提及「視野遼闊、不會遭鄰近建物遮擋」等保證。代銷人員證實有向客戶表明無法確定場館是否變更設計高度,從未保證住家視野前方無遮蔽物。法官亦從楊謹華提出2017年8月和代銷人員的對質錄音,認定不構成施用詐術使人混淆不清、陷於錯誤,楊謹華不能片面解約與要求退款。但建商要求賠償違約金應屬損害賠償,非強制性履約之懲罰性,依總價15%計算違約金942萬4500元,已涵蓋遲延利息、2次代銷服務費、裝修費與房地跌價損失等金額,故楊謹華已支付之金額足以完全抵扣,判楊謹華不必再賠償,可上訴。
不動產違規檢舉上路半年受理95件 裁罰18件462萬元
內政部為打擊不動產違規銷售及炒作,去年7月起施行不動產違規檢舉獎金制度,內政部長林右昌16日表示,從新制上路至12月底,縣市政府總共受理民眾提出檢舉案件95件,其中已完成裁罰18件、462萬元,後續依規定預計可發給檢舉獎金93萬元。立法院會2023年1月三讀通過修正《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祭出5大重拳遏止炒房,包括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房行為,最高可處5000萬元,增訂檢舉獎金制度、私法人購買住宅改為許可制,且5年內不得移轉、預售屋解約要申報登錄。林右昌強調,透過不定期辦理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加強實價登錄申報資訊查核力道,同時鼓勵全民積極檢舉違規不法,如果經查證違規屬實者,縣市政府也會按實收罰鍰發給30%、上限為1千萬元的檢舉獎金。林右昌表示,在新制上路半年內,縣市政府總共接獲95件民眾檢舉案件,除35件因未敘明檢舉人姓名或未提出事證資料不受理外,共有60件立案;目前經查證有22件未違規,21件違規中,除3件依規定不予裁罰外,其餘18件已完成裁罰、共裁罰462萬元;另有17件尚在調查處理中。內政部表示,在18件已裁罰案件中,有5件符合發給檢舉獎金的違規案件類型,包括申報實價登錄逾期或不實4件、違反禁止炒作規定1件,裁罰金額合計313萬元,縣市政府在收繳罰鍰後,預計可發給93萬元檢舉獎金;至於其他13件違規類型為違法仲介銷售、廣告不實、預售屋銷售資訊未備查等,共裁罰149萬元。林右昌指出,檢舉獎金新制上路執行情形良好,並無發生先前業者所疑慮的浮濫檢舉或影響市場正常交易情形,有效遏止不動產違規炒作情形,市場轉以自住購屋交易為主,有助於市場更為健全發展。
能量石雕塑衣「燃脂瘦身」? 廣告不實遭罰
市面常見連身雕塑衣產品,往往為吸引消費者目光,在行銷手法上宣稱減肥、燃脂等效果,卻無學理或醫學檢驗報告客觀佐證。公平交易委員會強調,廠商此類廣告行為已經觸法,呼籲消費者切勿輕信。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受訪舉例,近日委員會通過一件裁罰案,詳情為一家塑身衣廠商在購物網站銷售「火山能量石連身雕塑衣」商品,廣告中宣稱「燃脂」、「從臃腫到苗條」 等字樣,但廠商卻拿不出學理或試驗報告實證有瘦身效果。經檢舉成案後,公平會委員於審理席間一致認為,此類廣告文字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亦即廣告對商品品質的敘述已屬於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且足以影響交易決定,因而裁處塑身衣廠商與網購平台各新臺幣5萬元罰鍰。陳志民解釋,常見廠商或賣場端因觸犯《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遭罰,簡言之就是商品主打的廣告效果是虛偽的或是根本提不出針對效果背書驗證的科學報告,如前述案件的「燃脂」效果,廠商根本拿不出佐證報告,再加上只要該主打的廣告效果被主管機關認定,足以成為影響消費者「買下去」的關鍵,那就構成違法,須立即修正或撤下廣告,廠商與銷售平台也得面對行政裁罰。陳志民重申,一般商業買賣,常見業者為吸引消費者購買商品,而在廣告中包裝出厲害功效。但消費者務必記住,若商品所含的材料標榜相關功效時,要注意業者是否有客觀證明資料,也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不可用錯誤的廣告來誤導消費者,以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知名購物網站販售連身雕塑衣廣告,遭公平會認定廣告不實開罰。(圖/公平會提供)
號稱「2萬坪公園首排、5分鐘到捷運站」 預售屋建案涉廣告不實挨罰150萬
房產業者在呈現建案廣告時,常會凸顯出房屋周遭的公設、機能,或強調是否鄰近學校、公園、捷運站等等,常讓購屋族看得心癢癢。不過,公平會近期就發現,有預售屋建案號稱「2萬坪樹海第一排」、「5分鐘到Y25站預定地」,卻與事實不符,將開罰建商及廣告公司新台幣100萬元、50萬元罰鍰。公平會於本月24日委員會議通過,富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與海樺廣告公司銷售台北市士林區「圓山富璟」預售屋建案,廣告刊載「萬坪公園首排」、「2萬坪樹海第一排」、「環狀線Y25士林區公所站散步抵達本案5分鐘至Y25站預定地」等宣傳字句,與事實不相符、涉嫌廣告不實,違反了《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因此分別處富璟公司和海樺廣告公司100萬元及50萬元罰鍰。公平會圈出3點「與事實不符」的宣傳字句,指出該建商違反了《公平交易法》。(圖/翻攝自公平交易委員會官網)公平會進一步表示,「圓山富璟」建案與前港公園之間還有百齡國小,意即「公園首排」其實是百齡國小,而非廣告宣稱之建案。另經公平會調查發現,百齡國小植栽面積約有543坪,前港公園植栽面積約6,588至8,000坪,二者植栽面積加總,與廣告宣稱「2萬坪」差距甚大,並不符合實際狀況。除此之外,若一般民眾從「圓山富璟」基地抵達環狀線Y25士林區公所預定站,最近距離為900公尺,步行需要超過10分鐘,與廣告宣稱的「散步5分鐘抵達」不同。綜上所述,由於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將有影響消費者錯誤認知或決定的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禁止事業為不實廣告的規定。對此,公平會也強調,建案廣告是讓消費者瞭解建案設施、環境及特色的重要途徑,呼籲業者應該確保廣告是否與實際情形相符,以免因為廣告不實而受罰。
產業大老帶頭驗真假「熱銷羽絨被僅1/5合格」 羽毛公會:挑認證標籤可避「這2坑」
台灣羽毛打遍全世界,但台灣消費者卻苦於常買到假貨,去年成立70周年的台灣區羽毛輸出業同業公會,推出「品質標籤暨抽檢系統」,由產業大老帶頭幫民眾「驗真假」,第一波抽檢結果17日公布,在台灣最大的兩個電商平台買的五樣熱銷羽絨被商品,居然只有一件合格,公會表示,常見的兩大問題就是用量不足與名不符實,建議消費者在購買羽絨相關產品時,可以看是否有公會推出的品質標籤吊牌。台灣羽毛公會表示,這次取得5件樣品送第三方化驗機構IDFL Taipei(台灣愛達福樂檢驗技術有限公司),是全台唯一通過ISO17025實驗室認證的化驗機構,在這次抽檢中,5件中僅1件符合「產品名稱與規格相符、絨份差異允差在5%以內」,此為台灣羽毛公會自2023年起推廣的抽檢標準,其餘4件抽檢樣品則各有操弄,企圖魚目混珠。公會表示,目前市面上關於選購羽絨產品的「坑」,主要有兩大類,第一坑是「產品名稱為羽絨被、內容物明示為羽絨絲 (或羽絲絨)」,這兩者雖然都是來自水禽身上的羽毛,但羽絨是立體纖維,而羽絲絨是羽絨與羽毛自然掉落的絲狀纖維、或人工刻意切斷之絲狀纖維,由於絲狀物是接近平面的,沒有空間能包含空氣、發生阻絕熱量散失的保暖作用,市售的許多產品的名稱中含「羽絨被」的字眼,在內容物中的主要成分卻是羽絨絲,羽絨絲雖然也來自水禽,但在保暖度與成本上卻與羽絨有著極大的落差。羽絨羽毛主要結構不同,能保暖的程度也大不同。(圖/羽毛公會提供)選購羽絨產品的第二個「坑」,就是成分落差較大、廣告不實,以這次抽檢的其中一件樣品為例,產品名稱上註明羽絨成分為95%的羽絨被,第三方檢測機構化驗後發現只有65.2%為羽絨。台灣羽毛公會理事長詹賀博表示,很多消費者買羽絨被或羽絨外套時,看到很多商品標示成分一樣,但價格落差很大,往往不知如何下手,所以公會做抽檢系統和品質標籤吊牌,除了讓消費者安心,也是希望產業能資訊透明、廠商間誠實地良性競爭。
36歲女律師「開庭經驗30年」…廣告自讚勝率最高 收2懲處下場慘了
高雄36歲許姓女律師去年8月在Google刊登廣告,自稱「勝率最高離婚律師」,並稱其主持的律師事務所「在高雄地區深耕34年」、「律師團隊擁有30多年開庭經驗」,遭檢舉刊登不實廣告推展律師業務。律師懲戒委員會審理後認定許女虛構年資、誇大不實文字推銷已違反《律師法》,決議祭出警告、自費6小時律師倫理規費研習共2懲處。據悉,許女對此主張在自己架設的官方網站、粉絲專頁及委託廣告公司推銷時,均有表明自己與事務所名稱,無跨大或誤導;且民眾輸入關鍵字後再點選其官網、粉專行為時,自己是「被動等待」當事人聯繫,無主動聯繫或拜訪當事人,認為這部分沒違規。至於廣告中出現勝率部分,許女承認知曉《律師法》規定不可告知勝訴或保證勝訴,與奉行《律師倫理規範》,其在一時未盡監督責任,發現「勝率最高離婚律師」後立刻督促廣告公司將該標題下架,絕無再犯可能。懇請委員會考量為初犯,從輕以勸告處分。但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許女廣告之文字直接以勝率最高律師、最強律師等誇大不實文字表示勝率及推銷,甚至虛構年資標榜開庭經驗,已違反《律師法》規定律師不得以誇大不實、不正當方法推展業務,以及《律師倫理規範》規定不得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方式宣傳推展業務,審酌其事後修改廣告,決議記許女警告、自費6小時律師倫理規費研習懲處。
丁特贏了!遊戲橘子一審判賠784萬 發聲喊:台版體驗勝過韓版
知名實況主丁特2年前因為《天堂M》的「紫布事件」與遊戲橘子槓上,雙方互告引爆法庭大戰,而丁特依《消費者保護法》向遊戲公司求償損失5倍,共 2070萬6000元的訴訟,法院今(21日)判遊戲橘子應付784萬785元賠償。可上訴。丁特2021年直播《天堂M》虛寶「紫布」製作過程,但不滿花費414萬只有2.33%成功率,認為與官方公告10%差距過大,提告遊戲橘子廣告不實並求償2070萬6000元,遊戲橘子則告丁特有「侵權行為」,而侵權部分遊戲橘子被判敗訴,法院駁回其要求丁特賠償和登報道歉請求。丁特今年2月出庭時,痛批遊戲橘子不要臉並喊不會和解,「不能讓他們覺得可以逃過政府或法律的監督,輕鬆迫害手無寸鐵的人民,我一定要站在最前面把他們打倒」。遊戲橘子律師則在法庭上稱,橘子只是代理商、無權調整遊戲內容,包含製作道具成功率在內等設定,若出現Bug或需修復,要由橘子提出並讓原廠調整。橘子方律師也提出,台版「紫布」製作素材需99個、韓版為201個,對比台、韓的10%、5%成功率及支出成本,台版條件更優也無違反消保法。不過,士林地院仍判遊戲橘子應賠償784萬875元,利息自111年9月29日起算,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2/5,餘由原告負擔,原告如以新台幣262萬供擔保可為假執行。對此,遊戲橘子回應,指「遊戲機制絕不存在廣告不實的可能,對判決表示強烈的遺憾」,維持代理商沒有權限、原廠調整符合台灣生態的遊戲機制,以及台韓機率不同是因遊戲生態差異,台版設計體驗勝過韓版,可期望的紫布多了0.7張的說法,與強調將評估是否上訴。
6歲以下到底算不算人頭 消保官回應:如有收費業者廣告不實
民眾在臉書社群「爆料公社」指控,承億文旅在日月潭的飯店「潭日月」,官網寫著「6歲以下免費入住」,未料2個未滿3歲根本不佔床、不算人頭的幼兒,竟要他加價1萬元升等,po文者不敢置信詢問:「3歲以下不佔床,不是不收費?」櫃檯回覆:「不是收費的問題,是人頭的問題。」痛斥業者玩文字遊戲,根本是詐欺。業者指出,為確保每一位旅客皆享有優良的住宿品質,官網說明「雙人房最多可加一人(入住人數最多三人),但不可加床;未滿六歲不收費,六歲以上加人費用含盥洗備品及早餐須加收每人1100元。」當時櫃檯是善意建議客人改為雙人房2間或改四人房,差額是因為房型差異,絕對不是一個嬰兒要加收1萬元。南投縣府消保官指出,有關日月潭旅行業者於官網登載6歲以下幼兒免費住宿,業者就不能以任何方式收取幼兒費用,否則違反《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刊登不實廣告,消費者因信賴廣告受有損害,刊登者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另依《南投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定,商品服務提供之資訊如有誤導或隱匿之行為,得依規定處4萬元至8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如經查證屬實,業者不實廣告影響消費益,將可依規處理。
攤販招牌寫1元冰棒「結帳變10元」 老闆囂張回應!消保官說話了
近期有民眾在炎炎夏日到台北市東湖市場,看到一家攤販的招牌寫「一枝冰只要1元,歡迎試吃」見獵心喜,一次連買好幾枝,結果結帳時卻突然變成一枝10元,氣得報警。對此,老闆表示一枝1元只是試吃價,還承認他這招已經用了14年,每年都有人上當。而消保官也說話了,表示店家涉及廣告標示不實,恐已構成詐欺罪。據《東森新聞》報導,附近攤商也出來指證,表示冰棒攤老闆喜歡玩文字遊戲騙客人,因為他看起來兇神惡煞,很多婆婆媽媽被騙都會認賠,但有些客人買到20、30枝以上,覺得差太多,就會與老闆爭執甚至報警。據悉,這家冰棒攤擺攤地點不固定,「30周年,歡迎試吃」的布條一掛就是9年,而且最早2009年就有客人被騙過。冰棒攤老闆更曾在受訪時大言不慚的表示,1元只是試吃噱頭,「1塊錢的冰棒,連水溝水都做不出來,你敢吃嗎?」此外,插畫家謝立聖2018年也光顧過這間冰棒攤,還買了30枝,並被要求到後面的小房間結帳,誰知一進去就有一名雙手刺青的大叔喊「30枝總共300元,包起來!」謝立聖質疑價格跟招牌不一樣,沒想到對方卻不以為然,回他「你覺得一枝冰棒可能1元嗎?用頭腦想都知道成本都不夠了,包起來了共300,謝謝!」對此,消保官也表示,這間攤販已因廣告不實涉及嚴重詐欺,脅迫購買更是涉嫌犯強制罪,他指出業者要寫清楚產地、價格、計價單位等,不得誤導、隱匿,勸導不聽者可開罰。
買「胖達人」團訟近10年…他獲賠5.3倍 消基會:好市多A肝莓補償過低
藝人小S(徐熙娣)丈夫許雅鈞投資的「胖達人手感烘焙」2013年遭踢爆使用人工香精,經過近10年訴訟,判決結果終於確定,法院裁定業者應賠償342萬8626元。透過此事,消基會也呼籲,好市多公司應該重新思量,給予受害消費者更合理的補償。2010年上市的「胖達人手感烘焙」標榜其店內麵包商品「使用天然酵母、天然萃取香料、天然素材、絕無人工香精」,然而之後卻被揭穿使用人工香精。當時消基會接受1060名消費者的委託,提起團體訴訟,總求償金額高達2566萬元。訴訟耗近10年,「胖達人團體訴訟」一案終於判決確定,法院裁定生技達人及前後任負責人莊鴻銘、徐洵平應賠償864名消費者共342萬8626元及自103年5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目前徐洵平應與莊鴻銘或生技達人股份有限公司連帶給付金額(含判決金額及遲延利息)481萬5589元,已全數給付完畢並於112年4月19日匯入消基會指定帳戶。消基會指出,1060位受害消費者在消基會義務律師的協助下打贏這場團體訴訟,最終有74位消費者得到萬元以上的賠償,最高獲賠金額為4萬8067元(消費額為1萬5622元,有發票);賠償額度在9999至5000元者,有228位;賠償額度4999至3022元者,有556人;其餘196人或因未能提出發票原本,或僅提出貴賓卡、櫻花卡而無相對應消費之發票原本,而經判決駁回請求。消基會指出,這次的損害賠償,除財產上之損害填補外,另就非財產上之損害判賠每名消費者1000元,再依消保法第51條規定加計損害額(含財產與非財產上之損失)一倍之懲罰性賠償金。消基會也提及,拿近日的好市多綜合莓果案補償比較,以胖達人案購買金額相近於好市多綜合莓果賣價(469元)之消費者為例,其中一名消費者購買470元的麵包,除獲原購買金額及遲延利息,另獲賠金額為2470元,判賠金額為購買價5.3倍,這就是消基會一再表達好市多補償額度過低的原因。消基會說明,胖達人案的麵包商品標榜不含人工香料、使用天然酵母,採用九天製程製作之獨特性商品,卻因為使用可食用之人工香料(香精)及快速發酵之商業酵母,而涉及廣告不實,而好市多的A肝莓果卻是有「致病性」,兩者對消費者身體及精神上的傷害力差距很大,綜合莓果卻僅是退還原購買金額(469元)再加賠1倍,對於消費者來說,是非常不合理的,呼籲好市多公司應該重新思量,給予受害消費者更合理的補償。
新竹市科專宅違規嚴重 民代向高虹安喊話:不要蕭規曹隨
立法委員邱顯智與新竹市議員林彥甫、蔡惠婷今(5)日舉行記者會出,新竹市都會區人口爆炸、交通大亂、學校不足等問題,根源於長期失控的都市計畫,以及歷任市長放任建管單位放水建商,已蓋了上萬戶違規的科專宅、商業宅,以住宅賣給民眾,呼籲新竹市長高虹安不要蕭規曹隨,應積極控管都市計畫並嚴審科專商專大樓建照,從中央到地方都應遏止建商繼續蓋違規住宅,向人民謀取暴利。林彥甫表示,過去十幾年來,新竹市的建管完全失靈,從2008年位於複合商業區的昌益一品大觀開始,科專宅、商業宅累積至今已多達上萬戶,成交金額上千億元,其中昌益、豐邑的建案就占近三分之二。一般來說,科專區商業區的容積率比住宅區多 1.5 至 2 倍,歷任市府不但沒檢討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甚至放任建商假辦公室、工作室之名,蓋20、30層的住宅大樓,向人民謀取暴利,然後再將違規使用責任轉嫁給購屋者,實在可惡至極。蔡惠婷表示,關埔一期都市計畫區中的商業區幾乎全做住宅使用,此現象所衍生的負面後果,像是學校不足、交通壅擠已經顯而易見,因此關埔二期的開發、甚至最近頻頻傳出有更新案、開發案的建功商圈,在此呼籲高虹安在「商業區全做住宅區使用」問題上,切莫重蹈覆轍。邱顯智說,2009年11月6日,公平交易委員會就因為「一品大觀」建案廣告,誤導消費者以為複合商業區的房屋可作為一般住宅使用,涉有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理銘開發與昌益房屋150萬和100萬罰鍰。邱顯智指出,如果不是買受人因為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卻遭拒絕,向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查證,根本不會知道一品大觀屬於複合商業區,不得供作住宅使用,如果經稽查發現有居住事實,還會被採斷水斷電措施及罰鍰。邱顯智表示,最早從2008年開始,工業宅、科專宅或商業宅的亂象就在市場橫行,營建署作為中央主管機關,只是請地方政府加強裁處、輔導轉型、督導地方政府建立防堵機制,並請各地方政府加強申請案件審查。簡單來說,就是拜託地方政府加強管理,然而營建署作為中央主管機關,面對這個已經幾十年的問題至今仍無對策,讓人不禁質疑建商才是政府心中最軟的一塊。
夜宿海生館一片黑…工作人員回「魚也要休息」 遊客氣炸:廣告不實
屏東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日前推出「夜宿海生館」體驗活動,吸引許多人報名,搶拍美照。不過一名網友不滿投訴,到了最期待的鋪床看水族箱環節,水族箱的燈卻關掉了,隔天也要等到開館才會開燈,所以根本沒有鋪床看魚的時間,讓他氣得大罵廣告不實。原PO在《記者爆料網-公開版》表示,日前參加屏東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夜宿海生館」活動,行程從下午4時排到晚上8時50分,好不容易等到要鋪床看水族箱,沒想到水族箱的燈居然關掉了,詢問工作人員,獲得「不好意思魚也要休息喔」的回覆,讓他相當傻眼。雖然很不滿,但他想說隔天清晨6時再早起看,沒想到等到7時燈都沒開。他再次詢問工作人員,得知8時50分開館時才會開燈。原PO聽完後大爆氣,「所以完全沒有鋪床看魚的時間。」原PO強調,魚群要休息,他完全可以理解,那請館方的行程排至晚餐過後就好,留給遊客一個欣賞的時間,「畢竟這是『夜宿海生館』最大的賣點跟遊客的期待不是嗎?一整個覺得被騙!特地南下期待的感覺全部變成怒氣,請館方正視這個問題,不要再讓遊客被花錢買的部落客文章騙了。」實際檢視官網,館方指出,夜宿體驗活動規劃皆以生物既有的生態習性為首要考量,為實際呈現館內生物的行為,參與的遊客不論是於夜間探索或其他活動時間,本館皆會依原棲地的光照調整或關閉展示燈光,絕無因活動需要,而強制啟動如同日間營運狀態般的展示燈光。針對遊客痛批廣告不實,館方表示,官網上其實都有註明展區燈光將會配合生物作息而有夜間的熄燈需求,對於遊客實際體驗有落差,已致電該名遊客說明。
掛羊頭賣狗肉?興富發遭疑商辦當住宅賣 中市府:違規將按戶數裁罰
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吊臂掉落中捷軌道,列車撞上造成1死10傷,台中市議員周永鴻質疑,文心愛悅3到11樓應是商業空間,卻被「掛羊頭賣狗肉」當住宅賣,要求市府說明。地政局表示,今天與消保官前往稽查,若違規將按戶(棟)數裁罰業者。周永鴻指出,市府先前回應表示,2019年通過變更都市設計後,大樓1至2樓為店鋪,3至11樓是辦公大樓,12樓以上才是住宅,依建照檢討內容,商業用途大於規定30%,符合規定。但查詢賣房網站,找到應該是辦公大樓樓層的3樓至11樓中,有很多的「住宅」,建案官方臉書封面照寫到569戶「住宅」百分之百完售,完全沒辦公大樓,和都發局說法兜不上。周永鴻質疑,興富發是否有保留規定的30%設置商業用途,還是其實「掛羊頭賣狗肉」,把商業空間拿來當住宅賣?都發局強調,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後續經第三公證單位檢測安全才能復工,對於業者申領使用執照,都發局一定嚴加詳查,如有不按圖施工,或涉違法違規,將不予核發使用執照。後續若查有商辦空間作住宅使用情形,都發局也將依規按戶(棟)數裁罰業者6萬元至30萬元罰鍰,決不寬貸。法制局指出,經檢視「文心愛悅」建築執照,1、2樓為店面,3至11樓為辦公室,12至31樓為集合住宅。建商若假藉販售住宅名義,實際卻是銷售商業空間,已涉廣告不實,市府將依規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處;地政局表示,今天會同法制局消保官前往興富發稽查,若發現預售屋買賣契約有違規情形,將依平均地權條例,按戶(棟)數裁罰業者6萬元至30萬元罰鍰。法制局也提醒,消費者如不慎購買「商業宅」,恐影響貸款申請與房屋施工權益,若契約記載房地用途與建照使照登記不符,民眾可要求解除契約,建商應退還已繳房價,如有消費爭議,承購戶可提出消費申訴主張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