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大林廠採購弊案再曝光 經理涉收110萬回扣高雄檢聲押獲准
台灣電力公司(台電)再度陷入弊案風波中,2024自年1月傳出大林廠採購弊案以來,此案一直牽動著司法機關的神經,最新消息顯示,台電大林廠的郭姓經理被爆出其擔任工程師及課長時,向廠商收取110萬元回扣,雄檢嚴正追查,最終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這起弊案最初始於2021年由高雄地檢署展開調查,當時發現台電大林廠人員與廠商之間存在著不當往來的疑點,台電內部人員涉嫌在採購過程中洩露標案底價給廠商,使得廠商得以透過圍標方式提高價格。而當廠商成功得標后,則以回扣的形式回報給台電承辦人員,形成不正當的利益交換鏈,雄檢指揮高雄市調查處展開搜索行動,並傳喚郭姓經理、張姓、林姓員工以及洪姓廠商,4人都對指控以及案情避重就輕,檢調發現張姓員工帳戶有多筆金流不明,最終檢方對4人提出《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罪》,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雖然當時郭姓經理被法院裁定交保,但在後續的調查中,雄檢發現更為嚴重的情況,郭姓經理在擔任工程師及課長期間,曾向某廠商收取高達110萬元的回扣,作為協助廠商在勞務採購案中順利得標的報酬。面對檢調的追查,郭姓經理再次出庭,但卻對涉案事項逃避不談,被認定有逃亡、串證之虞,並最終被裁定羈押禁見;至於其他涉案人員,張姓員工及洪姓廠商已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而林姓員工則獲准以交保方式暫時釋放。
2大過免職!新莊劣警「勾結詐團」收賄 1收押1交保
新北市新莊區丹鳳派出所王姓員警自2021年涉嫌與疑似詐騙集團曾姓成員勾結,利用公務電腦登入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單一簽入應用系統,協助詐團查詢人頭帳戶背景,並藉此收賄,新北地檢25日指揮廉政署、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前往派出所搜索,並將王員帶回偵訊,檢方將王員羈押禁見,曾男則以30萬元交保,新莊分局則火速祭出2大過及免職處分。據了解,王員從2021年間開始利用公務電腦登入165反詐騙系統平台,並查詢多筆警示帳戶通報情形,再將資料回傳給詐騙集團曾姓成員,從中牟取賄賂,手段相當卑劣,更可惡的是王員還利用警政系統查詢被害人背景與行蹤,進而協助討債。檢廉昨(25)日兵分8路,前往王、曾的辦公室及住所進行搜索,查扣2人用來聯絡的手機和疑似藏放賄款的冷錢包。檢察官複訊後,將王員依涉犯貪汙、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及洩密、公務員包庇犯罪組織、詐欺等罪,向法院聲押獲准。至於曾男則依貪汙、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賄、詐欺及違反個資法,由檢察官諭知交保30萬元。對此,新莊分局表示本案配合新北地檢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25日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前往王員住家等地點搜索,全案訊後將王員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新莊分局強調,王員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已不適任警察工作,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2大過及免職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高雄軍營舊靶場掩埋近3.9萬噸廢棄物 中校後勤科長、包商遭收押起訴
一樁引人注目的「樹木修剪」案震撼曝光!高雄左營某土木包工公司在陸軍八軍團2021年的工程中,竟涉嫌與軍方後勤科長串通,利用營區舊靶場回填廢棄物牟利逾282萬元,橋頭地檢署26日依廢棄物清理法、貪汙等罪名,對楊、吳、王、劉4人提起公訴,而楊姓中校已於2023年申請退伍。檢察官與高雄市調查處及環保局人員,於1月17日及3月14日前往八軍團仁美營區舊靶場進行稽查,發現大面積填埋近3.9萬噸營建混合廢棄物,隨後傳喚楊姓少校和吳姓廠商,進行調查,檢察官訊後認2人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與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這宗案件的起因是一場「樹木修剪」工程,2021年5月由某土木包工公司擔任承包商,吳負責人樹木修剪時,卻將修剪後的樹枝等廢棄物非法填埋於營區內,楊中校作為工程的驗收人,明知廢棄物處理並不合法,卻放任不法作業,而楊中校更是在業者支付給吳公司的款項中,獲取一筆87萬7500元的不當利益。更令人震驚的是,吳與楊甚至串通,將廢棄物運至舊靶場回填,並於2022年7月才將凹地填滿,藉此牟取私利,除了將廢棄物回填,2人還與其他業者合作,將未經處理的雜土、磚塊等不明廢棄物運至營區中,甚至還牽涉到土尾場的非法活動,這一系列的不法行為使得其非法獲利282萬600元。檢方進一步指出,該公司自2016年至2022年間,至少有42起不法違規案件,裁罰金額高達2400元至30萬元不等;此外,根據環保局估算,未來清除處理這些廢棄物將需要高達4億元的費用。儘管楊中校已於2023年申請退伍,但案件仍在進行中,檢方26日偵結依楊、吳、王、劉等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與《廢棄物清理法》起訴,對於不法行為,檢方將嚴格追究其法律責任,並確保案件的公正裁決。
中山大學職員鑽漏洞變賣偽造生日禮券狠撈144萬 二審判刑曝光
國立中山大學人事室楊姓男子,擔任保管生日禮券的職責,卻以不道德的方式,將這些禮券以折扣價格出售給不知情的網友,甚至企圖以偽造假禮券掩飾其犯罪行為,一審法院依法判處楊男有期徒刑4年,楊男上訴,法院考慮到其承認部分罪行並與學校達成和解,最終改判其有期徒刑2年並緩刑5年。法院指出,中山大學自2017年起每年以公開招標方式採購生日禮券,用於教職員工的生日賀金發放,楊男因為賭博問題導致負債,於2020年擔任業務後,發現校方未對禮券進行有效管理,因而開始利用這個漏洞進行非法活動。楊男在2020年6月20日從保險箱取走230張面額1000元禮券後,以打9折價格在網路上販售給他人;同年11月,將保險箱內1084張禮券取出,又偽造了900張禮券放回保險箱,並將真正的禮券藏在家中。校方在清點禮券時,發現禮券的不尋常情況,於是展開調查,最終揭露楊男的犯罪行為,在審訊期間,楊男矢口否認自己的犯行,聲稱是因為學校保險箱不安全才將禮券帶回家。檢方綜合各項證據後,認定楊男利用職務之便,共侵吞1448張禮券,價值共計144萬8千元,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物罪》、《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名起訴楊男;一審時,高雄地院判處楊男有期徒刑4年。楊男提起上訴後,與中山大學達成和解,並賠償90萬元,法官考量楊男坦承部分犯行且經過審理程序及科刑宣告後,認為其有悔改之意且無再犯之虞,二審時改判楊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接受法治教育課程,期間受到保護管束;此外,偽造的900張禮券也被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北榮神經科權威涉收回扣 院長陳威明內部信曝光:若有罪永遠停聘
台北榮總神經修護權威、曾替第一夫人吳淑珍看診的鄭宏志,涉嫌收取回扣。複訊後,法院裁定鄭宏志300萬元交保,醫檢師張文姬50萬元交保,醫信公司董事長余家琛及妻子朱琴珍100萬元交保。北榮院長陳威明發信給全院同仁,「醫院不容許任何不法。」士林地檢署指出,本署肅貪專組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依法搜索鄭宏志、張文姬、余家琛以及朱琴珍等人位於台北市、新北市之辦公處所及住居所等12處,查扣相關證據,4人亦均陸續到案接受調查。士林地檢署表示,經漏夜訊問後,認被告4人,均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之購辦公用物品舞弊、同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同法第216條、第215 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院17日晚間裁定,鄭宏志300萬、張文姬50萬、余家琛100萬、朱琴珍100萬交保。對此,北榮發布新聞稿指出,針對鄭姓醫師幾年前採購醫療器材疑有不法情事,院方完全配合辦理提供相關資料,希望釐清真相,如有不法,醫院絕不寬容,將立即停止特約醫師執行臨床業務的權利。陳威明也向全院同仁發信,「各位主管及同仁一定要秉持『清廉正直能幹圓融和諧』的十字原則,帶領科部前進,醫院不容許任何不法,今天立即和人事、政風討論,因為此事已經嚴重影響院譽,雖然已退休,要立即暫停本院特約醫師執行臨床及所有其他相關業務,如果確定有罪,永遠停聘!威明敬上。」
北榮神經權威涉娶嫩模妻又出事!他涉收回扣遭聲押 院方:絕不寬容
台北榮總的神經修護權威醫師鄭宏志,被查出涉嫌收受醫療器材公司的回扣,士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16日突襲搜索多個處所,並約談他及醫療器材負責人等4人到案,經檢方漏夜偵訊到天亮,依違反貪污治罪等罪嫌,將醫療器材公司余姓負責人、鄭醫等共4人向法院聲押,預計今下午召開聲押庭。對此,院方今回應,院方完全配合辦理提供相關資料,如有不法,醫院絕不寬容,將立即停止特約醫師執行臨床業務的權利。台北榮總神經科權威醫師鄭宏志遭檢廉查出涉收回扣,士院稍晚將召開聲押庭。(圖/翻攝自鄭宏志臉書)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位昔幫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看診、現已退休北榮神經修護權威,因疑收受醫療器材公司回扣,慘被搜索,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認鄭宏志、余男等4人涉犯貪污等罪,依犯罪嫌疑重大等,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將不排除持續調查是否有其他醫師捲入。據了解,涉案的醫療器材公司位在北市精華地段,已成立27年,主要以代理醫院檢驗醫療儀器、檢驗科檢驗試劑及提供客戶生化儀器及試藥為主。鄭宏志過去就曾因下屬醫師在辦公室被搜出內藏數萬現金的洋酒禮盒,涉收百萬回扣,當時經檢方複訊後,下屬醫師50萬交保,鄭宏志飭回。沒想到如今鄭宏志又因疑收受醫療器材公司回扣,慘被搜索。鄭宏志1997年創立「神經再生中心」,並曾參與國內外重大意外脊髓損傷救治,包括陳水扁任職台北市長時,因為拔河斷臂造成2位頸椎及臂神經叢損傷病患的救治,其夫人吳淑珍也是他病患,甚至連超人演員克里斯多夫李維,都曾跨海求診,堪稱神醫妙手,2012年時,鄭宏志控告小27歲妻子黃姓小模騙婚、詐欺等,躍上媒體版面,鄭當時更絕望說已對婚姻死心。針對這起事件,北榮表示,檢廉單位赴北榮查察鄭姓退休醫師幾年前採購醫療器材疑有不法情事,院方完全配合辦理提供相關資料,希望釐清真相,如有不法,醫院絕不寬容,將立即停止特約醫師執行臨床業務的權利,目前全案由司法機關偵辦中,基於偵查不公開,恕難說明。
台中少年隊「刑事工作費」涉貪遭搜索 2偵查佐、2業者交保
台中市警局少年隊昨(9)日遭檢調單位搜索,偵查佐田男、張男等人被帶回偵訊,據了解,與涉嫌詐領「刑事辦案工作費」有關,田男等人利用偵辦案件機會,浮報、虛報器材費用之不實發票做核銷。檢方表示,訊後認為田男、張男以及2業者觸法、罪嫌重大,田男、張男各以10萬元交保;2業者則各6萬元、3萬元交保。據了解,該案已由檢調蒐證多月,少年隊原負責器材員警被調職後,由其他單位員警承接業務,被人檢舉小額預算器材不透過招標方式進行,反而指定給固定器材,檢調獲悉後遂著手偵辦。台中地檢署昨日上午指揮調查局中部機動工作站、政風人員,前往台中市少年隊及涉案警員住處搜索,帶回涉案警員、證人。經查,偵查佐田男、張男等人涉嫌利用偵辦案件之機會,以浮報或虛報器材費用之不實發票,據以向市府詐領刑事辦案工作費。訊後,檢察官認為偵查佐田男、張男及業者洪男、黃男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 條第1 項第2 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214 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第215 條「業務登載不實」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等罪嫌重大,分別諭知偵查佐田男、張男各10 萬元交保;業者洪男、黃男則以6 萬元、3 萬元交保候傳。
民進黨前立委要入獄! 王淑慧當議員時詐領300萬判5年定讞
前民進黨立委王淑慧轉戰新北市議員當選後,被控2011年起詐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勞金共300萬餘元,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判王淑慧9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王女上訴後,高等法院減刑改判為5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判決定讞,王女要入獄服刑。67歲的王淑慧曾任立委,還連任多屆新北市議員,擔任立委期間曾因「吃紙風波」躍上國際媒體版面。新北地檢署2020年接獲舉報,查獲其9年間涉嫌詐領300萬多元助理費。檢方調查發現,2011年間,王淑慧聘林姓男子當公費助理,但只打算給部分助理費,林男知情也同意,隨後就拿著聘書向新北市議會詐領款項。另外,王淑慧的助理林女,雖然確實擔任助理工作,但擔心影響原本可領的勞工保險金,與王淑慧合謀,利用他人名義掛名助理詐領補助;2014年起,王淑慧未聘用其姪女及外甥女當助理,卻拿她們當人頭詐領款項。新北地檢署依涉犯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王女,考量她認罪、繳回不法所得,請求法院減輕其刑。新北地院審理期間,王淑慧翻供、不認罪,法官重判她9年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王女觸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共3罪,事證明確,她擔任新北市議員期間,詐取之公費助理薪資及春節慰勞金補助費分別為41萬5234元、201萬6851元、57萬2592元,共計300萬4677元。高院痛批王女擔任第1至3屆新北市議員,明知議會撥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並非對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應全額給付予實際聘用之助理,竟為謀求一己私利,罔顧國家給予助理補助費之目的,而為本案犯行,判刑5年,王女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指控家族與台智光關係密切 民進黨:朱立倫出來說清楚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收受台灣智慧光網賄賂遭到羈押獲准,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卓冠廷22日開記者會指出,台智光和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家族關係密不可分,質疑身為國民黨主席的朱立倫知不知情,台智光和國民黨之間層層脈絡關係,甚至是否牽涉其中,要求朱出面說清楚。 卓冠廷表示,此案最無法迴避的就是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台智光與朱立倫家族有非常深厚的關係,2012年時任台北市長郝龍斌,因為要建置光纖網路,跟網路廠商台智光簽了25年的長約,甚至簽了一個太上皇合約,擁有優先議價權、使用權,簽約金額也比民間來得高。台智光的大股東是台通光,台通光當時的股東之一,即是朱立倫岳父高育仁家族百分之百持股的「育華投資開發公司」,其中監察人高婉倩,是朱立倫的太太,董事高育仁,是朱立倫的岳父,董事高思博、高思復,是高育仁家族成員,董事長高張明鸞,是高育仁的太太,「這樣的關係,朱立倫不用出來說明?」卓冠廷強調,根據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規定,黨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性侵害、賄選等犯罪,犯罪嫌疑重大,經法院裁定以高額保釋金具保、羈押或一審判決有罪,得由中央考紀會先行停止黨權,如今陳重文已經遭羈押,嚴正請問國民黨朱立倫主席的態度為何?吳崢表示,陳重文在市議會護航態度囂張,竟在議會殿堂上要把不願意配合調漲預算的警察局長拔官。得罪台智光從市庫搬錢的市府首長,就會被要求拔除。這樣深深涉入貪腐的議員,除了被查出戶頭數有千萬不明金流、與廠商喝花酒,甚至交保後竟串供企圖煙滅罪證,罪嫌重大在昨日已經被羈押。吳崢表示,台智光就是專門為了承攬台北市政府光纖網路的公司,母公司台通光與台北市府簽了25年的契約,明定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包含台北捷運,都要優先跟台智光簽約。重點是這個在當時簽的不平等條約,台智光母公司台通光背後與朱立倫關係匪淺,就是朱立倫岳父高育仁家族。吳崢說,因此國民黨黨主席朱立倫於公、於私都應該出來面對。於私方面,當時朱立倫家族是如何與台北市政府簽了不平等條約,拿到特殊優惠;於公上,國民黨台北市議會黨團書記長王欣儀不久前才出面痛批檢調調查陳重文,身為國民黨黨主席的朱立倫,應為國民黨在市議會結構性的涉貪案件,以及國民黨護航貪腐的態度,向社會大眾說清楚講明白。
北市議員陳重文收押禁見 北檢抗告成功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圖利等罪嫌重大,聲押禁見,遭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抗告成功,北院2024年3月21日重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北院裁定指出,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第6條之1第1款之財產來源不明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之資本不實罪的犯罪嫌疑重大,且陳涉犯上列罪嫌彼此間金流錯綜,關係密切。其次,陳重文實質上已因而獲有不明來源財產之利益,所涉具體罪名,仍有待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陳為避免受到重刑,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潔,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再者,陳重文所涉犯最重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部分,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確有事實足認有犯重罪而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之動態平衡,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偏向考量公共利益維護,的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北市議員陳重文危險了! 北檢抗告成功、交保恐生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圖利等罪嫌重大,聲押禁見,遭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抗告獲高等法院支持,認為陳有串證事實,撤銷北院交保裁定,北院預定2024年3月21日重開羈押庭。高院裁定指出,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同條例第6條之1第1款之財產來源不明及《公司法》第9條第1項之資本不實等罪嫌重大,其中圖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串證及滅證之虞。高院認為,本案案情龐雜,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被告又具有民意代表身分,對於相關涉案人員及證人具有一定程度影響力,交保後確有勾串證人舉動,原審裁准被告200萬元具保,卻未具體說明該保證金如何足以替代羈押, 復未說明如何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間之衡平,均有違誤。故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原裁定應予撤銷,並發回原審法院更為適當之裁定。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北市議員陳重文交保不安全? 北檢擔心勾串急提抗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圖利等罪嫌重大,當庭逮捕、聲押禁見,不料台北地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擔心共犯及證人勾串,2024年3月19日提出抗告。北檢認為,北院原裁定命陳重文具保200萬元,但其他被告先前皆已獲檢方交保,現在法官又命陳交保,不足以防範勾串共犯及證人,且法官未就檢察官聲請羈押意旨全盤審酌,尚有疏漏,亦有理由不備之處,所以依法提起抗告。北院則認為,依偵查卷內同案被告供述、證人供述及其他非供述證據等相關證據資料,足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資本不實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不過陳重文以預先分配機關標案款項層轉得利等節之供述,與證人之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本案仍有部分案情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而偵查係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綜此,於本案犯罪事實查明前,陳重文為脫免或減輕罪責,自有可能利用與證人之利害關係,與證人勾串,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但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經衡量後認本案尚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代替,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裁定被告以200萬元具保。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則先前被檢方以350萬元交保,另陳重文妻子白惠萍因涉嫌為丈夫收賄,交保200萬元、台智光主管陳豐源交保150萬元、廠商康立錡交保30萬元。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
北市議員陳重文200萬元交保 北檢將提抗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替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護航,讓5億餘元警用監視系統預算案過關,事後疑似收受業者至少數百萬元賄款或不正利益,涉嫌貪瀆圖利等罪,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辦公室、住處、台智光、台通光等公司,約談陳重文及台智光、台通電負責人李慶煌共9名涉嫌人。檢察官認為陳重文貪瀆罪嫌重大,當庭逮捕、聲押禁見。台北地院隔日裁定200萬元交保,北檢不服、將提抗告。北院認為,依偵查卷內同案被告供述、證人供述及其他非供述證據等相關證據資料,足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資本不實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不過陳重文以預先分配機關標案款項層轉得利等節之供述,與證人之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本案仍有部分案情尚待檢察官查明釐清,而偵查係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之犯罪輪廓,綜此,於本案犯罪事實查明前,陳重文為脫免或減輕罪責,自有可能利用與證人之利害關係,與證人勾串,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但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經衡量後認本案尚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代替,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裁定被告以200萬元具保。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則在先前被檢方以350萬元交保,另陳重文妻子白惠萍因涉嫌為丈夫收賄,交保200萬元、台智光主管陳豐源交保150萬、廠商康立錡交保30萬。據了解,本案犯罪時間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檢廉獲報,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的「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原為5.5億元,後來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發現,原合約費率比公告的一般費率高了近9000萬餘元,因此將預算砍為4.6億元。業者台灣智慧光網李慶煌涉嫌找陳重文關說,並涉嫌行賄陳至少數百萬元,陳則於議會質詢時以書面施壓北市府,最終將預算調整為5.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