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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攜2兒子吞安眠藥致長子喪命 11歲次子一句話為母求情感動法官

吳女帶2幼子輕生造成14歲長子喪命,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被判刑2年10月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吳女帶2幼子輕生造成14歲長子喪命,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被判刑2年10月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吳姓女子因丈夫酒醉駕駛肇事,她擔心車禍造成的巨大金額賠償會影響家庭生計,一時想不開竟帶著2名幼子服安眠藥輕生,雖然被緊急發現,但大兒子已回天乏術,吳女及小兒子送醫後被救回性命;法庭一審時,依故意對少年犯殺人罪判處吳女4年10個月徒刑,但小兒子在二審時為母親求情,法庭減刑後改判2年10個月,吳女雖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吳女於2017年7月6日獲知丈夫因酒駕肇事,她擔心無法支付龐大的賠償費用,帶著2名當時年僅14歲、11歲的兒子共赴黃泉,她讓2個兒子喝下混有安眠藥飲料後昏睡,後來緊急被發現,將3人送醫急救,但仍造成大兒子死亡。

一審認為,2名男童應擁有健全長大權利,絕非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吳女身為母親,不能恣意剝奪兒子的生存權、健康權,考量吳女犯案動機及情節,依成年人對少年故意犯殺人罪將吳判刑4年10個月。

二審考量吳的小兒子向合議庭替母親求情,表示他需要媽媽照顧,改判刑2年10月,但因未達准許緩刑門檻,法官也通知社工訪視關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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