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嬰幼兒!國中生也患RSV 醫坦言:大朋友滿多
社區近期有多種病毒流行,而原流行於嬰幼兒之前的呼吸道融合病毒(RSV),現在竟然也有國中生染病。醫師說,「最近大朋友的發燒咳嗽,有滿多是RSV病毒。」小兒科醫師陳信宏在臉書發文,「國中二年級男生,反覆發燒,幫他做了流感,腺病毒,新冠病毒快篩,都是『陰性』,最後幫他做了RSV病毒快篩,結果RSV病毒快篩是『陽性』。最近大朋友的發燒咳嗽,有蠻多是RSV病毒。」陳信宏談到,RSV的症狀有反覆發燒、咳嗽抖,而還會咳到吐,如果有發燒記得對症治療,「RSV快篩,健保規定只給付3歲以下,3歲以上若要篩檢需要自費篩檢,不便之處敬請見諒。確定病因,可以給家長與兒童正確的衛教,也有助於病情的盡快復原。」衛福部表示,人類呼吸道融合病毒是造成嬰幼兒和老年人嚴重下呼吸道感染的主要原因,其中對嬰幼兒的威脅最為明顯。在台灣,每年約有1000個嬰幼兒因感染呼吸道融合病毒而住院,高達9成為2歲以下的嬰幼兒。衛福部談到,呼吸道融合病毒的棘手之處,在於其病程進展相當快速,只需兩三天的時間,便可能從發燒的症狀發展為嚴重的呼吸窘迫,進而演變成肺炎或支氣管炎。麻煩的是,目前感染呼吸道融合病毒並沒有治療的藥物,僅能事先使用對抗F蛋白質的單株抗體(Palivizumab)來進行預防,且必須固定每個月服用一次,不管在藥物價格或是時間療程上都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9月住院、陪探病規定放寬 4大常見問題一次看
繼社區篩檢站8月11日退場後,新冠疫情(COVID-19)防疫新措施將於9月上路,原本規定住院和陪病病人入院前2天需PCR或使用抗原快篩,9月1日起改為入院當日再使用家用快篩篩檢即可。若住院病人的陪病者未完成疫苗接種,仍須維持每週定期的自費篩檢,以下4大QA供民眾參考。Q1:若要住院,篩檢新規定為何?緊急住院者,在入住病房當天需進行公費核酸檢測或抗原快篩(包含家用快篩)。如為急診留院觀察24小時(含)以上的病患,須執行1次公費核酸檢驗或抗原快篩(包含家用快篩)。但若非緊急住院病人,則應在入院前兩日內進行公費核酸檢驗或抗原快篩,或於入院當日進行公費家用快篩。Q2:家人要住院,請問陪病者如何篩檢?住院病人的陪病者,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及TOCC(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群聚史)等。緊急住院病人的陪病者,於入院陪病當天進行公費核酸檢驗或抗原快篩(幫含家用快篩);非緊急住院病人的陪病者,於入院陪病前2天內進行核酸檢驗或抗原快篩,或於入院陪病當日進行家用快篩;急診留院觀察達24小時(含)以上病人的陪病者,須執行1次公費核酸檢驗或抗原快篩 (包含家用快篩)。另外 「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或「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陪病者,每次住院限陪病者1名公費;未完成疫苗接種的陪病者,入院陪病以自費篩檢,且應每週定期進行自費篩檢。Q3:住院、陪探病者的免篩檢條件為何?住院病人若為「經醫師評估無COVID-19相關症狀且無TOCC風險的新生兒或早產兒」,則無須篩檢。住院病人及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 上至3個月內」,可免除篩檢。 探病者若為「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達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Q4:若住院病人使用家用快篩執行入院篩檢,經醫師評估檢驗結果為陽性,該怎麼辦?在醫院內如使用家用快篩執行入院篩檢,檢測結果經醫師評估後為陽性,建議再進行PCR檢驗確認,以利後續處置及通報評估。
陪病強制PCR 蔡壁如批:衛福部放任醫院賺國難財
新冠疫情期間,醫院多要求陪病者需做PCR及快篩才能進入醫院,讓家屬承受極大經濟壓力。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昨表示,目前衛福部已經開放快篩取代PCR,為何醫院還要強制規定陪病者必須做PCR,令人質疑衛福部是放任醫院賺國難財。根據衛福部桃園醫院網站公告,陪病者以1人為原則,陪病者未施打疫苗兩劑滿14天需每周自費篩檢,收費1200元;且無論是否已完成疫苗,如有離院情形者皆須每周PCR篩檢。蔡壁如說,若遇到夜間(每日4點後)、假日,還會被多收費;另有交替照顧病人的狀況,每個人也都須做PCR檢測才能入院。蔡壁如表示,有人向她陳情,父親因罹癌住院,但為了到桃園醫院陪病,快篩、PCR採檢費用讓他花了上萬元;而醫院也規定只能有1位陪病人,進出病房一定要現場做快篩及PCR,一次1500元到2200元不等。蔡壁如質疑,衛福部目前已開放快篩取代PCR,為什麼醫院還要強制規定必須做PCR?除了陪病要花大錢,若不能進醫院探病,就只能請看護,但現在醫院看護1天至少3千元起跳,外籍看護還會坐地起價。蔡壁如也指出,陪病的經濟壓力太高,狀況好一點的家屬,能請人把病人推出醫院見面,但這樣有達到防疫效果嗎?蔡壁如批評,陳時中說要和病毒共存,但什麼配套措施都沒有,一心只想選舉,防疫不能只是嘴巴講一講,該負的責任也不能只用嘴巴扛,一心要選舉的政務官不但扛不了責任,也只會讓人民陷於苦難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根據指揮中心指引,打過追加劑或完整接種的陪病者,1人可公費接受篩檢,公費篩檢方式為抗原快篩或PCR核酸檢驗二擇一,或同時執行,但若未完成疫苗接種,則需自費篩檢,可使用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核酸檢測。莊人祥表示,陪病可使用家用抗原快篩檢測,指揮中心的要求是醫院的作法不能比指引鬆。對於部分醫院強制PCR採檢,可能是有自己的考量,必須和病人、家屬做好溝通。
全國即日起有條件放寬醫院探病措施 每名病人至多2位訪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趨緩,民眾的疫苗接種率提升,衡酌民眾陪(探)病需求及醫院防疫安全,將放寬原中央規定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花蓮縣等6縣市醫院除例外情形外,暫停探病之限制,自即日(6月24日)起有條件放寬全國醫院陪(探)病管理措施,並調整住院病人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之陪病人數、及陪病公費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相關說明如下:一、探病管理措施:(一)全國醫院之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二)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若為「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二、陪病管理措施:(一)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1人為限,但病人為兒童(12歲以下)、老人(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二)預定(非緊急)住院病人之陪病者,於入院陪病前2日內篩檢;緊急需入院陪病者,於入院陪病前篩檢。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限1名;未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應進行入院及每週定期自費篩檢。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陪(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陪(探)病人員進入醫院務必佩戴口罩及遵循感染管制措施。指揮中心籲請民眾儘速完成完整疫苗接種,未來也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醫院相關管理規定。+
可以去探望長輩了!長照機構即起開放探視 須持快篩陰性證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宣布,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及疫苗接種率提升,考量長照機構防疫及住民探視需求,自本即日(6月24日)起放寬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制措施,並調整陪伴者/陪住者免除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相關說明如下:一、放寬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制措施:(一)原限制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及花蓮縣住宿式長照機構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調整為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有條件開放探視。(二)訪客應出具探視當日COVID-19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若為「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二、調整陪伴者/陪住者免除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一)原規定陪伴者及陪住者應完成COVID-19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機構內現有之陪住者如尚未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且無法替換,應每7天進行1次自費篩檢。(二)調整為陪伴者/陪住者免除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為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人員若曾經確診 COVID-19,解除隔離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以上至3個月內,可免除篩檢。(三)未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之陪伴者應出具探視當日COVID-19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現有陪住者如尚未完成疫苗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且無法替換,則應每7天進行1次自費篩檢(含家用抗原快篩)。除上述措施外,機構仍應遵循「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訪客管理作業原則」落實相關管理,包括:落實預約制、詢問TOCC及限制有感染症狀者進入、不同住民訪客間維持社交距離、探視期間全程佩戴口罩、鼓勵所有進入機構人員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並於進入機構前出示該APP畫面等。指揮中心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相關應變策略。為降低住宿型長照傳播風險,疫情期間仍請民眾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視,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並請各類住宿式長照機構落實執行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措施指引,鼓勵機構工作人員與住民儘速完成完整疫苗接種,以確保工作人員及住民健康安全。
「高風險6縣市」 即日起醫院暫停探病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2)日指出,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進入社區流行階段,為防範疾病於醫療機構傳播、保全醫療量能,即日(4月22日)起調整醫院探病管制措施,相關說明如下:一、探病規定:(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花蓮縣之醫院,除例外情形外,暫停探病。例外情形包括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或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或其他因病情惡化、醫療處置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等情形。(二)其餘縣市之醫院除例外情形外,維持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者,得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二、其他規定:(一)所有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二)若為「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三)探病者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且進入醫院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為強化醫院感染管制,指揮中心籲請探病者儘速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並鼓勵探病者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民眾於進入醫院時,出示APP畫面,得免用其它實聯制措施,以保障自身及病人健康安全。另醫院相關管理規定,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圖/指揮中心提供)
疫情趨緩…指揮中心鬆綁防疫措施 3/1運動等4類活動可脫罩
台灣疫情控制良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亦逐步鬆綁防疫措施。指揮官陳時中曝光下一步表示,未來台灣將準備邁入正常生活,目標則為「經濟防疫」新模式,除了控管國內防疫量能之外,也將注重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而自3/1起將鬆綁包括:戶外運動可不戴口罩、賣場開放試吃、雙鐵開放飲食等在內的6大防疫措施。據指揮中心指示,有鑑於國內疫情緩解,防疫措施也將跟著調整,而相關的鬆綁措施如下:1、新增4種免戴口罩的例外情況:在室內外從事運動時、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2、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並開放試吃;高鐵、台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等皆開放飲食、餐飲場所亦開放宴席逐桌敬酒敬茶。3、5機場及2港口往離島旅客免篩檢自3/1起,松山、台中、嘉義、台南、高雄等5處航班往來澎湖、金門與馬祖等地的機場,與基隆、高雄等2處船班往來離島的港口篩檢站皆暫停運作,前往離島的旅客除了不必篩檢,也不需填寫健康聲明書。4、北北桃高以外縣市的醫院有條件開放探病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以外縣市的醫院,有條件開放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者探病。每日固定1時段探病,且每位住院病人每次訪客人數不可超過3人。探病者需出具探視日前3天內自費篩檢或PCR檢測陰性證明、完成疫苗追加劑達14日(含)以上、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5、北北桃高以外縣市的長照機構有條件開放探視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以外縣市,住宿式長照機構有條件開放探視,訪客須出具訪視前3天內自費篩檢或PCR檢測陰性證明。北北桃高的長照機構除例外情形,維持暫停探視。例外情形如住民出現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嚴重身心不適症狀,機構無法安撫住民之狀況。6、開放外籍人士來台進行人工生殖療程外籍人士3/1起可申請來台接受人工生殖療程,允許配偶或3親等內親屬最多2人陪同,必要時可增加1名醫事人員或其他照護者。此外,3/7前入境者,仍需維持14天檢疫,3/7後入境者,檢疫日期則可縮短為10天。防治措施因疫情趨緩得以適度放寬。(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疫情逐漸趨緩防疫鬆綁! 指揮中心公佈長照探訪及醫院探病最新指引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國內COVID-19疫情趨於穩定,衡酌醫療機構防疫安全及民眾探病需求,自本(2022)年3月1日起調整醫院探病管理措施,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的醫院除例外情形之外,維持禁止探病;其餘縣市的醫院有條件開放探病。指揮中心說明如下:一、探病規定:(一)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的醫院除例外情形之外,維持禁止探病。例外情形包括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基於法規需要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或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或其他因病患病情惡化、醫療處置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者等情形。(二)其餘縣市之醫院除例外情形外,有條件開放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者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二、其他規定:(一)所有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3天內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二)若為「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三)探病者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且進入醫院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為強化醫院感染管制,民眾若仍有探病需要,指揮中心籲請探病者儘速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並配合實聯制登記及院方相關管理措施,以降低交互感染風險,保障自身及病人健康安全。另醫院相關管理規定,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考量國內 COVID-19疫情維持穩定,為兼顧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探視之需求,自本(2022)年3月1日起調整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理措施,重點說明如下:一、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維持現行管制措施,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例外情形經機構同意可探視者,應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二、除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以外縣市:有條件開放探視。訪客須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三、自費篩檢陰性證明包含COVID-19抗原快篩或COVID-19病毒核酸檢驗,使用家用試劑自行檢測或由醫事人員採檢檢測皆可;機構不得限制僅可使用特定檢測方式之陰性證明。若訪客為「確診者取得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或「已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者」,可免除篩檢。前述探視應遵循「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訪客管理作業原則」辦理,包括:落實預約制、實聯制、詢問TOCC及限制有感染症狀者進入、每位住民每次訪客人數不可超過3人、不同住民訪客間維持社交距離、進入住房探視每住房每時段原則上僅開放1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全程佩戴口罩等。 指揮中心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相關應變策略。請各類住宿式長照機構務必落實執行「第2級疫情警戒期間住宿式長照機構COVID-19強化管制措施」及指揮中心公布之COVID-19相關措施指引,並鼓勵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基礎劑12週後之機構工作人員與住民儘速接種1劑追加劑疫苗,以提升個人及群體免疫力,確保工作人員及住民健康安全。
高市各大醫院 春節門診時刻看這裡
農曆春節將至,高市各大醫院急診照常運作,僅少數醫院開放特別門診,慢性病患者需注意回診、領藥規劃,探陪病也需注意相關規定,門診時刻資訊如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春節門診時刻表。(高醫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高雄長庚春節期間急診照常服務,除夕至初一,初五至初六門診全面停止服務,初二至初四開設春節門診,2月7日恢復正常看診。大同醫院春節門診時刻表。(大同醫院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門診、檢查及戶外領藥自除夕至初三都暫停,初四恢復正常運作。急診、洗腎、住院及COVID-19自費篩檢則不打烊,但出境及特殊狀況民眾COVID-19自費篩檢須事先網路預約。一般病房仍禁止探病,僅維持1名具陪伴證的陪病者(含照顧服務員),特殊情形依政府規定,進入院區一律戴口罩及量測體溫,並且需配合實聯制登記及TOCC(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群聚)詢問。高市聯合醫院春節門診時刻表。(高市聯合醫院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高市立大同醫院連續假期期間住院、急診正常服務,30日起全日休診至初三,2月4日恢復正常門診。高市聯合醫院初一至初三全日停診,除夕及初四開設內、外、兒、骨、泌尿科特別門診。義大醫療體系醫院春節門診時刻表。(義大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義大醫療體系醫院於農曆春節期間急診照常24小時開放,門診僅除夕、初三上午看診,初四以後恢復正常門診看診。阮綜合醫院急診照常運作,除夕僅有半天門診,初一至初三休診,初四開診。 阮綜合醫院春節門診時刻表。(阮綜合醫院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
全國醫院即起除例外禁止探病 醫護、住院相關人員篩檢、接種規定調整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24日)表示,因應社區傳播風險提升,為確保醫療機構對疫情的因應及保全醫療量能,自即日起調整以下醫療應變作為:一、探病管制:全國醫院除例外情形,禁止探病。符合例外情形經醫院同意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3天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探病者為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者,以公費篩檢;未完成者,以自費篩檢。探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二、住院病人入院篩檢:全國醫院之新住院病人,無論有無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預定(非緊急)住院者,於入院前3日內公費篩檢;緊急需住院者,於入住病房前公費篩檢。住院病人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三、住院病人之陪病者管理:全國醫院之陪病人數以1人為原則。陪病者無論有無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預定(非緊急)住院病人之陪病者,於入院前3日內篩檢;緊急住院病人陪病者,於入院前篩檢;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限1名。未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每週定期自費篩檢,且自111年2月1日起,入院改為自費篩檢。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前述篩檢。四、醫療照護人員管理: (一)專責病房及採檢人員:可接種追加劑疫苗者,於111年2月1日前應完成接種,未完成者應評估調整職務內容。醫院得依社區傳播風險,每週定期公費篩檢。(二)急診、加護病房等高風險單位人員:可接種追加劑疫苗者,於111年2月1日前應完成接種,未完成者應每週定期公費篩檢。醫院得依社區傳播風險,每週定期公費篩檢。(三)其餘單位人員:未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者,應每週定期公費篩檢。指揮中心籲請醫療機構務必落實執行醫療應變措施,並鼓勵醫院工作人員儘速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以確保人員健康安全,共同嚴守醫療防線。另為強化醫院感染管制,指揮中心呼籲收治於醫院隔離病房之疑似或確診病人,應原則由醫院供餐,避免於食品外送平臺訂餐,導致人員頻繁進出之不必要傳播風險,以共同圍堵疫情。指揮中心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相關應變策略,完善醫療照護體系。
因應疫情升溫!醫院及長照機構禁止探病 例外除有篩檢陰性證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因應近期國內發生數名本土COVID-19確定病例,為防範COVID-19於住宿式長照機構內傳播風險,即日(1/24)起調整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COVID-19應變措施,重點說明如下:一、訪客管理: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例外情形經機構同意可探視者,應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二、新進住民管理:新進住民不論是否已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須配合以下兩項措施,包括:(一)均須出具入住機構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二)依機構人員完成COVID-19疫苗應接種劑次14天以上比率,採取對應之管制措施:1.如為工作人員達90%以上且住民達80%以上之機構,自入住機構次日起14天內避免參加團體活動;2.如為工作人員未達90%或住民未達80%之機構,則自入住次日起隔離14天,或自入住次日起隔離7天,於第7天進行自費篩檢,陰性者可解除隔離,但仍須避免參加團體活動,之後於第14天再進行1次自費篩檢。指揮中心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相關應變策略。請各類住宿式長照機構務必落實執行「第2級疫情警戒期間住宿式長照機構COVID-19強化管制措施」及指揮中心公布之COVID-19相關措施指引,並鼓勵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基礎劑12週後之機構工作人員與住民儘速接種1劑追加劑疫苗,以提升個人及群體免疫力,確保工作人員及住民健康安全。
本土確診病例激增!指揮中心即日起調整醫院陪(探)病管制、長照機構訪客等應變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表示,因應桃園國際機場群聚感染SARS-CoV-2病毒Omicron變異株並引發社區感染事件,為防範COVID-19於住宿式長照機構內傳播風險,即日起調整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住宿式長照機構COVID-19應變措施,重點說明如下: 一、訪客管理: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例外情形經機構同意可探視者,應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二、新進住民管理:新進住民不論是否已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 (一)均須出具入住機構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二)依機構人員完成COVID-19疫苗應接種劑次14天以上比率,採取對應之管制措施: 1.如為工作人員達90%以上且住民達80%以上之機構,自入住機構次日起14天內避免參加團體活動; 2.如為工作人員未達90%或住民未達80%之機構,則自入住次日起隔離14天,或自入住次日起隔離7天,於第7天進行自費篩檢,陰性者可解除隔離,但仍須避免參加團體活動,之後於第14天再進行1次自費篩檢。 指揮中心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相關應變策略。請各類住宿式長照機構務必落實執行「第2級疫情警戒期間住宿式長照機構COVID-19強化管制措施」及指揮中心公布之COVID-19相關措施指引,並鼓勵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基礎劑12週後之機構工作人員與住民儘速接種1劑追加劑疫苗,以提升個人及群體免疫力,確保工作人員及住民健康安全。為因應國內發生Omicron變異株本土確診病例,社區傳播風險提升,為確保醫療機構對疫情的因應及保全醫療量能,自即日起調整以下醫療應變作為,說明如下:一、探病管制: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之醫院除例外情形外,禁止探病。符合例外情形經醫院同意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3天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探病者為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者,以公費篩檢;未完成者,以自費篩檢。探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二、住院病人及陪病者入院篩檢: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之醫院或入住前14天內居住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之住院病人及陪病者,無論有無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預定(非緊急)住院者,於入院前3日內公費篩檢;緊急需住院者,於入住病房前公費篩檢。住院病人及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三、住院病人之陪病者管理: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之醫院,陪病人數以1人為原則。陪病者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亦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四、醫療照護人員管理:專責病房之醫療照護人員應完成COVID-19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可接種追加劑疫苗者,於111年2月1日前應完成接種,未完成者應評估調整職務內容。桃園市之醫院所有單位(除專責病房) 醫療照護人員,未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者,每週定期進行公費篩檢。指揮中心呼籲,醫療機構務必落實執行醫療應變措施,強化感染管制,提高警覺,加強通報採檢,並鼓勵可接種追加劑疫苗之醫院工作人員儘速接種追加劑疫苗,以確保人員健康安全,共同嚴守醫療防線。指揮中心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相關應變策略,完善醫療照護體系,確保醫療量能充足以因應疫情。
疫情警戒維持二級 跨年防疫、陪病相關新制即起生效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7)日表示,鑒於國際疫情持續嚴峻及Omicron新型變異株之威脅增加,並考量住院陪病特殊需求,已於12月24日發函周知全國醫療院所,調整醫院門禁管制及強化住院病人之陪病者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相關調整說明如下: 1. 陪病人數:(1) 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維持以1人為原則。(2) 若病人為兒童(12歲以下)、老人(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必要者等特殊情形,陪病人數上限得為2人,惟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仍為1名。2. 篩檢規定:(1) 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得免除入院篩檢及每週定期篩檢。(2) 未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自明(111)年1月1日起,入院進行公費篩檢(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限1名公費),且每週定期進行自費篩檢;自明年2月1日起,入院篩檢改為自費篩檢,且每週定期進行自費篩檢。3. 篩檢方式:(1) 公費篩檢方式為抗原快篩或PCR核酸檢驗二者擇一,或同時執行;自費篩檢方式為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核酸檢驗。(2) 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前述篩檢。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為降低疾病在院內傳播風險,籲請民眾儘速完成完整疫苗接種。於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陪病或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仍有陪病或探病需要,應配合實名登記及院方相關管理措施。陪(探)病人員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亦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且進入醫療機構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落實手部衛生,以降低交互感染風險,保障自身及病人安全。陪併相關規定(圖/疾管署提供)此外,因應國際間新變異株Omicron威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相關單位溝通及評估後宣布,今(2021)年12月28日至明(2022)年1月10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一、維持現行戴口罩規定,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但符合以下情形,得免戴口罩(本次未調整):(一)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時。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3.單人或多人進行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4.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5.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6.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二)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三)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維持應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指揮中心強調,歲末年終將近,請民眾配合歲末/跨年大型活動防疫準備注意事項:一、主辦單位應遵守指揮中心二級警戒公告措施、地方政府大型活動相關防疫規定:(一)主辦單位應於活動場域提供足量手部清消用品、提高公共廁所之消毒頻率並設有醫療應變措施。(二)除指定販賣區外,場內不得販售飲食。(三)室內活動不得販售無座位票,須落實實聯制,規劃固定入口,且於入口處進行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二、活動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一)除主持、表演及致詞人員得於正式拍攝或進行時免戴口罩,其餘人員及參加活動者不適用飲食(補充水分除外)、拍照等得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二)主辦單位經地方政府同意,得設置專屬飲食區域供民眾脫口罩飲食,該區域須落實實聯制、入口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並不得邊走邊吃,亦不開放試吃。(三)違反以上規定、經工作人員勸導不聽者,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三、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及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包括表演者及活動工作人員),不得參加相關活動。違反者將從重處罰。指揮中心將視國內外疫情及實際執行狀況,適時機動調整防疫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規範,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即起至明年1/10維持二級警戒。(圖/疾管署提供)指揮中心也考量國內整體疫情趨緩及配合疫苗接種政策,為兼顧國內產業用人需求及移工工作權益,因此適度鬆綁管制措施,自110年12月27日起,移工轉換新雇主及同一雇主調派移工變更工作地點,如移工已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無須再事前安排移工檢驗PCR,但雇主及移工仍應落實指揮中心及勞動部規定的相關防疫措施。指揮中心表示,鼓勵在臺移工接種疫苗,以提升疫苗覆蓋率,降低群聚感染可能性。另取消PCR相關規定後,雇主仍應依規定落實強化宿舍管理、分艙分流、健康監測等其他防疫規定,若未落實防疫,仍將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及不予核發接續聘僱許可。另雇主如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因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事務,違反防疫措施,將依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打完莫德納變禿頭…嫩妹不敢打第二劑「被逼自費篩檢」 控指揮中心變相強迫
國內35天零本土紀錄終結,今(11日)又出現首例Omicron變異株病例,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呼籲,病毒一定會到台灣,疫苗要打好打滿。不過,一名女網友表示,自己是第七類人員,先前打了第一劑莫德納後,頭髮幾乎掉光,實在不敢打第二劑,即便政府說不強迫,卻必須每週自費篩檢,等於變相強迫。原PO日前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我在今年的7/2因為身分是第七類人員,所以造冊接種莫德納疫苗,本身沒有慢性疾病史,家族中也沒有任何長輩有雄性禿,且接種前後皆有充分休息喝水。7/5後開始,發現洗澡的時候落髮量比平常多了大概三倍左右,但是一直以為是自己的錯覺,直到7/15去髮廊時,設計師告知我後腦勺有一個十元大小的圓形禿」。女網友提到,「我是周遭朋友公認的髮量多,頭髮放下來也完全遮得住,沒什麼大不了的。皮膚科醫師也向我說,大概3個月左右就開始會有新生髮了,加上我積極地配合治療、吃藥、抹藥、打頭皮針、改用頭皮洗髮精、噴生髮水,結果我落髮的範圍從後腦杓的一處變成五處,從原本的十元大小變成了雞蛋大小」。由於出現不良反應,原PO不敢再施打第二劑,但指揮中心近日公告強化疫苗措施,鼓勵「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部分場所人員盡快施打第二劑,自己致電1922詢問,對方卻說「如果沒有施打第二劑或是每週自費檢測報告的話,就無法在原場所提供服務,要另尋高就」,讓她相當傻眼。原PO直言,「公告說不強迫施打,但是每週要自費篩檢,難道這不是一種變相強迫嗎?我在七月二號是配合政府去接種,完全沒有選擇餘地欸!請問有相關數據顯示施打後就不會感染嗎?如果沒有,為什麼施打第二劑後就不用每週篩檢?我今天身上『疑似』出現不良反應了,求助無門還逼著我壓日期施打疫苗」。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醫生要為診斷負責,所以沒有醫生願意診斷『因為打莫德納造成落髮導致禿頭』,1922也是能踢皮球就踢,看了挺心寒的」、「不懂為什麼不開診斷證明欸!醫生的職責不就是盡可能地協助病患嗎」、「很同情你的遭遇,也希望你獲得幫助,但也希望大眾不要因此而拒絕打疫苗」。
10月防疫新規上路 6縣市措施報你知
台灣本土新冠肺炎疫情趨緩,民眾的疫苗施打率也逐漸上升,但仍不能掉以輕心,全國疫情二級警戒仍繼續施行;而包含北市在內的6個縣市,也針對景點、機構、活動等制定出新的防疫措施,民眾仍須多加注意,以免不小心觸法。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隨著10月到來,包括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金門縣等6個縣市在內,亦推出了新的規範,民眾務必確實遵守,以免無意中再度造成疫情破口。基隆市:1、市場(夜市)攤商改採取鼓勵方式而非強制戴面罩,但仍禁止民眾邊走邊吃。2、圖書館恢復正常開放,但進入仍須全程佩戴口罩。3、里民活動中心室內人數以80人為限,項目限制為無肢體接觸課程並禁止飲食及卡拉OK。4、基隆嶼恢復正常登島人數及載客運能、大武崙沙灘取消出入口封閉管制;外木山、大武崙及望海巷等第二類漁港開放垂釣區。5、完成疫苗接種14天的國高中可辦理校外教學。台北市:1、長照機構及醫院特殊病房(如:加護、兒童和癌症病房)恢復探病。2、公園兒童遊戲場重新開放,啟用新設的中正河濱公園兒童遊戲場。3、在國、高中學校學生接種疫苗滿14天前提下,10/5起可辦理校外教學,10/7起校園場地可開放租借,國小則暫不開放。新北市:1、醫療機構每日固定時段開放探視,每次2人為限;長照機構開放探視,以3人為限。2、開放公園兒童遊戲場、熊猴森公園容留上限為1000人。桃園市:1、電子遊戲場所、網咖、MTV、KTV、桌遊及麻將館等休閒娛樂場所「採申請制」,經市府審核後可於10/5起恢復營業。2、開放市民活動中心及長照據點,但仍禁止現場共餐,活動中心禁止開放卡拉OK。台南市:1、醫院陪、探病規定新規,陪病者維持1人,每名住院病人每次最多2名訪客。2、住宿型長照機構請假外宿返回機構,須出具返回機構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返回機構第7天與第14天須各進行1次自費篩檢。金門縣:10/1起入境尚義機場,持3天內陰性核酸檢驗(PCR)或抗原快篩、或完整接種二劑新冠肺炎疫苗達14天者,均可免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