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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要貪!男子詐領30杯寄杯咖啡 遭判60小時勞務

台北地院(圖/陳志賢攝)

台北地院(圖/陳志賢攝)

陳姓男子因長期在超商消費,發現顧客自行填載寄杯紀錄簿後,即可領取超商寄杯咖啡的漏洞,而貪小便宜,在1個月內15度詐領寄杯咖啡,共「白喝」30杯大冰拿鐵,事後店家起疑,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寄杯咖啡遭陳詐領,等陳再來詐領時,報警處理,當場人贓俱獲。台北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陳徒刑3月,緩刑2年,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檢警調查,陳男是北市中華路某超商常客,知悉超商提供咖啡寄杯服務,客人只須自行填載寄杯紀錄簿後,即可領取寄杯咖啡,但他利用店員繁忙,未仔細查詢的漏洞,而貪小便宜,從去年9月11日至10月11日止,向店員佯稱他先前寄杯咖啡,並自行拿起櫃檯旁的寄杯紀錄簿佯裝簽名填寫後,取走寄杯咖啡。陳男每次詐領2杯大冰拿鐵,共詐領15次,得手30杯。

事後店家發現咖啡寄杯數量不符,察覺有異,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陳男詐領寄杯咖啡,決定報警逮人。不料陳男食髓知味,又於去年10月15日早上至店內詐領寄杯咖啡,店家等他填完寄杯簿,由店員送上大杯冰拿鐵2杯後,當場報警,員警逮捕陳男並查扣他手上的2杯咖啡。

法院審理時,陳男認罪,並賠償店家30杯共1650元,法官考量他沒有前科,是因一時貪小便宜而觸法,同意給他緩刑2年,但命他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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