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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豐銀詐貸案 被告均認罪30萬交保

均晟資產管理公司負責人蘇金城涉犯勾結銀行經理詐貸炒房,北檢複訊後請回。(圖/張孝義攝)

均晟資產管理公司負責人蘇金城涉犯勾結銀行經理詐貸炒房,北檢複訊後請回。(圖/張孝義攝)

均晟資產管理公司負責人蘇金城,與伯斯地產公司負責人溫聖憲,涉嫌勾結匯豐商銀某分行前房貸部經理楊秉錡,利用人頭戶以不實買賣契約等資料詐貸,同時炒房,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搜索約談楊秉錡等人到案複訊後,諭令楊秉錡、溫聖憲、房仲宋定杰各以30萬元交保,蘇金城訊後請回。

據了解,楊秉錡、溫聖憲、房仲宋定杰等3人在檢察官複訊時都承認犯罪,本來以證人身分移送複訊的蘇金城,檢察官比對出他的犯罪事證,當庭轉列被告,訊後將蘇請回。

檢調發現,蘇金城、溫聖憲及宋定杰勾結楊秉錡,於2013、14年間,偽造人頭吳又怡、宋沛璇、林韋政、陳益賢等申貸人的任職公司、薪資收入、報稅單據、房屋買賣契約及貸款用的契約等資料,以人頭名義向匯豐銀行某分行進行全額或超額詐貸,藉此以低成本炒房牟利。到2016年間,蘇金城等人利用4筆不動產向匯豐銀行詐貸金額約達7600萬元,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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