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報稅搶申報爸!怒嗆「男生賺比較多」:人家是女生 高薪男氣炸:罵我是畜生
5月迎來報稅季,納稅義務人若超過一定收入都必須繳稅。一名男網友抱怨,姐姐不僅要報爸爸扶養,還要求小孩也要給她報,原因竟是「你是男生賺得比較多,人家是女生」,讓他相當傻眼。原PO在PTT以「大家繳所得稅了嗎」為題表示,姐姐住外縣市,一個月會回來探望爸爸1、2次,收入大約只有他的4成,豈料近日報稅季,「剛剛姐姐傳訊息來,說她要申報扶養父親,如果可以,她希望我連小孩也給她申報扶養,說她這樣子就可以繳很少的稅。」原PO當下立刻問,「為什麼?」沒想到姐姐居然回,「你是男生賺得比較多,本來就該繳多一點的稅,人家是女生,本來就該給我報扶養。」原PO氣炸,「請問這算女權自助餐嗎?前幾年她還為了扶養我爸,罵我是畜生。」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吃自助餐的女權老阿姨,快點斷絕」、「她很敢講欸」、「正常情況下小孩只能由父母報扶養」、「父母給高稅率的報才對,省的錢分一半給她」、「申報父母幫手足繳稅很正常」、「我家是稅率高的人報,然後報扶養的人把所有因為扶養省的稅金都拿給爸媽」。國稅局提醒,未成年子女而有所得者,除其已結婚得合併其配偶之所得單獨申報課稅外,應依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由其父母合併申報課稅,配合民法修正法定成年年齡,納稅義務人須注意所列報之扶養親屬如已成年,該受扶養親屬須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情事,才可以列報扶養。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務必於法定期限內繳納稅款,如有逾期之情形亦應儘速繳納,以減少被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
台中44歲女「再婚生2寶」養不起 竟提告前夫子女:每月付我2萬5
台中一名44歲人妻離婚後又再婚,並生下2個孩子,由於平日以打零工維生,經濟狀況不穩定,養不起小孩,於是將前夫所生的2名子女告上法院,要求負起扶養義務。法官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根據判決書,人妻離婚後又再次結婚,和現任丈夫生了2個孩子,但工作不穩定,月薪只有8000~10000元,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相當辛苦,因此把主意動到和前夫生的2名子女身上,提告要求負擔扶養費。人妻主張,根據行政主計處公布的標準,2名子女每個月要給付25666元的扶養費,直到她死亡,不過2名子女表示,媽媽在生完他們後就分居不聞不問,從來沒照顧過,他們從小到大是受爸爸和阿嬤的照顧,請求免除扶養義務,並駁回媽媽的聲請。人妻主張,2名子女每月要支付她2.5萬元扶養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法官審理指出,直系血親尊親屬,如能以自己財產維持生活者,自無受扶養之權利;易言之,直系血親尊親屬受扶養之權利,仍應受不能維持生活之限制。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自應就其本身已符合「不能維持生活」之事實負舉證責任。法官認定,從人妻的收入來看,難以看出有不能維持生活的情況,且現任丈夫,同樣是2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人,應該負擔扶養費,而非由她獨自負責,再以此主張不能維持生活、要求前夫的子女負起扶養義務,因此駁回聲請。
藍營大咖驚傳是家暴慣犯…蔣萬安揭「處理機制」 國民黨說話了
藍營某政治人物被爆出長期對妻兒惡言相向、出言羞辱,甚至一度要把手機砸向兒子,讓妻子哭著通報家暴中心,但因為隱私和政治壓力,相關人員都被下「封口令」。對此,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彥秀做出回應,台北市長蔣萬安也強調,只要接獲通報,第一時間一定立刻處理。據《鏡週刊》報導,該名國民黨要角對妻子和兒子家暴,雖然消息傳遍該縣市政府社福系統,但礙於個案隱私和政治壓力,只有在政府機關內部悶燒,外界完全不知道。報導指出,這名國民黨要角的妻子出身企業望族,外型姣好堪比模特兒,當年風光舉辦婚禮,後來住進豪宅,夫妻倆也時常一同出席公益慈善活動,羨煞旁人。不過,男方其實很花心,婚前就常傳緋聞,走入家庭後,更是家暴慣犯,曾多次對兒子言語及精神暴力,連妻子都遭殃,後來忍受不了,才通報家暴中心。李彥秀表示從沒聽說過此事。(圖/翻攝自李彥秀臉書)針對此事,李彥秀表示從來沒聽說過,但「家暴零容忍」是國民黨長期以來重要政策,目前司法已經介入調查,社福單位也進一步了解,為了保護未成年子女,避免公布個資造成進一步傷害,應給予更多的空間。蔣萬安出席記者會指出,任何家暴案件都是保密案件,特別呼籲絕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家暴,不管是肢體、言語、心理、精神,甚至經濟上暴力,北市會依法依規定,按現有完整體制運作。蔣萬安透露,只要接獲通報,第一時間一定即刻介入處理,相關處理機制都有完整運作,只要屬於家暴案件,兒童部分一定會評估介入與開案,成人則分為高危或非高危案件,高危案件一定召開高危會議,非高危案件也是經過評估來決定是否開案,且會納入當事人意願做評估參考,即便經過評估參考各方意見跟因素不開案,還是會給予相關協助資源,如果當事人有需求,也會即刻介入、再次給予諮詢。《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5月報稅季來了! 扶養成年子女「3情況」可報扶養節稅
5月報稅季將至,請注意民法已將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避免申報錯誤,而家有子女應選擇自行申報綜所稅或被列報為受扶養親屬較有利?財政部國稅局建議,民眾可先後依「年齡」及「是否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2步驟判斷。國稅局說明,子女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應選擇自行申報或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較有利?民眾可先後依「年齡」及「是否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2步驟判斷就不會報錯,而且即便子女滿18歲,只要符合3大條件,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減除免稅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及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2目及第3目規定,納稅義務人之子女、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兄弟姊妹,如未成年或已成年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減除免稅額;年度中成年者,可自行選擇單獨所得稅申報或由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合併申報。18歲申報綜合所得稅認定原則。(圖/財政部)該局表示,有關受扶養親屬「無謀生能力」之認定,民眾常把待業中、無薪假或補習中誤解成「無謀生能力」態樣,容有補充說明必要。依財政部109年3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904516510號令釋規定,所稱無謀生能力,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因身體障礙、精神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經取具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二、符合衛生福利部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7規定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他被警校麻吉綠了!小王同學會後盯上嫂子 9年激戰180次
基隆一名員警發現妻子出軌,而出軌對象還是他的多年好友兼警校同窗,兩人不僅交往長達9年1個月,期間性交180次,還拍下性愛過程留念,甚至侵門踏戶到員警家「激戰」,讓他得知後大受打擊。基隆地院審理後,判小王侵害配偶權,要賠45萬。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名員警與妻子結婚14年,但他近日從未成年子女口中話語,推敲出妻子外遇的消息,而外遇的對象還是他的多年好友兼警校同窗。員警調查兩人姦情,發現好友在2011年警校同學會時,就取得妻子的聯絡方式,兩人從2014年開始交往,姦情時間竟長達9年又1個月。據員警調查,妻子與好友交往期間,兩人會透過Skype互訴情意,在台中任職的好友每個月會來基隆和妻子私會,兩人會到摩鐵、旅店甚至員警家中發生親密關係,還用手機拍下過程以供留念。員警說,外遇曝光後,妻子親手寫下自白書,坦承每年都會和好友性交約20次,多年來共計約180次,此外,好友竟還慫恿妻子與他離婚。他得知一切後非常痛苦,然而好友至今仍未向他表示過歉意,讓他承受家庭破碎和精神痛苦,因此決心對好友求償求償2百萬。全案審理時,員警好友坦承和該妻子交往,但主張個人並不會因結婚而喪失「性自主權」,因此婚內和他人發生性關係並不侵害配偶權,因此對方不能對他求償,且求償的金額也過高。而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員警好友和其妻子長年交往,造成員警精神痛苦,審酌兩人都是警專畢業校友,在估量雙方薪水後,判員警好友須賠償45萬元。可上訴。
月收入20萬水產老闆捷運站偷拍情侶被抓包 惱羞成怒痛毆高中生
去年4月,一名67歲李姓男子在台北捷運中山站服務台,持手機鬼祟偷拍一對情侶,遭一名高中生制止。李姓男子竟惱羞成怒,出拳毆打高中生,導致其左眼受傷。事後高中生報警提告,士林地方法院近日宣布全案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處李姓男子拘役50日,不得易科罰金。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李男去年4月25日晚間22時許,在捷運中山站服務台偷拍一對情侶時,遭周姓高中生發現阻止,隨後與對方爆發口角,竟惱羞變怒揮拳攻擊對方,導致周姓學生左眼鈍傷傷害。警詢、偵查時,李男坦承犯罪,證人表示他親眼目睹李男偷拍別人被周生制止,隨後周就被李揮拳猛揍。檢方據證述、驗傷單等,依法起訴。法官審酌李男率爾徒手傷害周生,惟念其犯後已坦承犯行,但未賠償周生獲得諒解,酌其自述高中畢業、已退休、退休前職業做海產、月收入約10至20萬元、離婚、育有1位未成年子女、需要扶養高齡老父等,依刑法第277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加重其刑,判處拘役50日,不得易科罰金。
酒駕10次不悔改!台南男直呼「不喝酒就怪怪的」 累犯名單中竟無名
台南市永康警分局員警,於28日晚間9點在永康區永大路三段執行巡邏任務時,偶然間發現1名45歲的鄭姓男子,騎機車行車不穩,攔截檢查後酒測值竟高達0.63毫克,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令人震驚的是,警方與鄭男交涉中發現,這已經是其第10次因為酒駕被逮捕。據悉,鄭男已是10次酒駕的「累犯」,其酒駕之路始於2009年,2023年10月才剛剛出獄,未料鄭男竟毫無收斂之意,28日晚間又再度犯案,酒測值高達0.63毫克,被當場逮捕,鄭男自己也對警方坦承,雖然知道酒駕不對,但如果不喝酒又感覺渾身不對勁。據警方了解,鄭男的生活狀況也並不樂觀,此前曾因車禍受傷,現今靠政府的殘障補助維持生計,沒有固定工作,只能偶爾打零工,妻子已離世,膝下還有4個子女。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公布34批酒駕累犯名單,鄭男竟然「榜上無名」,交通局解釋,鄭男僅於2024年發生1起酒駕事件,過去其餘紀錄皆在法律修訂前發生,事後將待行政處分確定後再公布其姓名與違規事實。法庭判決資料顯示,法官曾因考量鄭男喪偶、身障以及有未成年子女的因素,對其判決給予輕度處罰,但並沒有改善其酒駕行為,面對這樣的情況,社會與法律終究不能再袖手旁觀,必須採取更為嚴厲的措施,以確保公共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台版柬埔寨被害人求償破億! 民事求償 S姊、茶董等判賠1040萬
台版柬埔寨案釀成61人受虐其中3人死亡,主要的首腦「S姐」傅榆藺、「茶董」陳樺韋,指揮操縱犯罪組織,一審被重判無期徒刑,被害人也提起損害賠償告訴,今(25)日士林法院民庭審結兩件,判傅等人應該賠償兩名被害人共1040萬元。可上訴。據了解,法院已收逾34起求償案,傅女等人將面對破億元賠償。S姐淚灑法庭,表示很想交保去看女兒。(圖/報系資料照)檢警前年11月在詐團新北市淡水、桃園市中壢等兩處據點,共救出58名被害人,但有3人不堪凌虐身亡,均遭棄屍;本案另有267人被騙失財,詐團不法所得高達3億9342萬餘元,而傅榆藺、陳樺韋指揮手下囚虐61人,對3人死亡置若罔聞。一審士院刑庭去年11月宣判,指傅、陳等29名被告分別犯下私行拘禁致死、非法使人施用毒品、遺棄屍體、組織犯罪、加重強盜罪等,總共多達4724罪,一審合議庭痛批,傅女雖有兩名未成年子女需照顧,但依其經濟並非無法支應,也無何種因素造成犯罪意念,且為大學畢業,受有高等教育,卻以惡劣、兇殘手段,侵害被害人生命、財產。傅女雖表示有與全體被害人各以5000元調解意願,均遭拒,依組織、私刑拘禁致死釀3死、50次加重強盜、8次非法使人施用毒品、266次加重詐欺、共328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據了解,許多被害人尋求法律途徑,提出民事求償,士院民事庭目前已收逾34案(包括今宣判2案),求償金額達1億1897萬443元,目前仍有兩案尚未分案。另外,檢方第二波起訴到案的「藍道」杜承哲、薛隆廷、洪俊杰、王昱傑,被控犯下2811罪,士院刑庭定5月21日宣判,除此之外,杜男還被查出以現金、名車、泰達幣收買時任派出所長葉育忻,藉此打探檢警偵查訊息部分,尚由士院審理中。
總人口數持續負成長!台灣2052年將跌破2000萬人
台灣未來總人口推估台灣總人口數持續負成長,內政部指出,明年我國婦女總生育率僅有0.95人,並將進入超高齡社會,預計2052年總人口數會跌破2000萬人。為鼓勵生育,朝野立委已分別提案修正《住宅法》,未來無論政府或民間興辦的社會住宅,將提供一定比率並優先租給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我國婦女勞參率不斷提升,但總生育率卻持續下降,內政部最近發布內政大數據分析顯示,與日、韓、新加坡等相比,在1980年我國育齡婦女平均總生育率為2.52人,僅低於南韓的2.82人。但2000年以後,我國總生育率與這些國家相比,下降最快速,推估2025年我國婦女總生育率僅為0.95人,只比南韓0.74人高。內政部指出,2019年底我國總人口數超過2360萬人,但從2020年2月開始即呈現負成長。國發會2022年曾推估2053年我國總人口數將低於2000萬人,因人口減少速度比預期更快,日前已推估,我國總人口數提前於2052年跌破2000萬人。從2017年開始,老年人口開始超越幼年人口;2018年起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過14%,邁入高齡社會;明年起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將超過20%,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為搶救出生率,郭昱晴、許智傑等17名民進黨立委日前提出《住宅法》第4條修正草案,將現行明訂主管機關及民間興辦的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4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且符合「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等條件的門檻,放寬為「育有未成年子女」即可,以減輕國人養育幼兒負擔。國民黨的黃健豪等16名立委也提出修正案,增訂社會住宅須提供50%比率且優先出租予育有未滿12歲子女的家庭。黃健豪說,高房價是影響國人生育意願的主要原因,盼透過修法,對改善少子化提出更積極作為。美國健康計量評估研究中心日前發布一項大型研究顯示,到了本世紀末,幾乎所有國家的人口都將減少,呈現「生不如死」趨勢。研究並預測了未來世界前10個生育率最低的國家,指出到了2050年,台灣生育率將排行世界第3低。
板模工扛家計養岳母…妻出軌上司拍裸照嗨玩「情趣三合一」 綠帽尪崩潰
台中1名王姓2寶爸平時從事板模工作,每月賺6萬多元除了供給家用,還要供養80歲的岳母,然而在電子公司上班的妻子不需負擔家用,還出軌黃姓上司,不僅自拍裸照傳給小王,還利用接送小孩的空檔或請假在多處偷情,2人甚至討論購買「吸舔震動三合一」情趣用品,讓人夫得知後當場崩潰,憤而提告。根據判決書,王男主張,原告與配偶於民國99年4月12日結婚,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被告為妻子任職公司之直屬上司,其明知女方為有配偶之人,竟用LINE訊息互相示愛,並利用下班後或接送小孩上課時間互相邀約見面,除了在車上激戰,還至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破壞原告婚姻生活圓滿,要求賠償51萬元。黃男辯稱,自己與王妻於工作上互動熱絡,雖於通訊軟體LINE訊息用字較為親暱,然只是聊天誇大、戲謔之詼諧用語,並無涉及性交、性暗示,更無與女方發生性行為或其他逾越一般男女社交行為之不正常來往或親密行為,且王妻決意與原告重修舊好,其所提出之自白書明顯有所偏頗,難以採信。台中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黃男與王妻以男女朋友互稱,女方不僅多次傳送裸照給被告,還曾傳訊「今天的我身體香嗎」、「中午好想要抱抱親親你」、「我可以問很弱很弱的一句話…今天晚上可以陪我嗎?」等語,2人甚至討論購買「吸舔震動三合一」情趣用品,顯已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法官審酌,被告與王妻間不當之交往行為,致原告對美滿婚姻期待破碎,並造成精神上之苦痛,考量原告為高職畢業,從事板模工作、月收入約6萬5000元,並與妻子共同照顧2名未成年女兒及高齡80歲之岳母,且僅以原告收入維持生計,被告任職於電子公司、每月薪資約4萬5800元,及兩造之財產狀況等情狀,判處黃男應賠償40萬元。
妻子「支援收銀」不回家?丈夫偷看手機查因 竟發現頭頂一片綠
一名居住在新竹的已婚女性,在某連鎖超市工作,但自去年2月起,他的丈夫察覺異樣,發現妻子頻繁以支援偏遠分店為由離家或晚歸,甚至選擇在娘家過夜。對此,他選擇偷看妻子的手機訊息,不料卻發現妻子竟與一名男同事沈男發生了婚外情。訊息中除了有兩人的調情內容之外,女方也經常要求男子將其灌醉,沈男甚至更誇張,要求要在女方生理期時「闖紅燈」。丈夫發現後,一開始選擇原諒,但妻子仍然繼續出軌,丈夫見這頂綠帽子始終摘不下來,最終忍無可忍,憤而提出離婚,並獲法官支持,全案仍可上訴。根據法院判決書,這對夫妻於2021年12月28日結婚,並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然而,從去年2、3月開始,妻子經常無故離家或晚歸,藉口通常是盤點貨架、監督供應商修理冰箱,或需要到較遠的分店「支援收銀」,有時甚至稱要在娘家過夜。在丈夫察覺到妻子的異樣後,於去年4月偷看了她的手機,不料卻發現妻子竟背著自己與同事沈男亂搞。兩人的對話訊息顯示,沈男經常要求人妻穿著性感內衣內褲,甚至在人妻生理期時要求「闖紅燈」。此外,人妻也常以鹹濕的對話勾引沈男,表示想要與他發生關係。婚外情被揭發後,妻子雖然不斷向丈夫求情,並再三保證不再犯同樣的錯,但嘴上說的卻跟身體做的不一樣,同年7月,再次被丈夫發現妻子仍與沈男保持不正當關係。對此,妻子決定躲回娘家逃避問題,長達一個月的時間不回家。丈夫考慮家中育有一子,一開始為顧及家庭和樂,決定隱忍不提告,但見妻子仍不悔改,最終忍無可忍選擇提出離婚。審判中,妻子聲稱已經回家,夫妻關係恢復正常,並一家三口去了北市木柵動物園遊玩。然而,丈夫則表示,妻子的外遇導致他們之間的關係變得疏遠,兩人雖然同床,但從未發生關係,因為他無法原諒妻子的背叛。在調解中,妻子聲稱原本要對丈夫偷看手機訊息的行為提告妨害秘密,但為了家庭和諧,最後選擇放棄提告。對此,丈夫表示心寒,明明是妻子不忠在先,竟還打算告自己妨害秘密。法官認為,雙方已無法共同維持婚姻關係,妻子的出軌行為已構成重大事由,應負起全責,並於一審宣判支持丈夫的離婚請求。整個案件仍可上訴。
國中妹搭校車遭性侵!男同學「伸狼爪20分」到校才停 爸要賠50萬
彰化1名國三男學生於111年9月1日上午搭乘校車期間,趁著女同學A女與其相鄰而坐之際伸狼爪性侵,前後長達20分鐘,直至校車抵達校門口才停手。事後,被害人父親對男學生及其家長提出民事告訴,要求對方賠償100萬元。彰化地院審理後,判處父子倆應賠償女學生30萬元、A女父親20萬元。判決書指出,原告A女與被告為同校同年級學生,詎被告於民國111年9月1日7時10分至7時30許,在2人共同搭乘校車期間,趁A女與其相鄰而坐之際,違反其意願用左手從A女的運動褲頭伸入內褲內,以手指性侵得逞,前後長達20分鐘,直至校車抵達校門口,被告才將手移開,侵害A女之身體、性自主決定權及貞操權。被害人父親主張,女兒當時年僅15歲,心智尚未成熟,膽小,無力反抗之心理,被告強行對A女為強制性交行為,致使A女內心存有陰影,睡眠不佳,並對於男性有防衛心理,勢必對其將來人際交往產生嚴重影響,又他單獨扶養A女,亦因此痛心、不捨而飽受煎熬,要求男學生及家長賠償100萬元。男方辯稱,被告仍在就學,由父親照顧扶養,同時尚須扶養母親,依被告能力僅能負擔6萬元,原告請求之金額過高。彰化地院認為,事發之際,A女尚未滿18歲,身體、智識發育均未臻健全,其受此侵害,對其日後身心發展、兩性互動等均影響深遠,情節自屬重大,是A女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自屬有據。彰化地院審酌,A女之父擔負女兒之保護教養責任,於未成年子女遭受侵害時,須付出更多心力照顧、教養及輔導A女之身心、兩性等關係,衡情精神亦受有重大痛苦,考量雙方經濟情況、案發經過、被害人受創程度等情狀,判處男學生及其父親應賠償A女30萬元、A女之父20萬元。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維持原判,全案確定。◎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離婚3個月…前媳婦與婆婆爭吵丟「震撼1句話」 綠帽夫驗DNA崩潰
晴天霹靂!中國四川省南充市一名男子結婚7年後,和妻子感情不好而離婚,撫養5歲兒子的責任在他身上,沒想到後來得知孩子不是親生的,並經過DNA鑑定,氣得提告到法院,結果也曝光了。據《紅星新聞》報導,男子在2016年7月結婚,並於2018年12月迎接兒子的到來,夫妻倆卻因感情不睦,在去年2月離婚,兒子則跟隨他生活,然而過了3個月,因為女方不按約定支付撫養費,男子母親和前媳婦吵架,豈料前妻竟把兒子帶走,還丟下一句:「孩子不是你們家的」。因為這句話,男子開始對兒子的身世產生懷疑,進行親子鑑定後,確定和兒子沒有血緣關係。2023年12月,男子提出證據告上法院,要求否認親子關係。前妻的一句話,讓男子決定驗DNA。(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案件受理後,法院依法組織重新鑒定,排除男子和兒子的生物學父子關係,最後判決2人不存在親子關係,之後兒子便交由前妻撫養共同生活。報導指出,若對親子關係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係,成年子女亦可以提出。需要注意2點,包括親子關係確認或否認之訴的主體是夫妻一方,成年子女只能提出親子關係確認之訴、當事人提出親子關係確認或否認之訴時應當有正當理由,即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9歲弟14天充值14萬打賞主播 爸氣炸要求退款遭拒…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一名9歲男童在短短的14天內56次充值14萬餘元,用於打賞遊戲主播。孩子父親申請退款未果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涉事平台公司返還14萬餘元。2月25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了這起案例,在法院調解後,涉事平台返還70%。法院認為,涉事小孩的行為屬無效民事法律行為,但其父親在監護等方面也存在一定過錯。綜合陸媒報導,事情發生於去年10月和11月,當時2014年1月出生的小周年僅9歲。在此之前,一次和父親逛超市時,小周看著父親付款,偷偷記住了父親的微信支付密碼。去年5月,他使用父親手機,偷偷在某短視頻科技公司註冊帳號後,多次在某短視頻平台刷視頻。去年10月30日,小周在該短視頻平台刷到彈幕遊戲,看著遊戲主播妙語連珠,一波操作猛如虎,便被深深折服了。隨後,他在父親不知情的情況下,14天內利用父親手機向該短視頻平台充值56次共14萬餘元,用於購買虛擬幣打賞平台的多名遊戲主播。這些充值的單次充值金額多為1688元、3000元、5000元、8888元。小周父親發現後,一邊教育小周,一邊向短視頻平台申請退款。因未能達成一致,小周父親遂向貴州黔東南州三穗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短視頻平台科技公司返還充值金額14萬餘元。在小周的父親提供大量監控視頻證明後,法院認為,涉事的打賞行為系小周利用父親手機實施,訂立合同的相對方為小周。小周購買虛擬幣用於打賞時9周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父事後拒絕追認實施的打賞行為,該行為應屬無效民事法律行為。法院同時認為,家長對未成年子女使用電子產品應進行管理,在日常生活中履行好監護職責,對自己的手機以及各種支付帳號、密碼有保管義務。該案中,小周父親未履行好監護職責,同時未能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機及支付密碼,致使小周借機購買虛擬幣進行打賞,小周父親也存在一定過錯。最終,經過法院多次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由涉事短視頻科技公司返還充值金額的70%,即10萬餘元。
妻徹夜未歸…尪心急報警意外揭「她偷吃外籍移工」 人夫崩潰提告
一名人妻花花(以下皆為化名)2021年12月30日晚間外出後,整個晚上都沒回家,讓丈夫擔心不已,隨後跑到派出所報案。沒想到,人妻隔天早上打電話給老公,承認自己和外籍同事小強共度春宵,氣得他一狀告上法院,南投地院審理後,認定小強和人妻發生性行為,已侵害配偶權,應賠償10萬元。全案確定。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他和花花於民國108年間結婚,婚後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詎花花於110年12月30日晚上外出,整夜未歸,自己擔心妻子發生意外,遂至名間派出所報案,不料女方於隔日上午7時許回電,告知其前晚與小強在飯店共度並發生性行為。人夫指控,小強與花花為公司同事,利用工作上機會與其交往,先後於110年11月某日、同年12月11日及12月30日發生3次性行為,其行為顯然逾越正常社交之範圍,非一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已嚴重干擾2人之家庭生活,足以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幸福,要求賠償新臺幣50萬元。小強辯稱,他和花花為同事關係,因語言關係,除工廠同事及同鄉外,少與外人接觸,與女方均透過手機LINE翻譯軟體溝通,對方並未表明其婚姻關係存續;又雙方僅相約在外用餐2次,並未發生性行為,懷疑花花夫妻看準他是外籍移工,才藉此事向他索討金錢。南投地院查出,2人婚外情曝光後,人夫曾以通訊軟體LINE揚言提告,後續並相約於宿舍見面商議,被問到是否開始籌錢,小強亦回覆「我會盡力的」等語,足徵上訴人確因與花花有侵害配偶權之行為,而與人夫聯繫及商議應如何賠償之事實,考量雙方收入等情狀,判處小強應賠償1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