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開1600元徵「新竹到松山機場」包車接送 網看完條件傻了:簡直汙辱人
許多人出國都會叫機場接送,方便又省時。近日有網友尋找「新竹到松山機場」包車,開價1600元,條件曝光後引發熱議,許多網友直呼「真的在汙辱人」。一名網友轉貼《新竹大小事》一則貼文,內容指出,「新竹到松山機場,3個大人、2個幼兒、3個行李箱、2台娃娃車,1600元,能接送的請私訊,2/28中午12:00出發。」貼文一出,不少人吐槽,「你這預算,新竹到桃園機場都不見得有人要接了,還要到台北松山咧!是在開玩笑嗎?兩個幼兒又要幫你準備汽車安全座椅,行李三件之外,還要載你的兩台娃娃車,這至少要六人座的車了吧?你自己開車好了,不然就搭客運。只有1600元,你真的在汙辱人。」另外,也有人留言「有錢買機票出國,沒錢搭計程車」、「會不會是誤會?其實是一個人1600」、「桃園機場到台北就1000多了」、「桃園車站叫一台計程車到松山機場就1000了」、「少打個零啦」、「1600誠徵志工」。不少人關心,今(29日)已經2月27日了,不知道有無找到勇者。對此,轉貼該則貼文的原PO回應,「不知道,剛剛看PO文還在,現在看那邊PO文已經不見了。」據了解,新竹竹北到松山機場9人座單程車資約2100元,因此1600元似乎不符合行情價。
不滿兒與「40歲裝27」輕熟女同居 老媽爆氣罵這2句挨告
一名劉姓女婦人因不滿兒子與女友A同居,雙方起爭執,劉婦罵A女「爛女人」、「討客兄」,遭到A女提告,而劉婦稱,因為40歲A女稱她40歲卻裝27歲,還跟兒子交往同居,最後法院判拘役10天,易科罰金1萬元。判決書指出,劉婦因反對兒子跟A女交往同居,2人產生嫌隙,在2022年7月晚間,劉婦在兒子跟A女家一樓和A女起爭執,她罵A女「爛女人」、「討客兄」,貶損A女人格及社會評價挨告。劉婦辯稱,她認為A女在有婚姻關係之情況下,還和兒子交往同居,而A女都40幾歲了,還跟兒子說她只有27歲又未婚,A女有毒品前科,而她講的那些話只是陳述事實。法官認為,劉婦說「爛女人」、「討客兄」等詞,爛女人有批評他人之語詞,含有輕侮、鄙視對方之意;討客兄在台語中有意指女性有外遇之情事,當屬貶低他人人格之用詞,而劉婦案發時年約60歲,顯有相當之生活經驗,一定知道那些是汙辱人的詞語,卻還是說出口。法官指出,劉婦不滿A女與其子交往,卻不知理性溝通,未能克制情緒而辱罵她,劉婦犯後否認犯行,也沒達成和解,而兼衡劉婦犯罪動機,高商肄業,又偶爾作臨時清潔工,目前沒有收入,與配偶同住,須扶養母親之家庭生活經濟狀況,依公然侮辱罪判劉婦拘役10天,易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
買刀蓄謀搶劫!湖北21歲晨跑少女倒楣成目標 遭人搶手機還做「這事情」
2021年11月1日,中國湖北十堰竹山縣發生一起命案,一名21歲的朱姓女子在家附近晨跑後突然失蹤,無法聯繫到朱女的母親隨即報警,之後當地警察也動員起來找尋朱女的下落。但一直到5日凌晨,朱女的遺體在一處樹叢中發現,而警方循線調查後,逮捕了搶劫殺害朱女的張姓男子。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在此之前,朱女一直與母親在深圳打工,事發不久才回到竹山當地準備入職考試。朱女的父親表示,女兒上午6點起床跑步,自己7點41分上班之前還與女兒有聯繫,但是到8點20分再次聯繫的時候,朱女的手機就關機了。報導中也提到,行兇的張姓男子曾於1998年12月因觸犯搶劫、盜竊、強姦罪遭判無期徒刑,最後是透過減刑的方式,順利於2016年3月8日釋放。而在2021年11月1日7點多,張男帶著事前購買好的刀械,準備到竹山縣某處公園找尋行搶目標,這時候就看到獨自跑步的朱女,便開始尾隨起朱女的足跡。一直到朱女跑到一半在某處石凳休息時,張男才突然現身,並用刀脅持朱女到平台下方的灌木叢內,同時搶走其手機。沒想到朱女突然大聲呼救,張男情急之下就對朱女連捅數刀後就隨即逃逸,之後又將朱女的手機拿去變賣換取現金。而在2日傍晚16點,張男再次回到朱女的死亡地點,除了將遺留在現場尖刀等物證裝在塑膠袋內下山棄置後,張男的死刑覆核書上寫道,張男對朱女實施「汙辱屍體」的行為,但具體為何種行為,並未明言。而朱女的家人報案後,警方就於5日凌晨找尋到朱女的遺體,之後更循線於8日逮捕張男。法院認為,張男搶劫殺人,致一人死亡,又侮辱屍體,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嚴重,應依法懲處。而湖北高級人民法院最終依故意殺人罪判決張男死刑、搶劫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汙辱屍體罪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決定執行死刑,目前張男已死刑執行完畢。而朱女的母親馬女士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他曾在2023年10月向法院詢問案件進度,法院當時才告知張男已經伏法,而目前一些涉及民事相關的訴訟尚無定論,還在審理階段。
男子大鬧派出所罵警「你好臭」 法官看影片判無罪:事實描述
北市一名陳姓男子為處理債務問題,到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咆哮,被驅離後,他又大鬧,罵郭姓員警,「你好臭喔」,事後遭到起訴。法院認為,陳男是描述事實,判無罪。判決書指出,陳男為處理受委託協商債務的事,去年7月11日到文德派出所值班台前大聲咆哮,員警驅離後,他仍在文德派出所外與警叫囂、咆哮且推擠,還罵郭員「你好臭喔」,讓郭員難堪,陳男被其他人壓制後,對在場員警辱罵「XX娘」一詞,郭員認陳男涉犯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嫌法官認為,根據職務報告、秘錄器畫面光碟、監視錄影畫面光碟等資料,陳男坦承曾對著靠近他的警察說「你好臭」,但否忍有汙辱意思。陳男辯稱,「我對警察說『你好臭』,是因為他們身上的汗臭味真的很重,並不是要辱罵警察的意。因為我自己對於味道也是很敏感的,就是單純形容警察身上的汗味很重。另外,我真的沒有對警察罵三字經。」法官說,當時是7月時間將近中午,又是晴天,陳男及多位員在文德派出所前發生口角爭執,眾人又是大聲撕吼,情緒激動,大家都汗流浹背,而陳男說,「你好臭」,充其量是事實描述,抒發自己的感受,不是屬抽象謾罵或輕蔑該員警人格,難認口出此言犯公然侮辱之構成要件,判陳男無罪。
白色巨塔內鬥從院內鬥到社群聊天室 彰基院長怒提告贏回名譽
彰化基督教醫院因人事傾軋等問題,前年紛爭不斷,彰基院長陳穆寬不滿楊姓醫師在社群聊天室發布的「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中,題目對其多所汙辱,與院方憤而對楊姓醫師提起請求回復名譽之訴,近日獲得勝訴,獲法官判決被告楊姓醫師需在三大報彰投版及台灣教會公報刊登勝訴啟事。判決指出,原告陳穆寬自2018年起擔任彰化基督教醫院院長迄今,被告楊姓醫師則於2020年8月至2022年6月底擔任彰基醫院住院醫師。原告陳穆寬提告主張,被告因不滿他對於彰基的改革管理措施,於2022年6月間,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佯稱受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建立含有辱罵及不實指摘他及彰基醫院內容的「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並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被告答辯指出,問卷雖是他製作張貼,但調查意見並非他1人所形成,是由千人以上填寫所累積形成,問卷調查意見亦非最終意見,況且問卷之選項均有正面選項。他強調,他使用問卷調查應屬可受公評之事,並非以誹謗原告陳穆寬名譽為目的,未逾合理評論原則之範疇,應受憲法保障,以維護言論自由。法官審理認為,被告在問卷中以「某偽基督徒少在那邊以神之名招搖撞騙」、「這裡是北韓嗎,彰基金小胖名不虛傳」、「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任用小三與弄臣」、「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指出,雖該問卷亦夾雜一些中性或正面的字句,然就問卷之整體內容綜合觀察,依一般社會通念,確已足使第三人或公眾對於原告陳穆寬產生倚仗權勢、專斷、詐領健保費、A錢等負面認知,及對彰基法人產生用人不當、缺乏管理、經營混亂、所屬機構浮報健保費等不良印象,原告主張為屬有據,審酌後判決被告應負擔費用刊登如原告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原告名譽。
陳智菡怒控柯P44秒片段被消失 民視高層回:我唸過《廉恥》
總統大選首場電視政見會昨晚由民視轉播。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競辦發言人陳智菡今下午召開記者會批評,柯文哲44秒畫面被消失。民視高層現身記者會,他唸過《廉恥》,也記得論語裡面孔子曾跟子貢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保證在民視出去所有的訊號,沒有、不會、也不必去做惡意剪掉這44秒內容。民眾黨副總統參選人吳欣盈、立委邱臣遠、不分區提名人黃國昌、陳智菡今天下午在柯文哲全國競總召開記者會。陳智菡指出,非常遺憾有部分媒體在柯文哲發表政見直接進廣告,甚至轉播單位《民視快新聞》柯文哲44秒片段被消失,這個跳接的畫面非常清楚。陳智菡在記者會現場上播放柯文哲被消失的44秒影片,並曝光這44秒他發表的內容:「是誰讓年輕人買不起租不到,甚至租到了還怕被剝削,這七年來民進黨到底做了什麼?蔡總統在上任的時候有說過,八年要社會住宅20萬戶,不過我查了一下,到今年八月只租不售的這會住宅總量2萬1528戶,而且其中大部分都是我在當台北市長的時候蓋的,那台南市地方政府到現在社會住宅還是0」。陳智菡說,新聞媒體在報導新聞事件的時候,第一要真實,第二要公平,特別是對於公共利益相關意見,應該要做到雙方公平,何況是2024總統大選,為什麼有人被消音。陳智菡強調,這44秒柯文哲所說的是事實,蔡英文總統的社宅政策跳票,沒有蓋出太多社會住宅是事實,賴清德喊出居住正義政見,同樣是在跳票的基礎上頭,未來可能繼續欺騙人民,是事實,請問民視身為轉播單位,為何把如此重要的畫面隱藏?而且是剪輯之後再播出。她透露,剛剛記者會之前接到民視經理來電,澄清不是刻意為之,而是AI判讀或技術性層面問題,不是有人蓄意為之,我們非常,好奇為何就唯獨柯文哲片段被剪取,難道AI這麼進步完全能掌握到重點嗎?到了媒體提問環節時,坐在台下的民視新聞網路部經理陳光中起身表示,自己在民視服務很久,第一次碰到這種場合,不管是指控或是誤解,他要做說明,「所謂消失的44秒鐘,不是民視所為」。陳光中表示,民視新聞網與FB都有做澄清,送出去的各路訊號給三個對象,第一給中選會,第二給所有媒體,第三是民視自己內部,也就是民眾黨認為出問題的44秒,是民視快新聞透過YT直播出去少了44秒,這44秒訊號,民視同步在FB上完整直播,同樣的東西,送給YT、FB是一樣的東西,為何要在YT剪掉44秒,卻不在FB剪掉這44秒?陳光中指出,深究其原因,做內部查證,在想有沒有可能是接收端出了問題,但因牽扯到別的公司和行業,不知道他們的回應之前,先不做論斷,但他保證在民視出去所有的訊號,沒有、不會、也不必去做惡意剪掉這44秒內容。陳光中話鋒一轉批評,陳智菡稱收到民視經理的回應,說過程可能是AI自動篩選導致,這沒有經過AI,且該位經理表示他的原話是說系統,不是AI,並不是被篩檢或做其他手腳或動作。陳光中續指,柯辦記者會的簡報標題「The content removed by FTV」,沒有打上任何問號,等於是實質指控,說內容是民視所移除,「這樣的指控我們當然否認,也不承認有做這樣的事情。」陳光中還說,「我是念過顧炎武《廉恥》的學生」,除了10個字記在心裡面,其他都忘記廉恥裡面寫了什麼說,但他非常記得,論語裡面孔子曾跟子貢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他用這8字表達立場,同時澄清民視的作為,「絕對不是偷偷剪掉、汙辱智商、手段低劣、明顯違法」。至於44秒產生原因,陳光中解釋,他們在現場同步觀看播出的時候,在YT呈現LAG緩衝、跑步動的情況,可是為什麼剛剛各位看民眾黨播放的44秒像是被一刀剪過?那是YT最後彙整封包上傳時,自動把中間LAG的東西自動因此消失掉剪掉?陳光中說,也有人向他們反應,在家有看到柯文哲在講話,但柯的聲音聽不到,如果真的是剪過的,為什麼會有人看到這樣的狀況?表示過程中是完整訊號傳送,至於接受方出了什麼問題,就不是他們能夠理解、替他們解釋。陳智菡回擊,這是民眾黨的記者會,若民視事前就打算要說明,其時非常說明,且基於禮貌應該知會,因為這是媒體提問時間,所有的證據和民視的聲明剛剛也都有出示,對於民視的轉播的明顯瑕疵,無論是轉播訊號問題或是封包問題,不管怎麼樣的LAG,的確有44秒在民視快新聞的連結上頭被消失,而且民視也發現了,在準備要開記者會時把完整影片放上去,原本是私人影片。陳智菡也說,她的評論是基於民視新聞解釋YouTube自動封包存檔,也就是她提到的AI,「我並沒有超譯的問題」。陳表示,開記者會之前,她有與民視蕭經理確認過,是否技術問題為何,經理表示還不清楚,技術人員還在查證,民視準備要回應時應該基於禮貌性告知。
怒飆警「舔美國懶覺的公務員」!女獲無罪 警回應:尊重法院判決
北市中正二分局員警今年4月於愛國西路與重慶南路二段路口執行特勤勤務時,發現一名女子不斷持手機對員警拍攝,上前盤查了解原因後,女子不但消極不配合,拒絕接受盤查,更怒對警方飆罵「舔美國懶覺的中華民國公務員」、「畜生」、「講難聽一點跟強姦犯沒什麼兩樣」等語,當場遭警方以妨害公務現行犯上銬逮捕。不過台北地院審理後,判女子無罪;中正二分局也對此回應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後續案件移送至台北地院後,劉女向法官主張,當時她是被強壓的人,且她站立的地方沒有任何禁止標示,警方也說她可以站在那裡,就將她強壓在地,強調她根本沒有妨害公務的情形。庭審時,警方還原事情經過表示,警方當時為執行特勤勤務,於路口處執勤以確保車隊經過順利,而劉女當時持手機站在官邸附近的愛國西路與重慶南路二段路口,不斷朝警方拍攝,眼看車隊即將經過,劉女不斷朝警方與路口拍攝,行跡怪異,加上該處為特種勤務條例規範之安全區,因而上前盤查,並試圖將劉女引導至一旁的意見表達區。未料劉女不但不配合,也拒絕接受警方盤查,過程中還對警方怒飆「畜生」、「舔美國懶覺得中華民國」、「孬種」、「講難聽一點跟強姦犯沒什麼兩樣」等語,因而慘遭警方依妨害公務罪現行犯上銬逮捕。法官認為,劉女當時持手機拍攝周邊道路,直到員警上前盤查才將手機轉向朝警方拍攝,就當時情景來看,道路上仍有不少車輛經過,未見特殊情形。而警方見劉女也上前詢問劉女有何事,劉女才將手機轉往拍向警方,並詢問警方是否可以站在該處,警方回答可以,讓劉女主觀上認為警方是要來找麻煩,未有任何行為怪異之情形。法官指出,縱然認為劉女舉動與常人有所不同,然在未有明確禁止在安全維護區內站立並以手機拍攝之規定,且未有合理懷疑有危害安全維護對象之嫌疑等情形來看,認為劉女並未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劉女無罪。中正二分局也回應表示,對於法院判決結果表示尊重,然仍呼籲民眾如遇警方於路口執法時,如有需求得向警方請求協助,並以理性進行溝通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